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试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CNAS-CL01-A008:2018(电磁兼容)-核查表
)军用设备电磁兼容检测,可采用以下几种测试场地(或测试装置):
----屏蔽室;
----电波暗室;
----混响室;
----横电磁波室或平行板传输线;
----开阔试验场。
)军用设备电磁兼容试验通常在屏蔽室内进行,屏蔽室尺寸应足够大,以满足GJB151B(或GJB152A)的要求。当在屏蔽室内进行辐射发射和辐射敏感度测试时,屏蔽室内壁应敷设射频吸波材料,即要求采用局部安装吸波材料的屏蔽室(GJB151B或GJB152A)或电波暗室。
)如果订购方同意,电场辐射敏感度也可以采用步进搅拌模式混响室法进行测试,混响室法应满足GJB151B附录D要求。
)瞬态电磁场辐射敏感度测试可采用横电磁波室(TEM室、GTEM室)或平行板传输线等测试装置。
6.4设备
6.4.1
实验室应配置正确开展EMC检测活动所需要的设备,见附录。
6.4.5
实验室的检测仪器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测量准确度或测量不确定度应满足GB/T 6113.101~104系列标准(等同采用CISPR16-1-1~CISPR16-1-4)、GB/T17626系列标准等所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及相应标准的技术能力(和参数)要求。
----频率在1GHz以上的测量时,应按照GB/T6113.104第8章规定的场地确认方法,所得到的场地电压驻波比SVSWR,dB6dB;
----电波暗室的屏蔽效能应满足屏蔽室屏蔽效能的要求,并在1~6GHz (或18GHz)满足屏蔽效能> 80dB;
---进行辐射杂散测试时,全电波暗室应按照YD/T 1483《无线电设备杂散发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规定的场地确认方法,与规定全频段的归一化自由空间传输损耗的偏差在±4dB范围内;
CNAS现场评审要点
4.2.1
实验室是否已建立、实施并维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Y
已建立、实施并维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是否适当程度地文件化,以达到确保检测和/或校准结果质量所需的程度?
Y
实验室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已做适当程度地文件化规定。
体系文件是否使相关人员知悉、理解、可得到并执行?
附件1-1(CNAS-CL01:2006)任务编号:
实 验 室 现 场 评 审 核 查 表
本核查表依据CNAS-CL01准则要求编制,编号与准则一致,其中准则的条款1、2和3在本核查表中省略。
4管理要求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评审结果
评 审 说 明
4.1组织
4.1.1
实验室或实验室作为其一部分的组织是否在法律上是可识别的:
a) 实验室管理层关于为客户服务的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测和校准服务质量的承诺?
Y
《质量手册》 QM (第二版)第2章节中有公司服务质量的承诺(2.3)
如果实验室是独立法人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文件证明其有合法的服务范围和独立机构编制?
Y
实验室为独立法人单位。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果实验室隶属于某一法人单位,是否有独立的建制,其机构组成是否有主管部门(独立法人单位)的批准文件,实验室负责人是否得到主管部门的正式书面任命,并授权实验室独立进行规定范围的检测和/或校准工作?
Y
实验室的工作在固定设施内进行和在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运作基本能按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要求进行。
4.1.4.
