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数理逻辑第2讲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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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数理逻辑课件2-2 命题逻辑的等值和推理演算共35页

交大数理逻辑课件2-2 命题逻辑的等值和推理演算共35页
② (1) (A D B D) (2) ( A D B D) (3) ( A D B D) (4) ( A D B D)
是谁?
主析取范式的应用举例
② (1) (A D B D) (2) ( A D B D) (3) ( A D B D) (4) ( A D B D)
(可满足式)
用主析取范式判断公式的类型
((PQ) P)Q = ((PQ ) P) Q = ( P Q ) P Q = m10 m0x mx1 = m10 m00 m01 m01 m11 = m0 m1 m2 m3 = (0,1,2,3) =T (重言式)
主析取范式的用途
如 m1 m2 m6 用 (1,2,6) 表示。
求公式 A=(PQ)R 的主析取范式
解法1: (PQ)R
= ( P Q) R ,
= (PQ) R
(析取范式) ①
(PQ)
= (PQ) (RR)
= (PQR) (PQR)
= m6m7

R
=(PP) (QQ) R
=(PQR) (PQR) (PQR) (PQR)Leabharlann = (PQ)R (消去第二个)
= (PQ)R
(否定号内移——摩根律)
这已为析取范式(两个简单合取式构成)
继续: (PQ)R
= (PR)(QR) (对分配律)
这一步得到合取范式(由两个简单析取式构成)
极小项
定义
n个命题变项的简单合取式,其中每个命题变项与其否 定不同时出现,而二者之一必出现且仅出现一次,这样 的简单合取式称为极小项。
如:两个命题变元P和Q,其极大项为:
P Q, P Q , P Q , P Q
M11
M10
说明

