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文件
关于定期报送迎大运活动情况的通知
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内容和要
求。组织“发现深圳之美”摄影
大赛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
动,引导市民求善、求美、求文
(三)“蓝天使” 明。开展龙岗大学生“寄语大运,
活动计划:“迎大 祝福龙岗”征文比赛,组织“十
运”学校合唱节活 佳文明、和谐家庭”评选活动,
动。
“文明迎大运,人人添光彩”龙
岗区书法国画油画摄影展。以“大
46.“深圳市民讲 外语”行动。
开展“百万师生讲外语”活动。
(1)开展“哇 U 英语角”活动。
配合“深圳市民讲外语”行动,
要求中心城区各中小学及相关初
中学校积极开展“哇 U 英语角”
活动。完成时间为 7 月底。
(2)开展龙岗区“文明校园迎大
(五)“红志愿” 活动计划:开展
运学外语”活动。在全区中小学 校积极开展外语口语表达、外语 演讲比赛、外语歌曲比赛、外语
(2)开设“青少年学礼仪”主题
宣传栏。
(三)“蓝天使” (3)开展文明礼仪教育主题班
活动计划:“百万 青少年学礼仪”讲 文明树新风活动。
会。 (4)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标语创作 大赛。
(5)开展文明礼仪手抄报大赛。
(6)开展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
动。
(7)开展“红领巾与文明同行”
行动。
(8)拓展文明礼仪教育形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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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罗清辉
(印 35 份)
-3-
深龙教通〔2011〕100 号 附件 1:
龙岗区教育局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 200 天行动及 UU 五色花活动工作任务进度表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龙岗区民办中小学管理规程(试行)》的政策解读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龙岗区民办中小学管理规程(试行)》的政策解读为落实《龙岗区加快民办中小学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文件精神,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民办中小学管理水平,区教育局起草了《龙岗区民办中小学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程)。
现将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管理规程》的背景和依据2017年以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因此,为适应国家、省、市的新要求,有必要在区级层面出台规范民办中小学管理的细则,以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民办中小学管理水平,更好地实现学有优教,满足市民群众对多元教育的需求。
2020年4月,经龙岗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教育局出台了《龙岗区关于加快民办中小学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旨在未来三年内,从办学条件、办学管理、师资队伍、质量监测等方面加大对民办中小学的扶持。
该文件第四条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强化学校规范管理,制定出台《龙岗区民办中小学管理规程》”。
二、出台《管理规程》的目标任务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民办中小学管理水平,更好地实现学有优教,满足市民群众对多元教育的需求。
三、《管理规程》的主要内容《管理规程》共十一章六十条,涵盖学校变更与终止、法人治理、教师管理、安全与卫生、德育与教学、招生与学籍、财务与收费、监管与扶持、法律责任等,内容全面,也是依据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有利于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
(一)总则1.总则提出了本管理规程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明确了本规程的适用对象为取得办学许可证并在龙岗行政区域办学的民办中小学,不适用其他民办学校。
龙岗区基础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龙岗区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奖励办法(2013年修订 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区基础教育改革和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设立“龙岗区基础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奖”。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粤府[1995]64号) 、广东省《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粤教研[1996]3号)和《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奖教奖学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教学实际,对《龙岗区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奖励办法》深龙教通[2008]第48号及《龙岗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奖励细则》和《龙岗区教育教学业绩奖审定细则》进行修订,并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第三条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奖授予在龙岗区基础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教学业绩和成果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目的是鼓励、引导学校和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深圳市及龙岗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奖励范围及申报时间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教育教学业绩成果,是指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相关业务或学科竞赛所取得的成绩,包括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获奖,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教师本人正式正规发表的论文、文章、艺术作品或出版的著作,以及教师在课程开发和课题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第五条教育教学业绩成果评审的时间范围为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
一般为每年9月申报,10月评审。
四、奖励类型和条件第六条申报奖励的个人或团体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申报者当年应为我区在岗教师;(二)申报奖励的业绩成果应是申报者在我区基础教育系统工作期间独立完成,且无知识产权争议;(三)凡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1.有违法犯罪行为的;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3.有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4.有搞有偿家教或其他第二职业的;5.侵占、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
