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处罚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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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由名称怎么确定?

行政处罚案由名称怎么确定?

行政处罚案由名称怎么确定?一般情况下,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案由的第一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解,如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税务”作为案由第一构成要素;对个别行政管理范围比较宽泛的领域,可细分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可以细化、分解后的具体管理范围作为第一构成要素用语。

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

行政单位在确定某民事主体实施了侵权行为之后,可以按照既定的法律规范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审理各种类型的案件,都是由案由的,行政处罚案由名称怎么确定呢?对于没有案由的情形,一般是不会得到受理的。

▲一、行政处罚案由名称怎么确定?行政处罚案件的案件的名称指的是案由,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的案件中,一般按照使用的范围、对象、性质等可以分为: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审批案件(计量处罚案件:《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本细则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决定。

罚款一万元以上的,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决定。

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一律上缴国库;吊销生产许可案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吊销生产许可证,由被许可人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办案程序管辖权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负责执行。

作出吊销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前,被许可人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准予生产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决定并实施。

决定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逐级上报许可机关核准。

)请求延长办案时限的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几类。

今天笔者在这里重点讨论的是行政处罚案件的案由。

▲二、行政处罚案件名称基本结构当事人名称当事人行为名称案▲三、当事人名称的确定▲(一)确定的依据一当事人的名称填写应当准确,有法可依。

消防行政处罚流程

消防行政处罚流程

消防行政处罚流程
消防行政处罚流程如下:
1、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条件的,消防监督员应当场收缴,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票据;报所属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一般程序: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等处罚,适用一般程序;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需要传唤的,应当使用《传唤证》。

消防新处罚标准

消防新处罚标准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文件消监字〔2011〕95号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章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本导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行政处罚裁量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本导则所称的行政处罚裁量,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立法目的和处罚原则,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活动。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管辖范围内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处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三)对某个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种类的行政处罚。

第三章行政处罚裁量的阶次第九条实施罚款行政处罚的,将法定罚款幅度按照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对应将法定罚款幅度按照0-30%、30%-70%、70%-100%三个百分比范围,划分为三个区间。

根据《消防行政处罚考量因素及权重系数标准》(见附件2),将使用性质、建筑面积、主观程度等考量因素按照情形分别赋予权重系数,各项系数之和,确定处罚阶次。

(一)法律规定罚款处罚的金额有上、下限的,以消防行政处罚案由对应的裁量基准为基数,加上阶次区间对应的裁量幅度,从中确定罚款金额。

(二)法律规定的罚款处罚的金额仅有上限的,以消防行政处罚案由对应的裁量基准为基数,(二)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的;(三)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消防执法人员的;(四)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的;(五)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人身死亡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六)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七)发生火灾事故后逃匿或者瞒报、谎报的;(八)具有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情形的。

派出所消防行政案件的办理

派出所消防行政案件的办理

受案登记表
传唤证
对需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进行传唤时所使用的 文书。该文书抬头横线处填写被传唤人的姓名,以 及依次填写传唤理由、传唤的法律依据、指定时间 和地点。
询问笔录
办案人员询问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及其他证 人,记载询问经过时所使用的文书。
送达回执
适用于送达法律文书时,该法律文书没有当事 人签收栏或采用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的 情况。受送达人(单位)由送达单位填写,可以同 时填写单位和能代表该单位签收的个人,签收人与 受送达人(单位)不一致时,需填写“代收原因” 及“与受送达人(单位)关系”栏。
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案由
1、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第58条第1款第1项) 2、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第58条第1款第1项) 3、消防设计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第58条第1款第2项) 4、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第58条第1款第3项) 5、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第58条第1款第3项) 6、投入使用后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第58条第1款第4项) 7、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第58条第1款第5项) 8、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第58条第1款第5项) 9、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第58条第2款) 10、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第58条第2款) 11、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第59条第1项) 12、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第59条第2项)
13、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第59条第3项) 14、违法监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第59条第4项) 1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第60条 第1款第1项) 16、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第60条第1款 第1项) 17、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第60条第1款第2项) 18、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第60条第1款第2项) 19、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第60条第1款第3项) 20、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第60条第1款第3项) 21、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第60条第1款第4项) 22、占用防火间距(第60条第1款第4项) 2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第60条第1款第5项) 24、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60条第1款第6项) 25、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第60条第1款第7项)

