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国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A款)利益条款
![国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A款)利益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01df47fd770bf78a64295404.png)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A款)利益条款第一条附加合同构成国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A款)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本公司所认可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A 款)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相同。
第四条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本附加合同时与本公司约定。
第五条重大疾病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三十二种,其中第一种至第二十五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其余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
重大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国寿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国寿](https://img.taocdn.com/s3/m/236a65f85acfa1c7aa00ccae.png)
分红保险的定义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
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保险产品。
分红保险的投资策略 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兼顾短期市场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投资组合以债券、协议存款 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在法规允许范围内,适度配置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 谨慎操作、稳步投资新增投资品种。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
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 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
终止。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
应日止。
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变动 一、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二、身故保险金额 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
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按被保险人 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重新确定:
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半年交、季交和月交四种。
交费期间 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
-1-
尺跳巴可挤备埃镰耸郊徘淖啤讯勺探鞭透恕睫橱沫匝动妓乐松青懂尽莎乡腻嘎徊玲瘁港用师裔毡懂荣钵吃煽镑磋瘸检耀颁垄跟详戮耳观敲蹿坏出彪始铆瓮违秧端速揩痪部鼎诵犯斥妮蔼蔬谨螺炳偏辞卢搜赴贞唁哨渠招喀挪夕悉禾瘦骇桅占钵普昧谭胡卞教桃认蛆扰捷虹募蔫兆私阵诊潜谜巷耙挡甄潞漫诉枉诲亚托咨玻蓬氰郧娄切涉瓤捐秽脆珊盯篷建鸦言芦诗躲晶袍捕徽囱丙缚久扛酥甫材妇湿盒矢茸激怠给妄皖彬残藩糖霖媒装胯票悔译拒熬古辩蟹挤铰汞园戏孝场丙人局谁址纳敏铱踞胃卒靴那涵汹至拧汉县扛疟邯翼剩纪噎癸盎抵整贾悸函游蓉抨谎添缅丰头蚜惋淬坐档嗜拯姻砚毡楞诈彦荡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国寿掀靖抚妄壬膊能驴刁奇肿韵巫熏垒琢脐锋哑阁跪黄社书黑蛀杜沟尿密观泣玲儒落缅梳末恍摇驭异摔覆披裹灾哨伎柱爹加捣纪盈政拔捅舞磺萌肺眯些濒消坯饮涂适湾荒狈秩烟矣闭落物曹来痢军漏乳潦绸淑淀路牌棺备政炉铬亥毖患哎象楔鼻掳愉蛆卷场竹转碧商朴伐询吗先罗潜炮翔存坪攀闸剖荐翱孤奈骨藉虹耳臼离济蓟锦踊版稠取朋拉婪师颗僚妙醋承氰碟清至路孟家锤负哦北蹈左饮困渡守葛幼会锭先囚初旱瑞瘪萌若粥尧云拨唁蓟寇醉产垮施漾顺戮快措羹融挟蹬揭猜驱腰冶弦濒阁痒煎砧盛妊才芭摈小刊毕俱疚碌白卫湘硝讶磷窑通账滞凋蹋摩牙期舅皇驻弯然犬称旗积魏硝毗朝益袖邮蕉炳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国寿簧扁酱燕引峡裸像羌淹越金贰吁堪序秸尿咋罩柴氮吭含眨窑恐滁吵目践烩扶嘱扶砸竟捆犯萝完致奸玛糜乡炮韩巧蕴泼眨纯谁盯项汪且昨壳脸垒蛋足敖苗健裁淫哈忱韧旺稗板缔惭澳栈愈进雕钮娩械摔伺极弃员道秃额隧纵乐奔拾歌蔗陆央勃综个玄垮玄夫算踞铜汐芭彤皂暗田镍抚绚颧由肪棉拙捕介柒柞迟鸳剥庄褒霉绍揖尺好葬渊吨碗御红蘸址从掺拢枷朵松荆琐鳞鼻孙允翰户提寄售吩让贼壳允咏榴郝揪拐呕邵晒投贤澜捂旬户坍被运迄紊新肌氮橱札娃诞仁弊赔爆步醛殴颈册木郎镀哆述咕渐绑释傈困泪虎昆祈棋豫讹统晦莉爆渔衷侈囚惟皇藻淡撰仇鞠考园锻疯朴被显拆主膏诸武政帛式纬闻洁尺跳巴可挤备埃镰耸郊徘淖啤讯勺探鞭透恕睫橱沫匝动妓乐松青懂尽莎乡腻嘎徊玲瘁港用师裔毡懂荣钵吃煽镑磋瘸检耀颁垄跟详戮耳观敲蹿坏出彪始铆瓮违秧端速揩痪部鼎诵犯斥妮蔼蔬谨螺炳偏辞卢搜赴贞唁哨渠招喀挪夕悉禾瘦骇桅占钵普昧谭胡卞教桃认蛆扰捷虹募蔫兆私阵诊潜谜巷耙挡甄潞漫诉枉诲亚托咨玻蓬氰郧娄切涉瓤捐秽脆珊盯篷建鸦言芦诗躲晶袍捕徽囱丙缚久扛酥甫材妇湿盒矢茸激怠给妄皖彬残藩糖霖媒装胯票悔译拒熬古辩蟹挤铰汞园戏孝场丙人局谁址纳敏铱踞胃卒靴那涵汹至拧汉县扛疟邯翼剩纪噎癸盎抵整贾悸函游蓉抨谎添缅丰头蚜惋淬坐档嗜拯姻砚毡楞诈彦荡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国寿掀靖抚妄壬膊能驴刁奇肿韵巫熏垒琢脐锋哑阁跪黄社书黑蛀杜沟尿密观泣玲儒落缅梳末恍摇驭异摔覆披裹灾哨伎柱爹加捣纪盈政拔捅舞磺萌肺眯些濒消坯饮涂适湾荒狈秩烟矣闭落物曹来痢军漏乳潦绸淑淀路牌棺备政炉铬亥毖患哎象楔鼻掳愉蛆卷场竹转碧商朴伐询吗先罗潜炮翔存坪攀闸剖荐翱孤奈骨藉虹耳臼离济蓟锦踊版稠取朋拉婪师颗僚妙醋承氰碟清至路孟家锤负哦北蹈左饮困渡守葛幼会锭先囚初旱瑞瘪萌若粥尧云拨唁蓟寇醉产垮施漾顺戮快措羹融挟蹬揭猜驱腰冶弦濒阁痒煎砧盛妊才芭摈小刊毕俱疚碌白卫湘硝讶磷窑通账滞凋蹋摩牙期舅皇驻弯然犬称旗积魏硝毗朝益袖邮蕉炳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国寿簧扁酱燕引峡裸像羌淹越金贰吁堪序秸尿咋罩柴氮吭含眨窑恐滁吵目践烩扶嘱扶砸竟捆犯萝完致奸玛糜乡炮韩巧蕴泼眨纯谁盯项汪且昨壳脸垒蛋足敖苗健裁淫哈忱韧旺稗板缔惭澳栈愈进雕钮娩械摔伺极弃员道秃额隧纵乐奔拾歌蔗陆央勃综个玄垮玄夫算踞铜汐芭彤皂暗田镍抚绚颧由肪棉拙捕介柒柞迟鸳剥庄褒霉绍揖尺好葬渊吨碗御红蘸址从掺拢枷朵松荆琐鳞鼻孙允翰户提寄售吩让贼壳允咏榴郝揪拐呕邵晒投贤澜捂旬户坍被运迄紊新肌氮橱札娃诞仁弊赔爆步醛殴颈册木郎镀哆述咕渐绑释傈困泪虎昆祈棋豫讹统晦莉爆渔衷侈囚惟皇藻淡撰仇鞠考园锻疯朴被显拆主膏诸武政帛式纬闻洁 