数理逻辑讲义

数理逻辑讲义

数理逻辑的一般介绍我们在中学时代就能进行一些证明了, 但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回答到底什么是证明. 大概来说, 所谓的证明就是把认为某一断言是正确的理由明确地表述出来. 在这一过程中, 我们通常都需要把一些人们已接受的命题作为讨论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 如果我们能够把该断言推导出来, 该断言就是被认为是被证明了, 因而也就会被人们接受. 于是, 一个很自然的问题就是: 推导究竟为何物? 这个问题就属于逻辑的范畴.逻辑研究推理, 而数理逻辑则研究数学中所用的推理. 由于这种推理在计算机科学中有许多有广泛的应用, 数理逻辑也就成为计算机科学的重要基础之一.很明显, 我们不能够证明一切命题. 如上所述, 当我们证明某一断言(结论) 的时候需要一些其它的命题(前提)作为推理的基础. 我们还可以要求对这些前提进行证明. 如果一直这样要求下去, 或迟或早, 我们会遇这样的情况: 我们进行了“循环” 证明, 即把要证明的命题作为前提来使用, 或者我们无法再作任何证明, 因为没有更为明显的命题可以用来作为前提了.这样,我们就必须不用证明而接受某些命题,我们把这类命题称为“公理”; 其它由这些公理而证明的命题则被称为“定理”.所谓的命题, 直观上是关于某些概念之间的关系. 因而, 我们要求公理是那些根据概念可以明显地接受的命题. 由概念,公理和定理所组成的全体就是公理系统.以上对公理系统的描述要求我们知道公理系统的确切含义. 然而, 从推理的角度来说, 我们并不需要如此. 让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1).每个学生都是人,(2).王平是学生, (3).王平是人.我们可以由(1) 和(2)推导出(3), 也就是说,如果(1) 和(2)是正确的, 我们就可以断定(3)是正确的. 在这个推理过程中我们并不需要知道“王平”, “学生”, “人” 的含义如何, 把它们换成任何其它的名词, 这一推理都成立. 使(3) 成为(1) 和(2) 的逻辑推论是依据这样的事实: 如果(1)和(2)为真, 则(3)为真. 换句话说, 我们从命题的形式上就可以判断某一推理是否在逻辑上成立, 而无需考虑它的实际含义. 所以我们在研究逻辑的时候往往只需要进行形式的考察就行了, 不必考虑其含义.当我们对某一类研究对象指定了一个公理系统时, 这个公理系统所表示的含义就确定了.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 我们会发现这个公理系统也适合于其它的一些对象. 于是当代数学建立了许多公理系统框架(如各种代数结构). 在这种公理系统框架中, 真正重要的并不是各种公理系统所表达的特定含义的不同, 而是它们的系统构造方面的区别. 这就告诉我们, 在对公理系统进行研究时, 仅对公理系统的形式进行考察是有实际意义的, 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形式上的考察可以使我们的研究更具有一般性.基于如上认识以及其它的一些考虑(如从计算机科学的角度进行研究等), 我们将对公理系统的语法部分和语义部分进行分别研究. 公理系统的语义部分研究公理系统的含义, 它属于"模型论" 的研究范围, 我们将在今后作一些初步的介绍. 现在,我们对公理系统的语法部分进行粗略的描述.公理系统的语法部分称为形式系统. 它由语言, 公理和推理规则这样三个部分组成.任何推理必须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进行, 所以形式系统首先需要有它的语言. 自然语言(如英语, 中文等)具有很丰富的表达能力, 但通常会产生二义性. 例如"是" 在自然语言中可以表示“恒等” (如: 我们的英语老师是张卫国.), “属于” (如: 王小平是学生.), “包含” (如: 学生是人.) 等不同的含义. 同时, 我们还希望公理系统的语言结构能尽可能地反映它的语义并能有效地进行推理. 因而, 我们通常在形式系统中使用人工设计的形式语言.1设A 是一个任给的集合. 我们把A 称为字母表, 把A 中的元素称为符号. 我们把有穷的符号序列称为A的表达式. 一个以A 为其字母表的语言是A 的表达式集合的一个子集, 我们把这个子集中的元素称为公式. 因为我们希望这个语言能够表达我们所研究的对象, 我们要求公式能反映某些事实. 虽然理论上以A 为其字母表的语言可以是A 的表达式集合的任何子集, 我们将只讨论那些能将公式和其它表达式有效地区分开的语言. 我们将用L(F)表示公理系统F 的语言.形式系统的第二个部分是它的公理. 我们对公理的唯一要求是它们必须是该公理系统语言中的公式.最后, 为了进行推理我们需要推理规则. 每个推理规则确保某个公式(结论) 可由其它一些公式(前提) 推导出来.给定公理系统F, 我们可以把F 中的定理定义如下:1). F 的公理是F 的定理;2). 如果F 的某一推理规则的前提都是定理, 则该推理规则的结论也是定理;3). 只有1)和2)所述的是定理.这种定义方式和自然数的定义方式相类似, 称为广义递归定义. 它和通常的定义方式在形式上有所区别. 为了说明它的合理性, 我们对F的定理进行进一步的描述. 设S0 是F 的公理集. 根据1), S0 中的元素是定理. 设S1 是公式集, 它的元素都是F 的某一推理规则的结论, 而该推理规则的前提都是S0 中的元素. 根据2), S1 中元素是定理. 设S2 是公式集,它的元素都是F 的某一推理规则的结论, 而该推理规则的前提都是S0 或S1 中的元素. 根据2), S2 中元素是定理. 如此下去, 我们得到S2 ,S3 ,.... 最后, 设S N 是公式集, 它的元素都是F 的某一推理规则的结论, 而该推理规则的前提都是S0 或S1 ,...S N中的元素. 根据2), S N 中元素是定理并且我们得到了F中的所有定理. 我们将经常使用这种定义方式. 为了书写方便, 在今后的广义递归定义中我们将不再把类似3)的条款列出.如此定义的F 中定理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证明方法. 当要证明F 中的定理都具有某一性质P 时, 我们可以采用下述步骤:1). 证明F 的公理都具有性质P;2). 证明如果F 的每个推理规则的所有前提具有性质P, 则它的结论具有性质P.这种证明方法称为施归纳于F的定理. 一般说来, 如果集合C 是由广义递归定义的, 我们可用类似的方法证明C中的元素都具有性质P. 这种证明方法称为施归纳于C中的元素. 2)中的前提称为归纳假设.现在我们就可以定义什么是证明了. 所谓F 中的一个证明是一个有穷的F 的公式序列, 该序列中的每一个公式要么是公理, 要么F 的某个推理规则以该序列中前面的公式所为前提而推导出的结论. 如果A 是证明P 的最后的公式, 则称P 是A 的证明.定理公式A 是F 的定理当且仅当A 在F 中有证明.证明首先根据定理的定义可以看出任何证明中的任何公式都是定理, 所以如果A 有证明, 则A 是定理. 我们施归纳于F 的定理来证明其逆亦真. 如果A 是公理, 则A 本身就是A 的证明. 如果A 是由F 的某一推理规则以B1 ,...,B n 为前提推导而得的结论, 由归纳假设, B1 ,...,B n 都有证明. 我们把这些证明按顺序列出来即可得到A 的一个证明. 证完今后, 我们将用 F .... 表示"....是F 的定理".一阶理论2今后, 我们将主要讨论一类特殊的公理系统. 这类公理系统称为一阶理论. 一阶理论是一种逻辑推理系统, 它具有很强的表达能力和推理能力, 并且在数学, 计算机科学及许多其它的科学领域中有广泛的应用. 事实上, 目前使用的大多数计算机语言和数学理论都是一阶理论.如前所述, 一阶理论的第一个部分是它的语言. 我们把一阶理论的语言称为一阶语言. 如同其它的形式语言一样, 一阶语言应包括一个符号表和一些能使我们把公式和其它表达式区分开的语法规则.首先, 我们定义一阶语言的符号表, 它由三类功能不同的符号组成. 它们是:a) 变元x,y,z,...;b) n元函数符号f,g,..., 及n元谓词符号p,q,...;c) 联结词符号和量词符号⌝,∨和∃.为了今后的方便, 我们假定一阶语言的变元是按一定顺序排列的, 并且我们把这种排列顺序称为字母顺序. 我们称0 元函数符号是常元符号. 注意: 一个任给的一阶理论并没有要求必须有函数符号: 一个一阶理论可能没有函数符号, 可能有有穷多个函数符号, 也可能有无穷多的函数符号. 我们要求任何一阶理论必须包括一个二元谓词符号, 并用"=" 来表示它. 和函数符号一样, 一个给定的一阶语言可能有有穷或无穷多个(甚至没有) 其它的谓词符号. 函数符号和除=外的谓词符号称为非逻辑符号, 而其它的符号称为逻辑符号.在定义公式之前, 我们必须先定义"项":(1.1) 定义在一阶语言中, 项是由下述广义递归方式定义的:a) 变元是项;b) 如果u1 ,...,u n 是项, f是n元函数符号, 则fu1 ...u n 是项.然后, 我们定义公式如下:(1.2) 定义在一阶语言中, 公式是由下述广义递归方式定义的:a) 如果u1 ,...,u n 是项, p是n元谓词符号, 则pu1 ...u n 是(原子) 公式,b) 如果u,v 是公式, x 是变元, 则⌝u, ∨uv 和∃xu是公式.如前所述, 相应于公式的定义, 我们有一种广义归纳的证明方法. 我们将把这种证明方法称为施归纳于长度. 有时我们还用施归纳于高度的证明方法, 而所谓的高度是公式中含有⌝,∨,和∃的数量.如果一个表达式b包括另一个表达式a, 则称第二个表达式a在第一个表达式b中出现, 即如果u,v,w 是表达式, 则v在uvw 中出现. 这里, 我们不仅要求a的符号都包括在b中, 而且要求这些符号的排列顺序和a一样并且中间不插有任何其它的符号. 我们把b包括a的次数称为a在b中出现的次数.接下来, 我们要讨论关于一阶语言的一些性质. 这种讨论不仅可以使我们加深对一阶语言的认识, 同时还能帮助我们理解其它的形式系统. 首先要考虑的是唯一可读性问题, 也就是说, 我们将要证明一阶语言中的任何公式不可能有不同的形式. 这一性质说明一阶语言在结构上是不会产生二义性的. 为了简化书写, 我们把公式和项统称为合式表达式. 于是, 根据定义可以知道所有的合式表达式都具有uv1 ...v n 的形式, 其中u 是n 元(函数或谓词) 符号, v1 ,...,v n 是合式表达式.我们说两个表达式u和v是可比较的, 如果存在一个表达式w (w 可以是空表达式) 使u=vw. 显然, 如果uv和u'v'是可比较的, 则u 和u'是可比较的; 如果uv和uv' 是可比较的, 则v 和v'是可比较的.3(1.3) 引理如果u1 ,...,u n ,u'1 ,...,u'n 是合式表达式(u1 和u'1 都不是空表达式), 而且u1 ...u n 和u'1 ...u'n 是可比较的,则对于一切i=1,...,n, u i =u'i .证明施归纳于u1 ...u n 的长度k.如果k=1, 则u1 ...u n 只有一个符号. 所以, n=1. 于是u1 ...u n =u1 且u'1 ...u'n =u'1 . 由于u1 和u'1 都是合式表达式, 它们只可能是变元或常元符号. 由于它们是可比较的, 所以u1 =u'1 .假定当k〈m时引理成立, 并设k=m.由于u1 是合式表达式, 我们可以把它写成vv1 ...v s , 其中v 是s 元符号, v1 ,...,v s 是合式表达式. 由上, u'1 和u1 是可比较的, v 也是u'1 的第一个符号. 于是, 由于u'1 是合式表达式, 它具有vv'1 ...v's 的形式. 由上所述的性质, v1 ...v s 和v'1 ...v's 是可比较的. 由于|v1 ...v s |<|u1 |≤|u1 ...u n |, 根据归纳假设, 对于一切j=1,...,s, v j =v'j , 所以, u1 =u'1 . 由此而得, u2 ...u n 和u'2 ...u'n 是可比较的, 且|u2 ...u n |<|u1 ...u n |, 所以, 由归纳假设, 对于一切i=2,...,n, u i =u'i .于是, 引理得证#(1.4) 唯一可读性定理每一个合式表达只能以唯一的方式写成uv1 ...v n 的形式, 其中, u 是n 元符号, v1 ,...,v n 是合式表达式.证明设w,w'是同一个合式表达式书写形式, 我们必须证明它们的结构是相同的. 首先, 它们必须都有相同的第一个符号,这样, u和n就唯一确定了, 从而, w=uv1...v n 且w'=uv'1...v'n, 其中v i ,v'j 是合式表达式(i,j=1,...,n). 我们还需证明对一切i=1,...,n, v i=v'i. 因为w 和w'是同一个表达式, 因而是可比较的. 于是, 根据引理(1.3), 对于一切i=1,...,n, v i=v'i #下面的定理说明如果一个合式表达式不可能由两个(或更多) 合式表达式的某些部分组成.(1.5) 引理合式表达式u中的任何符号w都是u中某一合式表达式的第一个符号.证明施归纳于u的长度k. 如果k=1, 则u是变元或常元符号. 于是任何在u中出现的符号就是u本身, 从而引理成立.假定当k<m时引理成立, 并设k=m.设u 是vv1 ...v n , 其中v是n元符号, v1 ,...,v n 是合式表达式. 如果w是v, 则它是u的第一个符号. 否则, 存在i=1,...,n, 使w 在v i 中出现. 由于|v i |<|u|, 根据归纳假设, w 是v i 中的某一合式表达式的第一个符号, 当然也是u中的某一合式表达式的第一个符号. 证完. #(1.6) 出现定理设u是n元符号, v1 ,...,v n 是合式表达式. 如果一个合式表达式v在uv1 ...v n 出现, 而且v不是整个uv1 ...v n , 则v在某一v i 出现.证明如果v的第一个符号就是定理中的u, 则v=uv'1 ...v'n , 其中v'1 ,...,v'n 是合式表达式, 且由定理条件, u和v是可比较的. 于是根据引理(1.3), 对于一切i=1,...,n, v i =v'i , 即v=uv1 ...v n . 矛盾.现假定v的第一个符号在某一v i 中出现. 根据引理(1.5), 该符号是某一合式表达式v'的第一个符号. 显然, v和v'是可比较的, 因而由引理(1.3), v=v', 即v在v i 中出现.4#为了方便起见, 我们今后将用大写字母A,B,...表示公式, 用f,g,...表示函数符号, 用p,q,...表示谓词符号, 用x,y,...表示变元, 用a,b,...表示常元符号.现在我们定义两类性质不同的变元, 即自由变元和约束变元.