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的历史与历史的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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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看,这一疑惑似嫌多余,因为不同是一目了然的,那就是研究对象。报刊史专治报刊, 历史则不是。即便如此,疑问仍在。报刊史固以报刊为对象,可报刊并非报刊史之专利。比如: 现如今就有越来越多的不同学科学者涉足报刊研究,他们可能称之为报刊史家?若是,报刊史家 安身立命处所何在?若非,捍卫报刊史的依据又是什么?由此见,仅有一个研究对象是不够的, 更重要的是这一对象对于报刊史意味着什么。这样的问题不解决,影响所及还不是研究本身,而 是整个报刊史作为新闻学科架构中的部分,其合法性基础遭到动摇,同样要面临有学无学的质 疑。中国新闻史象革命史的议论,不正是道出了此种病灶吗?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说,与个别科学部门相比,历史里面好像没有建立一般原则性 的需要,因为“历史最初好像只是一系列的偶然事变之相续。每一事实孤立着在那里,只有依时 间才表示出它们的联系。”但是,情况并不是这样,外在事件不是随着时间就自然呈现出自己的 意义,而且也没有人对这样的外在的联系感到满意。因此,历史的研究,首先“对于全体的性质 和目的有一个概括的观念,庶几我们可以知道,我们所期待的是什么。犹如我们首先要对于一个 地方的风景加以概观,如果我们只留连于这风景的个别地方,我们就会看不到它的全景。事实上 个别部分之所以有其优良的价值,即由于它们对全体的关系。”只有如此,我们才能“预见它们 的必然联系”,并在这种联系里,知道“个别的事实取得它们对于一个目的或目标的特殊地位和
【关键词】报刊;历史;主体 【中图分类号】G210.9 G219.29 【文献标识码】B
报刊史,既是报刊又是历史,这谁都懂,不新鲜。不过顺此而下,竟就有了一个问题:报刊 史究竟是报刊的历史,还是历史的报刊?
作为历史的一个部分,报刊史似乎从来就不存在学科合法性的危机,哪怕一点点疑问。新闻 有学无学的争吵,即便沸反盈天火烧连营,受牵连的也只是新闻理论,报刊史悠悠然隔岸观火。 其中的缘由自然多多,但不能说与报刊史背靠历史学科这一棵大树无关。史学的源远流长德高望 重,不仅为报刊史学提供了百毒不侵的金钟罩,同时也使之地位、价值不证自明。
报刊主体意识的失落,在具体的章节设置上,同样一清二楚。比如:总是看到“戊戌变法 时期的报刊”、“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报刊”等等,就算按照这样的历史时间划界是合适 的,我觉得,用“报刊在戊戌变法时期的演变”,或者“报刊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之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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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现在的好。这不是什么文字游戏,文字排列的背后蕴藏着思维和观念。所谓“甲午战争”、 “戊戌变法中的报刊”云云,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都必然是用“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乃 至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框架来打量评估报刊,而不是报刊自身的眼光和脉络,有窗里看 窗外与窗外看窗里之别。假若换了后者的表述,其线索和展开就肯定不一样,尽管还是报刊与这 些历史事件的相互关系。
美国的历史哲学家海登•怀特在谈到历史与年代记、编年史之类的差别时说,历史是一种叙 事,叙事必须有某种合法性主体的观念。年代记、编年史一类之所以不能称为历史,在于它们缺 少这样的观念,因而也就不能在事件的相互联系中来定位事件并赋予意义。“恰恰因为没有任 何社会中心的意识,使得年代记作者不能够把他所处理的事件当作历史领域中的要素来排列。
上述的这些想法只是一鳞半爪,而且未必正确,但无疑是以报刊为主体的,是报刊史视域 内的“大胆想象”。借此是要强调,报刊主体的视野对于报刊史而言是必需的,否则根本产生不 了自己领域的问题,完全被其他历史学科牵着鼻子走。只有当具备了这样的意识和视野时,报刊 史才能看到其他学科学者所看不到的,才能为中国的历史提供自己独特贡献。不然,这些与报刊 本身密切相关的,好比是其躯干的内容,全都变成报刊的身外之物。于是,除了为“戊戌变法” 做宣传——理应属于政治史研究的范畴,报刊就随风飘荡,无家可归。报刊的历史似乎只有攀上 “高枝”,缠绕于历史的报刊上才一息尚存,才具有被书写的价值和资格。