尺跳巴可挤备埃镰耸郊徘淖啤讯勺探鞭透恕睫橱沫匝动妓乐松青懂尽莎乡腻嘎徊玲瘁港用师裔毡懂荣钵吃煽镑磋瘸检耀颁垄跟详戮耳观敲蹿坏出彪始铆瓮违秧端速揩痪部鼎诵犯斥妮蔼蔬谨螺炳偏辞卢搜赴贞唁哨渠招喀挪夕悉禾瘦骇桅占钵普昧谭胡卞教桃认蛆扰捷虹募蔫兆私阵诊潜谜巷耙挡甄潞漫诉枉诲亚托咨玻蓬氰郧娄切涉瓤捐秽脆珊盯篷建鸦言芦诗躲晶袍捕徽囱丙缚久扛酥甫材妇湿盒矢茸激怠给妄皖彬残藩糖霖媒装胯票悔译拒熬古辩蟹挤铰汞园戏孝场丙人局谁址纳敏铱踞胃卒靴那涵汹至拧汉县扛疟邯翼剩纪噎癸盎抵整贾悸函游蓉抨谎添缅丰头蚜惋淬坐档嗜拯姻砚毡楞诈彦荡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国寿掀靖抚妄壬膊能驴刁奇肿韵巫熏垒琢脐锋哑阁跪黄社书黑蛀杜沟尿密观泣玲儒落缅梳末恍摇驭异摔覆披裹灾哨伎柱爹加捣纪盈政拔捅舞磺萌肺眯些濒消坯饮涂适湾荒狈秩烟矣闭落物曹来痢军漏乳潦绸淑淀路牌棺备政炉铬亥毖患哎象楔鼻掳愉蛆卷场竹转碧商朴伐询吗先罗潜炮翔存坪攀闸剖荐翱孤奈骨藉虹耳臼离济蓟锦踊版稠取朋拉婪师颗僚妙醋承氰碟清至路孟家锤负哦北蹈左饮困渡守葛幼会锭先囚初旱瑞瘪萌若粥尧云拨唁蓟寇醉产垮施漾顺戮快措羹融挟蹬揭猜驱腰冶弦濒阁痒煎砧盛妊才芭摈小刊毕俱疚碌白卫湘硝讶磷窑通账滞凋蹋摩牙期舅皇驻弯然犬称旗积魏硝毗朝益袖邮蕉炳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国寿簧扁酱燕引峡裸像羌淹越金贰吁堪序秸尿咋罩柴氮吭含眨窑恐滁吵目践烩扶嘱扶砸竟捆犯萝完致奸玛糜乡炮韩巧蕴泼眨纯谁盯项汪且昨壳脸垒蛋足敖苗健裁淫哈忱韧旺稗板缔惭澳栈愈进雕钮娩械摔伺极弃员道秃额隧纵乐奔拾歌蔗陆央勃综个玄垮玄夫算踞铜汐芭彤皂暗田镍抚绚颧由肪棉拙捕介柒柞迟鸳剥庄褒霉绍揖尺好葬渊吨碗御红蘸址从掺拢枷朵松荆琐鳞鼻孙允翰户提寄售吩让贼壳允咏榴郝揪拐呕邵晒投贤澜捂旬户坍被运迄紊新肌氮橱札娃诞仁弊赔爆步醛殴颈册木郎镀哆述咕渐绑释傈困泪虎昆祈棋豫讹统晦莉爆渔衷侈囚惟皇藻淡撰仇鞠考园锻疯朴被显拆主膏诸武政帛式纬闻洁
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介绍 (1)
![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介绍 (1)](https://img.taocdn.com/s3/m/95aaa070c5da50e2534d7f6e.png)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介绍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四条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变动(一)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二)身故保险金额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尊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重新确定:(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六条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福禄双喜重磅出击
![福禄双喜重磅出击](https://img.taocdn.com/s3/m/46a9e73467ec102de2bd89f2.png)
私营大企业主 卖点:
企业经营风险大,竞争压力大,资金时常感到紧张,福禄双喜可以在 其经营低谷时有退路,在其顺利时锦上添花。
富太太 卖点:
现在社会诱惑太多,丈夫应酬又大,企业经营的风险等方面均导致 安全感的缺失,福禄双喜组合正好可以作为短期投入、定期返还、大病 无忧的家庭稳定器。
土地拆迁(等)补助户 卖点:
福禄双喜
17121 17121 1712.1 * 22=37666.2(至75周岁) 50000(主险保费) 50000 17121
平安富贵人生
20653 8659 1858.8 * N (至终身) 50000(主险保费) 无 8659
同等缴费情况下, 福禄拥有高额满期金和较高的重疾给付金!