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一、基础教育科简介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以下简称基础教育科)成立于2012年,是龙岗区教育局下设的一个二级科室,主要负责龙岗区基础教育的规划指导、管理服务、质量监控和研究交流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1. 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各学校认真执行。
2. 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工作,建设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组织开展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和学校自我评估,推进质量评估结果在教学管理和提升教师教育水平上的应用。
3. 负责全区中小学创新实践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编制龙岗区教育科技计划,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创新研究和实践活动。
4. 负责全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推进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5. 负责协调区直属中小学教育事务与市级相关工作,协调中小学招生、对口升学、办学资金和基本建设等重要工作。
6. 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相关队伍和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对区属非公办学校的监管和指导。
三、工作重点1. 改善中小学教育质量。
通过开展中小学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发现和解决当前教育存在的问题,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
2. 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通过建设龙岗区教育教学指导测试中心和选聘市级骨干教师、引进海外优秀教育人才等方式,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
3. 拓宽校外教育资源。
加强社区、企业、科研机构等非政府教育部门和力量的合作,为中小学生创造更多的外部教育资源。
4. 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
积极探索和应用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教学效率和水平。
5. 加强学前教育工作。
注重学前教育的基础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各区属学前教育机构规范发展。
四、工作成效1. 中小学教育质量得到提升。
龙岗区开展了多项针对中小学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年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尤以高中教育为代表的中等教育获得较显著的进步。
2023年龙岗区初中入学积分表
2023年龙岗区初中入学积分表一、引言龙岗区是深圳市一个较为繁华的区域,教育资源相对较为优越。
每年,许多学生和家长都会关注龙岗区初中入学政策及积分表,以便为自己和孩子选择较为理想的学校。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龙岗区初中入学积分表,以供大家参考。
二、国籍积分1.本市户籍:30分2.大陆非本市户籍:20分3.港澳台或外籍:10分三、常住居住积分1.具有居住证明,且长期在龙岗居住:30分2.具有居住证明,但居住时间不满一年:25分3.具有居住证明,但居住时间不满半年:20分四、招生政策积分1.高中母校推荐生:20分2.特长生:10分3.考上市、省级重点中学的毕业生:15分4.残疾人子女:10分五、小学成绩积分1.小学总分300分以内的:按照分数线等级进给积分,具体分数线由教育部门发布六、父母工作积分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工作者集体户籍<br>(其中一人是户主):30分2.事业单位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25分3.龙岗区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者:20分4.企事业单位中级以下职称人员:15分5.非公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分七、兄弟姐妹积分1.有兄弟姐妹在龙岗区初中就读且未转学的:10分八、居住地距离学校积分1.居住地距离学校小于1公里:30分2.居住地距离学校小于2公里:20分3.居住地距离学校小于3公里:10分九、家庭经济条件积分1.家庭人均月收入2000元以下:30分2.家庭人均月收入2000-3000元:20分3.家庭人均月收入3000-5000元:15分4.家庭人均月收入5000-8000元:10分十、总结根据2023年龙岗区初中入学积分表,可以看出,入学积分主要包括国籍积分、居住积分、招生政策积分、小学成绩积分、父母工作积分、兄弟姐妹积分、居住地距离学校积分以及家庭经济条件积分等。
每个积分项目对于学生的入学申请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家长和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提高相应积分。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5月15日,教育部组织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8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20日,我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学校夏季安全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学生安全事故,并部署下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
全国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严峻,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亦不容乐观,且随着夏季的到来,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控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学生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对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落实;要严格贯彻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逐项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齐抓共管安全,对每项工作从源头设计上首先考虑安全。
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责任。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一)全面排查整治溺水、校车、电梯等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检查组,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别是对学生溺水、校车、电梯、消防、校舍、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批准彩虹社区等50个社区为深圳市学习型社区的决定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批准彩虹社区等50个社区为深圳市学习型社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日期】2014.01.08•【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批准彩虹社区等50个社区为深圳市学习型社区的决定各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各新区公共事业局:根据深圳市学习型社区督导评估的有关规定,经社区申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督导室初审和推荐,市教育督导室对2013年申报深圳市学习型社区的社区进行了督导评估。
