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病案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病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案管理应当以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病历的完整、准确和及时,同时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四条病案管理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负责具体执行。
第五条医院病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并保证病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病案管理系统,确保病案的数字化管理,并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病案管理工作应当符合质量管理的要求,保证病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病案借阅和归还制度,确保病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病案管理工作的机制,不断改进病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病案的登记和归档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病案登记制度,对每位患者在住院期间的病历进行登记,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病案归档制度,按照患者就诊顺序将病历进行归档保存,确保病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二条病案的归档应当按照患者的住院顺序进行,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和顺序性。
第十三条病案的归档应当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病案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病案的归档应当进行数字化管理,确保病案的易查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病案的登记和归档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病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病案的借阅和归还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病案借阅和归还制度,确保病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七条病案的借阅应当满足法定要求,并经过患者或患者家属的同意。
第十八条病案的借阅应当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九条病案的借阅应当记录借阅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在病案归还时进行核实。
第二十条病案的归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确保病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病案的借阅和归还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病案管理工作。
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确保病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病案室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病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医院病案由病案室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保存病案及资料。
(二)完整记录:病案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和结果。
(三)安全保密:病案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
(四)规范操作:病案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病案质量。
第二章病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病案收集(一)住院病案:患者出院(死亡)后,由住院医师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病案,病案室负责回收、整理。
(二)门诊病案:门诊医师应按规定填写门诊病历,病案室负责回收、整理。
(三)医技科室病案:医技科室应将检查报告、检验结果等病案资料及时送至病案室。
第五条病案整理(一)首页检查:病案室工作人员在收集病案时,应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确保病案信息准确无误。
(二)分类卡片:根据病案类型,填写分类卡片,便于查找和管理。
(三)装订成册:将整理好的病案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
第三章病案保管与使用第六条病案保管(一)病案室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二)病案应按照分类、编号、时间等顺序存放,便于查找。
(三)病案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设施。
第七条病案使用(一)病案借阅:病案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
(二)病案复印:患者或其家属要求复印病案,应经患者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病案查询:病案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查询者,提供便利。
第四章病案室人员职责第八条病案室主任职责(一)负责病案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制定病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病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病案管理工作人员职责(一)负责病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保管工作。
(最新版)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最新版)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制度一、前言为加强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病案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保存原则: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安全的原则,确保病历的原始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2. 保存期限:门(急)诊病历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特殊病例应根据相关要求,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3. 保存方式:采用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相结合的方式保存。
电子病历应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纸质病历应放置在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的库房内,避免受潮、霉变、虫蛀等现象。
4. 保存要求:(1)门(急)诊病历:患者就诊结束后,由接诊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历书写,并由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归档。
(2)住院病历:患者出院后,由责任护士负责收集、整理病历,经主治医师审核无误后,交由病案室统一归档。
(3)病历保存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病历销毁:达到保存期限的病历,经院领导审批后,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6. 病历保存管理责任:病案室负责全院病历的保存、管理和提供查阅服务;各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病历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医务部门负责对病历保存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病历书写1. 书写规范:(1)病历书写应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撕毁。
(2)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方言、土语。
(3)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2. 书写内容:(1)门(急)诊病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转归等内容。
(2)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出院记录等。
3. 书写时间:(1)门(急)诊病历:应在就诊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
病案管理制度(医院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医院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病案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安全性,保护医疗纪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病区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病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病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病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完整、准确、安全、及时。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按照病案管理的基本要求,规范操作,确保病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病案收集及归档第六条患者入院后,相关医务人员应及时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准确记录患者主诉、病情变化、医嘱及执行情况等信息。
