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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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据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安监局、各区(县)安监局、各市属开发区以及乡镇(街道)等经委托授权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机构或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对列管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申请并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第四条安监部门根据企业产品和生产原料的理化特性、安全管理难度、工艺危险性等要素,将列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等级分为红色、橙色、蓝色三个等级:1、红色等级: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此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程度高、安全管理难度大,应作为重点监管目标。

对红色等级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聘请专家对企业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

2、橙色等级:为主要监督检查企业。

此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程度较高、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应作为主要监管目标。

对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1—2次。

3、蓝色等级:为一般监督检查企业。

除红色、橙色等级企业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一般监管目标。

对蓝色等级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

安监部门可参照《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评定表(试行)》,对列管企业进行打分,根据企业得分情况,进行等级划分。

企业等级随其安全生产状况变化每年考评调整一次,并向企业公布。

对于列入红色等级监督检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各区(县)安监局不得委托开发区或街道进行安全监管。

第五条市安监局负责对辖区内各安监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市局列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通过分类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依市局职责分工,分别由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化学工业园区分局负责。

沈阳市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化流程规定(试行) 沈安监内发〔2014〕30号

沈阳市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化流程规定(试行) 沈安监内发〔2014〕30号

沈阳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局承担监管执法职能的处室及受其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单位(以下简称“本局及其受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保护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局及其受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对沈阳市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适用本规定。

本市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流程,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检查,是指本局及其受托单位根据履行职责需要,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本局及其受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合理、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本局及其受托单位应当统筹安排、按照经过批准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并可以根据需要开展综合性的行政执法检查。

第六条本局及其受托单位对行政执法检查中获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当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第二章执法检查程序第一节检查的准备第七条本局及其受托单位根据经过批准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或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举报投诉、上级交办、下级报请、有关部门移送来的案件以及其他履行职责的需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第八条本局及其受托单位,应当根据经过批准的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本处室、本单位履行职责的需要,在每年的一季度安排部署本处室、本单位的年度行政执法检查项目。

第九条本局及其受托单位,应当拟定检查方案,经处室的分管局领导或者处长(所长)同意后实施。

前款规定的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检查目的、检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期限、检查组成员名单等内容。

第十条本局及其受托单位,应当根据处室的分管局领导或者处长(所长)同意的检查方案组成检查组,检查组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产和复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产和复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产和复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9.29•【字号】榕安监三〔2016〕252号•【施行日期】2016.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产和复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榕安监三〔2016〕252号各县(市)区安监局,福州高新区经发局: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产和复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6〕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停产、复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结合实际,督促因受台风影响停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停产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好复产开车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9月2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停产和复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6〕91号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有关企业:受“莫兰蒂”台风的影响,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

为进一步加强停产、复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复产开工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复产开工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事故易发环节。

各级安监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这一环节的安全生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要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停产、复产企业认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确保停产、复产开工环节的安全及开工后的安全生产。

二、落实责任,强化停产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停产期间安全管理。

要督促停产企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认真做好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专项检查通报范文

安全专项检查通报范文

安全专项检查通报范文安全专项检查通报范文一各县市区(园区)安监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9月中旬,市安监局组织2个检查组对8个县市区14家企业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应急管理情况,是否按要求设置了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是否将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纳入计划执法内容;二是企业层面,主要是企业应急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应急预案编制、评审(论证)、备案、培训、演练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通过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较好,各县市区安监部门都明确了兼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其中湘潭县安监局、湘乡市安监局都设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解决了应急管理人员编制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除韶山市外,其他县市区都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了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内容。

被抽查的14家企业大部分都编制了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了应急演练,其中湘潭恒荣建材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较好,华都大酒店和九华梨树全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内部应急组织(消防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安监部门层面:一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仍有较大差距。

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经开区、昭山示范区安监局都未按要求设置应急管理机构,未解决应急人员编制问题。

二是各地安监部门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监管执法不严,目前都未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查处。

(二)企业层面:一是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

部分企业未建立应急组织,未明确应急工作职责,未制定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如湘乡市中盛达气体公司、兴业太阳能公司、湘潭县同丰化工有限公司。

二是未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致使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科学性、衔接性不强。

如湘潭县怡达建材有限公司、湘潭迅达科技有限公司、兴业太阳能公司。

三是部分企业未组织应急预案学习、培训。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责1、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嘛的?如何?是安监局下属的监察大队,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

主要工作:(一)负责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的监察。

重点监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对监察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相应的强制措施;(二)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察;(三)负责监察生产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规定、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四)负责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以及通过检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及违法行为;(五)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六)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七)承担全区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类专项整治的执法监察工作;(八)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九)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和执法情况分析工作;(十)承担区政府和区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属于什么部门。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百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监察任务。