经审核及网上公示,现决定批准彩虹社区等50个社区为深圳市学习型社区。
开展学习型社区评估,是进一步提高社区生活质量,提高我市社区教育整体水平的重要措施。
彩虹社区等50个社区要根据评估组提出的发展建议,认真整改,进一步整合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形式、全方面的教育服务,为不断完善我市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4年1月8日深圳市学习型社区名单(50个)福田区(10个)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彩虹社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彩田社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华社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康欣社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田社区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长城社区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南天社区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亭社区龙岗区(34个)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社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怡心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地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康乐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宝岭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社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横岗社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怡锦社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红棉社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保安社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华侨新村社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社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银荷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东方半岛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圩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德兴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金排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龙岭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四季花城社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紫薇社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愉园社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坪山新区(3个)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沙田社区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石井社区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六和社区光明新区(3个)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玉律社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白花社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翠湖社区。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根据我局内设机构调整实际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AB角及与各区教育局(含各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市局直属各学校联系点制度调整情况通知如下:一、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郭雨蓉,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范志刚,作为专职副书记协助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工作,主持市委教育纪工委(市教育局纪检组)工作,分管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终身教育处、师资管理处,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范坤,分管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统筹全市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工作;联系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大运留学基金会、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教育学会。
吴筠,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前教育处、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统筹全市学前教育工作;金依俚,分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张建中,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处、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AB角为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实行AB角制度。
在分管局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由该分管局领导的AB角代行相关工作职责。
具体安排为:郭雨蓉同志与范志刚同志互为AB角,范坤同志与吴筠同志互为AB角,金依俚同志与张建中同志互为AB角。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深龙教通(2006)67号关于开展龙岗区第二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各街道教办、全区各中小学:我区启动基础课程实验以来,全区所有中小学在课程改革中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了进一步推动课程改革,保证我区课程改革健康发展,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提炼成果、聚合资源、应用推广。
