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管理制度(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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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担保业务,确保公司担保行为合法、合规,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保障公司及担保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的各类担保业务,包括融资担保、履约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第三条公司担保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担保业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审慎经营原则:在担保业务中,应严格审查担保对象和担保条件,确保担保风险可控;(三)风险可控原则:建立完善的担保风险管理体系,对担保业务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四)公平公正原则:在担保业务中,应公平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担保行为的公正性。

第二章担保业务审批与监管第四条公司担保业务审批程序:(一)业务部门提出担保申请,提交担保项目基本情况、担保对象、担保条件等相关资料;(二)担保管理部门对担保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三)公司审批委员会对担保申请进行审议,作出是否批准担保的决定;(四)担保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担保手续。

第五条担保业务监管:(一)担保管理部门负责对担保业务进行日常监管,包括担保项目审查、担保合同审核、担保资金使用等情况;(二)财务部门负责对担保业务资金进行监管,确保担保资金专款专用;(三)审计部门负责对担保业务进行定期审计,发现担保风险及时报告公司审批委员会。

第三章担保业务风险控制第六条担保业务风险控制措施:(一)建立担保风险评估体系,对担保对象进行信用评级,确定担保额度;(二)对担保业务进行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程度采取不同的担保措施;(三)加强对担保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担保风险;(四)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因担保业务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

第七条担保业务风险预警:(一)担保管理部门定期对担保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风险的担保项目提出预警;(二)财务部门对担保业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审批委员会;(三)审计部门对担保业务进行审计,对存在风险的担保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担保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范本

担保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范本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担保业务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业务,是指公司为他人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以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

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二章担保业务范围及方式第五条担保业务范围包括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

(一)融资性担保主要包括:为公司内外企业借款、发行债券、基金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担保,如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非融资性担保主要包括: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提供的各种形式担保,如合同担保、侵权责任担保等。

第六条担保业务方式包括:(一)保证担保: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二)抵押担保: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不动产、动产或其他财产为债务人提供抵押。

(三)质押担保: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债权等权利为债务人提供质押。

(四)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安慰承诺、维好协议等。

第三章担保业务审批流程第七条担保业务审批流程如下:(一)申请:需要担保的业务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董事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审查:董事会负责对申请担保的业务进行审查,重点关注担保的风险、收益及合规性。

(三)审批:董事会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同意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

(四)执行:按照董事会的审批意见,办理担保手续,确保担保业务顺利进行。

第四章担保风险管理第八条担保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风险评估: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物的价值等。

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业务日常管理,保护担保业务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包括担保业务的评估、审核、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流程、管理制度等,并不断完善和提高,确保担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依法开展担保业务,确保合规经营。

第二章担保业务的评估第五条担保公司应当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

第六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担保业务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七条担保公司应当及时跟踪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担保额度的确定,确保担保业务的可持续性。

第八条担保公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审慎稳健的原则,慎重考虑是否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第三章担保业务的审核第九条担保公司应当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审核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等。

第十条担保公司应当认真审核担保申请材料,确保真实有效,担保意向清晰明确。

第十一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审核记录档案,记录审核过程和结果,便于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应当根据审核结果,及时向管理层报告,并作出是否担保的决定。

第四章担保业务的监督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担保业务监督机制,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当及时了解担保业务的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风险扩大。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风险的担保业务进行及时警示和处理。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对担保业务的风险防范,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运行。

第五章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第十七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预警等。

第十八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担保业务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稳健发展,保护担保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业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的所有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业务的审批、管理、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担保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制度,并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担保公司应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员工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本业务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担保公司的内部管理部门。

第二章担保业务审批第七条担保业务的审批程序包括审查、评估、决策和备案等环节。

第八条在进行担保业务审批时,担保公司应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信用情况、资产状况、经营状况等。

第九条担保公司应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确定担保额度和担保费率,并制定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十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资料进行分类、存档和管理,确保客户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一条对于担保额度较大或风险较高的担保业务,担保公司应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在进行担保业务审批时,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越权审批。

