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公共基础——商法
商 法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一、概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一)设立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143(三)份额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六)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
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普通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更多个合伙人共同经营并承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相对简单。
下面将详细介绍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
一、成立条件:1. 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至少由两个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之间应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责任和义务。
2. 资本:合伙企业的资本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或知识产权等形式。
3. 其他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需要满足一些特定条件,如特许经营许可证等。
二、成立程序:1. 商务计划书:合伙人首先需要编制一份商务计划书,明确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目标、策略和预期收益等信息。
2. 合伙协议:合伙人应达成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责任和义务,包括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方式、决策权等内容。
3. 公司名称注册:合伙人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公司名称,并在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 注册资本: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将资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5. 注册登记:合伙人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登记申请,包括公司名称、合伙人身份证明、合伙协议等相关材料。
6. 税务登记:合伙企业还需要向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获取税务登记证。
7. 其他许可证: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还需要申请其他相关许可证,如特许经营许可证等。
8. 银行开户:合伙人需要选择一家银行,并在该银行开设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
9. 财务管理: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记录准确可靠。
10. 经营运营:合伙企业正式成立后,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开始经营运营。
总结起来,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合伙人和资本,合伙企业的成立程序包括商务计划书、合伙协议、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步骤。
合伙人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和管理企业,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合伙人的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对有意成立普通合伙企业的人士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
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具有资合性特征的公司不同,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特征。
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2个或2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指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者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签订合伙协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包括:(1)货币;(2)实物;(3)知识产权;(4)土地使用权;(5)其他财产权利;(6)劳务。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企业名称是企业区别于其他组织的基本标志,合伙企业也应当有自己的名称。
普通合伙企业法(1)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 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 让给他人的,应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 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总结】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
对外—连带责任(合伙人不能用合伙之间按份 性对抗其对外所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财产的继承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 的财产份额由其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 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 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下列情形,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 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2.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 但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特殊: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 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将 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继承人。
对内—按份责任(合伙人之间也不能用合伙人 已承担了连带责任对抗内部的按份责任)
A、B、C、D四个合伙人共同出资100万组成合伙企业, 该合伙企业的协议约定,合伙人分担亏损的比例为: 1:2:3:4。 假设现在企业欠工资:30万; 欠交税款:10万; 欠甲:180万 欠乙:120万。 该企业先用出资的100万清偿完工资和税款,剩余 60万,四个合伙人每个人出资15万清偿了乙的120万。 欠甲的180万则由B一个人承担了。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 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简要说明理由。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单选题(共30题)1、银行账户()是指因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的不利变动,而导致银行账户发生的风险损失。
A.信用风险B.汇率风险C.操作风险D.利率风险【答案】 D2、人民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的存款资料时,查询人不得()。
A.借走资料原件B.抄录资料原件C.复印资料原件D.对资料原件照相【答案】 A3、在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不同形式中,相对集权的组织形式是()。
A.矩阵制组织架构B.总分行型组织架构C.多法人制组织架构D.统一法人制组织架构【答案】 D4、()是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的,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A.公司治理B.风险管理C.合规管理D.内部控制【答案】 D5、下列关于定活两便存款的业务特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开户时约定存期B.随时可以支取C.利息高于活期储蓄D.银行根据客户存款的实际存期按规定计息【答案】 A6、衡量通货膨胀水平的指标不包括()。
A.消费者物价指数B.生产者物价指数C.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D.国民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答案】 D7、下面不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是()。
A.因为生活需要,张三向李四借款1000元B.张三高息向周围群众吸收存款C.某企业设立储蓄所向周围群众吸收存款D.某财务公司向周围群众吸收存款【答案】 A8、商业银行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拟销售的理财产品自主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的结果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个等级。
A.3B.4C.5D.6【答案】 C9、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衡机制的是()。
A.决策执行B.职责边界C.组织架构D.履职要求【答案】 A10、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 )。
A.国家对贷款的管理制度B.国家对存款的管理制度C.国家对银行的管理制度D.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度【答案】 A11、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以经营()业务为主。
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
