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

合集下载

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方案

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方案

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方案2018年1月目录1 项目概况 (3)1.1 项目背景 (3)1.2 建设依据 (3)1.3 设计原则 (3)1.4 建设目标 (4)1.5 建设内容 (5)1.6 系统设计 (6)1.6.1 总体设计 (6)1.6.2 网络拓扑 (7)1.6.3 技术要求 (7)2 平台功能设计 (8)2.1 公共服务网 (8)2.1.1 政策法规 (9)2.1.2 各地动态 (9)2.1.3 消费向导 (9)2.1.4 网上12315(申诉举报) (10)2.1.5 查询服务 (10)2.1.6 电子标识申请 (10)2.1.7 平台监管 (11)2.2 工商业务网 (13)2.2.1 网络经济户口管理 (13)2.2.2 网络市场搜索 (16)2.2.3 网络市场监管 (19)2.2.4 平台监管 (21)2.2.5 电子标识管理(工商亮照) (21)2.2.6 统计分析 (21)2.2.7 系统管理 (22)2.3 搜索引擎系统 (22)2.3.1 搜索业务需求 (22)2.3.2 搜索功能需求 (22)2.4 数据中心(子系统间数据互联互通) (23)2.4.1 接口模式 (23)2.4.2 数据上传下达的接口 (24)2.4.3 与地方局下属工商已有系统对接的接口 (25)3 其他需求 (26)3.1.1 应用层安全性 (26)3.1.2 数据备份机制 (28)1项目概况1.1 项目背景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监管部门的职能,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的建设,有利于加快推进网络交易监管步伐,实现“以网管网”,更好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2 建设依据(1)《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总体》技术方案;(2)《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数据规范》1.3 设计原则本项目遵循以下设计原则:(一)适用性原则。

系统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方便使用为原则,同时融入先进的管理经验,构造一套先进的系统。

网络监管平台实施方案

网络监管平台实施方案

网络监管平台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场所。

然而,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存在着大量的违法违规信息,如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诈骗欺诈等,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因此,建立健全的网络监管体系,加强对网络空间的管理,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目标与原则。

网络监管平台的实施旨在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保障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建立全面、严格的网络监管体系;加强对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的监测和处置;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遵循依法治理、科学监管、公正公平、便民利民的原则,确保网络监管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网络监管平台。

建立网络监管平台,整合各类网络监管资源,包括技术手段、人员力量和法律法规等,形成统一高效的网络监管体系。

该平台将负责监测网络信息,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内容,提供技术支持和法律指导,保障网络空间的清朗和安全。

2. 强化技术手段。

通过引入先进的网络监管技术,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识别等,对网络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快速发现违法违规内容。

同时,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网络攻击和非法入侵,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可靠。

3. 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对网络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和技术水平,增强监管能力和执法效率。

建立健全的网络监管队伍,确保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4.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网络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严密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

5. 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跨境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的监管和处置,建立健全的国际网络监管合作机制,共同维护全球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稳定。

四、工作保障。

1. 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网络监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网络监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监管工作的有序推进。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8.18•【字号】苏建城[2008]239号•【施行日期】2008.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苏建城〔2008〕239号各市、县城管(市容)局:为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我厅编写了《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实际工作中参考。

同时,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工作进度未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城市,要按照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参考《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结合本地实际,尽早编制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二、因地制宜确定系统框架模式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要坚持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参考《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条件,合理选择适宜本地的管理体制、系统架构、运行模式和建设模式。

三、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在管理单元划分、管理、考核中,要认真贯彻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要求;在《指挥手册》制定和事件派遣、处理、考核中,要充分吸取以往工作中“条块结合”、“城管工作重心下移”等成功经验;在系统建设上,可以借鉴一些城市的经验,采取“建设-移交”、“建设-租用”的方式。

四、循序渐进,厉行节约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上,要坚持经济实用的原则。

在应用系统建设上,先保证基本功能,后拓展新的模块和功能;先整合现有信息资源、行政资源、人力资源,后新增设施设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范围,要先覆盖稳定的建成区,对非中心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循序推进。

