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旅顺口区蓝湾三期住宅楼工程坍塌事故
工程施工模板脚手架坍塌事故解析
宁校区教育中心工程模板支架坍塌事故,死亡5人、伤14人。其 扣件模板支架横杆缺少情况突出,导致支架整体刚度严重不足。
(2) 典型模板支架坍塌事故
事故五:2005年9月5日。北京西西工程当楼盖浇筑快接近
完成时,从楼盖中部偏西南部位突然发生凹陷式坍塌(图2), 造成死亡8人、重伤2 1人的重大事故。现场人员当时看到楼 板形成V形下折情况和支架立杆发生多波弯曲并迅速扭转后, 随即整个楼盖连同布料机一起垮塌下来,落砸在地下一层顶 板(首层底板)上,坍落的混凝土、钢筋、模板和支架绞缠在 一起,形成0.5—2.0m高的堆集,使找人和清理异常困难, 至10日凌晨才挖出最后一名遇难者。中庭楼盖的坍塌也招致 邻跨的钢筋和模板向中庭下陷,粗大的梁筋被从柱子中拉出 达l m多;在冲砸之下,首层底板局部严重损坏、相应框架 梁下沉、破损、开裂,支架严重变形。地下二层顶板和支架 的相应部位也有明显的损伤和变形。图3~图8分别示出了坍 塌现场全貌、局部、清理场面和支架变形情况。事故的5名 责任人分别被判3~4年,责任企业不得不进行重组改貌。
以归纳为以下一段话: 单从技术角度来讲:脚手架结构模板支架坍塌
破坏之所以会发生,不外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或 者二者兼而有之:一是架体或其杆件、节点实际受 到的荷载作用超过了其实际具有的承载能力,特别 是稳定承载能力;二是架体由于受到了不应有的荷 载作用(侧力、扯拉、扭转、冲砸等),或者架体发生 了不应有的设置与工作状态变化(倾斜、滑移和不均 衡沉降等),招致发生非原设计受力状态的破坏。
因素;5)出现未予考虑的荷载
实际 发生
的 荷载 作用
1)未按最不利受载部位(如梁交汇处)计算;2)任意 加大立杆间距;3)相邻顶部支点的标高不一致,造 成作用不同步和不均衡受载,高位者承受过大的 荷载作用;4)支架立杆未按与集中荷载作用点对中 或集中荷载轴线对称要求设置,产生较大的偏心 作用;5)浇筑工艺不符合稳定、逐层和均衡加载 的要求,或临时做违反这一要求的改变
建设工程施工坍塌案件(3篇)
第1篇近日,我国多地发生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其中,大连国际会展中心拆除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坍塌事故,更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这起悲剧背后,暴露出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诸多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一、事故概况2024年2月20日17时,大连国际会展中心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导致4名工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大连市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
经初步调查,拆除单位为大连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在2023年12月以1595万元拿下该项目,拆除期限为50天。
二、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管理漏洞:事故发生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拆除单位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
2. 监理不力:监理单位在事故发生前未能有效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3. 施工单位违规操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如未按规定进行支护、超负荷作业等,增加了坍塌事故的发生风险。
4. 资金问题:据了解,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城建有某种关联,二者均为大连市国资委控股的公司。
由于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与多家金融机构的官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纪玉哲已被限制高消费。
资金问题可能导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降低成本,忽视安全生产。
三、事故教训与反思1.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2.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 提高监理水平: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4. 重视资金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避免因资金问题导致安全生产问题。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坍塌事故给我国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
质量典型事故案例
附件2:2011年安全质量典型事故案例通报(一)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的安全典型事故案例1. 10 月29 日,位于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境内在建兰渝铁路现场,由中铁十九局承担施工的黑山隧道吕家滩斜井内发生一起运送施工人员车辆,因刹车失灵溜逸导致翻车的事故,造成24 人死亡,4 人重伤。
2. 10月8日,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塔河湾的蓝湾三期施工现场进行楼房地下一层模板施工时,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
3. 9月10日,陕西省西安市玄武路凯旋大厦建筑工地脚手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2人重伤。
4. 6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老办公楼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发生整体垮塌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5人受伤。
(二)铁道部通报的安全质量典型事故案例1. 10月24日,中铁二十三局在哈西客站何家沟特大桥简支梁架设过程中,发生梁片坠落,造成现场作业人员1人死亡,1人受伤,构成铁路生产安全一般事故。
