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案例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案例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案例咱就说老张这人吧,开着他那心爱的小汽车,有一天在路上正常行驶呢。
突然,从路边窜出来一个骑自行车的小伙子,可能是在走神或者咋的,直接就朝着老张的车冲过来了。
老张虽然反应挺快,猛踩刹车,但还是“砰”的一声撞上了。
这小伙子可就受伤不轻啊,腿骨折了,自行车也报废了。
老张当时就慌了神,不过好在他脑子还没完全乱,想起自己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老张赶紧报了警,又联系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很快就到了现场。
这理赔员先查看了事故的情况,拍照取证啥的。
然后又问了老张一些关于事故发生的经过,老张就一五一十地说了。
接下来就是确定责任。
交警根据现场的情况,判定老张虽然正常行驶,但是按照交通法规呢,还是有一定的观察和避让义务没做到位,承担了次要责任,小伙子自己负主要责任。
这时候第三者责任保险就开始发挥作用了。
小伙子的医疗费花了好几万呢,还有误工费、护理费这些七七八八的费用。
老张的保险公司就根据责任比例开始计算赔付金额。
因为老张是次要责任,比如说承担30%的责任,那保险公司就赔付小伙子所有损失的30%。
这里面就包括了医院的各种费用。
比如说小伙子住院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这些加起来总共五万块,那保险公司就赔一万五。
误工费小伙子一个月工资八千,休了三个月,两万四,保险公司就赔七千二。
还有护理费啥的,也是按照这个比例赔。
而且啊,小伙子那辆自行车也赔了一部分钱,虽然自行车不是啥豪车,但也按照市场价值赔了一个合理的价格。
老张当时就觉得这第三者责任保险买得太值了。
要是没有这个保险,自己可就要掏不少钱呢。
不过呢,保险公司在赔付的时候也很严谨,会核查每一项费用是不是合理,有没有虚报的情况。
比如说小伙子要是拿了一些和这次受伤没啥关系的药费单子来报销,那肯定是不行的。
再说说老王的情况吧。
老王也是有车一族,不过他就比较倒霉了。
有一天他在停车场倒车的时候,没注意后面有个老太太在走路。
结果就把老太太给撞倒了。
老太太年纪大了,这一撞就引起了好多老毛病,又是心脏病犯了,又是腰闪了的。
法律咨询交通理赔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8月15日,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市区道路行驶,在行驶至某路段时,因避让前方突然闯入的行人李某,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边的一棵大树。
事故发生后,张某立即停车并报警,同时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
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造成张某车辆部分损坏,行人李某受轻伤。
随后,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
二、案例争议在理赔过程中,张某与保险公司就理赔金额产生了争议。
张某认为,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其车辆属于全险范围,保险公司应全额赔偿其车辆损失及行人李某的医疗费用。
然而,保险公司认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行人李某的医疗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张某的车辆损失。
三、法律分析1. 保险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等事项。
在本案中,张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险责任,即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因此,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财产损失等。
在本案中,行人李某的医疗费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在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时,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因此,保险公司赔偿李某的医疗费用后,有权向张某追偿。
3. 保险责任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事项,应当明确、具体。
在本案中,张某的车辆损失险合同中并未约定因避让行人导致的车辆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免除事项。
因此,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张某的车辆损失。
四、理赔方案1. 车辆损失赔偿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全额赔偿张某的车辆损失。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PPT课件
医疗费部分:10000+1400=11400元
案例3
➢甲乙两车相撞,造成甲、乙车受损,乙车司机死亡。经认定,甲车被保
险人承担事故主责。甲车投保情况:1)强制保险:投保了交强险,其中: 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责任限
得到的赔偿=2500/(10000+2500)×2000=4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金额=20000+30000/2=35000>10000元,医疗费用 赔偿金额=10000元 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20000/(20000+15000)×10000=5714元,
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15000/(20000+15000)×10000=4286元 (3)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金额=50000+120000/2=110000,死亡伤残费用 赔偿金额=110000元,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50000元,骑自行车 人得到的赔偿=60000元 甲车交强险总赔偿金额=2000+10000+110000=122000元
B保பைடு நூலகம்公司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车物损赔偿=2000元
➢1)交强险部分 A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
财产损失赔偿额=三者车的车物损失=18000元>2000元,所以财 产损失赔偿额为2000元;
医疗费赔偿额=三者车的医疗费用花费=12000>10000元,所以医 疗费用赔偿额为10000元
A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赔偿共计:12000元 B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
二、甲车商业险部分: 车损险部分: 赔偿金额=(12000-2000)×70%×(1-15%)=5950元 第三者责任险部分: 应承担赔偿金额=(实际损失-交强险应赔款额)×事故责任比例 =(25000+3000+12000+180000+7000+110000+300 +1000-2000-10000-110000)×70%=151410>50000 三责险赔偿金额=50000× (1-15%)=42500元 商业险赔偿总额=5950+42500=48450元 甲车保险公司赔偿总额=122000+48450=170450元
