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物流有关的法规和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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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国际物流法律规范《会展政策与法规》

第7章 国际物流法律规范《会展政策与法规》

7.3 国际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合同 7.3.5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进行跨国业务合作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应和国外的代理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清楚地列明两个货运代理 0 1 之间的合作条件。
如果是相互代理关系,在接受客户委托办理业务时使用何种单据尤为重 0 2 要。
在签订有关费用的条款时,如果是合伙关系,在分享利润的条款中,不仅 0 3 要列明分享的比例,还应当把相应的财会程序以及用于完成调查和汇款
CHAPTER
ONE
第七章
国际物流 法律规范
7.1 国际货运代理与国际货运代理法律概述
7.1.1 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对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是: “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 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 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种车辆; • (6)货样; • (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 (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 (9)盛装货物的容器; • (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 (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 (12)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7.4 会展物流的相关规定 7.4.2 会展展品进出境的手续
2)会展展 品免税
1)会展展 品纳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商法》(以下简称《海商 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 下简称《海事诉讼特别程 序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用航空法》(以下简称 《民用航空法》)和《中 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 规则》
(1)《FIATA国际货 运代理业示范法》 (2)其他国际公约和 惯例

论国际贸易惯例及其适用

论国际贸易惯例及其适用

论国际贸易惯例及其适用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国际贸易中流传的一些经久不衰的商业惯例和规则。

这些惯例和规则不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但已被广泛接受和遵循,成为国际贸易实践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国际贸易惯例主要包括海事惯例、商业惯例和金融惯例。

其中,海事惯例主要涉及货物运输、船舶租赁、保险等方面。

商业惯例主要涉及国际销售合同、信用证、仲裁等方面。

而金融惯例主要涉及汇兑、银行保函、担保等方面。

案例一:国际销售合同国际销售合同是指跨国公司之间签订的关于商品销售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国际贸易惯例起到了重要作用。

比如,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明确规定了卖方和买方的职责和义务,包括商品质量、运输风险、保险责任等。

另外,惯例还规定了如何解决合同纠纷,一般采用仲裁方式进行解决,以保证合同协议得到切实执行。

案例二:信用证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支付保障的一种证明。

在进口贸易中,卖方需要保证其货物得到合法支付,而买方则需要保证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双方可以通过银行信用证来达成共识。

国际贸易惯例规定了信用证的开立、通知和使用等规则,以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案例三:汇兑汇兑是指国际贸易中的货币交换。

由于不同国家的货币存在多样性,因此需要通过汇率来进行换算。

国际贸易惯例规定了汇率的计算方式,并且保证货币兑换的安全和顺畅,以保证双方在国际贸易中进行货币交换时不会因为汇率问题导致经济损失。

总之,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贸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遵循国际贸易惯例,不仅可以保障双方权益,还可以降低国际贸易的风险,增加贸易的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不仅能够适用于跨国贸易,同时也适用于国内贸易中,特别是涉及到海外供应商或客户的贸易。

举个例子,中国某电子公司与美国某飞机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硬件供应协议。

协议中约定了产品的定价、数量、质量、交付时间等细节。

为了确保不同文化环境下的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双方还约定了INCOTERMS措辞、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物流配送法律法规

物流配送法律法规
物流法规
——物流配送法律法规
物流配送 配送与物流的关系 物流配送的法律法规 国内外的对比
物流配送
含义
流程
特点
类型
意义和作用
物流配送的含义
物流配送是现代流通业的一种经营方式。物 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实体流动的过 程。在物的流动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它 包括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 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活动。配送指在 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里,根据客户要求,对 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 作用,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物 流与配送关系紧密,在具体活动中往往交结 在一起,为此人们习常把物流配送连在一起 表述。
点 击 添 加 标 题装卸搬运
流通加工
包装
物流配送的法律法规
由于配送活动是集装卸、包装、分拣、保管、加
工、配货、运输等一系列活动于一身的活动,因
此物流配送合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综合,它 具有仓储合同、运输合同、买卖合同和点击委托合同 的某些特征,是合同法中的一种无名合添同。签订
物流配送合同主要依据合同法。
的制定相关法律规范的基础,对于物流本加身及其法律规范还
处于学习、研究的阶段上