拓展:安全生产检查是我国工人阶级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

它度是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知的具体运用,是推动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措施。

它包括企道业本身对生产卫生工作进行的经常性检专查,也包括由地方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属定期检查。

还可以对安全卫生进行普遍检查,也可以对某项问题,如防暑降温、电气安全等进行专业重点或季节性检查。

3、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监察”是什么样的工作1、依法对各行业、各生产知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察;2、依法监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道三同时”落实情况,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矿商贸领域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矿商贸领域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矿商贸领域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矿商贸领域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报各区市县、先导区安监局,市属以上工矿商贸企业:为认真吸取旅顺华东气体厂乙炔车间爆炸事故教训,加强我市工矿商贸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市工矿商贸领域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专项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市共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工矿商贸企业387家,查出隐患问题888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169份。

(一)市安监局组成了3个组,聘请专家82人次,对直接监管的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车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大连渔轮公司、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等37家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出隐患问题147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9份,目前已完成整改106项,有41项正在按期整改中。

(二)各区市县检查情况:长海县安监局共检查工贸企业10家,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3家,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8人次,发现各类隐患45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份,所有隐患已完成整改。

长兴岛安监局对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逐家进行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摸清全区工矿商贸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43家,发现隐患53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3份,目前正在按期整改中。

庄河市安监局对辖区内100余家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工矿商贸领域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隐患29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3份,隐患正在按期整改中。

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安全生产

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安全生产

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1、安监局和质监局有什么区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两个机构,都是正部级国家局。

安监局主要负责安全生产检查,比如煤矿事故的查处等。

质监局主要负责质量安全检查,比如进出口检疫,食品安全等。

(1)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扩展资料:安监局职能:(一)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国务院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和行政法规,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研究拟订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

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对设在各地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进行管理。

(五)负责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国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东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东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东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经济贸易局,东莞市安监局•【公布日期】2005.09.23•【字号】东经贸[2005]146号•【施行日期】2005.09.2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经济贸易局、东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经贸〔2005〕146号)各镇区经贸办、安监分局(安全办):前阶段我市成品油供应十分紧张,在各级经贸、安监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供应紧张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成品油市场保持安全、有序运行。

但是,由于成品油供应设施长时间高强度运行,安全隐患增加,结合市安监局前一阶段对部分加油站、油库的检查中,发现部分加油站仍存在电源线乱拉乱接、安全距离不足、站内违章住人、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根据省经贸委《关于加强成品油供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粤经贸发电〔2005〕174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加油站、油库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粤经贸电力资源〔2005〕670号)的精神,为坚决防止发生成品油供应安全事故,稳定市场供应,特通知如下:一、各经贸办、安监分局(安全办)要组织人员近期内对辖区内的加油站的储备、输油系统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产生检查,并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检查情况登记表》(附表一)的要求,做好检查登记工作,于9月28日前将登记表送市安监局三科。

二、对于市安监局已完成检查的88座加油站(详见附表二),不作为这次重点检查范围,但要继续对提出整改意见的加油站做好检查、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发现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加油站,要及时向市安监局汇报。

三、市经贸局、安监局近期重点对已核发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油库的储备、输油系统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产生检查。

四、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由市经贸局、安监局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推动工贸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落实的通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推动工贸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落实的通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推动工贸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落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6.26•【字号】•【施行日期】2017.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推动工贸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落实的通知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国家安监总局于2017年5月22日至25日对我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明察暗访,检查结果充分暴露出在专项整治中存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部分安全监管部门督查检查不严格的问题。

以及国家安监总局4月23日至27日对山东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中,企业暴露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在我市大部分涉爆粉尘作业企业中不同程度存在,市安监局依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推动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的通知(辽安监制造〔2017〕10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工贸行业专项治理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检查,推动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察检查内容(一)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情况各地区推进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行动,以及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情况;涉氨制冷、粉尘防爆、金属冶炼、工业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和台账建立情况;依法依规推动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及地条钢等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企业现场情况1.涉氨制冷:重点检查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

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氨单元是否登记建档;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清单;是否对作业人员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依法依规对特种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泉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工作督查的通知

泉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工作督查的通知

泉安监…2011‟133号泉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安监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经研究,定于10月18日至11月14日对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及时发现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1此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持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企业。

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局会同各县(市、区)安监局现场检查,对市局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安监部门监管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尾矿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剧毒品、油库、加油站等重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露天、井下非煤矿山重点抽查。