保险理赔故事案例100个
保险理赔故事案例100个
保险理赔故事案例100个是一个有趣的话题,它可以帮助我
们更好地了解保险理赔的重要性。
以下是100个保险理赔故事案例:
1.一位汽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车祸,他的汽车受损严重,但他的保险公司支付了他的赔偿金,使他能够重新购买一辆
新车。
2.一位家庭主妇在家中发生了火灾,她的家具和家电都被烧毁,但她的保险公司支付了她的赔偿金,使她能够重新购买家具
和家电。
3.一位商人在出差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他的行李被盗,但他
的保险公司支付了他的赔偿金,使他能够重新购买行李。
4.一位建筑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他的工具被毁坏,但他的保险公司支付了他的赔偿金,使他能够重新购买工具。
5.一位游客在旅行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他的行李被盗,但他
的保险公司支付了他的赔偿金,使他能够重新购买行李。
6.一位商人在出差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他的货物被盗,但他的保险公司支付了他的赔偿金,使他能够重新购买货物。
7.一位渔民在捕鱼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他的船只被毁坏,但他的保险公司支付了他的赔偿金,使他能够重新购买船只。
8.一位农民在耕种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他的农具被毁坏,但他的保险公司支付了他的赔偿金,使他能够重新购买农具。
以上就是100个保险理赔故事案例,它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保险理赔的重要性。
保险理赔可以帮助我们在发生意外时获得赔偿,从而减轻经济损失。
因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保险理赔,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10篇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10篇
以下是 10 篇汽车保险理赔案例:
案例一:车辆被盗理赔
某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盗抢险,某天他的车辆在被盗,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二:交通事故理赔
某人驾驶车辆与一辆自行车相撞,自行车驾驶员受伤严重,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三:车辆损坏理赔
某人驾驶车辆时,不慎与其他车辆相撞,车辆受损严重,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四:酒驾事故理赔
某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审核后,拒绝了他的理赔请求,因为酒驾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条款。
案例五:车辆被盗理赔
某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盗抢险,某天他的车辆在被盗,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六:交通事故理赔
某人驾驶车辆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严重,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七:车辆损坏理赔
某人驾驶车辆时,不慎与其他车辆相撞,车辆受损严重,保险公
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八:酒驾事故理赔
某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审核后,拒绝了他的理赔请求,因为酒驾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条款。
案例九:车辆被盗理赔
某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盗抢险,某天他的车辆在被盗,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十:交通事故理赔
某人驾驶车辆与一辆卡车相撞,卡车驾驶员受伤严重,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十大保险理赔案例
十大保险理赔案例以下是十大保险理赔案例:1.汽车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案例:一名车主在高速公路上遭遇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
保险公司及时赔付车辆维修费用以及医疗费用,帮助车主渡过了这次车祸。
2.人寿保险-意外身故理赔案例:保险投保人不幸在工作中身故,保险公司根据保单条款条件,向其家属赔付了一定的身故保险金,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家人度过了难关。
3.健康保险-大病医疗理赔案例:被保险人突患重大疾病,需要进行昂贵的手术和长期的治疗。
保险公司根据保单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了医疗费用,帮助其顺利度过了这一次的困境。
4.财产保险-火灾损失理赔案例:自然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提供了全额赔偿,用于重建房屋和修复损坏的财物,为被保险人提供了经济资助和帮助。
5.旅行保险-紧急救援理赔案例:一名游客在国外旅行期间突然生病,保险公司提供了及时的紧急救援,并报销了医疗费用和改签机票费用,确保游客的安全和健康。
6.农业保险-自然灾害损失理赔案例:农民遭受了自然灾害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农民赔付了一定的损失,帮助农民渡过了困境,保障了农业生产。
7.商业保险-盗窃损失理赔案例:商家遭受了盗窃损失,保险公司及时赔付了商家受损的货物和设备的价值,减轻了商家的经济压力,帮助其恢复生产经营。
8.宠物保险-疾病治疗理赔案例:宠物突然生病,需要进行手术和治疗。
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的约定,向宠物主人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帮助宠物恢复了健康。
9.航空保险-航空事故理赔案例:一名乘客在航空旅行中遭遇飞行事故,保险公司向其赔付了一定的伤残补偿金和医疗费用,帮助乘客度过了这次身体和心理上的困境。
10.司法责任保险-诉讼理赔案例: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面临诉讼,保险公司依照保单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了诉讼费用和赔偿金,帮助公司渡过了这次法律纠纷,保护了其利益。
以上是十大保险理赔案例,这些案例体现了保险在不同领域中的重要性和保险公司在保障被保险人权益和提供帮助方面的作用。
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演示版.ppt