二、我国物流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
目录
1.我国物流业缺乏系统、和谐的物流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调整物流的法律规范都散见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际条 约、国际惯例及各种技术规范中,涉及物流活动的不同环节。而这 些法律法规又是不同时期、不同部门针对不同问题制定和颁布的,



物流配送合同
物流配送合同的种类
在物流实践活动中,一般将物流配送合同分作两种,即配送服务合
同与销售配送合同

货物运输中的损失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中的损失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中的损失赔偿责任在国际贸易和物流领域中,货物运输中的损失和损害是一项常见的问题。

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货主和运输方之间的损害赔偿责任成为争议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不同情况下的运输损失赔偿责任,并根据相应的国际贸易法规提出解决方案。

一、承运人责任在货物运输中,承运人是指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相关组织或个人。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货物运输法规,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失负有一定的责任。

具体责任的范围和程度取决于不同运输方式和国际贸易条款的适用情况。

1.1 海洋运输在海洋运输中,国际海事法公约(Hague Rules)和海牙-维斯比公约(Hague-Visby Rules)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

根据公约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负有一定的责任。

然而,承运人可通过事先声明和限制条款来减轻自己的责任。

因此,货主在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了解承运人的责任和权益。

1.2 铁路运输在铁路运输中,国际铁路运输货物合同(CIM合同)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

根据CIM合同,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失负有一定的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主本身的过错造成的。

此外,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还取决于实际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疏忽或过失。

1.3 道路运输在道路运输中,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CMR合同)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

根据CMR合同,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失负有一定的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主过失或第三方的行为造成的。

承运人应确保货物安全运输,并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赔偿。

二、货主责任除了承运人的责任外,货主在货物运输中也有一定的责任。

货主应合理包装、贴上正确的标签,并提供准确的货物描述和运输要求。

如果货主未能履行这些责任,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可能会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三、损失赔偿的处理方式当货物发生损失时,货主和承运人可通过协商、仲裁或司法程序来解决损失赔偿问题。

以下是处理方式的几种常见情况:3.1 协商解决货主和承运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赔偿问题。

物流相关法规与国际公约

物流相关法规与国际公约

5.10 物流相关法规与国际公约1.物流法规对物流活动的影响1)物品本身的流动受到法律的制约例如,有的物品可以自由流通,有的物品法律限制其流通,还有的物品被法律禁止流通;有的物品可以在国内流通却不可能在国外流通,有的物品的流通要根据政府间的协议,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流通等。

2)运输工具的运行要遵守相应的规则运输工具在水上、陆上、空中各种通道中运行要遵守一定的规则。

以水运为例,运输经营人的行为要受到水上运输法规、港口航道安全管理和海事监督方面的规定的制约。

在国际水域航行要遵守海洋法公约、国际防污染公约、海上人命救助公约等的规定。

3)承运人与托运人各自行为要有规范运输行为中为规范承运人和托运人的行为,一方面各国有运输法规进行制约,国际上也有针对不同运输方式的公约可以适用;另一方面承托双方要根据各自意愿进行磋商、签订运输合同。

这样,运输合同双方的行为便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得到规范,双方的利益也在相当的程度上达到了平衡。

比如,按照我国海商法和有关海上运输的国际公约的规定,海上承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可以享受责任限制的权利,承运人任何想要解除自己的基本义务或降低损失赔偿的最低标准的做法都是无效的。

4)货物、运输工具进出国境受到口岸法规的制约国际物流必须要经过口岸进出国境,任何对货物或运输工具的监管,都会影响物流的实现并影响物流的速度和效率。

5)物流活动的其他环节同样受到法规的制约物流活动的其他环节,指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由于这些活动只要在国内进行,因此更多地受到国内法规的制约。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包装活动的要求就需要根据贸易和运输的具体情况使用不同的规定。

2.物流法规的特性物流活动的内容十分广泛,同时,其参与者涉及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如仓储经营者、包装服务商、各种运输方式的承运人、装卸业者、承揽加工业者、配送商、信息服务供应商、公共网络经营人等。

因此,物流法规具有广泛性、综合性和多样性。

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标准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标准1. 课程简介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是为了培养学生对于物流业中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而设计的课程。

