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用车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旅游公司营运车管理制度

旅游公司营运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旅游公司营运车的安全、高效、文明、规范运营,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购置1. 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2. 购置车辆应充分考虑车辆的安全性、舒适性、环保性等因素。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保养1.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驾驶员应及时报告车辆故障,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第六条车辆使用1. 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态,确保安全。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3. 乘客座位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确保乘客安全。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七条驾驶员招聘与培训1. 驾驶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并通过公司组织的培训。

2.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八条驾驶员职责1. 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 关心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3. 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安全教育1. 定期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 对新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第十条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2. 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处理事故,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服务质量1. 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满足游客需求。

2. 定期收集游客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考核与奖惩1. 对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服务质量、安全记录等。

2. 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车辆管理,维护景区交通秩序,保障游客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旅游景区(景点)的车辆管理工作。

第三条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文明服务、安全第一、方便游客的原则。

第四条旅游景区车辆管理责任主体为景区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景区车辆管理制度,确保景区交通秩序良好。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旅游景区应设立专门的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应满足游客停车需求。

停车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游客停车安全。

第六条旅游景区应设立明确的交通标志,引导游客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游客在非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第七条旅游景区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并遵守景区内的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

第八条旅游景区内的车辆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

第九条旅游景区车辆应遵守环保规定,不得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

第十条旅游景区应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等。

第十一条旅游景区内的居民、单位及游客应遵守景区车辆管理制度,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第三章通行证管理第十二条旅游景区可根据需要设立通行证管理制度,对进入景区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

第十三条通行证的发放范围包括:景区内部居民、单位、经营户等。

第十四条通行证应按照景区管理单位的规定进行申请、发放、使用和注销。

第十五条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应遵守景区车辆管理制度,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景区管理单位有权责令改正,并可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违反景区车辆管理制度的,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通行证等。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旅游景区管理单位。

第二十一条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旅行社用车安全管理制度7篇,旅游部门对旅行社用车的要求

旅行社用车安全管理制度7篇,旅游部门对旅行社用车的要求

旅行社用车安全管理制度7篇,旅游部门对旅行社用车的要求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中国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要贯彻按质论价的原则,明码标价、合理收费。

要从方便客人和用户出发,增加服务项目,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范围第四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经理(队长)负责制。

经理(队长)负责公司(车船队)的全面生产业务行政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可设副经理(副队长),协助经理工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有关公司(车船队)的生产、财务计划、设备管理、人事调配、职工奖惩、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要经集体讨论通过,报主管领导部门审批。

第五条本着精简的原则,设必要的职能机构。

公司(队)下可设科、室(股)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生产业务、安全、技术、统计、财会、政工人事、职工培训、物资供应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要建立和健全既适合于经营管理,又能充分发挥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各种管理制度。

核心是各级岗位责任制、职工文化技术培训制、安全监督检查制、车辆保养维修制和设备管理、物品管理、劳保福利、奖惩等制度。

第三章服务工作第七条贯彻“友谊为上、宾客第一、优质服务、经济受益”的原则,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坚持文明服务,做到主动、热情、礼貌、周到的服务,要保证安全舒适,准确及时,团结协作,不出差错。

第八条职工要积极学习外语,做到能用外语同客人进行业务会话。

并把这一条列为今后考核录用职工的条件之一。

第四章计划与财务管理第九条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实行经济核算,加强成本管理,合理摊提各项费用。

第十条要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和配备财会人员,对财会人员保持稳定,维护其职权,发挥其监督检查作用。

第十一条各项计划指标的制定,要充分发动群众讨论,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计划的完成。

第十二条要坚决执行财会制度,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月、季、年度财务报告和预决算。

旅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本

旅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车辆停放管理,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景区内所有旅游车辆停放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旅游车辆停放行为,提高景区管理水平,确保景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第二章停车区域划分第四条景区停车场分为以下区域:1. 旅游大巴停车区:用于停放旅游大巴车。