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 包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案例启示】不少人认为,汽车发生自燃的 情况不大可能发生,没必要投保。实际上, 车龄增加、线路老化、旧车线路改造多,都 会给自燃埋下隐患。在炎热的夏天,汽车自 燃更经常发生。因此,常有保险人员建议4 年以上车龄的车子投保自燃险。
.,
【案例结论】法院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 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 定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交管部门未就交通事故作出 责任认定,但保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董某对 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按约承担全额赔 偿责任。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杨某并非指定驾 驶员,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当扣除10%的赔偿款。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5万
.,
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要件, 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约定,保险人可 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 内容,其原因是保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 如果没有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 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车辆来索 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规定,所以保险车 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 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
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 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 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运载 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 车照料者)。”张先生虽然投了车辆损失险,但汽 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 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类原因,举证很难。
.,
但赵某从交警部门领取牌照后一直没有通知保 险公司。后来,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 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赵某依保险单向保险公 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赵某违反了“特别约定” 中的义务,做出了拒绝赔偿的决定。赵某不服,向 法院起诉。
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ppt课件
• 【案例结论】法院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 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保险公司应当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交 管部门未就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但保 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董某对交通事 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按约承担全额 赔偿责任。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杨某 并非指定驾驶员,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 当扣除10%的赔偿款。据此,法院判决保险 公司赔偿6.5万
3
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 要件,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 约定,保险人可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内容,其原因是保 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如果没有 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 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 车辆来索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 规定,所以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 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 则保险单无效
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 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 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 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 员随车照料者)。” A先生虽然投了车辆 损失险,但汽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 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 类原因,举证很难。
水,保险车辆路经积水路段时操作不当造
成事故而遭受损失。
14
没有自来水水管爆裂,就不可能发生车辆 损失,自来水水管爆裂对损失起决定性的 作用,是损失的近因。保险公司承保损失 应是以暴雨、洪水为近因,而周强驾驶的 车辆所遭受损失的近因是自来水水管爆裂。 因此,周强投保的车辆所遭受的危险不是 保险双方约定的、并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 险,即其损失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
11
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包 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理赔方案案例分享
理赔方案案例分享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一些理赔方案案例,并分享一些能够帮助你在处理理赔事宜时更加得心应手的策略。
案例一:汽车保险理赔Alice 是一家汽车公司的车主,她的车在去年被发生了一次小撞车,导致前保险杠和小灯组被撞坏。
她在保单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的程序进行了理赔操作。