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了解物流运营的法律法规,掌握物流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货运保险、海关清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在物流领域的法律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2. 课程目标了解物流业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包括相关政策法规、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掌握物流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的要求和流程;了解货运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合理选择和申请货运保险;了解海关清关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合规进行海关报关和清关工作;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3. 课程内容3.1 物流基本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法规及国际惯例物流行业发展的法律环境主要物流法律法规的解读3.2 物流合同法合同法基本原则运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仓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3 货物运输保险法货物运输保险法基本规定货运保险的分类货运保险的申请和理赔流程 3.4 海关清关法律法规海关进出口流程及法律要求海关报关的规定和要求海关清关的程序和流程3.5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介绍物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析4. 评估方式课堂参与:20%作业和小组讨论:30%课程项目:50%5. 参考教材《物流法律法规导论》《运输合同法概论》《货物运输保险法解析》《海关管理法规与实务》《知识产权法概论》6. 授课方式本课程采用面授教学方式,教师将运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

同时,教师也会邀请物流行业的实践专家来进行实例讲解,以提升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7. 课程要求理解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能够运用法律法规知识分析和解决物流运营中的法律问题;具备开展合规物流运营的能力;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8. 结语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在物流领域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应用能力。

与物流有关的法规和国际惯例

与物流有关的法规和国际惯例

与物流有关的法规和国际公约物流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甚至跨越国界的系统工程,一般包括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搬运、配送、代理、咨询和其他服务等经济活动,涉及的环节非常广泛。

物流的法律框架是由物流活动本身的内涵和外延决定的,规范物流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法令、国家标准、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也就包括多个方面。

1.与运输方式有关的法规与国际公约(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

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国际公约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

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3) 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航空货物运输方面国内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适用的国际公约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

(4) 多式联运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我国有关多式联运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中对多式联运作出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物流法律法规知识第4章运输法律法规

物流法律法规知识第4章运输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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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物流运输中的法律关系概论
2)按运输是否需要中转,可以分为直达运输和联合运输, 后者又有单式联运和多式联运两种类型。
(1)直达运输。 所谓直达运输是指物品由发运地到接收地,中途不
需要换装和在储存场所停滞的一种运输方式。直达运输 是追求运输合理化的重要形式,由于减少中转过载换载, 从而提高运输速度,省却装卸费用,降低中转货损。此 外,在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运输中,通过直达,建立稳 定的产销关系和运输系统,也有利于提高运输的计划水 平和运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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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物流运输中的法律关系概论
(2)一般写有格式条款。 格式合同或是具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为
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内容,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 方协商的合同或合同条款。
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为了简化手续,提高交易效率, 常常以统一的货运单或者提单记载主要运输条款,经客 户填写并经双方签字作为运输合同的一部分或作为对运 输合同确认的证据。 (3)合同效力常常涉及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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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物流运输中的法律关系概论
两类主体提供运输服务的不同在于第二类主体还必 须通过与具备运输资质的人签订运输合同或者向其租用 运输工具才能完成相应的运输任务。
由此看出,发生在运输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 是运输合同关系,但又不局限于运输合同关系,还可能 有租赁关系等。这些法律关系从其性质而言,均是一种 民事法律关系,受到我国民事法律法规的调整,但已经 有相应国际惯例或者我国已加入了相应的国际条约时, 则首先要遵守这些国际规则的规定。
第四章 运输法律法规
4.1 物流运输中的法律关系概论 4.2 陆上货物运输中的法律关系 4.3 水路货物运输中的法律关系 4.4 航空货物运输中的法律关系 4.5 几种特殊运输中的法律关系

物流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物流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1.我国现代物流企业的主要形式表现为两种,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国际惯例是物流法律制度的国内法渊源。

()×3.标的物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卖方应当担保其交付给买方的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确定的质量标准。

( )×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和代理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相同。

()×5.货方与承运人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而货方与港站经营人之间是作业合同关系,港站经营人与承运人之间则不存在合同关系。

()×在流通加工环节中,物流企业可能通过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其物流服务合同的加工义务,即物流企业通过与承揽人签订分合同的形式将其加工义务分包出去。

()√6.仓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法律性质,所以仓单的转让与提单类似,只需要背书即可。

( )×7.保管人于保管物的毁损、灭失,依据过原则承担责任,因此保管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标准,违反此种注意,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 )×8.当仓储合同约定的标准与仓单上所记载的标准不一致时,一般以仓储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准。

