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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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的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确认

第三章计量

第四章合同成本

第五章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第六章列报

第七章衔接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会计要素的分类

》静态表现形式

{财务状况)负债所有者权益资金

运动

动态表现形式(经营成果)pl收入费用利润;

8章

45>

收入的特征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案例1】(多选题)

下列属于工业企业“其他业务收入”的有()。

A.销售材料的收入

B.销售商品

C.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

D.捐赠收入

【答案】AC

收入的确认条件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肓旨充入企业

冷I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I增加或负债的减少

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可靠的计量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一—合营安排》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一一合营安排》。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三)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适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

本准则所称客户,是指与企业订立合同以向该企业购买其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

(以下简称“商品”)并支付对价的一方。

本准则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有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第二章确认

一|第五条合同的5个条件

______ 博六条不舲合同E个剥牛的葫

合同 __

第七条合同合并

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一票否决制)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第六条在合同开始日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企业应当对其进行持续评估,并在其满足本

准则第五条规定时按照该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

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

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应当确认收

入。

补充:

商业实质是指必须是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者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第七条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

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一)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补充:

一揽子交易是指大规模的或无区别的交易或行为,一揽子交易的最本质特征是:其中的各交易步骤是作为一个整体一并筹划和确定下来的,旨在实现同一交易目的、互为前提和条件。

(二)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三)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本准则第九条所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案例2】

例如,为建造一个冶炼厂,某建造承包商与客户一揽子签订了三项合同,分别建造一个选矿车间、一个冶炼车间和一个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根据合同规定,这三个工程将由该建造承包商同时施工,并根据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办理价款结算。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由于这三项合同是一揽子签订的,表明符合第七条第(一)项规定条件,它们是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的,因为对客户而言,只有这三项合同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时,该冶炼厂才能投料生产,发挥效益。

第八条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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