通过了解,我们发现 Alice 成功获得了全额理赔。
这一成功案例的参考经验是,如果你的保险公司会提供修车服务,建议在换零件方面选择使用原厂零件,这样一来可以在理赔申请中更有把握地获得全额赔付。
案例二:家庭保险理赔Bob 是一名家庭保险持有者,他的家中住着老年人和小孩,他每年都会为家庭购买一份全家福保险。
去年, Bob 的父亲不幸摔了一跤受伤,需要住院。
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 Bob 不仅得到了全面的住院费用补偿和伤病保险,还收到了保险公司的特别关照,比如在院期间定期电话回访和对医疗方案的专业指导。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选择家庭保险时一定要考虑到家庭成员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并选择能够提供全面健康保障的保险方案。
同时,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也很重要,需要选择那些能够给予特别关照和细致周到服务的公司。
案例三:旅行保险理赔Charlie 是一名爱好旅行的青年,他在出国旅行期间不幸遭遇飞机延误和丢失行李的情况。
但幸运的是, Charlie 事先已经购买了旅行保险,并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提供的翻译、机场接送、特别关怀服务以及拖运丢失行李补偿等各种保险赔偿。
这个案例表明,在选择旅行保险时,一定要注意保险范围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特别是对于出国旅行者而言,建议选择那些在海外也能提供完善服务的保险,以保证出国旅行时可得到全面的保障。
总结以上三个案例各有所长,让我们了解到了不同类型保险在理赔时的应对策略,而且也让我们了解到,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方案,对于理赔成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当然,这里的案例并不能代表所有情况,我们建议您在选择保险时,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公司的保障方案和服务政策,以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
汽车保险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市市民李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在市区道路时,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李某的车辆严重受损,李某本人也受到轻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张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以李某车辆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为由拒绝赔偿。
二、案件分析1.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的车辆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争议处理;合同解除条件;其他约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
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保险人退还已缴纳的保险费。
”3. 案件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争议处理;合同解除条件;其他约定事项。
在本案中,李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保险费。
然而,由于李某未按时缴纳保险费,导致保险公司未能及时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赔偿保险金。
由于保险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李某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保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争议处理;合同解除条件;其他约定事项。
项目3 车险理赔案例
本案提示车主,在车辆定损后,车主应该按照理赔书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全面对受
损车辆进行维修,给自己增添安全保障。如遇情况有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做到自身理赔 程序的完善,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返回首页 返回目录
三、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理赔实例
案例三 斑马线上被撞获赔320万元
案情介绍
一名13岁少年在斑马线被两辆公交车先后撞上,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
返回首页 返回目录
车辆过户未告知保险公司拒赔的理赔
六、其他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六 3.结论
法院驳回了金某的诉讼请求,并判决诉讼费由金某负担。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 展,越来越多的人购买汽车,可是一部分人限于资金不足,购买二手车不失为一种好 的办法,既能满足自己使用汽车的需求,花费又不多。但很多人嫌麻烦或不了解保险 知识,二手车交易后不通知保险公司,为以后的索赔带来困难。因此,广大汽车用户
经法院调解,受害人最终获赔320多万元。 据介绍,2013年5月4日,13岁男孩李某过马路时,站在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南仓街交 叉口的斑马线上避让车辆。这时,靳某驾驶一辆城际公交车沿紫荆山路由北向南行驶, 至南仓街左转弯时,与李某相撞;之后,王某驾驶一辆公交车和靳某驾驶的城际公交 车同向行驶,把李某夹在两车中间,致使李某受重伤。
家楼下的地面停车位上,可第二天清晨准备上班时,他发现爱车车顶被一个种有 仙人掌的花盆砸出了一个明显的凹痕,并震坏了汽车的风窗玻璃。刘先生仰头一 看,小区楼房高达16层,几乎每家阳台上都摆放着各式的花盆,该找哪家呢?爱 车被砸成这样,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返回目录
返回首页
四 、汽车附加险理赔实例
案例四 案例分析:
返回首页 返回目录
车损人伤还要退保费,索赔走错程序车险会白买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件 7.4新能源汽车保险理赔典型事故案例
01 动力电池包托底事故案例
(四) 现场查勘过程
(1) 现场设置查勘警示标识(高压警示牌、反光锥形桶等), 疏散围观人群, 保护现场 原始状态。 (2) 穿戴好绝缘鞋及绝缘手套, 第一时间对事故车辆进行车身漏电检测。 (3) 查验事故车辆VIN 码、驾驶证、行驶证, 对事故车辆及驾驶员进行身份确认。 (4) 按照规范拍摄事故现场、事故车辆、损伤部位、损伤痕迹(包括局部特写照片)。 (5) 指导被保险人联系救援车辆, 协助进行车辆施救。 (6) 车辆在拖运前断开12 V 低压蓄电池负极接线端子以及动力蓄电池包维修开关。
02新能源汽车发生严重损伤事故后的处置建议
当车辆发生涉水事故(主要指在水中浸泡) 后, 动力蓄电池包内部如果进水, 动力蓄电池包的接 线或电机控制系统可能由于水或水汽的侵蚀, 造成绝缘程度下降、短路, 导致漏电, 还会产生大量可 燃可爆气体。一旦短路, 就会导致动力蓄电池包温度迅速上升, 引起燃烧, 甚至爆炸。
谢谢大家!