()×9.法院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其他都属于诉讼内调解。

( )×11. ()物流法的调整对象是物流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

×12。

( )政府采购可以分为招标性采购和非招标性采购,其中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13. ()国际货运代理人本质上属于货物运输关系的代理人,既代表货方,保护货方利益,又协调承运人进行承运工作。

√14。

()如果委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而预付给代理人所使用的费用,在完成委托事务时仍有剩余的,代理人不必退还委托人。

×15 ( )在一个完整的道路货物运输合同中,往往要涉及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但在实践中,托运人和收货人实际上是同一个人。

×16 ()港站经营人的责任期间是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没有约定的,为双方认可的时间,在控制权转移至港站经营人时为责任期间的开始,由港站经营人转移至接货人时为责任期间的终止。

道路货物运输各项规章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各项规章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各项规章制度一、法律法规1.道路货物运输法《道路货物运输法》是我国道路货物运输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货物运输经营者的资质条件、运输许可、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法》,进行货物运输经营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运输操作,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和效率。

2.货物运输安全法《货物运输安全法》是我国关于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货物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根据《货物运输安全法》,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培训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确保货物运输过程的安全。

3.交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交通法规中涉及了道路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包括货车装载标准、行车速度、超载超限等内容。

货物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必须遵守这些法规,确保在道路上的安全行驶和运输。

二、政策文件1.货物运输政策国家交通运输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的货物运输政策文件,包括货物运输发展规划、运输补贴政策、运输市场竞争政策等。

这些政策文件旨在引导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朝着安全、环保、高效的方向发展,促进运输市场的健康竞争和良性发展。

2.货物运输扶持政策为了支持和鼓励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些货物运输扶持政策,包括货运补贴、货车购置税优惠、保险补贴等。

这些政策为货物运输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和激励,帮助他们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三、标准规范1.道路货物运输操作规范《道路货物运输操作规范》是专门针对道路货物运输环节的操作标准,规定了货物装卸、运输路线、车辆检修等方面的操作要求。

货物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货物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顺畅。

2.货物运输车辆标准国家对货物运输车辆的质量、载重、车速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包括《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技术条件》、《货车装载标准》等。

物流法

物流法

买方和卖方的义务
一、交付货物
二、提交有关货物的单据
三、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 (1)货物应适用于同一规格货品通常使用的用途;(适销性的要求)
(2)货物应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 特定用途,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 种依赖对卖方来说是不合理的;(符合特定用途的要求)
关海运物流方面的重要政策。除《海商法》外,我国还制
定并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2000)。该实施细则也是有关海运物流方面的重要政策。
除上述法律、法规外,与物流相关并对物流活动具有调 整作用的法律、法规还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中华人 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和《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企业管理规定》 (2002)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分别对 管道物流、邮政物流、物流设施与网点的建设与布局、物流 设备与工具(特别是车辆与船舶)的环境污染和物流产业的对 外开放等等进行了法律规范,因此,也是间接的法律类物流 政策。
(20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1987年)。目前, 我国还没有水路运输方面的正式法律,现行的《水运条例》 是我国最权威的有关水路运输管理的行政法规。除此之外, 与水路运输相关的行政法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 理条例》(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198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6)、

物流服务合同名词解释

物流服务合同名词解释

物流服务合同名词解释物流法律法规,物流服务合同的用户方,名词解释篇一:物流法律法规各章节课后作业第一章物流法律规范概述一、名词解释国际条约是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基础,确定其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国际书面协议,也是国际法主体间互相交往的一种最普遍的法律形式。

国际惯例是指在国际上因对同一性质的问题所采取的类似行为,经过长期反复实践逐渐形成的,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

物流法律规范是指调整在物流活动中产生的,以及与物流活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物流服务合同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其他企业约定,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后者提供全部或部分的物流服务,而由后者向第三方物流企业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单项选择题1.狭义的物流是指( a)。

a.销售领域的物流b.生产领域的物流c.废旧物品回收领域的物流d.商品退回领域的物流2.物流提供者在时间段内按照价格向物流需求者提供的建立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基础上的一系列个性化物流服务的物流活动的组织者是(c )。

a.第一方物流b.第二方物流c.第三方物流d.第四方物流三、多项选择题1.物流活动主要包括( abcd ).a.运输b.储存c.搬运装卸d.信息处理2.根据物流的范围将物流分为( ab )。

a.社会物流b.企业物流c.区域物流d.国际物流3.物流法律规范的特点有( abcd )。

a.广泛性b.复杂性c.技术性d.国际性4.物流法律规范的渊源包括( abcd ).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技术标准5.物流法律关系的要素有( abc ).a.主体b.客体c.内容d.权利义务六、案例分析1.上海某制衣厂于2006年11月11日与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签订了包括自燃等保险事故在内的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合同,该厂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全部投入保险,保险费3万元,保险期限一年。