若实验室的母体不是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组织,是否规定了该组织中涉及或影响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关键人员的职责,以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
试验室认可评审表(通用表)
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测数据的统计技术。
是否确保使用标准方法是最新有效版本,除非该版本不适宜或不 5.4.2 可能使用。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以确保应
用的一致性。
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试验室是否具有所有相关设
5.4.3
备的操作指导书和检测试验过程作业指导书。所有与试验室工作 有关的指导书、标准和参考资料是否保持现行有效并易于员工取
JAC江淮汽车
编号:JSJL324-07
试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任
务编号:
本核查表依据JSZX-SYS-GL201601-01准则要求编制,编号与准则一致,其中准则的条款1、2和3在本核查表中省略。 填表说明:“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 Y表示“符合”,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需说明的问题,N表示“不符 合”, N/A表示“不适用”。当用Y´、N、N/A表示时必须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4.9 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
试验是否有政策和制度,当检测工作的任何方面,或该工作的结
果不符合其制度或与委托方达成一致的要求时,予以实施。该政
策和制度应确保:
4.9.1
a) 确定对不符合工作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规定当识别出不符 合工作时所采取的
措施(包括必要时暂停工作、扣发检测报告);
b) 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
条款
4 管理要求 4.1 组织
供应商名称
核查内容
评审 结果
评审说明
备 注
试验室是否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论他们的其他责任,他们 4.1.1 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来履行包括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制度
的职责,识别对管理制度要求,并对其进行管理。
4.1.2
CNAS-CL01-A019:2018(软件)-核查表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2.1
方法选择和验证
7.2.1.3
实验室所采用的软件测试方法,一般包括测试用例集、测试工具(硬件和软件)及其使用方法、以及依托测试工具运行测试用例获得测试结果的相关程序三要素。为了保证不影响软件测试方法的运用和测试结果,实验室应具有适当的软件测试方法使用指导书,有措施确保测试用例、测试脚本、测试数据和测试工具的一致、有效。
7过程要求
7.1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7.1.1
a)实验室应制订合同评审程序,以确保:
1)对测试项目结束后如何处置测试输入项和测试工作产品、如何向客户交付测试产品(包括交付项、交付形式和数量等)应予明确、充分规定。
2)对测试项目结束条件、测试风险应予充分规定;
3)对开展测试准备了解测试任务的同时逐步完善合同内容的评审,或可能延续到软件测试计划、测试需求和测试说明阶段的评审,应予充分规定;
c)实验室应对检测任务进行测试需求分析,测试策划应由实验室完成,外部提供测试服务的合同或协议应满足客户要求,明确外部提供测试服务的评审和监督要求,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外部提供者除外。
7.1.6
对测试周期(接受被测试软件至交付测试报告)超过6个月的软件测试项目,实验室应与客户及被测试软件相关方保持必要沟通。沟通内容可包括:
b)能够测试的软件质量特性或测试类别、测试目的和测试能力范围;
c)陪测设备设施软件及其性能要求;
d)方法应有需要的软件硬件环境、测试数据及其他约束条件。
7.2.2.3软件测试方法确应尽可能全面,包括对被测试软件的各种质量子特性的测试顺序、测试约束及测试输入的组合并进行测试方法的验证。
7.4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CNAS-CL01-A001:2018核查表
实验室是否有文件化管理标准菌种(原始标准菌种、标准储备菌株和工作菌株),涵盖菌种申购、保管、领用、使用、传代、存储等诸方面的程序,来确保溯源性和稳定性?
该程序是否包括以下内容?
1.保存菌株是否制备成储备菌株和工作菌株?标准储备菌株是否在规定的时间转种传代,并做确认试验,包括存活性、纯度、实验室中所需要的关键特征指标,实验室是否加以记录并予以保存?
授权签字人是否具有微生物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是否具有微生物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和10年的微生物相关领域检测工作经历?
6.2.2.4
实验室人员是否熟悉生物检测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灭菌知识?
6.2.3
实验室选用检测人员时,是否考虑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某些涉及到辨色的试验?
适用时,实验室是否用人工污染实际样品进行检测,以
更好地验证培养基的适用性?
含有指示剂或选择剂的培养基,是否使用能证明其指示或选择作用的菌株进行试验?
6.6.3a)
实验室是否保留生产厂商提供的培养基质量测试报告,并要求厂商在培养基任何配方的改变时及时告知实验室?
7过程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7.1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6.2.2.2
如实验室使用的高压蒸汽灭菌器不属于简单压力容器(定义参见TSG R0003 -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时,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6.2.2.3
实验室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关键检测人员是否至少具有微生物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者具有10年以上微生物检测工作经历?
6.3.4a)
实验室不同的功能区域是否有清楚的标识?
