大学医疗药品管理制度
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药物使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药物采购管理1. 药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药品。
2. 医院应建立药物采购审批制度,采购计划应由医务部门提出,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院长审批后实施。
3. 采购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文号。
4. 医院应建立药物采购档案,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以备查询和审计。
三、药物储存管理1. 医院应建立药物储存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物的储存和管理。
2. 药物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线等条件。
3. 医院应定期对药物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物的储存质量。
4. 医院应建立药物储存档案,包括药物的进货记录、出库记录、库存记录等,以备查询和审计。
四、药物处方管理1. 医院应建立药物处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物处方的审核和发放。
2.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说明书的要求,合理开具药物处方。
3. 药物处方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用药次数、疗程等信息。
4. 医院应建立药物处方档案,包括处方的开具、审核、发放、回收等环节的记录,以备查询和审计。
五、药物使用管理1. 医院应建立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物的使用和监测。
2. 医护人员应按照药物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药物,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和药物不良反应。
3. 医院应建立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定期对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以提高药物使用的效果和安全性。
4. 医院应建立药物使用档案,包括药物的使用记录、监测记录、不良反应记录等,以备查询和审计。
六、药物废弃管理药物的废弃和处理。
2. 药物废弃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确保药物废弃的安全和环保。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临床用药安全管理、结合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
二、标识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标识用于管理。
可制成标贴粘贴在高警示药品储存处,有条件时也可嵌入电子处方系统、医嘱处理系统和处方调配系统,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处置高警示药品。
三、分级管理高警示药品的管理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分为A, B, C三级。
一)A级高警示药品(红色标志)1, A级高警示药品的分类A级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具体有如下几类:1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药(如肾上腺素);2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体拮抗药(如普蔡洛尔);3高渗葡萄糖注射液((20%或以上);4胰岛素,皮下或静脉用;5硫酸镁注射液;6浓氯化钾注射液;7100m1以上的灭菌注射用水;8硝普钠注射液;9磷酸钾注射液;10吸入或静脉麻醉药(如丙泊酚等);11静脉用强心药(如地高辛、米力龙);12静脉用抗心律失常药(如胺碘酮);13浓氯化钠注射液;14阿片配等。
2、A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①应有专用药柜或区域贮存,药品贮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并用黑底白字的品名标签与普通药品相区别。
②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警示药品需须加强核对,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③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并在输液卡及输液瓶用红色“G”作标识。
④A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⑥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警示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⑥护士在巡视时对高警示药品要加强关注,特别是在静脉输液或用药的起初30分内,做到每15分钟观察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或并报主管医生。
药学基本管理制度
药学基本管理制度第一条药物采购管理1.医院药物采购均依照国家药品采购管理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采购部门应对每批次的药物进行严格评估和筛选,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合规性。
3.全部药品采购应经过医院药学委员会审批,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二条药物库存管理1.药物库房应设立特地的管理人员,负责药物的接收、分发、归还等工作。
2.药物库房应实行先进的货架管理系统,确保药物存放井然有序。
3.库房人员应定期对药物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对过期药物和损坏药物,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废。
第三条药物配置管理1.药房工作人员应依照医生开具的处方,准确配置药物,并确保药物的包装、标签等齐全、清楚。
2.药房应定期对已配药物进行复核,确保无误。
3.配药前后应进行严格的药物核对,减少配药错误的发生。
第四条药品使用管理1.医院药物使用应严格依照医生开具的处方执行,不得超量、停用或转变药物使用方式。
2.医院应建立药物使用记录管理制度,对每位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认真记录。
3.医院应定期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五条药品效期管理1.医院药物库房应对药物的效期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不使用过期药物。
2.近效期药物应优先使用,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退换。
3.医院应定期对药物效期进行盘点和预警,确保药物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药品不良反应管理1.医院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制度。
2.医院药师和医生应对患者显现的不良反应进行及时记录和处理,并及时向医院药学委员会报告。
3.医院应依据不良反应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七条药品信息管理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药物的入库、出库、使用等情况。
2.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够实时查询药物的基本信息、库存情况、管理记录等。
3.药物信息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和医院的隐私安全。
第八条药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医院应定期开展药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药学人员和医护人员的药物安全意识。
医院 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的药品管理工作,优化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使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管理工作。
四、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医院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 采购程序医院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3. 药品验收医院应指定专门人员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无误后方可入库。
4. 质量监管医院应建立药品质量监管制度,对进货药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五、药品储存管理1. 储存条件医院应根据药品的不同特性,设立相应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确保药品在良好的环境下保存。
