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必背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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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必考点重点知识点超全总结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必考点重点知识点超全总结

★法律关系组成:主体、客体、内容★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法律关系客体: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智力成果)。

★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法律关系的终止。

★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法律事实分事件、行为。

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包括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意外事件。

行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必须用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被代理人应慎重选择代理人。

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则被代理人要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法。

★法定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

如父母作为监护人代理★指定代理: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设立。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亲自进行代理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代理权★委托代的终止:期满或事务完成;取消或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商标权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先申请原则;单一性原则。

★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用地批准手续;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落实;其他条件。

★建设资金: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合同价的50%,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合同价的30%。

★建设单位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最新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

最新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

最新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以下仅供参考,请大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最近几年,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在考试科目中算是比较稳定的,综合难度也是适中。

今年是最近三年未进行调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之一,结合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各科目的整体难度,预计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难度与往年持平。

一建《法律法规》考试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法律体系、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建筑法等多个方面。

其中,建筑法是每年必考的内容之一,包括施工许可、发包与承包、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等多个方面。

在考试题型方面,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其中单项选择题占60分,多项选择题占40分。

总的来说,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难度适中,但需要考生对相关法律法规有较为全面的掌握和理解。

以上就是我对一建《法律法规》考试的一些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2024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律法规是一个重要的科目,需要考生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以下是一些考前必背的知识点,供考生参考:1、建设法规体系建设法规体系是指由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组成的一个整体。

其中,建设法律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建设工程许可制度建设工程许可制度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这些许可制度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规模、内容、使用功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要求。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等。

这些制度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和责任。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拓展及考情)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2-25分)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知识点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1分)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物权的设立(不动产)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考试重点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考试重点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考试重点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考试重点:
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建筑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2)建筑法中工程建设的质量责任和义务;(3)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制度;(4)建筑许可的分类和适用对象;(5)工程建设中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6)建筑法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合同法(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2)合同的形式和内容;(3)合同的订立和履行;(4)合同的变更和转让;(5)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6)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3、招标投标法(1)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2)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和有关规定;(3)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考试重点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一、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像宪法是根本大法,它是其他法律的基础。

民法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像民法典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就在这个范畴呢。

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在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就与行政法有关。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建设工程里对工程造价等方面有相关规定。

社会法主要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建设工程中的劳动保护相关内容就属于社会法范畴。

刑法则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要是在建设工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等就会涉及刑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行政法规等。

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上位法。

而且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等。

而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考点1.民法商法:《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经济法:《建筑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行政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社会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考点2.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具体可分为七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尾巴是规定、办法的,有地名为地方政府规章,没地名为部门规章;尾巴是条例的,有地名为地方性法规,没地名为行政法规。

考点3.效力等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

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考点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交付生效。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可以不登记)。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物权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时生效。

(2)合法建造、拆除房屋,自事实行为成就时生效。

考点5.所有权是对自己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其中处分权是核心。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一建法规分章节知识点

一建法规分章节知识点

一建法规分章节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各章节知识点众多,我们以“招投标法相关知识点”为例。

①基本定义:招投标呢,简单说就是建设单位(招标人)招人来干工程或者买东西,很多施工单位或者供应商(投标人)来竞争这个机会的一种法定活动。

就好比是一群人竞争一个好工作,招标人就是老板在挑员工(投标人)。

②重要程度:在一建法规里超级重要。

涉及工程项目从开始前确定实施者的公平公正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开头环节,如果这个环节乱了,后面工程的质量、工期啥的都容易出问题。

③前置知识:需要对法人、合同等基础知识有所了解。

比如法人的定义和权利义务,因为投标人和招标人很多都是法人组织,合同知识也很必要,因为招标最终是为了签订合同做准备。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建筑行业里,规范招投标就能选出合适的施工队伍或者供应商,保证项目的优质低价进行。