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二届课程改革成果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评比事宜通知如下:一、课程改革评选项目优秀课堂教学设计、优秀多媒体课件、优秀课程改革论文、优秀课例录像(光盘)、优秀校本课程、校本评价方案、校本研修方案等。
二、评选要求1 、课堂教学设计必须较好地体现新课程改革理念,经过教学实践验证,教学效果好,有创新、有特色,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必须是教师自身作品,严禁网络下载。
请各学校务必注意写作规范,认真核对,确保作品的质量。
写作格式见附件2 。
2 、多媒体课件必须是根据教学需要制作的,课件应包含两种以上媒体(如文字、图形、图像、动画、声音和视频等),必须体现新课程理念。
课件应自主创作,不得抄袭,课件所引用的媒体和信息须注明出处:同时附上课件设计意图。
3 、论文必须有理论高度,体现课改理念,论点正确,论据充分,结合教学实际,可操作性强。
字数在3000字以上。
用A4 纸打印,左侧装订。
每篇论文按规定格式(见附件3 )打印一页封面,与论文一同上交,请勿与论文装订在一起。
4 、课例录像必须体现新的课程理念,体现教师对新课程背景下课堂教学中出现的变化的研究,同时附上教案和说课稿。
5 、优秀校本课程参评必须上送课程纲要及有关课程资源包(活页教案,成型教材等)。
6 、校本评价是指在新课程背景下学校对教师、学生、课堂等方面的评价。
各学校上报具有创意和实效的单项评价方案,内容应包含评价组织实施、评价工具及评价效果等。
7 、校本研修是指在新课程背景下学校进行的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等活动。
各学校上报具有创意和实效的单项或整体校本研修方案。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教规[2013]3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教规〔2013〕3号)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教育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2013年12月17日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教育培训机构是指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须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设立财务账户,领取机构代码证,刻制公章,方可办学。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审批设立教育培训机构后告知市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悬挂于办学场地明显位置,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成立董事会或理事会决策机构,成员由举办者、机构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或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党群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龙岗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一二三教育发展战略
邵珊 谢晓云 彭汉光 刘姿丽 麦宗健
李媛 谢运莲 钟彩芳 何雨晟 龙晋芬 孙安懿 廖艳芳 周静娜 冼瑞明 张巧巧 彭兰斐 陈月桂 滕细浪 尹佳俊 盛中华 邹伟新
洪猛 肖红春 陈光祥
周莉 甘亚锋
周丹 张弋燕 胡清 李秀梅 刘方晖 张海英 李惠娜 魏育栋 张媛
单位 坂田花城小学 坂田花城小学 坂田五园小学
福安学校
我的和谐教育故事
3
136 刘洋
福安学校
多种尝试 多种惊喜
3
137 谢冬秀
福安学校
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看问题
3
138 杨玉犁
福安学校
因为你在我心里
3
139 颜静
横岗安良小学 爱,走向和谐教育之路
3
140 陈宇佳
横岗中学
做心灵语言的聆听者
3
141 黄伟毅
横岗中学
那曾经熟悉的背影将永远从眼前消失
3
142 李斌
等次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2
40 姜成凤 布吉康桥外国语 尊重孩子的认识规律
2
41 李娟娟 布吉木棉湾小学 爱在边缘
2
42 林文娜
布吉水径小学 随风潜入夜,润我细无声
2
73 陈志坚
龙岗南联小学 用心占据你的心灵
2
74 史秀梅
龙岗南联小学 雨季的天空更迷人
2
75 李海苑
龙岗南约小学 一次“心”的交流
2
76 朱玉芬
龙岗南约小学 共建一座心灵彩桥
2
77 鲁建军 龙岗同乐主力学校 退一步,海阔天空
教育局登革热防控工作汇报
全文共计1040字
教育局登革热防控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根据卫会【2019】号文件的精神,龙岗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登革热防控工作,把灭蚊预防登革热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结合我区学校实际,制定了防控方案。
组织开展了多次灭蚊预防登革热行动,按要求开展定期灭蚊统一行动,作为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重点,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环境卫生死角,清除积水和杂物。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工作目标方面:
按照“早发现、早评估、早预警、早行动”的原则,健全领导机制和责任分工。
开展了以“清除积水,杀灭成蚊”为重点的登革热防控工作,通过大搞校园(幼儿园)室内外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及积水,有效消灭蚊媒滋生的环境。
做到突击性灭蚊与经常性灭蚊相结合、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有效杀灭蚊幼虫和成蚊,预防校园群体性病例发生。
二、具体工作措施方面:
(一)成立领导小组。
督促各街道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以灭蚊防病为重点的登革热防控工作,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环境治理
1。
深圳市教育局文件
主题词:教育 教师 资格认定△ 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 年 8 月 24 日印发
拟稿人:魏晓亮
(印 10 份)
— 11 —
申请教师资格者
联系电话:26534984、26732696
自行通过电话或
报名地址:/ 网上报名
(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网站)
深圳市语委办普通话测试中心 申请教师资格者自行
(福田区振华路 21 号市成教中心 10 楼) 报名参加测试
联系电话:83749361、83749280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 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三、严格把关,注重师德和能力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和教学能力测试是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核心 环节,各有关单位要注重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师德和能力考 核,认真审查和如实反映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不得弄虚作假。 要严格把握师范教育类专业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范围和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重视申请人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测试, 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并充分发挥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作用, 切实把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关,以保证教师队伍的质量。
