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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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电子科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进行评审,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第三条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照本办法附件:“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细则进行评定。

第二章评审范围和标准第四条评审范围:本学年度所有完成注册手续的全日制自筹硕士二、三年级研究生,博士二至四年级研究生。

第五条学业奖学金等级、最高比例和奖励额度见表1.表1 学业奖学金等级、最高比例和奖励额度第六条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及其他助学金。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七条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行为良好;2、勤奋学习,完成该学年度学习、科研任务;3、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申报材料真实,不弄虚作假;4、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缴清该学年度相关费用;5、按时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或统一活动;6、参加学院学术活动5次及以上(以学术活动登记表盖章为准);7、遵守学校、学院相关管理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8、导师同意参评。

第八条评审内容博士研究生:本学年度学术成果、科研成果及发展性素质等。

硕士研究生:1、硕士三年级:本学年度科研工作、学术成果、科研成果及发展性素质等。

2、硕士二年级:本学年度学业成绩、科研工作、学术成果、科研成果及发展性素质等。

第四章博士研究生评审标准第九条博士二至四年级按本办法规定的本学年度学术成果、科研成果及发展性素质等内容的测评分加总排名确定。

总分=学术成果测评分+科研成果测评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第五章硕士研究生评审标准第十条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总学分要求才能参评。

第十一条硕士二年级研究生按本办法规定的本学年度学业成绩、科研工作、学术成果、科研成果及发展性素质等内容的测评分加总排名确定。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向基础学科、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和培养质量高的学院可以适当倾斜。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自筹研究生(MBA、MPA除外)。

第二章基本申请条件及申请范围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六条基本申请范围:1、硕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硕士一年级至硕士三年级的全日制自筹硕士研究生;2、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博士一年级至博士四年级的全日制自筹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属实的;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4、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5、其他不适合参评者第八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参与评定。

第九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可以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兼得。

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推荐参评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设奖者坚持可以兼得的除外。

第三章评选组织第十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研究生院领导、相关部门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负责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审定名额分配方案和奖学金评审结果;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电子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方法

电子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方法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适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前的研究生)一、评定范围在2008—2009年度所有完成注册手续的在册学历教育研究生(本校委培老师不能参评,学号为2007的硕博连读的学生按2007级硕士参评)。

参评年级:博士生2006~2007年级,硕士生2007年级。

二、评定条件(一)优秀奖学金是学校为奖励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的硕士生和博士生而设立的综合奖学金,采用评比制。

各类、各年级研究生评比侧重于以下方面:博士生:本学年度科研、论文、社会实践、创新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硕士生:2007级由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研究生开题、论文、科研、社会实践、创新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定。

(二)申报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合格;2.评奖年度内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3.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学费及住宿费(交费情况截止到9月30日);4.按时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或统一活动;5.每学年参加学术活动5次及以上(以学术活动登记表盖章为准);6.必修实践环节考核通过;7.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一学期缺勤累计不超过4周;8.导师同意参评;9.申报材料真实,不弄虚作假。

10、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参加学院举办的“奖学金获得者经验交流会”,并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将自己的学习、科研、发表论文等经验进行交流。

无故不参加的同学取消本年度获奖资格。

三、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成立由学术专家委员会及相关领导和人员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进行评定,报研究生院审核。

优秀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由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申报,经学院推荐,由研究生院评定。

被学校评定为特等奖的同学原一等奖自行取消。

特等奖学金可空缺。

参评材料时间为上年度9月至次年8月底。

(今年参评材料为2008年9月1日到2009年8月31日)。

往年已参评过的录用论文在本年度发表的不得再使用,如有发现,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如何申请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如何申请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如何申请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许多研究生生涯中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家奖学金是国家对优秀研究生的一种最高级别的奖励和鼓励,它不仅帮助研究生减轻了经济负担,还对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和科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般来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分为三个阶段:预申请阶段、初审阶段和复审阶段。

