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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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夏商西周法律制度

01.夏商西周法律制度

01.夏商西周法律制度第一章夏商西周法律制度(BC21世纪──BC771年)显著特点:纵观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发展过程,具有一个显著特点,即由礼、刑两大部分组成。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一、国家与法律的起源理论塞尔维斯的理论:群队→部落→酋邦→早期国家→帝国的人类社会演进模式部落间合并的方式有两种:(1)以和平的方式,其过程是:说服――利益均衡――达成平等契约――合并――形成国家;(2)战争手段:征服――利益独占――达成不平等契约关系――合并――形成国家。

二、原始人的法三、中国法的起源──从原始习俗发展到习惯法1.礼的起源:用饮食供奉鬼神的祭祀。

2.刑的起源:兵战第二节奴隶制的刑一、刑、法、律的概念1.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刑罚之法(刑法),二是刑罚。

体现了我国法律所具有的公法精神。

2.法:�d。

是奴隶制法向封建制法过渡时期的概念。

如被庐之法、夷�L(sou)之法。

3.律:均布也,范不一而归一(普遍适用的效力)。

自商鞅改法为律后,以后的封建法律都称为律。

三、夏商西周的刑(一)禹刑:夏朝法律的总称。

1.罪名(1)昏墨贼罪:是夏朝司法官皋陶制定的罪名。

凡犯了这三种罪,依法应处死刑。

昏:己恶而掠美者。

指自己犯罪还要掠取美名来掩饰自己的罪行。

墨:贪以败官者。

即贪得无厌,败坏官纪。

类似于贪污罪。

贼:杀人不忌者。

即肆无忌惮的随便杀人。

类似于故意杀人罪。

(2)不孝罪: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

这是夏朝首先确立的一个罪名,并一直贯穿了中国古代社会。

2.军法:夏朝的此条军法是源于夏启讨伐有扈氏,在甘举行誓师大会所宣布的。

据《尚书?甘誓》记载,夏启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命令:有扈氏威侮五刑,怠弃三正。

天用剿绝其命,近予惟恭行天之罚。

3.刑事原则: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辜:罪。

经:常规常法。

指司法官宁肯不按常规办事承担失职的责任,也不要错杀无罪之人。

这一刑事原则是“罪疑惟轻”精神的体现,也是慎刑的体现。

但它只适用于同族人的疑罪。

第一章 夏商法律制度

第一章  夏商法律制度

4、行赋税 《史记.夏本纪》:“自虞、夏时,贡赋 备矣。” 《孟子.滕文公》:“夏后氏五十而贡”。 5、规量器 《夏书》:“关石和钧,王府则有。”意 即征收关税和田赋均衡公平, 则夏王朝国库有用 不完的财物。 6、严刑狱 《左传》:“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夏同时也设置了监狱,除圜土外,还有夏台。
二、夏代法制简况
(一)夏代奴隶制法制主要内容 1、建吏制 《尚书.皋陶谟》:“百僚师师,百工 惟时。” 《禹贡》:“大战于甘,乃召六卿。” 六卿为军事长官。 《夏书》中记载有“职听讼,收赋税” 的“啬夫”,管车官员“车正”,掌管膳食的 “庖正”,畜牧官员“牧正”,察省天象的“昆 吾”等。
2、定历律 《尚书.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 怠弃三正。”五行、三正均为历法。 《论语.卫灵公》:“行夏之 时。”“夏之时”即是夏代的历法,即今之称之 为“夏历”。 3、明礼法 《左传》:“(夏)贡金九牧,铸鼎象 物。”、“迁鼎于商”。鼎是国家和王权的象征, 同时也是古代礼制的代表物。

第二节 商代的法律制度
商灭夏后逐步建立起一个奴隶制大国,有 “邦畿千里”,形成了奴隶制国家早期的内服 与外服的行政管理体制。农业、手工业出现了 初期的繁荣,井田制出现,养殖业、畜牧业从 手工业分离出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代的立 法活动主要表现为: 首先是确立奴隶制的行政体制及其权力职 能; 其次是“汤刑”出现。
1、皋陶制刑 “昏、墨、贼杀,皋陶 之刑也。” 2、五虐之刑 黥、劓、刵、椓、处死。 后演变为墨、劓、剕、宫、大 辟五种,延续到后世。 “与其杀不辜,宁失 不径”是禹刑的一条重要法律 原则,就是不照章办事也不得 错杀无辜。
(四)司法制度
1、中央设最高司法官 “大理”,地方司法官 “士”,基层司法官 “蒙士”。 2、监狱的设置 夏台,又称钧台, 中央监狱; 圜土,关押轻罪 犯人。

中国古代的历史法律与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的历史法律与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的历史法律与司法制度中国古代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其法律与司法制度的发展可追溯至古代文明的起源。

本文将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制度角度,探讨中国古代的历史法律与司法制度,展示其演变和特点。

一、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

夏、商时期的法律主要以宗法制度为基础,国家和家族法律制度相结合。

周朝在夏商时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法律制度,实行周天子宣布法令、分封诸侯、地方官员司法的制度。

此时期的法律主要以礼法为基础,注重政教合一,以维持社会秩序和稳定。

二、秦汉时期的法律制度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了一系列的变法措施,其中包括法律制度的统一。

