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干扰行为和知名劫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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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航空不安全事件信息样例

机场航空不安全事件信息样例
机场航空不安全事件信息样例
信息分类
样例
应急救援类
构成《机场应急救援手册》涉及的事件信息:航空器失事、航空器空中故障、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爆炸物威胁、劫机)、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航空器与障碍物相撞、航空器地面事故、机场设施受爆炸物威胁、建筑物失火、危险品污染、医学紧急、自然灾害等。
飞行事故类
符合《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国家标准GB14648-93中所列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事件。
8.11因保管不善,造成货物、行李丢失;
8.12因操作失误,损害设施、设备和航空器
8航空保安类
威胁机场空防安全的不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侵入控制区(飞行控制区或候机隔离区)、漏检、漏查、违规登机、机上存在或可能存在违禁品引起的清舱等不安全事件
9.机务维修
9.1航空器维修中造成航空器及部件损坏。
9.2由于操作原因造成航空器紧急滑梯非正常放出,
2.不停航施工中的不安全事件
在不停航施工中影响运行的所有时间(包括挖断电缆影响运行、施工人员翻越围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运行不安全事件)
3.航空器、设备或车辆受损
3.1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航空器发动机受损
3.2航空器与航空器刮蹭
3.3车辆、设备与航空器刮蹭
3.4经机场场道部门确认,因道面不洁致使轮胎损坏并需要更换
8.4误将危险品、违禁品当成正常货物收运
8.5收运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发生渗漏
8.6货物(包括行李、邮件)和旅客装载不正确或与舱单不符
8.7错发货物、行李
8.8错装、漏装、或错卸货物、行李
8.9航空器载运的货物发生外溢、泄漏污染航空器及设备、设施
8.10在装卸货物、行李、邮件和航空食品过程中造成航空器及设备、设施损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定义、类别1.1定义非法干扰行为:指违反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危害或足以危害民用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或秩序,以及有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1.2类别1.2.1《东京公约》、《海才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罪行):实施或者企图实施劫持、爆炸航空器,袭击、爆炸机场等行为。

1.2.2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当面威胁或电话威胁劫炸机;未经许可进入驾驶舱、企图打开驾驶舱门;违反规定不听机组劝阻;在客舱洗手间内吸烟;殴打机组或威胁伤害他人;谎报险情、危及飞行安全;未经允许使用电于设备;偷盗或者故意损坏救生设备;违反规定开启机上应急救生设备,等。

1.2.3扰乱秩序行为:寻衅滋手、殴打乘客;酗酒滋事;性骚扰;破坏公共秩序:偷盗机上物揣、设备;在禁烟区吸烟;冲击机场、强行登占航空器:等。

1.3适用范围本程序重点处置以上第二、三类行为,第一类行为按己有预案进行处置。

第二章处置原则2.1处置原则a)确保航空安全,争取飞行正常。

ˉ!b)确定性质,区别处置。

c)及时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

d)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c)机上控制,机下处理。

f)空地配合,互相协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3.1机组和航空安全员职责3.1.1机长对机上发生的非法干扰事件处置负全责。

3.1.2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机长的指令,在紧急情况下,航空安全员为了保证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先行处置后报告机长。

3.1.3航空器飞行中发生非法干扰时,航空安全员(乘务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机长,机长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地面有关与局,并随时通报事态发展情况。

3.1.4在飞行中,对非法干扰航空安全的行为,机长可视情节予以劝阻、警告,并决定对行为人采牧管束措施、中途令其下机等必要措施。

管束措施是指机长指令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必要时可请求旅客协助)对非法干扰行为人实行看管、强制约束以使其不能继续实施非法干扰行为。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是指任何可能对航空器、航空设施和相关人员造成威胁或损害的活动。

这种行为可能包括劫机、炸弹威胁、恶意干扰飞行操作等,对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为了保障航空安全和旅客的安全,国际和国内都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处置程序。

一、航空安全事件应急机制航空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是指为了应对航空安全事件而建立的一套应对和处置机制。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预防:通过全面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加强安保力量和技术设备的投入,提高安保水平,建立健全的航空安全管理体系,预防和减少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

2.预警:建立和完善航空安全情报网络,及时获取和分享有关威胁和风险的信息,进行及时的预警和通报。

3.报警:当发生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时,机组人员和地面安保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警。

4.处置:当收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航空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处置程序应包括评估和分析威胁,确定应对措施,组织必要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

在处置过程中,应优先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措施恢复航空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处置程序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处置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预警和报警当发生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时,机组人员或地面安保人员应立即向航空公司或相关部门报警,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包括事件性质、威胁程度、目标等。

2.紧急响应航空公司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紧急响应机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处置。

在紧急响应阶段,应迅速评估威胁的严重程度和性质,并根据威胁程度和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

