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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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于《财经》2008年11月10日】

演化的趋势

方钦

“世事如棋,乾坤莫测”,睿智的中国人把世间万事比作一盘棋,莫测的未来正是这盘棋的精妙所在。可是深受启蒙理性思潮浸染的西方人似乎不愿意承受这种不确定性之重,因而执着于去测度世事这盘棋究竟如何下、结局会怎样以及我们怎么做才能赢。由此我们有了关于理解个人行动的诸理论,其中最著名的自然是“博弈论”。

博弈论起初本与经济学家无关,而是数学家的癖好。但是其思想却源于社会学,源于西美尔(Georg Simmel)的百年之问:“社会是如何可能的?”在博弈论专家眼中看来,对于上述问题的回答在于如果我们可以把一个社会视为由无数独立的、理性的行为人的交往行为构成,那么通过确定最简单的个人之间交往行为,我们就能洞察那形形色色看似纷乱复杂、毫无头绪的社会事务,确定莫测的世事。

因此,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两位学术巨匠冯•诺依曼(John von Neumann)和摩根斯顿(Oskar Morgenstern)在经典博弈论奠基之作《博弈论与经济行为》(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1944)的开篇宣称,通过“尽可能多地了解个人的行为和最简单的交换形式”,“从此以后,经济科学将会顺利发展,并逐步地把一些更为重要的问题纳入其中”。没过多久之后,冯•诺依曼和摩根斯顿的断言似乎便实现了,博弈理论迅速风靡整个经济理论界,并进一步随着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扩张而进入政治学、法学以及社会学等学科领域。现如今,博弈论不仅仅是当代社会科学的标准分析工具,更成为了一个流行用语,报纸、电视、网络到处充斥着“博弈”的话语,哪怕是丝毫不懂博弈论的普通人,也不会对这个词感到陌生。

然而博弈论的流行并不意味着博弈论毫无瑕疵。博弈论与经济学的不解之缘可能与经济学学科本身处理的问题密切相关。经济事务永远都是充满不确定性而又利益攸关的领域,而博弈分析许诺能够明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的最优行为。因此我们看到了拥有堪称完美理论形态的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及其衍生物:给定对手的策略,我们每一个理性的行为人都会选择对自己来说最优的策略。但是当我们把这一完美的结论应用于社会时,却不得不面对不完美的现实带来的尴尬:它好像什么都没有说。

打个比方,倘若我作为一个行为人拥有“完美”的信息以及“完美”理性,那么纳什均衡就是完美的。因为假如我知道对你来说一件商品你愿意出售的最低价格是多少,对我而言最优选择就是给出你希望的那个价格——这就是纳什均衡。但问题是日常生活中我们的博弈通常不那么“完美”,我不可能知道全部的

信息,更重要的是,我不可能那么“理性”。这样我们就有了著名的“囚徒困境”,对每个人自身来说最优的策略却产生了对所有参与人而言最糟糕的结果。

事实上经典博弈论的视角是自上往下看的。是站在一个不偏不倚的旁观者的位置来看待博弈的双方,并假定双方是如何行为的。毫无疑问,这种超然的中立者态度会使得曾经旨在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博弈论陷入纯理论的自娱自乐中。

当博弈论专家的理论模型越来越超出常人的智力范围之时,另一个自然科学领域的学者却开始注意到博弈论的潜在价值,这就是生物学。众所周知,博弈论的设计旨在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行为。然而生物学家却认识到能够将博弈的思想用于思考物种表现型演化(phenotypic evolution),思考动物物种的分布、竞争和繁衍。《演化与博弈论》——这本现在看来完全能够称得上理论坐标的著作——所讨论的内容正是关于应用博弈论构建生物演化分析一般方法的总述。

按照汪丁丁的评论,本书作者梅纳德·史密斯(John Maynard Smith)完全有资格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或许因为他所阐述的“演化稳定均衡”(ESS)概念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对于“社会科学基本问题”的分析方式。但是对于社会科学专业人士——且不说那些非专业人士——来说,翻开这本书首先的感觉更可能会是一种莫名。鸟类翅膀形态的演化、雌性掘土蜂的竞争、哺乳动物的性选择,这些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

确实,本书的初衷只是针对生物学家而非社会学科工作者。也许当年梅纳德·史密斯领导他的团队从事运用博弈论分析一系列生物演化难题时,也未曾想到他竟然触发了博弈理论的又一次飞跃:演化博弈论。因此只是在本书的最后,在谈及动物合作的演化时,梅纳德•史密斯才略微触及了一些关于演化博弈论和文化演化的之间相关性的问题。直到四年之后,萨格登(Robert Sugden)首次全面使用生物学演化博弈方法分析社会制度的演化,出色地解释了自发秩序的生成机制。而后,在宾默尔(Ken Binmore)、鲍尔斯(Samuel Bowles)、史克姆斯(Brian Skyrms)以及扬(Peyton Young)等人的推动下,演化博弈论迅速成为一股强劲的思潮,“演化”二字又开始成为当前社会理论分析的流行趋势。

作为一个生物学家,梅纳德·史密斯被众多社会科学大师称为“演化博弈论之父”可能如生物遗传基因突变一样奇妙,但是我们如果细究其理论,便会发现生物演化的思想事实上抓住了人类社会某些内在的本质。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生物学家放弃了经典博弈理论那种苛刻的理性要求。完美的人类理性是人类达不到的理性,我们的社会之所以如此,绝对不是任何全知全能者理性设计的结果。人类理性诚然不是动物理性,但也不是上帝的智慧。因此,放弃了完全理性假设的演化博弈论允许我们从自身的视角出发去看待社会,从自身有限的利益考量去进行策略选择,从自身的立场去思索为什么我接受或者反对这些社会规则。这种“设身处地”的思考视角使得演化博弈论方法具有一种经典博弈理论所不具有的亲和力。所以当生物学家将经典博弈理论的思想精髓应用于生物学研究二十年之后,经济学家又重新将结合了生物演化思想的博弈理论拿回来用于分析社会制度的演化。

演化博弈不强调我们的理性要求,不强调最优的结果,也不总是追问均衡是什么。事实上新古典经济学模型中那种完美的均衡观念无法在演化中找到。“演化稳定均衡”不是一个终极状态,只是代表博弈过程中的某个阶段。演化关注的是博弈的过程而不是博弈的最终结果,而演化的过程不能为我们许诺一个完美的结局。通常“演化稳定均衡”会告诉我们多个结果,其中有我们欲求的,也有我们所厌恶的,但是除了我们自己非刻意的个人行为之外,没有人能为我们决定会得到什么样的结局。这样演化博弈论好像又回到了原点:它并不试图测度未来。然而这难道不正是在描述我们整个社会制度演变的历史吗?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的转变,每一次转变都是无数个体行为非意欲的结果,每一次制度变迁并不总是意味着我们在前进,更不可能达到完美的终极——至少对我们这些并非全能的人类而言。

在演化博弈论中我们强调一个词——趋势,趋势是一种自然而然、不可抵挡的发展力量。就目前的理论界而言,如果我们要真正理解现实社会发展背后那股驱动力量的某些性质,那么“演化”概念本身正是趋势所向。因此《演化与博弈论》一书,作为社会分析理论新趋势的开创性著作,其价值亦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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