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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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鼓励医务人员开展新业务、新技术,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开展新技术的条件:每项新技术的开展应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及成熟的技术力量,并拥有与开展新技术相应的设施、设备及实验室条件。

(二)安全防范措施:新技术的开展,应当考虑当病人或医务人员出现意外损害时,本院应具备处理该种损害的专业或学科,心及相应的医疗设施。

(三)开展的新技术必须符合医学伦理学要求,并经医院医学伦理学委员会批准。

(四)新技术的审批程序:每项新技术的开展,各有关科室应进行论证,开展科室将讨论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医务科,论证内容包括技术人员资质(学历、职称、资历、技术水平)、所需的设施设备、开展新技术学术带头人工作经历、风险预测及预防措施等。

经医务科同意批准后方可实行,必要时报请医院学术委员会批准。

(五)新业务的审批程序:新开展的专业或需准入的新的技术项目的开展,需经医务科签署意见后,送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符合要求后再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六)评价制度:并开展新技术实行年报告制度,科室每半年一次小结,年终总结,上交医务科存档。

医务科定期对开展新技术进行质
量、疗效评价。

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管理制度

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管理制度

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内部管理要求,本制度为医院内部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供应基本原则和规范操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的部门、医生和技术人员。

第三条定义在本制度中,对以下术语予以如下解释: 1. 新技术:指在医疗领域尚未广泛应用的技术,包含但不限于新药物、新器械、新诊断方法、新治疗方法等。

2. 新方法:指在医疗领域尚未广泛应用的治疗、护理、手术等方法。

3. 医疗科技评价委员会:医院设立的特地负责新技术和新方法评价的委员会。

第二章应用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技术评价1.医院应建立医疗科技评价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和新方法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2.技术评价应包含对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并进行风险评估。

3.技术评价报告应包含技术的基本情况、适应症与禁忌症、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临床试验结果等内容。

第五条决策和审批1.医疗科技评价委员会的评价报告应提交医院管理层审批,确定是否采用该新技术或新方法。

2.采用新技术或新方法需经医院内部相关科室、病区等部门的审批,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文件。

第六条培训和培训记录1.医院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培训,包含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2.培训记录应认真记录培训人员的姓名、时间、内容和成绩,并由培训专员进行归档保管。

第七条设备和料子准备1.采购新技术或新方法所需设备和料子前,应将设备质量、性能以及运行要求进行评估,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操作的要求。

2.检查全部设备和料子的日期、质量、规格等,确保符合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要求。

第三章应用过程管理第八条临床操作规范1.应用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医生和技术人员应依照相关的临床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确保操作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2.临床操作规范应认真规定操作步骤、操作次序、操作要点、注意事项等。

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护理部工作制度一、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护理部-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管理或总护士长-护士长二级管理。

二、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奖惩等有关事宜。

三、有规划、年计划、季重点、月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度有总结。

四、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

五、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

六、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

开展对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新护士岗前培训及岗位技术能力评价等。

七、组织全院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与会议,参与协调全院大型抢救、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

八、负责护理科研和护理教学工作的安排与实施。

护理文件管理制度一、各项护理文件按规定及时、准确、真实书写,并妥善保存1年。

测温本保存3个月,以备查阅。

二、护理文件由病房护士长和值班护士负责管理。

三、病区护理文件摆放有序,病历中的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涂改或丢失,用后归还原处。

四、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

出院或死亡后,病历按规定顺序排列,由病案室保存。

五、护士长应每日检查交班提示本,每周检查各种护理记录书写质量。

护士长夜间总值班制度一、护士长夜间值班时,行使护理部工作职权,遇到大型抢救、突发事件,可调配全院护士参加抢救。

二、了解夜班护士的工作情况,查看护理措施是否到位,并帮助解决护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三、检查护士掌握病人总数、危重、特一级护理、手术病人数等情况。

四、检查夜班护士在病人熄灯前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五、检查各病房及急诊的管理、秩序、作息制度等落实及护士仪表劳动纪律等情况。

护理查房制度一、护理查房包括行政、业务、教学查房。

(一)护理行政查房:重点查病房管理、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其改进情况。

(二)护理业务查房(包括教学查房):查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工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讨论重症护理或护理问题较多的病例。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规定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规定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应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我院尚未开展的新医疗技术和项目,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

