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计学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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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现状及对策校企合作模式越来越多地被各大高职院校所选择,充分说明其在人才培养方面所起到的巨大作用。

但是有一点我们无法忽视,就是校企合作的内容当中几乎没有关于学生党员在企业如何接受管理和教育方面的内容,这就使学生在企业实训及顶岗实习中可能无法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导致了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党员接受教育管理的现状分析目前,本校的学生党员在顶岗实习期间教育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党员思想状况难以掌握本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一般由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担任,但是由于学生其他方面的事务占据了这些老师大部分的时间,导致了党建人员人手缺乏,对在外实习的学生党员的管理时间和精力上不是很充分,另一方面,学生党员在企业实习一般均在6个月左右,时间跨度很长,很难对学生党员思想动态进行跟踪,导致了顶岗实习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弱化。

2、支部活动难开展,教育管理难一方面,鉴于高职院校的教育模式和特点,本院三年制大专生需要在企业顶岗实习六个月、五年制大专生需要一年左右的实习时间,由于专业不同,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的实习单位大多比较分散。

这就导致很难在固定的场合和固定的时间里,集中性地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年度的民主评议党员等支部活动。

另一方面,学生党员在顶岗实习以后,基本无法与老师见面和交流,而独自面对从学校到步入社会所引起的外部环境变化,社会上一些现实主义的诱惑以及自身思想发生的变化,导致了学校老师无法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行为动态以及理想信念动态,也就无法针对性地开展教育。

虽然校企合作进行地如火如荼,但企业更多重视的是经济效益,而把顶岗学生党员教育和管理纳入到企业内部的管理范围之内几乎是空白的。

此外,大都数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未建立党的基层组织,那么在顶岗实习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衔接上就必然存在着脱节现象。

3、考察和转正进行难高职院校学制一般为三年,在校企合作以及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下,要求学生有相当长的时间在企业参加顶岗实习,学生在校的学习时间最多为两年半。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作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推动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学生党员队伍的建设,培养优秀的党员干部,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要求1.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党员的个性化发展,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员先进性与学生特点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4. 坚持团结和匡助学生党员,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党员的全面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培养党性意识-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党课学习,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加强对党的性质、宗旨、纪律的理解和认同。

-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主题党日、党员谈心谈话等形式,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

- 鼓励学生党员参预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

2. 提高理论水平- 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拓宽学生党员的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

- 鼓励学生党员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党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加强组织建设- 完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党员管理制度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组织引导和监督管理。

- 加强学生党员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学生党员组织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学生党员组织的健康发展。

- 加强学生党员组织与校园其他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参预和发挥作用。

4. 增强实践能力- 组织学生党员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等实践项目,培养学生党员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 鼓励学生党员参预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校园活动,提高学生党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学生党员管理工作方案

学生党员管理工作方案

学生党员管理工作方案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学生党员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党员是学校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力量,对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有助于推动学校教育发展,使学生党员在学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制定学生党员的选拔标准与程序学生党员管理工作的第一步是制定学生党员的选拔标准与程序。

这包括从学生中选拔党员的标准和选拔程序。

标准应该包括学习成绩、思想表现、社会实践、组织关系等方面的要求。

选拔程序应该包含推荐、审查、面试等环节,确保选拔过程公正、公平。

三、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针对学生党员的特点,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尤为重要。

通过开展党课、座谈会、讲座等途径,加强学生党员的政治认识,提高他们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素养。

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交流等方式,加强党员的思想引领和理论学习。

四、建立学生党员档案管理系统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党员,建立学生党员档案管理系统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学生党员的个人档案,记录党员的思想成长历程、奖惩情况、组织关系等信息,为教育管理提供依据。

同时,建立健全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党员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五、加强党员组织生活党员组织生活是学生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通过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党员活动等方式,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促进党员思想的碰撞和文化的熏陶。

此外,还可以通过举办党员文化活动、组织党员参与社会实践等途径,拓宽党员的视野和发展空间。

六、加强学生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教育是学生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通过加强学生党员的自我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完善能力。