3.调度和指挥一旦接到报警,应立即成立由各相关部门和航空公司代表组成的指挥部,并派出专人负责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指挥部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协调各方资源。

4.处置行动在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处置阶段,各部门根据任务和要求,分别执行自己的职责。

一般来说,航空公司负责通知并指导机组人员应对威胁,地面安保部门负责向机场和机组提供安全支持,如提供安全检查、协助搜寻等。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1—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1 定义非法干扰行为:指违反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危害或足以危害民用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或秩序,以及有关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的行为。

1.2 类别1.2.1 《东京公约》、《海才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罪行):实施或者企图实施劫持、爆炸航空器,袭击、爆炸机场等行为。

1.2.2 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当面威胁或电话威胁劫炸机;不经过许可进入驾驶舱、企图打开驾驶舱门;违反规定不听机组劝阻;在客舱洗手间内吸烟;殴打机组或威胁伤害他人;谎报险情、危及飞行安全;不经过允许使用电于设备;偷盗或者故意损坏救生设备;违反规定开启机上应急救生设备,等。

—2—1.2.3 扰乱秩序行为:寻衅滋手、殴打乘客;酗酒滋事;性骚扰;破坏公共秩序:偷盗机上物揣、设备;在禁烟区吸烟;冲击机场、强行登占航空器:等。

1.3 适用范围本程序重点处置以上第二、三类行为,第一类行为按己有方案进行处置。

第二章处置原则2.1 处置原则a)保证航空安全,争取飞行正常。

ˉ!b)确定性质,区别处置。

c)及时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

d)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c)机上控制,机下处理。

—3—f)空地配合,互相协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3.1 机组与航空安全员职责3.1.1机长对机上发生的非法干扰事件处置负全责。

3.1.2 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具体承担落实机长的指令,在紧急情况下,航空安全员为保证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先行处置后报告机长。

3.1.3 航空器飞行中发生非法干扰时,航空安全员(乘务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机长,机长应立刻将情况报告地面有关与局,并随时通报事态发展情况。

空防安全培训(非法干扰)

空防安全培训(非法干扰)

空防安全重于泰山
事后,对客机残骸分析有爆炸物痕迹,初步分析是爆炸物为六肃精(或称 黑素金)炸药 。爆炸事件是车臣的“黑寡妇”所为。
企图破坏航空器
2001年12月22日,一名恐怖份子(Richard Reid) 企图在一架从巴黎飞往迈阿密的美国航空客机内以打 火机引爆藏在鞋内的炸药来破坏航空器。
企图破坏航空器
2002年在肯亚上空,一架以色列的民航客机遭到飞弹攻击。 2003年在巴格达上空,DHL的货机遭到飞弹攻击。 利用地对空飞弹袭击民用航空器是民用航空所面对的新威胁。
视频
企图破坏航空器
2006年8月10日英国警方挫败一起大规模劫炸机的阴谋,据警 方透露,恐怖分子打算在手提行李箱中存放液体化学炸弹,然 后等客机从英国飞往美国途中引爆炸药,制造一起后“9·11”时 代新的恐怖事件,事实上恐怖分子的目标不单一架飞机,而是 20架。针对目标都是英国飞往美国的航班。倘若这起阴谋得逞, 将会造成“不计其数的人员伤亡”,那么英美两国高空将会上 演一连串的“9·11”恐怖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3
劫持航空器
埃塞俄比亚航空961航机-1996年 3名埃塞俄比亚激进组织的份子从内罗毕胁持航机。在
没有地方降落而燃油用尽时…
视频
案例4
劫持航空器
环球814航机-1985年6月14-30日 2名黎巴嫩什叶派恐怖份子胁持航机飞往贝鲁特,以150
名乘客及机组人员要求释放囚犯及美军撤离黎巴嫩。事件 中一名乘客被杀。
袭击机场
2007年7月1日,苏格兰格拉斯哥国际机场遭遇恐怖份子 自杀性汽车炸弹袭击。两名嫌疑犯被捕。
国际上劫(炸)机的特点 1、劫机的目的多样化 2、劫机的方式多样化 3、劫机的手段智能化、隐蔽化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了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对航空业务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维护民用航空安全,保障航空业务正常运行,必须加大打击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的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可靠。

一、明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的定义和范围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是指以任何方式,有意地对民用航空器、机场、航空器载客载货等设施、人员进行破坏、攻击、威胁或干扰,影响民用航空器正常飞行、航空器的安全运行和乘客、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的行为。

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飞机劫持:指未经授权擅自进入飞机驾驶舱,对机组人员实施暴力威胁,强行改变飞机航向或者要求实施迫降等行为。