新技术、新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

禁止开展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和项目。

新技术、新项目的认定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分级:1、技术改进项目:在原开展的项目上有所改进。

2、院级新项目:本院未开展,其他医院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3、市级新项目:本市未开展,省内其他地市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4、省级新项目:省内未开展,国内其他省市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5、国家级新项目:国内未开展,国外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6、国际新项目:在国内外均未开展的技术项目。

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条件:开展新技术人员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第一例新技术施行者必须接受该技术省级医院培训的经历,经科室同意,报医务科,经医院批准后方可开展该项新技术;医院其他人员开展该项技术必须在新技术临床试用期结束后,经医院批准临床推广应用,在已掌握该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5例以上,经科室同意,报医务科,经医院批准后方可独立开展该项新技术。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1、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或个人,需向学术指导管理委员会申请进行技术评价,并向医务科提交以下材料:(1)《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专业技术评价申请书》(见附件一)(2)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相关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3)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可行性报告,包括:①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相应辅助支持条件;③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履历;④该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国内、外的应用情况,风险评估及应急方案;⑤适应证、禁忌症和疗效判定标准;⑥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和疗效评价指标及方法;⑦应用新技术、新项目与其他技术治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用具申报及准入制度

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用具申报及准入制度

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用具申报及准入制度
1、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用具是指在本单位从未开展过的护理业务、技术及未使用过的用具的临床应用。

2、申报的项目应在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不违背伦理道德。

3、申报的项目应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减轻护士劳动强度,促进患者康复。

4、护理新项目开展前应填写申报审批表,护士长写出申请报告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护理部,经护理部论证,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展。

5、项目申请人对项目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

6、技能操作项目应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置入性材料必须具备相关合格证书并留复印件存档备查。

7、护理新项目启动后,项目申请人要定期将实施情况向护理部汇报。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共5篇)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共5篇)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共5篇)第一篇: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技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新技术是指首次在我院临床工作中应用的医疗技术,包括新的手术方式、新的介入治疗方法、新医疗器材的应用以及专门针对某种疾病进行的新的治疗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中新项目包括:(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第二章审批第四条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职工。

第五条拟申报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需填写《****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部。

第六条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应在申报书中阐明项目开展的目的、意义、社会经济与效益分析、应用前景、工作基础、查新情况、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主持参与人员及相关伦理问题等。

第七条检验和检查新技术、新项目需要征求相关临床科室意见。

第八条医务部对提交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第九条审核合格项目,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同意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 再报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第十条批准立项的项目, 医务部建立项目编号, 制定项目管理书一式三份, 医务部、科室及项目负责人各1 份, 以备管理、考核之用。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为确保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达到既定目标,满足医院对其预期的要求,最大限度提高医疗水平,早期识别在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规避医疗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一)在本学科领域中尚属首创,医院拟在学科领域内开展的技术、业务项目。

(二)在学科领域内已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拟在院内范围内开展及推广实施。

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最终目的是将新技术、新业务在院内全面落实。

外院专家仅可介入开发过程早期的传、帮、代工作,技术业务的最终推广实施必须由本院人员完成。

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在完成初期的调研、评估及开发策划工作后,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特点、复杂程度,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5.根据基本情况明确划分开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以及各阶段期实现的目标,应从人员的技能水平、学科建设的规模、经济效益的增长、知名度的提高等方面加以论述。

6.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科室的接口关系及配合要求予以阐明,其目的是保持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工作的有效衔接,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交流。

7.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各阶段的职责和权限。

8.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知情同意文件等。

医院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一、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1、医院护理在新业务的开展、新技术应用之前,应报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和院内外专家鉴定准入。

2、在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时,专科应制订完善的操作规程及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及常规应依据有效的操作规程及常规为基础。

3、将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操作规程及护理常规以书面形式报护理部、医务部及相关领导审批,同时制订相关培训内容、方式及效果,有完整的培训记录。

4、做好新业务、新技术应用效果评价,效果评价中应有科学数据作为支持依据。

5、应对护士作相关的培训,培训后由科室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并有培训、考核的记录。