江苏省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党建互联网实施方案

江苏省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党建互联网实施方案

江苏省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党建互联网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21〕40号精神,切实提升全省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水平,计划在六大重点领域启动实施江苏省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即“十三五”期间全省着力培育壮大100家互联网重点平台企业,实现千亿元利税收入水平,形成万亿元级产业发展规模.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抢抓互联网发展新机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市场开拓意识和服务创新能力,增强平台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形成平台企业和产业集聚优势.以需求为导向,培育发展新型业态,强化平台经济对上下游产业的双向带动和统筹整合能力,加快形成以平台经济为核心、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互动并进、融合发展的良性格局,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围绕商品交易、服务供给、要素支撑等重点方向,结合我省产业发展特色和平台经济发展基础,突出重点领域,力争到2021年,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或区域影响力的产业发展支持平台、城乡功能服务平台、专项产品交易平台,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平台经济品牌企业,形成分工明确、协同发展的平台经济产业体系,全省平台经济整体规模和竞争能力居全国前列.1、增速目标.规模以上列统平台企业平台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税收贡献年均增长15%以上.2、规模目标.到2021年,平台交易额超1000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5家,超500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10家.平台交易额进入国内同类型平台前三位的企业平台数达20家以上.3、竞争力目标.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知名度和竞争力的重点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市场占有率方面,10家平台企业进入同领域全国前两位;30家平台企业进入细分领域全国前三位.三、重点任务1、推进平台经济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大数据分析中心、后台呼叫中心、云计算中心等重点功能性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提升信息数据存储和服务能力.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尤其是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下一代互联网等新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构建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产业支撑体系.支持企业建设平台经济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面向平台经济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不断提升平台经济的创新内涵和技术含量.2、完善城乡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加快快递业的发展,鼓励专业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进一步完善物流信息系统,建立一套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有机整合干线物流和支线物流,加快推进并完善城市配送体系的建设,建立与平台经济布局相适应的物流运输网络,提高便捷物流服务水平.积极推动供应链平台企业发展,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物流服务.3、打造平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平台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多业态、多功能、多业务融合发展,开展商业模式、技术模式和金融模式创新,增强资源整合能力,实现平台企业多个价值环节的协同创新.借鉴自贸区和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探索形成跨境电子商务“通关、质检、税收、结汇、支付、物流”全新模式.培育发展跨境电商平台,做大做强跨境b2b贸易,带动江苏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平台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在细分领域和行业解决方案方面形成特色,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4、加快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经济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江苏实体经济发达的优势,重点发展网络销售服务平台、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网络平台、物流专业服务平台、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细分服务平台、信息资讯服务平台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互动的o2o专业化服务模式,依托大数据引领,开展c2b反向定制、智能制造等新的业务模式.着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推动制造业服务化、工业互联网服务专业化,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5、推动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与平台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策划、培训、信用、检测、认证等服务机构,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形成便捷高效的第三方服务体系.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按国际化标准建设平台和开展相关服务,增强技术系统的开放性和兼容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小商贸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人才、金融、法律等服务功能.建设资讯服务平台,强化大数据采集、开发、分析和利用,编制商品价格指数、物流指数等,增强平台的综合服务能力.6、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竞争行为.强化平台经济监管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大对虚假宣传、侵权假冒、违法广告、网络传销、不正当竞争等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支持平台企业通过行业协会或企业联盟等形式建立信用自律组织,营造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诚信环境.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为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四、政策支持1、加大财税政策引导支持力度.落实好国家各项扶持政策,同时根据我省实际,创新扶持平台经济发展的专项政策,在财政税收、土地利用、投融资、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优先支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轻平台企业相关运营成本,降低网络接入、服务器租用托管、数据中心运维等方面收费标准.适当增加省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规模,创新扶持方式,对入选“百千万”工程的重点平台企业,由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2、改善平台企业融资环境.支持创新型、成长型平台企业以多种途径股权融资,稳步扩大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融机构针对平台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省服务业融资担保资金优先为“百千万”工程入库平台企业实施融资担保.3、加强平台经济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平台企业引进和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平台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来我省发展,产生的有关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列入成本核算,高端人才的住房、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养护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并可酌情给予优惠政策.与平台企业签署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可在户籍落地方面加分,并优先安排入住廉租房、公租房和人才公寓.优先安排“百千万”工程入库平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境内外服务业专题培训和考察.四、组织实施“江苏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在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采取滚动培育、联动推进的方式实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开展前期培育和推荐申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市前期培育和推荐情况,负责组织评审、认定和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作用,上下联动、协力齐推,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共同推动服务业企业创新创优、转型发展的良好局面.1、滚动培育.围绕“百千万”工程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在深入调研、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选拔推荐和企业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分行业领域优选出一批平台特征明显、商业模式创新、行业特色鲜明、发展基础较好的平台企业,动态建立“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平台培育库.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本地互联网平台企业培育方案和配套政策,以入库重点平台企业为主要培育对象,紧扣相关建设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共同指导重点平台企业完善发展规划,加大创新投入,提升平台聚合力.省发展改革委于每年上半年组织评价考核和新入库选拔,对互联网经济重点平台企业培育库实施滚动管理.2、推荐申报.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针对相关平台企业的平台发展实绩以及前期培育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申报“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重点推荐上报市场占有率高、整合双多边市场成效明显、规模效益提升快、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互联网平台企业.省发展改革委定期组织各地进行集中申报.3、评审认定.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百千万”工程申报指南和评审办法,组织开展评审和认定工作,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予以正式授牌.4、绩效管理.省发展改革委对纳入“百千万”工程的重点平台企业加强创新引导和分类指导,督促和保障入库重点培育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加快项目实施,并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实行动态绩效管理.对重点平台企业经营发展中连续两年完不成发展目标任务的,将从“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名单中撤除.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新兴的互联网平台层出不穷,给社会带来了诸多便利的同时,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有效监管互联网平台的内容和服务,提高网络空间的规范化水平,我们制定了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个全面、高效、智能的监管平台,实现对互联网平台内容和服务的全面监管和规范管理,确保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具体措施。

