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公文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
为加强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加强公文管理1.明确公文的分类、编号、签发、送达、归档及销毁等流程,确保公文办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建立公文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公文档案保管,及时归档、销毁以及提供信息服务。
3.健全公文传输体系,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提高公文传输效率,保证公文办理的快捷、便利、安全。
二、规范公文撰写1.明确公文格式要求及撰写规范,提高公文撰写质量,将公文的用语、格式、排版等准确明确化。
2.加强对公文的内部和外部审核,严格把控公文内容的真实行文、传达和阐述,保证内容正确、准确、完整。
三、加强公文应对工作1.建立公文应对制度,增强应对危机、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协调能力,推广公众在线应用平台等多方式公开履职情况。
2.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协作共同,拓展公共参与渠道,畅通公民表达权。
总之,我们将加强加强公文办理工作,进一步探索实践和完善完善公文办理的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的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营造便利、高效、权威的政务服务平台。
希望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公文办理工作。
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沟通解决。
特此通知。
人民政府公文办公室20XX年X月XX日四、加强公文流转的监督和考核1.明确公文流转的责任人,加强对其管理监督,实行责任到人制度,规避延误和漏洞。
2.加强公文流转的考核,建立规范的考核制度,对公文流转的速度、质量、效率等进行考评。
五、强化公文信息化建设1.推广公文信息化处理,并建立统一的公文信息处理系统,实现公文办理过程的全程信息化和智能化。
2.建立公文信息公开平台,推动公文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加强对公文办理工作的培训和学习1.加强对公文格式和撰写规范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公文文书资格和效率。
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的通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的通知篇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办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通知如下:一、收文办理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签收、登记、分发、审稿、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结归档。
(一)签收、登记:所有报送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签收、登记、传递。
综合科初审后,登记填写《文件处理签》、《阅办文件处理签》、《交办文件处理签》,代拟稿送秘书科进行公文处理,再送有关领导审签。
正副县长、正副主任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登记请批的公文。
其中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由综合科转送办公室主任处理。
登记工作必须在来文的当日完成。
(二)分发、拟办:根据来文性质可分为传阅件和拟办件两大类。
传阅件由县府办综合科登记后分发各有关领导或科室传阅,并作好记载,传阅后及时收回。
拟办件由综合科填写阅示单,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批示。
送领导的批示件,一般应在登记的当天送达,如领导未及时签批,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询问、提示。
(三)审稿、批办、承办:凡领导的批示件,应由提出意见的科室按领导的批示,送达有关单位和人员承办。
办理单位或人员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延误、推诿,对报告性公文原则上从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请示性公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催办:交办件一般从交出后5-7天无办理结果的即行催办。
紧急件应当按照特定时限要求办理,必须指定专人跟踪督查,做好内部运转和衔接工作。
(五)办结归档:办结归档的文件,由承办科室按收文顺序,在来年四月向档案室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1•【字号】沈政办发[2007]28号•【施行日期】2007.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07]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去年以来,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控制“文山会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关于印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了政府系统公文的规范和有序办理,提高了文件质量和办理效率。
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地区和部门不严格执行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问题,给机关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主要表现在:一是不按规范程序办理公文,存在“飞件”和多头报送等问题;二是上报公文未经审核或未认真审核,存在公文格式不规范或内容不准确等问题;三是转办公文运转周期长,存在反馈意见不及时或反馈内容与批示不符等问题;四是控制文件数量工作不力,存在矛盾上交或发文过滥等问题;五是不遵守市政府关于实行计划发文制度的有关规定,存在计划外发文和不按计划及时提报文稿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切实压缩发文数量,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07〕20号)和《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文件的,要认真执行市政府行文计划和审批制度,不得计划外发文或文件升格;对本地区、本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本着确有必要、注重实效的原则,发文应有充分的依据和理由。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发生,根据公司要求,特向全体员工下达以下通知:1. 公文的准备:- 请准确填写公文的标题、编号、日期等基本信息,并仔细核对以确保正确无误;- 撰写公文时,请注意语言简练、明确,避免使用罗嗦冗长的词句;- 公文中的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人员时,请提前与相关方进行协调,确保意见统一,充分考虑各方利益。
2. 公文的审阅:- 凡需要提交公文的部门负责人,应对公文内容进行仔细审核,保证内容无误并符合公司政策、流程要求;- 所有公文应按照审批程序依次提交给上级领导进行审阅,确保决策层了解并参与相关事宜,以便作出正确决策。
3. 公文的签发:- 公文签发人必须熟悉公司的公文管理制度,并对公文内容进行充分了解;- 对于重要公文,签发人要仔细核对各项要素的准确性,如签发日期、签发人职位、印章等,并确保签发人的能力和权限符合公司规定。
4. 公文的归档与传送:- 办毕公文后,需及时将公文按照公司要求归档,确保信息的保存和查询;- 对于需要传送给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公文,请在传送前与对方确认收件,并及时反馈到相关人员。