2. 7月28日,中铁一局在哈密货车南环线工程补充道岔、警冲标作业时,使横放在道砟肩上的警冲标侵限,造成T70次列车碰撞,停车6分钟,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不良行为定性为: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3. 7月19日,中铁二十五局在遂渝增建二线工程施工时,擅自利用其他施工单位天窗时间进行施工,部分弃土、石块掉落堆积到正线水沟盖板上未及时清理,造成土石方侵限,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4. 6月8日,北京建工集团在天津西站高架桥施工时,将一根电缆抛落搭接到天津西站下行正线接触网承力索上,造成接触网放电烧断承力索,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5. 6月2日,中铁二十三局在哈西客站哈屯上行线进行内燃起重机调车作业时,因未采取止轮措施造成溜逸,挤坏夏家线路所7号道岔,溜入京哈上行线区间,影响T184次旅客列车晚点1小时51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6. 5月26日,中铁四局在宁杭客专制作路基防护栅栏过程中,违规拉伸盘圆钢筋,导致防护栅栏内部分钢筋直径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被有关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构成铁路施工质量问题,进行了全路通报。
模板及脚手架倒塌案例及原因及防治措施图文
2.设计计算考虑不周 2.1 计算模型与实际受力情况有出入
目前施工现场模板系统支撑与脚手架很大部份采用Φ48钢管。对于钢管搭设的模板支撑系统、内外 脚手架,在设计计算时,杆件的计算模型和简图与实际受力情况有较大出入。计算时一般假设各杆件交于一 点,其节点为铰接,实际上钢管搭设时立杆、横杆及斜杆均用扣件连接,由于1个扣件只能连接2根杆件,各杆 件不能交于一个节点上,因此在交接点上产生偏心问题,计算构件图也很难考虑这个问题。扣件连接时,对回 转扣件规范JGJ130—2001定锁扣力为8kN,十字扣件为6kN,一字扣件为2.5kN,这与钢管本身强度相差较大, 不相匹配。模板支撑系统与脚手架和主体进行必要的连接,规范一般要求做到刚性连接,但施工时很难做到 刚性连接的要求,而监督人员一般又不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进行检查,因此存在实际构造做法与计算假设不 吻合的现象,理论计算结果与实际受力误差较大。
案例三:西安脚手架倒塌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
2011年10日8时20分许,位于西安市 北郊的凯玄大厦工地一栋在建30层高 楼悬挑脚手架发生坍塌事故,脚手架 从20-25层坠落,致使正在做外墙装饰 的12名工人被埋压。其中7人当场死 亡,5人受伤。
原因分析:外脚手架倒塌事故的原因很多,但最直接的原因是无专项设计方 案、专项设计方案未经专家论证评审、未按设计方案搭设、悬挑杆件刚度不 够、连墙杆不足,使脚手架发生倾斜变形,进而坍塌。
原因分析:该配送中心仓库,屋顶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就是在浇筑屋顶混凝 土时发生了这一惨剧,该屋顶是大跨度,高支模的支架模板工程。属于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已经下达了停工通知书。施工单 位野蛮施工,拒绝停工,在未经监理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就浇筑屋顶混凝土。在浇 筑混凝土的过程中发现模板沉降,木工班长要求木工下去加固支架。15人到模板 下去加固支架。但是为时已晚。该事故属于典型的违规操作、违章指挥。为此付 出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用于搭建建筑工地脚手架的45批次钢管和39 批次扣件进行了抽检,结果令人震惊:扣件合格率为零、钢管合格率仅为14%。 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最近赴有关省市进行的检查也表明:近 年来,一些地方生产和销售建筑施工用的劣质钢管、扣件行为突出,建筑设施 租赁市场混乱,大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流入施工工地,施工单位不严格按标 准规范使用钢管、扣件,严重危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事故材料
大连旅顺口区建筑工地坍塌事故已致12人死亡1人失踪2011年10月09日 11:51:02 来源:新华网【字号大小】【收藏】【打印】【关闭】这是事故救援现场(10月8日摄)。
新华社记者蔡拥军摄10月8日,救援人员在坍塌事故现场救援。
新华社发新华网大连10月9日电(记者蔡拥军)记者从大连市人民政府蓝山项目建筑工地模板坍塌事故救援指挥部获悉,此次事故伤亡失踪人员已确认。
截至9日8时10分,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4人受伤,另有1人失踪。
目前救援工作还在全力进行中。
这次事故发生在8日13时50分左右,一个在建的地下车库在浇筑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
事故发生后,大连市领导及消防官兵等相关方面迅速展开救援。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这是事故救援现场(10月8日摄)。
新华社记者蔡拥军摄10月8日,救援人员在坍塌事故现场救援。
新华社发这是10月8日拍摄的坍塌事故现场。
新华社发江西宜丰县一在建酒店发生坍塌事故致4死3伤2011年10月06日21:07:56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南昌10月6日电(记者沈洋)6日12时45分左右,江西省宜丰县城正在施工的一个酒店门楼雨棚突然坍塌,造成2名工人当场死亡、2名工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截至6日19点半,仍有3名受伤工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据了解,发生坍塌事故的在建酒店是有私人建设的宜丰大酒店,酒店位于宜丰县城渊明北大道1号,发生坍塌的是这个酒店在建的门楼雨棚。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被压埋的工人当时正在装模板,刚浇灌水泥浆的门楼雨棚突然坍塌下来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宜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截至19时30半,事故造成2名施工人员当场死亡,5名被困人员成功获救并送往医院救治,其中2人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3名受伤工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目前,现场清理工作仍在继续,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广东佛山三水区一工厂工地脚手架坍塌致1死4伤2011年09月25日10:06:49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广州9月25日电(记者刘大江)记者25日从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获悉,该区白坭镇一家工厂工地脚手架24日发生坍塌,导致1人死亡、4人受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辽宁省大连市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工程“10.8”施工坍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建质[2011]168号【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10.12【实施日期】2011.10.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工程“10.8”施工坍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建质[2011]16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10月8日13时50分左右,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工程工地在进行地下车库顶板混凝土浇注作业时发生一起模板脚手架支撑体系整体坍塌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