行政处罚立案案由分为哪几类

行政处罚立案案由分为哪几类

Don't complain when you encounter difficulties. Since you can't change the past, try to change the futur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行政处罚立案案由分为哪几类行政处罚立案案由分为作为案件,不作为案件,行政赔偿的案件这三种。

因为行政案件在立案侦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相关陈述确定初步的案由,制定行政处罚的卷宗封面的时候必须要以结案案由为准。

在确定行政处罚案由的时候是根据行政管理范围和具体的行政行为种类。

一、行政处罚立案案由分为哪几类?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在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初步案由。

在审理阶段,如果发现初步确定的案由不准确时,应当根据审理后确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结案案由。

因此,本规定既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也适用于审理阶段,但法律文书和卷宗封面等均应以结案案由为准。

二、相关知识(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

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1、行政管理范围。

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

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从类上区别开来。

一般情况下,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案由的第一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解,如海关、计划生育、税务等,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税务”作为案由第一构成要素;对个别行政管理范围比较宽泛的领域,如公安行政管理,可细分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可以细化、分解后的具体管理范围,将“治安”、“消防”等作为第一构成要素用语。

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种类。

以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或性质,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作为案由的第二个构成要素。

消防行政处罚

消防行政处罚

消防行政处罚消防行政处罚一、引言消防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有关部门针对涉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以保障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随着近年来火灾事故频发,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我国消防部门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以提醒所有人要重视消防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消防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责令改正、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消防许可证等多种形式。

其中,罚款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处罚方式。

三、消防行政处罚的程序消防行政处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立案审查、事先告知、听证、作出处罚决定、执行处罚等。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相关机关会依法履行各个环节的程序,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典型案例分析1.案例一:某酒吧私自修改消防设施2019年某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经初步调查发现,该酒吧私自修改了自家的消防设施,导致火灾发生后消防救援不及时。

消防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对该酒吧进行了严厉处罚,立即暂扣了该酒吧的消防许可证,并罚款50万元。

同时,对该酒吧的负责人进行了严重警告。

2.案例二:某工厂消防设备损坏2018年某市一家电子工厂发生火灾,火势迅猛,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经过调查发现,该工厂的消防设备多年未进行维修和更换,严重违反了消防法规。

工厂被罚款100万元,并被责令立即整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五、消防行政处罚的意义消防行政处罚的意义在于提醒各个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不得随意违反消防法规。

通过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起到一种震慑作用,让大家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同时,消防行政处罚也起到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

对那些因疏忽大意或者出于私利而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可以及时阻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

六、消防行政处罚的启示消防行政处罚的启示就是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处罚决定
案例分析
某小区消防设施存在严重问题 ,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相关规定,小区物业管理 部门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对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了相 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 令整改等措施。
该案例中,消防部门根据小区 物业管理部门未履行消防安全 职责的事实,依法进行了行政 处罚,旨在督促物业管理部门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吊销许可证照
对违法当事人依法吊销其有关许可证照,使其失去从事某项业务活动 的资格。
处罚情节的认定
轻微情节
如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及 时改正等,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特别严重情节
违法行为极为严重、造成重大损 失或拒不配合调查等,应给予严 厉处罚。
一般情节
违法行为较轻但并非初次违法, 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 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他们能 够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
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对自由裁量 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 滥用。
加强社会监督
公开执法信息
通过公开消防行政处罚的信息,增加 执法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执法情况, 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规定,商场存在消防安 全违法行为。
对商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 施。
该案例中,消防部门根据商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后果,依法进 行了行政处罚,体现了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案例二:某小区消防设施不合格的行政处罚
小区消防设施不合格概述
处罚依据
的监督,确保处罚的公正 性和合理性。
处罚公示
4
将处罚决定公示,接受社 会监督,提高处罚的公信 力。