5. 公文办理工作的监督与整改:- 为保证公文管理的规范性,公司将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公文办理工作进行监督;- 若发现公文办理中存在问题或错误,相关责任人需及时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请各位员工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确保公文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感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特此通知。
XXX公司行政部日期:YYYY年MM月DD日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一个组织来说,有效的公文管理不仅可以提高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还能够提升组织的整体形象和运行效率。
因此,全体员工应共同努力,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确保公文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首先,公文的准备是公文办理工作的基础。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5•【字号】晋市政办[2009]96号•【施行日期】2009.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近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公文处理水平和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
但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工作规程,仍存在公文处理工作不够规范、不够重视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公文报送程序(一)属于市人民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应直接将公文报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不应直接报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收到此类公文,将退回呈报单位。
(二)涉及有关接待事宜、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各类会议、邀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出席各类活动的函件、请柬和上级明传电报、密码电报等公文,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室;涉及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类公文,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科;涉及信息类公文,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科;涉及突发事件的紧急公文,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值班室,并同时报送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请示报告类公文和拟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制发的公文,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秘科。
因不按报送渠道、不按规范程序报送影响公文及时处理而耽误工作的,由呈报单位负责。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上报市人民政府的文件,按请示3份、报告5份上报。
市直有关单位给市人民政府的公文代拟稿必须打印清楚,并附行文依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对市人民政府交办文件的回复意见按5份上报,回复意见必须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我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对公文管理进行调整和完善。
为了确保大家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新的规范,请各位同事详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按要求操作。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联系。
一、公文管理流程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实际情况,我部门对公文管理流程进行了调整。
新的流程如下:1. 发文流程1.1 起草公文:起草人根据实际情况,在Word文档中撰写公文内容,保证文字准确和行文规范。
1.2 审核公文:起草人将起草的公文交给主管领导进行审核。
主管领导对公文内容进行审查,确保与政策法规的一致性,并确认公文的紧急程度。
1.3 审批公文:审核通过的公文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
部门负责人对公文的内容、格式、用词等进行最后的确认和审批。
1.4 盖章:审批通过的公文交给行政人员盖章。
盖章后的公文具有法律效力。
1.5 分发公文:盖章后,行政人员将公文按照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分发。
2. 收文流程2.1 收到公文:收文人员在接收到公文后,及时进行登记并按照公文要求进行归档。
2.2 分发公文:收文人员根据公文的内容和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分类,确保公文快速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
2.3 办理回复:相关部门或人员按照公文的要求,及时办理回复,并将回复内容及时发送给发文人员。
二、公文格式统一要求为了提高公文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公文格式统一要求如下:1. 字体要求公文一律使用宋体字体,字号为小四号。
2. 标题要求公文的标题居中显示,使用黑体字体,字号为小二号。
3. 段落要求公文正文使用两倍行距,段落间空一行。
段落开头缩进两个字符。
4. 标点符号要求公文中的标点符号使用全角标点,并且标点符号后空一格。
5. 表格要求如果公文需要包含表格,表格的设计要简洁明了,表头要清晰,表格中的文字使用9号字体。
6. 附件要求如果公文需要附带附件,附件应以清晰、有序的方式进行排列,并在公文中明确附件的名称和数量。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我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公文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文发文
1. 发文前,需仔细审阅公文内容,确保其准确、符合规定格式,做到语言通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2. 发文时需要保证公文的机密性,对于涉密内容,需按照保密
要求对其进行保护。
3. 发文前需要规范公文编号和签发人姓名,确保发文的准确性
和规范性。
二、公文收文
1. 收文时需认真核对公文的收文日期和文号,并对涉密内容进
行保密处理,保证公文的机密性。
2. 对于部门之间转发的公文,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转发,确保历经各环节的公文及时转达到有关人员。
三、公文管理
1. 部门应建立健全公文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加强
工作培训,提高公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所有公文应经过严格的分类归档,降低公文丢失的风险,方
便查阅使用。
以上事项请部门内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及
时向公文处理业务组进行询问。
谢谢大家的配合!