可以通过建立学生党员互助小组、开展党内谈话、制定学习计划等方式,引导学生党员进行自我反思,提高自我修养。

七、加强学生党员的实践锻炼学生党员管理工作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党员成为未来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因此,加强学生党员的实践锻炼是重要的环节。

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党员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拓宽他们的视野,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3篇)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开展实践教学的学院、教研室和实验室。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实践教学过程,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实行校、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践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监督指导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学院(系)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系)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七条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包括实验课程、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第八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二)组织实践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三)组织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四)监督实践教学过程,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安全;(五)组织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六)处理实践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实践教学资源第九条实践教学资源包括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师资等。

第十条实验设备应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具备先进性和实用性。

学校应定期对实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十一条实习实训基地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环境、设施和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第十二条实践教学师资应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指导能力,学校应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第四章实践教学实施第十三条实践教学应按照教学大纲进行,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实践教学应注重过程管理,对学生的实践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指导。

第十六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实验报告、实习实训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

学校党员教育规章制度

学校党员教育规章制度

学校党员教育规章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对党员实施有效管理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措施,接下来就跟店铺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学校党员教育规章制度吧!学校党员教育规章制度篇【1】一、党员管理1、党员的编入。

根据局党总支按部门划分党支部、党员编入的原则确定。

2、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

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党员要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每一名党员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都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4、党日制度。

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

通常每两周下午安排一次。

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5、党员交纳党费。

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每月一次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并作好记录,组织委员要定期公布党费交纳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

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时间按校党委的统一布置确定。

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7、发展工作。

要按照组织发展制度和程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定期分析研究培养考察情况,提高新党员质量。

要注重做好申请入党学生的培养教育,每学年组织好党章学习兴趣小组,定期上党课,明确目的要求,端正入党动机,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二、党员教育1、思想理论教育。

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党规国法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2、党性教育。

党性教育是贯穿于整个党员教育始终的一条主线,要通过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进行党章、党纲的教育,使党员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性。

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版)

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版)

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版)岗位实习是人才培养中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将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管理技能应用于实践环节,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规定,结合我校现阶段实际情况,特修订《岗位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条岗位实习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一、岗位实习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二、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由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岗位实习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三、各教学单位成立以本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岗位实习专员、校内指导教师和岗位实习学生辅导员组成的岗位实习管理小组。

第二条岗位实习管理组织分工与职责一、岗位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岗位实习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学生岗位实习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二)统筹协调全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三)检查、监控、评估全校岗位实习教学质量,指导督促岗位实习各项工作的落实;(四)协调学校与学生集中岗位实习单位的关系,协助各教学单位加强与岗位实习单位的沟通联系;(五)研究解决岗位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六)裁决各教学单位关于岗位实习管理过程中的申诉。

二、岗位实习管理小组负责岗位实习的各项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建设一批专业相符或相近、数量较为充足、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能满足本单位集中实习学生的需求;(二)依据国家教育部职业院校专业岗位实习标准,制定本单位各专业岗位实习标准,岗位实习任务书、所在教学单位的岗位实习工作计划、岗位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计划,分配校内指导教师实习指导任务,统计审核岗位实习各项数据信息和校内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三)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安排岗位实习校内指导教师,保证每名学生均有人负责。

进行相关培训,确保校内指导教师能用学校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和贯彻落实学校岗位实习的各项规定;(四)召开学生岗位实习动员会,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成绩评定办法,下发并回收《岗位实习协议》。

大学生实践教学规章制度(3篇)

大学生实践教学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各专业学生实践教学活动。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三)坚持规范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四)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实践教学体系。

第二章实践教学体系第五条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践教学课程、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项目、实践教学考核等。

第六条实践教学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设置相应的实践教学课程。

第七条实践教学基地包括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八条实践教学项目应结合专业特点,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第九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和成果。

第三章实践教学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实践教学规划,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标准;(二)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规范有序;(三)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拓展实践教学资源;(四)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五)对实践教学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各学院(部)应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部)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为规范和推进学校开展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维护岗位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岗位实习质量,确保岗位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职能及职责(一)管理职能1.由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岗位实习的组织、计划和协调工作。

