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篇1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公安机关关于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保管和使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出如下规定:一、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1、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
2、库房安装有防爆排风设备,经常通风换气,避免有毒、易燃气体浓度过大发生意外。
3、存有危险化学药品的库房设有防盗门窗、报警器;由专人负责保管,药品的出入有两名保管人员共同负责;有领取药品的签字制度;剧毒药品入入保险柜;易燃、易爆药品根据各自性质,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存入;还备有灭火器和沙桶。
4、由教育局发放的危险化学药品,均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时间、药品名称、药量、提货人签字、发货人签字、学校的证明及装备站的.出库单,并且存档备查。
二、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1、生物实验室需要用危险化学药学药品时,必须经主管校长签字的证明(证明包括时间、用途、估量、使用人),学校保管人员做好记录后,方可提货。
危险化学药品不得代领,证明要存档。
2、生物实验室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及时、如数交回学校的保管人员,禁止将危险化学药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放在学校危险药品库外,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药品出入库要有清晰的帐目,包括领用时间、领用量、消耗量、剩余量、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员签字等。
4、在开学初、放假前要检查危险品的出入帐目。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篇2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范本药品是医疗机构和药店中必不可少的物品,特殊药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危险性,因此对其储存、管理和使用要进行严格的制度规范。
下面是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特殊药品储存制度1.与常规药品分开储存:特殊药品应单独进行储存,并与常规药品进行区分,以防止携带和使用错误。
2.储存环境的要求:特殊药品的储存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温度、湿度等要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并做好防潮、防火等措施。
3.储存区域的划分:特殊药品的储存区域应设立专门的储存柜、储存室,密封性好,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杂。
4.储存记录和标签:对特殊药品进行储存时,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数量、储存位置等,并标明有效期和禁忌事项。
5.定期检查和整理:特殊药品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检查,对过期药品进行及时处理,整理存放顺序,确保储存的药品的安全性。
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药品管理人员的要求:特殊药品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在管理过程中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特殊药品的管制:对于特殊药品,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配送、入库、出库、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控,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药品使用的审批制度: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使用人员需经过相应的资质审查和审批程序,确保特殊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4.特殊药品的报告制度:对于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做好药品使用的统计和分析,为药品管理提供依据。
5.药品追溯制度:特殊药品的管理应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对于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都要进行记录和追溯,在出现问题时能够追溯到具体的药品批次和相关信息,加强药品的质量管理。
三、特殊药品使用制度1.特殊药品的医嘱管理: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医师开具医嘱,医嘱应明确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等,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
2.特殊药品的使用记录:对于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使用药品的名称、用量、使用时间等,同时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查询和回溯。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例根据____《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建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度规定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保证药品安全及合理用药。
1、“印鉴卡”的管理药学部应指派专人依据“印鉴卡”的申办规定,负责向区卫生局申办、换发“印鉴卡”,申报用药计划及变更手续。
按期报送药品购用情况统计报表。
批准核发的“印鉴卡”由专人保管,除购买药品之用外,不得带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库。
2、专用保险柜和基数卡的管理药库贮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保险柜,专人负责。
药库与各调剂部门,各调剂部门与临床用药科室实行基数管理,基数卡注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人员变更时,须办理变更手续。
3、药品的储存和保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全部贮存于专用库内,钥匙由指定人员保管。
贮药保险柜双锁双人负责,除库管人员和调剂部门专门领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库内。
4、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钥匙备案管理存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保险柜实行双锁双人负责制,历任管理人员情况须在药学部备案。
5、药品的领发各调剂部门指定专人凭处方、领药本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基数卡”限定的数量。
发药人和领药人需认真核对发药名称、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后签字领药手续。
领药人员必须亲自运送药品至领药部门并将药品存入专用保险柜、完成入帐等相关手续,中途不得停留或办理其他事宜。
6、临床科室的药品管理临床科室需要留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与调剂部门建立基数卡,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人审核签字,临床需求变化时应及时变更基数卡。
7、管帐人员交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调整时须在监督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交接清点并记录,交接完成后报存药剂科。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精彩4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精彩4篇)关于规章制度的范本篇一特别药品管理规章制度1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学品只供检验室检测样品时使用。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办公室和检测中心负责人监督实施。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中心药品库房负责购买、管理,单独建帐。
四、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时卖方应持合法证照,在确认证照合法时才予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应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时到场后才能领取药品,严禁借用和赠予。
六、药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缉毒队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年购买、使用、储存等情况。
每年的1―3月到市缉毒队进行年审。
七、领取易制毒化学品时,检验室持检测中心负责人审批手续,二人以上到中心药品库房登记领取。
八、检验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做试验时必需建立台帐,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药品库房报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检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管理,帐日清楚、精准。
严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二人以上会同中心办公室人员共同处理。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