公文处理业务组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特发出以下通知:一、准确把握公文处理流程各部门要明确公文处理流程,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分发和归档等环节。
要确保每一道环节都按照规定进行,避免流程混乱和信息丢失。
二、加强对公文格式的掌握公文的格式规范对于维护组织形象和提高内外部沟通非常重要。
各部门应加强对公文格式的学习和掌握,确保公文的格式统一、规范,并整理出适用于本部门的公文模板。
三、严格公文的审核和签发程序对于涉及重大决策或重要事项的公文,要加强审核和签发程序的管理。
审核人员应仔细核对公文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签发人员要对公文进行仔细审视,确保公文的法律效力和信息准确性。
四、及时归档和存档公文的归档和存档工作是保证信息安全和长期保存的重要环节。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公文归档和存档制度,确保公文被及时归档并妥善保存,并能够方便地检索和使用。
五、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公文的处理效率直接关系到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公文的处理时间和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可以采取电子化管理手段,如电子公文系统,加快处理速度和减少人为错误。
以上事项请各部门务必认真落实,并加强内部培训和推广,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
希望各部门共同努力,共同提升公文处理水平,为组织的发展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知。
部门负责人日期:20xx年xx月xx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的管理和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性,各部门在以上通知的基础上,还有以下的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注意和落实。
一、加强公文的写作规范和语言表达能力公文作为组织内外沟通的重要工具,要求我们掌握规范的写作要求和语言表达能力。
应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要求进行撰写,注意语句的简明扼要、准确明确,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难以理解的词汇和句子。
同时,要确保公文内容简洁明了,逻辑清晰,表达准确,避免冗长和晦涩的写作风格。
二、加强公文的内容把控和精确性在撰写公文的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事实,确保公文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xxx局,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xx政务公开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管理,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改进文风、转变作风,有效解决xx系统公文报送中存在的不及时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文件制发程序(一)提高发文质量。
严格规范公文制发程序,制定各类公文要符合xx路线方针政策和xx关法律法规规定。
按照“精简文件、改进文风”要求,做到格式规范、主题明确、结构严谨、文字精炼、表述准确。
对无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
从严控制文字篇幅,部署某一领域重要工作的文稿一般控制在4000字以内;部署专项工作任务的文稿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请示类文稿一般控制在800字以内;报告类文稿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正确使用文种。
向市局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应当用“请示”,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不得使用函或白头方式变相报文。
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特殊情况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并对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应一文一事,涉及多个单位联合报文时,以牵头部门报文。
报告主要是向市局汇报工作、汇报情况,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或重要的报告,应附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今后,市局对一般性工作报告将不再受理。
(三)规范编排格式。
草拟、制发公文时,应严格按照《党xxxx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xxx公文格式》(GB/T9704—2012)等规定要求,规范公文格式。
起草公文凡涉及国家mm事项,应当根据国家mm及其mj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mj,同时标注mm等级、bm期限和份号。
对不符合规定和格式不规范的公文,市局办公室收到后一般将退回原单位,由其按规范程序重新报文。
市局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县市、所属各单位报送市局的公文质量和时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视情予以通报,必要时抄送县市政府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四)严格行文规则。
请示或报告不得越级行文或多头行,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用抄送形式。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6•【字号】并政办发[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10〕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减少公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和办文效率,确保政令畅通和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出本意见。
一、公文办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报送市政府审批或制发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太原市人民政府公文制发规定》。
二、收文办理(一)报批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一律报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办,实行公文报批“一门受理、一条渠道、一个程序、先行审核”制度,先由综合办提出拟办意见,然后按程序报批。
报送市政府审批的请示性公文不得多头越级报送;涉及多个部门事项的,由主办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取得一致意见会签后报市政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并会签的,列明各方理据,按程序报市政府协调解决。