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大连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大连阿尔滨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大连辽贸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目前,事故原因和有关责任正在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该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和单位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不深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还未落到实处,对高支模和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环节的安全管理还不到位。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认真吸取该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建筑行业坍塌坠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学习
Network Optimization Expert Team
案例1、芜湖1.12模板坍塌事故
事故经过:2010年1月12日上午11:50分左右, 由芜湖恒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富贵建筑 安装架业有限公司承建的芜湖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 (芜湖方特二期)配送中心仓库建设工地,在浇筑 混凝土屋面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事故造成7人 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7人受伤。
机械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检测单位为江苏省常州市东晨建筑机
械检验有限公司。
Network Optimization Expert Team
事故发生时施工升降机内共有5人,该升降机从18 层坠落,导致1人当场死亡,3人在经抢救无效死亡,1 人重伤。该施工升降机两名司机均无证操作。施工现场 项目经理和总监长期不在施工现场。
坏,发生坍塌(面积:长27米×宽1.05米),随之压垮毛竹脚手架,
导致作业面上的5名施工人员从约18米高处坠落,王家保则随手 抓住了身边的混凝土搅拌车泵送管,没有坠落。造成2人当场死 亡、2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1人受伤。
Network Optimization Expert Team
事故原因:经专家组分析判断,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合理,产生倾覆破坏,导致坍塌; 由于脚手架连墙件不足,模板的坍塌引发了竹脚手架的 破坏。浇筑混凝土的操作工人没有佩戴安全带。导致发 生坠落事故,酿成这一惨剧! 事故处理:合肥市建委将施工方南昌市第一建筑工 程公司清除出合肥建筑市场,项目经理涉嫌挂靠被吊销 其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徽省住建厅电函江西省住建厅建议暂扣南昌市第一建 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Network Optimization Expert Team
临时结构设计、阶段与准备工作
临时结构设计、阶段和准备工作
2011年10月8 日,大连市旅顺 口区一工程在浇 筑地下车库顶板 混凝土过程中, 发生模板支撑系 统坍塌事故,造 成13人死亡。
临时结构设计、阶段和准备工作
临时结构设计、阶段和准备工作
2010年1月3 日下午14时44分, 昆明新机场建设 工地一在建桥梁 发生垮塌。经初 步核查,发生事 故的施工作业面 人员约41人,伤 亡情况如下:轻 伤26人,重伤8人, 死亡7人。
临时结构设计、阶段和准备工作
2015年1月12日11 时50分左右,芜湖华强 文化科技产业园配送中 心建设工地,在混凝土 浇筑过程中发生坍塌事 故,造成15名工人被埋。 经紧急营救,7人被当 场救出。8名被埋人员 经救出后确认已经死亡。 经初步判断,该事故系 施工企业违规施工所致。 目前,施工企业主要负 责人已经被有关方面控 制。
适用的范围
适用于建筑施工所需的临时结构的设计 或计算,对于永久结构,应按相关设计规范 规定执行。
临时结构设计、阶段和准备工作
临时结构设计、阶段和准备工作
2 计算的目的
法律层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均规定:对下列 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 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交底不到位,且未编制B1区脚手架搭建方案,未通
人死亡,6人受
过专家论证,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重大责任。
伤。
临时结构设计、阶段和准备工作
2011年10月8日13时40分左右,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 住宅楼工程在地下车库浇筑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 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 失1237.72万元。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建设部、国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倒塌事
故的通报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大建委发[2007]191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08.24
【实施日期】2007.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倒塌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大建委发[2007]191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2007年7月29日上午7时20分,由大连共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瓦房店市世纪英伦二期10楼工程在进行塔吊顶升作业过程中,由于塔架标准节吊耳突然裂断,顶升套架瞬间下落后发生撞击,导致起重臂严重扭曲,2名操作人员随同操作室一同跌落到地面,造成操作工人1死1伤。
为切实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建设施工生产