第八条患者出院后,医务人员应及时汇总患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记录和检查结果,形成病案。
第九条形成的病案应及时归档,按规定保存一定时间。
第十条医务人员需对病案进行保密处理,严禁向外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四章病案质控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对病案进行质控,检查病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质控部门应制定质控指标,统计并分析病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配合质控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完成质控部门提出的改进措施。
第五章病案查询和使用第十四条除了授权的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查询和使用病案。
第十五条需要查询病案的人员,应提供合理的理由,并经过授权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登记病案查询和使用情况,确保病案的安全性和隐私。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使用病案时,应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信息,不得泄露。
第六章病案管理的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进行病案管理的医务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擅自泄露患者隐私信息的医务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到个人档案。
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的医务人员,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依据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病案回收制度1、病案室负责全院归档病历的收集、整理、上架和保管工作。
2、实行出院病历48小时回收制度。
病案管理人员在患者出院48小时内回收病历(死亡病历一周内),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临床科室与病案室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双方签名。
并及时向临床科室追究、记录未归档病历下落。
3、出院病历超48小时未交者,由病案室发催交通知单,一式贰份,一份交病历完成人,一份交科负责人。
超过3天以上仍未交者,每日每份扣罚20元。
4、在住院期间患者的各种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结果,按规定粘贴在病历中。
凡在出院后才有结果回报的,应由病区医护人员及时到病案室补贴。
5、每月统计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二、病案库房管理制度1、病案库房存放出院归档病历。
2、病案室指定专人管理病案库房,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3、病案库房内设置必要设备,记录温度、湿度,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节。
4、严格遵守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配备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全科人员应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禁止在库房内吸烟。
6、保持病案库房整洁有序,不得存放食品和堆放杂物。
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防光、防虫、防鼠等,预防病案被损毁的工作。
三、病案编号制度1、病案采用单一编号法,病人每次入院,只发给病人一个唯一病案号。
2、病案室指定专人负责掌控、分派病案号,入院登记处负责到病案室领取。
四、病案编目制度1、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填写的诊断名称,负责疾病分类、手术分类的编目,填写姓名索引卡。
2、采用卫生部发布的疾病分类ICD—10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进行分类编码。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病案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病案管理应当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病案管理组织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病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医务科、护理部、临床科室、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医务科科长担任主任委员。
第六条病案管理委员会下设病案室,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病案管理职责第七条医务科负责病案的监督管理,对病案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八条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病案的及时、准确书写和提交。
第九条护理部负责对护理病案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条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负责提供及时、准确的检查、检验报告。
第四章病案管理流程第十一条病案应当由医务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病案应当在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回收至病案室。
第十三条病案室负责对出院病案进行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和保管。
第十四条病案室应当对病案进行定期审查,确保病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病案室负责对病案进行统计分析,为医院管理提供依据。
第五章病案保管与利用第十六条病案室应当对病案进行长期统一保管,确保病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七条病案室负责对临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病案供应和回收工作。
第十八条病案室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第十九条病案室应当对病案进行合理利用,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第六章病案管理要求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病案管理的规定,不得随意保存病案及资料。
第二十一条借阅病案的人员应当办理借阅手续,对借用的病案应当妥善保管和爱护。
病案管理质量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案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第三条病案管理质量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病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病案质量控制第五条病案质量控制应当贯穿于病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病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
第六条医院应当设立病案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对全院病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病案质量控制小组应当定期对病案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医院应当对病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病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案质量考核制度,对病案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对优秀病案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病案进行处罚。
三、病案质量管理第十条病案质量管理应当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安全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医疗质量为核心。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病案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病案质量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三条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对病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病案质量改进第十四条病案质量改进应当以问题为导向,以患者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病案质量为目标。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设立病案质量改进小组,负责对全院病案质量改进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六条病案质量改进小组应当对病案质量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病案质量改进小组应当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
五、病案质量监督第十八条病案质量监督应当贯穿于病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病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病案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护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病案管理制度是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医院所有病案管理人员。