(1.7) 定义a) 如果x 在原子公式中出现, 则x是自由变元;b) 如果x是A 和B 中的自由变元, 且y 不是x, 则x 是⌝A, ∨AB和∃yA中的自由变元.a') x 是∃xA中的约束变元;b') 如果x是A 或B 中的约束变元, 则x 是⌝A, ∨AB和∃yA中的约束变元.注意: x可以在A 中既是自由变元又是约束变元.我们将用u[x/a]表示在表达式u 中将所有的自由变元x换成项a而得的表达式. 设A 是公式, 在很多情况下, A[x/a]关于a 所表示的含义与A 关于x所表示的含义是一样的, 但并非总是如此. 例如, 若A 是∃y=x2y, 而a 是y+1, 则A 是说x 是偶数, 但A[x/a]却不是说y+1是偶数. 这表明并非所有的代入都会保持原有的含义. 于是我们有下述定义:(1.8) 定义 a 被称为是在A 中可代入x的, 如果i) 如果A是原子公式,则a 是在A中可代入x 的;ii) 如果a 在B中可代入x 且对于a 中的任何变元y, ∃yB不含有自由变元x,则a 是在∃yB中可代入x 的;iii) 如果a 在A, B中可代入x, 则a 在⌝A和A∨B中是可代入x 的.今后, 当使用A[x/a] 时, 我们总是假定a是在A 中可代入x的. 类似地, 我们将用u[x1/ a1 ,...,x n/ a n ]表示在表达式u 中将所有的自由变元x1 ,...,x n 分别换成项a1 ,...,a n 而得的表达式, 同时还假定它们都是可代入的.在我们的一阶语言定义中项和公式的写法对于证明和理论分析比较方便, 但和通常的阅读方式不一致. 为了克服这一弱点, 我们引进一些定义符号:(A∨B) 定义为∨AB; (A→B) 定义为(⌝A∨B); (A&B) 定义为⌝(A→⌝B);(A↔B) 定义为((A→B)&(B→A)); ∀xA 定义为⌝∃x⌝A.注意: 定义符号只是为了方便而引进的记号, 它们不是语言中的符号. 当我们计算公式的长度时, 必须把它们换成原来的符号. 同样, 当用施归纳于长度或高度进行证明时也不能把它们作为符号来处理. 今后, 我们将在展示公式时用定义符号, 而在证明时用定义(1.1) 和(1.2).我们称:⌝A 为 A 的否定; A∨B 为 A 和B 的析取(A 或者B); A&B 为 A 和B 的合取(A并且B);A→B 为 A 蕴含B; A↔B 为A等价于B; ∃xA 为关于x的存在量词(存在x 使得A);∀xA 为关于x的全称量词(对一切x 使得A).作业:1) 施归纳于长度证明如果u是公式(项), x 是变元, a是项, 则u[x/a]是公式(项).2) 证明如果uv和vv'是合式表达式, 则v和v'中必有一个是空表达式.一阶理论的逻辑公理和规则形式系统的公理和规则可以分为两类: 逻辑公理和逻辑规则, 非逻辑公理和非逻辑规则. 逻辑公理和逻辑规则指的是那些所有形式系统都有的公理, 而非逻辑公理和非逻辑规则仅在5某些特定的形式系统中才有. 但是, 当形式系统足够丰富时,我们并不需要非逻辑规则. 假定在一个形式系统F 中有一条非逻辑规则使我们可以由B1 ,...,B n 推导出A, 只要F 有足够多的逻辑规则, 我们只需要在F 中加进一条公理B1 →...→B n →A (这里, B1 →...→B n →A表示B1 →(...→(B n →A)...).)就不再需要那条非逻辑规则了. 因此, 我们今后假定我们的形式系统中没有非逻辑规则. 今后我们将把逻辑规则简称为规则. 由于我们仅对形式系统进行一般讨论, 我们的兴趣主要是那些逻辑公理和规则.下面是逻辑公理:1) 命题公理: ⌝A∨A;2) 代入公理: A[x/a]→∃xA;3) 恒等公理: x=x;4) 等式公理: x1 =y1 →...→x n =y n →fx1 ...x n =fy1 ...y n ;或x1 =y1 →...→x n =y n →px1 ...x n →py1 ...y n .注意: 以上并不是仅有四条公理, 而是四类公理. 如命题公理并非一条公理, 而是对于任何公式A 我们有一条命题公理. 所以, 以上的公理实际上是公理模式.以下是规则:1) 扩展规则: 如果A, 则B∨A;2) 收缩规则: 如果A∨A, 则A;3) 结合规则: 如果A∨(B∨C), 则(A∨B)∨C;4) 切割规则: 如果A∨B且⌝A∨C, 则B∨C;5) ∃-引入规则: 如果A→B且x 不是B 中的自由变元, 则∃xA→B.如同上面的公理, 这些规则也不是五条规则, 而是五个规则模式.现在, 我们定义一阶理论如下:(1.9) 定义一个一阶理论T (简称理论T)是具有如下特征的形式系统:1) T 的语言L(T)是一阶语言;2) T 的公理是以上列出的四组公理和一些其它的非逻辑公理;3) T 的规则是以上列出的五组规则.由于一阶理论的逻辑符号, 逻辑公理和规则已经确定, 一阶理论之间的区别在于它们的非逻辑符号和非逻辑公理. 因此, 当我们希望讨论某一具体的一阶理论时只需要把它的非逻辑符号和非逻辑公理指明就行了.例.1) 数论NN 的非逻辑符号为: 常元0, 一元函数符号S, 二元函数符号+和*, 和二元谓词符号<. N 的非逻辑公理为:N1 Sx≠0; N2 Sx=Sy→x=y; N3 x+0=x; N4 x+Sy=S(x+y); N5 x*0=0;N6 x*Sy=(x*y)+x; N7 ⌝(x<0); N8 x<Sy↔x<y∨x=y; N9 x<y∨x=y∨y<x.2) 群GG 只有一个非逻辑符号, 即二元函数符号*. G 的非逻辑公理为:G1 (x*y)*z=x*(y*z); G2 ∃x(∀y(x*y=y)&∀y∃z(z*y=x)).根据我们在第一节所述, 一阶理论T 的定理可以定义为:1) 每一条命题公理, 代入公理, 恒等公理, 等式公理和非逻辑公理是定理;2) 如果A 是定理, 则A∨B是定理;3) 如果A∨A是定理, 则A 是定理;64) 如果A∨(B∨C) 是定理, 则(A∨B)∨C 是定理;5) 如果A∨B和⌝A∨C是定理, 则B∨C是定理;6) 如果A→B是定理且x 不是B 中的自由变元, 则∃xA→B是定理.与此对应, 我们可以用如下广义归纳法证明一阶理论T 中的定理都具有某一性质P:1) 每一条命题公理, 代入公理, 恒等公理, 等式公理和非逻辑公理具有性质P;2) 如果A 具有性质P, 则A∨B具有性质P;3) 如果A∨A具有性质P, 则A 具有性质P;4) 如果A∨(B∨C) 具有性质P, 则(A∨B)∨C 具有性质P;5) 如果A∨B和⌝A∨C具有性质P, 则B∨C具有性质P;6) 如果A→B具有性质P且x 不是B 中的自由变元, 则∃xA→B具有性质P.下面我们证明一阶理论的逻辑公理是相互独立的.(1.10) 定理一阶理论的逻辑公理和规则是互相独立的.证明当我们希望证明某一命题A 是独立于某个命题集Γ和规则集Δ时, 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性质P 使A 不具有性质P, 而Γ中的每一命题具有性质P 且Δ中的每一规则保持性质P (即如果该规则的前提具有性质P, 则其结论具有性质P); 当我们希望证明某一规则R 是独立于Γ和Δ时, 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性质P 使R 不保持性质P, 而Γ中的每一命题具有性质P 且Δ中的每一规则保持性质P. 这样就可以断言: 在由Γ为其公理集, Δ为其规则集的形式系统中, 每一定理都具有性质P. 由于A不具有性质P (或R 不保持性质P), 所以, A (或R)是不可能由Γ和Δ来证明的. 这样, A(或R)就独立于Γ和Δ了. 我们将根据这个思想来证明本定理.1) 对于命题公理. 定义f 如下:f(A)=T 若 A 是原子公式; f(⌝A)=F; f(A∨B)=f(B); f(∃xA)=T.可以证明: f(⌝⌝(x=x)∨⌝(x=x))=F, 而且对于任何可由其它的逻辑公理和规则证明的命题A, f(A)=T.2) 对于代入公理. 定义f 如下:f(A)=1 若A 是原子公式; f(⌝A)=1 如果f(A)=0, f(⌝A)=0 若f(A)=1;f(A∨B)=max{f(A),f(B)}; f(∃xA)=0.可以证明: f((x=x)→∃x(x=x))=0, 而且对于任何可由其它的逻辑公理和规则证明的命题A, f(A)=1.3) 对于恒等公理. 定义f 如下:f(A)=0 若A是原子公式; f(⌝A)=1 如果f(A)=0, f(⌝A)=0 若f(A)=1; f(A∨B)=max{f(A)},f(B); f(∃xA)=f(A).可以证明: f((x=x))=0, 而且对于任何可由其它的逻辑公理和规则证明的命题A, f(A)=1.4) 对于等式公理. 首先在L(T)中加进常元e1 ,e2 和e3 而得L'. 然后定义f 如下:f(e i =e j )=1 iff i≤j; f(⌝A)=1 如果f(A)=0, f(⌝A)=0 若f(A)=1; f(A∨B)=max{f(A),f(B)}; f(∃xA)=T iff 存在i 使f(A[x/e i ])=T .可以证明: f((x=y→x=z→x=x→y=z))=0, 而且对于任何可由其它的逻辑公理和规则证明的命题A, f(A[x/e i ])=1, 其中, x是A 中的自由变元.5) 对于扩展规则. 定义f 如下:f(A)=1 若 A 是原子公式; f(⌝A)=1 如果f(A)=0, 否则, f(A)=0; f(A∨B)=1 如果f(A)=f(⌝B), 否则f(A∨B)=0; f(∃xA)=f(A).可以证明: f((x=x∨(⌝(x=x)∨x=x)))=0, 而且对于任何可由其它的逻辑公理和规则证明的命题A, f(A)=1.6) 对于收缩规则. 定义f 如下:7f(A)=T 若 A 是原子公式; f(⌝A)=f(∃xA)=F; f(A∨B)=T.可以证明: f(⌝⌝(x=x))=F, 而且对于任何可由其它的逻辑公理和规则证明的命题A, f(A)=T.7) 对于结合规则. 定义f 如下:f(A)=0 若 A 是原子公式; f(⌝A)=1-f(A); f(A∨B)=f(A)*f(B)*(1-f(A)-f(B)); f(∃xA)=f(A).可以证明: f(⌝(⌝(x=x)∨⌝(x=x)))>0, 而且对于任何可由其它的逻辑公理和规则证明的命题A, f(A)=0.8) 对于切割规则. 定义f 如下:f(A)=1 若 A 是原子公式; f(⌝A)=1 如果f(A)=0或A是原子公式, 否则f(⌝A)=0; f(A∨B)=max{f(A),f(B)}; f(∃xA)=f(A).可以证明: f(⌝⌝(x=x)))=0, 而且对于任何可由其它的逻辑公理和规则证明的命题A, f(A)=1.9) 对于E-引入规则. 定义f 如下:f(A)=1 若A是原子公式; f(⌝A)=1 如果f(A)=0, f(⌝A)=0 若f(A)=1; f(A∨B)=max{f(A),f(B)}; f(∃xA)=T.可以证明: f(∃y⌝(x=x)→⌝(x=x))=0, 而且对于任何可由其它的逻辑公理和规则证明的命题A, f(A)=1.结构和模型现在我们讨论一阶理论的语义部分. 为此我们先引进一些集论的记号: 集合或类是把一些我们想要研究的对象汇集在一起, 从而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整体. 如果A 和B 是集合, 一个由A 到B 的映射 F (记作F: A→B)是一个A 和B 之间的对应, 在这个对应中A 中的每一个元素a 都对应着一个唯一的B中元素 b (称为F在a 上的值, 记作F(b) ). 我们把n个A 中元素按一定顺序排列而得的序列称为A 的一个n 元组, 并用(a1,...,a n )表示由A 中元素a1,...,a n 按此顺序排列的n 元组. 把由A 的所有n 元组成的集合记为A n, 然后把由A n 到B的映射称为由A 到B 的n元函数. 我们把A n 的子集称为A 上的n 元谓词. 如果P是A 上的n 元谓词, 则P(a1 ,...,a n )表示(a1 ,...,a n )∈P.真值函数根据我们对公式和项的定义, 我们可以先用函数符号和谓词符号以及变元构造一些简单的公式, 然后用联结词得到比较复杂的公式, 如"A 并且B" 等等. 我们用符号"&" 表示"并且", 即若A 和B 是公式, "A&B" 表示"A 和B同时成立".于是一个很自然的问题是怎样知道A&B 的真假? 这里, A&B 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是: 只需要知道A 和B 的真假就能确定A&B 的真假, 而不必知道A 和B 的具体含义. 为了表示这一特征, 我们引进真值. 真值是两个不同的字母T 和F, 而且当公式A 为真时, 我们用T 表示其真值; 当公式A 为假时, 我们用F 表示其真值. 于是, A&B 的真值就由A 和B 的真值确定了.有了真值的概念, 我们就可以定义真值函数了. 所谓的真值函数是由真值集T,F 到真值集T,F 的函数. 由此, 我们可以把以上的讨论叙述为: 存在二元真值函数H& 使得: 若a 和b 分别是A 和B 的真值, 则H& (a,b) 是A&B 的真值. 我们定义H& 为:H& (T,T)=T, H& (T,F)=H& (F,T)=H& (F,F)=F.我们用"∨" 表示"或者", 并定义H∨如下:8H∨(F,F)=F, H∨(T,F)=H∨(F,T)=H∨(T,T)=T.于是当a 和b 分别是A 和B 的真值时, H∨(a,b)就是A∨B的真值.我们用"→" 表示"如果...则...", 并定义H→如下:H→(T,F)=F, H→(F,F)=H→(F,T)=H→(T,T)=T.于是当a 和b 分别是A 和B 的真值时, H→(a,b)就是A→B的真值.我们用"↔" 表示"当且仅当", 并定义H↔如下:H↔(F,T)=H↔(T,F)=F, H↔(F,F)=H↔(T,T)=T.于是当a 和b 分别是A 和B 的真值时, H↔(a,b)就是A↔B的真值.我们用"⌝" 表示"非", 并定义H⌝如下:H⌝(F)=T, H⌝(T)=F.于是当a 是A 的真值时, H⌝(a)就是⌝A的真值.容易证明, &,→, 和↔可由⌝和∨定义. 事实上所有的真值函数都可以由⌝和∨定义.作业1. 证明: 任何真值函数f(a1 ,...,a n )都可以由H⌝和H∨定义.2. 设H d , H s 是真值函数, 其定义为:H d (a,b)=T 当且仅当a=b=F; H s (a,b)=F 当且仅当a=b=T.证明: 任何真值函数f(a1 ,...,a n )都可以由H d (或H s )定义.结构现在我们讨论一阶语言的语义部分(称为它的结构). 所谓一个语言的语义, 当然是表示该语言中所指称的对象范围和每一个词和句子所表达的含义. 一阶语言的语义也是如此. 如前定义, 一阶语言中的符号有函数符号和谓词符号, 这些都应在它的语义中有具体的含义. 把这些组合起来, 我们就可以得到如下定义:(1.11) 定义称三元组M=〈|M|,F,P〉是一个结构,如果:1) |M|是一个非空集合,它称为是L 的论域, |M| 中的元素称为是M 的个体;2) F是|M|上的函数集合;3) P是|M|上的谓词集合.定义设L是一阶语言,M是一个结构。