秦始皇通过颁布《律令》对法律进行整顿,建立了严密的法典体系,并强化了中央集权。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法律制度,但较为灵活地进行了一些修正和改进,提出了律令、法令、诏令和教令的区别,进一步完善了法律体系和相应的执行机构。

三、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隋朝和唐朝时期,法律制度进一步得到了规范和完善。

隋朝建立了规模宏大的法律编纂机构,编纂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文书,如《隋律》和《刑统》等,并实行了律令法和诏令法的制度。

此后,唐朝进一步强化了律令的权威性和普遍性,修订了许多法律和律例,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司法机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制文化。

四、宋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宋代是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之一。

宋朝立法注重儒家思想的影响,推行了科举制度,设立了儒学官司,建立了新的法律体系。

明代继承了宋代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法律和司法制度。

清朝时期,法律制度相对保守,但仍然进行了一些改革,如修订大量法律条款和刑律,建立了专门的刑部和法院,并形成了严密的法律规范体系。

五、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特点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 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多以儒家思想为基础,注重礼法、仁爱和家庭伦理等价值观念的体现,重视人际关系和道德规范。

2. 宗法制度和官府司法相结合:在古代社会中,宗法制度和官府司法是并存的状态。

第二章夏商时期的法制

第二章夏商时期的法制

鞭扑等。
象 刑 1、画像说:令违法者穿着不同色质的衣巾服饰,
象征施以不同刑罚,给予羞辱与惩戒。或认为,象即 画像,象刑是绘制违法者身着不同衣巾服饰的画像,表 示施以不同刑罚。 基本内容:五帝上古时代,用与常人 不同式样、颜色的衣服、鞋子、头巾来代替刑罚。伏胜 《尚书大传》:上刑“赭衣”,中刑“杂屐”,下刑 “墨幪”。汉武帝《诏策贤良》称为“画衣冠异章 服” 2、垂法说。基本内容是向百姓展示五刑 图,使人知回避而不犯法。垂法说源于伪孔传 (汉孔安国为《尚书》所作的传,后考证为晋人伪作)的 “训象为法”。伪孔传先以象为法,进而发展檖为垂 法。而垂法有两种提法:一是“垂以示人”,一是
来调整长官与士兵、士兵与士兵、征服者与被征 服者的关系,以协调、指挥参战人员,即“师出 以律”(周易·师卦),刑罚的产生即与此战争 密切相关。
2.为了战争的胜利,需要制定严格的行为规范,

3.古文献中,法律最早称为刑,战争则称为兵。 刑与兵的关系即法律与战争的关系。刑起于兵,说 的是刑与战争分不开。《国语·鲁语》《汉书·刑

2.“

”字的字的古体。 《说文解字》对古“法”字的解释最为著名: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 者,去之,从去。 廌:獬豸,兽也,似牛,一角,古者决讼, 令触不直者。 王里国与申里徼的诉讼:《墨子·明鬼下》: 齐庄公时,王里国与申里徼发生纠纷,诉讼3 年而不得决。影响了当事人的生活与生产及 社会安宁。齐庄公就叫双方牵一只羊到齐国 的神社去盟誓。结果王里国盟誓完毕,羊未 动,可中里徼未等说完,就被冲上去的羊触 死了。
第二章
夏商时期的法制
第一节中国法的产生
第二节夏朝的法律制度(前21世纪-前17世纪) 第三节商朝的法律制度(前17世纪-前11世纪)

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

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1世纪)夏(约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是中国历史上惟一无文字可征的世袭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据《史记·夏本记》记自夏禹传位于子启,至夏桀亡夏,夏代历时近五百年。

商(约公元前16世纪——前11世纪)是继夏之后的王朝,商族原是臣属于夏王朝的一个方国,主要活动于黄河中下游地区。

大约在公元前十六世纪左右,商人在其首领汤的带领下,联合一些反对夏统治的部落或方国讨伐暴虐无道的夏桀,推翻了夏朝,建都于亳(今河南商丘),后数次迁都,至盘庚时定都于殷(今河南安阳)。

商朝政权维系了六百年,至公元前11世纪周人推翻了商纣王,结束了商的统治。

第一节夏代的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一)法制指导思想夏朝去古未远,氏族社会的神权观念对夏代法制有着深远的影响。

夏王发布命令,常以“天”的代言人自居夏王启与有扈氏“大战于甘”,在战前的誓师动员时发布《甘誓》,认为有扈氏不敬上天,所以上天假启之手征讨有扈氏,这就是“天讨有罪,”而夏启只是“恭行天之罚”。

(二)法律形式据文献记载,夏代的法律形式有命、誓、典、刑等。

夏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有二:1、由部落习俗演变而成的习惯法,或称之为“礼”。

2、由部落战争中产生的刑,或称刑书。

据文献记载称为《禹刑》,其主要内容应是有关夏代刑罚种类的规定。

二、法律制度我们从春秋战国至汉人的追记中,可以归纳出夏代的一些刑名与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五刑五刑制度从夏朝就已经形成。