第三章担保业务管理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担保业务的管理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资产评估,确保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及时识别和评估业务风险,并制定风险对策。

第十七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系统,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

第四章担保业务监督第十八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全面监督。

第十九条担保公司应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对担保业务进行定期审计,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了规范担保业务的管理,保护担保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担保风险的控制能力,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开展的所有担保业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质押担保、保函担保等。

三、担保业务的承办部门应遵循诚实信用、独立公正、谨慎审慎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合法、有效开展。

第二部分:担保业务申请与审核一、客户申请担保业务,需填写担保业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合同、资产证明、担保准备金等。

二、担保业务的承办部门在收到担保业务申请后,应按照内部审核流程进行审核,包括资信调查、风险评估、担保准备金核算等。

三、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应当明确,交办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有权审批一定额度以下的担保业务,超过一定额度的需要经过风险管理部门同意。

四、对于有争议的担保业务,应当提交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最终决定。

第三部分:担保合同签订与履约一、担保业务获得批准后,应当及时和客户签订担保合同,明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具体内容,并保留客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担保业务在履约过程中,承办部门应当对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风险隐患。

三、对于出现逾期等风险情况的担保业务,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启动风险救助、代偿等应急措施,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第四部分: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一、担保风险评估应当从客户信用、担保准备金、担保合同条款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二、风险管理部门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更新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高担保准备金、调整担保费率、限制担保业务额度等。

三、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跟踪监控,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风险的扩大。

第五部分: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一、对于违反公司规定、违法违规从事担保业务的个人或部门,应当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减薪资、暂停晋升、降职调岗等处罚措施。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一、业务范围
为了规范担保业务,保障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建立起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确保担保业务稳健有序进行。

担保业务范围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担保、担任担保人等各类担保服务。

二、风险评估
在开展担保业务前,本公司需要对担保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担保方案,确定担保额度,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三、担保责任
本公司在担保业务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必须认真履行担保合同约定,确保及时足额履行担保义务,并做好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工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管理
为了保障担保业务的正常运行,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

包括设立专门的担保业务管理团队,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和标准,加强内部控制,确保担保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五、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担保业务中要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投资者公布担保业务相关信息,保持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监督检查
为了有效监督担保业务的开展情况,本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检
查机构,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
保担保业务的安全和稳定。

七、风险控制
在担保业务管理过程中,本公司要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建
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担保对象的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措
施应对风险,确保担保业务的健康发展。

八、遵守法律法规
本公司在担保业务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担保业务的规范发展。

(文字总数:532)。

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业务管理,提高业务水平,保障公司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担保业务的人员,包括业务员、风险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确保担保业务风险可控,降低担保损失。

2. 诚信经营原则: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合规经营的原则。

3. 客户至上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流程第四条公司担保业务范围:1. 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2. 为融资租赁、保理、票据贴现等业务提供担保。

3. 为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提供其他担保服务。

第五条担保业务流程:1. 客户申请:客户向公司提出担保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 业务审查:业务部门对客户资料进行审查,评估担保风险。

3.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评估报告。

4. 审批决策:审批委员会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业务部门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5. 担保合同签订: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

6. 资金划拨:财务部门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将担保资金划拨给借款人。

7. 担保期间管理: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8. 担保解除:担保期间,如借款人按时偿还借款,担保合同自动解除。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1. 风险评估制度:对担保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2. 风险预警制度: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3. 风险处置制度:对已发生的担保损失进行处置,降低损失。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1. 职责分离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确保业务流程的独立性。

2. 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审计,确保业务合规。

3. 惩罚制度:对违反公司制度、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担保业务操作,提高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和客户权益。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担保业务相关的流程和操作。

3.担保业务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制度。

二、担保业务流程管理1.客户申请阶段1.2担保业务部门根据客户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决定是否接受业务申请。

1.3与客户进行业务需求沟通,并提供相关材料清单和要求。

1.4客户提交申请材料,担保业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与客户进行反馈沟通。

2.业务审批阶段2.1担保业务部门负责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担保额度审批,并制定担保业务方案。

