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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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2023年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2023年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小学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小学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小学学生入学、就读、转学、毕业和离校等情况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和服务的工作。

第三条小学学籍管理应以教育为中心,以学生为本,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基础,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成长为目标,确保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公正、有效。

第四条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个人差异,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五条学生入学遵循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确保学生入学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六条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

学校要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范围、招生数量和招生条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学生入学报名应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以确保学生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学生入学采取分批次、滚动入学的方式,为每批次学生提供入学服务和教育。

第九条学生入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学科特长进行适当的分班。

第十条学生入学时,学校应进行入学体检,确保学生身体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健康成长。

第三章学生就读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就读期间,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情况、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学和评价。

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参加各种学科、艺术、体育等活动,并坚持思想道德和身体素质的培养。

第十三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应向班主任或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如需转学,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治体系,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培养,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登记
1.学籍注册:每个小学新生入学后,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学籍注册登记
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居住证等。

2.学籍变更:学生因家庭迁移、转学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时,必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在核实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学籍注销:学生因转学、毕业等原因离校,需要申请注销学籍。


校在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二、学籍档案管理
1.学籍档案建立:每个小学学生都有一个学籍档案,记录学生个人的
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校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
档案。

2.学籍档案使用: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需要
使用学生的学籍档案时,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并严格保密。

离任的教师、
教育管理人员离校时必须交出学生档案。

3.学籍档案保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籍档案室,配备有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保证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进行学籍档
案检查,确保档案完整,避免丢失和损毁。

三、学籍管理措施
1.学籍信息如实统计:学校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生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学籍信息保密:学校要严格遵守学生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外泄。

教师对学生个人信息要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

4.学籍奖惩记录: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家长。

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要根据学生违纪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2023年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23年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23年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小学(包括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包括学生入学管理、学籍登记、学籍变更、学籍查询、学籍使用等环节。

第四条学生学籍具有证明学生身份、管理学生学业和行为、提供教育服务的功能。

第五条学生学籍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机关共同管理,学生和家长对学籍信息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六条学生学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禁止弄虚作假。

第七条学生学籍信息的变更应当及时处理,确保变更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八条学生入学应当按照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进行。

第九条学生入学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学籍文件,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第十条学生入学时,学校应当向学生和家长说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权益。

第十一条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生入学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应当与其他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相互连接,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应当采取相应的信息安全措施,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学籍登记第十四条学生学籍登记应当由学校进行,学校负责学籍登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学生学籍登记应当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入学信息、学籍变更信息等内容。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学籍登记,包括核对学生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并建立学生档案。

第十七条学籍登记应当由学校校长或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四章学籍变更第十八条学生学籍变更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十九条学生转学应当经学生和家长申请,并经原学校同意,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条学生休学应当经学生和家长申请,并经学校同意,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籍登记:每个小学生入学时,都需要填写学籍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父母联系方式等。

2. 学籍变动:学生因各种原因需要转校、休学、退学或转班等,学校会对其学籍进行相应的处理,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3. 档案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是学校对学生学习和成长情况的重要记录,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成绩、奖惩记录等,学校负责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和保密。

4. 出勤管理:学校要求学生按时上学,对于迟到、早退、缺席等情况,学校会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

5. 成绩管理:学校定期进行考试和评测,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于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制定个性化教育措施。

6. 奖惩管理:学校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包括奖状、奖品、批评、警告等,学校会记录学生的奖惩情况,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7. 学生信息保护:学校要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滥用学生的个人信息,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信息的保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学籍管理规定可能根据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如需了解具体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可咨询相关学校教育部门。

小学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法的实施,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二、学籍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小学段学生,包括正式入学、借读、转学、休学、复学等各个环节。

三、学籍登记1. 学生入学后,由班主任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学生学籍号由学校统一编制,长期有效。

学籍号作为学生身份的唯一标识,用于学生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记录和查询。

3. 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休学、复学等相关材料。

档案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监督。

四、转学手续1. 学生因家庭原因、户籍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2. 转入学生需提供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学籍档案等材料,由学校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入手续。