2. 质量控制医院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监测温湿度等参数,保证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医院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点库存,及时调整库存量,避免过期药品浪费。
六、药品配送管理1. 配送程序医院应制定药品配送流程,确保药品按时送达各临床科室,协调好药品的调配工作。
2. 配送记录医院应建立药品配送记录,记录药品的种类、数量、配送时间等信息,作为药品使用的依据。
3. 安全监管医院应加强对药品配送的安全监管,避免药品损失、错送等情况发生。
七、药品使用管理1. 开药规范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开具药方,避免滥用药品、重复开药等问题。
2. 用药指导护士应给患者正确的用药指导,包括药品名称、用法、剂量等,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3. 用药监测医院应建立患者用药监测制度,对用药情况进行跟踪监测,诊断用药效果。
八、药品管理责任1. 药品管理人员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工作。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药品的安全使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相关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制、发放、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品安全管理的宗旨是保证药品的品质安全,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尽可能减少患者用药风险的前提下使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在采购过程中,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第五条医院采购的所有药品应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或使用。
第六条药品库存应定期检查,及时整理过期药品,并按规定的程序销毁。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供货商质量评估制度,对供货商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供货商的等级。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八条医院药品储存应符合医疗卫生保健相关规定,储存药品的环境应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避免药品受到污染。
第九条药品储存应分门别类标识,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存放在不同的储存区域,以防混淆。
第十条储存药品的货架应安全稳固,不得叠放过高,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章药品配制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药品配制应有专业的药剂人员操作,按照药品说明书规范操作,避免药品配制过程中引起药品的质量变化。
第十二条药品配制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药品配制过程中应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避免污染药品。
第五章药品发放管理第十四条药品发放应有专业的药剂师操作,按照医生的处方合理发放,不得违背医嘱,避免错误发药。
第十五条药品发放前应对患者身份核实,避免药品发放错误或发放给错误的患者。
第十六条发放的药品应进行记录,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药品使用清单,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定使用药品,不得擅自使用药品或私自发放药品。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建立药品使用案例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中的问题。
学校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用药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用药风险,本学校特制定学校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相关用药活动的管理,旨在规范用药流程,加强用药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二、用药人员管理1.所有与用药相关的教职工必须接受用药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医疗知识、用药常识、用药风险等内容,提高用药安全意识。
2.学校设立用药管理专岗,负责用药管理工作,制定用药计划、购买药品、保管药品等工作。
3.学校定期组织用药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确保用药人员身体状况符合用药要求。
4.用药人员禁止私自购买、服用药品,未经医生或专业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用药。
5.学生用药需家长签字同意,教职工用药需主管医生或专业人员审核同意。
三、药品管理1.学校设立药品库房,专门用于存放药品,确保药品存放安全。
2.药品库房定期清点药品、检查药品有效期,并定期消毒药品柜。
3.药品采购需由用药管理专岗负责,采购时需选择正规渠道,确保药品质量。
4.药品使用前需对药品进行认真检查,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效期是否过期,药品外观是否正常等。
5.药品使用后需及时登记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等信息。
四、用药流程管理1.用药前需慎重考虑,确保用药必要性、用药安全性。
2.用药需由专业医生开具处方,明确药名、用法用量,学生需家长签字同意。
3.用药时需由专业人员指导,根据处方正确服药,不得随意更改用药剂量或用药时间。
4.用药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主管医生或专业人员,遵照其指示进行处理。
五、用药风险管理1.学校设立用药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用药活动进行评估,发现风险问题及时处理。
2.学校建立用药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进行用药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风险,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3.学校定期开展用药安全演练,提高用药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用药风险应对能力。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学校设立用药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定期对用药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药物供应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供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药物供应管理工作,确保药物的正常供应和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药物的供应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药品的采购、入库、储存、配送、使用及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责任部门医院药物供应管理工作由药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护士站、药房等相关部门搭配执行。
第四条监督机构医院设立药品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物供应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并及时提出相关整改看法和建议。
第二章药物采购管理第五条采购计划1.医院药事管理部门依据临床需求和药物库存情况,订立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药物采购计划,并提交药品监督委员会审批。
2.采购计划应充分考虑药物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和价格等因素,并优先选择符合医院临床需求的药物。
第六条采购方式1.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采购方式,选择药品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2.对于高风险、关键性药物的采购,应进行公开招标,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药品验收1.药事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新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含药品的规格、数量、有效期等。