2.2担保业务部门将审批结果提交给公司高层进行最终决策。

2.3担保业务部门将最终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客户,并根据需要与客户协商调整方案。

3.担保合同签订阶段3.1确定担保业务方案后,担保业务部门起草担保合同,并要求客户提交相关合同和证明文件。

3.2定期与客户进行合同讨论,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正式签约。

4.业务管理阶段4.1担保业务部门对已签约的担保业务进行定期跟进和管理,包括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

4.2担保业务部门接收客户的还款信息,进行核实和记录,并做好催收工作。

5.业务终结阶段5.1担保业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监督客户的还款情况,并进行风险预警。

5.2如客户逾期未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担保业务部门立即启动相关程序,并与公司法务部门合作处置。

三、担保业务风险管理1.担保风险评估1.1进行客户背景调查,包括公司信用、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1.2对担保对象进行资产评估,确保足够的担保价值。

1.3评估担保业务的风险水平和承受能力,以确定担保额度和担保方案。

2.风险控制措施2.1对担保业务进行集中风险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

2.2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和审批流程,确保风险合理可控。

3.风险预警和处置3.1设立风险预警指标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风险信号。

3.2针对风险事件,担保业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的全过程,包括担保政策制定、担保风险评估、担保合同管理、担保风险控制等环节。

第三条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应坚持风险可控、合规经营、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担保业务的稳健发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应遵循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原则,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提升担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担保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担保业务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与评估。

第二章担保政策制定第六条集团公司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求,制定担保业务的相关政策,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授信额度、风险控制要求等内容。

第七条担保政策应遵循风险可控的原则,合理确定担保费率、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积极引导担保对象提升信用等级,降低担保风险。

第八条担保政策应强调风险分散原则,避免过度集中担保风险,合理配置担保资源,降低全局担保风险。

第九条担保政策应明确担保业务的管理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担保业务的规范运作。

第十条集团公司应定期对担保政策进行评估与调整,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内部情况进行灵活调整,确保担保政策与公司发展保持一致。

第三章担保风险评估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在担保业务开展前,应对担保对象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包括对担保对象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应建立独立的风险评估体系,确定担保对象的信用等级,并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担保方案和授信额度。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担保风险控制机制,包括定期复评、回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担保风险。

第四章担保合同管理第十四条担保合同应明确相关权责、担保期限、责任承担等内容,确保担保业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担保合同进行存档管理,定期备份,确保合同记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业务运作,保障担保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担保、信用担保、财产担保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强化风险控制,确保担保业务合规、稳健、高效。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管理第四条担保业务申请与受理1. 客户向本公司提交担保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客户经理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资料齐全、真实、合法。

3. 客户经理将申请资料提交至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

第五条风险评估与审查1. 风险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用状况、担保物价值、担保金额等。

2. 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项目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规性、担保物合法性、担保条件等。

3. 风险管理部门将风险评估与审查结果提交至担保业务决策委员会。

第六条担保业务决策与审批1. 担保业务决策委员会根据风险评估与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担保申请。

2. 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客户经理。

第七条担保合同签订与备案1. 客户经理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客户经理将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提交至法律部门进行审核。

3. 法律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提交至备案部门备案。

第八条担保业务执行与监控1. 担保业务执行部门根据担保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 监控部门定期对担保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担保业务合规、稳健。

3. 如发现担保业务存在风险,监控部门应及时向决策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风险控制与管理第九条风险控制措施1. 客户信用调查:对申请担保的客户进行信用调查,确保其信用状况良好。