东汉时期的经学家郑玄注释《周礼》时说,夏代的刑罚有三千条,其中大辟二百条,膑刑三百条,宫刑五百条,劓刑与墨刑各一千条。

墨刑是在面颊或额头上刺字,再涂上墨,留下永久印记;劓刑即割掉鼻子;膑刑即剔去膝盖骨;宫刑即毁坏人的生殖能力。

这四种刑罚以残损人的身体,十分残忍,又被称为“肉刑”。

直到汉代,汉文帝下令改革。

大辟即死刑,以剥夺人的生命为目的。

(二)昏、墨、贼,杀(三)赎刑赎刑,即以币买罪,罪犯若按规定交纳赎金给官府,则可以获得减轻或免除刑罚。

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下)

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下)

第一讲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下)三、法制的基本内容(一)刑事法制1、刑罚:(1)奴隶制五刑:墨、劓、髌、宫、大辟(见教材P15)①墨:又称黥刑,即在面部或额上刺刻特殊标志后,再染以墨。

②劓:割鼻子。

③髌:又称刖刑、剕刑,即断足或砍去犯人膝盖骨的刑罚。

④宫:男子去其势,女子幽闭的刑罚,即毁坏罪犯生殖机能的酷刑。

⑤大辟:即死刑。

(2)法外酷刑:炮烙、醢、脯、剖心、劓殄1、孥戮2等。

2、罪名(1)夏商时期:弃灰于公道罪(2)西周时期:群饮罪3、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1)矜老恤幼原则。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

(见教材P31)《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眚:过失;非眚:故意。

非终:偶犯;惟终:惯犯。

(4)罪疑从轻、众疑从赦原则(5)世轻世重原则:“三典”,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见教材P32)(二)民事法制:1、土地所有权制西周实行的是国家土地所有制,由周王代表国家对全国的土地享有所有权。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3便是对西周土地制度的形象描述。

以分封制为基础构建起来的宗法社会在经济上主要表现为对土地的分配方式与占有方式上。

天子拥有对全国土地的所有权,他直接统治的区域称为王畿,王畿之外的土地进行分封,诸侯所分得的土地称为诸侯国,卿大夫所分得的土地称为采邑,士所分得的土地称为禄田。

他们对自己所分得的土地享有使用权,不能任意处分,4他们还必须定期向周王交纳贡赋,土地的所有权还是掌握1 劓殄:株连全族。

2 孥戮:本人及妻儿。

3 《诗经·小雅·北山》。

4 《礼记·王制》。

在周王手里,周王可以“削地”的方式收回分封给诸侯的土地。

2、契约制度(见教材P39)(1)买卖契约:质、剂(2)借贷契约:傅别3、婚姻家庭继承制度(见教材P40)(1)婚姻制度①婚姻成立的原则:一夫一妻多妾制。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下面按朝代对每一个时期的法律制度做一个总结:(一)夏商法律制度:(1)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或代称。

《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2)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泛指商王朝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制度。

《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汤刑”。

(3)奴隶制五刑:墨、劓[yì]、剕[fèi]、宫、大辟。

(剕,古代把脚砍掉的酷刑。

大辟拼音:夏商五刑之一,是死刑的总称其执行方法主要是斩首,又称杀罪。

)(4)天罚与神判:夏、商两朝(特别是商朝)将宗教意识与神判精神相结合,形成了“天罚”与“神判”制度,这是夏、商诉讼制度的根本特征和基本面貌。

(5)监狱:中国奴隶制时代的监狱大多称为“圜土”,商代因袭夏朝,监狱仍然称为“圜土”,同时另外还设专门关押要犯的监狱,称为“囹圄”。

[líng yǔ](二)西周法律制度:(1)明德慎罚:西周将天与德、德与刑巧妙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以德配天”原则指导下的“明德慎罚”、“刑兹无赦”和“刑罚世轻世重”的法律思想。

(2)吕刑:“吕刑”也称“甫刑”,记载了穆王命周王朝司寇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

(3)九刑:一是指周朝的刑书,另一种含义是指西周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起来称“九刑”。

(4)礼刑关系:1.礼与刑是西周法律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当时完整的法律体系。

其中,礼是一种积极的规范,而刑则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二者相辅相成。

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此一法律原则始于西周。

礼不下庶人是指庶人不可能按贵族的的礼仪行事。

而“刑不上大夫”则指大夫以上贵族犯罪,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

但并不是说士大夫就可以不受刑罚制裁。

(5)刑事立法:A.刑罚适用原则:1.老幼减免刑罚原则:三赦——老、幼、蠢。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三宥——过失、不知、遗忘;过失——生;故意——非生;惯犯——惟终;偶犯——非终。