浅谈几种常见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认定及案由确定

浅谈几种常见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认定及案由确定
个方 面 : 日常消 防监 督检 查 ( 或 抽查 )中现 场发 现 的消 防安 全违
法 行为 ;根 据举 报 投诉 线索 查证
出的消 防安 全违 法行 为 ;在 对火 灾 事故 调查 中 ,发 现 的消 防安全 违 法行 为 。此外 还有 两种 情 形 ,
即上级 交 办和其 他部 门移送 的案 件 。在 消 防监督 实 务 中 ,消 防安
法设置 的法人 。
பைடு நூலகம்
通道 、安 全 出 口” 等 ,虽 然 表现形 式 不一 而
足 ,但无一不是消防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或限
笔 者 曾 在 《浅 谈 消 防 安 全 违法 行 为人 调查 询 问要点 》一文 中谈 到 ,消 防违 法行 为 的发 现也 即消 防行政 案件 的来 源 主要有 三

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规章 、标准所要求或禁 止 、限制 的现象和行为 。当前 ,我们在开展 日 常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对船舶 、水上设施开展 检查时 ,主要依据 的是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消 防 法》 ( 以下简称 《 防法 》 )、 《 消 危险化学 品 安全管理条例 》、 《 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 》等消
以直观 、全面掌握了解被检查船舶消防设 施设
备及器材的配置情况 ,如数量 、型式不符合规 范 、有关证书或 《 防火控制图 》标示要求 ,或
主通道 、应急通道及安全出 口消防安全标志没 有按照应急疏散要求进行设 置 ,即构成 “ 消防 设施 、器材 、消防安全标志配置 、设置不符合 标准” 。而在办理 “ 消防设施 、器材 、消防安 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类案件时 ,就是指消 防设施 、器材 、消防安全标志在数量和型式上 虽满足 了规范 、标准要求 ,但在 “ 完备性”和

江苏省公安消防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江苏省公安消防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江苏省公安消防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行政处罚行为,保证消防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的消防行政处罚。

对依据《消防法》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由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第三条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消防法规。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四条公安消防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公安消防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采纳。

公安消防机构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一节简易程序第六条执法人员对违反消防法规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七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事后,应当将当场处罚情况及时报告行政首长。

《当场处罚决定书》存根应当交法制员备案存档。

第二节一般程序第八条消防行政处罚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的以外,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立案;(二)调查;(三)告知;(四)决定;(五)送达。

属于听证范围的,还应当按照本章第三节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凡公安消防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或者通过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当事人主动交待等方式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均应当填写《消防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并将有关案件材料附后,报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审批。

(完整版)消防行政处罚规定

(完整版)消防行政处罚规定

(完整版)消防行政处罚规定范本:消防行政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行政处罚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行政处罚适合对象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消防安全标准,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消防行政处罚机关为公安消防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消防机构。

第四条消防行政处罚实行分级管理,分为警告、罚款、停产整顿、关闭整顿、责令关闭、吊销消防许可证、拘留、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他行政处罚等。

......第二章违法行为和处罚的具体规定第五条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标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未取得消防安全审查合格文件投入使用;(二)未按照规定配备、检修、试验、使用消防设施设备;(三)擅自占用、封堵、遮挡、堆放消防通道、出口;......第五十条责令限期整改的程序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消防行政处罚机关向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应明确违法行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并告知违法单位或者个人享有的权利;......第三章处罚决定和执行第五十一条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处罚决定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记载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处罚决定的日期等内容;(二)处罚决定书应当注明惩罚的种类、幅度、要求、期限,并告知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对于处罚决定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第六十条消防行政处罚的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一)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义务;(二)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积极整改,确保消防安全;......第四章附则第六十一条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可以赋予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第六十二条消防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一)开展调查取证,查明事实;(二)听取相关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和申辩;......第六十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一)消防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消防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六十四条本规定所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一。

2024年消防行政处罚流程图

2024年消防行政处罚流程图

消防行政处罚流程图1. 立案阶段1.1 接到举报、检查等方式发现涉及违法行为。

1.2 进行初步核实、取证,确定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1.3 如构成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告知当事人,告知本人拥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2. 调查取证阶段2.1 专门的执法队伍或专人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细致调查取证。

