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工程新综合大表(2016年版)
综合大表电子版_(1)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监督注册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前言随着《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等相关规的实施,我站组织有关单位对2003年版《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进行了修订,并于2008年9月16日在建设网进行征求意见,并进一步完善。
主要修改如下:新增加:1.分部分项工程分包情况一览表2.计量、测量仪器的检定情况3.主要施工方案目录4.设计方案专家论证记录5.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记录6.幕墙工程验收记录7.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验收记录8.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记录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1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修改: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桩基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条件检查情况等依据相关规进行了修改。
依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项目经理统一修改为建造师。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同时按照精简、效率的原则,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可以由建设单位盖章即可,对于专业分包单位,由于仅在出现在专业分项验收中,须盖单位公章。
为了提高验收综合表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市霍邱路182号,邮编23006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参加单位:集团广厦集团义城建筑安装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市第筑工程总公司主要起草人: ------------------------------------------------------------------------------------------------------------------------------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一和规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综合大表(文本)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监督注册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为配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一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本综合表涵盖了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中重要专业分项、主要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及结论,是工程质量归档资料的主干。
本表一式五份,由施工单位提供并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本综合表适用于合肥地区(含开发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原综合验收表同时废止。
本表与有关专业规范质量验收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等配套使用。
本综合表具体内容由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目录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说明: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分部分项工程分包情况一览表说明:建设单位严禁支解发包计量器具检定情况说明:本表可根据现场实际使用仪器情况填写主要施工方案目录说明:本表仅列出主要的一些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可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增加填写相应的施工方案。
设计方案专家论证记录2、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记录2、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基槽(坑)验收记录说明:本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建设单位应盖章。
桩基工程验收记录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综合表
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综合表背景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领域、多个流程和多个环节。
在建筑工程的全过程中,安全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当前,建筑行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如合肥市曾经发生过建筑工地坍塌、施工电梯坠落等事故,给人身、财产和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失。
因此,对于建筑工程安全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风险的管理,规范建筑工程建设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损失,合肥市制定了本综合表,以便于对建筑工程安全风险进行细致、全面的评估和掌控。
综合表内容本综合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建筑工程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所在地区•工程性质•工程规模2. 施工现场安全环境评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状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施工现场危险源排查3. 施工过程安全评估•此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方案和质量安全计划是否批复•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违章施工和安全管理漏洞等情况4. 现场安全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结果记录•安全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5. 施工机具和设备安全评估•施工机具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配备完善的保护装置和安全标识•是否存在使用不当的情况•是否存在损坏的情况6. 施工人员安全评估•施工人员是否熟悉施工工艺以及注意事项•现场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配备了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存在使用不当或者无资质人员进行施工的情况使用方法本综合表作为建筑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工具,应由建设单位、施工方、监理单位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主管部门共同使用。
在使用综合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应按照综合表的内容进行分类评估。
例如,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环境评估,应首先评估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状况,然后再评估文明施工情况等内容。
同时,在评估过程中,应根据综合表的内容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和消除。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综合表格,用于记录和评估合肥市各类建筑工程的质量情况。
该综合表格包含了各项质量验收指标,并提供相应的评分标准,以便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本文档适用于合肥市所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场合。
2. 质量验收指标及评分标准2.1 结构安全评分标准指标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基础与地基 5 4 3 0结构框架 5 4 3 0抗震设防 5 4 3 0结构施工工艺 5 4 3 02.2 建筑物外墙评分标准指标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外墙材料选用 5 4 3 0外墙防水防潮处理 5 4 3 0外墙保温隔热性能 5 4 3 0外墙装饰效果 5 4 3 0 2.3 室内环境评分标准指标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室内空气质量 5 4 3 0采光与通风效果 5 4 3 0噪声控制 5 4 3 0室内装修材料 5 4 3 02.4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将以上三个方面的评分进行综合计算,并给出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综合评分。
具体综合评价公式如下:综合评分 = (结构安全评分 + 建筑物外墙评分 + 室内环境评分) / 3根据综合评分的得分范围,进行等级划分:•优秀:综合评分大于等于4.5•良好:综合评分大于等于3.5且小于4.5 •合格:综合评分大于等于2.5且小于3.5 •不合格:综合评分小于2.53. 综合表格工程名称工程类型结构安全评分建筑物外墙评分室内环境评分综合评分评价等级建筑工程住宅楼4 3 4 3.67 合格建筑工程二商业综合体5 4 4 4.33 良好建筑工程三酒店 3 5 3 3.67 合格建筑工程学校 5 5 5 5.00 优秀4. 结论本综合表格通过对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供了各项质量验收指标及评分标准,以及综合评价的方法和表格。
根据综合评分,工程项目可以被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以便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准确评估。
该综合表格可为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帮助他们做出科学决策和合理安排。
综合大表(文本)
施 建造
质量检
年
月
工
师
查员
日
参 单 质量(技术)部门
年
月
加位
负责人
日
验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收
年
月
日
单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
年
月
位
师
日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
年
月
责人
日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
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幕墙工程验收记录(9、14#)
序
份
项目
号
数
1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页
3 2 功能抽单查位记(子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测记录
页
4 2 功能抽住查宅记工录程(分续户表验) 收情况汇总表
页
52
工程竣工报告
页
62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页