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

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

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一、法律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夏朝的立法:《禹刑》、《汤刑》(2)商朝的立法:《盘庚之诰》(3)西周时期的立法:《周礼》、《周刑》2.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1)齐国的法家思想:李悝、商鞅(2)儒家的法律思想:孔子、孟子3.秦朝的法律制度:(1)秦朝的立法:《秦律》(2)法律制度的创新:推行法治、焚书坑儒4.汉朝的法律制度:(1)汉朝的立法:《汉律》(2)儒家法律思想的融合:礼法并用5.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1)曹魏的法律制度:《魏律》(2)晋朝的法律制度:《晋律》(3)南北朝的法律制度:《北齐律》、《南齐书·刑法志》6.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1)隋朝的法律制度:《隋律》(2)唐朝的法律制度:《唐律疏议》二、司法实践1.司法机关:(1)廷尉:秦汉时期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2)大理寺:魏晋南北朝至宋朝的中央司法审判机关(3)刑部:元明清时期的中央司法审判机关2.审判制度:(1)春秋决狱:汉朝的审判制度(2)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的审判制度(3)翻异别推制:宋朝的审判制度3.司法程序:(1)起诉与受理:民众向官府提起诉讼(2)审讯与取证:官府对被告人进行审讯,收集证据(3)判决与执行: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并执行判决4.调解制度:(1)民间调解:村民、族长等调解民间纠纷(2)官府调解:官府审理民间纠纷,进行调解5.监狱制度:(1)秦朝的监狱制度:囚犯关押在狱中(2)汉朝的监狱制度:囚犯关押在狱中,设有监狱长三、法律思想与法典1.法家思想:(1)韩非子:提倡法治,强调法律的威慑作用(2)李斯:推行法治,加强中央集权2.儒家思想与法律:(1)孔子:强调礼与法的相互补充,主张以德治国(2)孟子:提倡仁政,主张法治与德治相结合3.法典编纂:(1)《唐律疏议》:唐朝的民法典,对后世影响深远(2)《大清律例》:清朝的民法典,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四、法律制度与社会治理1.法律制度与皇权:(1)皇帝制定法律,行使最高司法权力(2)法律制度体现皇权意志,维护封建统治2.法律制度与民生:(1)法律规定民间生活中的行为规范(2)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民众生活安宁3.法律制度与伦理道德:(1)法律制度与伦理道德相互补充,共同维护社会秩序(2)法律制度强调尊卑、长幼、男女有别等伦理道德观念五、法律制度的演变与影响1.法律制度的演变:(1)从夏商西周的封建制度到秦汉的中央集权制度(2)从魏晋南北朝的多元法律体系到隋唐的统一法律体系(3)从宋元的法律制度创新到明清的律例制度2.法律制度的影响:(1)维护封建统治,保障社会秩序(2)影响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为现代法律制度奠定基础(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伦理道德观念习题及方法:1.习题:夏朝的主要法律制度是什么?答案:夏朝的主要法律制度是《禹刑》和《汤刑》。

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 马克思:“国家和旧氏族组织不同的 地方,第一是它按照地区来划分他的 国民,第二是公共权力的设立。” • 公元前21世纪夏朝的建立标志着我国 历史上第一个国家产生。 • 夏朝有了地域上的划分和居民,如将 国家划分为九州等。 • 夏朝已建立了国家机构和公共权力系 统,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 制度。 • 治水催化了中国早期国家的产生,也导 致中国法律的早熟 。
刑起于兵, “兵刑合一”
• 中国法的起源的特色:法的起源与战争 的关系特别密切:《汉书· 刑法志》记载: “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 其次用钻凿;薄刑法律渊源 2、神权政治与神权法思想 3、刑罚 (1)奴隶制五刑:墨、劓、髌、宫、大辟 (2)法外酷刑:炮烙、醢、脯、剖心、劓 殄、孥戮等。 4、司法制度
(2)借贷契约:傅别
(3)书契
婚姻缔结原则
• (1)一夫一妻制。法定的妻子即嫡妻只能是一个。 也只有正妻所生子女才是嫡系,其他皆为庶出, 他们在家庭关系中处于比较低的地位。 • (2) “同姓不婚” 。主要基于两点:第一,长期的 经验证明,“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第二,为了 “附远厚别”,即通过联姻加强与异姓贵族的联 系,进一步巩固家天下和宗法制度,具有鲜明的 政治意图。 • (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诗经》云:“娶 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 可”。
“六礼”
• 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 • (1)“纳彩”,即男家请媒人向女方送礼品提亲; • (2)“问名”,即在女方答应议婚后, 由男方请媒 人间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宗庙以定吉凶; • (3)“纳吉”, 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 • (4)“纳征”,即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 “纳币”; • (5)“请期”,即商请女方择定婚期; • (6)“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至此, 婚姻也最终成立。

夏商法律制度

夏商法律制度

商朝法律制度的特点和影响
特点
商朝法律制度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强调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同时,商朝法律 制度也注重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影响
商朝法律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确立了古代中国法律的基本框架和体 系,为后世法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商朝法律制度也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 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对后世立法思想的影响
对后世土地制度的影响
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强调“天罚”、 “天讨”,这种神权法思想对后世的 立法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朝允许土地私有化的制度为后世土 地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促 进了封建土地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对后世刑罚制度的影响
商朝的严酷刑罚手段对后世的刑罚制 度产生了影响,如五刑制度的形成和 发展。
研究目的和方法
研究目的
通过对夏商法律制度的深入研究,揭示其特点、内涵及影响,为理解中国古代 法律文化提供更全面的视角。
研究方法
综合运用文献资料、考古发掘资料和历史研究方法,对夏商法律制度进行多维 度研究。同时,借鉴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将夏商法律制度与其他古代文明的法 律制度进行比较,以更深入地理解其特点。
夏商法律制度
• 引言 • 夏朝法律制度 • 商朝法律制度 • 夏商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 • 结论
01
引言
研究背景和意义
夏商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对于理解中国古代法律文 化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考古发掘和文献研究的深入,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逐渐受到重视,成为学术研 究的热点。
研究夏商法律制度有助于揭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脉络,对于深化对中 国古代法律文化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
夏朝法律制度的特点包括