2. 制造航空器上的爆炸物品:指在飞机上携带、制造、藏匿爆炸物品或危险化学品,用于对飞机进行恐怖袭击。

3. 恐怖攻击:指有组织地对民用航空器或机场进行爆炸袭击、劫持人质等恐怖袭击行为。

4. 发射激光干扰航空器:指在民用航空器起降或飞行过程中,用激光器照射飞行员或飞机驾驶舱,干扰飞行器的正常飞行。

5. 制造虚假爆炸威胁:制造虚假的爆炸威胁或恐怖袭击信息,导致飞机或机场的紧急处置,影响正常飞行和运营。

二、加强对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的打击措施为了加强对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航空业务安全,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工作,明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对非法行为进行严惩。

2.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航空安全联防联控体系,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共同打击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

3. 强化安全检查:加大对航空器、机场、航空安全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力度,提高对潜在威胁的识别和监控能力,确保航空器和乘客的安全。

4. 加强技术防范:加强对航空器的安全技术防护,提高航空器的抗干扰能力,防止非法劫持和干扰。

第八章--航空器受非法干扰的应急管理

第八章--航空器受非法干扰的应急管理

第八章对非法干扰行为的反应第二节非法干扰行为的类型1非法劫持地面航空器。

2非法劫持飞行中的航空器。

3爆炸威胁地面航空器。

4爆炸威胁飞行中的航空器。

5爆炸威胁机场重要场所和设施。

6非法干扰或冲击机场。

7在机场或航空器内扣留人质。

8生化威胁。

9其它针对机场的严重非法干扰行为。

第三节处置依据及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90号)、《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机场)、《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7——防止对国际民用航空进行非法干扰行为的安全保卫》、《国家反劫机总体处置预案》、《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器安全行为程序》,地方政府的紧急预案以及国际民航组织《机场勤务手册》第七部分“机场应急计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处置针对民用航空安全的各类非法干扰事件,保证机场正常运行秩序,结合白云机场场地及运行管理特点,制定了对非法干扰活动的反应处置程序。

应急处置原则:1处置决策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国家安全、人机安全为最高原则,当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和伤害减至最小。

2 尽量保证遭受非法干扰行为的航空器滞留于地面。

3旅客和机组的安全获释是首要目标,应当优先于其他一切考虑。

4谈判始终优先于武力的使用,直至决策人认为没有继续谈判的可能性。

5保证通信渠道的畅通、程序的执行和设备的使用。

组织机构及各机构职责:非法干扰处置组织机构非法干扰处置组织机构图职责和要求非法干扰处置领导小组是机场处置非法干扰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指挥在机场发生的非法干扰行为的应急处置行动。

(2)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应急处置行动情况。

(3)根据应急处置行动实施情况,发布紧急情况解除指令。

(4)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演练。

(5)负责组织修改、审定对非法干扰行为的处置方案。

8.4.2.2机场应急处置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授权人担任,全面负责处置非法干扰行为的指挥工作。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非法干扰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非法干扰

《机场保安》报告非法干扰小组分工王珵法规和运行管理王洁应急救援预案王妍制作PPT曾麟雅查找事故案例张瑞瑞制作Word、汇报非法干扰1.非法干扰行为定义:1.1 指违反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危害或足以危害民用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或秩序,以及有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1.2 非法干扰行为的类别:《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罪行):实施或者企图实施劫持、爆炸航空器,袭击、爆炸机场等行为。

2.法律法规3.1 CCAR-332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第四条非法干扰行为,是指诸如危害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即:(一)非法劫持飞行中的航空器;(二)非法劫持地面上的航空器;(三)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四)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五)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或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六)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机长在执行职务时,为保护航空器、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航空器内的良好秩序,可以行使下列权力:(三)对航空器上的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可以要求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启动相应处置程序,采取必要的制止、制服措施;(四)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必要时还可以请求旅客协助;(五)在航空器上出现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时,根据需要改变原定飞行计划或对航空器做出适当处置。

第七条航空安全员在机长的领导下负责维护航空器内的秩序,制止威胁民用航空飞行安全的行为,保护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六)防范和制止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第八条其他机组人员应当服从机长的统一指挥,按照分工维护客舱正常秩序,发现航空器上可疑情况及时通知航空安全员,协助机长和航空安全员妥善处置飞行中出现的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

2016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交通运输部2016年49号)

2016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交通运输部2016年49号)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9号)《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22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6年4月21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旅客、机组、航空器和公众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共航空运输的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以及与公共航空运输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以下简称航空安保)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督促和指导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实施《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建立和运行航空安保管理体系;(二)督促和指导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空安保方案符合航空安保法规标准;(三)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保职责,指导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与机场管理机构等民航运营单位建立协调和沟通的渠道;(四)督促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为其航空安保工作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五)指导、检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基础设施与建筑的设计及建设符合航空安保法规标准;(六)指导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制定航空安保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七)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安保工作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查找并指出漏洞和缺陷,提出整改意见;(八)收集、核实、分析关于潜在威胁和已发生事件的信息,负责对航空安全进行威胁评估,并指导、部署分级防范工作;(九)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促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航空安保部门采用这些措施;(十)按规定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涉及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空安保事件或其他重大事故。