6、建立新业务、新技术资料情报档案。

7、护理部应建立新上岗人员、特殊护理技术岗位人员、实习进修护理人员的技术准入管理与人员执业许可的准入管理规定。

二、护理设备(用具)申报制度1、尽力改善临床护士工作条件。

根据优质、高效要求,适时添置必需的护理用具和设备,减轻护士劳动强度。

2、申请购置程序: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护理部审核后,再书面报告医疗设备部门统一购置。

3、凡新购进的护理用品需由护理部组织临床试用验证后,再书面报告医疗设备部门,方批准申请购置。

4、护理用品三证的审核工作由医疗设备部门负责。

临床使用质量评价由护理部负责。

三、专科护理门诊申请与管理制度1、专科护理门诊的概念专科护理门诊是在一定专科护理领域,面向社区人群及出院后患者的一种正式的及有组织的健康护理模式。

专科护理门诊的护士是具有高级实践护理资格的专科护士或高级职称以上、在一定专科护理领域有专长的临床护理专家。

服务对象包括患者及有健康护理需要的家人。

护士通过独立工作或得到多个专门小组支持及其他医护人员合作,满足患者的健康服务需求,或转介患者到其他专业医护人员。

护士在专科护理门诊最重要的关键措施是护理治疗学,包括评估、治疗与护理程序、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及个案管理。

咨询是通过护士、医生或其他专业医护人员的转介而产生。

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1、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有完善的申报程序。

由开展科室护士填写“申请表”,经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同意,递交护理部,护理部组织相关专家,对新开展科室护理人员资质能力,资质条件进行评估核准。

2、申报表内容应包括:开展项目、应用范围、应用前景、使用材料(设备)、操作规程(流程)、操作人员培训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发生并发症等。

3、制定操作规程(或流程):护理部协助科室制定出新项目操作规程(流程)和相关护理常规、管理制度等。

4、培训考核新项目开展之前,必须对相关护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

5、跟踪监管:获准开展的新项目在实施全过程中,护理部应由专人跟踪指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6、总结完善:对开展的新项目应自始自终给予重视关注,不断总结、完善,制定出可行的护理常规、完善的操作流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规定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规定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鼓励临床各科室、医技科室在严格执行诊疗常规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有利于病人诊治的新技术、新项目,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技术在临床的应用,保障医疗安全,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2.标准2.1 工作规范。

2.1.1 新技术、新项目范围; 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国内外已经开展,而本院尚未开展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或项目。

2.1.1.1 试剂、药品、生物制品类:2.1.1.1.1 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等;2.1.1.1.2 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2.1.2 器械、设备类:2.1.2.1 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等;2.1.2.2 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2.1.3 临床诊疗科目类: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等。

2.1.3.1 开设新的专业、专科;2.1.3.2 开展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新的手术等;2.1.3.3 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2.1.3.4 常规的诊疗技术核心内容的改进和完善;2.1.3.5 超出当前诊疗常规规定范围的其他技术业务。

2.2 应申报类目和接受部门。

2.2.1 凡申请国家、省、市临床科研课题立项,向科研信息部申报,并到医务部备案(已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各类科技、科研成果奖的项目及已获得院级临床医疗成果奖的项目,不属于本奖项申报范围)。

2.2.2 除上述类目,凡各科室要求开展的各项临床项目,均向医务部申请备案,包括:2.2.2.1 接受外单位委托本院设计的临床治疗项目;2.2.2.2 与外单位合作的临床项目;2.2.2.3 任何临床实验,进入临床观察病人阶段的研究项目(至少在预定进行试验前1个月);2.2.2.4 本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事先1个月报);2.2.2.5 新开展的创伤性检查项目;2.2.2.6 邀请国内、国外、市内专家,来院进行示教诊疗项目以及具有培训性质的诊疗技术学习班(事先1个月报);2.2.2.7 邀请国外专家由院办报市卫生局审批。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本医疗机构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

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二、该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临床、医技、护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和专业技术能力相一致,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必须对应相应诊疔科目,医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

三、医疗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审查、鉴定审批、动态监管、腌收审核。

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医学伦理审查。

医务科承担医疗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各职能科室按照《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文件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四、立项管理(一)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立项审核制度,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技术委员会批准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方可在医院内实施。

(二)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等四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市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院级: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在本院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属于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性技术”目录之中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开展该技术的科室需要向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助理报送“限制类技术”开展情况。