(二)收文管理各单位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等公文应附件齐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按规定渠道呈报。
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办承办人员接件后,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请示报告办理制度》进行收文把关,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附“退文卡”退回报送单位,并说明原因。
(三)办理时限经审核受理的请示、报告等公文实行“内转外不转”办理制度。
办公厅综合办在半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并转送相关处室或呈送分管厅领导阅批,具体时限为:17:00前收到的当日转出,17:00后收到的次日12:00前转出。
关于加强公文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规范管理的通知各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是保证行政事务高效协调运转的重要基础,是影响集团领导高效决策的关键参考,也是落实生态区管委会政策方针的必备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文处理工作,增强公文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加强各级效能建设,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公文拟制规范水准,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一)正确选择公文文种。
撰写公文时要正确选定文种,不误用、错用或生造文种,避免给公文的撰写制作带来困难或麻烦。
选择公文文种要严守规范,严格遵循党和国家关于公文文种的使用规则。
熟悉以下四类集团常用公文类型:1.工作报告。
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
2.通知。
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或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3.函。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文种。
4.请示。
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和批准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文种。
(二)公文拟制具体要求。
公文拟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意图。
发文内容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语言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运用材料支撑主题时,做到材料与观点统一,语句简练,交代清楚。
(三)注重公文内容细节把控。
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既要注意文稿的主题是否鲜明、思路是否清晰,又要看文稿的谋篇布局是否得当、观点是否正确,还要看句子是否通畅、词语使用是否恰当、标点是否规范。
遇到把握不准的内容和字词,要多借助“工具”,学一学文件、查一查字典、想一想规定,不能凭经验办事、凭感觉写稿。
遇到标题、数字、日期、人名、文件名等,更要认真核对。
二、加强公文流转管理效率,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要求(一)文件办理时限要求。
1.文件注明办理时限要求的,按文件要求办理。
2.无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阅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办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改进文风,切实提高发文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鲁办发﹝2012)25号)和省委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工作通知如下:一、遵守行文规则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从严控制公文制发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够通过内网传达或电话告知的文件一律不发。
公文文稿起草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做到内容简洁、主题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庄重,用词规范。
各拟稿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联合进行发文审核,审核的重点是: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内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意图,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涉及其他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等。
二、规范公文格式各部门、单位需印发公文的,需在报送办公室前调整文件格式。
具体格式要求为:公文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其中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每页22行,每行28字,行间距为28磅,上下左右页边距分别为3.9、3.3.2.7、2.7;公文里面涉及到的文件发文字号要用六角括号将年份括起来,例如“鲁发〔2015〕12号”。
三、正确选用文种根据《山东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我们常用的法定公文文种有:决定、意见、通知、报告、请示、函、纪要等。
请示、报告属于上行文,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决定、多数通知和部分意见属于下行文,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通知适用于发布要求下级单位执行或周知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函属于平行文,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的通知
总部各部室:
公司在实行公文流转程序以来,文件的规范化和办文效率有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现就加强公文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文质量,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部室领导要高度重视公文管理工作,加强对公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执行公文流转中的有关规定,规范公文格式,提高公文写作和制发质量,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准确、言简意赅。
对于不符合规定、质量低下的发文,实行退办制度。
二、在发文办理过程中各部室要加强协商沟通,公文涉及其它部门的,主办部门要主动协调,意见一致后方可进入公文流转。
公文流转中的定稿文件务与纸质下发文件内容一致。