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下面一起来看看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1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l4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合伙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参加,即必须是多个人的集合。
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l6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以便于与合伙企业交易的人了解该合伙的类型及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以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参与民事活动。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以下特征:(1)权利能力的普遍性。
普遍性,是指凡是自然人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即任何自然人都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民事义务的资格。
(2)权利能力的平等性。
《民法通则》第l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所谓平等性,是指每个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
2023年-2024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23年-2024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精选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45题)1、公司成立日期是()。
A.公司资本缴足的日期B.公司正式对外营业的日期C.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D.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日期【答案】 C2、()主要是为客户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表明银行同意贷款支持项目建设的文件。
A.项目贷款承诺B.开立信贷证明C.备用信用证D.信用证【答案】 A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准入的监管成为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的标志是()。
A.2000年《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发布施行B.1983年颁布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规定》C.1995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D.1985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稽核工作暂行规定》【答案】 A4、按金融工具的融资期限划分,融资期限较短的金融市场称为()。
A.货币市场B.资本市场C.初级市场D.次级市场【答案】 A5、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宗旨是()。
A.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B.审慎监管C.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D.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答案】 C6、下列关于市场流动性风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资产变现能力越强,银行流动性状况越差,其流动性风险越高B.资产变现能力越强,银行流动性状况越佳,其流动性风险越低C.资产变现能力越低,银行流动性状况越差,其流动性风险越低D.资产变现能力越低,银行流动性状况越佳,其流动性风险越高【答案】 B7、某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审批,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审查与批准一般由两个不同部门或不同的人完成B.贷款批准必须集体作出C.贷款审查一般由客户经理完成D.贷款审批可以与贷款调查同为一个部门【答案】 A8、在信用活动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金融机构是( )。
A.政策性银行B.商业银行C.投资银行D.中央银行【答案】 B9、股票按期限长短和金融工具的职能划分分别属于()。
商法题库答案《商法》专用通关题库.doc
《商法》专用通关题库第01■关1\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_____ OA:有3个以上合伙人B:有书面合伙协议C: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D: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解析]《合伙企业法》第14条规定:“设立合伙企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尺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故应选A2\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人员中,不能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是_______ oA:董事长甲B:执行董事乙C:总经理丙D:监事会主席丁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解析]《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据此可知,监事会主席丁不能成为该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故本题应选D。
3\《票据法》所称的票据,不包括 ______A:汇票B:本票D:支票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解析]《票据法》笫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故应选C。
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屮应当标明 _____ 字样。
A:“一般合伙”B:“普通合伙”C:“特殊合伙”D:“特殊普通合伙”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解析]《合伙企业法》笫56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5\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______ 的经营实体。
A:有限责任B:无限责任C:连带责任D:按份责任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木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木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冇,投资人以共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单选题(共50题)1、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D.《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答案】 A2、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的根源在于社会总供给的变化,在商品和劳务的()不变的情况下,因生产成本的提高而推动物价上涨。
A.市场B.需求C.结构D.预期【答案】 B3、下列关于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是自然人B.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最高法定刑仅为7年有期徒刑,贷款诈骗罪最高法定刑可以判处无期徒刑C.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在主观上不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贷款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D.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在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贷款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答案】 D4、公司应以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A.认购的股份B.全部现金C.全部资产D.出资额【答案】 C5、如果某一金融机构希望通过持有的债券来获得一笔短期资金融通,则它可以参加()市场。
A.同业拆借B.商业票据C.回购协议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答案】 C6、商业银行的票据承兑业务属于( )。
A.表外业务B.中间业务C.信贷业务D.衍生产品业务【答案】 C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从2005年9月21日起,我国对活期存款实行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 )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A.30B.15C.20D.25【答案】 C8、下列()不是银行业从业人员的从业准则。
A.诚实信用、守法合规B.信息保密、熟知业务C.专业胜任、勤勉尽职D.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公平竞争【答案】 B9、2012年6月8日,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从基准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的()A.1.1倍B.1.2倍C.1.3倍D.1.5倍【答案】 A10、信用卡最主要的功能是()。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4. 综合题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
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数量的规定是( )。
A.2人以上B.2人以上30人以下C.2人以上50人以下D.没有限制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设立。