812 数理逻辑-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812 数理逻辑-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812 数理逻辑-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数理逻辑是一门关于推理和推断的学科,它涉及到数学和哲学的交叉领域。

通过使用形式化的语言和符号,数理逻辑致力于研究逻辑原理和推理过程,以达到强化我们的思维能力和理解世界的目的。

数理逻辑通过建立严密的逻辑系统,包括命题逻辑、谓词逻辑、模态逻辑等各种形式,来对我们日常的推理和论证进行规范化和精确化。

它不仅仅是一种工具,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和理解事物之间的关系,从而增强我们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

数理逻辑在数学、计算机科学、哲学、语言学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数学领域,数理逻辑被广泛应用于证明理论和形式化推理的研究中,它帮助数学家们发现和证明数学定理,并且为数学家们提供了一种形式化的推理工具。

在计算机科学领域,数理逻辑是计算机科学的基础之一,它用于形式化描述计算机程序的行为和性质。

在哲学和语言学领域,数理逻辑为探索语言和推理规则的本质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分析工具。

数理逻辑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理论研究上,也体现在实际应用中。

在人工智能、自动推理、软件工程等领域,数理逻辑的应用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运用数理逻辑的方法,我们能够更加严谨地进行推理和论证,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未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数理逻辑的应用领域将会进一步扩展。

例如,在量子计算、机器学习、智能化系统等领域,数理逻辑的研究将为我们提供更高层次的推理和决策能力。

同时,数理逻辑也将与其他学科融合,形成新的交叉学科,推动知识的创新和发展。

总而言之,数理逻辑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精确推理和思维的方法,也对于其他学科的研究和应用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学习和应用数理逻辑,我们能够提升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理解事物之间的联系,为科学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做出贡献。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参考以下内容:1.2 文章结构为了清晰地展示文章内容和逻辑关系,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介绍本文的主题和重要性。

数理逻辑与集合论(第二版)精要与题解

数理逻辑与集合论(第二版)精要与题解

数理逻辑与集合论(第二版)精要与题解数理逻辑与集合论(第二版)精要与题解是针对数理逻辑与集合论
大学课程编辑的教学参考书,它把数理逻辑与集合论的一些基本概念
和部分重要的定理作了详细的讲述,尤其全书附带了相当多的实例题
和习题,有助于读者加强对数理逻辑与集合论的理解,使学生更好地
学习和理解数理逻辑与集合论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它们解决相关问
题的过程。

数理逻辑与集合论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其最大特点在于理论上
的逻辑性,它是从数学和逻辑学理论上结合出来的综合性学科,既提
供了可靠的知识体系,又表达出较强的抽象能力和综合能力。

其次,
它藉由符号运算,以及建立数学关系性质的抽象理论进行研究,以验
证各种具有实际意义的数学推理,简单的说,就是通过数理逻辑的基
本原语和推理规则,来推导出有证明性的结论,其收集许多实际问题
的解决技术,作为相关工业应用,依赖于数学发展,特别是工业上的
自动控制和机电系统,突出表现为微积分、实变函数理论和精细数学
等领域,被用来描述工程数学解决的实际问题。

可以说,数理逻辑与集合论(第二版)精要与题解是一部很有价值
的参考书,它为大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数理逻辑与集合论的理论构建
及相关的研究手段提供了深入的参考资料,更是提供了实践性的内容,帮助高校的学生更好地掌握数理逻辑与集合论,培养学生良好的分析
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术工作者。

高级数理逻辑第2讲

高级数理逻辑第2讲

3命题逻辑形式系统(FSPC)3.1 命题逻辑与命题演算Leibniz提出逻辑推理变成符号演算不久,英国数学家BOOL提出了布尔代数。

布尔代数把逻辑命题与逻辑推理归结为代数计算。

把命题看作是计算对象;把联结词看作算子;讨论计算的性质。

1、命题(Propositions):可以判断真假的陈述句。

不涉及任何联结词的命题称为原子命题。

2、联结词:⌝, →, ↔, ∨, ∧为联结词,用于联结一个或者多个命题。

~A=1-A→如果A成立则B成立,<->如果A成立则B成立,并且如果B成立则A成立;A→BA∨B,或者A成立或者B成立;A∧B,A成立并且B成立。

3、真值表:命题的真假称为命题的真值,用0表示假;用1表示真。

A←→BT(~A)=1-T(A) A=1, ~A=0, 1-ATrue(⌝A)=1- True(A),如果True(A)=0,True(⌝A)=1:True(A)=1, True(⌝A)=0T(A→B)=1 或者A不成立,或者B成立;A=1, B=1, A→B =1A=0, B=1, A→B=1A=0, B=0, A→B=1A=1,B=0 A→B=0或者A=0, 或者B=1 ~AvB=A→BA<=B;;;;A<=BA=0,B=1A=0时,B=?,1;A=1,B=1,1;A=1,B=0,0;A=0,B=0,T(A→B)=1;A=0,B=1,T(A→B)=1;A=1,B=0,T(A→B)=1;A=1,B=1,T(A→B)=1;A=0;T(A→B)=1B=1;T(A→B)=1A→B是或者A=0,或者B=1;=~AvBA<=BA∨B=MAX(A,B) A=1, B=0, 1;A=1,B=1, 1, A=0,B=1;1, A=0,B=0, 0A∧B=MIN(A,B) =~(~A v ~B) DEMORGAN~A ∨BTrue(A->B):True(A)《=True(B)A =0,1;如果True(A)=1,则 True (B )=1,True(A->B)=1:或者True(A)=0或者True(B)=1:或者A 不成立,或者B 成立=⌝A ∨B ;如果True(A)=0,则 True (B )=0,1;True(A)=<True (B );True(A) =True(B),True(A<->B)=1; True(A ∨B);A=1,B=0,1,A=1,B=1, 1;A=0,B=0,0,A=0,B=1,1. True(A ∧B),A=1,B=0,0,A=1,B=1,1;1=0,B=0,0; A=0,B=1,0True(A ∨B)=max(True(A), True(B)); True(A ∧B)= min(True(A), True(B)); 4、 命题变元:以真值为值域的变量称为命题变元。

离散数学之数理逻辑2

离散数学之数理逻辑2

第一篇数理逻辑数理逻辑是应用数学方法引进一套符号系统来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和规律的学科,它起源于公元十七世纪。

十九世纪英国的德·摩根和乔治·布尔发展了逻辑代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数理逻辑进入了成熟时期,基本内容(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有了明确的理论基础,成为数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同时也是电子元件设计和性质分析的工具。

冯·诺意曼,图灵,克林,…等人研究了逻辑与计算的关系。

基于理论研究和实践,随着1946年第一台通用电子数字计算机的诞生和近代科学的发展,计算技术中提出了大量的逻辑问题,逻辑程序设计语言的研制,更促进了数理逻辑的发展。

除古典二值(真,假)逻辑外,还研究了多值逻辑、模态逻辑、概率逻辑、模糊逻辑、非单调逻辑等。

不仅有演绎逻辑,也还有归纳逻辑。

计算机科学中还专门研究计算逻辑、程序逻辑、时序逻辑等。

现代数理逻辑分为四论:证明论,递归论(它们与形式语言语法有关),模型论,公理化集合论(它们与形式语言的语义有关)。

第1-1章命题逻辑学习要求: 掌握命题,命题公式,重言式,等价式,蕴涵式等基本概念,能利用逻辑联结词或真值表,等价式与蕴涵式进行命题演算和推理;学习范式时与集合的范式进行对比。