申请任 普通话水平 教学科 测试等级
修教育学、 心理学情况
是否需要进行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是
否
联系电话
备注
1.此表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填写。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严格按《教师资格条例》中的分类填写。 3.修教育学、心理学情况按“已修”、“免修”填写。
审核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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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暂时由龙岗区教育局统一受理。 二、认真审核,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受理工作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户籍所在地的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市教育系统绩效评估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市教育系统绩效评估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深教[2010]179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市教育系统绩效评估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深教〔2010〕179号)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局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系统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教育发展与改革实际,现决定成立“深圳市教育系统绩效评估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郭雨蓉(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陈贤德(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唐海海(市教育局副局长)曹赛先(市教育局副局长)范志刚(市教育局副局长)范坤(市教育局副局长)梁北汉(市教育局副巡视员)成员:章必功(深圳大学校长)刘洪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张基宏(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邓孟忠(深圳广播电视大学校长)林双全(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李吉南(福田区教育局局长)江可志(罗湖区教育局局长)马广明(盐田区教育局局长)曾令格(南山区教育局局长)郑映通(宝安区教育局局长)臧动(龙岗区教育局局长)宋杰(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局长)熊瑛(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陈贤德同志兼任,副主任为赖群阳、陆万伟同志,日常工作由工委办牵头负责。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深圳市教育局文件
九年 一贯制
99
九年 一贯制
100 初中
福田区 福田区 市属 市属
翰林学校
石厦学校
深圳中学初中 部 市第二实验学 校
101 初中 市属 教苑中学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
龙岗区沙西小 学 龙岗区沙湾小 学 龙岗区万科实 验学校 龙岗区可园学 校 龙岗区下李朗 小学 龙岗区南岭小 学 龙岗区辅城坳 小学 龙岗区鹅溪小 学 龙岗区白泥坑 小学 龙岗区坪地第 二小学 龙岗区坪地中 心小学 龙岗区坪地六 联小学 龙岗区依山郡 小学 龙岗区梧桐学 校 龙岗区新梓学 校 龙岗区南湾学 校 龙岗区大鹏中 学 龙岗区南澳中 学
二、 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6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3:00—4:30。 地点:红岭中学高中部第一报告厅(学校地址:福田区侨香 路安托山九路 3 号)。 三、 会议内容 会议由市教育局唐海海副局长主持。 主要议程: (一)市教育局郭雨蓉局长就“百校扶百校”行动的意义及 工作要求作重要讲话; (二)市教科院尚强院长作关于“百校扶百校”行动教科研 工作和联络员工作的说明; (三)“百校扶百校”行动联络员与“帮扶学校”和“受帮 扶学校”交流、协调下一步帮扶工作。 特此通知。
下十围小学 福新小学 清湖小学 蚝业小学 壆岗小学 上寮小学 黄埔小学 沙溪小学 潭头小学 塘头小学 广培小学 德风小学
桂花小学 库坑小学 大水坑小学 龙岗区坂田小 学 龙岗区雪象小 学 龙岗区宝岗小 学 龙岗区水径小 学
*欧阳萍 *曾辉华 *薛石锋 *钟志文 *徐永红 *李红梅 *丁秋实 *陶文健 *周 青 *肖兰芬 *唐宝城 *孟宪劼 *朱碧波 *黎 忠 *吕 军 *陈前永 *扈乐乐 *何 颙 *唐云波 *陈 勇 *郑民军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深龙教通〔2009〕183号龙岗区第三周期(2008 — 2013)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为适应龙岗区基础教育快速发展的需求,更好地发挥教师继续教育在构建龙岗教育均衡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强化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的科学、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提高干部、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这一主题,着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以干部队伍、骨干教师和名优教师培养为重点,以提高新课程实施能力为突破口,以专项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为载体,以教、研、训“三位一体”为主要方式,发挥网络与现场、区级与校级优势互补作用,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教师继续教育,为建设一支与龙岗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优质均衡的教师队伍服务。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切实增强干部教师“终身学习、自主发展”意识,使参加继续教育成为教师实现专业自主发展的迫切需要和自觉行为。
2.加强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发挥区级培训机构的主导作用。
3.强化校本培训,创新和完善校本培训机制,创建一批“校本培训示范学校”,使学校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主体。
4.加强薄弱学校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专项培训,切实发挥教师培训对教育均衡化发展的作用。
5.扎实开展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和现代教育技术等内容的岗位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6.继续完善干部、教师培训的管理制度,使培训质量、实效有明显提高。