在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单及所附财产明细表中,均写明投保的流动资产包括产成品、原材料和产品存放在本厂库房,并标明了位置。

国际物流公司培训计划

国际物流公司培训计划

国际物流公司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国际物流行业变得愈发重要。

国际物流公司作为支撑全球贸易的关键组成部分,需要具备专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的运营模式。

因此,国际物流公司的培训计划不仅仅需要关注员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更需要关注其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提升。

本培训计划旨在提高国际物流公司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增强其在跨境物流领域的竞争力,从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培训内容1.国际物流知识(1)国际物流概论(2)国际贸易术语和惯例(3)跨境运输和运输方式(4)国际货物保险和理赔(5)进出口管理和流程2.物流运作技能(1)国际航运操作流程(2)国际陆运操作流程(3)国际空运操作流程(4)国际快递操作流程3.国际贸易法规(1)WTO规则和惯例(2)常见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3)跨境货物清关流程(4)海关监管和合规4.跨文化沟通能力(1)国际商务礼仪(2)不同国家文化差异(3)跨文化沟通技巧(4)解决跨文化交流中的问题5.国际市场开拓(1)全球物流市场分析(2)国际市场营销策略(3)国际贸易政策与法规(4)国际市场拓展与客户管理6.运营管理(1)供应链管理(2)危险品管理(3)仓储管理(4)质量管理三、培训方式1.理论授课通过专业讲师授课,呈现相关物流知识和技能的基础理论。

采用PPT、案例分析、讨论、互动等形式,提升学员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2.实践操作安排学员到物流公司内部或合作企业进行实地培训,亲身参与国际物流的具体操作流程,锻炼学员的操作能力和应对复杂环境的能力。

3.案例研究引导学员分析真实的国际物流案例,提升学员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交流讨论组织学员与行业专家、企业管理者进行交流和座谈,增进对国际物流行业的了解,与行业先进人士交流经验和观点,提升思维和视野。

四、培训师资拟邀请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协会、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和国际物流与供应链联合会等行业权威机构的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和前沿管理者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和水平。

国际货运代理法律规范2013

国际货运代理法律规范2013
(一)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行为规范
(二)无船承运业务行为规范 (三)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行为规范
(六)代理报关业务行为规范 1.普通货物的代理报关 2.进出境快件的代理报关
(四)航空快递业务行为规范
(五)多式联运业务行为规范
(七)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验业务行为规范
1、普通货物的代理报检 2.出入境快件的代理报检
企业成立并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1年后,可申请扩大经 营范围或经营地域。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经过审查后,按 规定的程序向商务部报批。 (二)变更项目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变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提交相关文件 (三)变更程序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变更不同的项目需要遵循不同的程序 物流法规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 立、变更和终止
但是,在下列情况下,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造成仓储物变质、 损坏。仓储物的性质或包装由存货人负责; (2)因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 (3)因不可抗力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
物流法规
第四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民事 法律地位
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物流法规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 立、变更和终止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 (一)国内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 1.设立条件 (1)主体条件 (2)组织形式 (3)营业条件 (4)注册资本条件
物流法规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 立、变更和终止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 (一)国内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 2.审批程序
第四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民事 法律地位
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的法律地位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承运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承运人的权利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承运人时,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货代物流行业必须了解的知识

货代物流行业必须了解的知识

货代物流行业必须了解的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际贸易法规和条款:了解国际贸易的相关法规和合同条款,如国际贸易术语(如INCOTERMS)、国际商会的统一惯例、海关进出口规定等。

货物包装和运输方式:掌握不同类型货物的包装要求和适合的运输方式,了解集装箱
装载、仓储操作、运输和配送等环节的规范和操作流程。

国际物流运输和制度:了解国际物流运输体系和相关制度,包括船舶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以及相关的保险、运输文件和报关手续等。

货物跟踪和信息技术:了解货物跟踪系统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掌握相关的跟踪和追踪
技能,熟悉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和运用。

