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技术规范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气体灭火

消防系统技术规范书

2009年11月

目录1基本要求和说明

2质量保证体系

3工厂检验、培训

4 现场调测和验收

5保修期与售后服务

6技术文件

7主要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及说明

1 本技术规范书为消防气体灭火设备的技术要求部分。

2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具备本文件要求的所有功能,否则卖方应在答复中声明。

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具备本技术要求中未提供的其他功能、指标和附件,卖方应加以补充和说明。

3 卖方应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每一条款做出明确答复,如有必要,应给出详细的

技术数据。

4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 在签定合同后,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因规范所采用的标准和规程发生变

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具体款项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但设备价格不做调整。

6 卖方的工作应包括:气体消防系统的设备材料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

试检测和验收。

7 本技术规范书的解释权属于买方。

二、质量保证体系

1 概述:卖方应采用符合ISO9000系列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卖方应在执行合

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对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负责,即要保证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设备交付、工程验收所规定的要求。

2 质量保证要求:

2.1 买方有权进行现场考察,以就目前状况、具体事宜、进度等与卖方达成协议。

2.2 买方应能直接得到所有相关文件,包括质量和生产检验指标以及合同规定的

其它技术文件,以这些文件作为依据来确保卖方提供的所有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厂检验、培训

1 买方有权派代表到卖方设备生产厂进行工厂检验。

2 厂验将采用随机抽样测试方法,其测试内容由买方在技术规范中任意选择。

3 卖方应免费为厂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包括测试仪表和装置,工具、图纸、

参考数据以及其他材料等。

4 卖方应根据买方提供的培训计划,及时安排买方进行技术培训,卖方应提供

相应的培训教材,培训包括现场培训。

四、现场调测和验收

1 卖方应负责气体灭火设备的安装调测工作,派熟练的技术专家进行现场指导

并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各项指标测试。买方有权就测试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卖方应及时给以答复或做出必要的改正。

2 在上述测试中,若发生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卖方应免费更换其

不合格产品,直至使之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3 在气体灭火设备及系统调测合格后,对于买方认为需要当地消防部门验收的

项目,卖方应承诺负责当地消防部门的全部协调工作并办理全部相关手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负责。卖方还应承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验收。

4 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五、保修期与售后服务

1 卖方对所提供的气体灭火设备应实行保修,保修期为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一

年。在保修期内卖方提供设备的所有硬件和软件出现的不合格部分应由卖方免费及时更换。

2 卖方在浙江省内应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保证在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卖方

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

3 卖方须承诺在其灭火系统动作后,可以多长时间给予充装并恢复使用。卖方

在答复中应说明补充气体药剂的频度、措施、要求等维修保养办法。

4 买方因需要安装集中监控系统时,卖方应保证免费提供监控所需的通信协议

或相关技术资料,并协助买方完成设备的调测工作。

六、技术文件

1 卖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为中文,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图形

符号及术语。

2 卖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应尽量详细和易于理解,能满足设计、

安装、维护技术人员的工作需要。

七、主要技术要求

1、气体灭火系统应符合国家的规范要求。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产品特点、质量及设备性能优势。

2、本次招标的气体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本次招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92)以及其它相关规范。

3、卖方应提供适用于通信建筑的产品,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应经国家消防检测中心检测,并经当地消防部门认可。

4、气体灭火系统可采取自动控制、电气手动控制、机械应急手动控制三种控制方式。可以在报警控制器上进行选择“自动”“手动”控制方式。

自动控制方式:将系统灭火报警控制器选择为“自动”,使系统处于自动状态。当保护区发生火灾时,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控制器即发出声、光报警,同时发出指令到就地控制盘,联动保护区声光报警装置,关闭连锁设备(空调系统、电源系统),就地控制盘经过30秒延时,发出指令,打开启动钢瓶电磁阀释放气体,并打开相应选择阀,释放灭火剂灭火。

电气手动控制方式:将系统灭火报警控制器选择为“手动”。使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发生火灾时,可先人工确认,然后按下控制器的启动按钮即可按设定程序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灭火,当延时期内如发现不需要启动灭火系统灭火时,可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即可阻止灭火指令的发出。

机械应急手动控制方式:当保护区发生火灾时,控制器因故障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可直接开启启动钢瓶处的阀,释放灭火剂灭火。

5、气体灭火系统组件要求:

5.1产品型号规格及性能要求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5.2关键零部件如容器阀、电动启动阀、单向阀、选择阀等采用高纯度耐腐蚀铜合金或不锈钢材料制造,保证关键部件的材质,提高其使用寿命。

5.3容器阀应采用膜片式密封结构,确保气体灭火剂的密封可靠性,并应有气动和机械手动两种开启方式

5.4电动启动阀应采用膜片式可靠密封结构,并应有电动启动和手动应急两种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