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竣工验收是指在建设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组织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定、验收的程序。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一、竣工验收程序。
1. 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后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后,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并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检查。
3. 竣工验收会议,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会议,邀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就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进行充分讨论和评定。
4. 签订竣工验收文件,经过充分讨论和评定后,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竣工验收文件,并对工程进行验收。
5. 竣工验收合格,若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经过验收后,主管部门将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二、竣工验收内容。
1.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工程结构、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工程安全验收,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设施,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3. 工程进度验收,评定工程的施工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4. 工程造价验收,对工程造价进行核算和评定,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合法。
5. 环境保护验收,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6. 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应编制竣工验收报告,详细描述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情况,并提交给主管部门。
通过上述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的介绍,可以看出竣工验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在建设项目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后,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定,以确定工程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并具备使用条件的程序。
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工程投入使用后的安全和可靠性。
一、竣工验收申请阶段。
1. 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申请表格以及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2. 相关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二、竣工验收准备阶段。
1. 相关主管部门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2. 建设单位应按要求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设计文件、竣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
3. 建设单位应清理整理工程现场,确保验收时符合安全要求。
三、竣工验收实施阶段。
1. 竣工验收小组成员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定。
2. 竣工验收小组应认真记录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 建设单位应配合竣工验收小组进行工程问题整改,并按要求提供整改报告和相关资料。
四、竣工验收结果处理阶段。
1. 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评定,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结论。
2. 建设单位应根据验收结论进行进一步整改和完善,确保工程符合验收要求。
3. 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验收报告和整改情况,最终确定验收结果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五、竣工验收后续工作。
1. 建设单位应按照验收结果和相关要求,做好工程交接手续,并办理相关手续。
2. 相关主管部门应做好验收档案归档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和相关资料完整保存。
总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标准,为工程的投入使用提供保障。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条件/备案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在建筑工程项目完工之后,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完工后,由相关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功能、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定的程序。
下面是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一、准备工作1. 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在工程项目接近完工时,相关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提前通知各相关方。
2. 编制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单位应准备完备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材料清单、验收记录等。
二、竣工验收申请1. 提出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安排验收组: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确定竣工验收组成员,并安排验收人员。
三、现场验收1. 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到达工程现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完工情况、安全措施等进行现场检查。
2. 检测验收: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等进行必要的检测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文件审核1. 审查资料:验收组成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完整准确。
2. 确认合规:确认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等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
五、验收结论1. 合格验收:若工程项目符合相关要求,验收组应出具合格验收意见,并签署验收书。
2. 不合格处理:若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并延期验收或者重新提交资料。
六、整改复验1. 整改通知:对于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根据整改要求进行相应的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复验结论:验收组重新对整改后的工程项目进行复验,确认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七、竣工报告1. 出具报告:验收组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情况、验收结论、整改情况等。
2. 归档存档:竣工验收报告应由建设单位归档存档,作为工程项目竣工的重要文件。
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合规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才能有效地防范和解决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工程质量完成验收前,以检查、验收建设工程的工程整体质量和功能的程序及内容。
它的主要目的是以全面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以及市民享有安全和高品质的建筑环境。
以下内容介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及内容。
一、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程序包括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准备,竣工验收前组织准备,组织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处理,竣工验收结果及其他工作。
1、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准备:主要包括更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验收报告表等。
