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腹腔镜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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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腹腔镜技术参数
一、基本要求:
1.国际知名品牌。
2.投标产品的品牌优势及独有技术单独说明。
3.投标产品参数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4.招标人对拟中标产品进行考察,如投标文件内容出现虚假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并限制其后的5年内不得参与青州市人民医院的投标。
5.投标公司及投标品牌近三年内如有参数作假或其他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6.“★”条款为主要技术参数,如果不能满足,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使用1个月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
2.验收的依据:
2.1.制造商提供的技术规格
2.2.合同和标书(招投标文件及评标时的相关承诺)
2.3.国家强制标准,如属于商检目录则必须提供商检证,如属于国家强制鉴定目录则必须提供CCC论证。验收合格后,共同签署报告。中标人承担所有国家要求的检测项目费用。
3.验收标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商品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4.验收程序和方法:
4.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必须符合上面第3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4.2.初验收: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4.3.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中标人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4.4. 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中标人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验收单以采购人格式为准。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
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中标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