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票管理制度(DOC)
公司内部进销发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发票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加强税务风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销售、采购、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发票管理。
三、职责分工1. 财务部:负责发票的审核、开具、保管、归档及税务申报等工作。
2. 销售部:负责销售业务的发票开具,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
3. 采购部:负责采购业务的发票验收、核对、保管等工作。
4. 仓库部:负责库存管理,对入库、出库业务的发票进行核对。
四、发票管理要求1. 发票开具(1)销售部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及时开具发票。
(2)发票开具内容应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收款人、复核人等信息。
2. 发票验收(1)采购部在收到发票后,应仔细核对发票内容与采购订单、合同等相关凭证的一致性。
(2)如有不符,应及时与销售方沟通,要求重新开具或更正。
3. 发票保管(1)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发票保管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发票归档(1)财务部负责对发票进行分类、归档,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准确。
(2)归档后的发票应定期进行核查,确保归档资料完整、准确。
五、税务风险管理1. 财务部应密切关注税务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发票开具、管理方式。
2. 加强发票开具、保管、归档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防范税务风险。
3. 定期对发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发票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发票管理混乱、税务风险事件发生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内部进销发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发票管理,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合规性,降低税务风险。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单位发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项目、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单位发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及用途第四条本单位使用的发票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购买方支付销售方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的款项。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款项。
(三)其他发票:根据业务需要,可使用其他种类的发票。
第五条发票的用途如下:(一)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开具发票。
(二)购进商品、接受应税劳务时,向销售方索取发票。
(三)报销费用时,提供发票作为凭证。
第三章发票的开具与保管第六条发票的开具:(一)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时,销售方应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额开具发票。
(二)销售方在开具发票时,应确保发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发票开具后,应及时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第七条发票的保管:(一)发票的保管责任由财务部门承担。
(二)发票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损毁。
(三)保管发票时,应确保发票的整洁、完好。
第四章发票的报销与核销第八条发票的报销:(一)报销人应在报销时提供发票,发票内容应与报销事项相符。
(二)报销人需在报销单上注明发票号码、金额、日期等信息。
(三)财务部门对报销人提供的发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九条发票的核销:(一)发票核销由财务部门负责。
(二)发票核销时,应核对发票的真伪、内容、金额等信息。
(三)发票核销后,应在发票上注明核销日期、核销人等信息。
第五章发票的领用与缴销第十条发票的领用:(一)各部门、各项目、各子公司需使用发票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财务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三)领用人应在领用发票时,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公司发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发票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发票管理,确保发票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2. 公司所有涉及发票的收取、开具、保管、审核等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3. 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的申请、领用、开具、保管、报销、核销等。
二、发票的申请与领用1. 需要开具发票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明确发票的类型、金额及其他相关信息。
2. 财务部门在审核申请后,按照规定程序领取或开具发票,并记录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信息。
3. 任何员工在领用发票时,必须签字确认,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发票的开具1. 发票开具前,必须核实交易的真实性,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相符。
2. 发票应由授权人员在规定的系统或设备上开具,严禁手工填写或擅自更改发票内容。
3. 发票开具后,应及时交付给客户,并确保客户签收确认无误。
四、发票的保管1. 发票应妥善保管于指定的安全地点,防止遗失、损毁或被盗。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发票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按月装订成册,便于查询和核对。
五、发票的报销与核销1. 员工报销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发票。
2. 财务部门应对报销的发票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的报销规定。
3. 发票一经报销,应及时进行核销登记,避免重复报销。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发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公司鼓励员工相互监督,发现发票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应及时上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发票管理制度(6篇)
发票管理制度第一条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账,由领用人签字。
第二条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三条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第四条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
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
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第五条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第六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第七条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第八条增值税发票的有特殊规定,按相应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十条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种单据参照本制度管理。
发票管理制度(2)企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一、发票领购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发票,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
二、发票保管(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发票申请单"、"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