2、竣工验收前组织准备:主要包括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细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召集验收人员等。
3、组织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质量验收、安全验收和功能验收,以确定工程是否按要求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安全是否合格、功能是否达到要求等。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处理:主要为了加强质量管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对质量问题给予整改通知,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5、竣工验收结果及其他工作:竣工验收结果必须由当地政府部门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并出具详细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由工程建设方和监理方、建设项目办公室共同签字确认后,将竣工验收成果落实到建设项目中去。
二、竣工验收内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主要涉及工程计划、场地、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工程质量、安全卫生、操作完善、验收结果、归档记载等。
1、工程计划:验收是否符合工程计划规定的建设范围、技术指标、施工进度等。
2、场地:验收是否符合《工程场地管理规定》,场地是否符合建设要求,是否存在隐患等。
3、设计文件:验收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工艺图,是否符合安全和节能要求等。
4、施工文件:验收工程建设是否符合施工文件规定,施工文件是否已完成,施工文件是否存在问题等。
5、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质量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是否被及时解决等。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一、总则。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筑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确认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
1. 建设单位提交申请。
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2. 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检查。
3. 缺陷整改。
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4. 竣工验收报告。
相关部门应在验收完毕后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 验收合格。
如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相关部门应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建设单位方可交付使用。
三、竣工验收的内容。
1. 工程质量。
验收时应对工程的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安全。
验收时应对工程的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确认工程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3. 环保。
验收时应对工程的环保设施、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确认工程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四、竣工验收的标准。
1. 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 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还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达到行业标准要求。
五、竣工验收的意义。
1. 保障工程质量。
竣工验收能够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障工程质量。
2. 保障施工安全。
竣工验收能够对工程的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保障施工安全。
3. 保障环境保护。
竣工验收能够对工程的环保设施、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环保要求,保障环境保护。
六、竣工验收的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功能正常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重要环节。
以下将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进行详细阐述。
一、准备阶段1. 竣工验收程序的确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特点,确定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2. 编制竣工验收文件:准备竣工验收申请书、工程交付清单、竣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等。
3. 竣工验收组织机构的建立:成立竣工验收组织机构,确定验收组成员和责任划分。
二、开展阶段1. 初次验收:对工程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初次验收,包括结构、设备、材料等方面。
2. 具体验收: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对各个专业进行具体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等。
3. 隐蔽工程验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包括管道、电线、设备设施等隐蔽性较大的部分。
4. 现场勘查和测量: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和测量,与竣工图纸进行比对,确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 技术文件的审核:对工程施工图纸、质量档案、施工记录等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
三、验收文件的准备1. 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根据实际验收结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概况、验收结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内容。
2. 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纸、技术规范、验收报告等。
3. 准备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准备竣工验收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四、审批阶段1. 立项审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材料给有关部门进行立项审批,获取竣工验收的审批文件。
2. 相关部门的验收: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发表正式验收意见。
3. 验收结论的确定:根据各项验收情况和意见,综合评定工程的质量、技术和安全情况,形成最终的验收结论。
五、竣工交付阶段1. 竣工交付程序的安排:确定竣工交付的程序和组织,包括妥善保管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
2. 竣工工程的交付:向业主或委托人交付竣工工程,进行交接、移交程序,并签订竣工移交书。
六、验收的监督和核查1. 监督和核查过程:对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核查,确保程序合规、费用合理、质量合格。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竣工初验收的程序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并督促施工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2.正式验收的程序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应按下列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或请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简述竣工验收程序
简述竣工验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条件:完成设计、合同约定的内容;档案、资料完整;有主要材料、设备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保修书。