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爱心●专心 ●诚心●用心●匠心
01 动力电池包托底事故案例
(五) 车辆定损主要内容
4. 检测动力蓄电池包气密性 1) 检测动力蓄电池包气密性的方法 (1) 拔除电池高压插头(橙色)、控制及信息线束插头 (2) 使用专用卡具封闭上述插 (3) 安装蓝色测试气管(图7 -17 左边蓝色气管)。 (4) 按照操作规范注入气体, 并按照测试要求保压(图7 -21)。 检测标准: (以某品牌为例) 动力蓄电池包密封、充气压力6 ~8 kPa 状态保持1 分钟,压力 降低不得大于0. 05 kPa/ min。
02新能源汽车发生严重损伤事故后的处置建议
当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主要指托底事故) 时, 动力蓄电池包受到外部机械冲击, 迫使动力蓄电 池包发生形变。动力蓄电池包壳体如果出现扭曲、凹陷、破裂等损伤, 造成动力蓄电池包内部模 组或者单体电池受到挤压, 其结构组织被破坏(例如隔膜断裂、刺穿、漏液), 会产生内部短路和可 燃气体, 并促发可能的热失控。这种原因导致的温度升高时间、是否引发自燃不确定, 可因损伤程 度而异。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车险是财险公司的支柱产品,为了保证在激烈的保险市场中占有决定性地位,保险公司往往会选择盲目扩张而忽视对理赔风险的管理。
那么,下面是由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有关于理赔案件,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1:2015年3月的某日凌晨3点多,“驾驶员”刘某,驾驶宝马BMW7201WL(BMW525Li)轿车在广东省海丰县城二环南路大好彩酒家路段时,因未确保安全行驶致车辆碰撞中央隔离护栏,造成车辆受损及中央隔离护栏毁坏的交通事故。
从客户的报案记录来看,客户描述事故为凌晨2点50分左右发生,客户在3点09分向我司进行了报案。
汕尾的查勘员在22分钟后到达了事故现场进行了处理。
查勘员在拍照取证过程中也不能说不细致,现场拍了100张的照片,从现场的散落物及痕迹来看本次事故真实度应该较高,现场没能发现其它异常,查勘员最后为了稳妥起见,还是要求客户报了交警处理,交警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该案由于是高风险时间段内出险,理赔系统自动发起了高风险的预警提示,调查人员在审核该案的时候发现现场照片中可以看出驾驶员当时穿着的是一双拖鞋。
正是这双不起眼的拖鞋,再结合出险时段及损失情况让调查人员觉得该案酒后顶包的可能性非常大。
由于该案损失较大,理赔部迅速安排调查人员前往当地进行调查取证,经过调查人员的多方联系,得到了当地公安局的配合,通过调取监控进行分析,确认了报案的驾驶员刘某存在隐瞒了真正驾驶员及真正驾驶员逃离现场的情节,应属于虚构或编造事故事实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本案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了拒赔处理,成功减损13万余元。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2:张先生某日清晨驾驶自己的家用型别克小轿车出行,行驶途中对面驶来一辆高速行驶的卡车,张先生为躲避该卡车紧急让道,不慎使自己的车身陷入路边积满了泥水的大坑中。
别克车当下就熄火了,张先生担心发动机出现问题就没有继续启动车子,而是立刻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联系专业救援。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
案例五(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去年春夏,广东地区遭受了连续暴雨的袭击,家住 广州的卡罗拉车主魏女士就遭遇了爱车被淹的经历 。当时,魏女士正在驾驶车辆,行驶到一处深槽路 段时,低洼地段的雨水已经淹没到了车子前机盖的 位置。魏女士心里一慌,脚下发软,车子突然就熄 火了。当时,魏女士的车陷在雨水中,没法打开门 ,车上又没有同行的人能帮她推车。魏女士只好重 新打火,结果,不仅车子没能被发动,发动机还因 “呛”进了雨水导致损坏。魏女士向保险公司报了 ,但保险公司认为不赔偿。
案例四(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2010年10月8日,张先生向启东某箱包厂购买一辆 二手小客车。买车后第4天,张先生即向保险公司办 理了保单的批改手续,将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等资 料均改为了本人,保险公司未出具新保险单。2011年 9月18日晚,张先生驾驶该车时,不慎撞到路牙上。 交巡警部门认定,张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为此,张先 生支付施救费、车辆维修等费用13000元。
案例二(自燃险)
车主何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车子买了11 年了,早上开出来也没发现有异常的地方,可刚开 到杭州中河高架万松岭路附近,火就着起来了。何 先生还算镇定,赶紧踩刹车靠边停车,然后和车上 的3位家人逃了出来。 随后,何先生报了警,杭州 消防接警后,调派消防鼓楼中队前往救援。消防赶 到时,汽车前部已经燃起大火,外壳已经变形。消 防官兵立即铺设水带,火很快被扑灭。可是,何先 生有些沮丧,原来,他的车子并没有购买自燃险, 所以保险公司无法理赔。
1999年7月27日凌晨,市区下了一场倾盆大