第三条病案管理是指医院对患者就诊过程及治疗结果进行记录、整理、分析和归档的全过程管理活动。
第四条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强调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病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是负责病案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的人员组成。
第二章病案的创建与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系统,包括病案创建、病案质量管理、病案审核与归档等环节。
第七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应对每一例住院患者进行病案记录的创建工作。
创建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检结果、入院记录等。
第八条病案创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
病案记录应包括病案首页、病程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病理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九条病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病案质量进行评估,包括病案记录的完整、准确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第十条病案审核是病案管理的重要环节,病案审核人员应对病案记录进行审核,包括核对患者信息、诊断和治疗方案等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病案审核人员对病案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反馈,并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改正。
第十二条病案归档是指医院对患者病案进行整理、分类、归纳和存档的工作。
归档要注重病案的保密性和机密性,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病案的使用与共享第十三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病案查询和使用制度,提供便利的病案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病案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依据需求提供相应的统计报告。
第十五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医疗质量评估、科研等需要,对病案信息进行共享。
共享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依法与相关部门进行合作。
第十六条病案信息的共享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_百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确保病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病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案管理职责1. 病案室主任负责全面管理病案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执行。
2. 病案管理员负责病案的接收、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病案的填写、签字、核对,确保病案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4. 医院信息科负责病案信息化管理,实现病案电子化、网络化。
三、病案接收与整理1. 病案接收:病案由临床科室按照规定时间将患者出院后的病案资料送至病案室。
2. 病案整理:病案管理员对收到的病案进行整理,包括核对病案内容、检查病案完整性、整理病案顺序等。
3. 病案归档:整理好的病案按照规定分类、编号、装订,并归档保存。
四、病案保管1. 病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病案安全。
2. 病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病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病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规定,病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五、病案借阅1. 借阅病案需填写借阅单,经病案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2. 借阅人需妥善保管借阅的病案,不得遗失、损坏或擅自复制。
3. 借阅病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期限,需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六、病案销毁1. 病案销毁前,需经病案室主任审核,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2. 病案销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病案资料不被泄露。
3. 病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报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七、病案信息化管理1. 医院信息科负责病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病案电子化、网络化。
2. 病案管理员负责病案电子数据的整理、上传、备份等工作。
3. 医院内部人员可通过医院内部网络查询、下载病案电子数据。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病案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病案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病案管理,保证病案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1、病案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 (急) 诊病案和住院病案。
2、医疗机构建立病案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3、病案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
4、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案。
因科研、教学需查阅病案的,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
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5、住院病案因医疗活动或复印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病案室按时下临床各科收取病案,其他人不能携带。
6、对归档病案应用 ICD-10 进行疾病分类,应用 ICD-9-CM-3 进行手术操作分类。
出院病案应三日归档。
7、病案复印遵守病案复印制度。
8、病案借阅遵守病案借阅制度。
9、住院病案原则上最少保存 30 年。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院病历质量,使病历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修订和完善,确保归档病历的科学性和完整性,特制定管理制度。
1、住院病历返修范围:○1、病例中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单项否决判定为丙级病历者 (共 38 项);○2、病历中存在漏填项目:如首页有空项、缺签名 (包括主任及主治医师)、各种知情同意书有漏项、化验单无标记等;○3、涉及知情告知等重要法律责任的记录单缺失,如:拒绝治疗 (检查) 同意书、自动出院等;○4、患者已复印过的病历不得进行返修。
2、病历返修程序:○1、未归档病历的返修:病历审查室工作人员进行终末病历质量监控中发现问题,如能电话通知到当事人或各科室主任,则要求当事人当日内修订完善病历。
○2、已归档病历的返修:医务科根据每月终末病历质量监控结果,对存在符合上述返修标准的病历于每月上旬通知各科室,要求科室在接到通知后,于通知后两日内安排专人统一到病案室借出返修病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病历的返修并归还病历。
2020年最新医院病案管理办法
医院病案管理办法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xx省卫生厅制定的《病历书写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病历回收及保管第一条在我院就诊治疗患者的门(急)诊病历、留观病历、住院病历,由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书写。
第二条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己保存;留观患者在留观期间病历由急诊科负责保管,离院后留观病历由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保存与管理。
住院期间的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保管,患者和家属不允许翻阅病历,非本科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查阅。
出院后,其出院病历由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三条科室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应按照《住院病历质量评价表》对每一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在电子病历系统中进行病历质量评分,达到甲级病历标准后,打印纸质病历并同时提交电子病历,按照规定对纸质病历进行整理、排序、装订,方可送交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
第四条病区在收到患者各项检查报告单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医师在开立医嘱时,应尽量避免检查报告可能迟于患者出院的现象发生。
若在患者出院时仍有检查报告单未归的情况,要求在病历目录页中标明未归的检查报告单名称,以便于全部报告单归入病历后再进行病案数字化。
各病区必须建立迟回检查报告单登记本,在收到迟回的各项检查报告单后24小时内由病区指派专人送交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接收后在病区登记本上签字,并协助其将报告单粘贴入病历中相应位置。