第四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本辖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保工作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交通运输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交通运输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定义、类别定义11.非法干扰行为:指违反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危害或足以危害民用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或秩序,以及有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类别.211.2.1《东京公约》、《海才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恐:实施或者企图实施劫持、爆炸航空器,袭击、爆炸机场等行为。

怖主义罪行)1.2.2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当面威胁或电话威胁劫炸机;未经许可进入驾驶舱、企图打开驾驶舱门;违反规定不听机组劝阻;在客舱洗手间内吸烟;殴打机组或威胁伤害他人;谎报险情、危及飞行安全;未经允许使用电于设备;偷盗或者故意损坏救生设备;违反规定开启机上应急救生设备,等。

1.2.3扰乱秩序行为:寻衅滋手、殴打乘客;酗酒滋事;性骚扰;破坏公共秩序:偷盗机上物揣、设备;在禁烟区吸烟;冲击机场、强行登占航空器:等。

适用范围本程序重点处置以上第二、三类行为,第一类行为按己有预案进行处置。

31.第二章处置原则处置原则12.)确保航空安全,争取飞行正常。

a)确定性质,区别处置。

b 1(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及时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

c)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d)机上控制,机下处理。

c)空地配合,互相协作。

f第三章职责分工机组和航空安全员职责.13.1机长对机上发生的非法干扰事件处置负全责。

.13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机长的指令,在紧急情况下,航空安全员为了保证航空.2.31器及其所载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先行处置后报告机长。

航空器飞行中发生非法干扰时,航空安全员(乘务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机长,机长应立即将情.33.1况报告地面有关与局,并随时通报事态发展情况。

在飞行中,对非法干扰航空安全的行为,机长可视情节予以劝阻、警告,并决定对行为人采牧管4.31.(必要时可请求旅客协助)管束措施是指机长指令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束措施、中途令其下机等必要措施。

空防安全培训(非法干扰)_图文

空防安全培训(非法干扰)_图文

视频
案例4
劫持航空器
环球814航机-1985年6月14-30日 2名黎巴嫩什叶派恐怖份子胁持航机飞往贝鲁特,以150 名乘客及机组人员要求释放囚犯及美军撤离黎巴嫩。事件 中一名乘客被杀。
案例4
劫持航空器
2001年9月11日,4架美国内陆客运航机被胁持并分别撞 向纽约市的南北世贸大楼;华盛顿的五角楼大厦。整个袭 击共造成三千多人死亡。
袭击机场
1985年12月27日,三名恐怖份子利用手榴弹及自动步枪 同时在罗马即维也纳机场向以色列航空乘客及职员射杀, 事件共22人死亡(包括3名恐怖份子)、超过100人受伤。
袭击机场
2001年7月24日破晓前斯里兰卡泰米尔猛虎组织袭击了斯里 兰卡唯一的班德拉奈克国际机场,已经造成至少18人死亡, 13架飞机被毁。最近一次发生在2007年10月22日,31人死亡, 其中包括11名军警。
菲航434
1994年12月11日-bojinka计划 策划的主谋哈利德· 塞克哈· 穆罕穆德,虽然远不如拉丹、 祖巴达耶赫那般名声显赫,却也并非鼠辈。 视频
破坏航空器
洛克比空难 1988年12月21日,泛 美103客运航空器在苏格兰、洛克比上空发生爆炸。 洛克比几乎成为空中灾难的代名词。这架波音747喷气式客机上的259名乘 客全部遇难,另外,洛克比小镇上的居民也赔上了11条生命,总计27O人遇 难,其中大部分是美国人。 事件是由两名利比亚特工将遥控爆炸装置放入 托运行李内,而此次事件以后,直到2006年1月1日才有了“行李确认”。
空防安全培训(非法干扰)
911恐怖事件对民航业的重 大影响
什么是“非法干扰行为”
什么是“非法干扰行为”
非法干扰行为 非法扣押航空器 航空器内劫持人质 强行登上航空器 航空器内装置危险装置或携带武器 传播能够危害航空器安全的虚假信息

我国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立法完善分析

我国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立法完善分析

我国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立法完善分析随着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的不断发展,非法干扰行为问题逐渐凸显,非法干扰事件逐年增多,不仅直接影响到民用航空运输的正常运转,而且劫机、炸机等严重非法干扰行为的存在严重危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公共安全形成巨大的威胁。

