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 诊所基本标准统计一览表
门诊部标准
综合门诊部标准一、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给室。
二、人员:〔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四〕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仪、恒温箱、电冰箱、X光机、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B超、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普通专科门诊部一、科室设置:〔一〕至少设有1个一级科目或2个二级科目或4个以上二级科目以下的专业科室;〔二〕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给室。
二、人员:〔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四〕医技科室有具有士以上技术职称的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氧气瓶、人工呼吸机、气管插管、电动吸引器、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恒温箱、电冰箱、X光机、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门诊部诊所标准
附件一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三)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 超诊断仪。
㈡科室设备X光室:X线机化验室: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紫外线消毒灯。
门诊部标准
综合门诊部标准一、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四)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仪、恒温箱、电冰箱、X光机、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B超、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普通专科门诊部一、科室设置:(一)至少设有1个一级科目或2个二级科目或4个以上二级科目以下的专业科室;(二)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四)医技科室有具有士以上技术职称的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氧气瓶、人工呼吸机、气管插管、电动吸引器、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恒温箱、电冰箱、X光机、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门诊部的设置标准
门诊部的设置标准————————————————————————————————作者:————————————————————————————————日期: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ﻫ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ﻫ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ﻫ(三)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ﻫ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ﻫ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ﻫ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ﻫ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ﻫ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ﻫ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ﻫ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ﻫ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ﻫ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 超诊断仪。
门诊部的设置标准
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三)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2、具有及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超诊断仪。
㈡科室设备X光室:X线机化验室: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紫外线消毒灯。
急诊室: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脏体外起搏器。
2020年医院门诊部、诊所建设基本标准
2020年医院门诊部、诊所建设基本标准为加强对门诊部和诊所的管理,提高门诊部和诊所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日前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对门诊部和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
标签:基本标准门诊部诊所寻医问药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 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㈢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四、设备㈠基本设备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超诊断仪。
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
附件一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三)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 超诊断仪。
㈡科室设备X光室:X线机化验室: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紫外线消毒灯。
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
门诊部和诊所是医疗机构中提供非住院医疗服务的单位。
虽然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和机构而异,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门诊部和诊所的基本标准:
1. 设施和环境:门诊部和诊所应具备清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包括适当的室内空气质量、良好的照明和通风系统,以及满足残疾人士和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
2. 资质与执业许可:门诊部和诊所应当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专业医疗人员的执业许可证,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3. 医疗设备和设施:门诊部和诊所应根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设施,保证能够提供基本的诊断、治疗和急救服务。
4. 卫生控制与感染预防:门诊部和诊所应制定卫生控制和感染预防的政策和程序,包括医疗废物的处理、手卫生、器械消毒和灭菌等。
5. 医疗文书和记录管理:门诊部和诊所应确保医疗文书和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包括病历、医嘱、诊断报告
等。
6. 应急准备与管理:门诊部和诊所应具备应急管理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或疾病暴发时能够有效应对。
7. 专业人员和培训:门诊部和诊所应拥有合格和经验丰富的医疗专业人员,并提供持续的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请注意,具体的门诊部和诊所的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拥有组织的规模和特殊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当地法规和医疗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操作规程。
门诊部的设置标准
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三)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超诊断仪。
㈡科室设备X光室:X线机化验室: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紫外线消毒灯。
急诊室: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脏体外起搏器。
门诊部的设置标准
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三)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超诊断仪。
㈡科室设备X光室:X线机化验室: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紫外线消毒灯。