(二)教师继续教育的原则1.师德修养、人文素养与专业能力提高并重的原则2.需求导向、讲求实效的原则3.面向全体、突出重点的原则4.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5.依法施训、严格管理的原则三、教师教育对象1.凡是至2013年8月31日在职在岗,且女性53岁以下,男性58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干部和教师,都必须完成一轮不少于300学时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每位教师平均每学年必须完成40学时市、区级集中培训,20学时校本培训。
关于推进中小学午餐午休工程的建议的社情民意
关于推进中小学午餐午休工程的建议的社情民意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餐午休管理的建议一、基本情况龙岗区现共有18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中,177所学校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96.7%,在校午餐午休学生数量约11.5万人,超额完成了2019年原定的工作目标(原定比例为90%)。
105所公办学校中,已开展午餐午休的公办学校有101所(自行供餐学校7所、校外配餐学校94所;由10家配餐单位在供餐,25所学校选冷链、69所学校选热链),近5.5万名学生在校午餐午休。
78所民办学校中,已开展校内午餐午休75所,6万余名学生在校午餐午休。
二、存在的问题(一)现状校园供餐以校外配餐公司为主,存在一定风险。
龙岗区实行校外配餐的学校数量多,近七成学校采用校外配餐方式,同一家配餐公司供应多家学校,个别供餐公司非龙岗辖区内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较为集中,需要区相关部门全程介入,进一步加强对供餐公司的监管力度。
(二)校外配餐菜式营养均衡有待改善,需采取措施避免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正处于身体生长发育快速阶段,为避免学生出现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的现象菜式需具有合理的搭配、充足的营养、足够的分量;但目前部分学校菜式搭配还是相对单一,营养存在不均衡问题。
(三)午休效果不理想,硬件设施亟待改善。
据初步统计,全区虽有九成学生每日可进行午休,但其中近八成学生午休时只能趴在教室课桌上,长期如此对学生生长发育及健康都有一定的影响。
【办法】一、加强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建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牵头,区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督促各供餐主体单位建立健全采购、加工、运输、试吃、陪餐全链条监管制度,并完善量化评分、履约评价和退出机制。
二、提高硬件保障能力。
建议区建筑工务署等学校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学校建设龙岗标准,在新建、改扩建学校统筹考虑学生午餐午休;区教育局提升现有校园食堂量化等级比例,按比例增加食堂工作人员数量,推动带量食谱和膳食关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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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深龙教通…2011‟112号关于印发《龙岗区无烟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教育办公室、区直属各学校: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市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1年)》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参照《深圳市无烟学校创建实施方案》(深龙教通…2011‟92号,已转发)现特制定《龙岗区无烟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落实。
龙岗区教育局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主题词:教育卫生控烟△方案通知龙岗区教育局 2011年4月21 日印发拟稿人:张瑞波(印50份)龙岗区无烟学校创建实施方案一、背景烟草的广泛流行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全球性卫生问题,吸烟和二手烟是导致多种重大疾病的主要危险因素。
控制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预防疾病已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
2003年11月,我国政府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经全国人大批准于2006年1月9日正式生效实施。
吸烟和二手烟不仅危害成年人的健康,还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状况。
我国现有13-18岁青少年1.3亿,现有吸烟者约1500万,尝试吸烟者不少于4000万,6500万青少年遭受二手烟危害。
在1998年颁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二条中规定“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及其他青少年活动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
2010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明确指出:创建无烟学校、教育教职员工和青少年认识到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
2010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1年)》,将2011年实现全市学校全面无烟列为阶段重点目标之一。
二、目标加强教育系统烟草控制能力建设,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制定《龙岗区无烟学校创建工作技术指南》,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倡导文明生活方式,降低二手烟暴露水平,实现2011年全区学校全面无烟,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健康。
三、创建原则(一)区教育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所辖学校的无烟学校创建工作。
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创建无烟学校责任书》,于2011年10月前完成无烟学校创建工作。
(二)以学校为主体开展无烟学校创建工作。
学校是学习的场所,也是健康促进的场所。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控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将控烟工作作为保护和促进学生健康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规划,建立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三)教育、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学校控烟工作。
学校控烟工作既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教育、卫生部门必须齐抓共管。
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与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机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制定辖区学校控烟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为学校控烟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共同推进创建无烟学校工作。
四、无烟学校标准(一)中职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禁烟区域为学校内所有室内外场所。
