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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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让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系具备出让宁波市海域使用权的权利,以及乙方愿意承租宁波市海域使用权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约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宁波市海域使用权出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 宁波市海域使用权:指甲方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取的海域使用权。

1.2 出让海域:指甲方具有宁波市海域使用权的海域。

第二条出让内容

2.1 出让海域的位置、范围和用途,详见附件1《出让海域位置示意图》。乙方在附件2《海域使用计划》中详细填写使用计划。

2.2 乙方在出让海域上的使用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海洋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条租金与租期

3.1 租金、租期等相关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3《租金及相关费用明细表》。

3.2 租期为x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第四条使用权的转让

4.1 乙方不得将获得的宁波市海域使用权进行转让、转借、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相关使用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乙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5.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事项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6.4 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果,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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