急诊室: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脏体外起搏器。
门诊部的设置标准[详]
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三)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围工作经历;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超诊断仪。
㈡科室设备X光室:X线机化验室: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紫外线消毒灯。
急诊室: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脏体外起搏器。
门诊部的设置标准
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三)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四、设备㈠基本设备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超诊断仪.㈡科室设备X光室:X线机化验室: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紫外线消毒灯.急诊室: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脏体外起搏器。
门诊部,诊所,设置标准
门诊部,诊所,设置标准
门诊部和诊所的设置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科室设置:门诊部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包括急诊室、内科、外科等必设科室,以及妇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选设科室。
诊所则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等基本科室。
2. 人员配置:门诊部和诊所的人员配置需满足一定要求。
门诊部需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诊所则至少需有1名注册护士。
此外,医技科室需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3. 房屋要求:门诊部和诊所的建筑面积均不少于40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
诊室、治疗室、处置室等科室应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4. 设备配置:门诊部和诊所均需配备基本设备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基本设备包括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等。
急救设备包括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
此外,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5. 规章制度:门诊部和诊所均需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
6. 注册资金:门诊部的注册资金需到位。
以上是门诊部和诊所的设置标准,具体设置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等级而有所不同。
在设置门诊部或诊所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统计一览表
科室设置 医技科室
门诊部
综合门诊部
必设科室
急诊室、内 科、外科
选设科室
妇科、儿科、 中医科、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预 防保健科
必设科室
药房、化验室 、X光室、治疗 室、处置室、 观察室、消毒 供应室
普通专科门诊部
药房、化验室 、X光室、治疗 室、处置室、 1个一级诊疗科目或2个以上 观察室、消毒 二级诊疗科目的专业科室 供应室
1/临床科室
1/临床科室
护士
技术人员
总数 8
主管护师以 上
1
1 (每医技科室相 应专业中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
1
(每医技科室相
应专业中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
1 职资格)
1
(每医技科室相
应专业的卫生技
1
术人员)
总面积
房屋 各室面积(m²) ——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消毒供应室、化
观察室/
各科专业 验室、治疗室、 辅助检查
必设科室
选设科室
诊所
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 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
察室、消毒室
查室、药房
科室设置
医技科室
其他
执业医师
选设科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 目均需单设检查 室
B超检查室、心 电图等检查室、 病案资料室、手 术室、换药室、 抢救室、留观室 √
副主任医师以上 总数 专业技术职务
7
1/毕设科室
B超检查室、心
官切开包、规定 药柜、转台、密 目相应的其他设 任制、技术操作 治区、直辖市卫
的抢救药品
集架、调剂台 备
规范
诊所验收标准最新标准表
诊所验收标准最新标准表一、诊所环境。
1. 诊所外观。
诊所外观整洁、无破损,门窗玻璃清洁透明,无脏污和破损现象。
2. 诊所内部环境。
诊所内部整洁,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墙面清洁,无明显污渍,无异味,通风良好。
3. 诊所设施。
诊所设施完好,无损坏、老化现象,医疗设备符合国家标准,无过期设备。
二、医护人员。
1. 医生资质。
诊所医生持有效执业医师证,具备相关专业资质,无不良执业记录。
2. 护士资质。
诊所护士持有效护士执业证书,具备相关专业技能,无不良执业记录。
3. 医护人员着装。
医生、护士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无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
三、医疗服务。
1. 诊疗流程。
诊所诊疗流程合理,医生和护士服务态度良好,无推诿、拒诊行为。
2. 诊疗记录。
诊所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诊疗记录清晰完整,符合医疗规范。
3. 医疗质量。
诊所医疗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无医疗事故和投诉记录。
四、医疗垃圾处理。
1. 医疗垃圾分类。
诊所医疗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包装、标识,无混装现象。
2. 垃圾处理。
诊所医疗垃圾由合法单位进行收运处理,无私自倾倒、乱堆乱放现象。
五、医疗用品药品管理。
1. 药品采购。
诊所药品采购合法合规,无假药、过期药现象。
2. 药品存储。
诊所药品存储符合相关规定,无受潮、变质现象。
3. 医疗用品管理。
诊所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无过期、污损用品使用。
六、应急设施。
1. 应急设施配备。
诊所应急设施齐全,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齐备,无损坏、过期现象。
2. 应急预案。
诊所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七、诊所管理。
1. 人员管理。
诊所人员管理规范,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无违规从业现象。
2. 文件管理。
诊所文件管理规范,病历、医嘱等资料保存完整,无遗失、泄露现象。
以上即是诊所验收标准最新标准表的内容,希望各位医疗机构能够按照以上标准严格执行,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最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目录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综合医院---------------------------------------------第4页中医医院---------------------------------------------第8页中西医结合医院------------------------------------第11页专科医院口腔医院-------------------------------------- ---第16页肿瘤医院------------------------------------- ---第19页儿童医院------------------------------------- ---第20页精神病医院--------------------------------------第24页传染病医院--------------------------------------第28页心血管病医院------------------------------------第29页血液病医院--------------------------------------第30页皮肤病医院--------------------------------------第31页整形外科医院-----------------------------------第32页美容医院(2002年版)----------------------第33页骨科医院(2010年版)-----------------------第34页康复医院(2012年版)----------------------第37页疗养院------------------------------------------------第39页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一级妇幼保健院------------------------------------第40页二级妇幼保健院-------------------------------------------------第41页三级妇幼保健院-------------