2.不合格或过期药品应按相关规定记录并进行处理,绝不得投入临床使用。
第三章药物储存管理第八条药品分类储存1.医院药房应依照药物的性质、用途、存储特点等,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并设置相应的标识。
2.各科室、护士站等其他部门储存药品时,也应依照药品分类要求进行储存。
第九条储存条件掌控1.医院药房应设有特地的药品储存区域,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药品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光照要求。
2.药房应定期对储存环境进行检测和记录,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持适合的储存条件。
第十条药品保质期管理1.医院药房应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依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药品出库和使用,避开药品过期造成挥霍和安全风险。
2.过期的药品应及时报废,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处理。
全院药品管理制度
全院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院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药品管理工作,包括购进、储存、分配、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全院药品管理应遵循“因病施药、病有所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四条全院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药品的购进第五条全院药品的购进应严格按照国家采购法规程进行,保证药品质量、价格合理。
第六条药品的购进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药品供应商提供,且药品供应商应具备正规生产资质。
第七条药品的购进应由专人负责,负责人员应了解药品的使用情况,确保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符合医院的需求。
第八条药品的购进应有明确的验收程序,验收人员应仔细检查药品的外包装和内包装,确保药品完好无损。
第九条药品的购进应及时进行账务登记,确保药品采购流程的透明度。
第十条全院应建立起药品购进档案,记录每一批次的购进药品信息,以备查阅。
第三章药品的储存第十一条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分类存放,保证药品的质量。
第十二条药品的储存应定期检查,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并观察药品的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药品的储存应由专人管理,对药品进行分类、标识,确保药品的使用顺利。
第十四条药品的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药品的储存应确保储存环境干燥、通风、避光,避免受潮、受热和受光。
第十六条药品的储存应定期消毒,确保药品的卫生安全。
第四章药品的分配和使用第十七条药品的分配和使用应由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医嘱、处方进行。
第十八条药品的分配和使用应及时完成,确保患者按时用药。
第十九条药品的使用应对患者的基本情况和用药史进行了解,避免药品之间的相互作用。
第二十条药品的使用应记录在病历中,包括用药名称、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药品的使用应注意药品的不良反应和禁忌症,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管理细则-复旦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复旦大学校长办公室通知校通字〔2007〕46号总第1038期关于转发《复旦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复旦大学学生医疗帮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经2007年10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复旦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复旦大学学生医疗帮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复旦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基本医疗,扩大医疗保障覆盖范围,根据以下三个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7]12号);(二)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沪医保[2007]61号);(三)上海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沪医保中心[2007]17号)。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的保障对象为:(一)在复旦注册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高职学生;(二)在复旦注册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三)在复旦注册接受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且其在内地(祖国大陆)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可在当地按规定报销的港、澳、台学生。
(这三类属于本实施办法规定的保障对象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第三条本实施办法不适用于在复旦注册接受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或者在复旦注册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学生。
第四条大学生享受医疗保障的起止时间为:(一)自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复旦大学颁发的有效证件之日起,按本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学生医疗保障待遇;(二)自办理离校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学生医疗保障待遇;(三)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休学期间继续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学生医疗保障待遇。
医学药品库的规章制度
医学药品库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学药品库管理,保障医学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学药品库是医疗机构配备的专门用于存放药品的场所,包括药房、药库等。
第三条医学药品库的管理属于医疗机构的重要部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部门的管理要求。
第四条医学药品库的管理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确保医学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学药品库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存储、使用和配送等环节得到有效监管。
第六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和盘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药品的入库、出库等情况,方便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保障医学药品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加强对药品的保管和监管,防止盗窃、滥用和浪费。
第十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加强对药品的质量监控,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十一条医学药品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药品管理规定,建立药品分类、编码、存放、使用和报废等制度。
第十二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和配送等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信息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医学药品库应当按照药品存储要求,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确保药品能够及时送达需要的部门和人员。
第十六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记录和报废记录,对药品的使用和报废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审查。