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学科,它研究的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和法律实践。

在自考法律专业中,中国法制史是一门重要的考试科目,其重点知识点如下:一、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这一时期是中国法制史的早期阶段,其法律制度主要是以“礼治”为基础的。

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制度是“五刑”,即墨、劓、刖、宫、大辟等五种刑罚。

同时,这一时期还出现了“赎刑”、“矜老”等制度,以及“誓”、“盟”、“礼”、“仪”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范。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社会转型期,其法律制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其中,最为重要的变化是“法家”思想的兴起,以及“令”、“律”、“科”、“条”等法律形式的出现。

同时,这一时期还出现了“铸刑鼎”、“竹刑”、“法经”等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事件和著作。

三、秦汉时期的法律制度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时期,其法律制度也是以“法治”为基础的。

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制度是“科举制”和“九品中正制”,以及“律”、“令”、“科”、“格”等法律形式。

同时,这一时期还出现了“春秋决狱”、“秋冬行刑”等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实践和思想。

四、唐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唐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较为繁荣的时期,其法律制度也是以“礼法合一”为基础的。

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制度是“科举制”、“十恶”等制度,以及“律”、“令”、“格”、“例”等法律形式。

同时,这一时期还出现了“永佃制”、“鱼鳞图册”等具有重要意义的土地制度和地权制度。

五、近代法律制度近代法律制度是指中国近代以来的法律制度,其特点是中西合璧、新旧杂糅。

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事件是清末修律,以及《大清律例》、《大清新刑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

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中华法系”、“唐律体系”等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概念和理论。

总之,中国法制史是一门内容广泛、历史悠久的学科,其重点知识点较多,需要考生认真学习和掌握。

法制史总结

法制史总结

一、夏商法律制度1.夏代的奴隶制五刑制度:墨、劓、剕、宫、大辟。

2.司法制度:夏代中央最高司法官称“大理”,地方司法官称“士”,基层则称“蒙士”。

商代1.商代立法思想:①“王权神授”的法律思想:真是地反映了商代奴隶主贵族所崇尚的信念。

商代统治者把奴隶主贵族对人世间的法律统治,神化为“秉承天意”,无非要使奴隶制国家统治地位合法化,并赋予商王这一奴隶主阶级的总代表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地位②“天讨”与“天罚”的法律思想:商代统治者为证明其刑杀和讨伐活动的合理性,将他们在人世间的用刑诡称谓奉天刑罚与代天讨罪。

2.司法制度:司法机构:中央最高审判机构改称为司寇,与中央其他五个机关并称为六卿。

二、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在法律思想方面,提出“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以德配天:是说所谓得天命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作为世间万事万物的最高主宰,上天对所选择的那些有德者,将天命赋予他们,并保佑他们完成自己的使命。

明德慎罚:明德:就是主张崇尚德治,提倡德教,慎罚:就是主张在使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审慎,宽缓。

它不仅仅在西周各种具体法律制度以及宏观法制特色德形成,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直接的指导作用,而且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政治理论之中,被后世各朝统治阶层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的理想原则和正统的标本。

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特殊的“礼治社会。

2.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

(渊于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经过夏、商两代发展,到西周建立时,达到了成熟的程度)3.礼与邢的关系:①所谓“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②所谓“刑”,是指所有刑法的通称,泛指与刑罚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

③从宏观上看,西周时期的“礼”与“刑”都是当时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则。

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西周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

第一章 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 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

当前理论界普遍的看法: 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
依据: 1、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 “芒芒禹迹,划为九州” 2、公共权力的设立 • 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 专制帝王。 • 夏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 3、 权利与义务关系方面 • 夏代已经有了贡赋制度
(三)中国法律起源的基本特点 • 1.刑起于兵(中国法律的起源,走了一条
五、夏商时期的司法制度 (一) 司法机构 1.中央司法机关 国王作为天子,是最高司法官,设专职 司法官来辅佐其行使司法权。 夏朝最高司法官称大理,商朝称最高司法 官为(大)司寇 2.地方司法机关 • 多以士命名。商朝在畿内地区的司法官称 为士,在畿外称为蒙士。
(三)民事法律制度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一夫多妻制 ◆继承制度:兄终弟继、父死子继
• 1、《禹刑》 夏朝法律的总称,不是成文法,而是泛指夏朝的法 律和刑罚。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 君的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隶制法。 • 2、《汤刑》 商朝法律的总称,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很大比重。
(二)主要法律形式 • 刑、誓、诰、命
四、夏商时期主要的法律制度
(一)刑事法律制度 1、定罪量刑的原则 • 恤刑慎杀。《尚书》: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 不可错杀无辜。《夏书》: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 区分故意与过失。《尚书· 尧典》:眚灾肆赦,怙 终贼刑。《大禹谟》:宥过无大,刑故无小。 • 刑罚为德教服务。《尚书》:明于五刑,以弼五 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 • 反对株连。《尚书》:罚弗及嗣,赏延于世。
2.象刑说
(最早的刑罚是以服饰来象征刑罚) 《尚书· 舜典》:象以典刑。 《尚书大传》:唐虞象刑而民不敢犯。…唐虞之象刑, 上刑赭衣不纯,中刑杂屦,下刑墨幪。 《慎子》:有虞氏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 以菲屦当刖,以艾鞸当宫,布衣无领以当大辟。 《汉书·刑法志》: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 以为戮,而民弗犯,何其治之至也! 《白虎通》:犯黥者其皂衣,犯劓者丹其服,犯膑者 墨其体,犯宫者锥其履,大辟之罪则布其衣裾而无 领缘。