2. 担保物评估:对担保物进行评估,确保其价值符合担保需求。

3. 担保额度控制:根据客户信用状况、担保物价值等因素,合理控制担保额度。

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各成员单位开展的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为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为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应遵循“风险可控、审慎经营、合规经营、诚实守信”的原则,实现风险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应做到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业务经营的合规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五条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应制定业务规划,明确目标、定位和战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营效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立担保管理部门,具有独立的担保业务管理职能,承担担保业务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担保管理部门包括担保业务部和风险管理部,担保业务部负责担保业务的开展和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担保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集团公司应设立担保业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担保业务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第九条集团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担保业务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三章担保业务流程第十条集团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应严格遵循相关程序和规定,建立健全的担保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担保业务流程包括风险评估、担保方案设计、审核批准、签署合同、实施监测等环节,各环节需履行相应责任,确保担保业务的有效开展。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客户资信评估体系,对担保对象进行资信评估,综合考虑其信用状况、财务状况、信贷记录等因素,确定担保额度和担保费率。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担保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加强风险控制和监测,及时调整担保方案,降低担保风险。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应建立资料管理和监督制度,健全担保业务档案管理,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便于监督和审计。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担保业务活动。

二、担保业务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安全性原则:公司应充分评估被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确保担保风险可控。

3、效益性原则: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开展担保业务,为公司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4、平等自愿原则:担保业务应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进行。

三、担保业务的对象和范围(一)担保业务对象公司担保业务的对象主要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合作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担保业务范围1、银行贷款担保2、商业汇票承兑担保3、贸易融资担保4、项目融资担保5、信用证担保6、其他经公司批准的担保业务四、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应根据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进行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担保业务需经过以下审批流程:1、业务部门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2、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对被担保方的信用分析、还款能力评估等,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3、财务部门对担保业务的财务影响进行分析,包括担保费用的收取、可能的代偿损失等,并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4、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进行审批,对于重大担保业务,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五、担保业务的调查与评估(一)调查内容1、被担保方的主体资格,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包括主营业务、市场份额、行业地位等。

3、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被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包括银行信用记录、商业信用记录等。

5、担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性,包括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还款来源等。

(二)评估方法1、定性分析:通过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前景、行业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评估其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公司担保业务的管理,防范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业务,是指本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被担保人向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行为。

第三条担保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担保业务的受理与调查第四条担保业务的受理应符合公司的业务范围和风险政策。

业务部门在接到担保申请时,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贷款用途说明、还款计划等。

第五条业务部门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需求的合理性等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

第六条调查人员应在调查结束后撰写调查报告,详细说明调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风险评估意见,并提交给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第三章担保业务的审查与审批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对业务部门提交的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反担保措施的可行性等。

第八条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审查意见,并提交给公司担保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

第九条担保审批委员会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对担保业务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审批决策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参与审批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章担保合同的签订第十条经审批同意的担保业务,由法律事务部门负责起草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第十一条担保合同起草完成后,应提交给担保申请人进行确认。

担保申请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的,双方应协商修改。

第十二条担保合同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正式签订。

签订担保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五章反担保措施第十三条为降低担保风险,公司原则上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措施。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是担保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的规范,是担保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工作的基础,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担保公司的员工,包括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四条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担保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安全保护等内容。

第五条担保公司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担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作。

第二章担保业务管理第六条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包括信用担保、保理担保、融资担保等,担保业务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第七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担保业务审批流程,制定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明确担保范围、担保条件、担保期限等。

第八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管理。

第九条担保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管理档案,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程序和管理责任,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行。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一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方法,根据客户信用情况、行业情况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担保额度。

第十三条担保公司要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对高风险的担保业务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对业务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问题。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建立内部控制框架。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明确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的担保业务管理,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担保业务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客户的担保申请受理、调查评估、审批决策、担保实施、保后管理以及担保责任的解除等环节。

二、担保业务的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担保业务的开展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内部规定,确保担保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风险可控原则在提供担保前,应对被担保对象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分析,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

(三)审慎原则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时,应保持谨慎态度,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因素,避免盲目担保。

(四)平等互利原则担保业务应建立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实现公司与被担保方的互利共赢。

三、担保业务的流程(一)担保申请受理客户提出担保申请时,应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报表、借款用途说明、还款计划等。

业务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调查评估1、业务部门对客户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行业前景等。

2、对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评估其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3、调查客户的反担保措施是否充足、有效。

(三)审批决策1、业务部门根据调查评估结果,撰写担保业务调查报告,提出担保建议。

2、风险管理部门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评估担保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3、公司担保审批委员会根据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四)担保实施1、审批通过后,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