CNAS-CL01-A003:2018(电气)-核查表
附件1(CNAS-CL01-A003:2018) 任务编号: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6资源要求
填表说明:
“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 Y表示“符合”,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需说明的问题,N表示“不符合”, N/A表示“不适用”。
当用Y´、N、N/A表示时必须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7过程要求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附件A(CNAS-CL01-A003:2018) 任务编号:
附录A:照明检测领域的应用要求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附件B(CNAS-CL01-A003:2018) 任务编号:
附录B:电声检测领域的应用要求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2
附件1(CNAS-CL17:2006) 任务编号: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玩具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4管理要求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CNAS-CL01-A011:2018(金属材料)-核查表
应按标准中规定的修约要求报告检测结果。如果标准中有规定,在报告检测结果时还应报告试验条件。
7.8.2(检测、校准或抽样)报告的通用要求
7.8.2.1g)
必要时,检测报告应提供来样实物照片,并标记出取样部位。
7.8.2.1m)
需要时,金相检测报告应提供试样中有代表性的金相照片。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对标准物质和影响检测结果的试剂(如:检测用助熔剂、气体),实验室应进行符合性检查,检查其标签、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信息,必要和可行时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进行验证,以确保满足检测方法以及检测对象的要求,并保存记录。
6.6.3
实验室委托外部进行取样和试样加工时,应明确告知取样和试样加工的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明确加工关键参数的具体指标。
6.3.3
检测标准或仪器设备对环境有明确要求时,实验室应具有能满足要求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对配备的环境与设施进行确认以确保满足要求。
6.3.4b)
实验室应有妥善处理有害废弃物的设施和方法,包括对低倍检测和腐蚀试验产生的废液、金相浸蚀试剂的处理,并保存相关记录。
6.。金相检验的样品制备区与检测区域应有效隔离。
6.4.4
取、制样设备在安装调试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性能指标满足标准要求。对于重要的机加工检查设备,例如冲击试样缺口投影仪、万能工具显微镜等应进行验证。对于冲击试样缺口加工设备,应提供加工成型后的试样符合性检查合格证据。
6.4.6
应确保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如拉伸试验机的引伸计、金相显微镜的测微标尺、低温和高温装置等,这些设备的校准范围应满足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的要求。
6.3设施和环境条件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6
附件1(CNAS-CL22:2006) 任务编号: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动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4管理要求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CNAS-CL01-A003:2018(电气)-核查表
附件 1(CNAS-CLO1-AOO3:2O18)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6资源要求条款核查内容评审结果评审说明6.2人员6.2.2实验室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 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的人员应具有 相应的电气检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注:实验室人员相关要求可参照 CNAS-CL01-G00的 6.2条款。
实验室应制定培训计划使从事电气领 域检测人员了解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以防止检测中会出现的电击、热危险、 燃烧、机械损伤、有毒有害气体、化学、 辐射等对人身构成威胁。
6.3设施和环境条件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以下 要求:a )根据电气领域的检测项目的特性和 所要求的测量准确度,实验室应对可能 影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和 记录。
必要时采取措施,以防止因环境 的原因导致检测结果无效或对检测质 量造成不利影响。
这类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 --- 应具备可靠的接地措施并予以维 护,如果需要,应提供到每个电气检测 设备的保护地;――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 备对背景电磁辐射敏感,应安装适当的 电磁屏蔽、吸收、接地、隔离或滤波之 类设施并予以监控和维护;填表说明:“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丫表示“符合”,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需说明的问题,N 表示“不符合”,N/A 表示“不适用”。
当用丫'、N N/A 表示时必须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任务编号:6.2.5 6.3.16.3. 16.3. 4核查内容――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背景声频敏感,应安装适当的声频屏蔽、消音或隔离之类设施;――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静电敏感,应安装适当的防静电工作台面、防静电地板、接地设施以及其他防静电用品;――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气候环境敏感或有特殊要求,例如湿度,大气压力等,则应有满足特殊要求的特殊环境设施或措施;――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机械振动和冲击敏感,应保持与振动和冲击源的有效隔离。
2016年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CL16
——被测设备的连接图;
——检测布置图;
——检测数据。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附件1(CNAS-CL16:2006)任务编号: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5技术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5.2人员
5.2.1
实验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磁兼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其中从事该领域的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横电磁波室应给出其工作频率的上限,其工作频率范围应满足所申请认可的业务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横电磁波室内场分布均匀性的大小应与受试设备的尺寸相适应,受试设备高度<空间高度的2/3时,在此区域内的分布不均匀度应小于±3dB;
——横电磁波室的输入电压驻波比应≤1.5;
——横电磁波室的特性阻抗应为50Ω或者150±6Ω(3dB均匀区)。
——电波暗室的屏蔽效能应满足屏蔽室屏蔽效能的要求;
——进行辐射抗扰度测试时,电波暗室内的测试空间场分布均匀性应满足GB/T17626.3-2006(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1000-4-3:2002《射频电磁场抗扰度试验》。
屏蔽室:
——屏蔽室的屏蔽效能应能达到:
频率范围屏蔽效能
0.014-1MHz >60dB
d)第四级周围的环境电平在大部分测试频率范围内都在相应限值之上,且连续出现;
其中,第四级场地不符合要求。
评审报告中应注明场地级别。
电波暗室:
——电波暗室的最小尺寸应满足3米法测试的要求;
——进行辐射骚扰测试时,电波暗室的场地有效性应满足标准要求(如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检测校准实验室核查表
实验室管理层是否作出公正性承诺?