迟回检查报告单登记本由病区妥善保管。
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终末病历检查单缺失责任由主管医师负责。
第五条各临床科室必须建立出院病历登记本,出院病历由病区负责登记,并于出院两个工作日后报送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与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接收人员交接签字。
登记本由病区妥善保存。
第六条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每日对未按时送交的病历进行统计,并通知病区及时将病历送交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5篇)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一)病案室病例管理规定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必须依据病案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整、系统、客观地记录和填写好所有的医疗文件(包括医疗、医技、护理等)。
2、出院患者病案必须及时、系统地收集、整理、登记、编制各种分类索引和有秩序地存贮,需用时能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
3、切实做好库房的安全工作,做到病案有序,库房整洁,防止火灾,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
病案室内须保持整洁、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吸烟。
4、住院病历至少保存____年。
超年限的应申报批准后销毁。
5、凡出院____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6、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等有关资料。
7、要求复印者须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
8、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9、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10、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查阅,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
为科研和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实现与病案室约定时间,有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____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11病案室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具____。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1、凡出院____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2、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____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要到病案室补贴。
3、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医院病案科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病案科的管理工作,确保病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案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及病案资料的管理。
第二章病案收集与整理第三条病案收集1. 病案科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和保管工作。
2. 住院病员出院(死亡)时,由主管医师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病案,病案科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
3. 各科室应及时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案。
第四条病案整理1. 病案科对收集到的病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病案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病案整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确保病案内容的客观、真实、完整。
第三章病案保管与利用第五条病案保管1. 病案科负责病案资料的保管工作,确保病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2. 病案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实行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3. 病案资料的存放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
第六条病案利用1. 医院内部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查阅病案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遵守相关规定。
2. 病案科应根据工作需要,对病案资料进行备份,确保病案资料的安全。
3. 病案科应定期对病案资料进行清理、归档,确保病案资料的完整性。
第四章病案管理制度第七条病案保密1. 医院病案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病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2. 病案科应建立病案保密档案,对病案资料进行保密管理。
第八条病案借阅1. 病案科应建立病案借阅登记制度,对借阅者进行登记。
2. 借阅病案时,借阅者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3. 借阅者应爱护病案,不得涂改、损坏、丢失病案。
第五章病案质量管理第九条病案质量考核1. 医院定期对病案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病案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
2020年最新医院病案管理办法
医院病案管理办法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xx省卫生厅制定的《病历书写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病历回收及保管第一条在我院就诊治疗患者的门(急)诊病历、留观病历、住院病历,由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书写。
第二条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己保存;留观患者在留观期间病历由急诊科负责保管,离院后留观病历由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保存与管理。
住院期间的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保管,患者和家属不允许翻阅病历,非本科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查阅。
出院后,其出院病历由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三条科室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应按照《住院病历质量评价表》对每一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在电子病历系统中进行病历质量评分,达到甲级病历标准后,打印纸质病历并同时提交电子病历,按照规定对纸质病历进行整理、排序、装订,方可送交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
第四条病区在收到患者各项检查报告单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医师在开立医嘱时,应尽量避免检查报告可能迟于患者出院的现象发生。
若在患者出院时仍有检查报告单未归的情况,要求在病历目录页中标明未归的检查报告单名称,以便于全部报告单归入病历后再进行病案数字化。
各病区必须建立迟回检查报告单登记本,在收到迟回的各项检查报告单后24小时内由病区指派专人送交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接收后在病区登记本上签字,并协助其将报告单粘贴入病历中相应位置。
迟回检查报告单登记本由病区妥善保管。
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终末病历检查单缺失责任由主管医师负责。
第五条各临床科室必须建立出院病历登记本,出院病历由病区负责登记,并于出院两个工作日后报送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与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接收人员交接签字。
登记本由病区妥善保存。
第六条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每日对未按时送交的病历进行统计,并通知病区及时将病历送交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11篇)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11篇)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1 1、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保管工作;2、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序号排列后上架存档;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
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病案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可以摘录病历,但不得整份复制。
4、上级医院的`特殊检验报告单,病人可复印保留,但原件须随住院病历一起存档;5、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离校须将门诊病历由财会室收回后送交病案室管理,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6、各种健康检查资料,预防保健科按时送交病案室管理。
