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知识:我国尘肺病危害现状与预防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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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尘肺病危害现状与预防探讨
我国的职业卫生工作正日益受到社会各方的密切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求有关方面要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积极防治职业病”,并把相关内容纳入了“十一五”规划《纲要》之中。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学习时,对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务院2020年7月发布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中,第一页现状与问题中,第一条就是“伤亡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
。所有这些,都为当前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前我国矿山主要职业病——尘肺病危害现状
矿业生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00%的一次能源、80%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矿业及矿产品加工业产值约占全国GDP的30%,在矿山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2100万。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实际上也是一部矿产资源利用史。矿业生产在为社会提供巨大的物质财富的同时,由于生产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较差,作业环境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为严重,各类职业病普遍高发对工人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尘肺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肺组织纤维化形成的矽结节是不可逆转的。得上尘肺病,特别是矽肺,会逐渐发展,最后因肺脏失去呼吸功能,导致死亡。法定尘肺病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他尘肺。
1.
尘肺病发病率居高不下
卫生部公布的数字表明,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截止2020年我国累计报告尘肺病例607,570例,这个数字相当于世界其他国家尘肺病人的总和。其中已经约有14万多人死亡,病死率在20%以上,现存活病人为470,089例。近年来,每年新发尘肺病达1万例。2020年各类职业病报告12212例,其中尘肺病病例报告9173例,占各类职业病总数的75%。尘肺病例死亡966例。
根据2020年尘肺病例数据分析表明,矽肺和煤工尘肺仍是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共占尘肺病例总数的00.8%,专家估计尘肺病实际发生的病例数不少于100万人。现在厂矿企业劳动者的体检率低,报告不全。据2020年对山西、辽宁两省进行的尘肺病情况调查统计,国有重点煤矿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体检率为64%,国有地方煤矿体检率为37%,乡镇煤矿体检率为39%,非煤企业体检率为38%。以此推算,平均体检率不到50%。
专家预计今后10年至15年我国尘肺病发病总数还将呈继续上升趋势。
2.
煤矿尘肺病发病情况十分严重
2020年尘肺新病例来自煤炭行业4477例,占48.80%,其次是冶金行业005例,占9.87%。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我国23个省市16792个煤矿企业2020年尘肺病例调查统计数据。
据并不能说明国有煤矿尘肺病例比地方和乡镇煤矿企业发病率高,只能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地方级乡镇煤矿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力度比较或者非常差,特别是乡镇煤矿对于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3.农民工成为尘肺病主要受害群体
目前,我国职业病危害正呈现出三大转移趋势,一是由城市工业区向农村转移;二是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转移;三是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分布越来越广。
1.3亿进城农民工,相当一部分在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3个行业的工作场所,大部分是农民工。有些企业一旦发现农民工患职业病或有患病苗头就立即解雇;对农民工和本企业固定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实行双重标准,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告知其作业岗位危害因素、不进行岗前培训、不给农民工进行健康体检,不给农民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和办理工伤社会保险。这些农民工一旦患上职业病,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企业主不提供职业史证明,致使诊断、治疗和工伤补助得不到落实。
据国有煤矿农民工尘肺病发病状况调查表明,接受健康检查的农民工患病率高达4.74%,最短患病工龄只有1.5年,平均6.69年,与正式职工发病最短工龄25年、发病率0.89%的数字相比,农民工职业病具有发病工龄短、患病率高的特点,其职业病以尘肺病最多。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到2020年前后,农民尘肺职业病将成为农村中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生产性粉尘危害与尘肺病危害控制
1.
尘肺病危害因素
生产性粉尘就是特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随着工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性粉尘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多,同时,许多生产性粉尘在形成之后,表面往往还能吸附其他的气态或液态有害物质,成为其他有害物质的载体。生产性粉尘是污染作业环境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严重危害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①非吸入性粉尘。又可称做不可吸入粉尘,一般认为,空气动力学直径大于15μm的粒子被吸入呼吸道的机会非常少,
因此称为非吸入性粉尘。
②可吸入粉尘。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15μm的粒子可以吸入呼吸道,进入胸腔范围,因而称为可吸入粉尘或胸腔性粉尘。其中,空气动力学直径为10~15μm的粒子主要沉积在上呼吸道。医学上的可吸入粉尘则具体指可吸入而且不再呼出的粉尘,它包括沉积在鼻、咽、喉头、气管和支气管及呼吸道深部的所有粉尘。
③呼吸性粉尘。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5μm以下的粒子可到达呼吸道深部和肺泡区,进入气体交换的区域,称之为呼吸性粉尘。呼吸性粉尘在医学上是指能够达到并且沉积在呼吸性细支气管和肺泡的那一部分粉尘。
2.工作场所粉尘控制标准
自1986年以来,为加强粉尘监测的科学管理,国家前后颁发了《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85)和《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这对指导实际监测工作,正确地、科学地评价作业场所的粉尘危害程度,起到重要作用。国家卫生部颁布的GBZ2-202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将分散公布的50余种粉尘容许浓度汇于一表之中,统一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代替了原来的最高容许浓度(MAC),这是一项重大改革。
卫生部颁布的GBZ2-202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矿山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
3.现场粉尘检测合格率低
煤矿生产过程中,一是作业环境差,粉尘浓度普遍超标;二是接触粉尘工人多,患病人数总量大。随着采煤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井下工作面的粉尘浓度也越来越大,其中采煤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