1. 建设智能监测系统。

通过引入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智能监测系统,实现对互联网平台内容的实时监测和分析。

该系统能够自动识别不良信息和违规行为,并及时报警和处理,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度。

2. 完善监管法律法规。

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监管的责任和权限,规范监管行为。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

3. 加强技术支持。

建设监管平台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包括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等方面的技术设施建设。

同时,还需要建立专业的技术团队,保障监管平台的正常运行和技术支持。

4. 加强跨部门合作。

监管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建设监管平台需要加强跨部门的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工作的合力。

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行动,形成监管工作的合力。

5. 加强舆情监测。

监管平台建设还需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能力,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监管工作的反馈和意见,引导舆论,提高监管工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四、实施保障。

1. 加大资金投入。

监管平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监管平台建设的资金支持,确保监管平台的正常建设和运行。

2. 健全监管机制。

建设监管平台需要健全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的流程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确保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健全监管团队。

建设监管平台需要建立专业的监管团队,包括技术团队、法律团队、舆情团队等,保障监管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4. 完善监管考核。

建设监管平台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考核机制,对监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进和完善。

监管平台实施方案模板

监管平台实施方案模板

监管平台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介绍。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网络交易和信息传播活动也日益频繁,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监管难题。

为了加强对网络交易和信息传播的监管,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监管平台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意义。

1. 目标,建立一个全面、高效的监管平台,实现对网络交易和信息传播的全面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2. 意义,监管平台的建设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技术支持,整合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高效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系统,实现对网络交易和信息传播的实时监控和分析。

2. 法律支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监管平台的职责和权限,为监管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

3. 人员支持,建立专业的监管团队,包括技术人员、法律人员和监管人员,确保监管平台的正常运行和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4. 协作支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提高监管工作的协同效应。

四、实施步骤。

1. 立项阶段,确定监管平台的建设目标和范围,编制监管平台建设方案,争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2. 技术建设,进行监管平台的技术开发和系统构建,确保监管平台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3. 人员培训,对监管团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4. 试运行,对监管平台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监管平台的正常运行。

5. 全面实施,监管平台建设完成后,全面实施监管工作,加强对网络交易和信息传播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监管效果评估。

1. 监管效果评估,定期对监管平台的运行情况和监管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 社会效果评估,对监管工作的社会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市场秩序的改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等方面。

