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级排污权交易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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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级排污权交易流程图
山西省市级排污权交易流程
山西省市级排污权交易流程依次分为:出让委托/意向受让申请、四级审核、受理通知及公告、确定交易方式、协商价格/公开竞价、价格及结算清单确认、成交签约、交易价款结算、交易鉴证、资金交割、变更登记十一部分。
具体流程如下:
一、出让委托/意向受让申请
出让委托申请:出让委托方在市级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相关委托文件。
意向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在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市级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文件。
二、四级审核
通过山西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对出让委托/意向受让申请相关文件进行四级审核。
1、市级业务员审核
2、市级业务受理负责人审核
3、中心业务室主任审核
4、中心分管副主任审定
三、受理通知及公告
1、出让委托/意向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在收到出让委托/意向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文件进行四级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级业务员在平台为出让方/受让方出具《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委托/意向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2、出让公告:自受理出让委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市级业务员在平台生成《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公告》,并在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上公示有关排污权出让信息。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四、确定交易方式
1、出让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业务室主任按照实施细则在平台确定相应的交易
方式及交易时间。
2、市级业务员在平台向交易双方出具《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方式及时间通知书》,并在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方式公告》。
对同一出让排污权标的,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时,为协议出让方式;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为公开竞价方式。
五、协商价格/公开竞价
协议出让方式:由市级业务员组织双方进行交易价格协商,并在平台初定成交价格。
公开竞价方式:由中心交易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电子竞价,并在现场初定成交价格。
排污权交易成交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山西省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即政府指导价)。
六、价格及结算清单确认
1、由中心主任在平台审定成交价格及结算清单。
2、由市级业务员在平台为受让方打印统一签章的《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成交价格确认书》和《受让方相关费用结算清单》,为出让方打印统一签章的《出让方相关费用结算清单》。
3、受让方在《成交价格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留原件一份由市级业务员存档。
七、成交签约
确定成交价格后,市级业务员在平台生成《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组织交易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留合同原件一份存档。
八、价款结算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交易资金转入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属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的交易资金凭《一般缴款书》缴入国库),交易双方将交易手续费分别转入中心基本户和市级指定账户。
2、中心财务和市级财务分别在平台确认价款结算完成。
九、交易鉴证
1、中心交易室主任在平台审核交易情况。
2、中心主任在平台审定交易完成并鉴证交易。
3、市级业务员为交易双方在平台打印统一编号统一印章的《山西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并留原
件一份存档。
十、资金交割
中心财务在《山西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出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不计利息)转入出让方指定账户。
十一、变更登记
出让方根据《山西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根据《山西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及有关材料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手续或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