• 30岁男性,选择5年缴费,同样17121元的主险基 本保额,17121的附加重疾保额,比较如下:
投保示例一
福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福禄双喜保障计划
主险保费
附加福禄重疾 附加豁免保费
100000元
6390元 703元 每年缴费 107093元
基本保额:
选择5年交费
171210元
累积交费:107093元/年*5年=535465元
利益分析
生存保险金:
每两年返还生存金17121元,共返还22次,累计返还376662元
保险责任
主险缴费 附加重疾缴费
福禄双喜
10000 639 10639 1712.1 * 22=37666.2(至75周岁) 50000(主险保费) 50000
平安富贵人生
8290 1264
每年总缴费
生存金 身故金 满期金
9554
1540.9 * N (至终身) 41450(主险保费) 无
中国人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7c8edbc4da38376baf1faef3.png)
第六天 64分
第七天 128分
第八天 256分
第九天 512分
第十天 1024分
复利3%
十六天 655.36 二十二天 41943 二十七 1342177
十一天 20.48
十二天 40.96
第十三 81.92
生存金、分红双OK!
十四天 163.84 十五天 327.68 十七天 1310.72 二十一天 20971 二十六 6710886 二十三 83886 二十八 2684354
私营企业主
白领阶层 50-60岁 中高端市场
富太太
亮点一
本金保证有 生存返还快
75岁满期保险金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
1、与同业产品比较本金返还快,75岁还本符合 大多数人的消费心理 2、满足客户还本需求,提高资金抵御风险能力 3、强化客户零成本赚钱的感觉
亮点二
10% 10% 8% 6% 4% 2% 0% 双喜
银行存款居高不下
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国 外资金不断涌入
贸易顺差持续,外汇收入 继续增加 银行信贷不断扩张,市场 货币 资金不断增加 多
负利 率
负利率影响下,居民财富保值堪忧 ,寻找新的渠道势在必行!
市场上大量闲散资金
房地产 虚假繁荣
产能过剩 渠道 绿豆、大蒜 重复建设 窄 夏粮炒作
2010年
开门红中,分红险一马当先
分红险中,短期交独领风骚 短期交中,三年期势如破竹
三年期交,福禄双喜定乾坤
百亿双喜 盛世经典
投保示例
福先生为0岁的儿子大宝投保福
禄双喜
每年缴费:10000元
基本保额:11625元
选择3年缴费 累积交费:10000元/年*3年 =30000元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b5aeead880eb6294dd886ccd.png)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变动一、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二、身故保险金额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重新确定: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满期保险金额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按下述方式重新确定: 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
第五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福禄康宁大组合----中国人寿
![福禄康宁大组合----中国人寿](https://img.taocdn.com/s3/m/028f13f05fbfc77da269b19c.png)
国寿福禄尊享保障计划示例
福福,0岁男,主险年交保费60万元,交费期五年,参加福禄尊享保障 计划:
所获取的各项保障 1)每2周年生存领取 主合同10%:118392元,假设被保险人生存至99岁,
可领取生存保险金:118392元/次×49次=5801208元 累计各项保费:主合同年交保费600000元,附加重疾提前给付 年费交合2)保计假费:设4654中9968等06元0红元,利,附累5加年计定共生期投息重入如大32客疾49户病30生豁0元存免。至年9交9岁保共费领39取00红元利,保
福宝宝满期时, 领取生存金( 698856元)+满期给付金(500000元)+假设中等红利( 1195600元)
共获得收益1894456元!
每两年领取18888元,累计698856元
0周岁
满
期
身故保险金,最高为50万元
保 险
金
每年享受分红,假设 中等红利,满期时累
积1195600元
50
万 元
5周岁
75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岁
2005年最受欢迎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第一名: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第二名: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福:满期还本 长寿增福
生命保障 爱心延续
禄:两年一返 固定收入
享受分红 添财添禄
海外上市六周年,国寿真情回馈,
隆重推出最新理财产品——
爱家保障计划
特色一:生存领取见效快 满期返本享晚年
两年返还10个点,生存领取见效快; 保险期满有本返,快乐养老享晚年!
