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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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性质
1.1 国家性质概述(重点掌握)
(一)国家性质的概念
国家性质,又称“国体”,即国家的本质, 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决定国家性质的因素有三个:
1、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这是决定国家性质的主要方面。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在一个国家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也就是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二是统治阶级内部各阶级、阶层之间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具体而言,决定国家性质的最主要的因素是第一个方面。宪法作为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既要反映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也要反映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以协调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但主要或者首先是确定统治关系。
2、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任何国家政权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从根本上说都是由一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只能产生相应性质的国家政权,在经济基础发生变化之后,国家政权的性质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国家政权又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总是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上的统治地位。
3、社会的精神文明。精神文明是指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对精神世界进行改造而获得的成果。它包括思想、文化、理论、意识、制度、道德等等。在人类发展的不同阶段,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是有所不同的。精神文明的内容决定着一个国家活动的方向,对国家政策的制定起着巨大的作用,对国家性质的确定有着很大的影响。
(二)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具有重要地位。 国家制度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通过国 家的法律、政策等确立的有关国家本质和国家形式的制度的总和,主要包括国体、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等方面的内容。在国家制度中,国体与国家形式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是国家制度的内在方面,在本质上决定国家形式。国家形式是国家制度的形式方面,它反映体现国家性质。
(三)国家性质与宪法的关系
(1)宪法产生是近现代国家维护阶级统治的需要。
(2)规定国家性质是近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 由于宪法是作为适应近现代国家维护阶级统治需要而产生的,因此近现代世界各国宪法都把国家性质作为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了直接或间接的规定。
(四)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国家性质的规定

我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于三个方面的因素,即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三个方面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的表现。
1.2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重点掌握)
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在提出无产阶级专政概念时,主要是根据英国、法国、德国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列宁从俄国的基本国情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形式的原理,创造出工农兵代表苏维埃这种俄国无产阶级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
我国的国情与西欧发达国家及俄国都有所不同。我国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工人阶级人数很少,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资产阶级内部分为两部分,即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是在各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也有受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束缚和压迫的一面,有一定的革命性。这一国情决宅了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方式、团结的对象都与其他国家不同。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历史阶段,前一个阶段所要完成的是民主革命的任务,因而这个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为什么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1、从领导权看 ,二者都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2、从阶级基础看 ,二者都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3、从国家职能看 ,二者国家职能并无差别;
4、从最终目的看,都要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
我国之所以采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而未采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是因为:
(1)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符合我国的国情;
(2)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确切地表明了我国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广泛基础;
(3)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直接体现出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两个方面。准确地体现出民主和专政的职能。
 1.3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一般了解)
(一)?? 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
 

 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两个方面。所谓人民,一般是指以其存在和活动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那些社会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人民是相对于敌人的一个政治概念,其范围伴随着不同时期的任务而变化。在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社会主义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以及其他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社会力量和爱国者。
???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社会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阶级斗争,但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它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必须对少数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进行有效的斗争。因此,现行宪法第28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 民主和专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方面和专政方面是辩证统一的,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一方面,它们的对象、内容、范围各不相同;另一方面,它们又互为条件、互相依存。对人民民主是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基础,对敌人专政是对人民民主的保障。
(二)?? 工人阶级领导
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首要标志。工人阶级之所以能够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是由工人阶级的阶级本质和历史使命决定的。
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实现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表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主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缺少的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实现对国家的领导:(1)政治领导,即党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指导国家各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主义方向;(2)思想领导,主要是党通过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通过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团结、引导、说服群众共同前进;(3)组织领导,即推荐忠诚而有能力的干部到政权机关去工作,正确处理、协调同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关系,保证各方面的工作能在正确的方针、政策指导下顺利进行。
(三)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及知识分子为依靠力量之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在使农民和小资产阶级靠拢自己之前,是不能触动资本主义制度的。特别是在农民众多的国度里,没有工农联盟这种“合唱”,毛产阶级的独唱是不

免要变成孤鸿哀鸣的。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并发展了这一原理。他指出,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与农民的联盟,因为这两个阶级占了中国人口的80%到90%,推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主要是这两个阶级的力量。中国的工农联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斗争中建立和巩固起来的,是人民民主专政和革命统一战线的基础,是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基本保证。
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阶级,而是出身于不同社会阶级的特殊社会阶层。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他们的性质和面貌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其中极少部分是从旧社会过来的,他们受三大敌人的压迫,反帝爱国,同情革命,进入新社会后,接受马列主义教育,热爱党和社会主义,努力为新中国建设服务;其中大量的是解放后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接受党的教育,为社会主义服务。在我国,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他们凭借知识、技能和专长从事脑力劳动,是社会主义建设不可缺少的力量。现行宪法指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四)爱国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在革命斗争中,为反对主要敌人,与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结成的联盟。中国的革命统一战线,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广泛联盟。它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个重要法宝。在历史上,曾经有过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在现阶段,存在一个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由大陆范围内全体劳动者、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个联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另一个是广泛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个联盟只要是赞成祖国统一,即使不拥护社会主义的人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对象。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 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国际团结、世界和平服务。
1.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点掌握)
(一)政党与政党制度概述
1、?