第十七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和盘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控。
第十九条医学药品库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药品的入库、出库等情况,方便管理和监督。
药学部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药学部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学部药品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药学部内所有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学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药品管理的制度。
第四条药学部药品管理工作应当以科学、规范、安全为原则。
第五条药学部药品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六条药学部药品采购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条药学部应当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责任人员及职责。
第八条药学部药品采购应当按照实际需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有保障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药学部应当建立药品供应商名录,严格审核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和药品质量。
第十条药学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第三章药品存储第十一条药学部应当建立药品存储管理制度,规定药品存放的场所、条件、温度要求及库存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药学部应当配备适量的药品存储设施,并进行定期的消毒、清理和整理。
第十三条药学部应当保证存储的药品符合有效期限要求,并建立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药学部应当规定不同种类、性质的药品应存放在不同的区域,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第十五条药学部应当建立药品存储记录,对存放的药品进行登记、盘点和管理。
第四章药品使用第十六条药学部应当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制定用药流程,并明确用药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药学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指导、监督药品使用工作。
第十八条药学部应当建立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对用药过程中的药品来源、用量、时间等进行记录和追溯。
第十九条药学部应当加强药品使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用药中的问题和异常情况。
第二十条药学部应当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用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用药安全意识。
第五章药品废弃处理第二十一条药学部应当建立药品废弃处理制度,确保废弃药品的规范处理和环境保护。
学校药品储备管理制度
学校药品储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医疗急救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单位和部门的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学校设立药品储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储备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与监督。
四、储备药品种类和数量规定1. 根据学校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明确各类药品的储备种类和数量,包括常用感冒药、退烧药、外伤药、急救药品等。
2. 储备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典规定,具有使用期限和保质期限,定期检查更新。
3. 储备药品数量应根据学校总人数和疾病种类确定,合理安排。
五、药品储藏条件1. 储备药品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鼠害的药品柜中,保持清洁整洁。
2. 药品柜应定期消毒清洁,避免受潮和受污染。
3. 药品储藏室必须密封保存,防止药品受到阳光直射。
4. 药品储藏室内不能存放其他物品,保持空气流通。
六、药品管理制度1.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药品领用和归还登记制度。
2. 药品领用必须经过审批,领用人员必须明确药品的用途和数量。
3. 药品使用情况必须及时报告,避免药品浪费和滥用。
4. 药品储备情况应定期检查和清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 药品超过保质期限必须及时报废处理,不能继续使用。
七、药品的更新与报废1. 药品使用完毕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药品必须报废处理。
2. 报废药品必须分类保存,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销毁,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3. 药品使用情况应定期整理,剔除过期和不常用的药品,更新储备。
八、药品应急预案1. 根据学校药品储备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药品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 应急演练要求参与人员熟练掌握药品储备及使用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九、考核与奖惩1. 对药品储备管理工作做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药品储备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
3. 定期对药品储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1 采购程序• 1.1.1 采购需求确认–在临床科室需要药品时,医院药剂科根据医生提供的药品需求清单进行确认。
• 1.1.2 供应商选择–药剂科根据医院采购政策和供应商的信誉度、药品质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 1.1.3 询价和比较–药剂科向多家供应商询价,并进行比较,选择价格合理且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 1.1.4 采购申请和审核–药剂科根据采购需求和询价结果,向医院行政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并进行审核。
• 1.1.5 采购合同签订–医院行政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 1.1.6 药品采购确认–医院行政部门确认供应商的送货清单和合同一致,并查验药品的质量和数量。
• 1.1.7 药品入库–医院药剂科根据采购确认的药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库。
1.2 采购管理要求• 1.2.1 严格控制药品采购预算–医院行政部门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控制药品采购预算,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医院的需求,并能够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
• 1.2.2 药品质量的管控–医院药剂科要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要求。
• 1.2.3 药品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医院药剂科要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管理,保证药品供应商的信誉度和服务质量。
• 1.2.4 记录和档案管理–医院药剂科要建立药品采购的记录和档案,包括采购申请、合同、送货清单等相关文件,以备查阅和审计。
二、药品库存管理制度2.1 库存盘点• 2.1.1 周期盘点–医院药剂科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的盘点,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 2.1.2 不定期盘点–医院药剂科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的药品库存盘点,以防止出现漏盘和疏漏。
2.2 库存管理要求• 2.2.1 定期巡查药品库房–医院药剂科要定期巡查药品库房,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并进行整理和清理。
