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布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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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原理-18

城市规划原理-18

城市规划原理-18(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0,分数:80.00)1.下列不属于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布局要求有______(分数:2.00)A.公共设施项目要合理地配置B.公共设施要按照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C.公共设施布置要考虑城市生态环境的要求√D.公共设施的布置要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解析:[解析] 公共设施的布局规划要求:(1)公共设施项目要合理地配置;(2)公共设施要按照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3)公共设施的布局要结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考虑;(4)根据公共设施本身的特点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5)公共设施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6)公共设施的布局要考虑合理的建设顺序,并留有余地;(7)公共设施的布置要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

2.下列不属于仓储用地布置的一般原则的是______(分数:2.00)A.满足仓储用地的一般技术要求B.有利于交通运输C.节约用地,不必考虑发展余地√D.有利建设、有利经营使用解析:[解析] 仓储用地布置的一般原则:(1)满足仓储用地的一般技术要求;(2)有利于交通运输;(3)有利建设、有利经营使用;(4)节约用地,但有一定发展余地;(5)沿河、湖、海布置仓库时,必须留出岸线,照顾城市居民生活、游憩利用河(海)岸线的需要;(6)注意城市环境保护,防止污染,保证城市安全,应满足有关卫生、安全方面的要求。

3.城市总体布局的核心是______(分数:2.00)A.城市用地的功能组织√B.居住用地规划布局C.工业用地规划布局D.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布局解析:[解析] 为了满足各项城市活动,就必须有相应的不同功能的城市用地。

各种城市用地之间,有的相互间有联系,有的相互间有依赖,有的相互间有干扰,有的相互间有矛盾,需要在城市总体布局中按照各类用地的功能要求及相互间的关系加以组织,使城市成为一个协调的有机整体。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1。

0。

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

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

0。

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1.0。

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

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

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

0。

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

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

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

0。

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

0。

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教育设施
幼儿园、小学、中学等
医疗卫生
医院、门诊室、卫生站等
文化体育
球场、健身设施、老年活动 中心等
商业服务
超市、药店、饮食店、市场 等
金融邮电
银行、移动电信营业厅等
社区服务
居委会、物业管理等
市政公用
变电室、公厕、垃圾转运站、 停车场等
行政管理及其他
派出所、防空地下室及其他 管理用房
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主要是为 了满足本区居民基本的物质 和精神生活方面的需要,应
与住宅建筑配套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是由 各类公共建筑及其专用的道 路场地、绿化及小品等内容
构成。
•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按使用性质分为:
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 文化体育、金融邮电、社区 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 及其他八类。
1、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 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 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
入使用。
2、项目应符合《城市居 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
定。
3、规划布局必须符合4项规定: (1)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
相结合的方式
(2)商业服务与金融邮电、文 体等有关项目宜集中布置
(3)设施的设置应满足 服务半径的要求。
(4)规划布局和设计应 考虑发展的需要。
围环境加以组合。
文化商业服务中心位置的 选择
1、位于居住区中心 2、沿主要道路布置
3、沿主要出入口布置 4、 分散在道路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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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的走向。
3、各级公共服务中心宜 与相应的公绿地相邻 布置,或靠近河湖水面 等一些能较好体现城市
建筑面貌的地段。
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置
商业服务设施的布置方式 1、住宅底层商业服务设 施:比较常见的布置方式,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 B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 dm‎i ni st‎r 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 erci‎a 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表1.0.4城市规模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ⅡⅢ人口规模(万人)﹤2020~5050~100100~200≥20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表1.0.5城市规模分项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ⅡⅢ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比例(%)8.6~11.49.2~12.310.3~13.811.6~15.413.0~17.5人均规划用地(㎡/人)8.8~12.09.1~12.49.1~12.49.5~12.810.0~13.2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442-28)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442-28)

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城市规模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ⅡⅢ人口规模(万人)﹤20 20~50 50~100 100~200 ≥200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城市规模分项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ⅡⅢ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比例(%)~ ~ ~ ~ ~人均规划用地(㎡/人)~ ~ ~ ~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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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表1.0.4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表1.0.5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体育用地sports land use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规范1 总则1.0.1为提⾼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地,集约和节约⽤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地分类,应与城市⽤地分类相对应,分为:⾏政办公、商业⾦融、⽂化娱乐、体育、医疗卫⽣、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规模划分标准表1.0.4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地综合(总)指标表1.0.5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规模、⽤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综合协调与统⼀安排,以满⾜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地标准若突破本规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政办公、商业⾦融、⽂化娱乐、体育、医疗卫⽣,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地的统称。