但现阶段我国对非法干扰行为相关立法存在的诸多问题,影响了对民用航空安全的维护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

因此,深人研究非法干扰行为,并完善与之相关的立法迫在眉睫。

一、非法干扰行为法律内涵分析非法干扰行为是相关非法干扰行为立法的核心概念,这一概念的内涵的法律界定是非法干扰行为立法完善无法回避的问题。

按照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规定分析非法干扰行为,准确地概括和界定非法干扰行为的内涵和外延,是完善非法干扰行为立法的前提和基础。

一非法干扰行为内涵的国际立法分析国际上对非法干扰行为的关注始于劫机行为。

为了保证航空运输安全,从20世纪60年代起,国际民航组织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预防和惩治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国际文件,如《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简称为《东京公约》、《关于制止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制止在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机场内发生的非法暴力行为以补充1971年9月23日订于蒙特利尔的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公约的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1974年通过的《防止对国际民用航空进行非法干扰行为的安全保卫》简称《附件17》,2022年又制定了《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即《北京公约》及《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的补充议定书》即《北京议定书》。

但是,非法干扰行为在多种公约中的界定并不一致,非法干扰行为的内涵和外延因公约的不同规定而发生变化。

这些变化具体表现为:第一,非法干扰行为侵害的对象由仅指针对飞行中到包括使用中的航空器的犯罪,再扩大到针对人身、财产和环境的危害行为。

劫机案件法律规定(3篇)

劫机案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劫机案件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民用航空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劫机案件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不仅威胁到机上人员的安全,还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如恐怖袭击、空难等。

为了打击劫机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劫机案件的法律规定。

二、劫机罪的法律规定1. 刑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民用航空器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劫持航空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准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关于劫持航空器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2年4月10日发布了《关于办理劫持航空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明确了以下问题:(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民用航空器的,构成劫持航空器罪。

(2)劫持民用航空器,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3)劫持民用航空器,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较重”:1)多次劫持民用航空器的;2)劫持民用航空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3)劫持民用航空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4)劫持民用航空器,对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

(4)劫持民用航空器,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较轻”:1)劫持民用航空器,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2)劫持民用航空器,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3)劫持民用航空器,未对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

三、劫机案件的法律程序1. 刑事诉讼程序劫机案件属于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劫机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案侦查,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被害人、证人等。

侦查机关应当收集、固定证据,查明犯罪事实,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 刑事审判程序劫机案件侦查终结后,侦查机关应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律劫机案例分享会(3篇)

法律劫机案例分享会(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航空业的快速发展,劫机事件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大家对劫机事件的认识,加强法律意识,本分享会将围绕法律视角下的劫机案例展开,旨在为大家提供一次深入了解和学习的平台。

二、劫机案例概述1. 案例一:1997年,韩国航空858号航班劫机事件1997年12月12日,韩国航空858号航班从韩国仁川国际机场起飞,目的地为美国洛杉矶。

飞机起飞后不久,两名朝鲜裔韩国男子持刀闯入驾驶舱,劫持了飞机。

在飞行过程中,两名劫机犯要求飞机前往朝鲜。

在飞机降落朝鲜平壤机场后,两名劫机犯被朝鲜政府控制,飞机上的乘客和机组人员被释放。

2. 案例二:2014年,阿联酋航空521航班劫机事件2014年3月27日,阿联酋航空521航班从阿联酋迪拜国际机场起飞,目的地为印度孟买。

飞机起飞后不久,一名男子持刀闯入驾驶舱,劫持了飞机。

在飞行过程中,劫机犯要求飞机前往巴基斯坦。

在飞机降落巴基斯坦卡拉奇机场后,劫机犯被巴基斯坦警方控制,飞机上的乘客和机组人员被释放。

3. 案例三:2015年,美国联合航空3591航班劫机事件2015年5月21日,美国联合航空3591航班从美国奥兰多国际机场起飞,目的地为美国芝加哥。

飞机起飞后不久,一名男子在飞机上纵火,导致飞机紧急降落。

在飞机降落过程中,劫机犯被机组人员制服,飞机上的乘客和机组人员安全撤离。

三、法律视角下的劫机案例分析1. 刑法角度从刑法角度来看,劫机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严重毁损的,处死刑。

在上述三个案例中,劫机犯均被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韩国航空858号航班劫机事件中,两名劫机犯被朝鲜政府控制,最终被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民法角度从民法角度来看,劫机行为侵犯了乘客和航空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劫机案例分享会(3篇)

法律劫机案例分享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航空事业的飞速发展,飞机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近年来,劫机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航空安全。

为了提高大家对航空安全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我们举办了一场以“法律劫机案例分享”为主题的活动。

