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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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试点工作在我县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新政发〔2007〕3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清查目前土地利用现状,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土地信息系统,实现土地资源的信息化管理,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及“数字国土”管理的需求。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调查目标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通知》要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查清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
立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利用遥感、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以正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逐地块调查全县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县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互连共享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技术路线
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目标,农村土地调查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和规范,充分利用土地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行政勘界以及自然资源科学考察、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成果和资料信息。运用航天、航空摄影(遥感)测量(RS)、全球定位(GPS)、全野外数字采集、地理信息系统(GIS)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新技术、新方法,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全面查清城乡土地利用类型、数量、分布和现状,获取全县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
城镇土地调查,严格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以及《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等确定的有关技术路线和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二)技术方法
1、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
农村土地调查将以1:10000比例尺为主,充分利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采用多平台、多波段、多信息源的遥感影像,包括航空、航天获
取的光学及雷达数据,以实现在较短时间内对全县各类地形及气候条件下现势性遥感影像的全覆盖;采用基于DEM和GPS控制点的微分纠正技术,提高影像的正射纠正几何精度;采用星历参数和物理成像模型相结合的卫星影像定位技术和基于差分GPS/IMU的航空摄影技术,实现对无控制点或稀少控制点地区的影像纠正。
2、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农村土地调查以1:10000比例尺的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地图,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在GPS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实地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采用成熟的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处理,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
城镇土地调查以比例尺1:1000为主,充分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大比例尺土地利用状况及权属调查,准确确定每宗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等信息。地籍调查的方法要采用解析法、部分解析法。
3、基于统一标准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方法
利用MAPGIS软件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建设规范,逐图斑录入调查记录,并对土地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的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四、时间安排
2007年7月26日—8月一五日做好调查准备工作;8月10日—14日进行人员培训;8月中旬召开第二次土地调查试点工作部署会;8月16日—11月10日完成外业调查工作;11月11日—12月31日完成建库、验收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为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调查工作的
组织和领导,现成立奇台县第二次土地调查试点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对调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具体职责为:
1、奇台农场负责协调奇台县境内各团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2、民政局负责指导大泉塔塔尔族乡、乔仁乡、五马场乡、古城乡、三个庄子乡等分、合并村后,村界划定并上图。在8月20前完成。
3、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用地界线的上图工作。
4、建设局负责完成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调查及配合城镇地籍调查补测工作。
5、畜牧兽医局负责草场界线的认定,提供零星草场使用界线及调查中涉及到的草场问题。
6、林业局负责第二次土地调查中涉及林地、林班、林木所有权的划定工作。
7、规划局负责建城区和城市规划区界线的划定。会同乡镇划定乡镇范围和提供新农村建设居民点规划方案。
8、统计局负责统计数据的审核。
9、财政局负责第二次土地调查地方配套经费的落实工作。
10、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将其列入下半年重点工作抓紧实施。负责抽调至少2名责任心强、熟悉本乡镇土地利用现状的工作人员(不含国土资源所人员),配合本次土地调查的具体外业调查工作;对本乡镇村界进行划定或重新审核;对调查结果与现状进行核对。
(三)聘请区、州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专家顾问组,指导解决调查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专家组成员:
石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处长
刘富华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