关税和税收政策:了解各国的关税和税收政策,包括关税计算、退税和减税政策,以
及相关的进出口手续和申报流程等。

贸易融资和支付方式:了解国际贸易的融资方式和支付方式,如信用证、电汇、托收等,以及风险管理和金融工具的应用。

货物保险和风险管理:了解货物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原理和应用,能够评估货物运输环
节中的风险,并选择合适的保险方式和保险公司。

公司管理和客户服务:了解货代物流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包括人员招聘、业
务流程、财务管理、客户服务等,以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这些知识将帮助货代物流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行业的运作机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并解决运输中的问题和挑战。

物流专业名词及解释

物流专业名词及解释

名词解释:1、物流:“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

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2、物流系统: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由所需位移的物资、包装设备、装卸搬运机械、运输工具、仓储设施、人员和通信联系等若干相互制约的动态要素所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3、物流学:它以物的动态流程为主要研究对象,应用现代经济科学、运筹学、管理科学、技术科学和系统论的研究成果来实现物流的时间效率和空间效率,揭示了采购、运输、存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信息处理、客户管理等物流各要素在各种物流活动中的内在联系4、时间价值:是“物”从供给者到需求者之间存在一段时间差,由于改变这一时间差创造的价值,称作时间价值。

它是使某件物品可在适当的时间被得到而创造的价值。

5、商流:即商业性交易,实际是商品价值运动,是商品所有权的转让,流动的是“商品所有权证书”,是通过货币实现的。

具体的商流活动包括买卖交易活动及商情信息活动。

商流活动可以创造物资的所有权价值。

6、运输合理化:就是按照货物流通的规律,用最少的劳动消耗,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来阻止货物调运。

7、配送运输:将物流节点中已按用户要求配好的货物分送给各个用户的运输。

一般是短距离、小批量的运输,从运输的角度讲是对干线运输的一种补充和完善的运输。

8、包装:是在物流过程中为了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采用材料或容器对物品进行包封,并加以适当的装潢和标识工作的总称。

9、装卸:指在同一地域范围内,如仓库内部、车站、工厂内部等以改变货物的存放、支撑状态的活动。

10、流通加工又称流通过程的辅助加工活动。

这种加工活动不仅存在于社会流通过程,也存在于企业内部的流通过程中,是指物品从生产地到使用地的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包装、分割、计量、组装、商品检验等一系列简单作业的总称。

11、物流信息:是反映物流各种活动内容的知识、资料、图像、数据、文件的总称。

国际物流概述

国际物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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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国际物流系统
(三)全球化配送
2、全球化配送对国际物流系统的要求
对国际物流作业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对国际物流系统作业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 对配送商品的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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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国际物流系统
(三)全球化配送
3、全球化配送存在的问题
配送的距离较长,会导致存货水平的上升 配送的距离较长,会影响企业对市场需求的反应速度 配送的距离较长,会导致配套的售后服务难以同步跟上 配送的距离较长,会造成货款难以及时回收,容易产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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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国际物流系统
一、国际物流系统的组成 国际物流信息系统是由商品的包装、储存、
运输、检验、加工及其前后的整理、再包装 以及国际配送等子系统组成,其中储存和运 输子系统是物流的两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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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国际物流系统
(一)国际货物运输子系统(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 运输的作用是将商品使用价值进行空间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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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国际物流法律法规简介
二、《汉堡规则》
(二)主要内容
除了保留《海牙-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修改的内容 外,对《海牙规则》作了根本性的修改
承运人的责任原则: 损失系由承运人的过失造成则承担 责任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港到港
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 835特别提款权或毛重每公斤2.5 特别提款权
全球化生产的优势:
可以更好的接近目标市场,满足当地消费者的需求 可以获取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发展中国家) 可以避开东道国的贸易壁垒限制,更顺利地进入国
际市场。(检验标准、关税) 可以降低运输、储存、搬运、装卸等物流费用,降
低成本,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可以获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可以获得东道国的优惠政策。(税收、土地使用)