72
工程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页
83
工程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页
93
工程竣工总结
页
03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条件检查情况
页
13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6
2 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意见
2
3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
5
4
验报告
0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试验报
5
1
告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
6
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
2
能检测报告
7 施工记录(含新工艺、新材料)
验收意见 验收记录完整,人员签
综合大表电子版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监督注册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前言随着《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实施,我站组织有关单位对2003年版《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进行了修订,并于2008年9月16日在合肥建设网进行征求意见,并进一步完善。
主要修改如下:新增加:1.分部分项工程分包情况一览表2.计量、测量仪器的检定情况3.主要施工方案目录4.设计方案专家论证记录—5.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记录6.幕墙工程验收记录7.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验收记录8.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记录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1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修改: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桩基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条件检查情况等依据相关规范进行了修改。
依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项目经理统一修改为建造师。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同时按照精简、效率的原则,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可以由建设单位盖章即可,对于专业分包单位,由于仅在出现在专业分项验收中,须盖单位公章。
为了提高验收综合表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合肥市霍邱路182号,邮编23006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参加单位:安徽三建集团安徽广厦集团合肥义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肥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合肥市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主要起草人:------------------------------------------------------------------------------------}------------------------------------------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一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合肥市建筑工程新综合大表2016年版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一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本综合表涵盖了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中重要专业分项、主要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及结论,是工程质量归档资料的主干。
本表一式五份,由施工单位提供并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本综合表适用于合肥地区(含开发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原综合验收表同时废止。
本表与有关专业规范质量验收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等配套使用。
本综合表自二〇一六年十月起使用。
本综合表具体内容由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2016年版)修改说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的实施,我站对2008年版《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13附录A进行修订;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13第6.0.3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13附录H.0.1-2进行修订;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13附录H.0.1-3进行修订;5、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13附录H.0.1-4进行修订;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根据《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建质〔2010〕92号附表2修订;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13附录H.0.1-1进行修订,根据第6.0.6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单位工程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13,建造师统一修改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合肥市建筑工程新综合大表(2016年版)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一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本综合表涵盖了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中重要专业分项、主要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及结论,是工程质量归档资料的主干。
本表一式五份,由施工单位提供并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本综合表适用于合肥地区(含开发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原综合验收表同时废止。
本表与有关专业规范质量验收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等配套使用。
本综合表自二〇一六年十月起使用。
本综合表具体内容由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2016年版)修改说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的实施,我站对2008年版《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A进行修订;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6.0.3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2进行修订;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3进行修订;5、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4进行修订;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根据《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建质〔2010〕92号附表2修订;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1进行修订,根据第6.0.6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单位工程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造师统一修改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最新版综合验收大表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一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本综合表涵盖了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中重要专业分项、主要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及结论,是工程质量归档资料的主干。
本表一式五份,由施工单位提供并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本综合表适用于合肥地区(含开发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原综合验收表同时废止。
本表与有关专业规范质量验收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等配套使用。
本综合表自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起使用。
本综合表具体内容由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目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分部分项工程分包情况一览表说明:建设单位严禁支解发包。
计量、测量仪器的检定情况说明:本表可根据现场实际使用仪器情况填写,填写内容为仪器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检测单位、检测报告编号和使用有效期等。
主要施工方案目录相应的施工方案。
2、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深基坑支护工程验收记录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基槽(坑)验收记录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桩基工程验收记录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工程建筑)合肥市建筑工程新综合大表(年版)精编
(工程建筑套表)合肥市建筑工程新综合大表(年版)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壹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本综合表涵盖了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中重要专业分项、主要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及结论,是工程质量归档资料的主干。
本表壹式五份,由施工单位提供且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各留存壹份。
本综合表适用于合肥地区(含开发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原综合验收表同时废止。
本表和有关专业规范质量验收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等配套使用。
本综合表自二〇壹六年十月起使用。