4.1.3
实验室是否对实验室活动的公正性负责,不允许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损害公正性?
4.1.4
实验室是否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
这些风险是否包括其活动、实验室的各种关系,或者实验室人员的关系而引发的风险?然而,这些关系并非一定会对实验室的公正性产生风险。
6.2.4
实验室管理层是否向实验室人员传达其职责和权限?
6.2.5
实验室是否有以下活动的程序,并保存相关记录:
a)确定能力要求?
b)人员选择?
c)人员培训?
d)人员监督?
e)人员授权?
f)人员能力监控?
6.2.6
实验室是否授权人员从事特定的实验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活动:
a)开发、修改、验证和确认方法?
e)确保实验室活动的有效性?
5.7
实验室管理层是否确保:
a)针对管理体系有效性、满足客户和其他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b)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6资源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6.1总则
6.1
实验室是否获得管理和实施实验室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6.2人员
6.3.3
当相关规范、方法或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实验室是否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6.3.4
实验室是否实施、监控并定期评审控制设施的措施,这些措施是否包括但不限于:
a)进入和使用影响实验室活动区域的控制?
b)预防对实验室活动的污染、干扰或不利影响?
c)有效隔离不相容的实验室活动区域?
5结构要求
CNAS-CL01-A020:2018(信息安全)-核查表
7.7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7.7.1
实验室制定有效的质量监控方案还应包括: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a)适用时,对特定的信息安全产品样例进行检测,审查信息安全产品样例预埋问题的复现情况,确认其偏差。
b)适用时,应溯源到权威的测试集规范或其它有关的权威标准或规范。
7过程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7.1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7.1.1a)
实验室合同评审为签订信息安全检测合同而进行评审的政策和程序应包括:
1)对检测项目的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在合同中(或签订专门的协议)应予明确、充分规定。
2)对检测项目结束后如何处置检测对象应予以规定。
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2.1.1
实验室应确保测试使用的检测样本集(如病毒样本库、网络攻击数据包、漏洞库等)为最新版本。
7.4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7.4.1
信息安全检测领域的授权签字人和意见解释人员应具有信息安全、计算机、通信或网络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从事信息安全检测工作3年以上,且至少参与过5个信息安全检测项目。
填表说明:
“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Y表示“符合”,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需说明的问题,N表示“不符合”,N/A表示“不适用”。当用Y´、N、N/A表示时必须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a)由同一检测人员对被测对象进行重复检测;
b)由不同的检测人员使用相同方法对同一被测对象进行检测;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 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 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 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附件1 任务编号: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本核查表依据CNAS-CL01准则要求,编号与准则一致,其中准则的条款1、2和3在本核查表中省略。
4管理要求4.1组织 条 款 评 审 内 容评审结果 评 审 说 明4.1.1实验室或实验室作为其一部分的组织是否在法律上是可识别的:如果实验室是独立法人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文件证明其有合法的服务范围和独立机构编制?如果实验室隶属于某一法人单位,是否有独立的建制,其机构组成是否有主管部门(独立法人单位)的批准文件,实验室负责人是否得到主管部门的正式书面任命,并授权实验室独立进行规定范围的检测和/或校准工作?4.1.2 实验室是否明确承诺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其检测和校准活动符合CNAS-CL01:2006的要求,同时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4.1.3 不论实验室的工作是在固定设施内进行,还是在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或者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其组织和运作是否按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要求进行?4.1.4.若实验室的母体不是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组织,是否规定了该组织中涉及或影响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关键人员的职责,以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 注:参考ISO/IEC 17025:2005标准4.1.4.注1,注2。