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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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票管理制度(3篇范文)
企业发票管理制度(3篇范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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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制度(精选3篇)
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制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国WU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发票管理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规文件,加强本校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依据上级规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本校发票管理部门为财务部。
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需听从财务部的管理。
本校全部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需遵守本制度。
二、销货发票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及供应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财务部票管员负责公司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以及报表填制和报送工作。
使用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管员要准时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日记账”,月终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状况月报表”和“发票使用明细表”,分别于次月3日和10日内报送税务局。
发票使用部门必需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发票事宜,并到财务部备案。
人员调动变更时,必需到财务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发票使用部门领用空白发票时,须到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每次领用的限量为一本;若采纳按产品种类开具发票的方法时,经财务部同意,可不受一本限制,但不准领用备用发票。
使用完的发票存根要必需准时交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
计算机打印发票的领用限量为每次不超过十份。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的发票,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根据挨次号装订成册。
销售部门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指定专人,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不得丢失。
如发生丢失和被盗,应于丢失当日马上报财务部,并报税务机关和当地公安部门,并于三日内在报刊和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开具发票时,必需按下列要求办理:1.按号码挨次填开;2.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不得涂改;3.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上、下联内容完全全都;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物价值、实收金额相符;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6.按时限开具;7.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公司费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费用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费用报销活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教育费及培训费、员工福利费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合理、节约的原则,对费用报销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票据管理制度。
第二章发票要求第四条费用报销必须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等。
第五条发票内容应与实际业务相符,不得存在虚假、伪造、篡改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发票抬头必须填写公司全称,即“XX有限公司”,不得多字、少字或错字。
若是定额发票,票面上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的也应填写完整。
第七条发票日期与费用报销日期应大体一致,一般不得跨年度报销。
第八条发票内容应与真实的业务一致,不同类型的发票应按经济业务的类型分项整理填写在费用报销单上。
第三章发票审核与报销流程第九条费用报销人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销:1. 准备好相关费用报销单据,包括发票、原始凭证等;2. 填写费用报销单,确保单据内容完整、准确;3. 将费用报销单及相关单据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4. 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核;5. 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费用报销单据审核要求:1. 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2. 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托纸必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纸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封面大小折叠好);3. 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托纸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4. 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5. 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6. 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7. 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8. 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9. 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字确认。
公司开具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规范发票开具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适用于公司开具各类发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公司开具发票应遵循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第二章发票种类及管理第四条公司开具的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普通发票等。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核销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发票领购:1.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定期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2. 领购发票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第七条发票开具:1. 发票开具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2. 发票内容应真实、完整,包括购买方名称、地址、税号、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
3. 发票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实际销售或提供服务日期。
4. 发票开具后,应及时将发票存根联、记账联、报查联等归档保存。
第八条发票保管:1. 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擅自销毁。
2. 发票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得少于五年。
第九条发票核销:1. 发票核销是指将已开具的发票与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核对、确认的过程。
2.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核销,确保发票开具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三章发票使用及报销第十条发票使用:1. 公司员工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使用合法、合规的发票。