本综合表具体内容由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2016年版)修改说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等相关规范的实施,我站对2008年版《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13附录A进行修订;2、地基和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13第6.0.3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地基和基础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2进行修订;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3进行修订;5、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4进行修订;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根据《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建质〔2010〕92号附表2修订;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1进行修订,根据第6.0.6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单位工程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13,建造师统壹修改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最新)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监督注册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前言随着《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实施,我站组织有关单位对2003年版《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进行了修订,并于2008年9月16日在合肥建设网进行征求意见,并进一步完善。
主要修改如下:新增加:1.分部分项工程分包情况一览表2.计量、测量仪器的检定情况3.主要施工方案目录4.设计方案专家论证记录5.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记录6.幕墙工程验收记录7.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验收记录8.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记录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1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修改: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桩基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条件检查情况等依据相关规范进行了修改。
依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项目经理统一修改为建造师。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同时按照精简、效率的原则,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可以由建设单位盖章即可,对于专业分包单位,由于仅在出现在专业分项验收中,须盖单位公章。
为了提高验收综合表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合肥市霍邱路182号,邮编23006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参加单位:安徽三建集团安徽广厦集团合肥义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肥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合肥市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主要起草人:------------------------------------------------------------------------------------------------------------------------------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一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合肥市建筑工程新综合大表(2016年版)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一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本综合表涵盖了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中重要专业分项、主要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及结论,是工程质量归档资料的主干。
本表一式五份,由施工单位提供并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本综合表适用于合肥地区(含开发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原综合验收表同时废止。
本表与有关专业规范质量验收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等配套使用。
本综合表自二〇一六年十月起使用。
本综合表具体内容由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2016年版)修改说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的实施,我站对2008年版《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A进行修订;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6.0.3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2进行修订;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3进行修订;5、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4进行修订;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根据《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建质〔2010〕92号附表2修订;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1进行修订,根据第6.0.6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单位工程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造师统一修改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填写范本.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关于使用新版综合验收表的通知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执行,规范验收过程,特编制新版综合验收表。
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所规定的表格内容制定而成。
本综合表涵盖了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中主要分部及重要专业分项的验收记录及结论,是工程质量归档资料的主干。
本表一式五份,由施工单位提供并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施工单位自留一份,另四份交建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单位。
新版综合验收表自2003年元月一日起使用,原综合验收表同日废止。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说明: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检查,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填写以上内容,报质检站审查后方可开工。
深基坑支护工程验收记录说明:1、本表综合验收结论由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
基槽(坑)验收记录桩基工程验收记录说明:1、本表综合验收结论由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
基础工程验收记录说明:1、本表综合验收结论由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
钢结构/网架工程验收记录说明:1、本表验收意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填写。
2、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
3、钢结构/网架验收必须经总包单位质量(技术)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组织验收。
人员。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说明:1、本表验收意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填写。
2、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
3、钢结构/网架验收必须经总包单位质量(技术)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组织验收。
新本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新本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验收综合表监督注册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 竣工日期/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一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治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本综合表涵盖了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中重要专业分项、要紧分部及单位(单位子)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及结论,是工程质量归档资料的主干。
本表一式五份,由施工单位提供并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本综合表适用于合肥地区(含开发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原综合验收表同时废止。
本表与有关专业规范质量验收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等配套使用。
本综合表具体内容由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说明。
目录施工项目质量治理检查记录说明: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分部分项工程分包情形一览表计量、测量仪器的检定情形说明:本表可依照现场实际使用仪器情形填写。
要紧施工方案名目说明:本表仅列出要紧的一些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可依照本工程的实际情形增加填写相应的施工方案。
设计方案专家论证记录说明:1、设计方案。
2、专家与工程负责单位有相关利益着应回避。
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记录说明:1、设计方案。
2、专家与工程负责单位有相关利益着应回避。
深基坑支护工程验收记录专业分包单位应盖公章。
基槽(坑)验收记录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依照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
建设单位应盖章。