2.校企合作办、学生科及各教学部都是参与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管理职责1.实习安排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并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计划安排,在校学生从二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的当年9月至翌年6月止,到企业参加至少6个月的岗位实习(在实习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证、高职、成人高考补习或大专班学习的学生,凭有效证明或考勤及成绩单可视为实习)。

2.实习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或经学校校企办批准后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就业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岗位实习等形式。

3.实习准备工作校企办落实学生实习保险和将实习情况向上级部门备案,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联系实习单位、组织安排学生实习和安排实习指导教师等各项工作。

实习单位的确定(每个实习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考察报告,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和实习学生的安排工作主要由校企合作办负责,各教学部、学生科、班主任协助完成。

在实习前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和协调,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教育:校企合作办主要负责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政策法规和安全方面的教育,并准备面试资料和培训面试技巧;学生科、班主任主要进行安全、心理健康、职业道德、诚实诚信、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等方面教育;各教学部做好实习时间及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对师生进行专业学习、实习内容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安全方面的教育。

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及学生党支部管理制度

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及学生党支部管理制度

信工系软件系党支部学生党员及学生党支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和学生党支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管理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注重实效、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学生党员的管理第四条学生党员基本信息(一)党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党员总数、党员结构和党员的自然情况、思想情况、活动情况和流动情况等。

(二)各级基层党组织应掌握本组织学生党员的基本信息,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按要求建立党员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将党员信息报送院党委组织部。

第五条学生党员入党材料学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保存,学生毕业离校时送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归入学生本人档案,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归档与组织关系转移同步办理;学生正式党员的档案,在办理有关转正手续后送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归入学生档案。

第六条学生党员组织生活(一)学生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包括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和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的各种学习教育、传达上级党组织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和不合格党员以及其它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适合党员特点的活动。

(三)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一般每月安排1-2次。

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每学期的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计划,下发各学生党支部,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一)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3]4号)的有关要求,各专业在制定岗位实习方案时,要严格落实国家政策,确保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

为了加强岗位实习管理,确保岗位实习取得良好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明确并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岗位实习是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也是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组织学生到企业岗位实习的目的在于巩固课堂所学理论知识,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接受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基本训练,从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通过岗位实习深入了解企事业单位实际,认识社会,实现在校期间与企事业单位、与职业岗位的零距离接触,养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从而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择业竞争力。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四条岗位实习是学生在真实工作岗位上进行的实习,是“校企合作、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的保障。

岗位实习为各专业的必修课程,单独核算成绩,学生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成绩。

如成绩不合格,不得毕业。

实习期间,学生在企事业单位岗位工作,既是企事业单位的(准)员工,但同时又是学校注册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校企双方均担负教育和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全院各专业必须安排学生岗位实习,一般情况下,岗位实习安排在学生毕业前最后一学年内进行。

各系(部)也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各系在组织安排学生岗位实习前,将《学生岗位实习登记表》经系部审核,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各系部要积极推荐合作单位,各系要主动联系、妥善选择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的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学生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章程

学生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章程

会计系学生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方针,配合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中心以要求学生党员时刻保持先进性,为学院迎评促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根本任务。

第三条中心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各种可能的资源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工作原则。

第四条认真践行校训“自强达财,经明行修”,以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心理疏通、学业引导、生活帮助为基本工作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中心主任职责:中心主任必须以主要精力做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中心下设秘书处、思政组、学习组和生活组四个部门,各部门设组长一名。

第三章部门职能第七条秘书处负责中心对外宣传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工作,统一安排学生党员进行值班。

值班党员对来访同学要热情接待,涉及自己所在部门工作范围的内容须认真帮助解决。

第八条思政组负责对同学的政策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疏通工作,不定期的组织思想教育和心理讲座。

第九条学习组负责对学习上有困难、疑惑的同学进行引导,安排学习经验交流会,交流学习方法,培养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生活组负责为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减轻负担,在校内外组织勤工助学、献爱心活动。