2.0.2⾏政办公⽤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市属的⾏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地。

2.0.3商业⾦融⽤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地。

2.0.4⽂化娱乐⽤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化和娱乐设施⽤地,主要包括:⼴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地。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规范

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表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表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完整版)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布局要求

(完整版)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布局要求

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布局要求:①公共设施项目要合理配置→包括3方面:公式人设施应按城市的需要配套齐全;按城市的布局结构进行分级或系统的配置;局部地区按服务功能与对象予以成套的设置(车站码头等)。

②公共设施要按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根据服务半径确定其服务范围大小及服务人数的多少,以此推算公共设施的规模。

→服务半径是检验公共设施分布合理与否的指标之一。

③公共设施的分布要结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考虑→公共设施在按照它们的使用性质与对交通集聚的要求,结合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与交通组织一并安排。

如幼儿园、小学与步行道路系统在一起;体育场、展览馆与城市干道联结。

④根据公共设施本身的特点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公共设施分布对周围环境也有所要求,如医院安静的环境,学校、图书馆避免与剧场、市场紧邻。

⑤公共设施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能创造具有地方风貌的城市景观⑥公共设施的分布要考虑合理的建设顺序,并留有余地安排好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顺序,使得既在不同建设时期保证必要的公共设施配置,又不致过早或过量的建设,造成投资浪费。

对一些公共设施留有扩展或应变的余地。

⑦公共设施的布置要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可以结合城市的改建、扩建规划,并、迁、转、补等措施进行调整与充实。

(五) 城市主要公共设施的分布1、主要公共设施的分布主要公共设施有:→有重要地位的,如市级的党政机构、人大、政协、法院等设施。

→有大量交通集散的,如展览馆、体育馆、火车站、百货商场、大超市等。

→建筑体形硕大,形象突出的,如高层办公室、宾馆、博物馆、电视塔等。

在用地选择上考一是符合公共设施本身的要求,如大型体育场要能便捷虑两方面:地疏散人流与车辆等。

二是城市规划对这类公共设施位置上的要求,如公共设施项目的配置与组合要求以及与交通组织的关系。

2、城市公共中心的组织与布置城市公共中心是城市开展政治、经济、文化等公共活动的中心,是城市公活动最频繁,社会生活最集中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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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布局要求:①公共设施项目要合理配置—包括3方面:公式人设施应按城市的需要配套齐全;按城市的布局结构进行分级或系统的配置;局部地区按服务功能与对象予以成套的设置(车站码头等)。

②公共设施要按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根据服务半径确定其服务范围大小及服务人数的多少,以此推算公共设施的规模。

一服务半径是检验公共设施分布合理与否的指标之一。

③公共设施的分布要结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考虑-公共设施在按照它们的使用性质与对交通集聚的要求,结合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与交通组织一并安排。

如幼儿园、小学与步行道路系统在一起;体育场、展览馆与城市干道联结。

④根据公共设施本身的特点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公共设施分布对周围环境也有所要求,如医院安静的环境,学校、图书馆避免与剧场、市场紧邻。

⑤公共设施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能创造具有地方风貌的城市景观⑥公共设施的分布要考虑合理的建设顺序,并留有余地安排好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顺序,使得既在不同建设时期保证必要的公共设施配置,又不致过早或过量的建设,造成投资浪费。

对一些公共设施留有扩展或应变的余地。

⑦公共设施的布置要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可以结合城市的改建、扩建规划,并、迁、转、补等措施进行调整与充实。

(五)城市主要公共设施的分布1、主要公共设施的分布主要公共设施有:-有重要地位的,如市级的党政机构、人大、政协、法院等设施。

J-有大量交通集散的,如展览馆、体育馆、火车站、百货商场、大超市等。

-建筑体形硕大,形象突出的,如高层办公室、宾馆、博物馆、J电视塔等。

在用地选择上考「一是符合公共设施本身的要求,如大型体育场要能便捷虑两方面:」地疏散人流与车辆等。

|二是城市规划对这类公共设施位置上的要求,如公共设施项目-的配置与组合要求以及与交通组织的关系。

2、城市公共中心的组织与布置城市公共中心是城市开展政治、经济、文化等公共活动的中心,是城市公活动最频繁,社会生活最集中的场所。

(1)城市公共中心系列根据服务范围与半径不同,会形成城市公共中心的等级结构:大、中城市往往有全市性、地区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公共中心;特大城市还会有仅低于全市级的副市级公共中心;大城市中,由于城市功能的多样性,也会形成一些专业性公共中心,如果单独设置是市级;对于中小城市,就不单独设置了,与综合性公共中心结合设置。