• 2.2.2 药品有效期管理–医院药剂科要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管理,及时清理过期药品,确保库存的药品安全和质量。
药学临床管理制度
药学临床管理制度一、前言药学临床管理制度是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内的一项重要管理体系,它涉及到药品的使用、配送、储存、管理等方面,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学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药学临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有效防范和避免药物错误使用等问题。
二、药学临床管理制度的内容1. 药品采购和配送管理医院将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和配送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流程,规范采购和配送环节的操作和管理。
在采购药品时,医院应充分考虑药品的质量、价格、供应稳定性等因素,并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采购。
2. 药品储存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的储存要求和条件,规范药品的存放方式、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
药品的储存过程中,医院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药品受潮、变质等,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3. 药品管理和配药医院应建立规范的药品管理和配药制度,对临床用药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医院应配备专业人员,确保患者用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控制用药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避免药物错误使用。
4. 药品使用和监测医院应建立药品使用和监测制度,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对医院内部各个科室进行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中的问题和不当行为。
5. 不良反应和药品事件的处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不良反应和药品事件的处理制度,对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和药品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保证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6. 药品信息网络化管理医院应建立药品信息的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医院内各个科室和药房的药品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药品信息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7. 药学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医院应加强对药学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药师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保障药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药学临床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效果评价1. 实施医院应根据药学临床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大学日常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药品管理,保障师生用药安全,规范药品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药品,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西药等。
第三条我校药品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师生用药安全;2. 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3. 便民利民,提高药品服务效率;4. 信息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管理第四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执行,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第五条学校设立药品采购小组,负责药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等工作。
第六条药品入库前,需进行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第七条药品入库后,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及时补充库存。
第八条药品出库时,需凭处方或相关证明,经药房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发放。
第三章药品使用与监督第九条师生使用药品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生指导用药;2. 不得自行购买、使用未经过批准的药品;3. 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药房或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设立药品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药品使用情况,包括:1. 检查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规定;2. 监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 检查药品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第四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报告、分析等工作。
第十二条师生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向药房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第十三条药房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报告、分析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医保管理规章制度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篇1受校医院委托,为便于广大研究生就医报销,现将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公布如下:一、学生基本医疗保障适用对象、范围:1、上海师范大学在册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包括港、澳、台)、在册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学校颁发的有效证件之日起开始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2、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不适用本办法。
二、校医院就诊规定:1、学生就诊须凭本人学生证、医疗卡二证挂号,一科一号,门诊挂号1元,挂号费自理。
不能出示二证者,医疗费用自理。
2、学生的医疗卡仅供本人使用,在校医院就诊必须出示医疗卡。
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卡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追回医疗费用,并按校纪校规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上。
3、学生就诊应尊重医务人员的意见,不得自行点药、自行提出转诊或要求进行医生认为没有必要的医学检查。
4、如果遗失医疗卡,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后,方可办理补办手续。
补办时须交本人1寸照片一张,补办医疗卡收取工本费1元,补办病史卡收取工本费2元。
补办医疗卡时限为十个工作日,徐汇校区每周四全天在校医院3楼防保科(303室),奉贤校区每周二、四下午在医院收费室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5、接诊医生根据病人的具体病情出具相关疾病证明,学生未经医院诊治而自行休息者,校医院一律不补开病假单。
校外医院的疾病病假单(急诊除外)应由校医院审核方能生效。
6、校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如在门诊时间以外就诊,持本人学生证、医疗卡二证到校医院挂号就诊,并按规定支付值班挂号费2元。
7、为照顾大多数患者就诊,在一般情况下不出诊(特殊情况除外)。
8、普通门诊、值班用药应由医生按病情开处方,按照医保规定,一般不超过三日,慢性病可一至二周。