2. 小型车辆停车区:用于停放小型轿车、面包车等。

3. 特殊车辆停车区:用于停放救护车、警车等特殊车辆。

4. 临时停车区:用于游客临时停车。

第五条各停车区域设置明显的标志,引导游客按照规定停放车辆。

第三章停车规定第六条旅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

第七条旅游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头朝外,方便车辆进出和救援。

第八条旅游车辆停放时,不得影响景区内道路通行和消防通道畅通。

第九条严禁在景区内违规占道停车、乱停乱放。

第十条旅游车辆驾驶员应遵守景区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第四章停车管理第十一条景区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旅游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应加强巡逻,确保景区内车辆停放秩序良好。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应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可采取拖移车辆等措施。

第十四条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停车场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及时修复损坏设施。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景区内发生车辆事故,应立即报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六条景区管理人员应协助事故双方进行事故处理,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七条景区管理人员应做好事故记录,并及时上报景区领导。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景区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旅游车辆停放行为,提高景区管理水平,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景区良好秩序。

旅游景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景区车辆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景区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游景区内所有车辆,包括游客自驾车、旅游大巴、景区工作车辆等。

第三条旅游景区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旅游景区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标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景区。

第五条游客自驾车进入景区,应提前在景区官方网站或服务窗口报名,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条旅游大巴及其他工作车辆进入景区,须提前向景区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七条景区管理部门应设立车辆专用停车场,并明确标识,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

第八条严禁车辆在景区内随意停放、乱穿马路、超速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景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遇特殊情况需减速慢行。

第十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第十一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景区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调度和监督。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车辆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景区路况。

第十四条车辆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和人员予以制止。

第十五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六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车辆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发生车辆事故时,车辆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助受伤人员救治,并保护现场。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景区管理部门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旅游景区车辆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景区正常秩序。

景区管理部门及全体员工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

旅游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用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游用车行业经营秩序,加强旅游用车运输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从事旅游用车经营的单位和驾驶人员。

旅游用车包括旅游大巴、旅游中巴、旅游小巴等各类载客车辆。

第三条旅游用车应当依法取得合格的旅游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合格,车内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第四条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安全驾驶。

第五条旅游用车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旅游用车应当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车辆各项功能正常,安全设施有效。

第七条旅游用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急救箱、灭火器等应急设备,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处理。

第八条旅游用车应当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确保车辆在路上运行安全。

第九条驾驶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条驾驶人员应当熟悉车辆使用说明书,了解车辆各项功能及操作方法。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驾驶证,且驾龄不少于3年。

第十二条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驾、不毒驾。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应当具备应急处理事故的基本技能,包括急救知识、火灾扑救等。

第十四条驾驶人员应当保持良好驾驶习惯,不施行危险驾驶行为,保障车辆及乘客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人员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私运货物或乘客。

第四章安全培训第十六条旅游用车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技巧、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七条驾驶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及时更新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旅游用车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提高驾驶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驾驶人员在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期间,应当全力配合,认真学习,不得有旷课、早退、迟到等行为。

旅游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旅游车队的安全管理,确保旅游活动顺利进行,保障游客和旅游车队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车队队长为车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车队安全管理工作。

2. 车队驾驶员为车辆操作的安全责任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驾驶安全。

3. 车队管理员为车辆管理的安全责任人,负责车辆调度、维护和驾驶员管理。

4. 车队所有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车队安全。

三、车辆管理1.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2. 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3. 车辆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急救包等,并确保其有效性和完好性。

4. 车辆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车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驾驶员进行整改。

四、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3. 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

4.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心态,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冷静应对。

五、安全教育培训1. 车队应定期对驾驶员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车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措施等。

3. 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应急处置1. 遇到紧急情况,驾驶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2. 车队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3. 车队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监督检查1. 车队应设立安全监督小组,负责对车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监督小组应定期对车辆、驾驶员和员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车队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八、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旅游公司车辆管理运营制度

旅游公司车辆管理运营制度

旅游公司车辆管理运营制度目录•引言•车辆管理–车辆保养–车辆维修和维护–车辆使用规范•运营管理–驾驶员培训和资质要求–行程安排和路线规划–安全管理•总结引言旅游公司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营和顾客的出行体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车辆管理运营制度。

本文将从车辆管理和运营管理两个方面进行介绍和规定,确保旅游公司的车辆运营更加规范和高效。

车辆管理车辆保养•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检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每次保养应记录保养日期、保养内容和保养人员,并存档备查。

•车辆保养应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轮胎、制动系统、照明和电气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和维护。

