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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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注册场所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必须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字样)2. 公司注册地址:第二条经营范围1. 公司经营范围:2. 公司经营期限:第三条资本和股东1. 公司注册资本:2. 股东名单及出资额:第四条公司组织架构1. 公司董事会:2. 公司监事会:3. 公司经理人: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五条董事会1. 董事会职权:2. 董事会成员:3.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监事会1. 监事会职权:2. 监事会成员:3.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经理人1. 经理人职责:2. 经理人任职条件:第八条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职权: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公司财务和会计第九条财务管理1. 财务管理职责:2. 财务报告:第十条会计和审计1. 会计标准:2. 审计职责:第四章公司增减资和变更第十一条增减资和股权转让1. 增减资规定:2. 股权转让规定:第十二条公司变更1. 公司变更程序:2. 公司变更范围: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三条公司解散1. 公司解散条件:2. 公司解散程序:第十四条公司清算1. 公司清算程序:2. 公司清算方式: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名单、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股东大会、财务管理、财务报告、会计和审计、增减资和股权转让、公司变更、公司解散、公司清算。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财务报告、会计标准、审计等。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市##无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由独自出资设立北京市##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类型为一人无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则为准。

第二章公司称号和住所第三条公司称号:北京市##无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运营范围第五条公司运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出资人的姓名(称号)、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工夫第七条股东的姓名(称号)、出资额、出资工夫、出资方式如下: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发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出资人)的职权:(一)决议公司的运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委派(延聘)执行董事和监事,决议有关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同意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同意监事的报告;(五)审议同意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盈余的方案;(七)对公司添加或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许变卦公司方式作出决议;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出资人)委派或延聘发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公司的运营方案和投资方案;(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盈余方案;(四)制定公司添加或许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五)制定公司兼并、分立、变卦公司方式、解散的方案;(六)决议公司外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议聘任或许解职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决议聘任或许解职公司副经理、财务担任人及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许解职。

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一、为方便投资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2006年第一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北京六行万通担保有限公司等 4 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北京工商格式

公司章程北京工商格式

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第四条公司名称:住所:。

第五条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局判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认缴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下:股东姓名或名认缴状况称出资数额认缴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计其中钱币出资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益机构,执行以下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金事项;〔三〕审议赞成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赞成监事的报告;〔五〕审议赞成公司的年度财务估量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赞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填充损失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也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刊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理也许改正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更正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依照出资比率执行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如期会讲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如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建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够执行也许不执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够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更正公司章程、增加也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也许改正公司形式的决议,必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

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一、为方便投资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2006年第一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北京六行万通担保有限公司等 4 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市2014版)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市2014版)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2014年第一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三)公司名称:。

(四)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五)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六)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七)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八)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 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 修改公司章程;11. 其他职权。

(九)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十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十二)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北京市工商局章程范本

北京市工商局章程范本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审批的二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明下列事项: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于前置审批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二)公司经营范围;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三)公司注册资本;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二)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八)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定为准。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2004年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一路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记录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居处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居处:。

邮政编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适用(4)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适用(4)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适用(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英文名称为:(Company Name),简称:(简称)。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列举主营业务)(2)(列举次要业务)第五条【公司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详细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为(详细地址)。

.........第二十章法律责任第一百八十四条【股东违法责任】股东应当依法履行其法定义务。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的,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章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股东,公司将配合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五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其法定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章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配合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章附则第一百八十六条【章程修订】对本章程的修改、补充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经股东会通过,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一百八十七条【争议解决】本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

.........以上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供工商局使用。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内容,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人士。

北京工商局_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工商局_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第五条公司经营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围为准。

”如有审批事项此处请按许可证核定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适用(3)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适用(3)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适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方式,保护股东的权益,明确公司的运营范围和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xxxxxx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xxxxx元整。

第六条公司章程的修订:本公司章程的修订必须经过股东会议的决定,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结构第七条公司的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创始股东和新增股东。

创始股东是指最初出资设立本公司的股东,新增股东是指后续加入本公司的股东。

创始股东可以持有初始股份,新增股东可以持有新增股份。

第八条公司的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九条公司的经理:本公司设立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经理可以是董事会成员或外部人士,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的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的监督。

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本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全体职工的利益。

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股东享有按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有权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还享有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等。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决定,履行投资义务,保证投资款按时足额缴纳。

股东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四章股东会议第十四条股东会的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的需要进行定期或临时召开。

定期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或股东提议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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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网站下载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每年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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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每年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完整版)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完整版)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完整版)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宗旨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

第二条公司名称与注册资本1. 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人民币。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1.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2.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依法批准后修改上述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二章:公司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1. 公司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公司股东大会行使法定权限,包括但不限于:(1)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3)审议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第六条董事会1. 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执行机构,承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2.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七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2.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三章:公司章程的修订与解释第八条章程的修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并经过全体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九条章程的解释对于本公司章程中出现的任何未尽事宜或有关解释条款的内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章:公司财务与税务管理第十条公司财务管理1. 本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 公司财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一条税务管理1. 本公司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税收义务,并及时缴纳各项税款。

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与税务机关的日常沟通与协调。

第五章:章程的生效与解除第十二条章程的生效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后生效。

第十三条章程的解除1. 公司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时,本章程同时解除。

2. 公司解散或破产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对于本章程的解释和执行中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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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如有审批事项此处请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
(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

认缴情况
认缴出资

出资时

出资方式
合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年(注:3年以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注:1-2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认为必要时有权更换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
后向股东报告。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
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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