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与文化创意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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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版权与文化创意产业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牛宏宝
摘要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跨越传统产业概念的新类型 文化与产业的结合。但是文化
是如何与产业结合的呢 文化创意产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与经济的结合 而是文化的产业化生产。但是 文化是无形的 文化往往是集体的、历史的 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也并不对等 那么文化又如何能够产业化呢 这是传统经济学在思考文化产业时所面临的困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进而建立适合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学分析工具呢 这时 原来作为法律概念的版权被挪移到了此一产业分析工具中 并成为核心概念。版权概念也因此具有了经济学维度 并成为把握创意产业的产业特性的核心。
关键词 版权文化创意产业产业特性
无论是知识产权 还是版权 传统意义上都属于法学概念。但是 自上个世纪80-90年
代以来 它们在使用的语境上发生了重大的转移 进入了经济学和经济统计学的范围 成为考察国家乃至世界经济的重要方面。这种变化 是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结果 知识产权跃升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发展经济学认为 如果一个国家要想使其经济高速健康发展 惟一的道路就是在其经济中要有不断创新和创造的能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自有知识产权就成了企业核心竞争力最主要因素。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 则是整个产业结构在发生重大调整 文化创意产业从原来的边缘地位跃升为主导产业。大家知道 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权 patents 、版权 copyrihgt 、商标权 trademark 、商业秘
密 business secret 、许可权 licensing 以及专门技巧权 know-how 等。这些知识产权
又可分为两大类 专利权、商标权等属于工业产权 而版权则属于文学艺术产权。因此 与整个制造业相关的主要是工业产权 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则是版权。故而文化创意产业又被称作为版权产业。
那么 为什么文化创意产业会被称作版权产业呢 本文不是从纯粹的法律架构来谈版
权 而是从文化创意产业的语境中 耙梳出版权在此产业领域中的经济维度 以把握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特性。
一、文化创意产业语境中的版权地位的突现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 版权只是一个与图书出版有关的法律概念。将版权与经济发展
结合起来的 是上世纪90年代崛起的“文化创意产业”这个产业经济分类中的“新贵”。这其中也有一个演变过程
“文化创意产业”关乎一个国家的创造力。但把发展文化创造力作为一个国家发展的战
略 发轫者一般认为是由澳大利亚。1994年 澳大利亚基廷政府率先提出了“创新国家”这个概念 以帮助澳大利亚积极应对信息技术革命和全球大众文化的兴起。这时 “创新国家”就既是一种文化政策 同时也是一种经济政策。1997年英国布莱尔政府上台 即成立了“创意产业领导小组” Creative Industries Task Force 以规划作为经济驱动器的“创意
产业”在英国国家水平上的发展。这被广泛地认为是世界范围内 明确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首创者。自此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成了各国政治家和产业领域政策制定者重要的议题和关注的焦点。
但是 文化创意产业是超越了传统产业分类的全新领域 对于各国政治家和产业政策制
定者来说 如何捕捉这个新产业领域的范围和产业特性 就成了他们制定发展和政策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先来看英国政府对“创意产业”的定义① 2
名称 创意产业。
定义 “创意产业是源自于个人创造性、技巧和才能 而这些方面通过知识产权衍化和
探索 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潜能。”
确定“创意产业”的标准
1 创造性作为一个过程注入到生产过程之中
2 知识产权 不仅是版权 作为其产品产出之特征。
英国政府的这个界定出台早 对于世界各国明晰此一产业领域起到了极大的启示作用。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 它明确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创意产业的核心部分 第二 知识产权从一个法律框架挪移到了产业经济学的框架之中。不过 由于知识产权中包含的主要是工业产权 而工业产权中有很多并不具有文化价值。因此 这个界定还是被认为“过于宽泛”
②了。
资料1 欧盟国家的界定列表③
名称
国家
文化和体验经济