首先是预申请阶段。

在这个阶段,研究生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了解奖学金的申请时间、申请科目、评审标准等相关信息。

一般来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时间大致在每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在准备申请材料时,研究生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绩单、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导师推荐信、自己撰写的申请材料等。

在预申请阶段,研究生需要提交上述材料,并等待初审结果。

接下来是初审阶段。

在初审阶段,评审专家将根据研究生的申请材料以及学术成绩进行评审。

他们会综合考虑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因素,评估研究生是否符合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要求。

初审一般在5月份进行,一般会通过邮件等方式通知研究生是否进入复审阶段。

最后是复审阶段。

在复审阶段,研究生需要进行面试或答辩等环节,以检验其学术研究和科研能力。

复审通常在6月至7月期间进行。

在面试或答辩中,研究生需要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科研能力,并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通过面试或答辩后,评审专家会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估,并最终确定是否授予国家奖学金。

在整个申请过程中,研究生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是:一是专业基础知识要牢固。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对研究生的基础知识要求较高,因此需要研究生在研究生阶段就要打好基础。

二是选题要有独创性。

研究生在科研过程中要注意选题的独创性,不能简单地抄袭或模仿他人的研究成果。

三是注重研究能力培养。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对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在研究生阶段要注重培养科研能力,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和论文发表等活动。

四是严格遵守申请材料要求。

不同学校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和评审标准可能不完全一样,因此研究生在准备申请材料时要详细了解学校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7年)

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7年)

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7年)第一条总则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申报对象申请者必须是管理学院取得学校学籍并按时注册、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无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三)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

第三条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三条(一)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二)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三)科学论文方面成绩显著,论文被国家一级学术期刊发表(录用)或被权威检索系统(《SCI》、《EI》杂志版、《SSCI》、《A&HCI》)收录(录用),或被CSSCI期刊发表(录用)、署名第一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四)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排名前三);(五)课题及科研项目研究方面成绩显著,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提供导师签字的支撑材料,包括课题及科研项目任务书的复印件);(六)知识产权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国际或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五);或者获得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三);或者获得国家授权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三);(七)科研潜力和预期成果方面成绩显著,由导师提供签名的预期科研成果列表和科研潜力说明的支撑材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流程有哪些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流程有哪些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流程有哪些大学奖学金一般有5种,分别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院校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流程有哪些,欢迎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流程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高等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学生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高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4、中央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高校评审情况和结果汇总后,填制《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每年10月31日前,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要求有哪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国家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国家助学金的规划和政策,审核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监督并检查国家助学金的工作开展情况。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并定期向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国家助学金工作报告。

第二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第四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档次分为每年2000元/人、3000元/人、4000元/人。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每学年初由资助中心拟定评审通知,学院作好相应宣传、申请、初评工作,确保资助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在每学年开始,学生根据本办法向学院提出申请,如实说明申请事由及家庭经济状况,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并递交《电子科技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第八条评审工作由资助中心统一安排,各学院组织初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具体负责。

第九条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资助中心。

第十条资助中心对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后在校园内公示3天,如无异议则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后提交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西电研(2014)7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西电研(2014)7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西电研…2014‟7号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相关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2月24日-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和•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方案(试行)‡的通知‣(西电研…2014‟6号)精神,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发放、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学业奖学金经费由国家财政专项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等共同承担,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章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 2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第五条导师每年招收2名以内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提供;招收的第3个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需分担每生每年1万元的奖助学金。

第六条“协同创新计划”等专项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相关规定出资。

第七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各学院学科与生源状况,按照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总额划拨至各学院,划拨经费须全额用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同时,鼓励学院自筹经费作为补充。

学院依据划拨经费和自筹经费,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自行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第八条对于外出实习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般由实习单位支付。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硕士新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报系统操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硕士新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报系统操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硕士新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报系统操作说明目录一、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2)二、“新生国家奖”申请管理 (2)一、登陆系统1、登陆地址:/2、登陆账号:学生学号3、登陆密码:初始密码为学生8位数生日,如1986年10月7日生日则密码就是:19861007,登陆时请选择登陆类别为“学生”二、新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管理1、功能菜单:研工—奖学金—新生国家奖申请管理2、点击右上角“申请”,系统生成一栏信息。