安全,现将省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倒塌事故的通报〉》(辽建〔2007〕2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我市“7.29”和全国近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教训,仔细查找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采取有力、有效监管手段,保证起重机。
建设监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10.4.4.4 安全纪律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不得向有关单位提出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要求;
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物资;
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时应当报送安全施工措施;
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概念 安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边环境的破坏。 范围
01
1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和方针
02
10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01
02
1.勘察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0.5 建筑工程安全责任
10.5 建筑工程安全责任
2. 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0.4.4.4 安全纪律管理
10.4.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篮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支模架坍塌
⑫张风革,大连辽贸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员。作为蓝湾三期项目B01号地下车库现场监理员,未依法履行监理的义务和责任,对施工现场巡视 不到位,看到模板支护施工时未到现场,未对模板支护和浇筑混凝土施工作 业进行旁站,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工作严重失职, 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大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 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议 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⑩王顺,大连阿尔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没有认真贯彻落 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建立建 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 领导责任。该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 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处以 1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⑤席卫江,大连阿尔滨集团建筑公司一分公司安全部长。未认真落实安 全管理制度,对所属安全员履职督促检查不力,在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条 件下,利用PKPM软件编制《旅顺郭水路小孤山地段(蓝湾三期)B-1#模板 施工方案》,该方案存在一定缺陷,对这起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其行为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 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处7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与此同时,模板上部继续进 行混凝土浇筑施工,13时40分左 右,当混凝土浇筑完成约 400 平 方米时,顶板作业的工人只感觉 一震,已经浇筑完的 400 多平方 米顶板混凝土瞬间整体坍塌,钢 筋网下陷,正在地下室进行修复 工作的19名工人中,有18人瞬间 被支架和混凝土掩埋,1名电工不 在坍塌区域。
⑭大连阿尔滨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未建立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未能履行安全 生产协调、统一管理责任,对所属项目部监督检查不力,项目部安全制度不 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 产法》第十七条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六条的 规定,在这起事故中负有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 款处罚暂行规定》第16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处以90万元人民币罚款。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 法》的规定,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缓大连阿尔滨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 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审批,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90日,责令限期整顿。
施工现场普通安全隐患及违规违章行为(建工)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 保护器。
、电焊机二次线随意接长不做绝缘处理
×
、私拉乱接
×
×
漏保上端接电
不用插头
、机械设备金属外壳不按规定做接零保护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规 定:在系统中,下列电 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 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 零:.电机、变压器、电 器、照明器具、手持式 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 属部件;
脚手架坍塌
年月日,江南区工业标
准厂房(一号~六号厂房)工 程建设项目三号标准厂房脚手 架拆除作业时,发生坍塌事故, 造成人死亡、人受伤。
脚手架坍塌
年月日,西安市未央路
凯玄大厦项目施工现场,脚手 架架体整体突然坍塌,自层高 处坠落,造成人死亡、人重伤、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
、支模架坍塌事故
起重伤害
年月日,泉州市某外国
语学校分校建筑工地内,由于 钢丝绳断裂,吊运的水泥料斗 坠落,砸中正在地面作业的人, 人当场死亡.
起重伤害
年月日,青岛国信体育
场辅助训练项目工地两台塔吊 作业时发生碰撞后倒塌,造成 人死亡,人受伤。
