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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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发电项目 2×15MW发电机

买受方:XX

出卖方:山东济南发电设备厂有限公司

二O 一二年二月

1总则

依据双方意向,XX发电项目2×15MW煤气发电项目国产机组的汽轮发电机设备及附属设备订货事宜,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买受方同意供方承担该整套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和培训事项。除合同有关条款外,经双方授权代表进一步协商及明确,对设备技术方面确定如下协议:

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XX发电工程2×15MW煤气发电项目国产机组的汽轮发电机设备及附属设备。对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

2)买受方在本技术协议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出卖方将提供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均满足其要求。

3).出卖方将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合同签定后按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出卖方将提出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受方,由买受方确认。

2技术要求

2.1 概述

2.1.1 本设备为2×15MW汽轮发电机。包括发电机本体;励磁系统;检测装置;备品备件及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

2.1.2 发电机在额定频率、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因数和额定冷却介质条件下,机端连续输出额定功率为15MW。

2.1.3 发电机最大连续输出功率必须续输出功率相匹配与汽轮机最大保证工况(T-MCR)的连。长期连续运行时各部分温升,不应超过国标GB/T7064-2008中规定的数值。

2.1.4 发电机定子额定电压为10.5 kV,额定功率因数为0.8(滞后);额定转速为3000r/min,频率为50Hz。

2.1.5 发电机冷却方式为空气冷却。

2.1.6 发电机具有短时失磁异步运行、进相运行、调峰运行和不对称运行的能力。

2.1.7 发电机的励磁型式,采用静止可控硅励磁系统,励磁系统必须运行可靠,并具有成熟的运行经验,由出卖方成套供货。

2.1.8 发电机的等效可用小时:连续运行天数不小于180天。大修间隔为四年。小修间隔为一年。机组第一年运行小时数不小于6500小时,年平均运行小时数不小于7500小时。

2.1.9 所使用的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

2.1.10 发电机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2.2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2.2.1 设备安装地点 XX

2.2.2 气象条件:

2.3 技术要求:

2.3.1 发电机技术要求

2.3.1.1基本规格和参数

发电机型号 QF-15-2

额定功率 15MW

额定容量 18.75MVA

额定功率因数 0.8(迟相)

额定电压 10500V

额定转速 3000r/min

频率 50HZ

相数 3

极数 2

定子线圈接法 Y

冷却方式闭式、全空冷

发电机出线端子数 6

发电机旋转方向从汽轮机端看为顺时针方向旋转

绝缘等级 F级(温升按B级考核)

效率(保证值) 97.3%

短路比(保证值)0.48

直轴瞬变电抗X’d 23.2%

直轴超瞬变电抗X’’d 13.63%

承担负序能力:

稳态I2(标么值) 8%

暂态I22t 10 Sec

临界转速远离额定转速±15%

励磁方式自并励可控硅静止励磁

顶值电压 1.8倍额定励磁电压

强励时间 10Sec

噪音(距外壳1米处) <90dB(A)

发电机旋转方向:从汽轮机端向发电机看为顺时针方向。

发电机相序:按规定旋转方向相序为A、B、C(U、V、W)。

2.3.2 发电机应具有一定的短时过负荷能力。过负荷能力应符合GB/T7064-

2008中的要求。

定子绕组能承受下列短时过电流运行时不发生有害变形。

过电流时间

10 30 60 120

(seca)

额定定子电

220 154 130 116 流%

注:在上述条件运行时,定子温度一般将超过额定负载时的数值,因此,

电机的结构设计能承受上述运行条件,但每年不超过2次。

励磁绕组具有下列短时过电压能力

过电流时间

10 30 60 120

(seca)

额定定子电 2

注:在上述条件下运行,励磁绕组温度一般将超过额定负载时的数值,因此,电机的结构设计能承受上述运行条件,但每年不超过2次。

2.3.3进相运行能力,发电机能在进相功率因数(超前)为0.8时长期额定

有功连续运行。

2.3.4机组能安全连续地在48.5~50.5 HZ频率范围内运行,当频率偏差大

于上述频率值时,按下述值要求:

2.3.5电压和频率变化范围

发电机在额定功率因数下,电压变化范围为±5%和频率变化范围为±2%时,能连续输出额定功率。当发电机电压变化为±5%,频率变化为-5%到

+3%的范围运行时,按GB/T7064-2008规定。

2.3.6当汽轮机主汽门关闭时,发电机在正常励磁工况下,允许以同步电动

机运行的时间不小于1分钟。

2.3.7发电机适合于中性点不接地方式运行。定子出线端头对地绝缘按额定

电压设计,具有相同的绝缘水平和良好的密封性能。

2.3.8发电机各部分结构强度在设计时已考虑能承受发电机出口端电压为105%的额定电压满负荷三相突然短路故障。

2.3.9发电机接入10.5kV系统。

2.3.10发电机定、转子各部分温度和温升的限值,应符合国标GB/T7064-200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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