实验室是否:4.1.5a)有管理和技术人员,不考虑他们的其他职责,有履行其职责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包括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识别偏离管理体系或偏离检测/校准工作程序情况,并能采取措施预防或尽可能减少这类偏离?b)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免受任何可能对他们的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检验机构现场评审核查表
6.1人员
6.1.1
检验机构应规定所有与检验活动相关的人员的能力要求,包括教育、培训、技术知识、技能和经验等要求,并形成文件。
注:能力要求可以是5.2.7提及的岗位说明或其他文件中的一部分。
6.1.1a
适当时,检验机构应按5.1.3a条规定每项检验活动的能力要求,并形成文件。
6.1.1b
关于“与检验活动相关的人员”的定义,见5.2.7a条。
---产品使用中可能出现的任何缺陷、过程运行中的任何失效、服务提供中任何不缺失。他们应理解与产品正常使用、过程运行、服务提供有关的偏离的重要性。
6.1.4
检验机构应让每一个人清楚他们的职能、责任和授权。
6.1.5
检验机构应有形成文件的程序,用于检验员以及其他与检验活动相关的人员的选择、培训、正式授权和监督。
c)提供第一方检验和(或)第二方检验,且作为某个从事与被检验产品的设计、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有关的组织中的一个可识别但不一定独立的一部分,为其母体机构或其他机构提供检验服务的检验机构,应满足第A.3章C类检验机构的要求。
4.2保密性
4.2.1
检验机构应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对在实施检验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责任。检验机构应将拟在公开场合发布的信息事先通知客户。除非是客户公开的信息或检验机构和客户达成了一致(如:对投诉做出的回应)的信息,其他所有信息都被认为是专有信息,应视为保密。
6.1.1c
能力要求宜包括具备检验机构管理体系的知识、实施管理的能力,以及实施检验活动的技术规范的能力。
6.1.1d
当需要专业判断来确定符合性时,应考虑对能力要求作出规定。
6.1.2
检验机构应雇用或签约足够的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从事检验活动的类型、范围和工作量所需的能力,需要时,还应包括专业判断能力。
CNAS-CL01-A001:2018核查表
6.6.2c)
1)对于关键培养基和试剂,实验室是否进行技术性验收?
验收的技术性指标减少时,是否有足够数据证明其可信性?
实验室是否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基和试剂?
实验室是否有关键培养基(试剂)的批号、入库日期、开启日期等的记录?2)针对即用型培养基、商品化脱水合成培养基,实验室是否对每批培养基用标准菌株进行测试验收?
7.1.7a)
在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实验室的相关区域观察为其开展的检测时,实验室是否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对检测环境和检测结果没有造成影响,并确保观察人员的安全?
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2.1.3a)
适用时,是否至少每两个月行方法查新?
实验室是否定期使用生物指示物检查灭菌设备的效果并记录?指示物是否放在不易达到灭菌的部位?
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6.1
实验室把一个检测项目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分包,但如果该分包内容是该项目不可分割的部分,实验室不具备该检测项目的完整技术能力,则该项目是否不予推荐认可?
6.6.2a)
实验室是否建立和保持有效的适合试验范围的培养基(试剂)验收程序?
6.4.1.2
实验室是否保存有满足试验需要的标准菌种/菌株(标准培养物)?
即除检测方法(如药物敏感试验、抗菌性能测试)中规定的菌种外,是否还包括应用于培养基(试剂)验收/质量控制、方法确认/证实、阳性对照、阴性对照、人员培训考核和结果质量的保证等所需的菌株?
6.4.1.2a)
标准菌种或标本是否是从认可的菌种或标本收集途径获得?
6.3.4c)
CNAS-CL01-A011:2018(金属材料)-核查表
6.6.3
实验室委托外部进行取样和试样加工时,应明确告知取样和试样加工的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明确加工关键参数的具体指标。
附件1-1(CNAS-CL01-A011:2018)任务编号:
检测/校准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6资源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6.2人员
6.2.2
a)监督员应有被监督岗位三年以上的检测工作经历。如果实验室设置了技术管理层,各领域的技术管理者除满足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外,还应具有所分管领域五年以上的检测工作经历。
7.4.3
验室在接收样品时,应进行符合性检查(或按批抽查),应根据方法的要求对试样的关键参数指标进行检查并提供相应的检查记录,如冲击试样缺口、疲劳试样表面粗糙度等。需要时,应检查试样的取样部位和方向。
7.5技术记录
7.5.1
检测记录应有充分的信息。需要时,应包含与试验过程有关的试样和试验方法(条件)的详细信息,如抽样情况、试样的取样部位和方向(可采用文字、图片的形式说明)、试样尺寸和形状、试样状态信息、测量表面层厚度/深度时测量点的位置、浸蚀剂成分或代号、浸蚀的温度和时间等。
6.4设备
6.4.1
实验室自行制备样品时,应配置能满足检测要求的取样设备和制样设备,如火焰切割和机械切割设备、机加工设备、镶样设备、磨抛设备等。实验室应按检测方法的要求配备标准物质,所配的标准物质应覆盖认可的能力范围。对于硬度检测,硬度标准块应能覆盖硬度标尺或载荷的范围以及认可的典型硬度值。对于仪器法化学成分分析,标样基体应与被测样品一致,所用的标样含量范围应覆盖检测样品的含量。
c实验室现场核查表
提问验证
4.5.2
实验室的分包安排是否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得到客户的书面同意?