2、办理相关的担保手续,如抵押登记、质押登记等。

(五)保后管理1、业务部门定期对被担保客户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变化。

2、风险管理部门对保后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为了明确和规范担保业务的运作,保证风险控制和提高效率,制定本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一、担保业务定义及范围担保业务是指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担保机构为借款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金融服务。

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二、担保业务管理机构1. 担保业务管理委员会担保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监督担保业务的运作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 担保业务管理部门担保业务管理部门是公司内部担保业务的具体运作机构,负责担保业务的申请、审批、风控和监管工作。

三、担保业务管理流程1. 申请阶段借款人向担保机构提交担保业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担保机构应严格审核借款人资格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确保申请符合业务要求。

2. 审批阶段担保机构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料进行评估,并进行风险评估、贷款额度测算和利率确定。

审批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借款人,并明确担保责任及还款义务。

3. 风险控制阶段担保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贷前调查、抵押物评估及监测、还款跟踪等措施,及时预警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合同签订阶段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并按约定提供相应的担保物。

担保合同应明确担保责任、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关键条款,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 后期管理阶段担保机构应对担保业务进行日常监管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还款催收、担保物处置等工作,确保担保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减少风险。

四、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职责和义务1. 担保机构应积极履行担保责任,保证担保业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担保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内部流程和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规范。

3. 担保机构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专业素质,确保担保业务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4. 担保机构应加强与借款人的沟通和合作,解答借款人的疑问,提供咨询和帮助。

五、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改进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担保业务的高效运行和风险控制。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业务管理,保障担保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保持担保业务的稳健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是担保机构的重要管理制度,具有法律效力,担保机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担保业务管理原则是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第四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担保业务的有效管理和运营。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担保机构设立专门的担保业务部门,负责担保业务的审查、审核、监管和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六条担保业务部门直接隶属于担保机构的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担保业务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担保人员,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担保业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部门,并将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明确规定,负责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章担保业务管理第九条担保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流程,确保担保业务的规范运作。

第十条担保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并保持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担保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审查审核程序,严格审核担保业务申请材料,确保担保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担保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担保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担保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担保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担保业务的风险识别和控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降低担保业务风险。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内部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督机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六条担保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担保业务的运营情况、风险情况和监管要求等信息。

第十七条担保机构应当加强对担保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担保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担保业务的规范管理和运营。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业务运作,确保业务安全,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提高业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所有业务部门、业务人员和分支机构。

第三条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确保担保业务的风险可控、可承受;2. 客户至上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3. 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4. 保密原则:对客户信息保密,确保客户隐私安全。

第二章业务流程管理第四条业务申请与审批1. 客户提出担保申请,填写《担保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2. 业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提交风险评估部门;3. 风险评估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评估报告;4. 评审委员会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对担保申请进行审议,形成审批意见;5. 审批通过后,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条担保合同管理1. 担保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完整、准确;2. 合同签订前,业务人员应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确保客户理解;3. 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备案,并归档保存。

第六条担保业务执行1. 业务部门根据《担保合同》约定,协助客户办理贷款手续;2. 在担保期间,业务部门应密切关注客户经营状况,及时了解风险变化;3. 如发现风险异常,业务部门应立即上报公司,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第七条风险评估1. 业务部门在受理担保申请时,应进行风险评估;2. 风险评估应包括客户信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方面;3. 风险评估报告应作为审批依据。

第八条风险控制1. 业务部门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担保业务安全;2. 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信用控制、财务控制、经营控制等方面;3. 风险控制措施应定期评估、调整。

第九条内部控制1. 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合规、高效;2. 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岗位设置、权限分配、审批流程等方面;3. 内部控制制度应定期评估、完善。

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序言为了规范和完善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提高企业担保业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担保业务的执行管理,保证企业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提高企业担保业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参与企业担保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遵循“谨慎经营、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注重客户资信评估和风险分析,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加强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透明。

第六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

第七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注重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客户资信评估第八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预测表等财务报表,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竞争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第九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对客户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评估,以确定担保额度和担保方式。