特别药品管理规章制度2(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娴熟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需认真负责,称量要精准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需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阅历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买时,应有购买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买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特殊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和患者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内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计量、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适用于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特殊药品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特殊药品:指依法列入《国家医疗保障药品目录(西药)》、《国家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中药)》等相关文件中的药品。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程序医疗卫生机构特殊药品的采购应按照“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采购执行→验收”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申请书、询价单、采购方案、招标公告、采购合同等相关文件。
第六条采购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特殊药品的采购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第七条储存环境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符合特殊药品储存要求的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等。
储存环境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符合要求。
第八条储存设施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特殊药品储存设施,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特殊药品的安全性和保存性。
第九条储存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应按照药品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包括分类摆放、容器标识、定期检查等。
第四章特殊药品的配送管理第十条配送程序医疗卫生机构特殊药品的配送应按照“编制配送计划→配送申请→审核→配送执行→签收→验收”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配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特殊药品的配送应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跟踪。
第十二条配送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特殊药品的配送管理应按照药品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包括供应商的选择、配送记录的保存、配送车辆的管理等。
第五章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第十三条使用前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特殊药品进行使用前检查,包括检查药品的标签、有效期、包装等,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5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使用行为,确保合法,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村卫生室(所)、个体医疗机构严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
3、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从指定的有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凭印签卡购进。
4、应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5、特殊管理药品应由双人验收至最小包装,验收合格后,做好验收记录。
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验收时必须检查其特定标识。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用保险柜或专库储存,专库应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保险柜和专库双人双锁管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存放于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
7、特殊管理药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做到帐、货、票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8、特殊管理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符合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具有资格的执业医师给确需使用的患者开具。
9、对特殊管理药品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审核,签署姓名,并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处方至少保存____年。
10、对过期、破损的特殊管理药品要登记造册,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在其监督下销毁,做好记录。
11、发生特殊管理药品被盗、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情形的,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公安、药监及卫生主管部门。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2)特殊药品是指那些在临床应用中用于治疗重大疾病,药物效果好、安全性欠佳、副作用较大、应用要求特殊的药品。
由于其特殊性质,需要加强管理以确保其合理应用和安全使用。
因此,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非常重要。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保护患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药品的定义:指具有较高药物风险、使用要求较特殊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抗癌药物、特效药物等。
第三条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特殊药品的使用安全;(二)严格依法依规原则,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特殊药品;(三)合理使用原则,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使用;(四)信息化管理原则,建立和完善特殊药品使用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五)风险防控原则,通过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特殊药品使用和管理的责任分工:(一)医务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申请和配送工作;(二)药学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储存和管理工作;(三)护理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的护理工作;(四)患者及其家属负责特殊药品的遵从使用。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特殊药品的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患者需要使用特殊药品的疾病符合特殊药品的适应症;(二)已经尝试过其他治疗方案无效或无法耐受;(三)已经获得病情评估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四)提交申请的相关材料齐全。
第六条特殊药品的审批流程:(一)患者提交特殊药品使用申请;(二)医务部门审核患者的申请;(三)药学部门评估特殊药品的需求和库存情况;(四)医务部门根据药学部门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使用特殊药品;(五)医务部门通知患者和药学部门特殊药品的使用和配送相关事宜。
第七条特殊药品的配送使用:(一)特殊药品经药学部门验收和储存后,由医务部门按申请进行配送;(二)特殊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嘱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剂量和使用方式;(三)使用过程中如遇到不良反应或其他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医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四)特殊药品的使用记录和剩余库存应及时上报药学部门。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储存和管理第八条特殊药品的储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储存环境应符合特殊药品的要求,如温度、湿度等;(二)特殊药品应单独储存,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三)特殊药品的有效期应严格控制,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6篇)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1、为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和销毁。
3、特殊管理药品的定义:主要是指以下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4、特殊药品的购进管理(1)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药品采购制度》的规定执行。
(2)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5、特殊药品的质量验收管理(1)特殊药品的质量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药品验收制度》的规定执行。
(2)购入的特殊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3)特殊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的标识、警示语或警示说明。
6、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1)特殊药品储存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药品保管、养护制度》的规定执行。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应严格实行“五专“管理,毒性药品、放射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符合管理规范,帐物相符,特殊药品管理应做到日清月结,库房、药房帐目与实物数量均应一致。