x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2 1、住院病案是医院重要的文书档案,同时也是统计信息的重要数据来源,必须设立病案室专门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2、病案归档前必须经专职质控医师审核签字,并由专职电脑录入员将病案首页内容输入电脑。
3、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术索引卡以及疾病分类icd—10编码工作。
4、负责再入院病案的借阅和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资料。
5、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理催收一次,各种借用病案应坚持借阅制度。
病案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室负责人。
6、认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
保持病案的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对封存病案需专人负责保存,封存病案需经信息科长(或病案室主任)和医务科长共同签字方可索取与借出,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超过两周时,专管人员负责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3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一、病案室病历管理规定(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三)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六)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七)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八)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况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2020年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Xx医院病案管理制度一、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1、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患者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并做好登记。
2、只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或部门如法院等执法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医务科同意并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
才能将病历拿离医院。
3.病案借阅期限为3天,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借阅其他病案。
4.借阅病案应妥善保管爱护,不得转借、拆散和丢失,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5.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是否有借阅病案已归还,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二、病案回收制度:1.病人出院3天将病历收集到病案室,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最迟出院5天上交病案室归档保存。
2. 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临床科室与病案室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3. 病案室每月统计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病案回收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内容。
三、病历复印制度:(一)患者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需复印住院病历的,先由管床医生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同意,病案室凭申请表复印并加盖医务科章,病历被复印后不能进行任何修改。
1. 复印本人病历者,需提供病历复印申请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委托复印者,需提供病历复印申请表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3、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因公务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当地公安、司法机关、法院,证据采集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4、保险公司因理赔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病历复印申请表和病人委托或授权书(含病人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二)特殊情况下病历档案复印,如医疗争议病历等由医务科负责审批同意后,病案室方可负责办理登记、复印手续。
(三)本院职工不得擅自为他人复印有关医疗文书,否则后果自负。
(四)根据湘卫医政发[2013]46号文件《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1.病案室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2.全体医务人员应按病案书写规范认真书写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首页。
3.病案室回收病案时应查点并签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有关科室。
经病案室整理装订后方可借出,未经整理装订的病案,不得从病案室或其他环节直接取走病案。
4.全院医务人员须按病案借阅规定使用病案。
对借用的病案要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撕页、拆散、转借和丢失,违反者按情节处理。
院外医疗单位不予外借病案。
5.病案资料具有保密性,必须由本院工作人员传送,任何情况下,不许将病案交给病人或交付陪护人员、院外人员传送病案,以免丢失或发生其他问题。
6.病案室内建立目录体系(卡片式、台账式或直接从计算机调阅)及统计资料等,可随时参阅,不得外借。
7.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8.与司法有关调用的病案应在取得医院领导批准,持证明经医务科同意后出具接待通知,方可查阅、摘抄或提供复印件,与卫生事业管理有关的需求,原则上只提供统计资料。
9.病案管理人员每半月清查一次借阅情况,借出病案要及时清理催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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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一、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
1、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患者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并做好登记。
2、只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或部门如法院等执法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医务科同意并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
才能将病历拿离医院。
3.病案借阅期限为3天,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借阅其他病案。
4.借阅病案应妥善保管爱护,不得转借、拆散和丢失,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5.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是否有借阅病案已归还,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二、病案回收制度:
1.病人出院3天将病历收集到病案室,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最迟出院5天上交病案室归档保存。
2. 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临床科室与病案室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3. 病案室每月统计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病案回收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内容。
三、病历复印制度:
(一)患者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需复印住院病历的,先由管床医生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同意,病案室凭申请表复印并加盖
医务科章,病历被复印后不能进行任何修改。
1. 复印本人病历者,需提供病历复印申请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委托复印者,需提供病历复印申请表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
3、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因公务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当地公安、司法机关、法院,证据采集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4、保险公司因理赔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病历复印申请表和病人委托或授权书(含病人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二)特殊情况下病历档案复印,如医疗争议病历等由医务科负责审批同意后,病案室方可负责办理登记、复印手续。
(三)本院职工不得擅自为他人复印有关医疗文书,否则后果自负。
(四)根据湘卫医政发[2013]46号文件《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xx医院
2020年2月24日
望城恒康医院病历复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