雨,大多数道路有积水现象。同日上午9时, 杨某准备开车上班,见停放在其住宅区通道 的上述保险车辆轮胎一半受水淹,则上车点 火启动,发动机发出发动声后死火,尔后则 无法起动。杨某即将车辆拖至某修理厂,经 检查认为系发动机故障。杨某考虑该修理厂 设备不齐全,又将车拖至某汽车维修公司,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一辆车购置税12万元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一辆车购置税12万元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菏泽一男子小张(化名)花109800元,从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
提车时,却发现该车辆前头机盖、水箱等多处被更换过,是事故车辆。
随即,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汽车公司赔偿三倍购车款,共计30万余元。
据了解,2017年12月,小张在与该汽车销售公司签订合同,并在
交车后,为该车辆缴交了购置税、车船税、车险共计12万余元。
提车后,小张却发现该车辆的前头机盖、水箱、水箱框架等被更换过,车漆重新喷过漆,是辆事故车。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张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依法赔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汽车销售公司称,这辆车销售给小张时,已向小张告知车盖、水箱等被更换,且该车辆的价格已向小张优惠了17000元,并不存在
小张所谓的“严重侵犯他的知情权”。
同时,该公司表示,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不应解除。
对此,一审法院认为,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车辆经维修之
事是否告知,因此对小张返还三倍购车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可
解除小张与该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收回车辆,并返还小张车款109800元。
小张对一审法院未支持其三倍赔偿请求的判决不服,向菏泽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过程中,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该汽车销售公司同意向小张支付赔偿款199800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作者:————————————————————————————————日期:ﻩ汽车保险理赔案例理赔原则一:受损必须发生在暴雨中读者安先生打来电话投诉,7月11日早晨,他开着自己的别克车出门,路上为躲避对面来车而陷入了前一天暴雨形成的水坑里。
车子熄火了,有着多年驾驶经验的安先生没有再启动发动机,而是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请求拖车。
在随后的检修中,别克发动机内还是有一些小部件被发现损坏。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表示,这辆车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能赔。
安先生很不理解:自己并没有在水中启动车,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其实,保险公司理赔处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给安先生解释清楚,拒赔的关键在于出险的时间不对。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各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中,对暴雨、洪水造成的车辆损失都负责赔偿。
但是否暴雨天气,需要气象部门的证明——24小时内降水超过50毫米为暴雨。
7月10日由于是全市范围的大面积暴雨,保险公司大多表示不再需要车主去气象部门开证明,都会按照定损情况进行理赔。
但发生在第二天的车辆涉水事故,很多保险公司明确告诉记者,该事故已经不属于直接由暴雨造成的损失事故,所以不会进行赔偿。
车主提示:开车最好不要轻易通过水坑在非暴雨、洪水的日子里,最好还是躲着水坑走。
否则不小心陷在水里,造成车辆浸水损失,很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理赔原则二:水中熄火后,再次启动造成车辆损失不赔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透露,这次因暴雨涉水受损的报案车辆中,超过一半的车辆会不同程度地遭到保险公司拒赔。
“约有90%的司机在水中熄火后会再次启动车辆。
”除了太平洋财险,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在车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免责。
”这正是7月10日暴雨中受损的很多车辆得不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的原因。
记者采访维修厂和保险定损人员后了解到,发动机是否受损和损害程度是保险定损人员作出判断的主要依据。
有的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就明确表示:发动机水中受损的一概不赔。