合伙企业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我国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
知识模块: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关于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合伙人均为自然人B.不得以劳务出资C.名称中应标明“普通合伙”D.允许国有企业作为合伙人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除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外的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选项A、D错误。
普通合伙企业允许以劳务出资,选项B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C。
知识模块:合伙企业法律制度3.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是( )。
A.上市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国有独资公司D.国有企业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知识模块:合伙企业法律制度4.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合伙人可以分期缴付出资B.合伙人首次缴付的出资不得低于认缴数额的20%C.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D.合伙人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对首次缴付的出资额,没有法定限制。
法律顾问民商法考点:普通合伙企业
法律顾问民商法考点:普通合伙企业1.合伙企业的设立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可以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独资、国有企业、上市以及公益性的**、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2.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财产包括合伙人出资、合伙企业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第一,合伙企业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第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三,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合伙事务执行以合伙代表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具体而言,其他合伙人享有查阅权、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权。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合伙制企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合伙制企业的概念合伙制企业是指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经济组织。
合伙制企业是我国法律认可的一种企业形式,具有以下特点:1. 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合伙人共同出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2. 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由合伙人共同负责,合伙人可以约定各自承担的经营管理职责。
3. 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企业的收益和风险由合伙人按照约定比例共享和分担。
4. 合伙人之间有法律关系: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伙制企业的法律规定1. 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合伙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2)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3)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4)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执行;(7)入伙、退伙的条件和程序;(8)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9)违约责任。
3. 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1)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人共同执行。
合伙人之间可以约定各自的经营管理职责。
(2)合伙企业的重大决策:合伙企业的重大决策应当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3)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合伙企业的收益和亏损(1)收益分配:合伙企业的收益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给合伙人。
5.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① 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② 享有合伙企业的收益;③ 要求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④ 请求查阅合伙企业的文件和资料。
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Real happiness is internal, and it can only be found in the human mind.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导读: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
2关于合伙人的行为能力。
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能承担无限责任。
3关于合伙人的职业禁止,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自主创业观念的改变,合伙企业的创立越来越多。
成立一个企业不是简单的事情,不少朋友想要合伙创立一个企业,但是又不知道要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创立合伙企业,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
最高限额未作规定。
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
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自学考试公司法及企业法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一.名词解释1.【48】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2.【57】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织。
3.【83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77】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退出合伙企业,从而消灭合伙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5.【193】公司股权回购,指公司股东在公司的决定、行为严重损害或者可能严重损害其利益的情况下,请求公司购汇其持有的股权的行为。
6.【167】股东大会自行召集权,如果持有一定数量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出召集股东大会的请求,但董事会不启动召集程序,少数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召开会议。
7.【198】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筹办事物并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人,包括企业法人和个人。
8.【214】股东大会,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9.【165】自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
10.【165】共益权,凡股东以自己的利益并兼以公司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是共益权。
11.【165】股东权,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2.【165】股东表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
13.【345】公司分立,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财产责任和相互独立的公司企业法人的行为)公司。
14.【332】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15.【199】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或“同时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听起来很复杂,其实呢,想要开个合伙企业,也没那么难。
首先啊,你得有个“志同道合”的小伙伴。
没错,就是那种跟你一起拼搏的朋友。
两个人或以上,大家都得有共同的目标,像是开个小店,或者一起搞个创业项目,嘿,这就是合伙的开始。
大家得想好自己的分工,谁负责什么,得明明白白,不然到时候搞得一团乱,那就真是哭笑不得了。
说到合伙,当然离不开协议。
这就像结婚前的婚前协议,大家得把各自的权利义务写清楚,什么利益分配啊,责任承担啊,都得有个说法。
签字的时候,嘿,记得找个律师来帮忙,这样能省去很多麻烦,谁也不想将来为了利益争得不可开交,简直是鸡飞蛋打,对吧?然后啊,资金也是个大问题,开企业没点资金可不行。
一般来说,合伙人之间要有共同的出资,金额可以商量,能量入为出,大家出多少,心里得有个数。
得说说注册的问题,注册普通合伙企业可不是随便就能搞定的。
你得去当地的工商局,提交一堆资料。
像是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地址证明等等,听起来就一堆对吧?这时候,最好准备齐全,不然在那儿折腾半天,搞得人家不耐烦,那就得不偿失了。
拿到执照后,嘿嘿,这可就算是开门营业的第一步,简直是“万事开头难”呀。
然后,企业的名字也得想好。
千万别随便起个名字,得考虑清楚,最好是有点个性又能代表你们的理念,毕竟这是你们未来的“招牌”,要是名字太普通,人家一听就忘,那可就没意思了。
合伙企业要记得定期报税,虽然税务总是让人头疼,但这可不是能逃避的事情,按时申报才是王道。