2.2 涉及的当事人有协助调查、提供证明材料等义务。

2.3 依据法定程序,对涉案物品、证据等进行检查、鉴定、协作鉴定等。

3. 罚款决定阶段3.1 通过调查取证等方式,确定当事人构成了违法行为。

3.2 完成听证和事实查明,形成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决定内容和理由。

3.3 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数额。

4. 申诉和复议阶段4.1 如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申诉。

4.2 行政机关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诉时,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复议。

4.3 如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申请行政诉讼解决争议。

5. 执行阶段5.1 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复议决定书的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5.2 如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罚款催缴、查封或者扣押财物等。

5.3 行政机关应当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的结果进行检查和核实。

6. 结案阶段6.1 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自行执行完毕的,行政处罚案件结案。

6.2 对未按照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者不配合执行的当事人,行政机关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并结案。

以上为消防行政处罚流程图,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对于违法行为是必要的保障。

当事人在面对处罚过程中,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防行政处罚

消防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 调查取证
询问



询问笔录常见问题 10、主要事实(包括姓名、地点、时间、行为、后果等)涂 改处未经当事人捺指印等确认的; 1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被询问人未在笔录末页签名,询问人员未注明的; 12、笔录内容涂改未经当事人捺指印等确认,或被询问人未 逐页签名或捺指印,无合法理由和注明,或被询问人未签署 “以上记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等意思表示,且未注明 原因的; 13、询问人员未签名或只有一人签名,或同一询问人同一时 间询问不同被询问人的; 14、一份笔录同时询问两名以上被询问人的。
一般程序

传唤
传唤常见问题




书面传唤无传唤证; 未印制执法主体名称或名称错误; 无编号或编号不规范; 传唤理由、依据、时间、地点填写不全、不正确; 传唤对象错误或传唤地点不符合规定; 未记载被传唤人到达时间、询问查证结束时间; 传唤证无被传唤人签名; 未加盖执法主体印章或印章不正确; 书面传唤无审批材料,或审批人未签署意见、姓名、时间; 未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无法定情形并注 明。
本阶段
一般程序
受案

对于监督检查、火灾调查等执法过程中发 现的、群众举报投诉的,以及上级或者其 他部门移送交办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都 应当及时受案处理
一般程序
《受案登记表》填写要求


1、“案件来源”,是指110指令、工作中发现、报案、投案、 移送、扭送等; 2、 “报案人”包括控告人、投案人。报案人一人以上的,可加 附页; 3、 “简要案情”要载明违法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现住址和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案件基本事实、受害情况、是 否接受证据以及涉嫌违反的法律规定。违法嫌疑人是单位的, 要填写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4、 “受案意见”应依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中相应的法 律条款勾选; 5、 “受案审批”是办案部门负责人对行政案件受案人所提意见 进行审核。同意受案的,应同时确定该案的主办人、协办人。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一、常见消防行政处罚种类:1. 警告: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其改正违法行为。

2. 罚款:对违法行为较轻、情节不严重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查封: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或建筑物,可以予以查封,限制其使用,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4. 暂扣或吊销消防许可证:对严重违法行为、多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暂时或永久收回其持有的消防许可证,禁止其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5. 拆除违法建筑物:对违法建筑物或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改造或扩建的建筑物,可以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6. 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消防法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刑事处罚。

二、详细说明各种消防行政处罚的相关细节:1. 警告:- 警告可通过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形式进行。

- 警告内容应明确指出违法行为、违法依据以及改正要求,并告知违法行为的后果。

- 警告后应督促被警告单位或个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进行相关整改。

2. 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确定。

- 罚款通常由消防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并颁发罚款通知书,要求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若被罚款单位或个人拒绝缴纳罚款,可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进行催告或强制缴纳。

3. 查封:- 查封即限制违法场所或建筑物的使用,确保其不再存在危险隐患。

- 对于需要查封的场所或建筑物,应当明确查封期限,并告知被查封单位或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安全隐患,方可解除查封。

- 在查封期间,被查封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该场所或建筑物,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 暂扣或吊销消防许可证:- 暂扣或吊销消防许可证针对持证单位或个人,若其严重违法或多次违规,将被暂时或永久收回消防许可证。