------------------------------------第42页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第43页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第45页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综合门诊部--------------------------------------------------------第46页中医门诊部--------------------------------------------------------第46页中西医结合门诊部-----------------------------------------------第47页民族医门诊部-----------------------------------------------------第48页专科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第48页口腔门诊部-----------------------------------------------------第49页整形外科门诊部-----------------------------------------------第50页医疗美容门诊部(2002年版)----------------------------第50页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2010年版)---------------第51页中医诊所-----------------------------------------------------------第52页中西医结合诊所--------------------------------------------------第53页民族医诊所--------------------------------------------------------第53页口腔诊所(2010年版)----------------------------------------第54页美容整形外科诊所-----------------------------------------------第54页医疗美容诊所(2002年版)----------------------------------第55页精神卫生诊所-----------------------------------------------------第56页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第56页卫生站-------------------------------------------------------------第57页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第58页第七部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口腔病防治所-----------------------------------------------------第58页职业病防治所-----------------------------------------------------第61页职业病防治院-----------------------------------------------------第62页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急救站--------------------------------------------------------------第63页急救中心-----------------------------------------------------------第64页第九部分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第65页省、部临床检验中心------------------------第66页医学检验所(2009年版)-------------------第67页第十部分护理院、站基本标准护理站------------------------------------第68页护理院(2011年版)------------------------第69页第十一部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第70页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2020年医院门诊部、诊所建设基本标准
2020年医院门诊部、诊所建设基本标准为加强对门诊部和诊所的管理,提高门诊部和诊所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日前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对门诊部和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
标签:基本标准门诊部诊所寻医问药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 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㈢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四、设备㈠基本设备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超诊断仪。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必设科室选设科室必设科室
综合门诊部急诊室、内
科、外科
妇科、儿科、
中医科、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预
防保健科
药房、化验室
、X光室、治疗
室、处置室、
观察室、消毒
供应室
普通专科门诊部
药房、化验室
、X光室、治疗
室、处置室、
观察室、消毒
供应室
必设科室选设科
诊所
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
察室、消毒室
化验室、B超检查
查室、药房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
门诊部
临床科室医技科
科室设置
1个一级诊疗科目或2个以上
二级诊疗科目的专业科室
其他选设科室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
总数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B超检查室、心电图等检查室、病案资料室、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留观室√71/毕设科室
B超检查室、心电图等检查室、门诊手术室、换药室√3
1
其他
开展简单局麻手
术项目的还需设置手术室、换药室
选设科室
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药房执业医师
1名:经注册后再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执业医师医技科室
置
临床科室技术人员1.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经历
2.有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
任职资格总数主管护师以上
1/临床科室81
1
(每医技科室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
1/临床科室51
1
(每医技科室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
1
1
(每医技科室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护士人员 (至少)
总面积
X光室观察室/
每单位手术区域手术间
各科专业
诊室
消毒供应室、化
验室、治疗室、
抢救室、处置室
辅助检查
室
≥600≥60≥16≥40≥20≥10≥15≥15≥300≥60≥16≥40≥20≥10≥15≥15
总面积观察室手术区域手术间≥80≥15≥40≥20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化验室、B超检
心电图检查室、换药室
≥10
各室面积(m²) ——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房屋
口腔科公用面积
每牙科综合治疗椅
面积公用面积
/总使用
面积X光室化验室急诊室
≥8≥15%诊桌、诊椅、听
诊器、血压计、
体温表、心电图
机、B超诊断仪X线机
显微镜、尿常规分析
仪、雪球计数器、生
化分析仪、血液黏度
测定仪、恒温箱、电
冰箱、紫外线消毒灯
氧气瓶、人工呼
吸机、电动吸引
器、气管插管、
洗胃机、心脏体
外起搏器
≥8≥16%诊桌、诊椅、听
诊器、血压计、
体温表、氧气瓶X线机
显微镜、尿常规分析
仪、雪球计数器、生
化分析仪、血液黏度
测定仪、恒温箱、电
冰箱、紫外线消毒灯
消毒室≥4
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药品柜、血压计、
、体温计、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
科室设备
B超检查室、、换药室
设备基本设备
制度和规范注册资金
其他
消毒供应室药房
高压灭菌设备、
静脉切开包、器
官切开包、规定的抢救药品药柜、转台、密
集架、调剂台
与开展的诊疗科
目相应的其他设
备
制定各项规章制
度、人员岗位责
任制、技术操作
规范
注册资金到位,
数额由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卫
生行政部门确定
高压灭菌设备、静脉切开包、器
官切开包、规定的抢救药品药柜、转台、密
集架、调剂台
与开展的诊疗科
目相应的其他设
备
制定各项规章制
度、人员岗位责
任制、技术操作
规范
注册资金到位,
数额由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卫
生行政部门确定
其他
与开展的诊疗科
目相应的其他设
备
制定各项规章制
度、人员岗位责
任制、技术操作
规范
注册资金到位,
数额由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卫
生行政部门确定
压计、吸引器、出诊箱、紫外线消毒灯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