年月日,远安县双利村 一建筑工地拆除塔吊时,发生 塔吊倾覆事故,致人死亡。
三、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危害:坍塌、高 坠、物体打击
、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连墙件数量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连墙件与内外侧立杆只有一处连接点。
×
√
、落地式脚手架基础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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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款规定: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 于跨、厚度不小于、宽度不小㎜的木垫板。
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工地108施工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工地“10·8”施工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2011年10月8日13时40分左右,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住宅楼工程在地下车库浇筑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237.72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陈政高、副省长赵化明等领导同志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施救,查明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员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省政府组成了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安瑞霓任组长,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大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工地“10·8”施工坍塌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形成调查报告如下:一、工程概况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蓝湾三期住宅楼工程位于大连市旅顺口区郭水路小孤山,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
项目建设单位为大连蓝湾房地产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大连黄海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大连华威高级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大连阿尔滨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大连辽贸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4日取得土地中标确认书(旅土储交中字【2008】--03),2008年4月23日取得大连市旅顺口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旅发改【2008】68号);2009年3月2日取得大连市旅顺口区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210212200900002号);2009年4月取得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旅顺口国用2009字第0413399号、第0413400号、第0413401号、第0413402号);2010年9月获得大连市旅顺口区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212201000066号);2010年5月与大连黄海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其工程勘察报告(详勘)于2010年6月经大连建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通过;2010年9月与大连华威高级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并向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备案;2010年10月与大连辽贸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号:GF-2000-0202),并向大连市旅顺口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备案;2010年11月经旅顺口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组织招标,确定大连阿尔滨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施工单位,2010年11月与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向大连市旅顺口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备案;2010年12月1日经大连市旅顺口区工程安全监督站审查同意取得《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旅2009—163号);2010年12月10日取得大连市旅顺口区城市建设管理局颁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10212************),开工日期为2011年3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5月16日。
安全事故案例资料2012-5-31
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完全取得建设工程相关手续,违规进行项目建设,是事故发 生的次要原因。 2.5 政府监管部门: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及西安市城改、规划 和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 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 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事 故发生前包括西安市在内的陕西关中地区连续 10 余天降雨,事发当天西安市天 气仍然是中到大雨, 脚手架因受长时间雨淋而超重超载, 也是事故发生的客观原 因。 � 事故处理: 1、事故责任人及处理 (1)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人员 陕西新中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聘用的凯玄大厦施工项目部架子工领班、 架子工、外架作业负责人、外墙装饰作业负责人、项目部安全负责人、项目部生 产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总负责人;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凯玄大厦监理项目部总 监代表;凯玄大厦项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实际出租人;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村一组 副组长;凯玄大厦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等 9 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重要责任。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给予行政处罚及行政处分人员 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村一组组长、凯玄大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新中建 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凯玄大厦施工项目部经理, 陕西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 凯玄大厦项目施工管理单位负责人,陕西建工集团第 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场一部部长、凯玄大厦施工项目部经理,陕西建工集团 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 理、总经理、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凯玄大厦监理项目部总 监,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建设局局长、大明宫 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主管城建工作副主任,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等 12 人对事故发生分别负有主要领导、分管领导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管理责任,分 别给予其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撤职和吊销个人相关资 质、经济处罚等处理。 2、事故责任单位及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二(支模架坍塌) 共104页
由于胀模、漏浆严重,木工管振 坤打电话给班长郭昌明要求增派人员, 因郭昌明在7号楼工地,不在该施工 现场,便让管振坤找木工任建法解决, 随后,任建法打电话找来电焊工杨金 宝、木工任见芹等6人一起参与地下 室剪力墙的清理和修复工作。为修缮 胀模模板,清运混凝土,韩才富等人 在模板支架间从胀模处向东,清理出 两条可以通过独轮手推车的通道,拆 除了支撑体系中的部分杆件,使用独 轮手推车外运泄露的混凝土。
模板坍塌事故已成为较大及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之首!
模板坍塌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间,主要与模板支撑结构体系搭设施工质量 有关。
二、事故案例
(一)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工地 模板支撑坍塌重大事故
1、事故概况:
2019年10月8日13时40分左右,大 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住宅楼工程在 地下车库浇筑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 坍塌事故,本次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 4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 1237.72万元。
⑫张风革,大连辽贸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员。作为蓝湾三期项目B-01 号地下车库现场监理员,未依法履行监理的义务和责任,对施工现场巡视不 到位,看到模板支护施工时未到现场,未对模板支护和浇筑混凝土施工作业 进行旁站,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工作严重失职, 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大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 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议 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⑮大连辽贸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对施工项目监督检查不力,发现 施工单位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时未加以制止;对施工单位B-1#模板支护未报验 就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没有履行监理单位的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 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建 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辽贸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并处30万元人民 币罚款。
我国建筑业近10年重特大事故情况表
31
2011
10月29日,由中铁十九局施工的位于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兰渝铁路临洮线,一辆运送施工人员的车辆(车号甘J.A1578,驾驶室核载3人)搭载28人在施工隧道中由于刹车失灵发生翻车事故,造成24人死亡。
24
32
2012
5月19日,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南省炎汝高速公路第十三合同段八面山隧道左洞进洞1862米处,一辆运输炸药的农用车在距离掌子面50米左右发生爆炸,造成20人死亡。
35
12
2008
3月27日,四川省都江堰市紫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沙湾电站1号洞民工发生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
10
13
2008
10月28日,重庆市武隆县与彭水县交界的芙蓉江跨江大桥(由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承建)施工工地,在用吊斗运送22个工人上晚班过程中,由于吊斗上方的平衡物断落,打在吊斗上,使吊斗和人一起掉于桥面,造成11人死亡。
17
16
2008
12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湖南泰升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上海城二期住宅工程19栋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
18
17
2009