以下是本次分享会的详细内容。

二、案例一:美国联合航空3411号航班劫机事件1. 案件背景2017年4月9日,美国联合航空3411号航班从芝加哥奥黑尔国际机场起飞,目的地为路易斯维尔。

在航班起飞后不久,一名乘客因拒绝让出座位与机组人员发生争执。

随后,该乘客被机组人员控制,并宣布紧急情况,要求所有乘客下机。

在地面,该乘客被警方带走,并最终被控以干扰航班罪。

2. 案件分析此案例中,乘客的行为违反了航空安全法规,属于典型的劫机行为。

机组人员按照程序处理了此事,避免了更大的安全隐患。

在法律层面,该乘客被控以干扰航班罪,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3. 案件启示(1)乘客应遵守航空安全法规,尊重机组人员,共同维护航空安全。

(2)航空公司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机组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航空安全的监管,确保航空安全无死角。

三、案例二:埃塞俄比亚航空ET302航班空难1. 案件背景2019年3月10日,埃塞俄比亚航空ET302航班从内罗毕起飞,目的地为亚的斯亚贝巴。

在起飞不久后,航班突然坠毁,机上157人全部遇难。

事后,调查结果显示,该航班坠毁是由于机长操作失误所致。

2. 案件分析此案例中,机长在飞行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航班坠毁。

该事件反映出航空公司在飞行员培训、安全检查等方面存在漏洞。

在法律层面,航空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赔偿责任。

3. 案件启示(1)航空公司应加强飞行员培训,提高飞行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航空公司应完善安全检查制度,确保飞行安全。

(3)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航空公司的监管,确保航空安全。

四、案例三:中国民航局发布劫机事件应急处置指南1. 案件背景近年来,我国民航局针对劫机事件频发,发布了《劫机事件应急处置指南》,旨在提高我国民航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法律劫机案例分享(3篇)

法律劫机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航空运输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

然而,随着航空运输的普及,劫机事件也时有发生,给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以某航班劫机事件为例,从法律角度对劫机案件进行分析,以期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为我国反劫机工作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2019年5月,我国某航班在飞行过程中遭遇劫机事件。

犯罪嫌疑人陈某在飞机起飞后,携带刀具强行闯入驾驶舱,威胁机组人员。

在事件过程中,机组人员与地面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同时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对话,争取时间。

在地面公安部门的支援下,最终成功制服犯罪嫌疑人,确保了航班及乘客的安全。

三、法律分析1. 刑法角度(1)劫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以刀具威胁机组人员,构成劫机罪。

(2)故意杀人罪。

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劫机过程中,曾对机组人员实施威胁,具有故意杀人的危险。

虽然最终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陈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2. 民事责任角度(1)航空公司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航空运输承运人应当对运输的旅客、行李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行李、货物的固有缺陷、包装不良或者装运不当造成损失的,不承担责任。

然而,本案中,航空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犯罪嫌疑人进入驾驶舱,存在一定过错。

因此,航空公司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机组人员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机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法和有关航空运输的规定,执行飞行任务。

本案中,机组人员在事件过程中,能够保持冷静,与地面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为制服犯罪嫌疑人争取了时间。

非法干扰行为和知名劫机事件

非法干扰行为和知名劫机事件

非法干扰行为和知名劫机事件非法干扰行为非法干扰行为:指违反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危害或足以危害民用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或秩序,以及有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非法干扰行为的类别:《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罪行):实施或者企图实施劫持、爆炸航空器,袭击、爆炸机场等行为。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民航局第193号令CCAR-332)中使用的定义,非法干扰行为,是指诸如危害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即:(一)非法劫持飞行中的航空器;(二)非法劫持地面上的航空器;(三)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四)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五)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或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六)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国际反非法干扰行为的立法实践《中国民用航空》杂志2010年第08期|作者:李福海张立华|字号:[ 大中小 ] 随着民用航空业的不断发展,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对民用航空运输的影响越来越大。

本文对打击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的国际条约的立法过程进行了综述分析,对我国民航有关法律法规立法实践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引言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简称“非法干扰行为”)有着较长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31年发生在秘鲁的第一起相关记录。

目前非法干扰行为已屡见不鲜,所造成的危害也有目共睹。

据国际民航组织不完全统计,1970-1998年共发生1072起非法干扰事件,死亡人数达3103人,受伤人数达2569人。

近年来,部分非法干扰行为甚至上升为恐怖活动,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

例如,2001年“9.11”事件造成机上直接死亡人数266人,地面间接死亡人数多达几千人。

2009年12月25日,在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由阿姆斯特丹飞往底特律的253号航班上发生一起旅客炸机未遂的严重非法干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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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干扰行为非法干扰行为:指违反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危害或足以危害民用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或秩序,以及有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非法干扰行为的类别:《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罪行):实施或者企图实施劫持、爆炸航空器,袭击、爆炸机场等行为。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民航局第193号令CCAR-332)中使用的定义,非法干扰行为,是指诸如危害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即:(一)非法劫持飞行中的航空器;(二)非法劫持地面上的航空器;(三)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四)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五)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或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六)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国际反非法干扰行为的立法实践《中国民用航空》杂志2010年第08期|作者:李福海张立华|字号:[ 大中小] 随着民用航空业的不断发展,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对民用航空运输的影响越来越大。