六、总结和展望。

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目录一、项目概述 (2)1. 项目背景与目标 (3)2. 项目建设意义 (3)3. 项目实施范围 (5)二、需求分析 (6)1. 业务需求分析 (7)2. 技术需求分析 (8)3. 安全性需求分析 (10)三、总体架构设计 (11)1. 硬件设备选型与配置方案 (12)2. 软件系统架构规划 (13)3. 数据存储与处理方案 (15)四、功能模块设计 (16)1. 用户管理模块 (18)2. 数据分析模块 (19)3. 业务处理模块 (20)4. 监控预警模块 (21)5. 系统管理模块 (23)五、技术选型与实施方案 (24)1. 关键技术选型及原因 (26)2. 系统开发环境与工具选择 (27)3. 系统部署与实施计划 (28)六、数据资源建设方案 (30)1. 数据采集方案 (31)2. 数据清洗与整合策略 (33)3. 数据安全防护措施及方案实施计划 (34)七、测试、维护与升级方案 (35)一、项目概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企业、政府及其他组织面临着海量的数据和复杂的业务需求。

构建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成为推动各项事业高效运行、智能决策的关键举措。

本项目旨在通过集成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构建一个全面、高效、智能的智慧管理平台,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进而推动组织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本项目将围绕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着力打造一个集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挖掘和应用于一体的智慧管理平台。

通过该平台,组织可以实现对内部资源的高效管理以及对外部环境的实时监控,从而提供科学决策支持,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将涉及多个领域和层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平台架构设计,包括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优化等;二是系统功能开发,包括数据采集、智能分析、预警预测等核心功能的实现;三是平台安全保障,包括数据安全、系统稳定性保障等;四是平台应用推广,包括用户培训、系统部署和后期维护等。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1. 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开始借助互联网进行业务创新和转型升级。

然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了许多监管上的挑战。

为了提高监管效率,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设一套有效的互联网+监管系统显得尤为重要。

2. 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重要性2.1 提高监管效率传统的监管方式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效率较低。

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可以实现远程监管、实时监控,大大提高监管效率。

2.2 降低监管成本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可以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降低监管成本。

同时,通过数据分析和智能算法,可以更加精准地识别问题和风险,减少无效监管。

2.3 保障行业健康发展通过有效的监管,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行业存在的问题,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互联网+监管系统还可以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促进政策的科学制定和实施。

3. 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目标3.1 实现全面监管通过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对各个行业、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管,不留死角。

3.2 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管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实现自动化监管和智能预警。

3.3 强化数据共享和协同监管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监管,提高监管的整体效能。

4. 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内容4.1 监管数据采集建设一套完善的数据采集系统,包括在线监测、数据上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监管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2 数据存储和处理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存储、清洗、整合和分析,为监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4.3 智能监管平台开发智能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和问题识别。

4.4 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联合行动,提高监管的整体效能。

5. 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技术架构5.1 数据采集层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全面数据采集,包括传感器、摄像头、在线监测设备等。

网络监管方案

网络监管方案

网络监管方案第1篇网络监管方案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网络谣言、网络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空间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网络监管方案。

二、目标1. 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确保网络空间清朗。

2.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安全。

3. 强化网络主体法律责任,促进网络行业自律。

4. 提高公民网络素养,构建和谐网络环境。

三、主要措施(一)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管理1. 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内容审查机制,对网络平台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网络信息内容合法合规。

2. 强化网络信息内容监管技术手段,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网络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对违法信息进行快速处置。

3. 落实网络平台信息内容管理责任,督促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审核,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1. 加大对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网络赌博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犯罪分子。

2. 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3. 定期开展网络违法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净化网络环境。

(三)落实网络主体法律责任1. 明确网络平台、网络服务提供商等网络主体的法律责任,确保其在网络空间依法经营。

2. 加强对网络主体的监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网络主体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

3. 推动网络行业自律,引导网络主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四)提高公民网络素养1. 开展网络安全、网络道德、网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网络素养。

2. 推广网络素质教育课程,将网络素养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

3. 鼓励网络平台开展正能量传播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四、实施保障1. 完善网络监管法律法规,为网络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2. 加大对网络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网络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规范全省政府部门应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平台)开展涉企信息归集、证照联动监管、失信联合惩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第三条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是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和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交换的工作平台。