验证
4.5.3
实验室是否明就其分包方的工作向客户负责?
面谈
4.5.4
实验室是否保存所有分包方的注册资料及工作的证明记录?
查阅
4.6.1
实验室是否有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控制程序?程序中是否包括了服务和供应品的购买、接受和存储的内容?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条款
核查内容
核查方法
4.1.1
实验室是否有文件证明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查验证明文件
4.1.2
实验室是否明确承诺并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其检测和校准活动符合准则的要求,同时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
面谈、查阅文件并确认
4.1.3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是否明确?
抽查
提问验证
5.3.3
对相互影响的相邻区域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隔离措施?
现场观察核实
5.3.4
对影响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是否进行限制和控制?
现场核实
5.3.5
是否有措施和程序确保实验室有良好的内务?
查阅、现场观察、面谈
5.4.1
实验室是否使用合适的方法和程序来进行检测活动?
是否对可能给检验工作带来影响的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样品的处置和制备、检验工作编制指导书?
查阅文件、抽问
现场抽问
4.1.6
实验室确定了那些沟通方式,最高管理者是否发挥了主导作用?
面谈、确认
4.2.1
实验室是否建立了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文件是否使相关人员知悉、理解、可得到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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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 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
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 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 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附件1(CNAL-CL18:2006) 任务编号: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纺织品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纺织品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5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5.2 5.2 人员人员人员
条 款 评 审 内 容
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5.2.1
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需进行培训、考核,
获得资格。
羊绒、羊毛手排长度、棉花手扯长度的检测
工作操作技巧性强,从事此项目检测工作的人员需有二年以上的实际操作经历,方可独立开展检测工作。
三个月以上未从事外观、黑板、棉花品级、抱合、色牢度、起毛起球、棉结杂质等用目光评定的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目光校对。
同样时期未从事过羊绒、羊毛手排长度和棉花手扯长度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操作比对,
合格后方能重新从事上述项目的检测工作。
实验室应制定目光校对和操作比对计划,保证从
事检测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目光校对与操作比
对,以稳定、统一检测目光与操作。
5.3设施和环境条件设施和环境条件
5.3.2
纺织品检测物理项目指标中按标准规定有环境要
求的项目(如强力、伸长、捻度、细度、纺织材料静电性能电压半衰区的测定等),其检测环境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上述项目的检测区域内必须配置有温湿度自动记录仪(或温湿度自动
监控装置),并且要保留实际工作期间的温湿度连
续监控记录。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 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
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 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 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5.5 5.5 设备设备设备
5.5.2
在利用实验室外的场地、设备进行纺织品外观、
重量等项目检测时,所使用的外观检测用灯光装
置及其照明度和重量检测所用磅称、台称等的精
度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由于拉伸方式或所使用的检测设备的不同,纱线和织物的强力和伸长率的检测结果会产生差异,原则上要求使用CRE 型强力仪。
否则,须在申请认可范围中予以说明。
应按标准规定配备用于检测评定的灰卡、实物标样、标准样照(系指原件,而非复印件),并
妥善保管,确保有效使用。
纺织品检测使用的非强检设备,应制定相应
的自检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定期进行自检维护
以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
5.6测量溯源性测量溯源性
5.6. 1
自动测色仪、日晒牢度仪、乌斯特条干仪等量值
不能溯源到SI 测量单位的检测设备,可采用有证标准物质或公认标准要求的方法进行确认。
也可以采用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进行确认。
5.8 5.8 检测检测检测和校准物品和校准物品和校准物品((样品样品))的处置的处置 5.8.2 使用时,试样的子样应加以唯一性标识,以防混
淆。
5.8.4
实验室应对生丝和羊毛、羊绒等天然纤维在检测
和贮存时采取防止虫伤、虫蛀及霉变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