3. 转出学生需办理离校手续,将学籍档案、奖惩记录等相关材料送交原学校。

五、休学手续1. 学生因伤病、家庭困难等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

2.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间学生学籍保留,休学结束后,学生可申请复学。

六、复学手续1. 休学结束后,学生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2. 复学后,学生应继续完成学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再次休学,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七、奖惩情况记录1. 学生在学校期间,如有优秀表现,由班主任填写《学生奖惩记录》,报学校审批后存档。

2. 学生如有不良行为,班主任应进行教育引导,并及时将情况记录在《学生奖惩记录》中。

八、学籍档案管理1. 学生学籍档案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监督。

2. 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3. 学生毕业后,学校应将学籍档案归档备查。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部各年级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和学籍变动等事项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进行,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在开学前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注册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应持原学校转学证明,经我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休学应持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最长一年。

第十条学生复学应持相关证件,经学校核实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退学应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

第四章毕业与结业第十二条学生毕业条件按照我国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我校教学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结业条件按照我校教学计划执行,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五条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学籍变动等资料。

第十六条学籍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审核、更新。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学校工作人员违反学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

⼩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学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的定义 学籍是指⼀个学⽣属于某学校的⼀种法律上的⾝份或者资格,登记学⽣姓名的册⼦,专指作为某校学⽣的资格。

2013年9⽉1⽇起,全国已经初步建⽴了⼩中⼤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的作⽤呢?以下是⼩编精⼼整理的⼩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学学籍管理制度1 ⼀、⼊学 1、新⽣⼊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附近的各村各组,使新⽣⽗母或其监护⼈接到⼊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本送⼦⼥或其被监护⼈到指定学校办理⼊学⼿续。

2、新⽣⼊学后,⼊班学⽣都⽆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导处应⽴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年后⼀律使⽤新学籍号。

3、新⽣⼊学后,接任的班主任⽼师要填写好新⽣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学⽣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学⽣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员负责填写,所有栏⽬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转学 1、学⽣因家长变动⼯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家长(监护⼈)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续,连同本⼈学籍簿⼀并转出。

2、转⼊学⽣须由家长或监护⼈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可办理插班⼿续,由教导处统⼀安排插⼊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活者; (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如下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县教育局盖章,学校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申请,教导处审查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办理转学手续同时报县局审批备案。

____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借读证明、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借入到指定班级。

本校外出借读的要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各完小要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和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教育局初教科。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收据,缺一不可),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

四、毕业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小学学籍制度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制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行为,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2. 实事求是原则:学籍管理应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情况和成长过程。

3. 严格规范原则:学籍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学籍管理的规范性。

4. 发展性原则:学籍管理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学籍管理的内容1. 学生入学管理(1)新生入学:新生入学时,须持户口簿、身份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新生录取:学校根据新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2. 学生注册管理(1)学生注册:学生入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2)学生信息变更:学生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进行变更。

3. 学生学籍变动管理(1)休学: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学。

(2)复学:休学期满后,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学。

(3)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学。

4. 学生学籍注销管理(1)退学:学生因故退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学。

(2)开除学籍:学生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学校研究决定开除学籍。

四、学籍管理的程序1. 学生入学程序(1)报名:新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审核:学校对新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录取:学校根据新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 学生注册程序(1)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注册手续。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保障中小学生的权益,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培养健康成长的全面发展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服务育人的原则。

第四条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籍登记、学籍异动、学籍查询、学籍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学籍登记第六条学籍登记是指对全体中小学生进行统一登记,确立学生的身份和进校资格。

第七条学籍登记包括学生入学登记和在籍学生信息更新登记。

第八条学生入学登记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校规定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健康状况等。

第九条在籍学生信息更新登记主要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家庭变动情况、健康状况等。

第十条学籍登记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学籍异动第十一条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异动情况。

第十二条学籍异动主要包括:入学、转班、转学、休学、退学、毕业等。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学校审核录取。

第十四条学生转班应符合学校规定,经过班主任、家长及学生本人同意后办理。

第十五条学生转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原学校和新学校同意后办理。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家长及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退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家长及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应符合学校规定,经过学校评审合格后办理。