本文对打击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的国际条约的立法过程进行了综述分析,对我国民航有关法律法规立法实践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引言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简称“非法干扰行为”)有着较长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31年发生在秘鲁的第一起相关记录。

目前非法干扰行为已屡见不鲜,所造成的危害也有目共睹。

据国际民航组织不完全统计,1970-1998年共发生1072起非法干扰事件,死亡人数达3103人,受伤人数达2569人。

近年来,部分非法干扰行为甚至上升为恐怖活动,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

例如,2001年“9.11”事件造成机上直接死亡人数266人,地面间接死亡人数多达几千人。

2009年12月25日,在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由阿姆斯特丹飞往底特律的253号航班上发生一起旅客炸机未遂的严重非法干扰事件。

由于非法干扰行为直接影响到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正常运转,严重危害到世界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世界各国都一直致力于国际反非法干扰行为立法实践,并制定打击措施。

联合国安理会、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除发布宣言和通过各项决议、制定公约外,还制定了根据情节从重处罚的量刑标准。

二、关于反非法干扰行为的国际公约有关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的国际条约主要有四个:一是《关于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二是《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三是《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四是《补充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利尔制订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的制止在为国际民用航空服务的机场上的非法暴力行为的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补充议定书》)。

这四个公约是特别寻求为若干与航空器、国际机场和其他航空设施有关的具体犯法行为确定普遍管辖权的国际文书,对各缔约国起诉或引渡指控的罪犯,并为了为改变航线的航空器和旅客安全迅速地返回提供方便,提出特别要求。

由于历史的原因,......▪知名劫机事件▪▪古巴1958年,11月1日:第一次古巴u s。

劫持。

一个古巴的飞机在途中从迈阿密到巴拉德罗,哈瓦那古巴武装分子劫持。

劫机者试图降落在塞拉克里斯特在古巴东部运送武器给劳尔•卡斯特罗的叛军。

夜幕降临时,飞机燃油耗尽和试图紧急迫降在普雷斯顿糖厂。

它不及,而是降落在海洋,分裂和杀死大多数乘客和机组人员。

[14]▪巴勒斯坦1968年:第一阿以的三名成员劫持,为后台的巴勒斯坦人民解放阵线(PFLP)劫持了一个El Al飞机罗马。

转移到阿尔及尔,谈判延长超过四十天。

两个劫机者和人质被释放。

这是第一和唯一成功劫持一���El Al飞行。

▪西欧1970:四个巴勒斯坦武装分子控制了四架飞机从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领导和苏黎世前往纽约为了协商释放他们的盟友从监狱。