车辆维修和维护•出现故障的车辆应立即停运,并及时联系维修部门进行维修和处理。

•修复完毕后,维修部门需进行验收,并出具维修报告,明确故障原因和处理方式。

•车辆维修和维护记录应及时归档,以备查阅。

车辆使用规范•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需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状况良好。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压线、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在停车时,应将车辆熄火、拉手刹,并将车窗关闭,确保车辆的安全。

运营管理驾驶员培训和资质要求•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进行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驾驶员需具备一定的行业素质和服务意识,能够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驾驶员应熟悉行程路线和相关旅游信息,能够为顾客提供专业的导游服务。

行程安排和路线规划•行程安排和路线规划应合理,避免超长时间的连续驾驶和疲劳驾驶。

•在行程中需要停靠的景点和休息点应提前规划和通知给驾驶员。

•在行程中如遇突发事件或交通拥堵,应及时调整路线和行程,确保顾客的安全和出行体验。

安全管理•车辆运营前,驾驶员需对车辆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需注意道路环境和其他车辆,防止碰撞和事故的发生。

•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顾客的安全,同时进行应急报警和求助。

总结建立一套完善的旅游公司车辆管理运营制度对于保证车辆和顾客的安全至关重要。

旅游大巴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大巴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旅游大巴车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旅游大巴车的运营管理。

三、职责1. 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旅游大巴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及车辆档案的管理。

3.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驾驶、维护及乘客的安全。

4. 乘客负责遵守车辆秩序,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 车辆管理(1)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旅游大巴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对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3)驾驶员在接车时,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2.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

(2)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关注乘客安全,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3. 乘客管理(1)乘客应遵守车辆秩序,服从驾驶员管理。

(2)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应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检查。

(3)乘客应爱护车辆设施,不得损坏车辆。

4. 安全检查(1)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车辆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检查。

(3)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应急处理(1)驾驶员应熟悉应急处理程序,遇有突发情况,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路况,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应保持与乘客的良好沟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告知乘客。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在安全运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旅游车辆调度管理制度

旅游车辆调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车辆调度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确保旅游车辆运行安全、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旅游车辆及从事旅游车辆调度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旅游车辆调度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合理调度、高效运作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旅游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五条旅游车辆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急救包等,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六条旅游车辆驾驶员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取得旅游车辆驾驶资格。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维护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八条车辆报废、更新或转让时,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章调度管理第九条旅游车辆调度工作由公司车辆调度部门负责,调度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调度计划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调度部门应根据旅游线路、游客数量、车辆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游客出行需求。

第十一条调度部门应建立车辆调度台账,记录车辆使用情况、调度时间、行驶路线等。

第十二条调度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优化调度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调度部门应与旅游部门、导游、司机保持密切沟通,确保信息畅通,提高调度效率。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四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避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熟悉旅游线路,了解沿线交通状况,确保游客安全、舒适出行。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或停车地点。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旅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旅游车辆的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景区规范用车整治方案

景区规范用车整治方案

景区规范用车整治方案背景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前往景区旅游。

然而,由于一些旅游企业的不规范操作,景区内的用车问题日益凸显。

包括乱停乱放、超载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进入景区、私人车辆在景区内行驶等,这些违规现象不仅影响了景区形象,而且也带来了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突发事件。

因此,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景区规范用车整治方案,维护景区良好秩序和游客安全。

目标本规划的目标是解决景区的用车问题,提高景区旅游环境质量和游客交通安全。

具体目标如下:1.对景区内的旅游车辆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严格限制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景区;2.健全景区对游客自驾车辆的管理,阻止私人车辆进入景区区域,确保景区交通秩序;3.切实保护游客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发生;4.加强与景区旅游企业的沟通和协作,制定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景区管理水平。

方案景区内旅游车辆的管理景区内的旅游车辆需要满足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景区内行驶的旅游车辆需要获得相关许可证明,并需要定期检测车辆的安全性能。

建立景区旅游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的准入标准和管理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相应的处理。

游客自驾车辆的管理游客自驾车辆作为景区管理中的重要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首先,需要在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对自驾车辆进行检查,并根据车辆情况进行登记。

将游客的行驶轨迹控制在规定的区域内,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加强监管和处罚。

同时,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采取拦截措施。

加强与旅游企业的协作景区管理需要与旅游企业合作,制定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景区的入口处,需要设立旅游企业信息申报站,在旅游企业进入景区前对其资质进行检查和审核。