第十一条各小组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整个中心进行活动时,各小组应相互协调,对存在问题要详细记录,事后联系其它部门党员及时予以解决。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中心成员享有中心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中心成员享有管理中心的各项权利。

第十四条中心成员享有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五条中心成员享有对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十六条中心成员应尽遵守本章程和执行中心各项决议的义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学生党支部所有!会计系学生党支部。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基地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其他方面,严格依据上位法规、文件执行。

第二条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指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

本办法中涉及的学生实习特指岗位实习(简称“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岗位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实习大纲是学生岗位实习必须遵循的基本文件,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专业应与实习基地密切合作,严格落实实习大纲要求,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指导学生完成全部实习环节。

第一章实习基地第四条我校实习基地主要包括临床教学基地(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以及与专业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企业等。

第五条实习基地应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实习大纲培养要求,因专业实习特殊性,单个实习基地无法满足专业实习大纲要求的,可以采用联合体形式安排实习,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

各专业应根据现有专业学生规模,按照均衡布点、相对集中、优中选优、动态调整的原则,谋划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第六条拟新增实习基地在满足实习大纲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以下几类情况:一是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规模以上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二是与学校签订订单式或医教联合体人才培养协议的单位;三是地域实习布点不足,能够缓解实习安排困难的实习基地;四是具有丰富实习带教经验,能够较高水平的保障学生实习期间各项待遇的单位。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岗位实习是高职院校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走向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素质的必经阶段。

第二条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岗位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12023)4号)(以下简称《规定》)、《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相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实习基本要求第三条岗位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组织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岗位实习应当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岗位实习是学生的必修课程,不得免修,学生考核合格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第五条实习期间,学生在企业顶岗工作,既是企业的(准)员工,但同时又是学校注册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要接受企业与学校的管理。

第六条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第七条岗位实习要与毕业设计(项目)、论文紧密结合,在岗位实习期间,学生既要完成岗位实习的工作任务,又要结合岗位的实际完成毕业设计(项目)、论文。

第三章岗位实习的组织领导第八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学校成立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二级学院分级负责学生岗位实习的管理工作,保障岗位实习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的岗位实习工作,检查各二级学院岗位实习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研究和解决岗位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

第十条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的岗位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岗位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指在高校、中学等教育机构中,对学生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

二、目标1. 培养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其成为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 强化学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党员的组织认同感和责任感。

3. 培养学生党员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提高其组织动员和群众工作能力。

三、内容1. 党课教育学生党员应每学期参加一定学时的党课教育,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党课教育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2. 实践锻炼学生党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

通过实践锻炼,学生党员能够增强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组织生活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等活动。

通过组织生活,学生党员能够增强党性修养,加强集体意识,共同探讨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

4. 考核评议学生党员应按规定参加党组织的考核评议工作。

考核评议内容包括学习成绩、思想表现、组织纪律等方面。

考核评议结果将作为学生党员是否继续留党的重要依据。

四、要求1. 学生党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忠诚党的事业。

2. 学生党员应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和安排,积极履行党员义务。

3. 学生党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的学生党员形象。

4. 学生党员应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注重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社会热点问题。

五、管理措施1. 学校党委应建立健全学生党员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流程。

2. 学校党委应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和教育,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和组织生活,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实践平台。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5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5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过程。

为强化实践教学育人意识,建立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实现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教学环节涵盖实验教学、课程实习、集中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内容。

第三条实践教学的任务是对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基本训练。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并掌握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学生能较早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学校各二级学院、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本部门实践教学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确保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

第二章实践教学的组织第五条全校实践教学工作在学校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协同完成。

第六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一)制订全校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

(二)研究制订有关实践教学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定。

(三)审核全校的实践教学实施计划。

(四)监督、指导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实施。

(五)宏观控制全校的实验、实习经费,监督实验、实习经费的使用。

(六)开展实践教学检查和评估,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七)为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

第七条二级学院职责:(一)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分别构建以素质和能力培养为宗旨的实践教学体系,明确实践教学所应达到的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各实践环节,并逐步建立完善实践教学监控体系。