市场监管平台归集并记于企业名下的信息,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及时推送至同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江苏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第五条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是指依法应当公示的市场主体信息,包括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结果(包括抽查结果、专项检查结果、重点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市场主体信息。

第六条政府部门通过市场监管平台归集、使用和管理涉企信息应当遵循“统一归集、及时准确、共享共用”和“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以及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原则。

第七条省工商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平台的建设,定期汇总发布《江苏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统筹推进系统运行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平台应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推进本行政区域市场监管平台的应用和管理,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部门充分应用好平台。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系统用户管理、本单位业务系统与市场监管平台的联通,按照《江苏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向市场监管平台提供本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涉企信息更新和共享交换工作。

监管系统建设方案

监管系统建设方案

监管系统建设方案项目背景在当今社会中,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监管效能和监管质量,各行各业都有着建设自身监管系统的需求。

监管系统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工具,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实现对被监管对象的全面监控、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等功能。

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建设一套高效、准确、稳定的监管系统,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监管工作的需求,提高监管效能和监管质量。

具体目标包括: - 提供全面的监管系统解决方案,满足各行各业监管的需要; - 实现对被监管对象的全面监控,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功能; - 提供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风险; - 建立有效的数据管理和共享机制,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 - 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范恶意攻击和数据泄漏等风险。

建设方案监管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系统架构设计首先,需要对监管系统的整体架构进行设计。

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系统的模块划分和功能设计,确保系统能够满足监管部门的需求。

系统架构设计要考虑到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以便后续对系统的功能进行优化和升级。

2. 数据采集与处理监管系统的核心功能之一是对被监管对象的数据进行采集与处理。

根据监管对象的不同特点和信息来源,建立相应的数据采集渠道和数据接口,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在数据采集的同时,还需要对数据进行清洗和预处理,以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应用。

3. 数据分析与挖掘监管系统的另一个核心功能是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

通过应用相关的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对监管对象的行为和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异常和风险,并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数据分析与挖掘的方法和技术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选择和应用,以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监管质量。

4. 风险预警与应对监管系统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

通过对监管对象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风险预警与应对功能的设计要结合具体的监管需求和风险特征,建立相应的预警模型和预警机制,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的预警信息和建议。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技术监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技术监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技术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15.07.21•【字号】苏文市〔2015〕26号•【施行日期】2015.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技术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文市〔2015〕26号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和文化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于2004年开始建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技术监管系统,目前该系统包括监管软件平台和视频监控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技术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监管软件平台升级工作为减轻场所负担,强化技术监管,提高监管软件兼容性,省文化厅启动了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监管软件升级工作,将监管软件与场所无盘系统进行融合。

项目经省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由南京中意科尔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中标承接监管软件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

新平台开放接口,支持市场主流网维和游戏更新软件直接对接,提高了软件的兼容性,保证了监管软件的在线率和安装率。

目前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监管软件平台已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营,现拟在全省范围开展监管软件升级工作。

(一)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设立、变更的场所均统一安装升级后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监管软件,不再安装“净网先锋”监管软件。

(二)原来安装“净网先锋”监管软件的场所要升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监管软件。

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运维公司(南京中意科尔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按照时间节点(见附件),督促场所完成升级工作。

升级工作结束后,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对管辖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完成监管软件升级的场所进行登记,并督促其尽快落实升级工作。

9月20日起,我省将停止原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净网先锋”监管软件平台运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27•【字号】苏政办发〔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7日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预算资金实施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省政务办负责牵头编制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对项目前期技术方案和网络安全部分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省财政厅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项目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24•【字号】苏政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2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部署要求,深化我省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现就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统筹集约。

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政策衔接,充分利用江苏政务服务网,集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对接国家平台、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协同共享。

以数据共享为核心,建设开放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推动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共享。

优化流程。

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公共支付等基础支撑,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创新突破。

充分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发展成果,在建设管理、服务模式、流程优化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

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 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解决方案 智慧安监大数据分析平台