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应当由施工单位先自行非政府有关人员展开检查测评,合格后,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当出席环评各方对工程质量环评不一致时,如为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同处置。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条件1)顺利完成设计、合约签订合同的内容;2)档案、资料完整;3)存有主要材料、设备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存有施工单位签订的质保书。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1.经出错轻搞,应当再次展开环评;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二百一十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别超过没设计建议,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普遍认可能满足用户结构安全和采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以不予环评;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在工程档案管理中,建设单位应当履行职责:1)在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2)搜集和整理工程准备工作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构成的文件,并立卷档案;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4)搜集和汇总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档案的工程档案;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6)对列为城建档案馆发送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转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工程主体验收与竣工验收(程序、资料、条件)(精)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一般情况下,主体结构验收,对于框架部分,是在钢筋混凝土工程全部完工,填充墙砌完才可以进行验收的,现在大部分都是如此操作的,因为这样可以抓紧时间,减少工程实际施工时间。
但真正按要求来说,必须要待主体结构所有施工任务完成,施工技术资料中混凝土、砂浆等试块试验合格、统计评定合格,基础土方回填、土方密实度试验合格后方可真正进行主体中间结构验收,并且此时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等级才可以真正意义上被评定为合格。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
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1、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三、主体结构验收的基本程序:1.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并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对将验收的施工的内容进行自评。
2.由施工单位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主体结构分部的实体检测报告。
3.监理单位对验收部分检查工程资料和验收,并出评估报告。
4.由业主向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申请进行主体结构工程的中间验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竣工验收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最后一环,常常会因为资料的问题而导致验收工作无法进行。
希望以下这些内容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竣工验收的条件及流程
竣工验收的条件及流程竣工验收可是个大事儿呢,咱可得好好唠唠它的条件和流程。
一、竣工验收的条件。
1. 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完成。
这就好比咱们做饭,菜谱上写的菜都得做完,不能少一样。
设计文件就是那菜谱,建筑的每一个部分,从基础到屋顶,从墙体到内部的水电线路啥的,都得按照设计来完成。
要是有哪块没做,就像菜没炒全,肯定是不行的。
比如说一个住宅项目,设计里有三间卧室,结果只建了两间,这肯定不符合竣工的条件呀。
2. 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施工单位就像考试交卷前的学生,得自己先检查一遍。
他们得保证这个工程没有违反建筑方面的法律和那些必须遵守的标准。
这就像是学生写作文不能违反语法规则一样。
比如说建筑的结构安全方面,得符合国家规定的抗震标准等,如果有偷工减料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地方,那肯定不能验收。
3.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这就像是工程的成长记录。
从工程开始到结束,每一个步骤,用了什么材料,哪个工人负责哪部分工作,都得记录得清清楚楚。
就像咱们小时候的成长相册,啥时候打疫苗,啥时候上幼儿园都有记录。
这些资料对以后工程的维护、改造或者出现问题时查找原因都非常重要。
4.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这就像是给建筑材料它们开个身份证明会。
咱们得知道用的材料质量是不是过关。
比如说用的水泥,得有试验报告证明它的强度等指标是符合要求的。
要是没有这些报告,就像请了一群没有身份证的人来干活,谁知道他们靠不靠谱呢。
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工程就像一个新出生的宝宝,施工单位得保证这个宝宝以后要是有点小毛病,他们会负责照顾。
保修书就是这个保证。
比如说房子的墙面要是在保修期内出现裂缝,施工单位就得按照保修书的约定来维修。
二、竣工验收的流程。
1.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施工单位觉得工程完成得差不多了,就像小朋友觉得作业做完了,要交给老师检查一样,他们会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交给建设单位。
竣工验收内容和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和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5、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7、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报告。
9、建设单位取得工程的规划、消防、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10、取得电梯准用证及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11、安监站已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签发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
(二)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1、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试运转(水、电、防水、路面抽芯、桥梁动静测试等)功能检测,建设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及质量监督站到场。
2、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埴写竣工报告,连同施工资料交监理审查。
3、资料经审查通过后,监理单位加署意见,将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整理资料,附上和本工程有关的报建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
5、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完成后,加署资料整理符合要求的意见,建设单位将竣工资料连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一并交工程质量监督审核。
6、工程质量监督站在五个工作日完成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后通知建设单位。
7、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
8、建设单位以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验收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验收程序(一)对工程进行竣工检查和验收是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2000年之前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工程核定质量等级,而在2000年1月30日发布实施的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对此做了重大调整,《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因此对工程进行竣工检查和验收,是法规赋予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检查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全部建设完成,是否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有时为了及早发挥项目的效益,也可对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即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应为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和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建设单位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
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建筑工程项目在完成竣工备案之后,对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进行了总结,浓缩为“十步走”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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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⑴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⑵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⑶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⑷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