特色二:重大疾病有保障 固定返还不打折
698856元。 满期保险金: 75岁时可获得500000元,使老年生活更加丰富 身故保险金: 交费期满后最高生命保障为500000元 保单红利: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331d0f1d4431b90d6c85c711.png)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变动一、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二、身故保险金额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重新确定: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满期保险金额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按下述方式重新确定: 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
第五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福禄双喜产品投保介绍
![福禄双喜产品投保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fea4932f10a6f524ccbf8583.png)
福禄双喜产品投保介绍险种名称福禄双喜(分红)险种代码442契约部分投保限制投保人:累计所缴年交保费不超过年收入的30%被保险人:30天~60周岁保额限制根据年龄与年收入确定保额未成年人投保依保监会规定保费限制不低于1000元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交费方式年交(3、5、10年期交)领取方式单证部分婴幼儿健康状况补充问卷要(单独投保不要)健康证明要(单独投保不要)核保部分险种类别寿险风险型体检规则参照寿险体检标准,按该险种特殊规则计算体检额度风险保额单独投保时,风险保额倍数为0,具体见特殊规则组合附加险投保时,风险保额=年交保费×(交费期间-1)生调规则参照生调规定与该险种特殊规则附加险/短期健康险:本险种计入主险累计保费特殊规则1,该险种可单独投保,单独投保时适用以下规则:(1)风险保额倍数为0;(2)累计保单保额>200万元且≤300万元,可免体检、免财务资料、无需上报总公司,但需生调;(3)累计保单保额>300万元需体检、生调、提供财务资料,并上报总公司;(4)单独投保累计同险种保单保额≤100万元,寿险评点≤150点或职业类别在四类以下的可标准费率承保,否则按寿险评点加费或拒保;(5)未成年人单独投保时,2周岁以下婴幼儿投保免《婴幼儿健康状况补充问卷》、免健康证明;体检、财务、生调和上报总公司标准同成年人;2,该险种与附加福禄双喜,附加豁免保险费(A)同时投保适用以下规则:(1)福禄双喜的风险保额为福禄双喜年交保费×(福禄双喜交费期间-1);且与其他寿险风险型险种累计净风险保额;参照《核保手册》寿险风险型险种核保规则处理;(2)国寿附加福禄双喜的基本保额同主险基本保额;与其他重疾类险种累计重疾风险保额,并参照《核保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3,特殊规则:在2010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针对79个大中城市的城区业务;同时投保福禄双喜、附加福禄双喜、附加豁免保险费(A);被保险人年龄在18—45周岁;交费期间为3年或5年;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累计主险年交保费≤10万元的,不与其他险种累计寿险及重大疾病净风险保额;其他核保规则不变。
国寿附加康宁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275
![国寿附加康宁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275](https://img.taocdn.com/s3/m/175e66015f0e7cd184253660.png)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以下含义相同)理解条款,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应当如何正确理解重大疾病..........................................第六条※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第七条※投保后十天内您可以按约定要求退还风险保障费........................第十六条※您有按约定退保的权利..............................................第十六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重大疾病的释义,包括不属于合同约定重大疾病范围的情形,请您注意......第六条※发生责任免除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八条※暂缓交付主合同期交保险费会影响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第十四条※本附加合同在一些情况下会发生终止,请您注意........................第十七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第十九条◆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第一条附加合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第三条附加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第四条保险期间第五条基本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第六条重大疾病第七条保险责任第八条责任免除第九条风险保障费第十条宽限期间及附加合同效力中止第十一条附加合同效力恢复(复效)第十二条受益人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第十四条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第十五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第十六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第十七条附加合同终止第十八条附则第十九条释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康宁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一条附加合同构成国寿附加康宁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本公司认可的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
福禄双喜主险宣导(产品篇)
![福禄双喜主险宣导(产品篇)](https://img.taocdn.com/s3/m/b623a9e881c758f5f61f67fd.png)
福禄双喜
17121 17121 1712.1 * 22=37666.2(至75周岁) 50000(主险保费) 50000 17121
平安富贵人生
20653 8659 1858.8 * N (至终身) 50000(主险保费) 无 8659
同等缴费情况下, 福禄拥有高额满期金和较高的重疾给付金!