五、准入条件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社会伦理规范,应遵循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医疗高风险技术资格许可与授权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等管理规定。

三甲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一、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卫医政发〔200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修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二、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我院未开展过的,属国际、国内或区内、市内前沿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方面所需要的实用性技术项目;2、学术思想先进、具有创新性,目标明确,能够提升我院学术地位的项目,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及一定经济效益;3、具备技术或项目的开展所需人员、技术、时间、场地、设备等条件;4、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不违反医学伦理原则;5、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须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的诊疗科目范围内;6、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院医护人员。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1、“学术委员会”为新技术、新项目评审组织,负责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论证及准入工作;2、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专家库专家作为参与新技术、新项目评审的专业成员;3、医务科作为主要管理部门,负责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材料的预审、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库成员(5-9人/次),提请“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等。

五、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实行分类管理:1、属于第一类医疗技术的新技术、新项目由医院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委员会审批;2、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的项目由医务科按规定组织“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六、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需提交的材料:1、在医务科共享下载《覃塘区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备案)表》填写完善后递交医务科;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附查新资料;3、项目相关的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方法、技术风险处置预案等;4、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相关技术成员的培训证书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管理规定

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管理规定

十堰市人民医院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为加强护士的科研意识、创新能力,规范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的管理工作,促进护理学科发展和护理技术的进步,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护理双新的分类及分级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护理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本院尚未开展的护理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护理新手段,称为护理新技术、新业务。

第一条分级标准1、国家级是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护理领域尚未开展的护理项目和护理新业务。

2、省级是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护理新项目和护理新业务。

3、院级是指具有地区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护理新项目和护理新业务第二条分类标准1、技术革新类:护理人员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为提高护理质量、保证病人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病人满意度等对护理技术、护理设备、护理用具、护理用物进行创新和改进项目。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应用,且收到良好的效果。

2、护理管理类:护理人员通过创新护理管理工具、管理方法和管理理论,提升临床护理质量安全、护理教学、服务、成本控制等效果显著的。

3、专业领域拓宽:专科护理、循证护理、护理管理、护理经济学(成本控制)、护理教育、护理信息化建设、康复与预防保健护理、护患关系、健康教育管理等。

第二章准入必备条件第三条凡在本院开展的护理双新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护理双新主持人为在本院注册的护士、能够胜任该护理新技术在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3、符合医院学术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四条申报。

每年1-2月为项目拟定期,3月填写《护理双新项目申报表》,经科室护士长、科主任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第五条审核。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及科研小组组织对上报项目就其安全性、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初步审核。

报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就是否符合伦理进行复核,院内网公示。

第六条中期督导。

6-7月完成。

护理部组织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项目主持人同时上交阶段小结;发现项目未开展或开展项目不具真实性,不符合伦理要求,终止此项目。

医院护理新技术、新疗法管理规定

医院护理新技术、新疗法管理规定

医院护理新技术、新疗法管理规定护理新技术、新疗法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率先开展、技术含金量高、创新成份多、实用性强、对某些疾病的诊治、护理确有成效的医疗护理技术。

积极开展护理新技术、新疗法是提高临床诊治与护理水平、形成专科特色、推动医学科技进步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临床护理新技术、新疗法的管理,确保护理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项目1. 专科诊疗新技术、新疗法、新开展手术的护理配合。

2. 护理技术创新,护理方法和护理器具改革。

3. 新的医疗护理设备,治疗与护理器具的临床应用。

二、申报程序1. 项目负责人必须制定申报项目相应的护理常规、护理操作流程、质量标准以及培训考核计划。

2. 填写《XX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申报表》,上报护理部。

3. 护理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安全性等进行论证后审批、备案。

4. 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总结评估1. 护理部建立护理新技术、新疗法管理档案,对护理新技术、新疗法临床应用过程和护士培训考核情况进行监控管理,一年内做到每3个月随访评估一次,提出改进意见。

2. 科室在护理新技术、新疗法临床应用半年时,应对其实施的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和临床护理效果进行评估小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护理常规;临床应用一年时进行总结分析,填写《护理新技术、新疗法开展情况报告表》上报护理部备案。

四、奖惩1. 护理部每年组织一次总结评审,对开展项目临床应用的效果、管理的规范性以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评估优秀者进行奖励。

对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和存在明显问题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或终止实施决定。