每个县(市、区)抽查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少于10家(生产企业1家,甲证7家,乙证2家,南安、晋江、石狮、泉港油库各1家)、非煤矿山不少于2家。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具体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2023年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2篇)

2023年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2篇)

2023年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为认真抓好我市____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____年我局将加强对安全生产保险、法规的培训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日常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制定以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____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____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为确保“元旦”、“____”、“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____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保险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____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⒈“元旦”、“____”、“春节”安全大检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⒉“五一”安全大()检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实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

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实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

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实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3.10•【字号】徐安监[2008]32号•【施行日期】2008.03.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实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徐安监〔2008〕32号)各县(市)、区安监局:去年我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徐安监[2007]129号)下发后,各县(市)、区局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初步建立了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认真实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苏安监〔2008〕13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2008年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检查频次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07]96号)及《徐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要求,红色等级企业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其中聘请专家对企业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橙色等级企业为主要监督检查企业,每年检查1-2次;蓝色等级企业可作为一般监督检查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

二、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直接管理企业及部、省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对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的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县(市)、区(含徐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企业(生产场所)属地监管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三、具体要求1、检查前,要根据检查计划和检查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检查中,检查人员要根据检查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查验相关文本资料、台帐记录等,逐项记录检查情况和结论;填写检查记录要清晰、完整;检查记录要交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完整版)安监局安全检查内容

(完整版)安监局安全检查内容

一般安监局下去检查,文字性资料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许可范围)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落实到人)
3.企业的规章制度(各个岗位都要有)
4.应急预案(要有总则,要有分则,需要总经理签字批准的才有效)
5.应急演练记录(演练要有时间、地点、人物、过程和指挥、领导点评)
6.三级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均需被培训人签字)
7.隐患治理台帐
8.安全检查台帐
9.安全会议记录(最少一周一次)
10.劳保发放记录
11.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12.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
13.安全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得记录
14.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兼职
安全员的证,如果有安全科,那么全科都得有证)
15.特种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本人,不能顶替)
16.职工的健康检查记录(这个检查看地方要求不)
17.其他一些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东西
这17条做好了,安监局来检查是查不出什么东西的呵呵。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运城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运城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运城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8•【字号】运政办发[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运城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09〕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发〔2009〕4号)精神,市安监局组织制订了《运城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运城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08〕2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8〕2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整治年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搞好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监管。

同时,要促进不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通过这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化工企业在原有企业数的基础上减少10%,使全市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改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苏州市安监局《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苏州市安监局《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安监危化…2009‟21号★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各市(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苏安监…2009‟12号)精神,为指导我市化工生产企业依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督促企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安全健康发展,现就建立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制度,通知如下:一、落实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根据省安监局苏安监…2009‟12号文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送,其中:列入“红色”重点监管的企业,应分别于当年8月底前和次年2月底前各报告一次;其他企业应于下年度2月底前报告一次。

报告应反映主要负责人在一个年度或半年中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工作情况。

主要报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每年签署并向职工公示•化工生产经营单位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和维护公共安全诚信公约‣情况;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管理以及重要节假日、灾害天气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情况;组织安全设施定期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监督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企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情况,以及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二、建立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年报制度。

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年报包括:基本情况表、行政许可事项表、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统计表和事故统计情况表。

其中:基本情况表(见表一)主要报告企业基本信息、经济指标、主要产品及原材料情况、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情况、应急管理及员工培训持证情况等;行政许可事项表(见表二)主要报告企业持有的工商、消防、环保、质监许可证照情况,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及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情况,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培训持证情况等;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统计表(见表三)主要包括企业在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保障、安全保险、安全治理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情况;事故统计情况表(见表四)主要包括按员工在事故中人身遭受伤害类别统计的非损工事故、损工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以及未遂事故发生情况。

张家港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

张家港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

张家港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对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苏州市安监局《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实施原则1.属地监督管理原则。

市及各镇(管理区)、开发区、各部门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各级安监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企业(生产场所)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分类监督检查原则。

各级安监机构分别对其负责监督检查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不同的等级实施相应频次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覆盖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监督检查分类按照企业的安全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分为红色、橙色、蓝色三个等级,明确各级安监机构对不同等级的企业监督检查的职责和要求。

(一)分类标准1.红色等级: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主要是安全管理难度大、危险性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如构成重大危险源或存在氯化、硝化、氟化、过氧化、高压加氢、重氮化等危险性高的生产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对红色等级企业的监督检查,市安监局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聘请专家对企业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各镇(管理区)、开发区、各部门每年不少于1次,主要按照《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附录1)内容进行检查。