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 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解决方案 智慧安监大数据分析平台
的通知》
7
《国务院安全 生产委员会关 于开展劳动密 集型企业消防 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的通知 》
公消 【2015】289号
公消 【2014】1号
公消 【2016】411号
2015.11.2. 公安部、住建部、 保监会、老龄委、
残联联合发文
2014.1. 工商管理局、公 安消防联合发文
2016.12.23. 公安部发文
金属结构场所 水泥制品场所
化工原料场所 化学药品制造场所
日用化学制品场所 日用金属制品场所
农药场所 化肥储存场所
未安装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
建筑内部结构复 杂老化严重
电气设备安装使 用不合规
没有落实重点部 位巡检工作
重新布线施工存 在很多困难
存在较大的火灾 隐患
极易造成严重的 火灾危害
巡检员、安全员 难于管理
06 安全生产信息无统一标准
07 安全生产数据统计不及时
08 安全生产信息分布不明了
09 安监人员数量不足
5、智慧安监管理平台关键技术
物联网
运用物联网技术将前端探测、
监视、分析设备互联互通,实 现现场信息的实时把控。
大数据可视化分析,为领导决 策提供依据
大数据
将时空大数据从GIS地图,用 不同的颜色、状态、图标等显 示。
02 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状态
03 掌控企业隐患情况,对企业实时重点监察
04
以GIS地图为基础,实现安全生产数据可视化
05 06
移动执法实现执法过程数字化、标准化、流程化
统一安全生产数据,实现大数据分析,为评估安 全生产现状,预测安全生产趋势奠定基础。
6.4、理平台建设特点
01

江苏省评标专家考核多选题(公共含答案)

江苏省评标专家考核多选题(公共含答案)

江苏省评标专家考核多选题(公共含答案)1. 依托省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作改⾰组,完善“互联⽹+”公共资交易协调推进⼯作机制,在()等⽅⾯加⼤⼒度,统筹协调解决“互联⽹+”公共资源交易发展中的重⼤问题。

A. 规划指导B. 制度建设C. 技术标准D. 信息共享体系2. 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项⽬审批、核准⼿续的依法必须进⾏招标的项⽬,其()应当报项⽬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A. 招标范围B. 招标组织形式C. 招标代理机构D. 招标⽅式3.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系统建设,明确()等各⼦系统的功能定位,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并同步规划、建设、使⽤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A. 交易B. 服务C. 运⾏D. 监管4.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在上级机构领导下履⾏公共服务职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A. 建设B. 管理C. 维护D. 诉讼5. 各省级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段,在坚持依法监督前提下探索推进交易主体跨⾏政区域⾃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A. 下放交易权限B. 加强区域合作C. 引⼊竞争机制D. 优化平台结构6. 平台功能要求,体现四项原则是:()。

A. 流程固化原则B. 信息交换原则C. 信息责任原则D. 信息安全原则7.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50号),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在住房分配⽅⾯,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等信息。

A. 分配政策B. 分配对象C. 分配房源D. 分配程序E. 分配过程F. 分配结果8. ⿎励交易系统之间、交易系统与公共服务平台之间相互合作,实现()等资源的共享共⽤。

A. ⼈才B. 数据C. 信息D. 技术9. 到2020年,适合以市场化⽅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A. 制度规则统⼀B. 技术标准统⼀C. 信息资源共享D. 信⽤平台互通10. 甲公司与⼄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中标,在施⼯过程中因⼯程质量原因遭遇业主索赔,索赔⾦额为10万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部署,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做好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建设目标。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综合监管平台监管数据的归集共享,集约化、规范化推进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

2019年6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联通并网;2019年9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

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为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提供有力平台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急用先行。

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和标准规范,统筹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应用,合理确定建设时序,逐步实现承担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系统全面接入。

统分结合,集约共享。

公共支撑和核心应用采取统建模式,行业监管信息系统采取分建模式。

坚持集约利旧,对地方和部门监管信息系统做好清理和整合,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现有监管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

问题导向,着眼长远。

着力解决监管业务的基础性、普遍性、全局性问题,聚焦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监管需求,不断拓展“互联网+监管”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监管工作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梳理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在国务院各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结合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确定的监管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省级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本条线监管职能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事项主项名称、监管事项子项名称、监管方式、监管措施、监管对象、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10项内容。

2019年4月底前,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统一管理、统一发布。

建立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与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做好衔接。

(省审改办、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二)建设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

按照全国统一的监管事项标准体系,统一建设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规范监管事项的发布运行,实现监管事项动态化标准化管理。