高校禁烟区域为教学区、生活区、人员聚集和流动量大等室内外场所,包括教学楼、图书馆、会议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等,吸烟区设在通风、偏僻的室外场所。
(二)学校要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应职责。
(三)建立健全控烟工作制度。
学校应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控烟工作制度,明确办公室、学生处、德育处、团委、大队部等部门及其人员的责任分工,制定和落实任何人不得在学校禁烟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控烟宣传员和监督员等制度。
(四)营造无烟环境1.张贴禁烟标识。
学校所有禁烟场所在入口处、主要通道旁、公共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厕所、电梯、楼梯、教室和其他教学、运动场所等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2.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学校内的商店、小卖部、自动贩卖机和流动售货车等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3.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学校所属区域禁止一切烟草广告、促销活动。
学校禁止接受烟草赞助。
4. 加强巡查和监督。
学校要指定专人担任控烟宣传员,各部门指定1人担任控烟监督员,掌握教职员工的吸烟情况,对学校各区域的吸烟情况进行巡查和监督。
5.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学校应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
充分利用每年的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学生的控烟知识、态度和行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习惯。
要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学生向家长宣传控烟知识,劝阻家人不吸烟和避免二手烟危害。
6.充分发挥教师控烟的表率作用。
吸烟的教师在学校的禁烟活动中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通过自身的戒烟,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诱惑。
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
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
学校应积极倡导和帮助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合成立区无烟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无烟学校创建工作规划制定、组织协调。
龙岗区无烟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韩园林区教育局副局长副组长:王玉琼龙岗区卫生局副局长成员:黄英照卫生局健康教育所所长廖瑞容卫生局防保科科长邵予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马健良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院长吴金财教育局教研室主任邱慧茹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张瑞波区教育局卫生专干马锐雄布吉高级中学校长叶德卫龙城高级中学校长曾钦泉平冈中学校长张浩权福安学校校长王昶平安里学校校长果向明区实验学校校长彭小朋龙城初中校长陈华龙新亚洲学校校长黄锦城依山郡小学校长杨勇清林小学校长庄伟炎龙城小学校长莫冠川布吉教育办主任洪佳敏南湾教育办主任陈启良坂田教育办主任林晓峰平湖教育办主任陈碧光横岗教育办主任叶恢德龙城教育办主任王璐龙岗教育办主任萧雪玮坪地教育办主任王莉琳葵涌教育办主任陈远雄大鹏教育办主任何雁文南澳教育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金财兼任、副主任由黄英照兼任。
(二)强化创建评审和指导教育系统和卫生部门联合成立区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专家技术小组,负责创建学校督导和考核工作。
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专家技术小组由区慢性病防治中心牵头,马健良任组长,朱斌(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副院长)、张绍强(卫生局健康教育所)、张瑞波任副组长,范海松和冯浓萍(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慢非科)为联络员。
(三)加强培训,提高控烟能力建设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对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无烟学校创建工作的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进行系统的控烟能力培训。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将参加控烟能力培训纳入无烟学校创建工作的考核指标。
(四)加强督导检查,实现无烟学校目标学校要定期开展对各部门、各班级控烟工作的检查。
区无烟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应组织对辖区无烟学校的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通报督导检查结果。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直至达标。
(五)保障创建工作经费。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无烟学校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学校应将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给予经费支持。
区慢性病防治机构应将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各项技术支持工作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六、实施步骤(一)2011年5月30日前,召开动员会、签订责任书和开展申报培训。
(二)2011年6月20日前,中小学校申报无烟学校。
(三)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中小学校申报的评审工作,确认创建学校名单。
(四)2011年10月20日前,中职学校和幼儿园申报无烟学校。
(五)2011年11月10日前,完成中职学校和幼儿园的评审工作,确认创建学校名单。
(六)2011年12月底前,授予通过评审的学校“深圳市无烟学校”牌匾。
七、申报与评审(一)街道辖区内学校通过网络向主管教育办提交《龙岗区无烟学校创建申报表》、《深圳市无烟学校评审标准与评分办法》自评得分表和《无烟学校创建工作计划(方案)》各一份申报材料。
各教育办汇总(收齐)和区属学校通过网络向区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
电子信箱:lgzhangrb@。
(二)评审办法:区创建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小组成员组成评审组,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等方式,分别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并做好迎接市评审对我区属无烟学校的复核。
对达到无烟学校标准的,予以确认;对评审时达不到无烟学校标准的,评审组给予协调指导,2011年底前必须达到标准。
附件:1.龙岗区无烟学校创建申报表2.龙岗区无烟学校评审标准与评分办法附件1龙岗区无烟学校创建申报表附件2龙岗区无烟学校评审标准与评分办法学校名称:评审日期: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