(2)全市性公共中心(市中心) civic center城市中市级公共设施比较集中,人群流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

全市性公共中心的组织与布置应考虑以下几方面:①按照城市的性质与规模,组合功能与空间环境城市公共中心因城市的职能与规模不同,有相应的设施内容与布置方式。

—在一些大城市有城市商业中心一在一些都会城市,还有中央商务区(CBD的设置—在一些大城市都会城市,全市性公共中心通过建立城市副中心,以分解市级中心的部分职能,主、畐中心相辅相成,完善市中心整体功能。

—在规模不大的城市,城市公共中心也有多样的组合形式,如行政、商业、文化设施等结合。

—“道中心化”的倾向一一原本紧凑集结的一些城市中心设施与功能,将可跨越地理空间的约束,分散到环境更为适宜的地点择址。

—在以商业设施为主体的公共中心,为避免交通干扰,以提供更适意、安全 -的购物环境,常辟建商业步行街或步行街区。

②组织中心地位的交通公共设施应按交通集散量的大小及其与道路的组合关系进行合理分布—在中心区外围设置疏解环路及停车设施,以拦阻车辆进入中心地位;—可通过立体组织,将公共设施与交通设施,分设不同平面,使之能将地铁、 -公共、停车场引入中心区,方便换乘(如斯德哥尔摩的魏林比中心③城市公共中心的内容与建设标准要与城市的发展目标相适应在选址与用地规模上,要顺应城市发展方向与布局形态,为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

④慎重对待城市传统商业中心旧城的传统商市长期使用,已造成市民向往的心理定势,一般不应轻率地废弃与改造,要慎重态度。

尤其一些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地段,要制定策略,让它重焕历史文化的光彩。

⑤创建优美的公共中心景观环境城市公共中心的位置,应选择在自然环境优良或滨水,或近绿的地域。

T形成富有特色的城市公共中心的景观环境。

四、仓储用地在城市规划中,仓储用地是指城市中专门用作储存物资的用地。

(一)仓库的分类①从城市的卫生安全角度,a——般性综合仓库:技术设备比较简单,互按货物的性质及设备特征:」不干扰]b特种仓库:对交通、设备、用地有特殊要J求,或对城市卫生安全有一定影响②从城市使用的角度,a储备仓库:保管储存国家或地区的储备物资按仓库的职能分:b转运仓库:专为物资中转的作短期存放的仓库C I供应仓库:主要的储存物资是为供应所需的生产' 资料和生活消费品d 收购仓库:主要把零碎物资收购暂时储存,再集<中批发转运出去(二)仓储用地在城市中的布置1、仓库用地布置的一般原则①满足仓储用地一般技术要求仔地势高亢,地形平坦,有一定坡度,利于排水b 彳地下水位不能太高,不宜布置在潮湿的洼地上c L 土壤承载力高,特别是沿河修建时②有利于交通运输。

③有利建设,有利经营利用。

④节约用地,但有一定发展余地。

⑤沿河布置仓库时,必须留出岸线,照顾城市居民生活,游憩时利用河岸线的需要。

⑥注意城市环境保护,防止污染。

2、仓库在城市中的布局小城市宜设置独立的地区来布置各种性质的仓库(城乡物资交流集散地),大、中城市仓储区的分布应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①储备仓库:一般设在城市郊区、远郊、水陆交通条件方便之地,独立地段②转运仓库:设在城市边缘或郊区,并与铁路、港口等对外交通紧密结合。

③收购仓库:应设在货源来向的郊区入城干道或水运必须的入口处。

④供应仓库或一般综合仓库:要求接近其供应的地区,可布置在使用仓库的地区内或附近地段。

⑤特种仓库:a、危险品仓库:易爆、剧毒等仓库,要布置在城市远郊的独立特殊专门用地上,与使用单位方向一致,避免穿越城市。

b、冷藏仓库:需大量运输,并有一定气味与污水的污染,多设于郊区河流沿岸,建有码头或专用线。

c、蔬菜仓库:设于城市市区边缘通向四郊的干道入口处,不宜过分集中,以免运输线太长、损耗太大。

d、木材仓库、建筑材料仓库:运输量大、用地大,常设于城郊对外交通运输线或河流附近。

e、燃料及易燃材料仓库:应满足防火要求,布置在郊区的独立地段,必须布置在大风季节城市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三)仓库用地规模1、影响仓库用地规模的因素①城市规模与发展战略:城市大、仓库用地大,城市小,仓库用地小些。