对纳入系统的监管事项统一编码,推动同一监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全省统一。

(省政务办、省审改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三)推进监管数据中心建设。

依托省大数据中心,联通汇聚各地各部门监管数据及第三方相关数据,建设省监管数据中心。

按照数据来源、类型、结构、用途等,建设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库、信用信息库、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库和监管知识库。

按照成熟一批、接入一批的原则,通过批量交换、动态采集和服务接口等方式,分批接入各类监管数据。

对汇聚数据进行抽取、清洗、去重、比对、校核、标准化转换、关联整合处理,提高数据规范性、准确性和可用性。

开展监管大数据分析利用,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风险可预警。

已建大数据中心的省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县(市)同步建设监管数据中心,并与省监管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四)加快监管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建设。

省有关部门依托省监管数据中心归集的监管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可视化展示等技术,牵头建设监管数据综合应用系统,构建分析主题模型,提供重点事件跟踪、查询检索、可视化展示、统计分析等服务。

聚焦重点事件和重大案件,跟踪分析事件案件的发生、根源、动态、影响、舆情,以及相关单位响应情况、处置措施和结果,形成对事件案件的全过程记录。

生成综合评估报告,分析相关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调整完善建议。

(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建设监管投诉举报系统。

依托全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统一建设省监管投诉举报系统,接收企业群众投诉举报,对监管投诉举报信息进行登记、转办、督办和反馈,汇聚各地各部门有关投诉举报和信访数据,并对接到省监管数据中心,作为风险预警等系统重要数据来源。

省市县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系统,要与江苏12345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实时对接和数据交换共享。

(省政务办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六)推进数据服务系统建设。

建设省数据服务系统,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统一受理、审核监管数据、政务服务数据的使用申请,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和监管数据有序共享使用。

支持各地政务服务部门、监管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

(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七)大力推进协同监管。

依托省监管数据中心,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支撑,构建协同监管综合系统,提供精准告知、监管任务执行、双随机检查、执法办案监管、联合惩戒、重点事件跟踪反馈、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等功能,全周期记录协同监管过程,实现任务执行全过程“看得见”、可追溯,提高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能力,有效促进监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

(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强化监管风险预警。

依托监管数据中心,建设风险预警系统,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通过对投诉举报数据、互联网及第三方数据、监管行为数据、风险分析数据等挖掘分析,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风险,为辅助决策、开展重点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支撑。

(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九)加强监管效能评估评价。

统一建设省监管效能评估评价系统,建立与事中事后监管相对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监管业务、投诉举报、社会舆情、群众信访、重大事故、群众评价等数据,对各地区有关部门监管工作开展综合评估评价,不断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

(省政务办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十)提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能力。

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实现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满足单部门双随机综合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需要。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在线监测、现场核查、联合惩戒,对备案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核查。

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省工程建设“e路阳光”监管系统,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

城市管理、治安交通、环保监测、安全生产等各类监管信息系统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实时留痕,做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要充分利用省监管数据中心信息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和应对办法,强化应急演练,加强风险监测预警。

加快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大数据系统建设,实现各级监管数据互联互通。

建设完善江苏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整合全省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对信访举报、行政许可、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进行全过程监管。

完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探索创新专利代理监管方式。

(省有关部门负责)(十一)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推进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联动奖惩信息“嵌入式”应用。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发联合奖惩功能,确保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部门全覆盖、措施全落地。

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

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资源,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

(省信用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十二)做好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

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标准规范,推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对接国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送地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并动态更新。

上报监管工作数据资源以及协同监管过程和结果信息,接收国家下发的相关数据,支撑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惩戒,实时接收、处理相关风险预警信息。

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举报数据、重点领域投诉数据以及协同监管任务,共享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部门的监管数据。

(省政务办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落实任务措施,统筹推进系统建设和管理。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设区市、县(市)行业监管系统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二)加快项目实施。

省政务办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履行报批程序后加紧项目实施。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2019年6月底前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对接、应用对接。

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监管系统和数据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分级分类数据管理机制,加强统一身份认证、授权、审计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强化数据收集、分析、使用、共享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做好网络、应用、数据、运行管理等安全防护,防止数据被破坏、丢失和泄漏,确保监管系统安全和监管数据安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