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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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材料的运送与存放制度

一、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二、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三、领到爆炸材料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停留。

四、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工作队员不得同时上下,并严禁在交接班和人员上下井的时间沿井筒上下。

五、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炸材料。

六、爆炸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别存放在木制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

七、爆炸材料箱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

八、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鈅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炸药和雷管混放。

九、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爆炸材料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爆炸材料箱上。

十、防爆型发爆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发爆器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十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炸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起爆药卷的装配制度

一、只准由爆破工装配起爆药卷,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二、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其他巷道内装配起爆药卷。

三、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四、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起爆药卷只准装一个雷管。

五、装配起爆药卷,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六、装配起爆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七、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起爆药卷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装药制度

一、装药前,爆破工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工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二、爆破工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三、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手拿木制或竹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四、起爆药卷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起爆药卷夹在两药卷中间。

炮眼封泥制度

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填炮泥要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填封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封泥,用力轻轻捣实。

二、封泥的装填结构,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mm的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三、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手轻轻捣实。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1) 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2) 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3) 炮眼深度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4) 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5) 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的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 m。

连线制度

一、连线方式与接线要求:

1、各炮眼雷管脚线的连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由爆破工一人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续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二、爆破母线和连接线敷设:

1、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之间的接头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2、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面。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接成短路。

爆破作业制度

一、爆破前应做好警戒工作:

1、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2、各警戒地点除设置站岗人员外,还要设警戒线,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醒目标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外的安全地点。

二、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迎头,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三、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四、整个电爆网路经过导通检测确认合格后,才准将母线与发爆器电源开关连接,准备起爆。当确实查清所有人员都已撤离危险区,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班组长确认无误后,下达爆破命令。

五、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并发出第二次爆破信号,5s后方可起爆。

六、电雷管起爆后,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下的发爆器手把和钥匙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七、爆破前必须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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