三、各部室要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和文字校对工作,做到文责自负。
抄报上级单位的公文尤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严把质量关。
公文起草者,要熟悉公文流转程序,加强公文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
四、领导批示件各部室在办理完毕后,要及时转交办公室文书,对所需存档的文件自行备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08•【字号】益政办发[2006]23号•【施行日期】2006.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益政办发〔2006〕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市人民政府的行政效能,现就规范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等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规范公文处理工作(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和《湖南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湘政发〔2001〕18号)。
凡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请示性公文和需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代拟文稿,统一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归口按程序处理。
代拟文稿须经主办部门办公室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后以部门名义报送。
除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以外,不得直接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二)主办部门代市人民政府草拟的文稿,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的,应报请本级政府协调或裁定。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或未经本级政府裁决,不得报请市人民政府行文。
(三)大力精简公文。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行文或部门联合行文,不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
严格控制公文规格。
可由部门发文的,不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可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
不照抄照转上级公文,不发无实质内容的公文,对会议已作布置的事项一般不发文。
对事务性会议、布置工作的会议、没有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的专题会议,原则上不制发纪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16•【文号】国办发〔2018〕37号•【施行日期】2018.05.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乱发文、出台“奇葩”文件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依法行政,防止乱发文件(一)严禁越权发文。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基本权利;不得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提高公文质量,维护公文严肃性,保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顺畅,按照市政府办要求,现将公文各要素层次用体用字规范通知如下:
一、发文字号(用3号方正仿宋_GBK)
二、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_GBK)
三、主送机关(用3号方正仿宋_GBK)
四、正文(用3号方正仿宋_GBK)
第一层一、(用3号方正黑体_GBK)
第二层(一)(用3号方正楷体_GBK)
共 4 页第三层1.(用3号方正仿宋_GBK)
第四层(1)(用3号方正仿宋_GBK)
五、附件和附件内容(用3号方正仿宋_GBK)
六、落款日期(用3号方正仿宋_GBK)
七、标识附注(用3号方正仿宋_GBK)
八、主题词3个字(用3号方正黑体_GBK)
主题词内容即词目(用3号方正小标宋_GBK)
九、报、送、发及印刷机关(用3号方正仿宋_GBK)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公文处理。
打印文件时字体不正常的单位,请到主站点:http://www.yngov/xx省非涉密公文交换系统专栏中下载相应字体安装。
安装方法:复制字体,粘贴至“控制面板—字体”即可。
附件:方正常用字体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2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16•【字号】铜府办函〔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铜府办函〔2019〕2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效率,推动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文报送(一)各地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公文,必须严格遵循“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原则。
公文一律由各地各部门文书科(办公室)在文字内容、公文格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后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送市政府办文书科分送办理(涉密或敏感事项通过纸质公文报送)。
各地各部门不得将公文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或业务科(室),更不得多头分送,以免造成公文运转秩序混乱。
(二)报送市政府的公文(请示、报告)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采用规范的上行文格式,不得以非正式公文上报。
(三)报送市政府的请示事项必须一事一请,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呈请市政府决策的请示事项,必须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必要辅助资料。
请示性公文必须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各地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性公文,要给市政府留出足够的研究决策时间,一般常规性工作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自公文送达之日起,需3个工作日内办理的,标注为“特急”,特别紧急事项必须注明时限要求;需5个工作日内办理的,标注为“急件”。
因未标注紧急程度和未按时限要求报送,造成工作延误的,报送单位自行负责。
涉密公文必须按有关规定准确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并标明份数序号。