小心点,免得被罚款,那可就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合伙企业的责任可不是轻飘飘的,合伙人之间是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欠债,其他人也得一起担着,真是“同舟共济”,可别小看了这点,责任大了,心里得承受得住。
大家在合作的过程中,沟通是必不可少的。
定期开会,听听大家的意见,有问题及时解决,这样才能避免日后的麻烦。
毕竟,合伙企业就是一条船上的人,大家一起划,才能把船划得更远。
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合伙企业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组织形式,它具有灵活、简便、高效等特点,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1. 设立条件(1)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合伙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伙人应当共同出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5)合伙人应当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入伙、退伙、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等事项。
2. 设立程序(1)合伙人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合伙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核,准予登记的,颁发营业执照;(4)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后,应当依法进行公告。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1.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1)合伙人的出资;(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3)合伙企业债权;(4)合伙企业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2. 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与使用(1)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管理、使用;(2)合伙企业财产的收益归合伙人共有;(3)合伙企业财产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4)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
四、合伙企业的经营1. 合伙企业的经营原则(1)合法经营;(2)诚信经营;(3)公平竞争;(4)保护消费者权益。
2. 合伙企业的经营方式(1)合伙企业可以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如生产、销售、服务等;(2)合伙企业应当依法纳税;(3)合伙企业应当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五、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1. 利润分配(1)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2)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的,按照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参考答案(二)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练习及其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企业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企业内部社会经济关系B、企业外部社会经济关系C、企业内外部社会经济关系D、企业与社会的经济关系2、国有企业是( C )。
A、国家管理和经营的企业B、政府管理和经营的企业C、政府投资或者参股设立的企业D、政府拥有所有权的企业3、国有企业经营权的核心是( D )。
A、投资决策权B、留用资金支配权C、资产处置权D、生产经营决策权4、国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D )。
A、国有企业承包责任制B、厂长(经理)负责制C、国有企业全员聘任制D、职工代表大会制5、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的( D )。
A、经营管理决策机构B、生产指挥机构C、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D、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6、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 D )。
A、国家B、政府C、职工大会D、厂长(经理)7、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 B )。
A、所欠银行贷款B、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C、所欠税款D、其他债务8、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C )。
A、承担有限责任B、承担有限连带责任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承担按份比例责任9、债权人会议设主席( D )。
A、4人B、3人C、2人D、1人10、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 C),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A、1年内B、2年内C、6个月内D、9个月内11、在下列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C )。
A、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机构营管理的全部财产B、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C、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D、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12、破产财产优先划拨破产费用后的第一清偿顺序是( C )。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B、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D、破产债权二、多项选择题1、一般来说,企业具有下列特征( BCDE )。
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及设立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及设立条件普通合伙企业(GeneralPartnership)是指由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和/或法律主体组成,以资本合伙或共同承担责任和收益的企业关系。
普通合伙企业有助于它的合伙人之间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同时为他们提供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建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还可以让其他人参与并受益,从而拓宽商业合作范围。
普通合伙企业的建立要求合伙人共同签订一个改变他们在这个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可执行契约。
契约叙述了建立企业所有权的规定,有效期间及监管职责,以及每位合伙人的责任和收益分配。
一个合约必须在将要形成企业的成员之间签订,即使该合约仅由一个人准备,也必须由所有将要组建企业的个人签署。
此外,在建立普通合伙企业时,合伙人必须记录他们的意图,并规定每位合伙人的承担责任限制、收益分配、监督权、投票权及其他等。
所有的这些细节都必须记录在一份法律文件内,这个文件称为合伙企业协议(Partnership Agreement)。
在组建普通合伙企业时,合伙人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以确保其业务建立和运行的法律及稳定遵守。
这些准则包括:设立合伙企业的适用法律、合伙人共同承担的财务责任限制、合伙人应完成的任务、合伙人之间收益的分配、发生纠纷时的补偿等。
此外,合伙企业协议还可能包括其他条款,例如美国有形财产的扩展,或由合伙人的亲属继承的财产,以及合伙人所领受财产的类别等。
在美国,普通合伙企业并不是一个法律实体,它只是定义了一种业务关系。
换句话说,参与合伙企业的每一方都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他们可以自行承担风险,也有义务承担责任。
因此,当合伙企业的责任超过它的资产时,参加合伙企业的每个合伙人都可以被要求支付责任。
另外,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也只有继承或接受它的权利,而没有权利继承或接受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在某些州,普通合伙企业可以以一定的合法形式获得法律地位,这种情况下它就是一个公司(Company)。
在这种情况下,参加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不再承担个人责任,但他们将像普通合伙人那样共同承担财务责任。
普通合伙关系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普通合伙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法律关系。
普通合伙关系在我国《合伙企业法》中有明确规定,旨在规范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解散和清算等环节,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普通合伙关系的法律规定1. 合伙企业的设立(1)设立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条,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有书面合伙协议;③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④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立程序: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包括以下步骤:①合伙人签订书面合伙协议;②合伙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2. 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2条,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以下部分构成:①合伙人的出资;②合伙企业的收益;③合伙企业的其他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①合法原则;②合理原则;③节约原则。