表述客观世界的各种现象,表述人们的思想,表述各门学科的规则、理论等,除使用自然语言(这常常是上有歧异性的)外,还要使用一些特定的术语、符号、规律等“对象语言”,这些是所研究学科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化语言,研究思维结构与规律的逻辑学也有其对象语言。

本章就是讨论逻辑学中的对象语言—命题及其演算,它相当于自然语言中的语句。

§1-1-1 命题逻辑联结词与真值表一、命题的基本概念首先我们从下面的例子加以分析。

例1-1-1.1人总是要死的。

例1-1-1.2苏格拉底是人。

例1-1-1.3苏格拉底是要死的。

例1-1-1.4中国人民是勤劳和勇敢的。

例1-1-1.5鸵鸟是鸟。

例1-1-1.6 1是质(素)数。

离散数学之数理逻辑2

离散数学之数理逻辑2

离散数学之数理逻辑2第一篇数理逻辑数理逻辑是应用数学方法引进一套符号系统来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和规律的学科,它起源于公元十七世纪。

十九世纪英国的德·摩根和乔治·布尔发展了逻辑代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数理逻辑进入了成熟时期,基本内容(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有了明确的理论基础,成为数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同时也是电子元件设计和性质分析的工具。

冯·诺意曼,图灵,克林,…等人研究了逻辑与计算的关系。

基于理论研究和实践,随着1946年第一台通用电子数字计算机的诞生和近代科学的发展,计算技术中提出了大量的逻辑问题,逻辑程序设计语言的研制,更促进了数理逻辑的发展。

除古典二值(真,假)逻辑外,还研究了多值逻辑、模态逻辑、概率逻辑、模糊逻辑、非单调逻辑等。

不仅有演绎逻辑,也还有归纳逻辑。

计算机科学中还专门研究计算逻辑、程序逻辑、时序逻辑等。

现代数理逻辑分为四论:证明论,递归论(它们与形式语言语法有关),模型论,公理化集合论(它们与形式语言的语义有关)。

第1-1章命题逻辑学习要求: 掌握命题,命题公式,重言式,等价式,蕴涵式等基本概念,能利用逻辑联结词或真值表,等价式与蕴涵式进行命题演算和推理;学习范式时与集合的范式进行对比。

表述客观世界的各种现象,表述人们的思想,表述各门学科的规则、理论等,除使用自然语言(这常常是上有歧异性的)外,还要使用一些特定的术语、符号、规律等“对象语言”,这些是所研究学科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化语言,研究思维结构与规律的逻辑学也有其对象语言。

本章就是讨论逻辑学中的对象语言—命题及其演算,它相当于自然语言中的语句。

§1-1-1 命题逻辑联结词与真值表一、命题的基本概念首先我们从下面的例子加以分析。

例1-1-1.1人总是要死的。

例1-1-1.2苏格拉底是人。

例1-1-1.3苏格拉底是要死的。

例1-1-1.4中国人民是勤劳和勇敢的。

例1-1-1.5鸵鸟是鸟。

例1-1-1.6 1是质(素)数。

第2讲 常用逻辑用语 高中数学 北师大(2019) 必修 第一册 同步讲义

第2讲 常用逻辑用语 高中数学 北师大(2019) 必修 第一册  同步讲义

第2讲常用逻辑用语模块1 必要条件与充分条件一、知识梳理1.命题可以判断真假,用文字或符号表述的陈述句叫作命题.一般用小写英文字母表示一个命题,如p,q,r,···一个命题通常可以表示为“若p,则q”和“p是q”两种形式.正确的命题叫作真命题,错误的命题叫做作假命题.2.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一般地,当命题“若 p,则 q”是真命题时,我们就说由 p 可以推出 q,记作 p ⇒q,读作“p 推出 q”.此时称 p 是 q 的充分条件,q 是 p 的必要条件.3.充要条件当命题“如果 p ⇒ q且 q ⇒ p,则称 p 是 q 的充分且必要条件,简称 p 是 q 的充要条件,记作 p ⇔ q.p 是 q 的充要条件,又常说成“p成立当且仅当q成立”或“ p与q ”等价.p 是 q 的充要条件时,q也是p的充要条件.4. p 与 q 之间的四种关系与相应结论二、精讲讲练考点 1:充分性与必要性的判断例 1★★★用“充分不必要”“必要不充分”“充要”或“既不充分也不必要”填空.①在同一平面内,同位角相等是两直线平行的条件.②设a∈R,则 a > 1 是a2> 1的条件.③设a,b ∈R,则a+b > 4 是 a > 2 且b > 2 的条件.④x > 1是1x< 1的条件.⑤若A,B 是两个集合,则A∩B ≠∅是A ⊆B 的条件.⑥已知x,y∈R,则(x−1)2 +(y−2)2= 0是(x−1) (y−2) = 0 的条件.例 2 ★★★已知p:x=2,q:x-2=2-x,则p是q的()A.充分不必要条件B.必要不充分条件C.充要条件D.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例 3 ★★★设a,b ∈R ,则“a+b > 4”是“a > 2 且b > 2”的()A. 充分非必要条件B. 必要非充分条件C. 充分必要条件D. 既非充分又非必要条件考点 5: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逆向求参问题例 4★★★若“条件α:2 ⩽ x ⩽4”是“条件β:3m−1 ⩽ x ⩽−m”的充分条件,则实数 m 的取值范围是.例 5★★★设α:−1 ⩽ x ⩽ 3,β:x ∈[m−1,2m+5],若α是β的充分条件,则m∈.模块2 全称量词与存在量词一、知识梳理1.全称量词与全称量词命题在给定集合中,断言所有元素都具有同一性质的命题叫作全称量词命题.在命题中,诸如“任意”“所有”“每一个”“任何”“一切”这样的词叫作全称量词,用符号“∀”表示,读作“对任意的”.2.存在量词与存在量词命题在给定集合中,断言某些元素具有一种性质的命题叫作存在量词命题.在命题中,诸如“存在”、“有一个”、“至少有一个”“有些”这样的词叫作存在量词,用符号“∃”表示,读作“对任意的”量词的命题,称为存在量词命题.3.全称量词命题与存在量词命题的否定(1)命题的否定一般地,对命题 p 加以否定,就得到一个新的命题,记作¬p,读作“非 p”或“p 的否定”.若 p 是真命题,则¬p 必是假命题;若 p 是假命题,则¬p 必是真命题.(2)全称量词命题与存在量词命题的否定对于全称量词命题p:∀x∈M,具有性质p(x),通常把它的否定表示为:∃x∈M,不具有性质p(x)对于存在量词命题p:∃x∈M,具有性质p(x),通常把它的否定表示为:∀x∈M,不具有性质p(x)二、精讲讲练考点 1:含量词的命题真假判断例 1 ★★下列命题中为存在量词命题的是 ( )A. ∀x∈R, x2 > 0B. ∃x∈R, x2⩽ 0C. 所有平行四边形的对边平行D. 矩形的任一组对边相等例 2 ★★下列四个命题中为全称量词命题的是 ( )A. 有些实数是无理数B. 至少有一个整数不能被3 整除C. 任意一个偶函数的图象都关于y 轴对称D. 存在一个三角形不是直角三角形例 3 ★★用符号“∀”与“∃”表示含有量词的命题:(1)实数的平方大于等于0;(2)存在一对实数x,y,使2x+3y+3 > 0 成立.例 4 ★★下列命题中是全称量词命题并且是真命题的是()A. ∀x∈R,x2 +2x+1 > 0B. 有一个素数不是奇数C. 所有菱形的四条边都相等D. π是无理数考点 2:含量词的命题否定例 5 ★★已知命题p : ∃x,y∈Z,x2 + y2 = 2015,则¬p 为()A. ∀x, y∈Z, x2 + y2≠ 2015B. ∃x, y∈Z, x2 + y2≠ 2015C. ∀x, y∈Z, x2 + y2 = 2015D. 不存在x, y∈Z, x2 + y2 = 2015例 6 ★★命题“∀x∈R,|x|+ x2⩾0”的否定是()A. ∀x∈R,|x|+ x2 < 0B. ∀x∈R,|x|+ x2⩽ 0C. ∃x∈R,|x|+ x2 < 0D. ∃x∈R,|x|+ x2⩽ 0考点 3:命题与量词的逆向求参问题例7 ★★★已知命题“∀x∈R, a x2+4x+1 > 0”是真命题,则实数a 的取值范围是()A. (4, +∞)B. (0, 4]C. (−∞, 4]D. [0, 4)例8 ★★★若命题“∃x∈R,x2+ (a−1)x+1 < 0”是真命题,则实数a 的取值范围是() A. [−1, 3] B. (−1, 3)C. (−∞, −1]∪[3, +∞)D. (−∞, −1)∪(3, +∞)例9 ★★★命题“∀x∈R,x2+mx+m > 0 恒成立”为真命题,则实数m 的取值范围为() A. [0, 4] B. (0, 4) C. [−4, 0] D. (−4, 0)。