2. 未经申报批准,擅自开展的项目或由此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对经过报批开展的项目,因违反操作规程、护理常规等原因而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或产生不良后果的,也将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的责任。

新技术、新业务评估、中止、重开的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评估、中止、重开的制度

1.新业务、新技术评估、终止与重新开展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技术管理,确保全院诊疗项目和各类诊疗措施安全有效,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制定本制度。

二、对象本院正式注册并已正常开展的诊疗项目,因技术项目本身应用效果不确切或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发生与技术项目本身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或存在社会伦理道德缺陷,或本院因人员、设备等主要技术保障条件出现困难,短时间内又难以解决,致使该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时,执行本制度。

卫生行政机关通知淘汰的诊疗项目不在此列。

三、运行程序(一)诊疗项目终止。

诊疗项目需要终止或中止时,一般情况下,首先由项目所属科室向医务科书面提出终止报告,说明情况,申明理由,提出建议;医务科召集医院评估小组集体讨论认定后,由医务科书面通知科室终止该项目的开展。

对于问题比较明确、有可能影响医疗质量和医患安全的诊疗项目,必要时可以简化程序,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口头通知停开,并需记录在案;科室或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诊疗项目存在缺陷严重影响医疗质量或医患安全时,紧急情况下应当立即停止操作,报告科主任,或直接报告医务科做出相应处理。

(二)评估与重开。

对于终止或停开的诊疗项目,条件具备后,由医务科或项目所属科室提出重开意见,经医院评估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医务科书面通知所属科室重新开展。

(三)全院已经开展的诊疗项目,未经履行上述程序,操作岗位不得任意终止;已经终止的诊疗项目,未履行评估与重开认定程序,操作岗位不得擅自重新开展。

四、评估组织与评估职责(一)评估小组由医务科从相关临床医疗、医技、药学、护理专业学科带头人和设备、管理人员中抽选组成,必要时抽取医疗保险、财务、安全方面负责人参加,每次评估会议成员不少于 7人。

评估会议由主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主持。

(二)评估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认真进行评估讨论,对下列事项提出明确意见:1 、认定所评项目是否终止,并明确相应理由;2 、对于认定终止、待机复开的项目,提出恢复准备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后安排执行。

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评审、追踪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评审、追踪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评审、追踪管理制度新技术新业务系指在医院开展的最新的,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持续性的治疗方法、手术方法、诊断手段或使用先进设备,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促进我院医疗技术发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修订原《XX 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修订)》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准入原则1、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以及符合伦理的原则;2、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3、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患者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二、组织机构1、医院成立医疗高级专家库,原则上从我院医疗高级专家库中分组各抽取相关专业专家7名对新技术新业务进行准入、评奖、质量监督和控制(项目主持人回避),评奖前一周提请专家盲审,充分体现公平、公正。

2、科室核心小组负责本科室新技术新业务计划申报与评奖申报的审核、批准及签字,同时负责本科室开展项目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3、医务处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项目计划的备案,协助医疗工作高级专家库成员进行准入初审和年度评奖,对已申报和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业务进行追踪、评估,及时帮助解决进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三、准入程序每年对计划申报的新技术新业务进行准入(每季度一次),经准入同意后的项目科室方可开展。

各科室对临床实用性强的医疗新技术,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伦理、道德等方面评定的基础上,应运用循证医学的原理和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

㈠准入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类:1、探索使用技术,指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含设备);2、限制使用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新技术新业务,其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 -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 -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开发和应用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规范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人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国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新技术和新项目定义及管理范围:1.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本院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以及其他应用于医疗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需要进行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需要进行审批后准入。

2.新技术和新项目范围:(1)在国际、国内首创的技术项目;(2)国际、国内已成功开展而本院首次应用的技术项目;(3)新开展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4)首次使用的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5)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6)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7)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8)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和新项目。

3.新技术、新项目分类管理:(1)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通过医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项目。

(2)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级卫生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3)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报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准入原则: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先进、实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的原则。

三、申报流程:1.医院制定本院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目录并定期更新。

科室根据医院现有的诊疗技术提出新技术、新项目申请。

2.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表》,经本科室讨论,科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送医务科。