3月11日,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吕城镇惠济村,中铁24局沪宁城际铁路工地施工人员租住的一个停用的铝粉加工厂厂房内残存的粉尘发生爆炸,导致房屋坍塌,造成11人死亡、20人受伤。
10
25
2010
8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包满铁路新建线路段发生工程车辆溜逸事故,死亡11人、受伤3人(其中重伤1人)。
11
26
2010
8月16日,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医院在建的住院部大楼工地发生升降机坠落事故,死亡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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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简介
2011年10月8日13时40分左右,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住宅楼工程在地下车库浇筑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237. 72万元。
2011年10月8日上午10吋30分左右,施工单位浇筑混凝土过程中,有施工人员发现浇筑区北侧剪力墙底部模板拉结螺栓被拉断,发生胀模,混凝土外流。
由于胀模、漏浆严重,木工打电话给班长要求增派人员,班长找来电焊工、木工等6人一起参与地下室剪力墙的清理和修复工作。
为修复胀模模板,清运混凝土,工人在模板支架间从胀模处向东,清理出两条可以通过独轮手推车的通道,拆除了支撑体系中的部分杆件,使用独轮手推车外运泄漏的混凝土。
与此同时,模板上部继续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13时40分左右,已经浇筑完的超过400m2顶板混凝土瞬间整体坍塌,钢筋网下陷,正在地下室进行修复工作的19名工人中,有18人瞬间被支架和混凝土掩埋,1名电工不在坍塌区域。
事故最后共造成13人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
事故现场见图2-19〜图2-21。
图2-19辽宁省大连市“10 • 8”模板坍塌事故现场(一)
图2-20辽宁省大连市“10 • 8”模板坍塌事故现场(二)
图2-21辽宁省大连市“10 • 8”模板坍塌事故现场(三)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由于浇筑剪力墙时发生胀模,现场工人为修复剪力墙胀模板,清运泄漏混凝土,随意行除支架体系中的部分杆件,使模板支架的整体稳定性和承载力大大降低。
在修缮模板和着运混凝土过程中,没有停止混凝土浇筑作业,在混凝土浇筑和振捣等荷载作用下,支架体系承受不住上部荷载而失稳,导致整个新浇筑的地下室顶板坍塌。
(2)间接原因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模板支护施工前未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仅凭经验搭设模板支架体系,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扫地杆和水平拉杆,北侧剪力墙对拉螺栓布置不合理;
模板搭设和混凝土浇筑未向监理单位报验,擅自组织模板搭设和混凝土浇筑施工,导致模板支护和混凝土浇筑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现场施工作业没有统一指挥协调,施工人员各行其是,随意施工,导致交叉作业中的安全隐患没能及时排除;剪力墙胀模后,生产负责人未向监理人员报告,未到现场组织处理,未对现场处理胀模工作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工人修缮模板和清运混凝土过程中,拆除了支撑体系中的部分杆件,从胀模处向东清理出两条独轮手推车通道,用于清运混凝土,在破坏了模板支撑体系的稳定性,降低了支架承载能力的情况下,未停止混凝土浇筑作业。
2)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严重失职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项目经理未到位履职,由不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负责现场生产管理;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由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安全员利用软件编制,该方案也未经项目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未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不能认真履行安全员职责,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3)施工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建立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对项目经理未到职履责问题失察;对所属项目部监督检查不力,导致项目部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监理公司未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施工项目监督检查不力,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方案施工时未加以制止;对施工单位地下车库模板支护未报验就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未履行监理单位的职责进行制止;现场监理人员未依法履行监理的义务和责任,对施工现场巡视不到位,得知模板支护施工时未到现场查看,也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使这次本该报验而未报验的模板支护和浇筑混凝土施工作业在没有监理人员在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5)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査治理不力,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事故处理
(1)对事故相关人员的处理
1)对施工单位副总经理、项目部生产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项目经理,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对施工单位安全部部长,对其处以经济处罚。
4)对监理单位总经理、监理员,对其处以经济处罚。
5)对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建筑管理处主任、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及工程质量监管站站长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按照不同情况给予免职或行政记大过处分。
(2)对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1)对施工单位,处以经济处罚,暂缓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审批,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90日,并责令限期整改。
2)对监理单位,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