刚好看到手头研究《苏报》的两个例子。一是周佳荣先生的力作《苏报及苏报案》,以《苏 报》为主线,分析其与清末政治思潮发展的关系,探讨癸卯前后中国思想界的情形,并由此对之 做出历史评价:在传播排满民族主义思想方面,《苏报》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是空前的。一是蒋 含平先生的论文,《苏报案的辨正与思考》,试图从新闻业自身演变的视域,透视一个因言获罪 的报案,却为何没有给中国新闻史留下争取言论自由的资源与基础,并因此与美国的曾格案做了 比较。当然,不能说这是一篇很成熟的文章,但所着力的问题以及思路方向,却绝对是报刊史的 因而是可取的。后者可以说属于报刊史的研究,前者则是政治史或政治思想史的报刊研究。若以 此比照,我们过去关于《苏报》的研究评述,究该归于哪一类,不是一目了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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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并因而获得它们的意义。”(同前:11)这也正是克罗齐所讲的,“历史在其最简单的形 式上——即,在其基本形式上——是用判断,即个别与普遍不可分割的综合来表述的。”如果按 照古老的术语传统,“个别被称为判断的主辞,普遍被称为判断的宾辞”,那么,在历史叙述中 就是相反,“历史的真正主辞恰恰就是宾辞,真正宾辞就是主辞——就是说,普遍在判断中是通 过把它个别化来加以规定的。”(克罗齐,1997:42-43)这大致与我们所说的,报刊史研究要 揭示和反映规律,要从事物的全部联系中来理解解释事实。规律也罢,联系也罢,意义也罢,都 不是一种自然的呈现,不是随着时间一一排开就能得到,是需要研究者对于历史有一总体评估, 由此,又马上与立足于什么立场,以什么为合法性主体牵连。所以,主体的问题在中国新闻史研 究中,虽然看起来只是表现在谋篇布局和如何叙述上,实际上,甚至更重要的,是意义的判定 以及标准问题。也就是说,如何谋篇布局、如何叙述,如何选择个案以及如何展示个案之间的勾 连,都是由“普遍”——意义发散而来。
让我们反观让人挠头且至今似乎拿不出更好设想的中国新闻史之分期。戈公振在其《中国 报学史》中,是以“官报”、“外报”、“民报”为标准。虽然说这样的分期有着汪英宾《中国 报刊的兴起》之影子,但与戈公振对于报刊史性质的理解和解释,即:“用历史的眼光,研究关 于报纸自身发达之经过,及其对于社会文化之影响之学问也”,(戈公振,1955:1)却是一致 和合拍的。我特别注意到其中的“报刊自身”几字,可见戈公振是具有报刊主体的意识,并且在 整个报刊史叙述中,是始终明确贯彻到底的。比照这些年所编写的新闻史或报刊史,尽管也都异 口同声认为,研究报刊活动或者新闻现象发展变化及其规律,是报刊史的目的,可报刊在时间中 的具体展开,凭依的不完全是报刊自身。导致的结果,所谓古代、近代、现代的叙述和书写,实 际上有着不同的合法性主体,缺少贯穿始终的主体线索,因而是断裂的。就史中对相关的社会活 动、背景之铺陈分析看,无论是广度和深度,戈公振的都远不如今。可惜这些今著虽做到了“自 身超出”和“自身分离”,就是没能回复到自身。就此看,今著则似又略逊于戈著。
从报刊史角度,1895到1898年,是中国传播业第一次迅速崛起的时期,尤其是民办报刊和 出版业。戈公振称之为“民报勃兴”,并认为是“人民论政”之端。在我粗浅的认识中,中国报 刊业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正是开始得以呈现并露其雏形之时。之所以如此,当然和甲午战后的政 治和社会局势相关,启蒙维新思潮甚至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与涂尔干所讲的“社会容量和社会 密度是分工变化的直接原因”(2000:219)不甚相符。可其导致的结果,的确使报刊成为了中 国文人的一个主要谋生之所,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中国传统文人向现代职业报人转变的关键一 步。后来中国报刊业的发展及其特点,也许都可以从这里找到源头。顺着这样的线索,在比较一 下西方报刊成为一种社会职业的动力和背景,也许能进一步看出中国报刊职业化过程的特殊性。
同样是与“戊戌运动”相关,“时务报之争”在我们报刊史的叙述中,一直是一个政治事 件,即保守派与维新派的斗争。在我非常有限的阅读中,记得1995年闾小波的《中国早期现代化 中的传播媒介》、2001年廖梅博士的《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都对之做出了不同 的解释。尤其是廖著,从多个角度揭示了整个事件,并对原来的结论做了根本性否定。遗憾是此 后出版的一些报刊史著作,仍然因袭旧见,甚至不需对它们所掌握的材料以及由此得出的结论, 做进一步的辨析和回应,这也许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是,除此之外,报刊史一直没能从自己的 角度提出新的意见。更为遗憾的是,为了突出这一条政治斗争的主线,不惜腰斩并歪曲黄遵宪的 原话[1]。值得高兴的是,《上海新闻史》依据史实,在结论上有了新突破。更令人高兴的,是最 近读到了唐海江博士的文章:《同门、省界与现代政治认同——清末政论报人组织离合的政治文 化分析》,阐释了报刊组织与中国传统和现代政治文化的双重关系,尤其是门人观念的影响,如 何带来报人及其组织的分分合合,并使得政论报刊向具有理性的、主体性内涵的现代报刊组织方 向发展的进程因此受到阻碍。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来考察“时务报之争”,就有可能别开生面, 至少会是一个报刊事件。我甚至想,要是进一步展开,把“时务报之争”与后来《新青年》编辑 部所发生的矛盾冲突排列在一起比较,也许可以发现,同人报刊,尤其是一个没有统一宗旨和章 程,而只有一个总体倾向朦胧一致的同人报刊,若其中某些成员慢慢生成党派观念或者特定政治 意识形态,内部的分化是必然的,外在的因素不过是一种表象和催化剂。