大学医院药品(器械)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制度
大学医院药品(器械)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制度为加强药品在我院使用的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我院成立不良发应监测小组,由业务院长、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
2、我院兼职人员作为不良反应信息员,负责本单位药品(器械)的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工作,并每月上报药监。
3、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我院临床应用的所有药品、器械引起的所有的可疑不良反应,包括一般的、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
4、全院医护人员特别是临床医师和护士在临床诊断过程中积极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本院所使用药品(器械)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包含说明书上已注明的)应当立即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记录》,并上报科主任或护士长,对新的(指说明书上未记载)、严重的不良发应通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员,同时上报药剂科及医务科。
5、院内上报时限:一般的不良反应,每月20号(节假日顺延)各科室把记录报给不良反应信息员,新的、严重的不良发应应立即上报药剂科、医务科。
6、上报药监时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员对收集到的药品(器械)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发应在15日内上报,其中死亡病例立即上报,其他药品(器械)不良发应在30日内上报,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上报。
7、我院如发现XX不良反应(3人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8、发现非本医疗机构所经营药品引起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可直接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9、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确认有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且停止销售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员应立即通知保管员、调剂员,停止该批号药品销售,对已调配出去的部分药品由药剂科负责召回,并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方法处理,同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品管理规范制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第二节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第十四条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2024年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范例(2篇)
2024年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范例制度背景:为了保障医务室药品的正常使用和管理,增强药品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药物管理法规进行,保证采购的药品品质安全和合法性;2. 药品采购应按照医务室药品需求计划进行,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3. 药品采购要求制定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质量标准、交付方式、验收标准等,并保留相关采购文件备查;4. 药品采购应与财务部门合作,确保采购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合规执行。
二、药品入库管理1. 对于采购的药品,医务室负责进行入库登记,并进行分类储存;2. 入库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并保留相关入库单据备查;3. 药品入库后应妥善保管,确保药品的保存条件符合药物管理法规;4. 药品入库后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核对库存情况。
三、药品发放管理1. 药品发放应严格按照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处方或医嘱进行,不得擅自发放;2. 药品发放时应核对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等信息,确保发放准确无误;3. 药品发放应记录发放人、发放时间、接收人等相关信息,形成发放记录;4. 妥善保管药品的配送记录、退药记录等。
四、药品清理管理1. 药品使用过期或已经失效的,应及时清理并进行记录,不得继续使用;2. 药品破损、变质等情况的药品应及时清理,做好相关记录;3. 药品清理应在医务室内部严格进行,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个人造成危害;4. 药品清理记录应保留备查。
五、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情况相符;2. 库存药品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储存,保证药物的安全性和保存条件;3. 根据库存情况,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和使用。
六、药品使用记录1. 对每一次药品的使用,医务室应做好药品使用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使用人等信息;2. 药品使用记录应及时、准确,并保留备查;3. 通过药品使用记录,医务室可统计药品的使用情况,为药品采购、库存管理提供参考依据;4. 药品使用记录应妥善保管,确保隐私和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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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医疗药品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药品的采购、出入库、报废等管理工作,确保用药安全、经济、有效、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依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采购
1.按学校规定,药品采购实行公开招标,一般安排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
2.通过招标确定不少于2家药品定点采购单位,采购时实行单项比价采购。
3.定点采购单位不能供应我校必须采购的药品,经批准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市场采购。
4.药品采购计划由医务、库房等人员,根据用药需求、库(药)房的药品存量按期编制。
5.编制的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采购计划在5000元以下由后勤管理处审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并按规定程序招标采购。
6.依据用药规律,药品应采取少量多次采购的原则,防止造成积压和浪费,在正常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
同时要注意解决药品紧缺矛盾。
二、药品入库
1.按规定采购的药品,由保管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注册商标、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逐项进行验收、核对,验收合格、核对无误后,逐项填写验收入库凭证,采购、保管、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
2.凡是近期、到期、过期、包装破损、数量短少、失效(发霉、变色、变质、潮解、沉淀、浑浊、破损、字迹不清等)、非国标、无双批号等药品,一律不得入库。
3.药品验收入库后,库(药)房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将药品的规格、数量、价格、金额等逐项计入手工及电脑账册。
4.药品采购费用报销必须同时附有药品采购原始单据、正规票据及入库验收凭证,按学校规定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药品入库单据、验收凭证、账本要妥善保管,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核查。
6.由于突发事件等因素需要调进紧缺的药品,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入库。
三、药品出库(配方、消耗)
1.药品出库必须手续完备,票据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