▪美国1971年:d·b·库伯西北航空公司305航班被劫持并取得了200000美元的赎金换回这架飞机的乘客。

库珀开始降落伞从后面的波音727和从未发现。

▪美国1974年2月22日:撒母耳Byck开枪打死了马里兰州航空管理局警官在风暴前Ramsburg尼尔BWI乘坐达美航空公司523航班到亚特兰大。

他进入了驾驶舱虽然飞机在地面上,打算暗杀总统理查德·尼克松飞行的dc - 9到白宫。

他枪法驾驶员和副驾驶员在他被射穿了飞机窗口由另一个官。

▪巴勒斯坦1976:6月27日,法航飞机上有248名乘客和机组人员的12是被巴勒斯坦恐怖分子和支持者和空运到恩德培的首都坎帕拉附近乌干达。

非以色列乘客被释放。

[15]以色列国防军(IDF)解救了102名人质,以打击建筑。

三名人质,所有劫机者,和一个以色列突击队员丧生;第四个人质死于乌干达医院,显然在乌干达军队之手。

[16]45乌干达士兵也死于这次袭击,当他们在以色列军队开火。

▪马来西亚1977年12月4日:一架波音737,马来西亚航空公司653航班被劫持,撞在海岬古邦召开,柔佛杀死100人搭乘。

▪塞浦路斯1978:两个阿拉伯游击队抓住了一架飞机在塞浦路斯。

埃及突击队飞在不请自来的尝试坐飞机。

塞浦路斯的军队抵抗和15埃及人死在一个45分钟的战斗。

▪美国1979年,6月20日和6月21日:美国航空公司的飞机从纽约到芝加哥Kavaja劫持的尼古拉,塞尔维亚民族主义,要求释放关押的民族主义。

无法保护他的同志的释放,劫机者释放所有人质除了飞行员,驾驶,一个空姐。

他们从芝加哥飞回纽约,他转移到波音707飞��爱尔兰在劫机者投降,是回到美国受审。

使用的武器是一个自制的炸弹。

没有人员伤亡。

[17]▪印尼1981:劫持飞行印尼航空GA 206年3月28日,1981年。

劫机者,一个名为突击队圣战,劫持了直流9”Woyla,“onroute从巴邻旁去棉兰,命令飞行员将飞机来科伦坡,斯里兰卡。

但由于飞机没有足够的燃料,它在马来西亚槟城的加油,然后飞到廊曼,泰国。

劫机者要求释放突击队圣战成员囚禁在印度尼西亚和美国的150万美元,以及飞机采取那些犯人目的地不明。

由于Kopassus的突击队参加了这次任务的训练只有三天完全不熟悉的武器。

由于Kopassus 之一突击队射杀了劫机者领袖,然后开枪自杀。

所有其他的劫持者被杀。

所有的人质获��。

▪爱尔兰1981:一个来自爱尔兰Aer Lingus航空公司航班从都柏林到伦敦被劫持和转向勒Touquet在吗法国一个男人要求教皇发布的第三个秘密法蒂玛。

虽然当局协商通过无线电与劫机者在驾驶舱,法国特种部队进入飞机的后部和制服了他。

▪印度1984年,8月24日:七个年轻的锡克教劫持者要求印度航空公司客机飞行从德里到斯利那加被空运到美国。

飞机被送往阿联酋的国防部长的阿联酋协商释放乘客。

它与印度锡克教分裂斗争的旁遮普邦。

[18]▪黎巴嫩1984:黎巴嫩什叶派劫持者转移一个科威特航空公司飞往德黑兰。

飞机被伊朗���全部队的人穿着监护人员。

[19]▪阿尔及利亚1994:法航8969航班的恐怖分子劫持4 GIA计划撞到埃菲尔铁塔。

执行后的3名乘客,历次的突击队袭击了一架飞机,机上所有乘客劫机者和释放。

▪美国2001:9月11日袭击,东部美国:19名恐怖分子劫持四架飞机(美国航空公司11号航班,美国航空公司77航班,联合航空公司93号航班,和美国联合航空公司175号航班)。

飞机被用作导弹造成基础设施破坏最为严重的恐怖袭击对美国本土历史;两个飞机,美国联合航空公司175号航班和11号航班被撞纽约' s世界贸易中心塔,摧毁整个复杂。

美国航空公司77航班被用在类似的方式在五角大楼,在华盛顿特区。

,造成的破坏建筑物的一部分。

他们是三个最致命的劫机。

对于联航93,目的可能是相同的,但乘客们的命运,学习其他三架飞机,攻击驾驶舱,导致劫机者崩溃飞机在农村宾夕法尼亚州,杀死了船上所有的。

▪土耳其2006:土耳其航空公司1476号航班,飞行从地拉那来İSTANBUL劫持,在希腊的领空。

这架飞机上有107名乘客和6名船员,信号传输两个编码劫持捡到希腊空军。

▪俄罗斯2007:一个俄罗斯航空公司空客A320飞机从莫斯科到日内瓦是被一个喝醉的人在吗布拉格。

机组人员和乘客被释放被捕后被捷克警察。

▪毛里塔尼亚2007:一个空气Mauritanie架波音737飞机从努瓦克肖特到拉斯帕尔马斯在机上有87名乘客是被一个男人想飞到巴黎,但飞机降落在附近的一个空军基地拉斯帕尔马斯和强盗,一个摩洛哥被逮捕。

▪古巴2007:古巴军事逃兵劫持了一辆大巴,然后用它来进入机场的候机楼,他们未能劫持一架飞机动身前往美国。

一个军事指挥官被打死。

▪塞浦路斯2007:一个Atlasjet md - 80途中尼科西亚来İSTANBUL是被两个阿拉伯学生,谁说他们是基地组织在阿富汗的一个培训,想去德黑兰伊朗。

飞机降落在安塔利亚,乘客逃和劫机者被逮捕。

[20]▪土耳其2011:土耳其航空公司1754号航班,飞行从奥斯陆,挪威到İSTANBUL,是在保加利亚当一个失败的尝试领空被劫持。

劫机者说,他有一个炸弹和他将炸毁飞机,除非飞机回到挪威。

乘客制服劫机者和飞行安全降落在阿塔图尔克��际机场,İSTANBUL。

没有人员伤亡和嫌疑犯被逮捕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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