第十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历史等进行记录。

第三章担保风险控制第十一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严格控制担保风险,采取合理的担保方式和担保措施,确保担保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十二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监控、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预警、风险应急等方面,及时发现和应对担保风险。

第十三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合理分散担保风险,减少单一借款人和单一行业的风险集中。

第十四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建立逾期管理机制,及时催收逾期债务,避免担保损失扩大。

第四章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第十五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审批、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定稿)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定稿)

xxxx担保业务管理制度2007 年9 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岗位分工与审批权限 (1)第三章决策与操作程序控制 (3)第四章担保履行控制 (5)第五章监督检查 (6)第六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对担保业务的管理,规避企业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xxxx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主要包括: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出于各种原因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承担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连带偿付责任,其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四条xxxx 总部完全掌握担保决策权,下属子集团仅仅是提出担保需求并配合担保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目前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的担保业务均需经集团总裁审批决定。

第六条xxxx 各子集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担保业务内部会计控制程序,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担保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重点主要包括:1) 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严格限定担保权限;加强对被担保单位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的调查了解;2) 强化对担保审批管理,注意担保合同的订立和推敲;3) 重视对被担保单位的即时监控监督和担保业务执行控制。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审批权限第八条各子集团或各子公司应当建立担保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九条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包括:1) 担保业务的申请和审核;2) 对被担保企业调查和审批;3) 担保合同拟订与复核;4) 合同订立、履行担保责任垫付款项审批与付款;5) 垫付款记录和付款;6) 履行担保责任垫付款审批、付款和回收垫付款。

各子集团(子公司)不能由同一部门或人员办理担保业务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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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担保业务管理制度2007 年9 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岗位分工与审批权限 (1)第三章决策与操作程序控制 (3)第四章担保履行控制 (5)第五章监督检查 (6)第六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对担保业务的管理,规避企业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xxxx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主要包括: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出于各种原因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承担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连带偿付责任,其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四条xxxx 总部完全掌握担保决策权,下属子集团仅仅是提出担保需求并配合担保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目前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的担保业务均需经集团总裁审批决定。

第六条xxxx 各子集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担保业务内部会计控制程序,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担保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重点主要包括:1) 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严格限定担保权限;加强对被担保单位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的调查了解;2) 强化对担保审批管理,注意担保合同的订立和推敲;3) 重视对被担保单位的即时监控监督和担保业务执行控制。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审批权限第八条各子集团或各子公司应当建立担保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九条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包括:1) 担保业务的申请和审核;2) 对被担保企业调查和审批;3) 担保合同拟订与复核;4) 合同订立、履行担保责任垫付款项审批与付款;5) 垫付款记录和付款;6) 履行担保责任垫付款审批、付款和回收垫付款。

各子集团(子公司)不能由同一部门或人员办理担保业务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子集团 (子公司) 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担保业务,办理担保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xxxx 各子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担保项目和担保企业进行分析研究和担保可行性分析;xxxx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担保企业和担保项目进行全面调查论证,提出初步担保方案;总裁为xxxx 担保业务的最终审批人。

第十二条担保业务的审核和审批应逐项进行,其中关键审批要点包括:在担保业务发生之前,担保业务要经过正当审批;非经正当审批,不得签订担保合同;担保责任、担保标准、担保条件等要经过审批;为被担保企业履行债务支付款项也必须经过审批。

第十三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担保业务。

经办人对于未经总裁审批的担保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总裁报告。

第十四条各子集团开展担保业务应以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为前提,担保范围仅限于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内部间的相互担保。

原则上不对外提供担保。

第十五条为强化责任意识,申请担保的单位都要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并承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第十六条各子集团应制订规范的担保业务操作程序。

担保业务操作程序一般为:1) 受理业务,审查被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2) 对其经营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论证;3) 审批,签订合同;4) 对被担保企业监控监督;5) 履行合同和垫付款项;6) 收回垫付款项。

第三章决策与操作程序控制第十七条xxxx 应当建立严格的担保业务评估程序,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担保业务进行评估,为担保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为xxxx 内部单位提供担保时,应对该内部单位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担保项目是否可行;合同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有无胁迫欺诈行为;该内部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及以往履约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等。