中国法律史知识点汇总总结

中国法律史知识点汇总总结

中国法律史知识点汇总总结中国法律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早期的夏商周时期。

在中国历史上,法律体系的形成经历了多个阶段和变迁,也受到外来文明的影响。

通过对中国法律史的了解,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社会和现代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

一、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阶段。

在夏商时期,法律逐渐成为国家权力的表现,通过法律制度来管理社会秩序。

夏商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是文字制度,大量的法律文件记录在殷墟甲骨文中,包括了很多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婚姻、土地、财产等。

而周朝时期,出现了一些具有普遍性和永久性的礼教法律,如"五刑"、"九品官人法"等,这些成为了很多后来法律的基础。

二、秦汉法律体系的建设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变革,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春秋战国到秦汉法律变革十三种观念》,这部法律典籍对后来的汉代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同时,秦始皇还制定了《法经》,系统地总结和规范了当时的法律制度,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基础。

在汉代,法律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汉武帝时期颁布了《刑法》,对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颁布了《院法》,规定了刑罚的具体程序和规范。

这些法律文件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并为后来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唐宋时期的法律发展唐宋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在唐代,出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典,如《大唐律》,对刑法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规范,成为了后来法律制度的重要参考。

同时,唐代的赋税法、户籍法等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宋代的法律制度延续了唐代的传统,并进行了一些创新。

宋代颁布了《宪经》、《理家法书》等法典,对宋代的法律进行了系统总结和规范。

这些法典的颁布,为宋代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在唐宋时期,中国的法律体系逐渐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成为了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的重要保障。

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

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

有扈氏轻慢、不敬上天, 不敬大臣。即不服从统治。
(《尚书 ·甘誓》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
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
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
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 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在社坛里杀掉

面部或额上剌刻、涂墨。 割鼻
剕(刖)
断足

割掉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生殖器,幽禁女子。
徒刑
将犯罪者拘系,罚其劳作。
醢(将罪犯捣成肉酱。)“九侯女不喜 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史 记· 殷本纪》
脯(将罪犯晒成肉干。)“鄂侯争之疆 ,辨之疾,并脯鄂侯。”
《史记· 殷本纪》
惩罚蛊惑人心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 《礼记·王制》:“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 左道以乱政,杀。”乱政罪 “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 疑众罪
“芒芒禹迹,画为九州”——《左传·襄公四年》
已经建立完备的国家机器
1、夏朝已经建立了公共权力 (夏后氏百官;牧正、车正、庖正;军队、监狱) 2、夏朝已建立了税赋制度
尧舜时代说即原始社会末期说
首领的权威在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日益加强 ①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
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服”。 ②“禹朝诸侯于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禹斩而戮之。
如“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 ”。
(3)“不吉不迪”:指行为不善,不按照正 道办事;
(4)“颠越不恭”:违礼犯上,不服从命令; (5)“暂(渐jiàn)遇奸宄(guǐ)”:欺诈
奸邪,犯法作乱;四个罪名的组合,即:诈 欺、奸邪、外乱、内乱。

第二章 夏商法律制度

第二章  夏商法律制度

三、法律内容
• (一)刑法 • 1.主要罪名: 商代继续沿用不孝、不用命等 罪名,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新罪名。(1)暂 遇奸究;(2)颠越不恭;(3)破律乱政; (4)言行疑众; (5)三风十愆 . 2.刑罚体系:包括墨、劓、刖、宫、大辟等五 刑名.此外还有醢刑 、脯刑 、剔刳刑 、剖 心刑 、炮格(烙)刑等 3.刑罚原则:“殷罚有伦”
三、法律形式
• 1.夏礼:礼,本义是表示尊敬的言语和动作。最初 是原始习俗,到了夏朝时便逐渐成为调整人们社 会关系的行为准则,成为夏朝法律的一部分。 • 2.刑: 《左传· 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 刑’.” • 3.王命:(1)誓:即誓词,多为夏后战前对臣下发布, 带有军法命令性质。 (2)诰:政治性文告,对臣民诰诫性训话。 (3)训:对臣民的训令训话。 此外,国家公共管理过程中 形成的习惯和规范。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节 商朝法律制度
• 一、天命神权与王权相结 合的国家体制 • 二、法律形式 • 三、法律内容 • 四、司法制度
一、天命神权与王权相结合的国家 体制
• (一)天命神权与王权相结合的政治法律 思想 • (二)商朝的国家体制:“内服”与“外服”
二、法律形式
• (一)礼: • (二)刑:《左传· 昭公六年》“商有乱政,而作 ‘汤刑’。” • (三)王命:主要包括军法命令的誓、公共事 务管理文告的诰、训令臣民的训等多种形式。 此外,国家公共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习惯和规范。
第一节 夏朝法律制度
• • • • • 一、夏朝的行政建制 二、“天罚神判”的法律思想 三、法律形式 四、法律内容 五、司法制度
一、夏朝的行政建制
• 夏代政权正式建立,标志着宗族部 落王国时代终于发展到集中统一的 宗族国家集团联盟时代。 • 夏朝的国家机构属于国家的早期 形态 : 第一,国家直接管辖的范 围仅限于夏族部落内部。 第二,在政权形式及管理 制度方面,具有专制、民 主二重性.