政党概念。
近现代意义的政党是代议政治的产物。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认为,政党是一定的阶级、阶层或利益集团为了共同利益,以夺取或控制政权,或影响政治权力的运用 而由其先进分子建 立的具有一定组织形式的政治组织。政党有下列特点:
(1)政党是一定阶级、阶层的政治组 织,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政党的目的是通过一定形式的政党活动,以便夺取或控制政权 ,或影响政治权力的运用,最终实现特定阶级、阶层的利益。因此夺取或控制政权,或影响 政治权力的运用,是政党的基本追求。 (3)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政党都有集中体现其基本政 治目标和政治见解的政治纲领。政党的政治纲领是政党性质的集中反映,是区别不同政党的主要标志。 (4)政党是以结社自由为法律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政治组织,有一定的组织体系 。
2、政党制度的概念和种类 。
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政党活动的产物。政党制度是国家有关政党的组织、政党活动以及政党参与政权的方式和途径等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惯例的总和。政党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包括政党的法律地位,政党参与国家政权的一些具体规定; 二是政党间的相互关系,如有的国家立法规定实行多党制,禁止政党联盟等。由于政治传统和阶级结构不同,各国实行的政党制度也不一样,大体上形成了以下几种政党制度: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3、政党与宪法的关系。
政党、政党制度与宪法同属于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从宪法和政党以及政党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政党、政党制度与宪法的关系,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分析。
(1)政党作为近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宪法实施的需要而产生的,是近现代代议制度和选举制度的直接产物。
(2)政党制度是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
(3)宪法是政党制度化的基本形式。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的政党制度
1、? 宪法修正案第4条的意义 。
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4条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就政党制度而言,这一规定表明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的政党制度; (2)它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它的意义主 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这是宪法第一次对我国政党制度所作 的完整表述,是对我国政党制度发展历史和 现实状况的科学概括和总结,同时也在成文 宪法的层面上认同了政党制

度的国家根本问题的地位 (2)《宪法修正案》第4条的这一规定表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关系所体现的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关系。 (3)《宪法修正案》第4条的规定,还为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发展确定和指明了方向。
2、?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面,也是我国政党制度最基本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国家进行领 导,民主党派承认并接受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参与政权,共 同执行和遵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法定 程序制定的国家法律和政策。其二是指中 国共产党在政党关系中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这种含义的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作了明确的规定。该《意见》指出:“中共对各民主党 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3、我国的民主党派
我国现有8个民主党派,分别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 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共8个。
4、多党合作
多党合作是我国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点所在。多党合作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为目标,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政治基础,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关系。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是合法政党,各民主党派在宪法范围内具有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2)中国共产党在长期与民主党派合作的过程中,形成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在我国的政治实践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1)参加政权 A、各民主党派成员通过人大代表选举,当选全国和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 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立法。 B、经各级人民政府首长提名,担任政府及其部门的有关领导职务。 C、在各级司法机关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
(2)政治协商(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
(3)民主监督包括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与监督和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政权的监督两 方面

的内容,但主要是后者。
 (三)政治协商制度
1、? 政治协商制度的含义:
《宪法修正案》第4条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里的政治协商制度是与多党合作制度并列的,应从狭义理解,指的是在中国共产 党领导下,以多党合作为基础,有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爱国人士、无党派人士和少 数民族代表参加的,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各族人民生 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平等地讨论和协商的一种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 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 要组成部分,政治协商制度所体现的 中国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 2、政治协商制度是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的政治制度。 3、政治协商制度比多党合作制度的范围更为广泛。
2、? 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是我国政治协商和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主要是指人民政协 的组成和组织系统。(1)人民政协的组成人民政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体组成单位不同。(2)人民政协的组织系统人民政协的组织系统包括政协全国委员会和政协地方委员会。(3)人民政协的性质人民政协是我国特有的政治组织,就性质而言,它是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的组织形式,既不是政权组织,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
3、? 政治协商制度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政治协商制度有力地推进了我国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进程,有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2)政治协商制度能够集思广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3)政治协商制度还对国家大政方针的科学决策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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