也不尽然。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史者”,乃“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 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那么,报刊史和历史 的类同,大概也只是在这样的层面——都是对人类社会以往活动的记述并推求其长短和因果。可 是,这就好比说刘翔和姚明都是运动员一样,不解决任何问题。因为我们即便知道报刊史属历 史,并不自然彰显报刊史是什么,恰如“运动”二字,永远无法告诉我们跑步和篮球之间的区别 是什么一样。于是,时常听到此类的疑问也就不奇怪了:报刊史学者与历史学者究竟有何不同?
[作者简介] 黄旦(1955-),男,汉族,浙江温州人,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新闻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媒体研究中心兼 职研究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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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为没有这样一个中心,使得年代记作者不得不将其话语逐步发展成一种叙事形式的任何 冲动都被阻止或根除了。”于是,任何“历史性”和“叙事性”都是不可能的。(海登•怀特, 2005:15、17)
·新闻史·
新闻Baidu Nhomakorabea学
JOURNALISTIC UNIVERSITY
2007年第1期 总第91期
报刊的历史与历史的报刊
黄旦
(复旦大学 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 新闻学院,上海 200433)
【摘 要】以报刊为合法性主体的历史,才是真正称得上报刊史。所谓主体,就是以报刊为中心和视野,并以此
展开史实、分析报刊与社会关系,以及揭示评价其意义和价值。唯有如此,才能反映报刊历史的真相,从而起到历史为 现实服务的作用。当下我国报刊史研究的问题,乃在于忽视了主体性问题,从而报刊的历史成了历史的报刊。
怀特是后现代主义者,他所谓的叙事及其主体,含有化解历史是客观、真实的固有观念之意 图。如果撇开这一点,这些概念仍不乏启示。比如我们就可以因此想一想,中国报刊史的合法性 主体是谁?其中心究竟是报刊还是历史?
相信不会有人选错题。报刊,是报刊史的合法主体,也是其中心。这样的认定与把报刊作 为报刊史的研究对象是根本不同的。前者是站在报刊的立场,以报刊的变化起伏以及与社会诸方 面的关系来展示报刊的历史,让报刊自身说话,说与报刊自身相关的话,“好像在一个生命的个 体里,一个生命、一个脉搏跳动贯穿着所有肢体一样。”(黑格尔,1959,32)其他学科历史学 者研究报刊,则必然是带着他们自己学科的视野和立场,是出于解决自己本学科问题的目的,报 刊只是因此而被选择的一种路径、一个对象,与他们使用其他资料、档案、文物等等没有任何区 别。报刊史学者与其他学科研究报刊的学者之不同就在这里:报刊史家研究的是报刊的历史,其 他学科学者研究的则是历史的报刊。
认定报刊为报刊史的主体,当然不意味着报刊史是封闭的绝缘的,不需要研究报刊与社会其 他方面的关系,比如政治、文学、经济、文化甚至政治派别与政党等等,不能使用除了报刊以外的 诸种史料,不必了解其他学科对历史报刊之研究。恰恰相反,作为“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 一部分的报刊,是脱离不了其他社会活动的,因而,不从与其他社会活动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 不了解其他学科在报刊研究上的进展,报刊活动的特殊性及其面貌,必然也是难以展示和深入。 但必须把握以下的分寸:既然报刊是主体,那么,这些研究和使用的起点和终点,都应是为了报 刊,是为了更好解释和揭示报刊的问题而不是相反,用黑格尔的说法,是一个“自身超出、自身分 离,并且同时是自身回复的过程。”(黑格尔,1959:28)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报刊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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