第十九条学籍异动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学籍查询第二十条学籍查询是指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查询学生学籍信息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学籍查询应主要面向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供查询。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及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及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及规定一、引言小学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学生正常学习、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学籍管理制度及规定旨在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学籍档案的完整性,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空间。

二、学籍管理制度(一)学籍注册1. 学生入学报名时,家长应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学校要求填写入学报名表。

2. 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核实和注册,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入学后,学生需按时参加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等。

学生信息采集将作为学校管理和服务的基础。

(二)学籍档案管理1. 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2. 学籍档案包括学生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3. 学生的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对外提供信息需经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三)学籍变动管理1. 学校及时记录和处理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包括转学、复学、休学、退学等。

2. 学生转学时,需提供学校同意函,并完成学籍移交手续,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能够顺利过户到新学校。

(四)学籍核准1. 学生每学期结束后,学校进行学籍核准工作,核实学生的各项学籍信息,包括学习成绩、出勤情况等。

2. 学籍核准结果将作为学生升学、评奖评优等重要环节的依据。

三、学籍管理规定(一)学生出勤1. 学生应按时到校上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2. 请假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提供合理的请假原因和证明材料。

(二)学生行为1.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校纪校规、班级规范等。

2. 学生不得进行欺凌、抄袭、作弊等不良行为,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三)学习成绩1. 学校将定期对学生进行考试和评价,对于学习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于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学校将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以提高其学习水平。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3篇)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3篇)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是指对小学学生进行学籍档案管理的规定,包括学生入学、转学、退学、毕业等各个环节的规定。

一、学生入学规定:1. 学生入学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到,提供相应的入学材料和档案。

2. 学生入学时需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供体检证明。

3. 学生入学时需要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家庭住址等相关材料。

二、学生转学规定:1. 学生转学需提前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并携带转学所需的相关材料。

2. 学生转学时需经过原学校和新学校的协调和办理手续。

3. 学生转学后,原学校需要将学生档案及时转送给新学校。

三、学生退学规定:1. 学生退学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退学申请表。

2. 学生退学要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内办理相关手续,交还学校借用的教材、文具等物品。

3. 学生退学后,学校需要将学生档案归档存储。

四、学生毕业规定:1. 学生毕业需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和要求。

2. 学生毕业时需进行毕业审核和档案整理工作。

3. 学生毕业后,学校需要将学生档案及时归档,并发放毕业证书。

以上是一般小学学籍管理的一些规定,不同地区的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学籍登记:学校应对每个学生进行学籍登记,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考勤情况、奖惩记录、课外活动参与情况等。

学校应妥善保管学籍档案,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

3. 学籍变更:如学生转学、升学或毕业,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

学生转学时,原学校应将学籍档案移交给新学校,新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

4.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家长也有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并与家长保持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和成长。

5. 学籍使用:学校应根据需要提供学生学籍证明、学生证等相关证件,用于学生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报名参加社会活动等。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7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7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省、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一、招收年满____周岁的儿童入学,实行秋季招生。

每学期开学时,各年级在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医疗单位的证明),请假超过三天者,须持医院请假单和学生请假条向教导处汇报;学生请假超过三个月要求休学,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附医疗单位证明,并由班主任证明,报教导处查验后交教育局普教处审验批准,方可准其休学。

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实际学力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三、小学生必须受完六年义务教育。

发现学生辍学,就依法使其复学。

因户籍变更要求转出本校的学生,须持班主任证明,到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

未办理转学手续的,班主任应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否则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因户籍变更须转入本校的学生,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四、本校取消留级制度。

学生和任课教师要努力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以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五、学校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

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汇南小学教导处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二)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实施学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现就作如下规定: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责任,校长要强化对学籍工作的领导,学校校长为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务主任和学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

学校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或疏于学籍管理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或学生合法权益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小学生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入学注册1、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接收适龄儿童入学。

2、新生入学时,家长或监护人应按照学校要求,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学校审核学生的入学资格。

3、学校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采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4、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二、学籍变动1、转学(1)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

(2)家长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学籍档案将转至转入学校。

2、休学与复学(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要休学的,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2)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系统中办理休学手续,并注明休学起止时间。