《高级数理逻辑》课件

《高级数理逻辑》课件

介绍基于高级数理逻辑研究的智 能推理算法,让计算机更高效地 进行推理和判断。
多值逻辑及其应用
多值逻辑概述
介绍多值逻辑的概念、基本原理以及与二值逻 辑的区别。
多值逻辑在人工智能中的应用
深入研究多值逻辑在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 和智能系统中的应用,以提高其智能水平。
多值逻辑在计算机科学中的应用
探索多值逻辑在计算机编程、信息理论和密码 学等方面的应用。
模型检验方法
介绍基于多值逻辑的模型检验方法及其应用, 以确保系统或软件的正确性。
模态逻辑理论及扩展
1
经典模态逻辑
2
探讨经典模态逻辑的语法、语义、推理
规则及其应用。
3
非经典模态逻辑
4
介绍非经典模态逻辑,如增长逻辑、其 他模态逻辑和拓扑逻辑等,并探讨其应
用。
模态逻辑概述
介绍模态逻辑的基本概念、语言和语义。
二阶逻辑理论及应用
1 二阶逻辑概述
介绍二阶逻辑中的语法、 语义和推理规则。
Hale Waihona Puke 2 二阶逻辑的应用探讨二阶逻辑在模型论、 计算机科学和数学中的应 用。
3 高维逻辑
介绍高维逻辑的概念、语 言和语义,以及它在数学、 物理学和哲学中的应用。
可计算论概述及相关定理
可计算性理论
介绍可计算性理论和计算模型, 如图灵机、λ演算和递归函数等。
动态模态逻辑
研究模态逻辑中时间、知识和行动等概 念的语义和推理规则。
一阶逻辑及其扩展
概述
介绍一阶逻辑中的语法、语义和 推理规则。
一阶逻辑扩展
研究一阶逻辑的拓展,如高阶逻 辑、无限值逻辑和时态逻辑等, 并探讨其应用。
程序语言理论
介绍一阶逻辑在程序语言理论中 的应用,包括程序设计、程序分 析和验证等。

《数理逻辑》第二章

《数理逻辑》第二章

马琦 2010.9.4 maqi08@学习逻辑的目的之一:对推理过程的分析。

前一章:将语句 语句和论证 语句 论证抽象到形式,并且对 论证 一个有效的论证 有效的论证给出了直觉的定义。

有效的论证 本章:引进形式演绎系统 形式演绎系统的概念,本质上是 形式演绎系统 抽象过程的继续,从中概括出证明 证明的概念。

证明形式系统符号字母表 合式公式:符号有穷串的集合 合式公式 公理:某些合式公式的集合 公理 演绎规则:可推出一个合式公式作为 演绎规则 合式公式有穷集的直接后承。

根据以上四点,就可以从公理出发, 使用推理规则依次完成演绎的过程。

系统元素( 元素(项) 运算符号字母表: 符号字母表 ~,→,( , ) , p1, p2, p3,… 合式公式( 合式公式(wf.)的集合。

用下述三条归纳规则确定此集合 的集合 (i)对每一 i ≥ 1, pi是wf.。

(ii)若 A 和 B 是wf. ,则 (~ A)和 (A→B)是wf.。

(iii)所有的 wf. 是由(i)和(ii)产生的。

公理。

存在无穷多条公理,而借助于三条公理可以把所有的公理都指出来。

公理 对任意的wf. A,B,C,…,以下的 wf. 是L的公理: (L1)( A → (B→A) )。

(L2)( (A→(B→C)) → ((A→B)→(A→C)) )。

(L3)(((~A) →(~B)) → (B→A) )。

演绎规则。

分离规则( MP):从 A 和 (A→B ) ,得出 B 是一个直接后承, 演绎规则 这里 A 和 B 是 L 的任意 wf. 。

定义 2.2 在 L 中的一个证明是 wf. 的一个序列 A1,…,An,使得对每一 i (1≤i≤n), Ai 或者是 L 的 公理,或者是序列中在前的两个项,例如 Aj 和 Ak (j<i,k<i),用演绎规则 MP 而得到 的一个直接后承。

这样的一个证明将称为 L 中 An 的证明 证明,而 An 称为 L 的定理 定理。

logic2

logic2

第二章概念2.1 概念的定义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符号世界世界中的事物及其属性、本质/非本质属性形成概念的最重要的方法:抽象1)抽象的不同阶段(不断深化)2)抽象的不同角度概念是思维的最基本单位,思维的起点:概念——命题——推理2.2 概念和词语的关系1)词语:能指(符号形式)和所指(语义内容)2)概念用词语表达,但词语并不都表达概念3)同一个概念可以通过不同词语表达死、妻子、父亲……4)同一个词语可能表达不同的概念熟、深前面来了个人、人来了、人不能太自私、她是我们公司的人……2.3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概念的方法:对内涵和外延的确定概念的内涵:概念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本质属性:举例:“人”的本质属性概念的外延:概念反映的对象的总和根据外延的特征,概念可以有如下的区别:单数概念、复数概念、空概念内涵和外延之间的反比关系绿色植物吸收阳光的能量,同二氧化碳和水,制造有机物质并释放氧的过程,称为光合作用。

感觉是当前作用于我们感觉器官的事物的个别属性在我们头脑中的反映,感觉主要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躯体觉五大类。

《宪法》是规定国家性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的根本大法。

2.4 概念的种类1)单独概念vs普遍概念单独概念没有量词因此单独概念没有全称和特称*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他是我们班级学习最好的同学之一*这个星星是天王星之一普遍概念是类概念:类中的属性必然为其中的每个子类或分子所具有:人都要遵守法律,所以你也要遵守法律合同具有法律效率,所以这份合同就具有法律效率2)实体概念vs属性概念*武松的性格是个强者*他的特点是桥牌但是艺术的表达除外:长城是中华民族的骄傲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摇篮强求形式逻辑则无艺术可言3)正概念vs负概念两个标记:非、无、未、不概念的论域:非哺乳动物(1):脊椎动物(鸟、鱼……)非哺乳动物(2):动物(蚂蚁、蚊子、苍蝇、海蜇……)。

高级数理逻辑

高级数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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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数理逻辑的发展过程
第五阶段:公理集合论促进了数理逻辑形式 系统的产生 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逻辑学家、数 学家罗素在集合论的研究过程中,于1903 年提出了著名的罗素悖论(数学史上的第 三次危机)。罗素悖论动摇了集合论的基 础,促使人们去研究数学中的矛盾性。从 而提出了公理集合论。公理集合论的产生 和发展,促进了形式系统的产生。
10
1.1 基本概念
语义 涉及符号和符号表达式的涵义。 语法 涉及符号表达式的形式结构,不考虑 任何对语言的解释。
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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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数理逻辑的发展过程
逻辑学→数理逻辑→形式逻辑→计算逻辑 第一阶段:逻辑学思想的提出 亚里士多德提出建立探索人类推理、 思维原则的学科,从而有了逻辑的概念。
14
1.2 数理逻辑的发展过程
第四阶段:发展为独立的学科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数理逻辑有 了比较大的发展,1884年,德国数学家弗 雷格出版了《数论的基础》和《符号论》, 在书中引入量词的符号,使得数理逻辑的 符号系统更加完备。对建立这门学科做出 贡献的,还有美国人皮尔斯,他也在著作 中引入了逻辑符号。从而使现代数理逻辑 最基本的理论基础逐步形成,成为一门独 立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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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数理逻辑的发展过程
第六阶段:形式推理自动化的产生 1965年Robinson提出了归结原理 (Principle of Resolution),归结原理提 出了基于形式描述的,利用计算机的推理 方法。从而使机器定理证明和计算机辅助 软件工程得到长足的发展。

高考数学第一章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2第2讲命题及其关系、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理

高考数学第一章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2第2讲命题及其关系、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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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页,共四十一页。
4.已知集合 P=x|x=k+12,k∈Z,Q=x|x=k2,k∈Z,记
原命题:“x∈P,则 x∈Q”,那么,在原命题及其逆命题、
否命题、逆否命题中,真命题的个数是( )
A.0
B.1
C.2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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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选 C.因为 P=x|x=k+12,k∈Z=x|x=2k+2 1,k∈Z, Q=x|x=k2,k∈Z, 所以 P Q, 所以原命题“x∈P,则 x∈Q”为真命题, 则原命题的逆否命题为真命题. 原命题的逆命题“x∈Q,则 x∈P”为假命题, 则原命题的否命题为假命题,所以真命题的个数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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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页,共四十一页。
(2)

|
→ AB

→ AC
|>|
→ BC
|


|
→ AB

→ AC
|2>|
→ BC
|2

AB2

A→C2

2A→B·A→C>|B→C|2,因为点 A,B,C 不共线,所以线段 AB,BC,
AC 构成一个三角形 ABC,设内角 A,B,C 对应的边分别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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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命题为真命题的是( A.若1x=1y,则 x=y C.若 x=y,则 x= y
答案:A
) B.若 x2=1,则 x=1 D.若 x<y,则 x2<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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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页,共四十一页。
(教材习题改编)命题“若 a>b,则 a-1>b-1”的否命题是 () A.若 a>b,则 a-1≤b-1 B.若 a>b,则 a-1<b-1 C.若 a≤b,则 a-1≤b-1 D.若 a<b,则 a-1<b-1

【VIP专享】《数理逻辑》第二章

【VIP专享】《数理逻辑》第二章

马琦 2010.9.4 maqi08@学习逻辑的目的之一:对推理过程的分析。

前一章:将语句和论证抽象到形式,并且对 一个有效的论证给出了直觉的定义。

本章:引进形式演绎系统的概念,本质上是 抽象过程的继续,从中概括出证明的概念。

形式系统符号字母表 合式公式:符号有穷串的集合 公理:某些合式公式的集合 演绎规则:可推出一个合式公式作为 合式公式有穷集的直接后承。

根据以上四点,就可以从公理出发, 使用推理规则依次完成演绎的过程。

系统元素(项) 运算符号字母表:~,→,( , ) , p1, p2, p3,… 合式公式(wf.)的集合。

用下述三条归纳规则确定此集合 (i)对每一 i ≥ 1, pi是wf.。

(ii)若 A 和 B 是wf. ,则 (~ A)和 (A→B)是wf.。

(iii)所有的 wf. 是由(i)和(ii)产生的。

公理。

存在无穷多条公理,而借助于三条公理可以把所有的公理都指出来。

对任意的wf. A,B,C,…,以下的 wf. 是L的公理:(L1)( A → (B→A) )。

(L2)( (A→(B→C)) → ((A→B)→(A→C)) )。

(L3)(((~A) →(~B)) → (B→A) )。

演绎规则。

分离规则(MP):从 A 和 (A→B ) ,得出 B 是一个直接后承, 这里 A 和 B 是 L 的任意 wf. 。

定义 2.2 在 L 中的一个证明是 wf. 的一个序列 A1,…,An,使得对每一 i (1≤i≤n), Ai 或者是 L 的 公理,或者是序列中在前的两个项,例如 Aj 和 Ak (j<i,k<i),用演绎规则 MP 而得到 的一个直接后承。