对违反规定的旅游企业进行相关处理。

同时,建立景区管理和旅游企业对接机制,共同维护景区环境,加强管理,确保游客出行的安全和舒适。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景区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景区管理信息平台。

景区车辆管理规定

景区车辆管理规定

景区车辆管理规定为保护景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加强景区车辆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风景区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在景区行驶、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守本规定。

2、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风景区内车辆的管理工作,并由其直属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风景区内车辆的日常具体管理事务。

3、风景区车辆管理以营造秩序良好、安全文明的景区环境为目的,严格限制车辆进出,引导游客通过乘坐风景区观光车、自行车或徒步等方式游览,保护国家风景名胜资源。

4、每日6时至19时,除执行特殊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含森林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含供水、供电救险车)和风景区观光车辆、景区工作车辆以及经核定的工作车辆外,其他机动车不得驶入风景区。

5、每日19时至次日1时前进入风景区的社会车辆,应当在上午10时前按规定线路驶出风景区或在指定的停车场有序停放。

6、车辆在风景区内行驶,应当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风景区机动车管理规定。

按规定时间、线路、方向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不得越线、超载、空档驾驶,严禁车辆逆行和在禁行路段行驶。

7、车辆在风景区行驶必须注意行车对风景区旅游环境和游客带来的不良影响,减少用车,避开游客高峰期。

8、车辆在风景区行驶必须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风景区的管理,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9、观光车辆必须符合技术监督部门对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此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车型要求:美观、大方,方便游客观光游览。

(2)观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3)环保要求:观光车必须加装CNG燃气设备或符合环保要求设备,确保车辆达到环保要求。

(4)安全要求:整车质量好,安全性能高,各部机件正常。

(5)营运要求:必须证照齐全,诚信、热情服务。

(6)车容要求:外观整洁、美观、完好;车厢内干净、整齐。

10、驻风景区单位的工作车应当使用环保车辆,经景区审核发放景区出入通行证”。

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制度内容范文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旅游景区车辆的管理,保障游客的出行安全,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游景区内所有车辆,包括旅游大巴、旅游小汽车、旅游电瓶车以及其他旅游游览车辆。

第三条旅游景区车辆的管理遵循便捷、安全、环保的原则,依法规范行驶,确保游客出行的便利和安全。

第四条旅游景区车辆的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旅游景区车辆应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并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第六条旅游景区车辆应按照所在地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第七条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驾驶人员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运营第八条旅游景区内的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车辆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车辆牌照、车辆运输证等。

第九条旅游景区车辆的运营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旅游车辆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旅游景区车辆运营企业应对其经营的车辆进行编制和管理,确保车辆数量和质量与服务需求相匹配。

第十一条旅游景区车辆运营企业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旅游景区车辆运营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确保驾驶人员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和安全驾驶技能。

第十三条旅游景区车辆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车辆的日常运营、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等流程。

第十四条旅游景区车辆运营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急救设备和安全警示标志,以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第十五条旅游景区车辆运营企业应确保车辆的环境整洁,并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以保持乘车环境的卫生和舒适。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安全驾驶技能,严禁无证、无照驾驶旅游景区车辆。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应急处理措施,提高服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旅游用车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旅游用车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旅游用车公司的车辆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旅游用车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用车管理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经济合理、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公司车辆分为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分别由营运车辆管理部门和非营运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条营运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采购、登记、保养、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非营运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车辆购置应满足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具备良好的性能和安全性;3. 经济合理,符合公司经营需求。

第八条车辆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3. 车辆不得用于非法营运或非法用途;4. 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拼装、拆卸。

第九条车辆保养、维修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 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2. 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行;3. 保养、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用车流程第十条用车申请:1. 用车部门或个人需提前一天向用车管理部门提出用车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2. 用车管理部门根据车辆情况及工作需求,安排车辆。

第十一条用车审批:1. 用车管理部门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用车合理性;2. 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送《用车通知单》。