桩基工程验收记录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依照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
合肥市建筑工程新综合大表年版
合肥市建筑工程新综合大表(年版)————————————————————————————————作者:————————————————————————————————日期: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ﻩ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ﻩ施工单位ﻩ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一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本综合表涵盖了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中重要专业分项、主要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及结论,是工程质量归档资料的主干。
本表一式五份,由施工单位提供并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本综合表适用于合肥地区(含开发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原综合验收表同时废止。
本表与有关专业规范质量验收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等配套使用。
本综合表自二〇一六年十月起使用。
本综合表具体内容由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2016年版)修改说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的实施,我站对2008年版《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A进行修订;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6.0.3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2进行修订;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3进行修订;5、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4进行修订;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根据《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建质〔2010〕92号附表2修订;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1进行修订,根据第6.0.6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单位工程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造师统一修改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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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
验收综合表
工程名称
监督注册号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
关于新版质量验收综合表的使用说明
为配合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统一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本综合表涵盖了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中重要专业分项、主要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及结论,是工程质量归档资料的主干。
本表一式五份,由施工单位提供并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本综合表适用于合肥地区(含开发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原综合验收表同时废止。
本表与有关专业规范质量验收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等配套使用。
本综合表自二〇一六年十月起使用。
本综合表具体内容由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2016年版)修改说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的实施,我站对2008年版《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A进行修订;
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6.0.3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2进行修订;
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3进行修订;
5、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4进行修订;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根据《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建质〔2010〕92号附表2修订;
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H.0.1-1进行修订,根据第6.0.6条规定增加了勘察单位参加单位工程验收;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造师统一修改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了提高验收综合表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合肥市霍邱路182号,邮编23006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说明: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分部分项工程分包情况一览表
说明:建设单位严禁支解发包。
计量、测量仪器的检定情况
说明:本表可根据现场实际使用仪器情况填写,填写内容为仪器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检测单位、检测报告编号和使用有效期等。
主要施工方案目录
说明:本表仅列出主要的一些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可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增加填写相应的施工方案。
设计方案专家论证记录
说明:1、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填写不下可附页。
2、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记录
说明:1、施工方案评审意见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2、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深基坑支护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基槽(坑)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桩基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钢结构/网架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幕墙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为通用表,适用于装饰装修安装等专业工程的质量验收。
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表为通用表,适用于装饰装修安装等专业工程的质量验收。
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盖章。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汇总表
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表由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本表格式拓展填写,可采用打印方式。
2、各分部工程完成后及时汇总。
3、“验收意见”分别由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续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续表)
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注:1.对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2.观感质量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应作为本表附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说明:1.本表为住宅工程专用表格,验收结论由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
2.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
3.对不符合分户验收要求,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住户,应经设计项目负责人复
核确认。
工程竣工报告
说明: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审查,报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说明:本表由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填写。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施工方企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情况;工程分包情况;质量问题及事故处理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施工、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配合情况;设计功能、指标实现情况;工程档案整理情况等。
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质量条款的规定提出明确意见。
工程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说明:本表由勘察单位对勘察报告质量、设计单位是否依据勘察报告进行设计、实际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是否符合、勘察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价。
工程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说明:本表由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设计变更通知单、参加过程验收情况、施工中设计问题处理情况、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落实情况、设计功能、设计意图、指标实现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价。
工程竣工总结
说明:《工程竣工总结》应包括: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档案等规定落实情况;设计功能、指标实现情况等。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说明: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汇总表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配合使用。
2、本表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
综合验收结论经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由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