- 被暂扣或吊销消防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将被限制继续从事相关消防活动,直至其重新获得消防许可证。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消防行政处罚上的具体运用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消防行政处罚上的具体运用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消防行政处罚上的具体运用作者:肖熔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22期摘要“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以两次以及上同类处罚的规定,这条原则的出现不仅规范了相关的执法单位的执法权力,也给公民的财产以及人身的安全带来了保障。

然而,由于“一事不再罚”原则在只在行政法规中有所体现,在其它的法律条文中并不出现,所以给执法人员带来较大的判断难度,也导致实际操作性不强的状况发生。

本文通过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论基础进行讲解,充分分析了“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消防执法上的具体运用,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础。

关键词一事不再罚原则消防行政处罚运用作者简介:肖熔,江西省吉安市公安消防支队井开区大队。

中图分类号:D9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246-02一、一事不再罚原则我国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条规定的出现使得“一事不再罚”原则成为了行政处罚过程中所必须要遵守的原则,这也给消防执法上带来了一定的执法依据。

在运用这一原则进行执法行为时,应对“一事”以及“不再罚”两个概念进行掌握,以保证执法的完整性以及公平性。

(一)一事的界定“一事”按照标准不同分为三种形式,包括单纯一事,法定一事以及处断一事。

单纯一事是指在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只与一个构成要素相同,但是由于行为的多种特性而容易被误解成为多事。

法定一事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即法律赋予某些多事形为为一事形为的一种法律规定。

处断一事与法定一事的特征几乎相同,只是在处罚上对于多事行为,以一事形为的方式进行对待。

对于“一事不再罚”这个原则,要明确同一违法行为的概念,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点是对违法构成界定。

在进行当事人违法构成界定时,看当时人的行为有几个特征,只符合一个违法特征时,才属于一事的原则。

第二点是违法发生界定。

违法发生是指违法形为是否发生,当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形为的全部要素时,即视为发生形为,可看作为“一事”。

精简范本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精简范本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引言消防行政处罚是指消防机构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的法律制裁。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防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并且要科学、合理、公正。

二、处罚依据消防行政处罚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1. 《消防法》2. 《行政处罚法》3.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4. 相关消防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上法律法规明确了消防行政处罚的范围、程序、种类及其裁量标准,消防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依据这些依据进行操作。

三、处罚种类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 警告2. 限期改正3. 罚款4. 暂扣许可证5. 吊销许可证6. 其他行政处罚不同的违法行为将会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具体的处罚种类。

四、处罚力度消防行政处罚的力度主要体现在处罚金额或者许可证的吊销等措施上。

1. 罚款金额通常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决定,一般会有一个处罚额度的范围,以便消防机构在裁量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2. 许可证的暂扣和吊销则是对于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的惩罚措施,一般需要经过合法程序和相关的听证程序。

消防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和后果来决定处罚力度,确保处罚公正和合理。

五、裁量标准案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例以供参考:1.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者限期改正的处理。

2.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疏散措施等情况,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罚款或者暂扣许可证的处理。

3. 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例如长期不整改消防隐患、拒不接受消防执法检查等情况,可以考虑吊销许可证等严厉措施进行处罚。

六、。

消防行政处罚案由

消防行政处罚案由

消防行政处罚案由:消防行政处罚案由1. 引言消防行政处罚是指消防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行政处罚。

消防行政处罚案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消防检查制度、违规使用消防器材等。

本文将对这些案由进行详细介绍。

2. 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导致火灾发生或者火灾防控措施不当、不及时,从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行为。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破坏、拆除、挪动消防设施:在单位、小区或公共场所中,违规拆除、挪动或破坏原有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栓、消防门、疏散通道等,导致防火条件不符合规定;违反禁火规定:在禁火区域或禁火时间进行明火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从而引发火灾;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消防器材: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导致火灾防控能力不足;存储易燃物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单位或个人在仓库、车库、居民住宅等地方,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火灾隐患。

3. 违反消防检查制度违反消防检查制度是指单位或个人未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定期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维护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定期的火灾隐患排查,导致火灾隐患无法及时发现和排除;未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单位未按照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导致设备损坏、失效,无法正常使用;未进行消防演练: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导致员工对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未及时整改消防隐患:单位或个人在接到消防部门检查通知后,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隐患得不到有效控制。