其理由为,只要不在水中启动车辆,造成发动机缸体损坏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是正常的被水淹,一般会造成车内装饰浸水、电线短路、排气管、进气管和发动机泡水生锈等损失。
这类损失一般在修理厂需要进行清理、烘干、小范围换件等工作,保险公司都会负责赔偿。
但是如果是在水中启动了车,即使当时车能够行驶,但由于启动时水进入了缸体,发动机内压缩的不再只是空气,还有水,那么曲轴和连杆在做功时就容易被严重损坏。
”一位资深修理人士如是说。
需要“严重表扬”的是太平洋财险公司。
太平洋财险把水中启动造成发动机受损列入保险责任:“保险车辆遭受暴雨、洪水后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
暴雨过后,在太保投保的受损车辆除一些未按时年检的车辆外,基本都能得到赔偿。
当然,这一条让车主高兴的条款也使太保北分“狠狠赔了一笔”。
根据太保北分的初步测算,在太保报案的暴雨涉水车辆约140多辆,总赔款估计会超过160万元。
其中最高的单笔赔案是一辆发动机受损的VOLVO轿车,估计缸体修理和换件的费用需要15万元左右。
据了解,太保的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开始实行的。
由于去年暴雨天气极少,这样的赔案在去年只是个别发生。
车主提示二:水中熄火别再启动不管保险公司赔偿与否,水中启动车辆容易造成发动机损坏。
如果不小心陷入水中熄火,应当马上拨打救援电话或者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待拖车。
如果能推动,就先把车推出来停在路边或干燥的地方。
车辆出险后自行修理,能否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可以。
因为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
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同时,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车辆在修理中损坏是否赔偿?保险车辆在修理厂修理期间遭受的损坏,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李先生的爱车该保养了。
周日,正好有时间,李先生开着爱车来到某修理厂。
修理厂的小张师傅非常热情,帮助李先生办好相关的进厂修理手续。
李先生说:“那我将车开进去。
”小张忙说:“不用了,我帮您开进厂去,您到客户休息室喝杯水,看会儿电视,一会儿车保养好后,我再给您开回来。
”李先生听了,非常满意,就将车钥匙交给小张,塌塌实实地到休息室休息去了。
没过多会儿,小张推门进了休息室,满脸不自在。
李先生还以为车辆保养完了,心里还纳闷,这么快?!真不错。
谁知小张怯生生地对李先生说:“实在对不起,我倒车时一不小心将您的车撞在铁柱子上了。
真对不起。
”李先生一听,“嗡”的一下,好心疼啊。
自从买了车以后,一直当成心肝宝贝,从来没有剐过、蹭过,今天……李先生夺门而出,看着凹瘪的后杠,心里那滋味就别提了。
有心向小张发怒,但是看到他稚气、委屈、怯生生的表情,李先生心软了。
还好,刚上了保险,赶紧报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立即派理赔人员赶到修理厂。
一切查勘工作完成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将李先生叫到一边,说:“李先生您先别着急,我们刚刚听了您讲述的事故经过,并对受损车辆进行了鉴定。
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非常抱歉地告诉您,您爱车遭受的这种损失,保险公司将没办法赔偿。
”李先生一听就急了,“为什么?我上了保险了,我的车撞坏了,应该属于你们条款中的什么‘碰撞’责任呀!你们为什么不赔?!”疑问解答: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确实李先生爱车的这种损失是由于碰撞造成的,属于保险条款中“碰撞”这一保险责任。
但是,不是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了,还要看一下保险条款中规定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是否规定了不予赔付的情形。
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李先生的车是在修理厂保养期间,由修理厂的员工驾驶过程中发生的碰撞事故,因此根据这一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将无法赔付李先生爱车的损失。
那李先生就只好自认倒霉了吗?不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章第二百五十一条对“承揽合同”的定义,修理合同应该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根据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李先生可以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向修理厂进行索赔两个汽车保险理赔案例直击全险与全赔的区别由于不少车主在不十分了解保险公司及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等情况下就投了保,投保之后也不仔细看条款及合同事项,因此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之甚少,这也给后期索赔造成了麻烦。