(2)特殊药品效期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加强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
(3)特殊药品的养护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药品保管、养护制度》的规定执行,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
7、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1)医师开具处方应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的处方权的前提下,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
(2)药师收到处方后应严格按照《医院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的内容对处方进行审核,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和处方医师进行沟通,妥善解决,并按照《医院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内容进行登记。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6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特殊药品指麻醉药品、毒药和限制性毒药。
保管人员应熟悉药品性能和有关规定,业务熟练和工作认真负责。
二、特殊药品的入库验收应坚持二人验收复核,填单要双人核对签字、专帐记录;三、特殊药品应专库(柜)存放,分别堆码,禁止与一般药品混放,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三、特殊药品要有明显标志,标签按《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要求,麻醉药品的标志为在蓝边白底书写蓝色的“麻”字,毒药标志为圆形的黑底写白色的“毒”字,以兹警示和区别。
四、特殊药品必须定期盘点核对,科主任或护士长应组织监督和抽查,毒性中药材每半年盘点一次,西药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货相符,以防漏洞或差错。
发现漏洞、短少、异常应及时向科主任或医务科报告,并查清原因作出相应处理。
五、保管人员如休假或工作调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监督交接无误后方可调离。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二)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
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例(3篇)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流通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包括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特殊管理药品相关方。
第三条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对其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实施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等。
第四条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原则是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合理使用,加强全过程监管,提高管理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第二章特殊管理药品的分类第五条特殊管理药品按照药品的特殊性质和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特殊管理药品的分类如下:(一)精神药品:用于防治精神疾病的药品,包括精神活性物质药品、精神控制药品、镇静催眠药品等。
(二)毒性药品:具有较强毒性的药品,包括剧毒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
(三)放射性药品:含有放射性元素的药品。
(四)麻醉药品:具有麻醉作用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镇痛药品等。
(五)其他特殊管理药品:根据实际需要,国家可对其他药品进行特殊管理。
第三章生产环节管理第七条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按照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进行生产,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辅料的采购、仓储和使用的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检验。
第九条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记录,包括生产工艺记录、检验记录等,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条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质量跟踪和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流通环节管理第十一条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按照药品流通管理规范进行销售,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药品流通管理体系,加强药品的收购、验收、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检验。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4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以及临床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具有独特临床疗效和风险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抗肿瘤药物、抗艾药物、抗生素、免疫调节剂、生物制品等。
第四条特殊药品使用必须坚持临床需要为基础、适应病情为前提、科学合理为原则、平衡风险与收益为要求。
第五条特殊药品的采购、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或用途进行采购、使用。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流程规范、权限制度,确保特殊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本单位应配备专门的特殊药品管理人员,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使用等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药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对特殊药品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九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采购前必须制定采购计划,并且由卫生计生委批准。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采购文件应包括特殊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用途、投标人资质要求等。
第十二条采购文件应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并向有资格的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
第十三条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保证金,不得迟交或不交保证金。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评标结果需要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确认。
第十五条评标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公示期不能少于7天,公示结果需经过药事委员会批准。
第十六条采购人应根据评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报卫生计生委备案。
第十七条采购人应对特殊药品的质量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特殊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八条特殊药品的储存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储存环境应满足特殊药品的要求。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特殊药品是指那些具有独特的药理和药效特点,用于治疗罕见病、严重疾病或其他特定疾病的药品。
由于这些药品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专门的适应症,其管理制度十分重要。
本文将探讨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范文。
二、特殊药品的分类特殊药品根据其用途和性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罕见病药品:用于治疗罕见病的特殊药品,包括某些遗传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这些药品通常需要经过特殊程序才能获得,如患者注册、专家评审等。
2. 严重疾病药品:用于治疗严重疾病的特殊药品,如恶性肿瘤、白血病等。
这些药品一般需要医生的特殊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
3. 特定疾病药品:用于治疗特定疾病的特殊药品,如艾滋病、肝炎等。
这些药品需要经过严格的管理和监控,以确保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三、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1. 药品准入管理:特殊药品的准入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新药临床试验、上市申请和审批等。
同时,还需要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应症进行评估和监测。
2. 药品生产和销售管理:特殊药品的生产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纯度。
药品的销售通常需要医师的处方和药店的经营许可证,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3. 药品使用和监测管理: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患者需要遵守医嘱,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