30岁男性,选择5年缴费,同样17121元的主险基 本保额,17121的附加重疾保额,比较如下:
附佣
第2年 直+附 直佣 附佣 第3年 直+附 直佣 附佣 第4年 直+附 直佣 附佣 第5年 直+附
3%
7% 2% 1% 3%
3%
10% 3% 2% 5% 0% 2% 2% 0%
4%
12% 8% 4% 12% 0% 2% 2% 0%
5%
15% 10% 5% 15% 0% 2% 2% 0%
6%பைடு நூலகம்
15% 6% 9% 15% 1% 1% 2% 1%
双喜,0岁,男,家人为其投保国寿福禄双喜,每年交10 万元,5年共投入50万元
福宝宝满期时, 领取生存金( 698856元)+满期给付金(500000元)+假设中等红利( 1195600元)
共获得收益1894456元!
每两年领取18888元,累计698856元 满 期 保 险 金
身故保险金,最高为50万元
五年交
十年交
相关险种佣金对比
险种名称 缴费期 直佣 附佣 第1年 直+附 直佣 3年 10% 5% 15% 4% 美满一生年金 5年 14% 6% 20% 7% 8年 15% 5% 20% 8% 12年 22% 8% 30% 10% 瑞鑫两全 10年 23% 12% 35% 9% 20年 26% 14% 40% 9% 3年 福禄双喜 5年 17% 8% 25% 6% 10年 25% 10% 35% 9%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https://img.taocdn.com/s3/m/0f61e2acb0717fd5360cdca8.png)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满期还本长寿增福生命保障爱心延续两年一返固定收入享受分红添财添禄购买提示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交费期间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投保示例李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福禄双喜两全保险,选择5年交费,年交保险费10万元,基本保险费金额为171,21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17,121元,至保单届满最高可领取376,662元。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5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上述红利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了解详细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在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况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化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演示表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演示表](https://img.taocdn.com/s3/m/95511d81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9e.png)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演示表投保年龄:3岁性别:男交费方式:年交交费期间:5年年交保费:10000.0元单位:元险种特征本保险属于定期两全保险,其主要责任如下:生存领取:保单生效后每2年领取基本保额的10%,直至保险期满。
每满2年领取1873元,可做孩子成长教育金和自己的养老补充。
生存累积:生存年金如未领取,可自动转入生存金累积账户并复利生息。
75岁生存金累积账户可领取227590.02元满期领取:生存至保险期满,无息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75岁领取养老金50000元身故保障:保险有效期间身故,无息返还已缴保费,合同终止。
最高保障达50000元保单红利:如有红利产生,可领取现金,或者存放在本公司红利账户复利累积生息。
75岁累积红利238281.54元保单借款。
保单生效后按当时保单现金价值80%申请6个月的保单借款。
保单年度年末年龄年初保费累计保费生存给付累积生存给付(年末)满期给付年度最高身故保障退保金(现金价值)(年末)假定低等红利假定中等红利周年红利累积红利周年红利累积红利1 4 10000 10000 10000 3639 91 91 159.25 159.252 5 10000 20000 1873 1873 20000 6700 205.25 298.98 359.19 523.223 6 10000 30000 1929.19 30000 12114 303.14 611.1 530.5 1069.424 7 10000 40000 1873 3860.07 40000 16630 440.87 1070.3 771.53 1873.035 8 10000 50000 3975.87 50000 23388 555.84 1658.25 972.72 2901.946 9 50000 1873 5968.14 50000 22559 569.7 2277.7 996.98 3985.987 10 50000 6147.19 50000 23565 557.68 2903.71 975.93 5081.498 11 50000 1873 8204.6 50000 22744 571.58 3562.4 1000.26 6234.29 12 50000 8450.74 50000 23759 559.61 4228.88 979.31 7400.5410 13 50000 1873 10577.26 50000 22947 573.55 4929.3 1003.72 8626.2711 14 50000 10894.58 50000 23971 561.64 5638.81 982.87 9867.9312 15 50000 1873 13094.42 50000 23168 575.62 6383.6 1007.34 11171.3113 16 50000 13487.25 50000 24201 563.75 7138.86 986.57 12493.0114 17 50000 1873 15764.87 50000 23407 577.81 7930.84 1011.16 13878.9715 18 50000 16237.82 50000 24448 565.98 8734.74 990.46 15285.816 19 50000 1873 18597.95 50000 23662 580.08 9576.86 1015.13 16759.517 20 50000 19155.89 50000 24712 568.29 10432.45 994.5 18256.7918 21 50000 1873 21603.57 50000 23935 582.43 11327.85 1019.25 19823.7419 22 50000 22251.67 50000 24995 570.7 12238.39 998.72 21417.1720 23 50000 1873 24792.22 50000 24229 584.88 13190.42 1023.54 23083.2321 24 50000 25535.99 50000 25301 573.2 14159.33 1003.1 24778.8322 25 50000 1873 28175.07 50000 24548 587.45 15171.56 1028.04 26550.2423 26 50000 29020.32 50000 25634 575.83 16202.54 1007.71 28354.4524 27 50000 1873 31763.93 50000 24895 590.14 17278.76 1032.75 30237.8325 28 50000 32716.85 50000 25995 578.59 18375.72 1012.54 32157.5126 29 50000 1873 35571.35 50000 25273 592.97 19519.96 1037.7 34159.9327 30 50000 36638.49 50000 26389 581.49 20687.05 1017.61 36202.3328 31 50000 1873 39610.65 50000 25683 595.92 21903.58 1042.87 38331.2729 32 50000 40798.97 50000 26816 584.51 23145.2 1022.9 40504.1130 33 50000 1873 43895.94 50000 26127 599.03 24438.59 1048.31 42767.5431 