culture and expierence economy
丹麦 03 瑞典
创意经济 creative economy
荷兰比利时佛兰德斯区
创意产业 creative industries
英国、立陶宛丹麦
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版权产业 copyright industries
拉脱维亚、丹麦 06
芬兰匈牙利挪威等
文化产业 culture industries 法国
与英国这样从政府制定发展战略的立场 框定文化创意产业范围和界限的路径不同 在
英国之前 就存在着一个从行业研究的立场来圈定文化创意产业的路径。这就是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早在1977年、奥地利则在1989年 就用“版权产业”来界定这一领域的研究了。不过 这些研究统计的工作 主要是由公司或协会等做的 且是断断续续的 主要的目的也只是对行业的经济地位和发展状况的兴趣 远没有上升到国家级别的产业战略制定的水平。这其中以美国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 IIPA 发布的“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报告最著名。IIPA委托经济学家公司做这份报告 自1977年起到1993年间 是不定期的 自1994 年到2007年则是每年度一份。美国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是一个行业联合会 是个非政府组织 但它向美国国会报告。该联盟关于“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调查报告 最初也是对行业经济状况的兴趣。但它的报告无疑最早向世人展示着一个重要的信息 以智力成果为
资源、以知识创新为动力的版权产业迅速崛起 在美国经济中的贡献情况的变化和分量也在明显增加。在这样的经济调查中 他们把握住了这一领域的核心特征 即它们是版权或基于版权保护进行的产业活动。
应该注意的是 美国IIPO对版权产业的经济分析有一个最大的优势 即它是直接针对
美国非常成熟的产业业态的 到上世纪80年代 美国无疑在电影、电视、流行音乐、出版和版权贸易方面 都以是世界最强了。因此 美国IIPO的委托经济学家公司所做的《美国 3 经济中的版权产业》 是这一领域最系统的、最持久的分析统计。它把这一产业领域界定为
“版权产业” 应该说是抓住了此一产业领域的核心了。也因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2 年制定其《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查指南》 就对美国的概念、基本框架多有吸收。
到了2003年 鉴于文化创意产业在已经成为新的经济驱动器 且世界各国对发展文化创
意产业极为重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发布了《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查指南》 Guide on Surveying 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Based Industries
一下简称《指南》 。这个《指南》发布 目的是为了指导各个世界知识产权会员国针对与版权相关的产业进行调查和经济统计的基础框架 并提供各国可以进行比较的统计数据分析范围 它确实为研究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方法论基础和基本概念框架。而它的撰写 则主要是吸收了此前对这一领域的产业经济和统计分析研究成果。参与其中的专家 就有为美国IIPA撰写“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报告的经济学家公司的Mr.Stephen Siwek “指南”与
美国IIPA的统计概念构架有许多一致之处。这不能不说体现了美国作为世界知识产权超级大国的地位。《指南》将我们所说的“文化创意产业”确定为“基于版权的产业” Copyright-Based
Industries 又根据与版权相关性的程度区分了4个子类型 1 核心版权产业 Core Copyrght Industries 包括出版与文学 音乐、戏剧作品、歌剧之演出、加工、服务等
电影与录像制作及服务 广播与电视之制作、播放以及有关服务 摄影——摄影棚和商业摄影 软件与数据库——编程、开发与设计 制造、批发与零售预包软件 商业程序、视频游戏、教育程序等 以及数据库处理与出版。视觉与绘画艺术 广告服务——代理 购买服务 版权集体管理协会。 2 相互依赖的版权产业 Interdependent Copyright Industries
是指从事设备的生产、制造和销售 这种设备的功能全部或主要是促进作品和其他保护内容的创造、生产或使用。3 部分性版权产业 Partial Copyright Industries 是指 它们中有一部分活动关系到作品和其他保护内容 可能包括创造 生产和制造 表演 广播 传播和展出或者发行与销售。4 非专门的支持性产业 non-dedicated support industries
也称作“边缘版权产业” 是指 这些产业中的部分活动关系到促进作品和其他受保护内容的播放 传播 发行或者销售 其活动本身没有包含于核心版权产业中。④
《指南》中的这些内容对许多人都是耳熟能详的。我们之所以还要详细介绍 目的并不
是重复《指南》的分类 而是想指出从这个分类向人们昭示出有关文化创意产业如下强烈的认识
其一 版权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核心
其二 版权成了描述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特性。
对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指南》Preface最后一段说 “WIPO版权保护的长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