这样的一个证明将称为 L 中 An 的证明,而 An 称为 L 的定理。

例 2.4 下面的序列是 L 中的证明。

(1)(p1 →(p2→p1)) (2)(p1 →(p2→p1)) → ((p1→p2) → (p1→p1) ) ) (3)((p1→p2) → (p1→p1) ) 由此得出 ((p1→p2) → (p1→p1) ) 是 L 的定理。

数理逻辑_2

数理逻辑_2

• 例4 {P∨Q,P→R,Q→S}⇒ S∨R. 证:由于 S∨R= ¬S→R,只需证 {P∨Q,P→R,Q→R}⇒ ¬S→R 又根据CP规则,可将 ¬S 作为附加前提去演绎R,即只需证 {P∨Q,P→R,Q→S,¬S}|== R 故 (1) Q→S P (2) S P (3) Q C (1)(2) (4) P∨Q P (5) P C (3)(4) (6) P→R P (7) R MP(5)(6)
• 例2 证明 (¬P∧(¬Q∧R))∨(Q∧R)∨(P∧R)=R 左端=(¬P∧(¬Q∧R))∨((Q∨P)∧R) =(¬P∧¬Q)∨(Q∨P))∧R ¬ ¬ =(¬(P∨Q)∨(P∨Q))∧R =1∧R =R
• 例3 证明 • ((P∨Q)∧¬ (¬P∧(¬Q∨¬R))) ∨(¬P∧¬Q)∨(¬P∧¬R) =1 左端= ((P∨Q)∧(P∨(Q∧R)))∨¬ ((P∨Q)∧(P∨R)) =((P∨Q)∧(P∨Q)∧(P∨R))∨¬ ((P∨Q)∧(P∨R)) =((P∨Q)∧(P∨R))∨¬ ((P∨Q)∧(P∨R)) =1
% % % p1 ∧ p2 ∧ L pn
mδ1δ 2Lδ n
• 例如m10写为m2,m1100写为m12等
• 极小项具有如下性质: 1)n个命题变元生成的极小项共有2n个. 2)对于每个极小项,存在唯一一个指派使该 极小项为1. 3)极小项两两不等价,且
2 n −1
mi∧mj=0 (i≠j),
i =0
• 8.单位律 P∨0=P , P∧1=P • 9.零律 • 10.补律 P∨1=1, P∧0=0
P∨¬P=1, P∧¬P=0
• • • • • • • •
11.P→Q=¬P∨Q 12.P→Q=¬Q→¬P 13.P→(Q→R)=P∧Q→R 14.P→(Q→R)=Q→(P→R) 15.(P→R)∧(Q→R)=(P∨Q)→R 16.P ↔ Q=(P→Q)∧(Q→P) 17.P ↔ Q=(P∧Q)∨(¬P∧¬Q) 18.P ↔ Q=(P∨¬Q)∧(¬P∨Q)

三年级下册数学试题-春季培优:第2讲 逻辑推理(解析版)全国通用

三年级下册数学试题-春季培优:第2讲 逻辑推理(解析版)全国通用

第二讲 逻辑推理知识要点:要判断出某件事的正确性,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见到,它们不需要或很少需要计算,而是要求我们通过已知条件和问题进行分析、推理,得出正确的结论。

习惯上,我们把这类问题叫做“逻辑推理问题”。

一、基础应用:【例1】 如下图,有四个立方体,每个立方体的六个面上A 、B 、C 、D 、E 、F 六个字母的排列顺序完全相同。

那么立方体上相对两个面上的字母各是什么?【解析】注意到C 与A 、B 、E 、D 是相邻的,所以不可能与它们是对面的,故C 与F 对面。

而A 与B 、C 、D 是相邻的,所以不可能与它们是对面的,又F 与C 是对面的,因此也不可能是A 的对面,所以A 的对面是E 。

最后剩下的即为B 、D 对面。

【例2】 电脑上显示着8、9、10、11、12、13、14七个数,根据程序的设定,只要你每次任意删除两个数,就会显示出删除的两个数的和减去1后的差。

例如:删除9和13,就会显示21。

经过多少次后,屏幕上只留下一个数,这个数是多少?【解析】注意到每操作一次,就会少掉一个数,一共有7个数,则要少掉6个数,需要操作6次。

而每次操作后,和都比原来几个数的和少1。

操作6次后,和一共少了6,故屏幕上最后留下的一个数为716-141312111098=++++++。

【例3】 某年的5月里有4个星期三,5个星期四,这个月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几?【解析】 5月是大月,有31天,而34731+⨯=,由于这个月里有4个星期三,5个星期四,说明除了四个整周以外的三天中,一定没有星期三,但有一天是星期四,经过检验,这个月的最后三天,分别是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因此这个月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六。

【例4】 四个小孩在校园踢球,砰的一声,不知谁踢的球把教室的玻璃打碎了,王老师跑出来,问是谁打碎了玻璃?小张说:“是小强打碎的。

”小强说:“是小胖打碎的。

”小明说:“我没有打碎玻璃。

”小胖说:“王老师,小强在说谎,不要相信他。

高等数理逻辑 课程介绍

高等数理逻辑 课程介绍
z z
z
无限集合初步 公理集合论初步 自然数的逻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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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命题逻辑完备性定理及紧致性 命题逻辑公理的独立性 可满足问题及相关判定算法 谓词逻辑的模型及无限模型 一目谓词逻辑的可判定性 非欧几何简介 实闭域的可判定性 谓词逻辑的完备性 谓词逻辑公理的独立性 可计算性及半可判定性 不完备性定理与非标准模型 直觉主义逻辑 模态逻辑 □
/ Th(< N,0,1,+, $ > ) . 性质: PA U / Goodstein定理. 性质: PA U Gödel 不完备性定理: Hilbert 第 10 问题: 结论: 以下问题是不可判定的:
z z
z
停机问题 初等函数恒等式是否成立. l
更多的逻辑理论及其在计算机科学中的应用 直觉主义逻辑 模态逻辑 时态逻辑 知识点
{
算法存在性: 可判定 半可判定 不可判定

※ □
z
逻辑方法在计算机科学中的应用 将抽象问题类转换为具体问题, 从而实现问题求解: 自动定理证明 数据挖掘 模式识别 l
{ { { {

z
逻辑应用 基于逻辑方法的问题求解过程: 实际问题 D D D 问题类 抽象算法 实际算法 形式描述 判定分析 实际经验 ※ □
命题逻辑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考虑以下例子: 如何为 A,B,C 排名次, 使得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 且以下每种情形中的两个条件正好一个成立:
z
z
z
情形一: A 第一, C 第三 情形二: B 第一, A 第三 情形三: C 第一, A 第二 p 1 : A 第一. p 2 : A 第二. p 3 : A 第三. q 1 : B 第一. r 1 : C 第一. r3 : C 第三.

高级数理逻辑

高级数理逻辑

集合归纳定义的一般情况
设M为集合,gi为ni元函数,i=1,2,…,k。 两种等价的定义:
(1)M⊆S (2)对于任何x1,x2,…,xni,若x1,x2,…,xni ∈S,则 gi (x1,x2,…,xni ) ∈S (3)只有由(有限次使用)(1)和(2)生成的元素才是S 中元素
集合S是满足以下(1)和(2)的T中的最小集: (1)M⊆T (2)对于任何x1,x2,…,xni,若x1,x2,…,xni ∈T,则 gi (x1,x2,…,xni ) ∈T
课程的主要内容?经典逻辑?命题逻辑?谓词一阶逻辑?非经典逻辑?构造型逻辑?模态逻辑集合论?19世纪下半叶cantor提出朴素集合论?1903年russel提出集合论悖论产生数学的第三次危机?1908年zermelo提出公理化集合论zf体系集合论?集合论是数学的基石?基本概念?集合元素?序偶笛卡尔积?关系?映射?等价关系?相容关系?序关系集合元素?若干事物组成的整体被称为集合集合中的每个事物被称为元素
自然数集的归纳定义
后继 两种等价定义
(1)0∈N (2)对于任何n,若n∈N,则n’ ∈N(n’为n的后继) (3)只有由(有限次使用)(1)和(2)生成的n ∈N
N是满足以下(1)和(2)的S中的最小集: (1)0∈S (2)对于任何n,若n∈S,则n’ ∈S(n’为n的后继)
基于自然数集的归纳证明原理
笛卡尔积
ST { x, y | x S y T}
扩展(n>2)
有序n元组
<a1, a2, …, an>=<< a1, a2, …, an-1 >, an >
n阶笛卡尔积
S1 S2 ...Sn { x1, x2,..., xn | x1 S1 x2 S2 ... xn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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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命题逻辑形式系统(FSPC)3.1 命题逻辑与命题演算Leibniz提出逻辑推理变成符号演算不久,英国数学家BOOL提出了布尔代数。