自考中 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自考中 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一门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对于自考的同学来说,掌握重点知识点是取得好成绩的关键。

以下为大家梳理一些自考中国法制史的重点知识点。

一、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夏朝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处于初创阶段。

商朝的法律在夏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汤刑”是商朝法律的总称。

西周是中国奴隶制法制的鼎盛时期,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

如“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强调道德教化与刑罚相结合。

在刑事法律方面,实行罪刑法定和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

在民事法律方面,土地所有权归周天子所有,实行“田里不鬻”。

婚姻制度实行“同姓不婚”,继承制度采取嫡长子继承制。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这一时期,各诸侯国纷纷变法图强,其中以魏国李悝的《法经》最为著名。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商鞅在秦国变法,改“法”为“律”,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稳定性。

三、秦朝的法律制度秦朝统一后,全面推行法家思想,实行严刑峻法。

法律形式多样,包括律、令、式、法律答问等。

在刑事法律方面,罪名繁多,刑罚残酷,如死刑有枭首、腰斩、车裂等。

在民事法律方面,注重保护土地私有制和财产所有权。

四、汉朝的法律制度汉初奉行“无为而治”,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律开始儒家化。

“约法三章”是汉初的临时法律。

汉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科、比。

在刑事法律方面,有“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在民事法律方面,土地私有制得到进一步发展。

五、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这一时期,法律制度有了较大的发展。

曹魏时期的《新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西晋的《泰始律》进一步完善了法典的体例和内容。

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逐渐规范化。

六、隋唐的法律制度隋朝的《开皇律》在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唐朝的法律制度达到了中国古代法制的巅峰,《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

第二讲夏商法律制度

第二讲夏商法律制度
1、罪名之制——昏、墨、贼、不孝 2、奴隶制五刑
(1)墨刑——脸上刻字,又称为黥刑
(2)劓刑——割掉鼻子
(3)刖刑——砍掉双足
(4)宫刑——毁坏人生育机能
最下腐刑, 极矣!
——司马迁
(5)大辟——死刑 3、民事制度 (1)土地国有 (2)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
(3)兄终弟及到嫡长子继承的继承制
(四)司法制度——神判
1、占卜判决
2、神兽判决
谢谢观赏!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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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礼运》
(二)特点:
1、礼法结合
2、血缘关系的纽带随着国家和法的产生更加强韧。 3、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威随着国家和法的产生得到加强。
二、夏商法制
(一)法制指导思想——天讨和天罚
(二)立法概况
1、禹刑
2、汤刑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
作九刑。
——《左传》
( 罪、辜释义
(2)“灋”字释义 2、礼源于祭:礼法制度源于祭祀活动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 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及其死也,升屋而 号,告曰:“皋!某复”。然后饭腥而苴孰。故天望而地 藏也,体魄则降, 知气在上,故死者北首,生者南乡, 皆从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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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经常兵刑并提,兵即战争。刑起于兵,说的是刑与 战争分不开。所谓“大刑用甲兵”,指最重的刑罚是实行 军事讨伐,有兴师问罪之意。 ①刑罚起源于战争。 (用刑手段、刑具) ②刑法起源于战争。 (师出以律、甘誓) ③司法官起源于战争。 (司寇、士师、廷尉)
第二节 夏朝的法制简况
一、夏朝的法律形式
❖ 习惯法:当原始阶段的风俗习惯靠国家强 制力实施,而且体现的意志为国家意志时, 这种风俗习惯即成为法。
“芒芒禹迹,画为九州”——《左传·襄公四年》
已经建立完备的国家机器
❖ 1、夏朝已经建立了公共权力 ❖ (夏后氏百官;牧正、车正、庖正;军队、监狱) ❖ 2、夏朝已建立了税赋制度
尧舜时代说即原始社会末期说
❖ 首领的权威在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日益加强 ①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
中国古代关于法律起源的时间
(一)夏代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左传》 (二)商代说
(三)尧舜时代说即原始社会末期说
皋陶造法《竹书纪年》
(四)折中说
夏代说
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 上的世袭专制帝王:氏族民主选举制或禅让 制变为世袭制
夏朝已经按照区域划分统治区域:九州, 九牧,《尚书》 冀 、 兖 、 青 、 徐 、 扬 、荆、豫、梁、雍。
(《尚书 ·甘誓》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
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
不有 敬扈
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
大氏 臣轻
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
。慢 即、
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不不
服敬
从上
在庙里给予奖赏
统天
❖ 原始的礼-------原始社会人们用饮食供奉鬼神、祭祀 天地祖先而举行的仪式。
❖ 原始的礼作为仪式,逐渐形成人们遵守的习惯,并扩 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形成各式各样的习惯。
❖ 原始的礼--习惯--习惯法--成文法。
礼——禮 《说文解字》:“禮,履也,所以 事神致福也。”
见面作揖与打拱
叩拜与婚礼
罪人生殖机能。
❖ 大辟刑,将罪人斩首处死。