就像你买房子,你肯定想开发商通过靠谱的招投标选个好建筑队给你盖房子。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招投标知识点在一建法规里占据独立的章节,和合同、项目管理的知识都有联系。

比如招标如何确定合同条款,怎么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执行招投标确定的事宜等。

②关联知识:和建筑工程许可、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等知识点有关联。

比如说有建筑工程许可才有资格参与招投标,安全设施的招投标也在总招投标范畴内。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中等偏上。

因为涉及的主体多,流程复杂。

- 关键点:招标流程中的各个时间节点、废标的情形、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例如在公开招标中,从发布招标公告到开标之间有法定的时间要求。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极高。

- 考查方式:可以考选择四,问某个投标行为是否有效;也可以考案例分析,让分析整个招投标流程中哪里出问题了。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招标人:就是项目的发起者,想找人干活或者买东西的一方。

比如说政府部门要盖一座桥,这个政府部门就是招标人。

- 投标人:想要承接项目或者供应货物、服务的单位。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第一章、关于时间的总结一、小时类(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要求开标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只制作记录。

(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二、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三、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四、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五、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作出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预期未发出指示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的情形。

六、48小时(2日)(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一建-法规必背考点

一建-法规必背考点

2020 一建法规必背考点1.我国法的制定2.法的效力3.代理4.物权动产合同成立时交付例外:动产抵押(合同成立时)5.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土地所有权国有(城市市区土地)、集体所有(一般农村和城交B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建设用地使用权含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只存在于国有土地上设立可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且自登记时设立取得方式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i≡专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但应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剩余期限,且地上附着物一并处分住宅用地,期满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依法律规定办理6.债权债的发生根据厂合同■ 最主要、最普遍侵权行为------ ►①悬挂物、搁置物脱落.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侵害财产权和人身权②建筑物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③抛掷物品或坠落物品,难以确定侵害人,由可能加害的使用人赔偿不当得利远因管理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物归原主】无法律或受托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7.著作权8.抵押8.法律及责任9.担保⑵取得规划许可证(城镇2证:用地和工程,乡村1 证)⑶场地具备施工基本条件⑷已确定施工企业10. 施工许可证批准⑸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6>有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⑻其他条件(消防设计审核)IL 建造师注册12. 招标13. 招标串通14. 定金17. 无效合同815.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16. 合同18. 效力待定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纯获利益或智力相当除外)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租赁、保管、运输) ①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 个月内追认,未被追认表示拒绝;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

② 无权代理合同,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追认,未被 追认表示拒绝;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

③ 无权订立合同事后取得处分权或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有效19.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的类型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效责款•无免条•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合同(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22.劳动合同单方而解除20. 合同终止约定解除:协商一致。

备考2020年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备考2020年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不一致:谁制定谁裁决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 法的效力层级(P5-P6)(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 法人的分类(P11)2. 项目经理部(P12)【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企业法人担责】(1)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2)在每个施工项目上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3)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3.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P16-P17)法人 企业法人——核准登记 非企业法人 行政法人——独立经费的机关法人: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事业法人 社团法人 按法律规定:成立/登记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4. 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17-P18)【一人责任,一人担责;两人责任,两人连带】(1)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连带(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理人担责;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连带(3)第三人故意行为——第三人明知道无权代理:第三人和行为人连带(4)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对方违法——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连带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 物权的种类(P19)【用益物权不包括处分权】2. 地役权(P21)(1)地役权的概念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一、确定文章类型本文是一篇总结类文章,旨在总结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中的必考知识点。

二、搜索关键词在准备撰写本文之前,我通过搜索关键词的方式,搜集了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中可能出现的必考知识点。

这些关键词包括: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合同管理、招投标、工程估价、安全生产法、质量管理、环境保护、工期和费用、工程担保、工程保险、施工成本控制、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控制、环境控制、工程风险管理等。