同时,还需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4. 药品价格管理:特殊药品的价格需要经过政府的监管,确保药品的价格合理和公正。
同时,还需要建立医保和医药联动机制,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
5. 药品信息管理:特殊药品需要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药品的来源、流通和使用情况,以便进行溯源和追溯。
同时,还需要加强药品宣传和教育,提高患者的药品知识和风险意识。
四、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的意义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优化药物资源和推动医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特殊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安全性,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治疗效果。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经营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和药店对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具有特殊治疗用途或有严格使用限制的药品,包括限制销售的处方药品、限制采购的进口药品、限制使用的剧烈毒剂药品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落实。
第五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设立特殊药品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组织特殊药品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特殊药品的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保存。
第八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对特殊药品进行库存清点,确保药品的准确、完整。
第九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对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药品的流向可追溯。
第十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根据患者需求和药物的疗效,合理使用特殊药品,严禁滥用、超量使用或非法销售。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时,应按照需求量、患者用药情况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不得囤积药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时,应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对特殊药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并及时淘汰过期的药品。
第三章储存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适当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将特殊药品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存储区域,禁止与普通药品混存。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特殊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应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殊药品的生产、流通、零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具有明确疗效,应由医务人员临床使用或者由执业医师按规定处方的药品,包括处方药、预防接种疫苗、药用血液制品等。
第四条特殊药品管理应遵循严谨、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特殊药品按照其用途和管理要求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处方药:根据药物的危险程度和临床使用的需要,处方药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处方药应由医院药房或者特殊药品零售企业销售。
乙类处方药可以由医院药房、特殊药品零售企业和批发企业销售。
丙类处方药可以由药店和普通商品零售企业销售。
(二)预防接种疫苗:预防接种疫苗由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和发放。
(三)药用血液制品:药用血液制品由血液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发放。
第六条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如下:(一)特殊药品必须在经过批准的生产企业生产,不得私自生产或者销售。
(二)特殊药品必须有唯一的编码标识,用于追溯和管理。
(三)特殊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特殊药品的存储和运输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五)特殊药品的销售和使用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得超过合理用药的范围。
(六)特殊药品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监测必须及时报告,汇总并分析相关数据。
第七条特殊药品应定期进行回收和淘汰,以保证药品质量和疗效的可靠性。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生产管理第八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必须符合药品生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取得、生产场所的建设、生产设备的配置、生产工艺的规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
第九条特殊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检测、质量风险评估等。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定期进行质量验证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范文(5篇)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特殊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追溯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本单位特殊药品管理的负责人是指具有相应资质和职务的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特殊药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特殊药品管理的具体工作由本单位特殊药品管理小组负责,小组成员由负责特殊药品管理的各职能部门、岗位人员组成。
第六条本单位特殊药品管理的参考标准主要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条例》、《特殊药品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七条本单位特殊药品的采购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要求。
第八条特殊药品的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储存环境:特殊药品应存放在符合规定的温度、湿度、光照等要求的环境中,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且洁净。
(二)储存设施:特殊药品的储存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定,如冷藏设施、恒温设备等,设施应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
(三)储存管理: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应做好记录,包括入库、出库、库存盘点等,确保特殊药品的存放安全和完整。
第九条特殊药品的配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配送环境:特殊药品的配送车辆和配送场所应符合相关规定,保证特殊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二)配送记录:特殊药品的配送应留有相应的配送记录,记录包括配送人员、配送时间、配送数量等内容。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特殊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进行,使用人员应按照特殊药品的说明书进行操作。
(二)特殊药品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包括使用日期、使用目的、使用剂量等内容。
第十一条特殊药品的追溯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特殊药品的追溯应覆盖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初次负责和配送环节,以及使用环节。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具有较高风险、较高治疗效果,且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
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和权益,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是必要的。
下面是对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本,共____字。
一、定义和范围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那些具有较高风险、较高治疗效果,且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1. 新药品:指尚未获得上市许可的药品,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和再注册药等。
2. 高风险药品: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风险的药品,包括临床试验中的药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品等。
3. 特殊用途药品:指用于临床特定领域或特殊病症的药品,如抗癌药、免疫调节剂等。
二、管理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机构应设立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审批、监管和监测等工作。
三、审批程序特殊管理药品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评审、审批和监督等环节。