4. 违规使用消防器材违规使用消防器材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不符合规定或滥用消防器材的行为。

消防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有哪些

消防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有哪些

消防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有哪些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消防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那么,消防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究竟有哪些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责令改正。

这是一种常见的消防行政处罚方式。

当发现单位或者个人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时,消防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

比如,消防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疏散通道堵塞未及时清理、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情况,消防部门会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其次,罚款也是常见的消防行政处罚手段之一。

罚款的数额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而定。

如果单位或个人违反了消防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未进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可能会面临一定数额的罚款。

罚款的目的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更是为了促使责任主体重视消防安全,积极整改问题。

再次,行政拘留也是消防行政处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措施。

对于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

比如,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者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等行为,可能会被依法拘留。

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处罚方式,还有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使用、责令停产停业等。

责令停止施工通常适用于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工程。

责令停止使用则针对消防验收不合格或者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场所。

责令停产停业一般是针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不整改可能会导致重大火灾事故的企业或单位。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处罚,比如吊销许可证。

如果单位或个人多次违反消防法规,且整改不力,情节特别严重,相关部门可能会吊销其消防许可证,使其失去从事相关活动的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消防行政处罚的实施是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的。

在进行处罚之前,消防部门会进行调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同时,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也有权利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介绍消防行政处罚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及对应的内容。

2.警告消防行政处罚的轻est种类是警告。

警告是一种书面形式,用于对违反火灾预防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发出警示,并要求其立即改正违规行为。

警告通常包含违法事实、法规引用和改正要求等内容。

3.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是对违法单位或个人下达的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当发现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会要求违法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将进行进一步的处罚。

4.罚款罚款是一种常见的消防行政处罚措施。

对于一些违反火灾预防管理规定且情节较轻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其进行罚款。

罚款数额根据具体违法情况而定,一般会根据违法所得、损失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评估。

5.查封、扣押在严重违法火灾预防管理规定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查封是指限制违法单位或个人对其财产的使用权,以达到遏制违法行为的目的。

扣押则是指将违法单位或个人在违法行为中使用的设备或物品暂时控制起来。

6.吊销执照或许可证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当单位或个人严重违反火灾预防管理规定且没有进行有效整改时,有关部门可以决定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执照。

这意味着违法单位或个人将无法继续从事相关业务。

7.刑事处罚在极端情况下,消防违法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相关单位或个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可能包括罚金、有期徒刑等。

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例行巡查报告样本2.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模板3.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范本4.罚款通知书样式法律名词及注释:1.火灾预防管理规定: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2.违法事实:指违反火灾预防管理规定的具体行为或事件。

3.法规引用:在警告或处罚通知书中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说明违法行为的依据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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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处罚案由
根据《消防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由公安消防机构办理的消防行政处罚的案由主要有:
1、未经审核擅自施工;
2、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
3、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使用;
4、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
5、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开业);
6、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开业);
(以上为《消防法》第40条)
7、违法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以上为《消防法》第41条)
8、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
9、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施工;?
10、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材料施工;
11、使用不合格的装修(饰)材料施工;
(以上为《消防法》第42条)
12、拒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3、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4、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15、未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16、违反规定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以上为《消防法》第43条)
17、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
18、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
19、违反规定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20、违反规定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以上为《消防法》第44条)
21、违反规定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具);
22、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
23、燃气管路敷设不符合规定;
(以上为《消防法》第45条)
24、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以上为《消防法》第46条)
25、违反规定进入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场所;
26、违禁用火;
27、违禁吸烟;
28、阻拦报火警;
29、谎报火警;
30、阻碍消防车(艇)赶赴火场;
31、扰乱火场秩序;
32、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
33、过失引起火灾;
(以上为《消防法》第47条)
34、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35、埋压(圈占)消火栓;
36、占用防火间距;
37、堵塞消防通道;
38、损坏消防设施(器材);
39、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40、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
41、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
(以上为《消防法》第48条)
42、未组织、引导群众疏散;
(以上为《消防法》第49条)
43、破坏火灾现场;
44、伪造火灾现场。

(以上为《消防法》第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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