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油罐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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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填表说明:本表中如有不涉及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请在“检查结果”一栏中填写“不涉及”,但标准规范要求有的项目和内容,而实际检查缺少
的除外。
2.附表
表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注:1 当甲、乙类液体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其总储量可按1m3甲、乙类液体相当于5m3丙类液体折算;
2 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3 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半露天堆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增加25%;
4 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5 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储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防火间距的较大值;
6 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m3,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3时,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
7 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 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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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m)
注:1 D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
2 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4 设置充氮保护设备的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浮顶储罐的间距确定;
5当单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且采用固定冷却消防方式时,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固定顶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
6 同时设有液下喷射泡沫灭火设备、固定冷却水设备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设备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地上式储罐不宜小于0.4D;
7 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当储罐容量大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当储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3.参考标准:
1.《石油库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oil depot)GB 50074-2002
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Fire prevention code of petro chemical enterprise design )GB 50160-2008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 of Design on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GB 50016--2006
4.《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combustible gas and toxic gas detection and alarm for petrochemical
industry )GB 50493-2009
5.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Regulation for using combustible gas detection and alarm instruments) SY 6503- 2000
4.名词解释:沸溢性油品boiling spill oil 含水并在燃烧时可产生热波作用的油品,如原油、渣油、重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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