2. 严禁使用伪造、变造、非法购买、非法印制、擅自涂改的发票。
3. 严禁将发票用于非经营性活动。
第十一条发票报销:1. 员工报销业务费用时,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
2. 发票报销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执行,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3. 财务部门对报销发票进行审核,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发票开具、使用、保管、报销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发票管理制度范本
发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发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发票领购和管理1. 发票领购(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的领购和管理工作。
(2)财务部门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发票的供应。
2. 发票保管(1)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发票保管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保管工作。
(2)发票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场所,确保发票不被盗窃、损毁或者遗失。
(3)财务部门应建立发票领用、使用、作废、销毁等环节的记录,做到可追溯、可核查。
三、发票使用和审核1. 发票使用(1)公司员工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正确使用发票。
(2)员工在使用发票时,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原则,不得虚开发票、不得利用发票进行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2. 发票审核(1)财务部门应设立发票审核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审核工作。
(2)财务部门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对报销人员进行发票审核,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3)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财务部门应拒绝报销,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四、发票风险控制和内部审计1. 财务部门应建立发票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对发票使用环节的监控,防范发票风险。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发票管理的合规性。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涉及违法的发票行为,公司应依法予以查处,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公司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发票的管理,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定和合法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发票的收发、存储、使用、报销等行为,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发票种类
公司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车票、机票等,所有发票必须在发票台账中登记并妥善保管。
四、发票收发
1.发票领用:公司会统一负责发票的领取和分发,领用人必须经过核实并在领用台账上签字确认。
2.发票存储:领用的发票必须存放在指定的保险柜内,严禁随意乱放或私自带出。
3.发票发出:所有发票的发出必须在系统中登记,并告知财务部门,确保发票的使用记录完整。
五、发票使用
1.发票填写:发票必须按照实际的交易情况正确填写,不得虚开或冒领。
2.发票限制: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会对发票的使用规定额度和限制范围,所有人员必须遵循规定。
3.发票报销:所有使用发票的报销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报销流程,确保公司财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违规处理
1.对于发票管理制度的违反行为,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恶意侵占、虚假开票等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调整或修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重新发布。
2.所有人员都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公司发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公司采购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采购发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采购发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采购活动及相关人员。
三、发票种类
公司采购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发票种类主要包括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等。
四、发票的管理
1. 发票要求
(1)所有发票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且与相关采购单据、合同等内容一致。
(2)发票必须加盖供应商的专用章,并在发票上注明开票日期、金额、税率等相关信息。
(3)所有发票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存备查,需保存一定期限。
2. 发票的验收
(1)发票应在收到货物或服务后进行验收,确保货物或服务与发票内容一致。
(2)验收部门应对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供应
商沟通解决。
3. 发票的报销
(1)发票应在验收确认无误后及时进行报销。
(2)报销发票时应填写报销单,注明相关费用明细及用途,并由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4. 发票的归档
(1)发票报销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档,并保留备查。
(2)发票的归档要求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并定期进行归档清理。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相关
部门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以上为公司采购发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牢记并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发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行为,保障税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公司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的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发票等。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法取得、使用、保管和管理发票,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发票领购与保管第四条发票领购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持办税员证到税务机关办理。
第五条领购发票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二)尚未缴销的旧发票;(三)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场所,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放发票。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等制度,定期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报告。
第八条发票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
如发生丢失,必须于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第三章发票使用与开具第九条发票领用时,需在发票专用章上加盖公司名称和发票专用章。
第十条开具发票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二)项目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等信息准确无误;(三)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四)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五)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发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错误,需加盖作废章或签写作废字样后,粘贴在存根上长期保存。