2.橙色等级:为主要监督检查企业。

主要是危险性较高、安全管理难度较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如除红色以外的构成重大危险源或存在氯化、硝化、氟化、过氧化、高压加氢、重氮化等危险性高的生产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虽具备红色企业条件,但工艺装备、安全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通过OHSAS18000管理体系论证的企业。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冶金有色机械铸造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冶金有色机械铸造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冶金有色机械铸造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3.01•【字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冶金有色机械铸造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抓好全市金属冶炼和生产使用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钢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辽安监制造〔2018〕5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市冶金、有色、机械铸造和生产使用煤气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地区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指导全市冶金、有色、机械铸造和生产使用煤气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总局令第91号),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积极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突出重点,督促企业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全面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治理范围全市冶金(炼铁、炼钢、铸造、轧钢企业)、有色金属铸造、机械铸造产生高温熔融金属的企业和利用煤气发生炉生产使用煤气的企业。

三、工作重点开展高炉、转炉、电炉、铸造熔炼炉、煤气柜、煤气管道、煤气发生炉等设备设施的排查,强化复产复工、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项目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安全管理方面1.企业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并达标。

2.企业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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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培训记录,实地查看救援装备,查看协议。高 危企业未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且未与救援中 心签订救援协议的,不得分;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但未进行培训的,扣1分。


20
1•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5分)
查看事故报告,走访职工。发现瞒报事故的,不得分;发现吃饱
事故的,扣2分;发现漏报事故的,扣2分。

规章制度制定
O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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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从即日起将对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请按照此表做好落实迎查工作。
市安监站

2008年 月曰
序号
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方法
得 分
-一-
领导责任
10
1•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各负其责安全生产 责任制。(4分)
查看相关文件或资料。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
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分别扣2分
2•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部署安全
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提供保障。(4分)
查看企业会议记录。没有召开会议的,不得分;不能及时 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的,不得分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2分)
创查看会议报告材料。材料中不涉及安全生产情况的,不 得分。
2.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确保本单位不发 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0分)
查安监部门资料,走访职工。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扣5分,
发生较大死亡事故的,不得分。
3.事故伤亡人员赔偿到位。(5分)
对事故伤亡人员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1•
2.
被检查单位合计得分:
使用的,扣1.5分。
3•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存储、使用安全生 产风险抵押金。(3分)
查看会计账簿。没有按规定存储的,不得分;没有按规定 使用的,扣1.5分。
4•保证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必要条件和工作待遇.(2分)
查看会计账簿。安全管理机构无办公场所的,扣1分;安
全管理人员工资待遇低于冋级冋职其它岗位管理人员的, 扣1分。
O分1

教育培训
O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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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讹亂扣11培录的口尔 看训全U5^查培不"扣
(3分)

安全投入
10
1•安全投入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并合理使用。(2分)
查看企业年度预算相关账薄。没有纳入年度预算的,不得 分。查看企业安全投入列支凭证,现场查验企业购置物品,
凭证与物品不符的,不得分。
2•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 产费用。(3分)
查看会计账簿。没有按规定提取的,不得分;没有按规定
-二二
10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二同时”制度.(3分)
查看2003年以来企业建设项目资料。企业建设项目不涉及
安全生产“三同时”内容的,不得分;高危企业未经主管 部门审核的,不得分
2•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2分)
查看设备清单单和工艺流程图,并现场核,每发现一台不 符合规定的设备,扣1分;每发现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工艺,
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检查。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的,不得分。
3.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8分)
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检查。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记 录的,不得分;有隐患排查记录,但没有及时消除 隐患或未做到整改时限、责任人、•整改措施、整 改资金和应急方案“五落实”的,扣4分;实地检查 一中,每发现一处企业没记录在案的隐患,扣1分; 隐患排查治理情1况未向安监部门报告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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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4•咼危企业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 应积救援培训或与邻近的省级应急救援中心签订服务 协议。(2分)
4•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等工作。(5分)
查看监控记录。无监控记录的,不得分;有监控记录但监 控记录无周期性、记录混乱的,扣2分;发现重大危险源未
普查登记的,不得分
5.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严格执仃安 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2分)
查看危险作业工作记录。无工作记录的,不得分。
扣1分
3•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2分)
查看设备保养、维护记录。无记录的,不得分;不按周期 维护的,扣1分;现场察看设备状况,于记录不符的,不得 分。
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和样品。没有提供劳动防护用
品的,不得分;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标的,不得 分。
4•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能够满足防护要求的劳动品。

安 全 管 理
20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明 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职责。(3分)
查看机构设置文件和相关资料。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得分;设立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配备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没有明确工
作职责的,扣1分。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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