(二)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以素质和能力培养为宗旨,制订并执行实践教学大纲。

(三)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师编写相应的实验、实习指导手册,制订各专业的实习培养方案。

(四)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实际条件做出各实践环节的经费预算,报学校财务处申请执行专项经费。

“党员示范岗”管理办法及基本标准

“党员示范岗”管理办法及基本标准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员示范岗”管理办法1、各党支部创建“党员示范岗”工作目标和要求。

各党支部要使所有在部门单位窗口服务的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公开悬挂“党员示范岗”标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所在系(室)和党支部要对本单位窗口服务党员加强教育管理和培训,并按照“服务育人党员示范岗”基本标准严格要求,向广大群众展示良好形象。

“教书育人党员示范岗”,教学督导组、学生评分均应为良(85分)以上,当前应在每个专业教学团队建有教师数10%以上的党员示范岗,要通过2-3年时间使60%以上教师党员能成为“教书育人党员示范岗”。

“科技创新党员示范岗”,应是学术团队科研骨干,要通过2-3年时间使每个学术团队建有“科技创新党员示范岗”。

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党员的特点,分设本职学习、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志愿服务、自强奋斗等多种“学生党员示范岗”,岗位设置坚持质量第一,种类数量较为均衡,一般每班设置3-5人;也可在低年级本科生中设“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岗”,获得“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岗”的应作为党员发展的重点培养对象。

2、群众监督。

党员示范岗自授牌之日起,示范岗党员应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党员示范岗”标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党员示范岗标牌应置于工作柜台、办公室(或其它所在工作地点)显著位置,并标明相关服务承诺或工作目标承诺。

年度考核时应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示范宣传。

充分利用校报、宣传栏、网络、广播等宣传媒介,采取报告会、交流会、党员示范课等方式,向全体师生展示交流,发挥好党员示范岗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学校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4、考核管理。

党支部应成立考核组,一般在每年五月份对照创建标准对申报的岗位进行全面考核。

学院党委将组织考核组对申报党员示范岗进行复核。

根据考核和复核结果,确定拟命名岗位,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审批,由院党委按管理层级分别授予相应的“党员示范岗”牌。

学生党员教育与管理

学生党员教育与管理

3 、把健全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制度作为学 生党员教育与管理的保障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党员的后续教育。培养大学生党 员中的精英群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示范效应,在各个方 面成为学习的楷模和表率,通过培养学生精英群体,加强对 精英群体的管理和引导,加大表彰和宣传力度,营造奋勇争 先的良好氛围,从而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和思想政治教育的 实效性。 加强学生党员的自我管理和教育。承认学生党员的主体 地位,激发学生党员的内在动力,促使学生党员教育工作持 续创新尊重学生的自主意识和创新精神。善于充分利用各种 有利因素,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动机。培养学生做自己的主 人,让学生自觉地进行自我反省、自我调节、自我控制、自 我完善。健全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各种保障机制。
预备党员
1、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作为学生党员教育与管理的基础
早启蒙
早选苗

早培养
在大学生入学之初就引导和鼓励学 生向党组织靠拢; 鼓励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学校或党 支部组织的各项党团活动,定期的 参加党课培训,加强对党的理论的 学习; 将积极分子划分为不同的学习小 组,在指定党员的协助下学习党 的章程、方针、政策、路线等 ; 组织各种实践活动。
四、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思路与对策
(一)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把大学生党员发展和 大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
• 大学生党建工作,是高校党组织及党务工作者根据中 国共产党组织的要求和青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与规 律,是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队伍进行思想、组 织、作风和制度等建设的总称。 • 从工作实质和工作流程上来说,是对大学生入党积极 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发展大学生党员、对大学生党 员教育和管理、大学生党组织建设从工作对象上来说, 是针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和学生党组织 开展工作。

校内实践教学管理岗(3篇)

校内实践教学管理岗(3篇)

第1篇一、引言实践教学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校内实践教学管理岗作为实践教学体系中的重要环节,肩负着实践教学活动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等职责。