国际物流案例

国际物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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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不合适。选择港的使用;合同中规定的卸货港为日本口岸,按照惯例,进口商在装运前应通知出口商,否则出口商可自行决定,可在日本的任何一个港口卸货;我方去电询问纯属多此一举,这种做法不妥当;日方撤消合同没有正常理由,违约的原因是价格下跌,属正常商业风险,不能作为撤约的理由。
问题:
(1)收货人可以向谁索赔?为什么?
(2)最终应由谁对茶叶受污染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
(1)可向保险人或承运人索赔。因为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人承保期间和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责任。因为根据运输合同,承运人应提供”适载”的COC,由于COC存在问题,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
(1) 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 年1月2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回答:
货物与样品关系:货物品质要与样品品质相符。这批瓷器出现“釉裂”由配方本身与加工不当所导致。买方收到货物时无法发现,要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可显露出来;留存样品与出现同样情况,所以要赔偿。
我一家外贸公司出口自行车800辆,合同规定木箱装,来证亦规定 PACKED IN WOODEN CASE 但在CASE 之后加有 C.K.D(全拆卸)三个字母的缩略语。我在出口时的所有单证都照来证要求制作。可是货到目的港后被进口海关罚款并多缴了关税。

国际货运代理概论

国际货运代理概论
2、仓库保管中的疏忽 3、货损货差责任不清 4、迟延或未授权发货
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方式及渠道 (一)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主要方式 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时,主要有以下几 种方式供选择,即: 有限责任保险、完全法律责任保险、最 高责任保险、集体保险制度。
1、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 主要分3种类型: (1)根据标准交易条件确定的货运代理责任范围,货 运代理可选择只对其有限责任投保。 (2)货运代理也可接受保险公司的免赔额,免赔额部分 的损失须由货运代理承担。免赔部分越大,保险费越 低,对低于免赔额的索赔,均由货运代理支付,多起 小额索赔时,就会承担总额非常大的损失,而且有可 能根本无法从保险人处得到赔偿。 (3)货运代理还可通过缩小保险范围来降低其保险费, 只要过去的理赔处理经验证明是合理的。
2、货运代理的完全法律责任保险 货运代理按其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投保。 货运代理责任范围,货运代理可以选择 任保险 在某些欧洲国家,一种被称为SVS和AREX 的特种货运代理责任保险体制被广泛采用。
4、货运代理的集体保险制度 (1)其优点是: ①使该协会能够代表其成员协商而的得到一个有利 于的保险费率; ②使该协会避免要求其成员进行一个标准的、最小 限度的保险,并依此标准进行规范的文档记录。 (2)其缺点是: ①一旦推行一个标准的保险费率,就等于高效率的 货运代理对其低效率的同行进行补贴,从而影响其 改进风险管理、索赔控制的积极性; ②使其成员失去协会的内部信息,而该信息可能为 竞争者所利用。
5、货运代理所办理的货物是否在货运代理的实际掌 管之下。 6、货运代理是否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从事活动, 如果越权,是否被追认。 7、货物代理在安排货物运输过程中及其他业务中本 身有无过失。 8、货运代理与托运人的运输合同中有无明确规定货 运代理应承担的责任条款及保证条款。 9、货运代理实际上扮演的是代理人,还是当事人, 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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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与物流有关的法规和国际公约物流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甚至跨越国界的系统工程,一般包括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搬运、配送、代理、咨询和其他服务等经济活动,涉及的环节非常广泛。

物流的法律框架是由物流活动本身的内涵和外延决定的,规范物流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法令、国家标准、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也就包括多个方面。

8.1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由于提单的利害关系人常分属于不同国籍,提单的签发地或起运港和目的港又分处于不同的国家,而提单又是由各船公司根据本国有关法规定自行制定的,其格式、内容和词句并不完全相同,一旦发生争议或涉及诉讼,就会产生提单的法律效力和适用法规的问题,因此,统一各国有关提单的法规,一直是各国追求的目标。

当前已经生效,在统一各国有关提单的法规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或有关国际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有三个:8.1.1海牙规则(Hague Rules)海牙规则的全称是《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 of Lading),1924年8月25日由26个国家在布鲁塞尔签订,1931年6月2日生效。

公约草案是1921年在海牙通过,因此定名为海牙规则。

包括欧美许多国家在内的50多个国家都先后加入了这个公约。

1936年,美国政府以这一公约作为国内立法的基础制定了1936年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

海牙规则使得海上货物运输中有关提单的法律得以统一,在促进海运事业发展,推动国际贸易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最重要的和目前仍被普遍使用的国际公约,我国于1981年承认该公约。