(五)各地各部门报请市政府审批的事项,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必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经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会签后,由主办单位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或由主办单位和相关部门联合行文报市政府审批。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10•【字号】九府办字〔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狠抓落实持续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省政府关于“三减三强两倡导”以及在全省政府系统推行公文办理“七要诀”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市政府系统公文办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谨做好公文报送工作政府公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程序性和专业性,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工作的效率,关系到政府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严谨、规范的要求,严格按制度依程序做好公文报送工作。
1.不得向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除市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各地各单位应当以本机关名义向市政府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市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市政府报送公文。
2.不得上报不正式的公文。
需报市政府审批的事项,应当以正式公文上报,不得以内部呈批件、白头信函等非正式形式上报公文。
需市政府审批和答复的事项应报“请示”,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应使用“报告”,“报告”中不应夹带请示事项。
不得越级行文,原则上不接收市级各部门和单位的隶属机构、下属二级单位、所属企业报送的公文。
3.不得上报不规范的公文。
上报市政府的公文必须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的规定要求,对公文格式进行规范编排,确保文种、公文用纸、发文字号、字体、标点符号符合规范,发文机关标志、标题、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版记正确编排,印章位置准确无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01.19•【文号】国办函[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1.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07]8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公文处理是保证国家行政机关高效协调运转的重要基础工作。
一段时间以来,有的部门和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定,主要表现为:一是未经国务院同意,擅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二是不严格按照隶属关系行文;三是将应报送国务院的事项,以部门或部门负责人的名义报送国务院领导同志个人,有的将公文报送多位领导同志,又不注明分送情况,造成领导交叉批示;四是不实事求是标注缓急程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不得向省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国务院各部门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省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
因特殊情况确需向省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的,应报请国务院批准,行文时应在文中注明经国务院同意。
二、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报送公文要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向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公文。
应报送国务院审批的事项,不得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明确要求报送国务院的情况报告,不得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各部门不得以办公厅(室)的名义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公文;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央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一般不直接向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公文。
三、确需向多位国务院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时,要注明分送情况除国务院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原则上不得将应报送国务院的请示、报告直接报送国务院领导同志个人。
确需向国务院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时,一般不得多头分送,因情况紧急确需分送的,应在首页注明分送情况。
向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情况报告,一般不得抄送国务院领导同志个人。
抚顺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公文格式和办理工作的通知

抚顺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公文格式和办理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抚顺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6.06.29
•【字号】抚教办发[2006]41号
•【施行日期】2006.06.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抚顺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公文格式和办理工作的通
知
(抚教办发[2006]41号)
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各处室公文格式,提高公文质量,维护公文严肃性,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处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文字号字体的要求
1、公文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加粗,正文中的大标题用3号方正黑体简体字加粗,小标题可用3号方正楷体简体字加粗。
主题词用3号方正黑体简体字,主题词词目用3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
签发人姓名用3号方正楷体简体字。