3、点击“()”,填写“基本信息”、“本科获奖情况”、“专利论文”、“学科竞赛、课题”的相关信息。

(注意:填写每一栏的信息后切记点“保存”按钮再填写下一栏信息。

每个栏目都要详细填写。

)学生申请的时候自行选择“硕士国家奖”。

学生要重点填写“本科获奖情况”、“专利论文”、“学科竞赛、课题”等项目,并且提供相应的纸质证明材料。

这些项目中填写有内容的,请一定提供相应的纸质证明材料。

如果没有纸质证明材料的请不要填写上报。

要做到填写准确、无误,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做到一一对应。

论文要上报封面+论文全文。

课题要上报申报书或合同复印件。

发明专利要上报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各奖项要上报证书复印件。

纸质材料上报的顺序请与电子版的顺序一致。

哪个项目没有的情况就写“无”,不要留空。

以下是范例。

本科阶段获其他奖项情况(具体类别加粗显示,类别里面的内容不用加粗)发表论文情况发明专利备注(主持或参与课题情况)①奖学金类:2014年获校级二等奖学金。

②学科竞赛类:2013年获校级英语词汇竞赛三等奖。

②社会工作类:2016年获湖南省优秀毕业生;2015年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2015年获校级优秀毕业生;2015年获校级十佳大学生;2014年获校级优秀共青团员;2014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无无无其中关于工行卡号的信息,如果工行卡号没有自动生成的,说明研究生本人在个人基本信息中未完整填写本人的广州市工行卡号。

未填好本人广州市工商银行卡的学生,点击系统中,“其他”——“其他管理”子目录下的“个人基本信息管理”,登记并核实“学业/其他”中的“学生本人广州市工行卡号”后,及时保存个人基本信息。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审批表为一页纸,正反两面打印,不得改动表格格式。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部分除签名之外需全部用打印字体,不得手写。

签名处须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名。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如实反映学生本人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科研、专业实践、参加学校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获奖等方面的情况。

4.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由申请学生的导师填写,应当从该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以及发展潜力等方面简明扼要地做出推荐意见。

5. 表格中“评审情况”栏由培养单位的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填写,应当对评审情况进行说明并做出评审意见。

6. 表格中“基层单位意见”由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名,并加盖分党委公章。

7、表格中“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

西电国奖表格填报说明

西电国奖表格填报说明

附件5:
填表说明
一、学生个人申请表
1、填写申请审批表时不能对表格原有格式做任何更改,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和申请理由。

2、“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栏按照“××××年×月”格式填写;
3、“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若为民主党派则如实填写党派名称;
4、“基层单位”填写学院规范全称;
5、“学制”栏,请结合硕士、博士的实际情况填写;
6、“申请理由”栏目由学生对一年来在思想道德、学习科研方面取得的成绩做总结,内容只限定在本页,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7、“推荐意见”内容要如实、全面填写,推荐人必须为本人导师;
8、基层单位意见栏中,需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本单位公章;(请填写:“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月×日会议审核评定,同意××同学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9、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完成,基层单位无需填写;
10、个人申请表为正反面打印,只限1页A4纸。

11、所有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

二、获奖学生汇总表
1、培养单位统一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基层单位按照学院规范全称填写;
3、入学年月格式为“0000年0月”。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激励和奖励研究生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奖学金评定标准。

第二章奖学金类型和名额第二条根据国家和学校政策和规定,设立研究生一等奖学金、研究生二等奖学金和研究生三等奖学金。

每年根据研究生总数的比例确定各类奖学金的名额。

第三条奖学金的评定原则1. 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绩效导向和分类管理。

2. 奖学金评定坚持以学术成绩和科研能力为主要评定依据,并兼顾学生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成果。