城市性质不同,对仓库用地不同,工业城市对一般附属工业企业的仓库规模较大;交通枢纽城市对转运仓库需求较大等。

②城市储藏货物的特点、性质:不同的经济特点与特色影响着仓库规模。

③国家经济力量与人民生活水平:国家储备量增长,仓库用地亦相应增大。

④仓库建筑在城市的布置与楼层比例:高、低层的比例,集中与分散的布置,也影响着仓库用地规模。

2、仓库用地规模的估算仓容吨位二年吞吐量/ 年周转次数第一步:估算近远期仓库货物的吞吐量(t ),与年周转次数。

第二步:根据公式估算所需的仓容吨位仓库用地面积=(仓容吨位x进仓系数)/ (单位面积荷重x仓库面积利用率X层数X建筑密度)堆场用地面积=[仓容吨位X (1-进仓系数)]/ (单位面积荷重X仓库面积利用率)第三步:根据公式计算出仓库用地及堆场用地面积。

第四步:仓库用地面积即为上述仓库用地面积与堆场地面积的总和。

总说:在城市规划中,常常表示为人均用地多少平方米以及仓库用地,占城市总用地的百分比。

五、城市绿地(一)城市绿地的涵义基本上由绿色植物所覆盖,并赋以一定的功能与用途的场地。

(二)城市绿地的功能与作用①提高城市自然生态质量:协调城市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改善和提高城市自然生态的质量。

②有利于环境保护:a、防治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b、改善城市气候环境c、减弱噪声强度③提高城市生活质量,调适环境心理。

④增加城市地景的美学效果。

⑤增加城市经济效益。

⑥有利于城市防灾、防治风沙等。

(三)城市绿地的分类及用地指标1、城市绿地的分类城市绿地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绿化用地和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化地域。

—城市绿地就其所有权方面,可分:①公共性绿地;②专用性绿地;③私有性绿地。

一我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标准》分类6大类,11中类和10小类。

①公园G1:相当于先前沿用的公共绿地。

各类公园中有4个中类10个小类。

②生产绿地G2生产花木的苗圃和为城市绿化服务的生产、科研的实验绿地。

③防护绿地G3指对城市环境、灾害等具有防护、减灾作用的林带等绿地。

④居住绿地G4 指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⑤附属绿地G5 指包含在其他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地。

⑥生态景观绿地G6 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城市景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有直接影响的区域。

2、城市绿地的指标①人均公园面积:(对应绿地分类表中的G1各项用地)表明城市各类公园的设置数量与规模,反映市民享用公园设施的水平。

②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绿地指标:表示城市人口人均占有绿地的数量。

③城市建设用地绿地率:绿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重。

(四)城市绿地规划布置的原则①通过绿地的系统规划与布置,促进人、城市和自然的融合与共存,增强城市的自然性能和可持续发展性能。

②城市绿地的规划布置要构筑城乡一体,并联络区域的关联环境,进行各种功能绿地的合理分布,为城市多样的生活提供场所。

③城市绿地规划与布置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考虑绿地的功能要适应不同人群的需要。

④城市绿地的规划形态,要结合城市用地自然条件的分析,因地制宜地使各项功能绿地的分布各得其所。

⑤城市绿地规划与布置要塑造具有美学价值的城市景观,强化城市空间环境的个性。

( 五) 城市绿地的规划布置1、构筑城乡一体的生态大绿化环境一城市绿地的规划,一方面要给居民提供洁净、安静、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要以城乡地域为单元,为改善和提高城市的生态品质,在广域的空间合理分布与组织绿地与绿色空间。

T城乡生态大绿化的环境功能,还应表现在为城市居民接近大自然创造条件,提供充满绿意和自然气息的休闲、疗养、考察、观光等活动场所方面。

一城乡一体的生态大绿化在用地构成上,主要是属于城市绿化概念范畴的城市建设地区绿地和生态景观绿地的绿化地域。

但在规划中还应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区以内及相邻关联地域的自然条件,生态的区位条件进行综合的筹划。

2、建构城市开敞空间系统(1)城市开敞空间的概念( open space system )T城市开敞空间系统,作为城市绿色与自然空间组织的一种概念与方式。

f城市开敞空间是在城市的建筑实体以餐存在的开敞空间体,是人与社会与自然进行信息、物质和能量交换的重要场所,它包括山林农田、河湖水体、各种绿地等的自然空间,以及城市的广场、道路、庭院等的自然与非自然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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