3. 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1)合伙事务的执行: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6条,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人共同执行。
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或者数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
(2)合伙企业决策:合伙企业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①民主原则;②协商原则;③多数原则。
4. 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1)收益分配: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8条,合伙企业的收益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合伙协议未约定收益分配比例的,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2)亏损分担: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9条,合伙企业的亏损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担。
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担。
5.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解散原因: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6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①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②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③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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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伙】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探讨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合伙企业的天然属性与自然属性都要求其成员为两人以上。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第一项就是“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就是对这种基于自然性和社会性所反映的法则的认可。
我国1997年《合伙企业法》中曾经要求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其原因是当时没有承认法人参加合伙企业的投资地位,也没有允许有限合伙企业存在。
法律强调全体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是因为在立法的过程中已经有学者提出了法人成为合伙人和设立有限合伙的意见,甚至早期的法律草案中已经包含了上述两种意见的内容,而法律最终没有采纳上述意见,表明立法机关所持的一种稳健态度。
2006年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中删去这句话,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经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作了分别的制度建设,普通合伙人当然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言自明;另一方面,这句话本身不代表一种条件,在《合伙企业法》总则部分对普通合伙企业定义已经做了明确表述,避免重复予以删去。
对于法人能否成为合伙人,在我国学界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立法机关综合了不同意见,在法人成为普通合伙人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但为了防止公共风险,同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这是一种禁止,也是一种警示,除此之外的公司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人由公司自己决定。
对于公司而言,控制风险是成功的基础,成为普通合伙人的风险是很明确的。
虽然股东可以承担有限责任,但公司因无限连带责任的拖累而可能一败涂地,即使公司自己从事的主业范围是盈利的。
在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中,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选举董事、质询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工作而纠正管理者的不当行为,但当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时,股东无法逾越公司的界限而制约其他合伙人,任一合伙人都有权代表合伙企业进行商业活动恰恰是普通合伙企业的自然属性。
即使合伙协议选择了执行合伙人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连带责任大大强化了合伙企业的商业信用。
如果合伙人中一旦出现害群之马,作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法人合伙人的灾难是无法避免的。
作为普通合伙人一旦发生责任其数额是无法明确的。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参加合伙企业没有规定,对此,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司法》禁止公司成为无限责任的合伙人。
合伙人的最低人数是2人,这是由合伙关系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对于合伙人的上限,鉴于合伙企业要有人身信任关系,多数国家的法律未作规定,靠合伙关系自然限定。
英国合伙法的传统规则规定合伙人不能超过20人,合伙经营银行企业时合伙人不超过10人。
但是,老牌的律师行和会计师行的合伙人人数往往超过百人,为适应这种发展的现实,英国于1985年取消了对律师行和会计师行的20人限制条件。
迄今为止,英
国对15类商业合伙豁免了人数限制,导致这一限制形同虚设。
我国《合伙企业法》对此未作限制。
自然人的合伙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比如国家公务人员。
这是民事法律的普遍要求的体现。
(2)有书面合伙协议。
成立普通的民事合伙只需有口头协议就够了,但要注册为合伙企业必须要有书面合伙协议。
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必要条件。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10个必要记载事项: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②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③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④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⑤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⑦入伙与退伙;⑧争议解决办法;⑨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⑩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是合伙协议,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章程。
因而,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自然有些不同。
首先,章程由设立人制定,但不仅对设立人有效,对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甚至某些情况下对第三人均有效,而合伙协议仅对参与订立的合伙人有效。
其次,章程受法律的强制性约束,而合伙协议有更多的灵活性,只要合伙人协商一致即可。
最后,章程是公开的,而合伙协议不必公开。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法律没有要求注册资本。
合伙人缴付出资只是满足合伙企业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条件。
债权人利益的保障不在于合伙人出资多寡,而在于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违反协议未缴付出资不构成对债权人利益侵犯,而只是侵犯了其他合伙人利益。
因此法律允许合伙人以多种方式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在国外甚至允许以信用、社会地位、技能、管理经验、客户关系等方式出资而成为合伙人。
以劳务方式出资的合伙人也要和其他合伙人一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劳务作价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企业法》第17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股份”或“公司”的字样,以免对合伙企业的客户、消费者、承担管理职能的政府等在企业类型和交易风险预判方面制造混乱。
公司是法人企业的专有名称,合伙企业在字号外可选用的通用行号可以是“中心”、“所”、“经营部”、“厂”、“社”、“楼”、“馆”、“店”等,依据行业习惯自行确定。
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必须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从具体名称结构上讲,“普通合伙”四个字不应该像“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一样直接作为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缀后,应该在企业名称后以括号注明,比如兰州雁来聚酒楼(普通合伙)。
严格地讲合伙企业也不应叫“公司”。
合伙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否则无从开展经营活动,他人与企业发生交易的,也不便与企业联系,政府的管理活动无从进行,在诉讼中无法确认文件的接受地等。
因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经营场所而不是住所,企业可以有多处经营场所,如果设立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经营场所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