3. 奖学金评定坚持激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实践。

第四条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1)研究生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平均学分绩点为A,且绩点排名在年级前10%之内的,可评定为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2) 研究生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平均学分绩点为B+,且绩点排名在年级前20%之内的,可评定为研究生二等奖学金。

(3) 研究生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平均学分绩点为B,且绩点排名在年级前30%之内的,可评定为研究生三等奖学金。

2. 科研成果(1)发表SCI、EI、核心期刊等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按照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奖学金加分。

(2)参与国家级、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按照项目级别和参与贡献给予相应奖学金加分。

(3)参加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参与科技竞赛获奖的,给予相应奖学金加分。

3. 综合素质和其他表现(1)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等方面获得优异成绩的,给予相应奖学金加分。

(2)学生在公益活动、社团活动、研究生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给予相应奖学金加分。

第五条奖学金评定程序1. 奖学金评定由学校设立的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审核学生成绩、科研成果和其他相关材料,确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

2. 每学年结束后,学生提交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其他综合表现材料,学院建立学生奖学金档案,并报送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办法(2017年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办法(2017年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办法(2017年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情况(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由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分配名额和预算。

(三)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一次性发放。

二、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确定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组织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小院系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答辩;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生处,领导小组指定学生处统一保存本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

(二)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院(系)评审委员会),人数为奇数,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申请人须回避),并报评审工作办公室备案。

院(系)评审委员会工作职责:负责受理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初步评选、公开答辩、第一阶段公示、异议受理等工作,负责受理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初步评选、答辩候选人公示、协助异议受理等工作。

三、参评对象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中国籍在读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西电研(2014)8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西电研(2014)8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西电研〔2014〕8号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相关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学校研究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2月24日-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和〘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方案(试行)〗的通知〙(西电研〔2014〕6号)精神,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经费由国家专项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共同承担,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章标准与条件第四条国家助学金按每年12个月发放。

(一)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月500元;(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中期考核前每生每月1600元,中期考核后且在学三年内每生每月2000元;(三)第四年在学博士生为每生每月1000元。

- 2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发放年限:硕士研究生发放年限不超过3年;普通博士研究生发放年限不超过4年;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发放年限不超过5年,其中第一年按照硕士研究生标准发放,第二年至第五年按照博士研究生标准发放;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当时研究生身份和年限进行发放。

第三章管理与发放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国家助学金,停发的国家助学金不再补发。

(一)欠缴培养费、住宿费的研究生,暂停发放,自缴清培养费与住宿费次月起恢复发放;(二)研究生在学期间,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自办理手续次月停发,复学后次月恢复发放;(三)对在学期间未按规定程序请假而离校,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研究生,离校次月停发,返回后次月恢复发放;(四)已办理退学手续的研究生,自学校退学文件下达的次月停发;(五)毕业研究生自毕业时间的次月停发;(六)对延期答辩的研究生,自标准学制截止月起停发。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业务学习、实践、科研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有关规定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研究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奖励的原则。

第三条凡符合评奖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一年一度的研究生评优。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新以及其它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章奖励种类及标准第四条研究生奖励包含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其他单项奖等。

第五条学业奖学金用于支持我校研究生在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完成学业,具体等级、最高比例和额度见表1。

第六条专项奖学金指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项,按设奖协议执行。

第七条单项奖用于奖励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新以及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团体或个人。

获得单项奖的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的20%。

第三章评定条件第八条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行为良好。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3、追求学术,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4、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5、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等任何处分。

第九条申请范围1、学业奖学金(1)参评研究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研究生和委培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资助的年限不超过3年。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成博士生之后,获得的学业奖学金资助的年限不超过3年。

2、专项奖学金(1)参评研究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新生不参评。

(2)其余要求按设奖协议执行。

3、单项奖(1)参评研究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新生不参评。

(2)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获得单项奖的年限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国家教育部设立,旨在奖励优秀的研究生并提供经济资助和培养机会的奖学金项目。