第四章发票的审查与监督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发票的合规性审查,将其作为报销、请款的必要审核程序。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税务机关。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各项检查工作。
某公司的发票管理制度
某公司的发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本公司的发票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财务部门及相关涉及发票管理的业务部门。
三、基本原则
1. 真实性原则:所有发票必须真实反映交易内容,不得虚开、伪造或滥用发票。
2. 合法性原则:发票的开具、使用、保管和报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税务政策。
3. 完整性原则:发票信息应完整、准确,不得有遗漏或错误。
4. 及时性原则:发票的开具、传递和报销应及时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四、发票的申请与领取
1. 需要开具发票的员工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交易证明。
2. 财务部门在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程序开具发票,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五、发票的使用与保管
1. 发票一经开出,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或被盗用。
2. 发票使用后,应及时归档,并按照税务要求进行整理、保存。
六、发票的报销与核销
1. 员工报销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
2. 财务部门应对报销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每笔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
七、违规处理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制度的修订与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或补充,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发票报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发票报销流程,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外聘人员。
第三条发票报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第二章发票类型及范围第四条发票类型:1. 增值税专用发票;2. 增值税普通发票;3. 其他合法有效发票。
第五条发票报销范围:1. 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各项费用;2. 员工差旅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等;3. 办公用品购置费;4. 其他经公司财务部门批准的费用。
第六条严禁报销以下费用:1. 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费用;2. 擅自扩大报销范围或提高报销标准的费用;3. 擅自更改发票内容或伪造发票的;4. 法律法规禁止报销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发票报销流程第七条发票报销流程:1. 填写报销单:报销人根据实际支出填写《公司发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发票。
2. 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及发票进行审核,确保报销事项合法、真实、准确。
3. 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报销单及发票进行复核,确认报销金额无误。
4. 领导审批:根据报销金额及报销标准,由相应领导进行审批。
5. 付款: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付款手续。
6. 归档:将报销单、发票等相关资料归档保管。
第四章发票报销注意事项第八条发票报销时,应确保以下事项:1. 发票抬头为公司全称;2. 发票内容与报销事项相符;3. 发票金额与实际支出相符;4. 发票开具日期在报销日期之前;5. 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九条如遇以下情况,报销人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1. 发票遗失;2. 发票金额与实际支出不符;3. 发票内容与报销事项不符;4. 其他影响发票报销的情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严格遵守本规定,报销流程规范、发票真实合法的员工,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报销事项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罚款;2. 擅自扩大报销范围或提高报销标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罚款;3. 擅自更改发票内容或伪造发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4.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开具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开具发票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规范公司开具发票的行为,维护公司的财务秩序,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发票种类及开具要求1. 发票种类:本公司开具的发票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适用于未达到财务监管要求的企业,一般纳税人单位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一些小规模纳税人。
2. 开具要求:(1)发票编号必须连续,不能有遗漏或重复。
(2)发票的金额、数量、税率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3)发票开具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发票须加盖公司公章,且公司发票必须由财务部门开具。
第三部分发票开具流程1. 发票开具申请:员工在需要开具发票时,需先向财务部门提出开具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2. 发票开具审批:财务部门审核员工提出的发票开具申请,确保申请内容准确无误并符合相关规定,然后给予审批。
3. 发票开具操作:财务部门在审核通过后,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发票开具操作,将发票交与申请人。
4. 发票登记:公司财务部门应做好发票登记工作,及时记录发票开具的相关信息,并做好相应的归档。
第四部分监督检查为确保公司发票开具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需要进行监督检查。
1. 内部监督:公司内部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岗位,负责对发票开具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发票开具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 外部监督:公司应配合税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发票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部分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公司发票管理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甚至辞退等。
1. 违反制度规定:对于违反公司发票管理制度的员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以警示他人。
2. 造成财务损失:对于因违反公司发票管理制度而导致公司财务损失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得经济赔偿。
第六部分结语公司开具发票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维护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公司关于发票的管理制度
公司关于发票的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公司发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发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税务风险,保证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
所有涉及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税务法律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
二、发票的领取和保管1. 财务部负责统一领取、保管和发放发票。
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保管或使用发票。
2. 发票应存放于专门的保险柜中,由指定的财务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并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3. 发票的领用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每一张发票的流向都清晰可追溯。