对于认定无履约能力的,应拒绝办理。

第十九条为xxxx 外部单位提供担保时,事先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单位主体的资格,申请担保项目的合法性,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申请担保单位反担保等进行全面评价,形成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xxxx 总部提出担保需求时,决策程序一般为:1) 总裁认为必要时,授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初步方案;2) 总裁研究决定认为由xxxx 总部作为担保主体的,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签订担保合同报总裁审批后,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和监控担保合同的实施;3) 总裁研究决定认为由下属子集团作为担保主体的,由总部财务管理中心知会担保主体单位总经理和财务管理部经理,并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指导、监控、协助双方签订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经总裁审批后,担保主体单位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合同的实施和控制,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履行监控职能;第二十一条xxxx 下属子集团提出担保需求时,决策程序一般为:1) 下属子集团提出担保需求,经单位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部审批;2)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担保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初步方案,报总裁审批。

3) 总裁研究决定认为由xxxx 总部作为担保主体的,由总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签订担保合同报总裁审批后,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和监控担保合同的实施;4) 总裁审批同意由该下属子集团对外提供担保的,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指导、监控、协助双方签订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经总裁审批后,担保主体单位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合同的实施和控制,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履行监控职能;5) 总裁研究决定认为由其他下属子集团作为担保主体的,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知会担保主体单位总经理和财务管理部经理,并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监控、协助双方签订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经总裁审批后,担保主体单位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合同的实施和控制,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履行监控职能;第二十二条各子集团应当建立担保额度控制制度,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资金存量,核定年度担保总额,在额度范围内开展担保业务。

超出额度的担保业务,必须经总裁严格审批。

第二十三条重要担保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对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避免出现缺陷或漏洞。

第四章担保履行控制第二十四条担保合同或银行保函生效后,不得随意修改。

如因担保项目或合同变更等原因必须修改合同或保函内容时,需重新进行论证审批,并与受益方一起通知银行,经银行批准后,方可销旧换新。

第二十五条各子集团应当建立担保业务的监测报告制度,由各子集团财务管理部对被担保单位、被担保项目资金流向进行日常监测、定期了解被担保单位的经营状况,形成书面报告。

第二十六条各子集团对担保合同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在发生对方违约情况时,作为担保或反担保方应及时进行交涉,据理否定担保的约束力,尽可能化解风险。

第二十七条企业因办理保函而委托内部单位向银行担供反担保,其日常管理主要由委托单位负责。

第二十八条所有保函都不能用于转让、贴现和抵押。

第二十九条采取抵押担保的单位应当建立担保财产保管制度,集中妥善保管有关担保财产和权利证明,定期对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各子集团应当建立担保业务记录制度,对担保的对象、金额、期限和用于抵押的物品、权利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全面的记录。

第三十一条垫付款项回收。

担保或反担保企业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应立即向被担保方发出垫款通知书,及时、全额收回垫付款项。

有条件的,也可从对方的往来款或业务拨款中扣回。

第三十二条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担保方应及时通知被担保单位和受益人,终止担保合同:1) 担保有效期届满;2) 修改担保合同;3) 被担保单位或受益人要求终止担保合同;4) 本企业为被担保企业垫付款项。

担保企业未收回垫付款项,不得注销担保合同。

第三十三条银行保函所列担保的义务履行完毕或担保期满,保函即自行失效。

届时,应及时进行清退注销工作。

第三十四条各子集团办完保函清退手续,应催促银行即时退还保证金本息。

对收到银行退还的委托单位的保证金本息,反担保企业应及时划拨委托单位。

对延误办理清理手续,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处罚。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为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应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十六条担保业务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 担保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担保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2) 担保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担保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担保业务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3) 担保业务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对被担保单位进行日常监测,是否按季度向担保单位报告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4)担保业务记录和担保财产保管制度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担保业务的记录和档案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财产和权利证明是否得到妥善的保管。

第三十七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担保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对因违规违法操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规范由xxxx 总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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