3.《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表》中应认真填写以下内容: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临床应用基本情况及前瞻性研究;临床应用意义、适应证和禁忌证;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开展项目的科室及协作部门的人员资质、技术、设备、设施条件;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详细阐述技术项目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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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医院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管理规定
2015年修订
为加强护士的科研意识、创新能力,规范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的管理工作,促进护理学科发展和护理技术的进步,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护理双新的分类及分级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护理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本院尚未开展的护理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护理新手段,称为护理新技术、新业务。

第一条分级标准
1、国家级是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护理领域尚未开展的护理项目和护理新业务。

2、省级是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护理新项目和护理新业务。

3、院级是指具有地区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护理新项目和护理新业务
第二条分类标准
1、技术革新类:护理人员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为提高护理质量、保证病人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病人满意度等对护理技术、护理设备、护理用具、护理用物进行创新和改进项目。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应用,且收到良好的效果。

2、护理管理类:护理人员通过创新护理管理工具、管理方法和管理理论,提升临床护理质量安全、护理教学、服务、成本控制等效果显著的。

3、专业领域拓宽:专科护理、循证护理、护理管理、护理经济学(成本控制)、护理教育、护理信息化建设、康复与预防保健护理、护患关系、健康教育管理等。

第二章准入必备条件
第三条凡在本院开展的护理双新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护理双新主持人为在本院注册的护士、能够胜任该护理新技术在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3、符合医院学术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

第三章准入程序
第四条申报。

每年1-2月为项目拟定期,3月填写《护理双新项目申报表》,经科室护士长、科主任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第五条审核。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及科研小组组织对上报项目就其安全性、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初步审核。

报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就是否符合伦理进行复核,院内网公示。

第六条中期督导。

6-7月完成。

护理部组织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项目主持人同时上交阶段小结;发现项目未开展或开展项目不具真实性,不符合伦理要求,终止此项目。

第七条论证审批。

10-11月完成。

由主持人组织护理专家、科主任、教授或正高人员组成专家。

就其安全性、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并签名。

第八条终末评定。

12月完成。

主持人及时进行项目结题,填写《护理新业务、新技术项目管理书》,内容包括:项目参加人情况、项目所需设备仪器、项目运作费用预算、项目介绍、论证审批、附实物图片、技术病历信息等。

第九条双新管理。

护理部作为护理双新的主管部门,对全院开展的护理双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建立护理双新管理档案。

对全院开展的护理双新进行不定期的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护理技术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护理风险降到最低。

第四章评审及评奖流程
第九条评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活动依据客观事实做出科学的评价。

护理部、科技处负责全院护理双新评审工作的指导、管理、评审、评奖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评委。

由护理部、护理专家、医学研究所专家、医学博士硕士、省级专家等组成专家库,随机抽取5-7名专家进行评审,实行回避制。

第十一条评奖。

根据通过评审护理项目打分排序一等奖占总数3%;二等奖占总数10%;三等奖占总数15%;优秀奖若干。

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颁发成果证书及奖励。

第五章结果应用
第十二条护理双新评定结果运用于年度专科建设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岗位设置、晋升晋级、评先评优等相应分值。

第十三条护理双新项目参与者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

计算分值依照评价内容规定分数,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减0.5分。

第十四条副护士长以上护理干部个人年度考评时只计其主持项目
的奖项分值。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5年4月7日附件1:护理新业务新技术项目管理书
编号:
湖 北 省 十 堰 市 人 民 医 院 湖 北 医 药 学 院 附 属 人 民 医 院
项目管理书
( 年度)
项目名称:
承担科室:
填报日期:
新业务
新技术
填报说明
1.本表适用于十堰市人民医院各类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的申报和动态管理工作;
2.项目管理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中检查、验收等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文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仅能有一人。

3.填报好后均使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
4.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第一、二、三项均用宋体五号字;第四、五、六、七项均用宋体小四号字。

第八项不填。

5.本管理书在项目开展前填报,保存于护理部。

当项目有更新、变更等需要更改、添加内容时,由项目负责人领回,并在修正完后及时归还。

6.技术病历、论文发表、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一并置于管理书附件。

7.有不明之处,请向护理部咨询。

一、项目参加人情况
二、项目所需设备仪器
三、项目运作费用预算
四、项目介绍
五、论证审批
六、项目阶段小结
七、项目终末总结
八、新技术新业务评奖
附件:技术病历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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