2、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正文、附件、附件名称、成文日期、附注、抄报机关、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3号方正仿宋简体字。
二、行文格式主要要求
详见《辽宁省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细则
》
三、局党委公文格式参照《辽宁省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细则
》
四、《2006公文培训光盘》由办公室用飞鸽传书发送各处室
五、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办文,一律由办公室上报
附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略)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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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公文管理的通知
吉高建局[2008]56号
各处室、各项目办:
随着我局业务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公文往来数量也相应增加,近期,在公文办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行文不规范、程序不明晰”的现象,为此,现就公文办理的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发文权限及发文对象
1、省高建局内设机构除各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外,不得对外正式发文。
与相应的其他机关进行工作联系确需行文时,只能以函的形式(信函式格式),并加盖发文处室公章。
2、项目办无权独立向项目管辖外的机关和团体发文,对外函商协调公务需以高建局名义发文。
项目办行文分上行文和下行文两种形式。
项目办上行文仅限于向高建局的请示、报告两种文体。
原则上“请示”的内容,是确需局给予书面明确指示和批复的问题;“报告”是向局汇报工作或对局要求局面报告的重要事宜进行答复,无须指示或批复。
要严格控制上行文的数量,除重要事项或有争议的事项需要以正式渠道报局协调批示外,其他事项应在职责范围内积极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项目办的下行文包括对所辖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通报、决定、批复、会议纪要等五种文体。
重要的下行文,应同时抄送高建局。
3、以高建局名义同时下发给各项目办、施工、监理单位及各地市分指的通知、通报等普发性文件,应按照工作责任主体确定主送单位,主送单位只可标注一个部门,其他部门作为抄送单
位。
4、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主送或抄送正式公文,需要局领导阅知的公文,可在印制后送相关领导备查。
二、公文格式
1、公文标题:必须包含“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三个要素。
如:《吉延项目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发文机关为“吉延项目办”;主要内容为“加强安全生产”,文种是“通知”)。
特殊情况下,“发文机关”可以省略。
公文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只限于标题中的法规、规章及转发文件的名称可标书名号。
标题文字过长的可多行排列,但回行时不可断开词意,以免出现歧义。
公文标题使用2号标宋体。
2、公文正文中的数字、年份不可拆开回行。
点号(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句末省略号不得出现在一行之首;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破折号不能分居两行;正文中第一层次的小标题末尾不加标点符号,第
二、三、四层次小标题末尾均须加标点符号。
公文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
3、公文如有附件,应当说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在正文之下空出一行居左空两个字标注“附件”二字,“附件”后标冒号和附件名称。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也不加书名号。
以“通知”形式印发、转发、批转的文件不属于附件。
4、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必须加盖印章。
印章必须与正文同处一页,不得采取标注“此页无正文”的格式。
三、公文办理程序
1、拟稿部门要填写省高建局发文处理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拟文依据、参考资料等附件首先送交办公室核稿,核稿后再行会签。
2、需要其它部门会签的发文,局办公室核稿后,由拟稿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取得一致意见会签后,再交由办公室送局领导审签。
主送单位不参加会签。
3、文件的抄送部门不包括参加会签的部门,可在文件印制完成后,送会签部门一份备案。
4、部门会签及领导审签过程中,文稿如有修改,由拟稿部门按修改意见修改后,将原文稿及修改后的文稿电子版一并交局办公室。
文件正式印发前,拟稿部门必须进行校对并签字,否则不予印发。
附件及图纸由拟稿部门自行印制。
5、以高建局名义印制的正式公文,送省交通厅的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送达,其它由拟稿部门自行送达。
下发给各项目办,各施工、监理单位及各地市分指的文件,由项目管理处协助送达,急件可先传真下发。
6、承办部门负责人不在长春时,该部门负责文件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及时与其电话沟通,利用传真会签。
需要审签或签发的局领导出差时,由拟稿部门向有关领导电话汇报,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发文,之后补签。
7、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及时处理,不得延误、推诿。
一般性公文处理时限为一周,标有“急件”的公文在三日内办结,标有办理时限的在时限内完成。
因公文处理延误而影响正常工作的,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8、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结的公文,要及时到局办公室予以说明,并明确办结时间,否则视为公文延误。
9、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承办的文件,由领导批示的主办部门牵头,汇总其它部门意见;没有明确主办部门的,由领导批示中位列第一的部门牵头,取得一致意见并经各部门签字,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处理。
处理意见及结果连同原文件一起返回局办公室。
10、由上级部门转批,需要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公文,由主办部门负责汇总,经主管领导同
意后上报。
附件:公文格式示例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附件:公文格式示例
吉高建局[XXXX]XX号(三号仿宋)
关于XXX的请示(二号标宋)
(以下三号仿宋)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附件:1、XXX XXX
2、XXX XXX
XX年XX月XX日
抄送:XXXX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2008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