(3)学生休学期满,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系统中办理复学手续。

3、退学(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不得退学。

(2)学生因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违法犯罪等原因,学校认为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三、学籍信息变更1、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无误后,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变更操作。

四、毕业与结业1、小学六年级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小学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籍建立(一)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下达招生方案进行招生,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一年级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为其采集学籍信息,在开学1个月内报县教体局确认,建立学籍档案,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三)学校以班为单位建立学生学籍。

(四)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省学籍辅号,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五)学校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1、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2、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3、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4、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5、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6、享受资助信息。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学校应保留第1、2、3、5款纸质档案。

二、转学(一)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二)学校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三、休学,复学(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

小学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开透明;(二)公平公正,严谨规范;(三)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第二章学籍登记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后,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籍档案,并进行学籍登记。

第五条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二)入学手续;(三)学习成绩;(四)奖惩情况;(五)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

第七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转学至其他学校,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休学:学生因疾病、家庭原因等特殊原因,需休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

(三)复学:休学期满后,学生需复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四)退学:学生因学业成绩不达标、违反校规校纪等原因,需退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籍档案,并通知相关班主任。

第四章学籍管理职责第十条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管理、归档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变动的审核、办理工作;(三)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查询、统计、报送工作;(四)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班主任应配合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一)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填写、更新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变动的通知、落实工作;(三)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中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小学学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学籍管理水平。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六条学生学籍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的身份证件;2. 学生家长的身份证件;3. 学生入学通知书;4.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应在收到学生注册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八条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应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

第十条学生转学,需符合以下条件:1. 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2. 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3. 转入学校与原学校教育质量相当。

第十一条学生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2. 转入学校的入学通知书;3. 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4.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

第十二条学校应在收到学生转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三条学生休学,需符合以下条件:1. 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2. 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2. 学生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3.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

第十五条学校应在收到学生休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六条学生复学,需符合以下条件:1. 学生休学期满;2. 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

202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202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202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和教育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假设,描述了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方面:
1. 学籍注册:每个小学生都必须在入学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包括填写入学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将建立每个学生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成绩记录、课堂表现、奖惩记录等内容。

学籍档案将被妥善保存和管理,以备日后使用。

3. 转学管理:学生如需转学,必须提前通知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的学籍档案移交给新学校。

4. 学籍信息查询:学生及其家长可以通过学校教育管理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包括成绩、考勤、奖惩等信息。

5. 学籍调整:学生的学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学生年级晋级、留级、转学等。

学校会保证学籍调整的公平公正,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6. 奖惩管理: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

奖励可以包括文明勤奋奖、道德模范奖等,惩罚可以包括警告、留校察看等。

学校将记录奖惩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7. 学籍证明:学生或家长如需要学籍证明,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将尽快办理学籍证明,并提供给申请人。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假设的情况,实际的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具体的实施方案将由相关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XXXX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学生入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升级、跳级、退学、奖励、处分、毕业等事项的处理。

第二章入学、学籍第三条新生入学,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的招生规定办理。

第四条凡贴合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小学学籍。

新生无故延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若发现系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小学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六条新学期开学后一月内,由学校负责将新生名单造册,并按统一要求编写学籍号,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建立学籍档案。

第七条凡因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或其他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的,均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三章成绩考核第八条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科和操行两个方面。

学科方面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操行方面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的教育目标资料和要求,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九条学科成绩的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

根据考试、考查的成绩和平时的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年成绩,并以等级制反馈。

学生成绩不作为升级参考依据。

第十条考试科目设定:一、二年级不得组织考试,三一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测试,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周考、月考、期中考试。

第四章升级、跳级第十一条学生学年考核,操行评定、学业成绩均贴合要求者,准予升级。

第十二条经学年操行、学业成绩考核,若有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个性优异并已到达上一年级的学业水平,可由本人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考核批准,予以跳级。

第五章休学、复学第十三条凡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三个月以上)休学者,应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部门(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书,保留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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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附近的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入班学生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学生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学生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一并转出。

2、转入学生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医疗单位的证明),由学
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
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
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
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
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

复学时,
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注意:期中考试后不再办理休学证明。

四、留级
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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