申请该奖学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经过一系列的评审。

以下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一般步骤:
1.了解申请条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与要求可能会
随着时间有所变化。

因此,在申请前,你需要仔细阅读最新的申请指南,了解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截止日期等信息。

2.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般
来说,申请材料可能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绩单、推荐信、研究计划、论文摘要、获奖证书等。

3.完成申请表格:填写申请表格,提供个人信息、教育背景、
研究计划等内容。

确保填写准确、清晰、完整,并按要求提交。

4.提交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指南的要求,将申请材料以指定方
式提交给相关的部门或机构。

通常,申请材料可以通过在线申请系统、邮箱或邮寄等方式提交。

5.评审与面试:申请材料经过初步筛选后,会进行评审和面试
环节。

评审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术成绩、研究计划、推荐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6.公示及结果公布: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会在指定时间内进
行公示,公示期过后,最终结果会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公布。

通常会通过邮件、短信、网站公告等方式通知申请结果。

总之,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要提前准备,仔细阅读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并按要求递交申请。

希望这些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祝你申请成功!。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自主招生报名条件中相关获奖证书的说明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自主招生报名条件中相关获奖证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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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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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自主招生报名条件中相关获奖证书的说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条件中,关于获奖情况要求的说明和证书样例如下,请考生参照:
一,“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要求报名考生参加全国竞赛复赛的省级二等奖以上,省级竞赛或初赛不在此范围内。

1、简单快速判断所获证书级别的方法:
2,部分获奖证书样本
数学国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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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操作手册
功能目的
国家奖学金申请功能是给学生提供网上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功能,学生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每年的国家奖学金。

对于以往年度申请的国家奖学金,还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历史记录。

具体操作如下介绍:
操作步骤
1、登录研究生系统学生平台
在浏览器中输入研究生系统学生平台链接
/student/index.jsp,进入统一身份认证页面,输入数字化校园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研究生系统学生平台,看到如下页面并且页面右上方的登录人正确说明登录成功。

图1研究生系统学生平台
2、进行国家奖学金申请
(1)点击主页面左下方资助下的国家奖学金申请,进入奖学金申请页面,页面如下图:
图 2 国家奖学金申请功能入口
图 3 进入国家奖学金申请页面
(2)查看个人信息,进入国家奖学金申请页面首先需要核对自己基本信息和理论知识水平是否正确,发现有误请及时进行修改,如果自己无法修改
某些信息时请联系管理员。

图 4 检查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3)选择成果信息,需要选择的成果信息分为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专利成果、竞赛获奖、教学/论文获奖、科研获奖项目,点击不同成果模块的“添
加”按钮分别进入不同的选择成果页面。

图 5 添加成果入口
图 6 添加成果
重复操作(3),按要求添加对应类型的成果信息。

(操作过程中随时可以使
用保存按钮进行临时保存)
图7 保存国家奖学金申请信息
(4)填写个人综述和其他成果信息,根据个人情况完善页面要求的申请
信息。

图8 完善申请信息
(5)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进行提交操作,因为只有提交后的国家奖学金申请管理员才可以看到,才可以进行评审,否则属
于无效的申请。

申请提交后则不能再修改,只能进行查看。

图9 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
图10 国家奖学金申请提交后的查看页面
3、查看国家奖学金申请历史
点击申请页面最上方的“查看国家奖学金历史申请”链接,可以查看历史国
家奖学金申请的记录。

图11 查看国家奖学金历史记录
4、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通过申请页面的“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的按钮进行报表打印。

图12 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问题解答
1、为什么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解答:学生只能申请当前年度的国家奖学金,如果不能申请则可能是因为当前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奖学金了,不能重复申请。

2、国家奖学金申请提交后还需要修改怎么办?
解答:如果国家奖学金申请已经提交但是需要修改,可以联系管理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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