布尔代数把逻辑命题与逻辑推理归结为代数计算。

把命题看作是计算对象;把联结词看作算子;讨论计算的性质。

1、命题(Propositions):可以判断真假的陈述句。

不涉及任何联结词的命题称为原子命题。

2、联结词:⌝, →, ↔, ∨, ∧为联结词,用于联结一个或者多个命题。

~A=1-A→如果A成立则B成立,<->如果A成立则B成立,并且如果B成立则A成立;A→BA∨B,或者A成立或者B成立;A∧B,A成立并且B成立。

3、真值表:命题的真假称为命题的真值,用0表示假;用1表示真。

A←→BT(~A)=1-T(A) A=1, ~A=0, 1-ATrue(⌝A)=1- True(A),如果True(A)=0,True(⌝A)=1:True(A)=1, True(⌝A)=0T(A→B)=1 或者A不成立,或者B成立;A=1, B=1, A→B =1A=0, B=1, A→B=1A=0, B=0, A→B=1A=1,B=0 A→B=0或者A=0, 或者B=1 ~AvB=A→BA<=B;;;;A<=BA=0,B=1A=0时,B=?,1;A=1,B=1,1;A=1,B=0,0;A=0,B=0,T(A→B)=1;A=0,B=1,T(A→B)=1;A=1,B=0,T(A→B)=1;A=1,B=1,T(A→B)=1;A=0;T(A→B)=1B=1;T(A→B)=1A→B是或者A=0,或者B=1;=~AvBA<=BA∨B=MAX(A,B) A=1, B=0, 1;A=1,B=1, 1, A=0,B=1;1, A=0,B=0, 0A∧B=MIN(A,B) =~(~A v ~B) DEMORGAN~A ∨BTrue(A->B):True(A)《=True(B)A =0,1;如果True(A)=1,则 True (B )=1,True(A->B)=1:或者True(A)=0或者True(B)=1:或者A 不成立,或者B 成立=⌝A ∨B ;如果True(A)=0,则 True (B )=0,1;True(A)=<True (B );True(A) =True(B),True(A<->B)=1; True(A ∨B);A=1,B=0,1,A=1,B=1, 1;A=0,B=0,0,A=0,B=1,1. True(A ∧B),A=1,B=0,0,A=1,B=1,1;1=0,B=0,0; A=0,B=1,0True(A ∨B)=max(True(A), True(B)); True(A ∧B)= min(True(A), True(B)); 4、 命题变元:以真值为值域的变量称为命题变元。

T(A)-----{0,1}5、 赋值映射:命题变元集合到{0,1}上的函数。

如果公式A 对任意的赋值映射,取值为真,则称A 为永真式TAUTLOGY 。

如果公式A 对于所有赋值映射为假,称为A 为矛盾式。

对于任意赋值映射,公式A 的真值等于公式B 的真值,成A 与B 等价。

(A →(B →C))→((A →B)→(A →C))=1A →A 1 A →(B →A)= A=0, 1; A=1, 1; A&~A =0T(A →B)= T(~A VB) A1→A1=1=~A1V A1 ~A1→A1=A1A →A (A →A)→(A →A) ......A →A A →B 或者~A,或者A命题逻辑有以下特点:1、 从语义角度研究逻辑命题之间真值变化规律。

对于任意公式可以给出其所有的真值可能性。

2、存在永真式,例如:P P P P →⌝∨,等。

3、 永真式通过三段论推理方法得到的公式,仍然为永真式。

基于这样的事实,提出一个问题“是否有永真式的最小集合?”。

答案是肯定的。

公理方法的出现,使人们开始用公理方法研究逻辑系统。

于是产生了命题逻辑形式系统。

A B C (A VB)→C0 0 0 1 0 0 1 1 0 1 0 0 0 1 1 1 1 0 0 0 1 0 1 1 1 1 0 0 1 1 1 13.2 命题逻辑形式系统(FSPC )PC 最著名的形式化系统可能源于Whitehead 和Russell 的《数学原理》(Principia Mathematica)。

3.2.1 FSPC 定义1、 语言部分(1)符号集:∑={(, ),⌝ , →, ,p 1 ,p 2 ,p 3…….} ,其中⌝, →, ↔, ∨,∧为联接词;(,)为技术符号,即括号;p 1 ,p 2 ,p 3……为命题变量(命题变元或者命题符号)。

(2)项集:为空集。

(3)公式集合:公式集合有以下递归定义。

I. p 1 ,p 2 ,p 3……(命题变元)为公式,称为原子公式。

II. 如果A 、B 为公式,那么(A ⌝),(B A →),为公式。

III. 所有的公式都是由1和2有限步骤得到的,除此之外没有公式。

语言部分定义了FSPC 的公式(语言)产生规则。

2、 推理部分(1)公理:FSPC 包含下列三个公理模式:I A 1))((A B A →→II A 2 ))()(())(((C A B A C B A →→→→→→ IIIA 3 ))())()(((AB B A →→⌝→⌝-->(A-->A) ( )→(A →A) A →(A →A)((A →(B →C))→((A →B)→(A →C))((A →(B →A))→((A →B)→(A →A))((A →((A →A)→A))→((A →(A →A))→(A →A)) A →((A →A)→A))(A →(A →A))→(A →A) (A →(A →A)) A →A(A →B)→(A →A)B →>(A →B)C →(B →A)A→B形式化:A B A→B1 1 11 0 00 0 10 1 1语义上的理解(如果A成立,则B成立)如B→(A→A)(如果x是实数,则x2大于等于0B)A BA→→B))(A(0 0 10 1 11 0 11 1 1A(x为实数)→B(x2大于等于0)如果(x不是实数)则x2不一定大于0在x不是实数(A=0)的情况下;A→B是否成立?====1如果(x 如果是超出4中数定义之外的数)则x2大于0(2) 推理规则集合:只有一条推理规则,称为分离规则: 分离规则(modus poneus )BBA A →, 3.2.2 公式结构1、公式产生序列:● 对于一个∑*上的字符串A 是公式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存在一个公式序列)(,,,,321A A A A A L = 其中i A 为(1)到(3)中的一种:(1):为原子公式(2):存在i j <,使得)(j i A A ⌝=(3):存在i j n <,,使得)(n j i A A A →=● 公式生成过程举例:例如公式:))())()(((p r r q p ∧→∨↔⌝,的生成过程。

(1)首先p 、q 、r 为公式(原子公式)p, q, r, ⌝p, ⌝q, ⌝r, p ∨q, q ∨r, r ∧p, ⌝p ↔( q ∨r), (2)(p ⌝)、)(r q ∨、)(p r ∧为公式 (3)))()((r q p ∨↔⌝为公式 (4)))())()(((p r r q p ∧→∨↔⌝公式我们有树能够更清晰地给出公式的生成过程:))())()(((p r r q p ∧→∨↔⌝为公式))()((r q p ∨↔⌝ → p r ∧)(p ⌝ ↔ )(r q ∨ r ∧ pp ⌝ q ∨ r3、公式结构特点(1)括号是在公式中,是成对出现,左右括号数量相同。

(2)在自然逻辑中,公式有否定式、合取式、析取式、蕴涵式、等值式等不同类型的概念。

(3)由于公式采用递归定义的方法来定义,因此,对∑*上的任意字符串能够判断是否为公式。

(4)形式系统的联结词只有两个→⌝,,因为在命题逻辑的语义上,其他联结词可以有这两个联结词表示。

~ , &(5)由于公式是采用递归定义方式来定义的,因此,对于公式的性质通常采用递归证明方法来证明。

例如: 归纳法证明:R 证明其在自然数集成立,(1)证明,当1的时候,R 成立 (2)假设,当K 的时候,R 成立 (3)证明,当k+1的时候R 成立设:R 是一个有关公式的性质,如果要证明R 对于所有公式有效则通过下面的证明步骤:I.对于)(FSPC Atom p ∈,则)(P R II. 假设公式A 和B 都具有RIII. )(FSPC Atom A ∈∀,且)(A R ,则)(A R ⌝IV. B A ,∀是公式,如果)(A R 且)(B R ,则)(B A R → 由以上三条,可知R 对于FSPC 上的所有公式成立。

3.3 命题形式演算 3.3.1 形式演算1、概念:演绎结果与定理:设A 为FSPC 上一公式,集合Γ为FSPC 上一公式集合。

称A 为Γ的演绎结果,记为Γ├A ,如果存在一个公式序列:)(,,,,321A A A A A L =A1, A2, A3, A4, A使得i A 或者为形式系统FSPC 的公理,或者为公式集合Γ中的元素,或者为),,,,(,,,,13211321i j j j j A A A A n j j j j n <-- 由推理规则r 得到;则称A 为FSPC 的演绎结果。

当Φ=Γ时,称A 为定理FSPC 上的定理。

称)(,,,,321A A A A A L = 为A 的证明序列。

逻辑等价:公式A 和B 分别为两个公式,如果A,B 满足B ├A ,且A ├B 同时成立,则称公式A 和B 为逻辑等价公式,记为A ├│B 。

即A,B 互为演绎结果。

~AvB=A BA,A2,…,B:::B,A2,….,A例如:A ⌝⌝├|A ,B A ∧├|A B ∧,B A ∨├|A B ∨。

对偶:设A 为FSPC 上由联结词⌝, ∨, ∧和原子公式构成的公式。

在A 中交换∨和∧,以及原子公式和他的否定公式,得到公式'A ,则称'A 为A 的对偶。

True(⌝A ∨B)=True(⌝(A ∧⌝B))=( ⌝A ∨B) (⌝A ∨B) 2、形式演算举例例:证明A A →为FSPC 的定理。

证明:(1) A 1 :)))(((A A A A →→→(2) A 2 :)))())(()))(((((A A A A A A A A A →→→→→→→→(3)A 1 :)(A A A →→(4)))())(((A A A A A →→→→(1)(2)(5))(A A →(3)(4)已知A ⌝⌝求证A 成立 A)(A A A →⌝⌝→ A A →⌝⌝3.3.2 形式演算方法1、主要的证明方法与手段形式演算方法多种多样,通常有以下方法:(1)公理代入原理:设A(P)为含有变元P 的公理(定理同样适用),如果将公式A 中的变元P 替换为命题变元B ,则A(B)仍为公理(定理);(公理填充) A-->(B-->A), A-->((A-->A)-->A)(2)等价替换原理:设命题公式A 含有子公式C (C 为命题公式),如果C ├│D ,那么将A 中子公式C 提换为命题公式D (不一定全部),所得公式B 满足A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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