三、罗列知识点通过搜索关键词,我整理出以下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的必考知识点: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包括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行政法规、建设工程部门规章等;2、合同管理,包括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文本及合同管理、工程合同的履行等;3、招投标,包括招标投标的概念与原则、招标程序、投标要求、评标方法等;4、工程估价,包括建设工程造价构成、造价控制、造价监管等;5、安全生产法,包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等;6、质量管理,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方法、质量责任制度等;7、环境保护,包括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措施等;8、工期和费用,包括施工进度管理、施工成本控制等;9、工程担保,包括工程担保制度、工程担保方式等;10、工程保险,包括工程保险制度、工程保险类别等;11、施工成本控制,包括施工成本核算、施工成本控制方法等;12、施工进度控制,包括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施工进度实施等;13、施工质量控制,包括施工质量控制原则、施工质量控制方法等;14、施工安全控制,包括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安全预防措施等;15、环境控制,包括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控制措施等;16、工程风险管理,包括工程风险评估、工程风险控制等。

四、分段归纳为了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我将以上知识点按照相关性进行分段归纳。

2023年一建法规知识点

2023年一建法规知识点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自治法②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协议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企业法、招标投标法;③行政法:环境影响评价法、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规划法、建筑法;④经济法:记录法、土地管理法、原则化法、节省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⑤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协议法;⑥刑法2.法旳形式:①行政法规:《XXX条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行条例》;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地名XXX条例》,如《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③部门规章:《XXX规定》、《XXX措施》④地方政府规章3.商标专用权包括旳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旳人身权受著作法保护。

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权和严禁权、4.下列人员可委托为诉讼代理人: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②当事人旳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③当事人所在小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旳公民。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旳,委托代理终止:①代理期届满、代理事务完毕;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旳法人终止。

3.法定代理、制定代理终止:①被代理人获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指定代理旳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4.无权代理: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5.表见代理——尤其构成要件:①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旳事实或理由;②须本人存在过错;③须相对人为善意。

6.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旳,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旳担保方式是约定担保,只能由协议当事人以外旳第三人担任保证人(无法律直接规定)。

7.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旳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旳担保。

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旳担保。

☆2024年一建【法规】-考前必备3页纸【重点推荐】

☆2024年一建【法规】-考前必备3页纸【重点推荐】

202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背3页纸使用说明第一部分:必须掌握★★★说明示例:1.此部分内容为考频高、考试分值高的考点,必须做到能够灵活运用。

2.部分内容需要对比掌握。

第二部分:高频重点★★说明示例:1.本部分考点考查频率较高,为高频重点,需要重点掌握、记忆。

2.部分考点有总结提醒,可结合描述掌握并记忆。

第三部分:理解熟知★说明示例:1.本部分考点考查频率一般,要求选择性理解记忆。

2.加强对考点的理解与熟知,做到能够识别,能判断,会归类。

202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背3页纸第一部分:必须掌握★★★【考点1】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P1-2)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②民法商法(《公司法》《专利法》);③行政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影响评价法》;④经济法(《建筑法》《节约能源法》);⑤社会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职业病防治法》);⑥刑法;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仲裁法》)。

【考点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P2-6)1.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3)行政法规:《XX条例》,国务院制定;(4)地方性法规:《地方XX条例》,省级、地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5)部门规章:《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制定;(6)地方政府规章:《地方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地市级人民政府制定;(7)国际条约。

2.法的效力层级:①宪法至上;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③特别法优于一般法;④新法优于旧法;⑤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a.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b.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c.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一级建造师法规必备考点

一级建造师法规必备考点

一级建造师法规必备考点在建筑行业中,一级建造师的法规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它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合规性,也直接影响着建造师的职业发展和责任承担。

以下为大家梳理了一级建造师法规的一些必备考点。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各自的调整范围和主要法律。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掌握不同形式的法,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明确其制定机关和效力层级,以及在出现冲突时的解决原则,如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分类区分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其中非企业法人又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3、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理解项目经理部与施工企业法人的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具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表现意志、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等特征。