本文将从校内实践教学管理岗的职责、工作内容、实施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高校实践教学管理提供参考。

二、校内实践教学管理岗的职责1.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根据学校教学大纲和培养目标,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标准。

2. 组织实践教学活动:负责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实践教学资源管理:负责实践教学资源的配置、管理和维护,包括实验室、实习基地、实践教材等。

4. 实践教学评价: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包括实践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学生实践能力等方面,为实践教学改进提供依据。

5. 实践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收集实践教学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为实践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6. 实践教学交流与合作:与其他高校、企业、研究机构等进行实践教学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实践教学改革。

三、校内实践教学管理岗的工作内容1.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1)分析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

(2)结合学科特点,确定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方法和考核标准。

(3)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包括实践教学的时间、地点、师资、设备等。

2. 组织实践教学活动(1)安排实践教学活动的时间、地点、师资等。

(2)组织实践教学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3)监督实践教学活动的实施,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实践教学资源管理(1)对实验室、实习基地、实践教材等实践教学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

(2)对实践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践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

(3)对实践教学资源进行维护和更新,提高实践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益。

4. 实践教学评价(1)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定期评价,包括实践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学生实践能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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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计学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管理办法(试行)
( 2008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是指结合学生党员自身特点和校风学风建 设需要而设立的工作岗位, 学生党员通过岗位实践, 加深对理论指导实践的体会 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在实践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在校 风、系风、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条 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既是增强学生党员党性、 加强党员后续教育 管理、提高学生党员政治思想素质的需要,也是学生党员成长成才的需要。

第三条 为加强我院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我系实际,特制 (修)订本办法。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总体工作部署由系党总支负责, 包括管 理办法的制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考核结果的使用等。

第五条 各学生党支部在支部书记的带领和指导下, 开展丰富有效的学习实践 活动,考核管理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

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按既有利于加强学生党员党
性锻炼, 又有利于发挥学生党员 系风、 学风建设中积极作用的原则来设立, 力争每名学生党员都有实践 岗位类型包括新生导学员、学习指导员、理论宣传员、宿舍信息员、 组织联络员、科技引导员等方面。

第八条 岗位设置由各支部书记在征求辅导员和学生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并报系党总支备案。

岗位一经确定, 履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如因情况发生 变化,支部可按学期进行调整。

岗位职责
第九条 实践岗活动均围绕我系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来开展, 其工作职责在附件 中做进一步要求。

第十条 学生党员应将履行实践岗情况在工作手册上做及时、完整记录。

第六条 在校风、 岗岗位。

第七条
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为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重点考察学生党员的政治信仰、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和模范带头作用等。

第十二条学生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支部组织生活会,由学生党员对岗位实施情况进行交流。

支部书记在学生党员工作手册上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学生党支部每学年对学生党员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党员评优评先、党员转正等方面重要依据。

附则
第十四条“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岗位职责” 、“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申报表”和“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实施情况考核表”见附件。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由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附件
1:
数计学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岗位职责
一、学习指导员
1、负责管理新生班的晚自习,包括一同上晚自习、晚自习人数清点、解答学习问题
等;
2、学习困难同学的定向帮助;
3、学习经验传授,为优良学风形成发挥积极作用。

二、理论宣传员
1、参加学生党员理论中心组学习;
2、在党、团支部中进行理论宣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增强理论的吸引力、说服力、
感染力;
3、指导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用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青年。

三、宿舍信息员
1、自觉执行宿舍值班制度;
2、值班信息要及时反馈并做好值班记录;
3、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适当处理,并同时向支部书记和值班辅导
员报告。

四、组织联络员
1、与第一次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行一次谈话并做好记载;
2、每学期与培养联系对象谈话不少于两次,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的填写;
3、组织培养联系对象参与党组织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
斗堡垒作用。

五、科技引导员
1、作为研究生党员,协助老师指导本科生开展科研活动;
2、引导和组织本科生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活动;
3、对本科生开展考研宣传及经验交流。

数计学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岗位申报表
数计学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实施情况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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