这里,主要通过两个真实的汽车保险理赔案例来说明为什么买了这项保险,却没有如愿地得到理赔。
案例一:投了不计免赔车辆保险,不代表就遇见事故就能够全赔今年6月,云南玉溪的陈小姐为自己的爱车买保险时,特意挑选了一份不计免赔险,她认为,所谓不计免赔险就是不管什么情况下都可以赔偿的保险,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开车的风险了。
可就在前不久,刘小姐外出办事时发现车身被人用利器划伤,当时她没在意,直到理赔时,被告知车身划痕险有15%的免赔率,这意味着她要自行承担15%的维修费。
刘小姐感到纳闷:难道买了不计免赔险也不能获得全赔吗?盛大保险网的保险专家解释:不计免赔险分为“基本险不计免赔险”和“附加险不计免赔险”。
陈小姐买的就是“基本险不计免赔险”,这是个附加条款,如果投保者选择了这一条款,那么在事故发生后,在车损和第三者责任内保险公司会承担她本人应该承担的部分风险。
也就是说,陈小姐开车出了事故,交警认定她要承担20%的责任的话,投保了不计免赔险的她可以不承担责任,而转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是“基本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款附加险种,是为主险服务的。
陈小姐所投保的“车身划痕险”属于附加险种,因此“基本险不计免赔险”不能对其免赔率部分进行赔偿。
在此情况下,陈小姐可考虑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险来转嫁风险。
案例二:“全险”非“全赔”,购买汽车保险的典型误解最为典型的就是,不少车主误以为给爱车上了“全险”就可以得到“全赔”。
今年8月份四川成都的李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过夜,早上起来发现车子的玻璃和玻璃导槽被人撬坏,引擎盖上部分油漆被划伤,同时还有一个倒车镜被敲坏。
由于是新车,李先生特意为爱车买了“全险”,即为该车买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损险、盗抢险。
在理赔中与保险公司在定损时,李先生认为既然“投了全险”,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盗抢险或车损险定损理赔给予全部赔偿,而保险公司则只同意按照单独玻璃险进行理赔。
争议不下,最后诉至法院。
优保网的保险学者提醒:“全险”一词在法律上和保险术语中并不存在,它只是人们通俗用语,人们习惯性地将包括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在内的几个主要险种笼统地称为“全险”。
因此,“全险”并不等于全赔。
这个案例提示各位车主,选择签订汽车保险合同前,首先要搞清楚每个险种项下的责任条款是什么,也就是理赔的前提是什么。
即使购买了所谓“全险”,也不一定会获取全额赔偿。
投保人选择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时,应了解自身的风险和特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风险保障。
对于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有产品应进行充分了解,以便购买适合自身需要的机动车辆保险。
不过,话说回来,并不是所有保险公司都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
另外,即使车主买了不计免赔险,也还有车主自己承担部分费用的“绝对免赔”。
保险专家在此提醒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问清险种再购买,或者让保险代理公司根据你的车型量身选择适合的保险方案。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以上的第一种情况,不计免赔险是不起作用的。
如当车损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另外,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引起的事故,保险公司也可以拒赔。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分析:车辆保险理赔案例下面以具体案例分析理赔时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事故车以修复为主有一辆富康车发生撞车事故,车撞得很严重,车身变形。
富康是承载式车身,如果车身变形,将对车的安全性、操纵性造成很大的影响。
保险公司委派的修理厂初步定损是3.5万元,以修理为主。
保险的作用之一是经济补偿功能,赔偿的原则是以修复为主。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车辆还能修复,在保证修理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倾向于以修为主。
如果不能保证修理质量,则一般要换件。
从修理厂的角度来说,其当然是愿意修理,因修理厂可以从工时费和配件方面多挣一些利润,特别是小规模的修理厂。
保险公司是以实际损失为定损依据。
假如在发生碰撞事故后,安全带并没有断裂,但安全带在出事故、受强烈冲击之后已经超过其疲劳极限的,理应更换,此时车主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技术证明和检测结果,在证明确实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情况下,才能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