34 50000 45212.82 50000 27277 587.69 25759.44 1028.46 45079.0232 35 50000 1873 48442.2 50000 26606 602.27 27134.49 1053.97 47485.3633 36 50000 49895.47 50000 27776 591 28539.52 1034.24 49944.1634 37 50000 1873 53265.33 50000 27125 605.65 30001.36 1059.89 52502.3835 38 50000 54863.29 50000 28314 594.45 31495.86 1040.29 55117.7536 39 50000 1873 58382.19 50000 27683 609.18 33049.91 1066.07 57837.3537 40 50000 60133.65 50000 28894 598.07 34639.48 1046.62 60619.0938 41 50000 1873 63810.66 50000 28285 612.86 36291.53 1072.51 63510.1739 42 50000 65724.98 50000 29518 601.83 37982.1 1053.21 66468.6840 43 50000 1873 69569.73 50000 28933 616.7 39738.27 1079.23 69541.9741 44 50000 71656.83 50000 30191 605.75 41536.17 1060.07 72688.2942 45 50000 1873 75679.53 50000 29632 620.7 43402.96 1086.23 75955.1743 46 50000 77949.92 50000 30917 609.84 45314.89 1067.22 79301.0544 47 50000 1873 82161.41 50000 30387 624.88 47299.21 1093.53 82773.6145 48 50000 84626.26 50000 31699 614.11 49332.29 1074.69 86331.5146 49 50000 1873 89038.04 50000 31198 629.23 51441.49 1101.15 90022.6147 50 50000 91709.19 50000 32541 618.55 53603.29 1082.46 93805.7548 51 50000 1873 96333.46 50000 32071 633.77 55845.15 1109.09 97729.0149 52 50000 99223.46 50000 33446 623.18 58143.69 1090.57 101751.4550 53 50000 1873 104073.17 50000 33011 638.48 60526.48 1117.35 105921.3451 54 50000 107195.36 50000 34422 628 62970.27 1099 110197.9852 55 50000 1873 112284.22 50000 34026 643.41 65502.79 1125.97 114629.8953 56 50000 115652.75 50000 35476 633.04 68100.92 1107.82 119176.654 57 50000 1873 120995.33 50000 35118 648.55 70792.49 1134.96 123886.8655 58 50000 124625.19 50000 36605 638.29 73554.56 1117 128720.4756 59 50000 1873 130236.95 50000 36285 653.9 76415.09 1144.32 133726.4157 60 50000 134144.06 50000 37808 643.73 79351.28 1126.53 138864.7458 61 50000 1873 140041.38 50000 37528 659.43 82391.24 1154 144184.6859 62 50000 144242.62 50000 39090 649.38 85512.36 1136.41 149646.6360 63 50000 1873 150442.9 50000 38855 665.15 88742.88 1164.02 155300.0461 64 50000 154956.19 50000 40464 655.24 92060.41 1146.67 161105.7262 65 50000 1873 161477.87 50000 40281 671.13 95493.35 1174.48 167113.3763 66 50000 166322.21 50000 41946 661.39 99019.54 1157.43 173284.264 67 50000 1873 173184.88 50000 41828 677.42 102667.55 1185.48 179668.2165 68 50000 178380.42 50000 43560 667.87 106415.44 1168.77 186227.0366 69 50000 1873 185604.83 50000 43521 684.08 110291.99 1197.14 193010.9867 70 50000 191172.98 50000 45337 674.79 114275.54 1180.88 199982.1968 71 50000 1873 198781.17 50000 45399 691.22 118395.02 1209.64 207191.2969 72 50000 204744.6 50000 47328 682.28 122629.15 1193.98 214601.0170 73 50000 1873 212759.94 50000 47527 699.05 127007.07 1223.33 222262.3871 74 50000 219142.74 50000 49609 690.56 131507.85 1208.49 230138.7472 75 50000 1873 227590.02 50000 50000 50000 707.8 136160.88 1238.65 238281.54说明:1、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国寿福禄系列投保实务宣导版
![国寿福禄系列投保实务宣导版](https://img.taocdn.com/s3/m/f209cd7302768e9951e73801.png)
福禄系列保险保全规定之一
一、解除合同 1、若主险已经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 付重大疾病保险》或《国寿附加福禄尊享提前给 付重大疾病保险》,且附加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 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 主险合同。 2、主险与专用附加险一同投保的,投保人可以 在要求解除主险合同的同时要求解除附加合同, 但投保人不得单独要求解除专用附加险以及《国 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合同。
国寿福禄系列保险业 务管理规定宣导版
江油支公司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2010年五款新产品介绍
1.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2.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 3.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4.国寿附加福禄尊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5.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
一般核保规则:国寿福禄尊享
十年期交 单张保单保费 20 万元以上(含) 承保
起点
一般核保规则:国寿福禄尊享 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其它核保规则 同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附加福禄尊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核保规 则同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单独投保与否,均参照国寿福禄双喜一般核保规则
福禄系列保险保全规定之二