三、发票的使用1. 发票开具必须依据真实的交易行为,严禁虚开、伪造或滥用发票。
2. 发票内容应准确无误,包括购买方名称、金额、项目等关键信息,并确保与合同及交易单据一致。
3. 发票一经开具,不得随意更改或作废。
如确需更正或作废,须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办理。
四、发票的审核和报销1. 所有报销请求必须附上相应的合法发票原件,无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的,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2. 财务部应对每笔报销请求进行严格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
3. 发现虚假发票或不当报销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公司高层,并按照公司纪律进行处理。
五、发票的归档和保管1. 已使用的发票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便于日后查询和审计。
2. 电子发票应妥善保存在安全的电子设备中,并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纸质发票应按年度、类型等分类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违规处理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严重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登记发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发票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机关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发票相关的业务活动,包括发票的领购、开具、使用、保管、销毁等。
三、职责分工1. 财务部门:(1)负责公司发票的领购、开具、交付、保管工作;(2)负责发票的合规性审查,将其作为报销、请款的必要审核程序;(3)负责向税务机关上报有关发票的管理报表,协助、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各项检查工作;(4)负责公司发票的统计分析工作。
2. 各部门:(1)负责本部门相应发票的取得、核对工作;(2)配合财务部门进行发票管理相关工作。
四、发票领用1. 发票领用统一由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需开具《发票领用申请单》向财务部门申请领用。
2. 财务部门审核《发票领用申请单》后,按照申请数量和类型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3. 领购发票时,需填写《发票领用登记簿》,记录领用日期、数量、发票起止号、经手人等信息。
4. 发票领用后,财务部门将发票分发给各部门使用。
五、发票开具1. 发票开具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收入时进行,无经营业务不得开具发票。
2. 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 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 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六、发票保管1. 发票的存放和保管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不得丢失和擅自损毁。
2. 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的保管工作,确保发票的安全。
3.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发票,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财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发票销毁1. 发票销毁需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销毁。
2. 销毁发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泄露公司财务信息。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发票管理,规范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企业发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行为合法合规。
(二)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规范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流程,提高发票管理水平。
(三)责任到人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发票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发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发票安全管理,确保发票信息保密,防止发票流失、被盗、伪造等。
第二章发票种类及用途第四条本企业发票种类包括:(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
(三)其他发票:根据业务需要,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发票。
第五条发票用途:(一)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
(二)支付采购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接受应税服务、接受转让无形资产等。
(三)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用途。
第三章发票开具第六条发票开具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税务登记证,并按规定领取发票。
(二)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内容、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税额,并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四)开具发票应当使用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打印机或者电子发票管理系统。
(五)开具发票时,发票号码、日期、金额、税额等信息应当清晰可辨。
第七条发票开具的具体要求:(一)发票号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编码规则开具。
(二)日期:开具发票的日期应当为实际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者接受服务的日期。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相关票据的管理以及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各公司所有发票、收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三、发票管理制度1、发票的购买和保管(1)、发票由财务管理中心指定专项会计人员向有关税务部门购买。
(2)、财务管理中心专项会计人员必须对购买的发票清点数量并妥善保管。
2、发票的领用(1)、财务管理中心会计人员应设置发票领用登记簿,凡发放发票,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2)、领用发票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并自行做好发票领用登记工作。
(以下简称票据专管人员)(3)、票据专管人员在向财务管理中心会计人员领取发票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清点数量和验看发票号码。
(4)、票据专管人员对所领用的发票必须妥善保管,在交付使用人员时,应进行登记、签收。
(5)、若票据专管人员出现离职或挪岗的,必须做好发票盘点工作,将未用部分的发票上交财务管理中心,由接管人重新签名领取。
3、发票的开具(1)、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
(2)、发票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发票。
(3)、要确保开具发票的付款人名称和金额的准确性,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尽量避免作废发票和冲红发票。
(4)、开具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注:开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开票期间不相符——提前或推后等情况)开票人员均应取得财务总监助理以上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5)、一般情况下,已确认收到款项方能开具发票,未收到款项需提前开具发票的,除合同约定外,需取得财务总监助理以上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其中涉及以汇款形式收取楼款的,需凭进账单原件换取发票,以避免重复开具发票。
4、发票的记账财务管理中心各会计人员要确保每月开具的发票金额与记账报税的金额相一致,确保缴纳税金的准确性。
5、发票的盘点(1)、每年年底各发票领用人需将未用完的发票进行盘点,盘点情况表递交财务管理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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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发票包括:一是国税局出售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地税局出售的饮食服务业、旅游业、娱乐业、广告业和其他收入发票。