第十二条用车执行:1. 驾驶员接到《用车通知单》后,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接送乘客;2. 驾驶员应熟悉旅游路线,确保行程顺利;3.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用车结束:1. 驾驶员将车辆送回公司,进行清洁、消毒;2. 驾驶员填写《用车记录单》,包括用车时间、里程、油耗等;3. 用车管理部门对《用车记录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费用结算。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四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旅游车队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旅游车队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旅游车队安全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车队的运行安全,维护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属于旅游车队的车辆和驾驶员,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旅游车队的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范为辅、整改为保”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车辆的安全管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程序等。

第二章车辆的安全管理第五条旅游车队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

第六条车辆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和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

第七条车辆必须安装安全带,并要求驾驶员和乘客使用安全带。

第八条车辆驾驶员必须完成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车辆各项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九条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车辆在行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行为。

第三章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指挥,不得违章驾驶。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长途行驶中,应定期进行休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接待旅客时,必须礼貌待客,不得超载、超速等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保持车辆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第四章应急处理程序第十六条旅游车队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预案,包括车辆故障、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况的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驾驶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

第十八条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十九条应急处理程序必须包括对旅客的安置和安全保障。

第二十条应急处理结束后,公司应对事件进行调查和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第五章其他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旅游车队的车辆和驾驶员,严格执行,不得违规。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旅游车队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旅游公司车队管理制度

旅游公司车队管理制度

旅游公司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旅游公司车队,提高车队管理效率,保障旅客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游公司所有车辆,所有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维护、安全驾驶、紧急处理等方面。

第四条旅游公司车队管理委托专职车队管理员负责执行。

第五条车队管理员应具备相关驾驶证书、管理经验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六条本制度内容应严格执行,任何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七条车队管理员对车队管理负有全面责任,需定期进行车队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车队管理员应联系周边维修保养站点,及时处理车辆维护问题。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旅游公司所有车辆需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公司承担,驾驶员需及时向车队管理员报备车辆问题。

第十一条车队管理员应及时熟悉车队相关信息,保证车辆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车队管理员应尽量安排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点,防止车辆被损坏。

第十三条车队管理员应及时处理车辆交通违章问题,并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十四条车队管理员应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十五条车队管理员应根据公司需求合理调配车辆,并保证车辆时间使用效率。

第十六条车队管理员应定期进行车辆检查,确认车辆安全情况。

第十七条车队管理员应根据不同途径、行程规划不同车辆使用,确保车队正常运行。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八条旅游公司所有驾驶员需持有效驾驶证上岗,驾驶员应年满18周岁以上。

第十九条驾驶员需尊重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行为。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整洁,严禁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出现疲劳驾驶情况应立即停车休息,确保驾驶安全。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良好状态,如有任何问题应及时向车队管理员报备。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应礼貌待客,对旅客耐心解答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车队管理员的管理。

旅游团小团车辆管理制度

旅游团小团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旅游团小团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旅游团小团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购置、维护、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旅游团小团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经济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四条车辆购置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各类车辆的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确保购置车辆符合旅游团小团的需求。

第五条车辆购置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签订规范的购车合同,明确车辆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

第六条车辆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购置税、保险等相关手续,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第三章车辆维护第七条车辆维护应按照国家有关车辆维护保养规定执行,确保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八条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专项维护。

(一)日常维护:驾驶员应每日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二)定期维护:每行驶一定里程或时间后,应进行定期维护,包括更换机油、机滤、空气滤清器等。

(三)专项维护: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维护,如轮胎更换、刹车系统检查等。

第九条车辆维护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

第四章车辆使用第十条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了解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持有相应驾驶资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整洁,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结构。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检查,必要时联系维修人员。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应合理规划行驶路线,避免拥堵和疲劳驾驶。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十五条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报废车辆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注销登记,并妥善处理报废车辆。

第六章车辆管理人员职责第十七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购置、维护、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旅游车辆维护管理制度

旅游车辆维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旅游车辆安全、舒适、高效地服务于游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旅游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大巴车、中巴车、轿车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旅游车辆维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旅游车辆维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旅游车辆维护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旅游车辆维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旅游车辆维护管理工作。

3. 旅游车辆维护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定旅游车辆维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旅游车辆的安全检查、保养、维修等工作。

(3)负责旅游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4)负责旅游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四、车辆维护保养1. 定期检查:旅游车辆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定期保养: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按照厂家规定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3. 紧急保养: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进行紧急保养,消除安全隐患。