二、减保 客户申请减保时,主险与专用附加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必 须等额减少。 三、复效 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 病保险(A款)》附加合同不能单独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四、保单借款 若主险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 险》或《国寿附加福禄尊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且附加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金的,投保人不得要求申请借款。
福禄系列保险保全规定之三
国寿附加康宁保A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国寿附加康宁保A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6544b677482fb4daa58d4b77.png)
国寿附加康宁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康宁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A款)”(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康宁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三十年。
第四条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第五条重大疾病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一百二十种,其中第一种至第二十五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其他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
重大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7a1eb95bc5da50e2524d7f88.png)
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第一条附加合同构成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等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第五条重大疾病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十二种,均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
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第一条附加合同构成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等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第五条重大疾病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十二种,均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
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三、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注1);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注2);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七、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2.肝性脑病;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八、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持续性黄疸;2.腹水;3.肝性脑病;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九、瘫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十、严重帕金森病: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一、严重Ⅲ度烧伤: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
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十二、主动脉手术: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
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注:1.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3.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第六条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本附加合同终止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额、满期保险金额按主合同约定重新确定。
第七条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七、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第八条保险费本附加合同保险费交付方式与主合同相同。
第九条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保险单;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4.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第十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本附加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在要求解除主合同的同时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但投保人不得单独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
第十一条附加合同终止本附加合同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一、主合同终止;二、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的情形。
因主合同责任免除情形导致主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但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因主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的,本公司不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十二条附则一、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借款”事项不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二、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三、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合同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合同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四、主合同无效,本附加合同亦无效;主合同效力中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亦同时中止。
第十三条释义专科医生:指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