海牙规则的特点是较多的维护了承运人的利益,在风险分担上很不均衡,因而引起了作为主要货主国的第三世界国家的不满,纷纷要求修改海牙规则,建立航运新秩序。

8.1.2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强烈要求下,修改海牙规则的意见已为北欧国家和英国等航运发达国家所接受,但他们认为不能急于求成,以免引起混乱,主张折衷各方意见,只对海牙规则中明显不合理或不明确的条款作局部的修订和补充,维斯比规则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所以维斯比规则也称为海牙---维斯比规则(Hague-Visby Rules),它的全称是《关于修订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订书》(Protocol to Amend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 ll of Lading),或简称为“1968年布鲁塞尔议订书”(The 1968 Brussels Protocol),1968年2月23日在布鲁塞尔通过,于1977年6月生效。

目前已有英、法、丹麦、挪威、新加坡、瑞典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这一公约。

8.1.3 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汉堡规则是《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f the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1978),1976年由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草拟,1978年经联合国在汉堡主持召开有71个国家参加的全权代表会议上审议通过。

汉堡规则可以说是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反复斗争下,经过各国代表多次磋商,并在某些方面作出妥协后通过的。

汉堡规则全面修改了海牙规则,其内容在较大程度上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保护了货方的利益,代表了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意愿,这个公约已于1992年生效。

但因签字国为埃及,尼日利亚等非主要航运货运国,因此目前汉堡规则对国际海运业影响不是很大。

8.2与运输方式有关的法规与国际公约8.2.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8.2.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

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国际公约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

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8.2.3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航空货物运输方面国内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适用的国际公约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

8.2.4多式联运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我国有关多式联运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中对多式联运作出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国际公约有《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国际商会制定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8.3与货物销售有关的法规公约和惯例8.3.1国内货物买卖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章对货物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制约8.3.2对外贸易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补贴条例》、《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外经贸部颁发的《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节》、《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8.3.3与商品检验有关的法规和国际公约及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海关法》、《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华沙--牛津规则》。

8.4与货物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与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邮包货物运输保险等有关的保险条款。

国际法规指《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有关贸易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中与保险有关的条款。

8.5 包装、仓储和配送有关的法律法规8.5.1货物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货物的销售、运输、仓储方面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和惯例中都有包装条款,我国对一般货物运输包装要求适用"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等,运输包装标志符合"包装储运图标标志,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对辐射能敏感的感光材料图标标志"标准。

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危险品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运输包装标志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包装储运图标标志"。

危险货物包装性能试验采用"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我国对运输包装尺寸要求适用"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

国际海运危险品对货物包装要求适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8.5.2仓储保管和配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仓储合同的规定,《保税货物的仓储适用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即京都公约,《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配送按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规定。

8.6与装卸和搬运有关的法律法规8.6.1港站港口装卸和搬运有关的法律法规由于装卸搬运与运输仓储配送活动密切相关,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港口货物作业规则》、《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水路危险物运输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关条款的约束。

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有《联合国国际贸易运输港站经营人赔偿责任公约》、《国际海协劳工组织装箱准则》、《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8.6.2铁路装卸和搬运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与货物作业有关的铁路装卸作业标准,《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集装箱在铁路上装卸和拴固规定》、《铁路车站集装箱货运作业标准》。

8.6.3公路装卸和搬运有关的法律法规汽车运输的货物在场站进行搬运和装卸应按《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进行。

8.7口岸法规及相关的国际公约8.7.1海关货物监管法规和国际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管办法》,关于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监管办法。

国际公约有《货物暂准进口报关手册的海关公约》即ATA报关公约。

8.7.2卫生检疫法规及法律我国有关卫生检疫法律及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8.7.3动植物检疫法律及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进出境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

8.7.4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及法规我国商品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主要的法律和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出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8.7.5口岸通关的国际公约《关于设立海关合作理事会的公约》、《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的国际公约》、《货物暂准进口报关手册的海关公约》、《伊斯坦布公约》、《关于货物实行国际转运或过境运输的海关公约》即ITI 公约,《1972年集装箱关务公约》,《在国际公路车辆运输手册担保下进行国际货物运输的报关公约》即国际公路车辆运输规定,《关于预防调查和制止违反海关法犯罪行政互助的国际公约》,《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及附约即京都公豹,《关于海关估价制度详细规定的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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