4. 节假日及特殊时期保养:在节假日及特殊时期,应对旅游车辆进行专项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安全。

五、车辆维修1. 维修原则:旅游车辆维修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

2. 维修审批:车辆维修前,应填写《旅游车辆维修申请单》,经维护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3. 维修过程: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维修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

4. 维修验收:维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认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六、车辆驾驶人员管理1. 驾驶人员资格:驾驶人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2. 培训考核: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驾驶培训,考核其驾驶技能和知识。

3. 驾驶人员行为规范: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游客安全。

4. 驾驶人员考核:对驾驶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安全意识、职业道德等方面。

旅游景区外部车辆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外部车辆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外部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旅游景区外部车辆管理,维护景区秩序,保障游客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外部车辆驶入旅游景区的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外部车辆指未在景区内停放并未购买相关停车服务的车辆。

第四条旅游景区外部车辆管理应遵循“便民、安全、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外部车辆驶入管理第五条外部车辆驶入旅游景区,应当遵守景区的停车规定,依法依规购买停车服务。

第六条驾驶员在进入景区的时候,应当配合景区工作人员的检查,出示身份证件,遵守景区交通规则。

第七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景区内停泊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停车场区域停车。

第八条外部车辆驶入景区需经过安全检查,遵守景区安全规定。

第九条外部车辆驶入景区,应当按照景区工作人员指引的车辆通道进入。

第三章外部车辆使用管理第十条外部车辆在景区内行驶时,必须遵守景区的交通规定,不得随意停车,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一条外部车辆使用景区设施必须遵守景区的使用规定,不得乱丢垃圾,不得在景区内随意停放车辆。

第十二条外部车辆在景区内遇到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报警并配合景区工作人员的处置。

第十三条外部车辆在景区内行驶时,应当避让景区内的游客和其他车辆。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十四条景区应当设立专门的外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外部车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景区外部车辆管理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对外部车辆的进出和行驶进行全程监控。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的外部车辆,景区外部车辆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警告,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外部车辆驶入景区需经过审批,必需提交相关手续并获得景区批准。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对于未经许可而驶入景区的外部车辆,景区有权按相关规定予以拒绝进入,并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无视景区的交通规定,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景区管理部门有权罚款并予以驱逐出景区。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公共安全事故或严重交通事故的外部车辆,景区外部车辆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旅游公司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公司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车队的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旅游业务的车辆及驾驶员。

第三条车队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五条车辆外观应整洁,车内设施齐全,座椅舒适,确保游客乘坐舒适。

第六条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急救包等,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第七条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强制保险等手续齐全,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第八条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拼装、加装、改装,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且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第十条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旅游线路,掌握旅游景点的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关注游客安全,发现游客有危险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游客做好安全提示。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清洁,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第四章行车安全第十四条车队实行派车制度,驾驶员需提前向车队管理人员申请派车。

第十五条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匀速行驶,严禁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操作。

第十六条遇到恶劣天气、道路拥堵等情况,驾驶员应合理调整行驶路线和时间,确保游客安全。

第十七条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应密切关注游客需求,确保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满意度。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八条车队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九条发生交通事故、游客伤亡等情况,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上报公司。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公司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安全意识、服务质量等方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旅游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旅行社旅游用车制度,杜绝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选择合法、手续齐全正规的旅游客运公司。

2.旅游用车必须有相关部门要求的“三证一单一牌”,即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安全例检合格单和旅游包车线路牌,必须有完备的有效的乘客座位险。

按照《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车况良好,无重大投诉。

3.旅游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按期参加培训和通过年审。

4.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辆必须与营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

约定车辆牌号、驾驶员、旅游始发地和目的地、行车路线、安全责任等安全条款,明确费用“公对公”结算方式。

5.行车中,驾驶员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与乘员闲谈,不帮乘员捡拾物品,确保行车安全。

旅行社要按行程所需落实双班驾驶员并安排路途食宿。

6.随同导游兼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

行车前,导游员要提醒旅游者摆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伤碰伤乘员或损坏物品;行车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准在客车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伤;遇到颠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伤。

7.遇到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规范驾驶,导游员要善意提醒,及时纠正违规驾驶行为;对不服从劝告、继续违规驾驶的驾驶员,要令其停车,对其进行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的,要与旅行社联系,请求撤换驾驶员,确保安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