孙膑刖足案
战国中期。据《史记》载,孙膑,齐人, 是军事家孙武的后代。曾与魏将庞涓一起学兵 法。庞涓自以为才能不及孙膑,便暗中让人召 孙膑到魏国。“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则以 法刑断其足而黥之,欲隐勿见”。孙膑被断足 后方察觉庞涓的阴谋,遂设计逃出魏国,后计 杀庞涓。《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 在左边的不好好向左打,在右边的不好好 向右打,驾车的人不能使马走正道,服从 命令的要在祭祀时予以奖赏,不服从命令 的不但本人丧命,还要把你们的儿子杀掉。
二、立法思想 1.王权神授
“有夏服天命” 2.“天命、天罚”
三、立法内容
1.改造“礼” 不孝罪
“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孝经》
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为法
治,
在社坛里杀掉
妻、子入为官奴;戮尸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威侮五行"就是不敬上天,"怠弃三正"就是不重用大臣。 "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指努力奉行命令的, 便在先祖的神位前颁行赏赐;不努力奉行命令的,便在 社神的面前给予惩罚。
此处五行应读五行(heng)指的是五种德行:金木水 火土。这是五行(xing)最初的含义。五行是我国 2000多年以来传统文化中最基本的架构,对中国人的 宇宙观、世界观、日常生活影响深远。五行(xing)即 指:五种元素;五种能量;五种德行。而五行作为五种 德行最早出现在《甘誓》中,最初读heng,汉代,为 避文帝刘姮之讳改读为五行(xing)。董仲舒有言:故 五行(xing)者,五行(heng)也。
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服”。 ②“禹朝诸侯于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禹斩而戮之。”
(国语·鲁语)
中国法律起源的方式
❖ 法源于天说 ❖ 法源于苗民说 ❖ 法源于皋陶造律说 ❖ 法源于定分止争说 ❖ 法源于习惯说 ❖ 刑起于兵说
刑起于兵
❖ “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 用钻笮;薄刑用鞭扑。《国语·鲁语上》 (1)首先用来惩罚战俘; (2)用于惩罚本部族内的士兵; (3)军事长官兼理司法; (4)战争本身就是惩罚。
刑名
2、镇压各种违抗王命的行为
yì fēi yuè 墨、劓、剕(刖)、宫、大辟。
(奴隶制五刑)
奴隶制“五刑”
❖ 墨刑(黥qing刑),毁坏罪人的容貌。 ❖ 劓yi刑,割去罪人鼻子。 ❖ 剕fei刑(刖yue刑、膑bing刑,“斩
趾”),毁坏罪人行走能力。
❖ 宫刑,(淫刑、椓zhuo刑、腐刑),毁坏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
一、关于国家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
❖ 法律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上,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 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 法律的产生过程有一个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从习惯法到 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 法律产生的过程受宗教、道德的极大影响,因此刚刚产生的 法律几乎总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道德痕迹。
❖ 制定法:禹刑
❖誓
禹刑
夏朝法律的总称。 “夏有乱政,而做禹刑”,是中国最早
的奴隶制法。
❖ 《禹刑》见于《左传·昭公六年》。晋国的叔向在抨击郑 国子产“铸刑书”时提到: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 一般认为,《禹刑》可能是夏代法律的名称,是后人为纪 念夏的先祖禹而命名的
❖ 一般认为,《禹刑》的性质相当于现代的刑法典;《禹刑》 的具体内容已经无法考订

大辟
己恶而掠美为昏
贪以败官为墨
杀人不忌为贼
3. “昏、墨、贼,杀。” 《尚书》
《夏书》载:“昏、墨、贼,杀。”据叔 向解释,“昏”罪,即自己做了坏事而窃取 他人的美名;“墨”罪,即贪得无厌,败坏官 纪; “贼”罪,即肆无忌惮地杀人。这三种 罪都要处以死刑。
晋刑侯与雍子争田案
公元前528年,据《左传》载,晋国的刑侯和雍子争夺畜地的土 田,调解了很久也没有成功。于是韩宣子命令叔鱼来处理这个案 子,认为罪过在雍子。雍子为了贿赂叔鱼,就把女儿嫁给他。叔 鱼宣判刑侯有罪,刑侯发怒,在法庭上将叔鱼和雍子杀死。韩宣 子询问叔向如何处理这件事,叔向说:“三人罪状相同,杀了活 着的人而暴尸,死者暴尸就可以了。雍子明知自己的罪,还要用 女儿贿赂叔鱼以换得胜诉;叔鱼出卖法律,刑侯擅自杀人;他们 的罪状相同。自己有了罪而掠夺别人的美名是错,贪婪而败坏职 责就是墨,杀人而没有顾忌是贼,皋陶的刑法规定:昏、墨、贼, 杀,应法办。”于是杀死刑侯并暴尸,把叔鱼、雍子的尸体也暴 陈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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