主要种类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2、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等。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对自己的物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

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

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一)勘察、设计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1、依法承揽工程任务,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2、采用假冒签名,伪造企业文件和相关材料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处单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或者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其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责令其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5、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令其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6、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责令其改正,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7、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责令其改正,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8、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或者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其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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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占有
动产
金钱担保
定金
转移占有
10.施工许可证批准
11.建造师注册
12.招标
招标人发出(第一份)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日前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5日
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中标候选人公示
≧3日
13.招标串通
14.定金
项目
内容
定金规则
(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24.劳动争议的解决
25.劳动仲裁与民事仲裁的对比
劳动纠纷
民事纠纷
程序
先裁后审
或裁或审
申请和受理
无需仲裁协议
需书面仲裁协议
管辖
法定
约定
仲裁庭组成
劳动仲裁委依职权
当事人依协议
时效
1年
适用诉讼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效
26.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适用原则
27.垫资
有约定
无约定
欠款利息
按约定
按贷款利率
垫资利息
按约定
(超过贷款利率部分无效)
变更
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注销
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补办
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管理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定金合同
(实践合同)
(1)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2)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5.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16.合同
17.无效合同
18.效力待定合同
19.可撤销合同
20.合同终止
2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2.劳动合同单方面解除
2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法院抢来抢去,报请共同上级
43.事诉讼和民事仲裁的区别
民事诉讼
民事仲裁
发动
无需约定诉讼
需有书面仲裁协议
管辖
法定(合同纠纷除外)
约定
程序
严格以法律规定
根据《仲裁规则》,当事人协议
审理
公开
秘密
终局
二审终审
一裁终局
翻案
再审
撤销:不予执行
44.行政复议
45.行政诉讼
38.工程保修金
39.仲裁
40.诉讼代理
41.诉讼中的证据
42.民事诉讼管辖
级别管辖
根据争议金额的大小(不是合同额大小)、影响决定审级
地域管辖
一般管辖
被告住所地(原告就被告)
协议管辖
仅适用于合同、财产纠纷
专属管辖
仅适用于不动产、港口、继承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移送管辖
法院T来T去,只能T一次
指定管辖
2020一建法规必背考点
1.我国法的制定
2.法的效力
3.代理
4.物权
合同生效
物权生效
不动产
合同成立时
登记
例外:地役权(合同成立时)
动产
合同成立时
交付
例外:动产抵押(合同成立时)
5.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6.债权
7.著作权
保护对象
期限
起点
展期
著作权
文教、艺术、软件作品
自然人:作者死后50年;
单位:首次发表后50年
12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0.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点
项目
内容
许可证有效期
(1)有效期为3年;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许可证办法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36.监理责任与义务
37.最低保修年限
法定保修范围
法定最低保修期限
基础设施工程
设计文件注明的合理使用年限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
(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
屋面防水工程
≧5年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
外墙面的防渗漏
节能保温工程
供热系统
≧2个采暖期
供冷系统
≧2个供冷期
电气管线
≧2年
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
装修工程
31.专职安全员
32.总包单位安全责任
33.安全事故划分
34.安全事故报告
35.规划、消防、环保、节能分项工程竣工验收
规划验收
规划局
竣工总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
环保验收
环保局
消防验收
两类工程(人员密集+其他特殊):消防局验收;其他工程:建设单位验收
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
作品完成日
不予展期
专利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各10年
申请日
不予展期
商标权
服务商标、商品商标
10年
核准注册日
可以展期
8.抵押
8.法律及责任
9.担保
人的担保
保证
第三人提供
物的担保
抵押
可能是债务人本人,也可能是第三人提供
不转移占有
动产、不动产
质押
转移占有
动产、权利
留置
债务人本人提供
6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
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
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
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不予支持
28.文物
29.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序号
条件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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