三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主要有金融、航空、邮政、铁路等行业自制的票据。
四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领购发票由本单位财务部门根据使用情况,按照国家关于发票领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并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财务部门按税务机关要求对购买的发票加强管理,健全保管制度,专人负责保管购买的票据和开具发票的专用设备,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如发票保管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履行发票管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已缴销或使用完毕的发票,根据业务发生时间顺序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空白发票丢失,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税务机关备案,对因发票丢失造成损失的追究发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七条各单位需要开具发票,首先由经办业务人员填写《销售发票开具申请单》(见附件),经相关手续审批后,连同相应的与合同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发货单和购货单位开票信息(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提交财务部门开票人员开具发票,发票开具不得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开票限额。
第八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经济业务范围:属于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业务开具国税或地税的普通发票。
第九条发票开具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和填开人印章;各项目内容应填写清晰、真实、完整,包括日期、客户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等。
第十条经主管税务机构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单位,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在当月发生,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
作废专用发票全联次留存。
跨月和对方已认证抵扣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按照税务机关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地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变造、虚开发票的,按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根据经办人员提交的经济业务信息开具的发票,经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登记入账。
第三章发票的取得
第十四条所有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必须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十五条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
第十六条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发生的商品、材料采购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经济业务,金额超过500元的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财务部门原则不予付款。
第十七条经济业务发生后,业务人员取得发票时,应确定其是否具有开具发票的资格,禁止出现虚假发票。
由于经办人员责任,取得虚假发票,由此造成的查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罚款、滞纳金全部由经办人员承担。
对善意取得的虚假发票(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地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责令经办人员重新取得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第十八条日常经济业务应在不超过业务发生后的30日内取得发票,并按照公司管理规定验收、签批和签字后,送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对因经办人员责任,发票滞后入账,使增值税超过规定的抵扣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为180天),造成增值税
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列支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对超过30日未取得发票或未完成签字审批手续,财务部门催办仍未能及时办理的,按照付款金额的10%,从经办人员的工资、奖金中扣减。
第十九条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四章发票审查和财务处理
第二十条审查发票的开具项目:普通发票按税种、税率分类。
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货物销售、修理修配劳务不得使用地方税务局出售的发票。
营业税项目必须使用对应税目规定的发票,如服务业、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运输业、邮政电信、文化事业等。
第二十一条审查发票的笔迹。
要审查发票购货单位名称、日期、品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的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一致。
有无用药剂退色、用橡皮擦、刀刮等涂改痕迹。
第二十二条审查发票的复写情况。
审查复写的字迹颜色是否相同。
发票的正面和反面都应仔细查看,本应一式多份复写的是否符合复写的实际情况。
背面有无局部复写的痕迹。
发票的第二联如果不是复写而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的,就说明存在问题。
第二十三条审查发票的填写字迹是否位移。
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的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
重点审查各联填写的字迹如有不正常的位移,就可能是存在问题的发票,由经办人员负责更换。
第二十四条审查发票的填写内容。
审查发票报销联的购货单位名称、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是否填写齐全;发票物品名称是否具体、正确、清楚,对按如“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等”的类别开具发票的,应附发票明细表,详细列明物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审查用票单位同发货单位、收款单位的名称是否相符。
第二十六条对接受的货物运输劳务发票,应首先审查提供运输发票单位是否具有开具发票的资格。
开票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对从事货物运输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和个体运输户,应取得主管地方税务局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
第二十七条建筑业营业税由属地管理,接受建筑业劳务应取得劳务发生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建筑业发票。
第二十八条所有发票必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对不能判断发票真伪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查验其发票真实性。
第三十条财务部门在完成对发票真实性审查和公司资金管理相关的签证程序后,根据经济业务性质作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允许报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必须是由具有收费资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收费项目为列入国家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
各种结算凭证和往来结算收据一律不得报销。
第三十二条本年度发票应在本年度结束之前提交财务挂账或付款,以前年度发票原则不得报销。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将组织对所属单位发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开具、取得、保管发票的单位,公司将对每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1万元罚款,对责任人每项违反规定的行为处以500元罚款,罚款由单位和个人交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和实际控制单位。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从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