1. 申请:申请人应向管理机构提出特殊管理药品的申请,包括相关的临床试验数据、研发报告、药理学和毒理学数据等。
2. 评审:管理机构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等。
3. 审批:管理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特殊管理药品的上市和使用。
4. 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监测和安全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评估药品的不良反应和安全性数据,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
四、标签和说明书特殊管理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 品名和规格:明确药品的名称和规格,方便医务人员和患者辨识。
2. 适应症和用法用量:明确药品适用于哪些病症,以及使用的方法和剂量。
3. 注意事项和禁忌症:提醒医务人员和患者注意使用药品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防止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
4. 不良反应和应对措施:说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相关的处理方法。
5. 贮藏条件和有效期:指明药品的贮藏条件和有效期限。
五、销售和监管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和监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特殊管理药品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经营者销售,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售。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处理管理制度一、病例报告1. 病例报告必须采取快速且有效的方式,及时提交至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 若在使用的药品中发现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其他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每季度向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集中报告。
3. 对于非本医院所经营药品引起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发现者有权并应直接向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处理措施4. 一旦收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停止使用特定药品的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保管员和营业员停止销售该批号药品,并就地封存。
同时,需将此情况报告给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责任追究5. 对于发现可疑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但未进行报告,或未按规定报送及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人员,本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定义6. 药品不良反应: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7. 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指怀疑而未确定的药品不良反应。
8.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包括导致死亡或威胁生命的反应;导致持续性的或明显的残疾或机能不全的反应;以及导致先天异常或分娩缺陷的反应。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康寿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卫生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医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药房环境卫生管理1. 药房应保持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不摆放与营业无关的物品,确保无污染物。
2. 药房门窗、玻璃柜应明亮清洁,地面无脏迹,货架无灰尘、污渍。
3. 药房墙壁应无尘、无霉斑、无渗漏,且无不清洁的死角。
4. 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资料样品等应陈列整齐、合理。
5. 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6. 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
二、仓库环境卫生管理1. 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以避免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
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确因病情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凭区(县)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配药。
8、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州药监部门监督销毁。
旧安瓿等容器要定期处理,至少两人参加,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二)一、特殊药品指麻醉药品、毒药和限制性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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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278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Special Drug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特殊药品是指国家法规规定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目前,我公司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有麻黄素原料药、咖啡因原料药、二类精神药品;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类精神药品、麻黄素、咖啡因等特管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养护、销售、出库运输、报损、安全等全过程管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梁维菊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由xxx、xxx二位负责。
一、特殊药品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公司经营的二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的采购、保管、供应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二、二类精神药品、及麻黄素、咖啡因原料药的采购、验收、保管、养护、销售、出库运输、报损、安全全过程管理,除遵循一般药品经营管理外,还须遵循以下规定:
(1)审批:麻黄素、咖啡因原料药的采购,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核签字、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2)对二类精神药品、麻黄素、咖啡因二种原料药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养护、出库、运输、报损、安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审核采购,审核销售,审核报损;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出入库复核,按期养护,安全运输,专库贮存,专人管理,专帐收付。
(3)二类精神药品、及麻黄素、咖啡因二种原料药,严禁销售给个人及相关手续不完整的单位。
(4)二类精神药品、及麻黄素、咖啡因二种原料药经营中严禁现金交易,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货,除非确有证据证明售出的药品有质量问题,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并须总经理审
批后方可办理。
(5)运输管理:对购买手续完备的使用单位是贵阳市以外的,需到贵阳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部门办理运输证,凭证运输;专人负责押运。
(6)如遇药品丢失或被盗,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7)保管、安全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系统报警装置,以及门、锁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报公司行政部进行处理。
(8)对麻黄素、咖啡因二种原料药的经营须严格按照规定,决不允许有差错发生。
(9)对麻黄素、咖啡因二种原料药经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凭证、须存档至五年以上,然后经审批后方可处理。
本制度为公司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的一部分,其他制度按公司经营质量管理文件执行。
三、含特殊管理成分的复方制剂的采购管理、验收、保管、销售管理、票据管理、出库运输等,除遵循一般经营药品的管理外,还须遵循以下规定:
1、采购必须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销售人员委托书及身
份证复印件,建立完整的质量档案。
2、销售必须严格审核销售单位资质,采购人员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送货上门(至销售单位注册仓库或注册地址),销售单据原件客户保存,复印件由购买单位盖章或注册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无单位印章的按手印)返回存档备查。
3、指定专人开票销售,专用帐套管理。
4、一次性购买此类药品50以上(含50)个销售计量单位的客户须先致电市局市场处备案(市场处电话:xxxx-xxxxxxx);发现可疑购买单位或个人的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汇报核实,同时不得向其销售任何药品;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实确实可疑的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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