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只读)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模板(2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应当遵循安全第一原则,强化安全管理,防范事故风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依法管理、继续改进等。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公开透明、合理规划、全面监管的原则。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应贯穿整个工程的生命周期,包括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和拆除等环节。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责任制度应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第八条项目业主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按照方案进行工程施工,并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的监管,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执法监督。
第三章安全预防措施第十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安全预防措施方案,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安全预防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预防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设备的安全检查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演练。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施工行为。
第四章安全监管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岗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工程施工方、监理方、建设单位以及其他参与工程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并积极参与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同时监理方也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和协助。
工程施工方负责具体的施工安全工作。
第五条工程施工方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的安全工作。
建设单位和监理方应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落实工程的安全管理方案;(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三)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四)监督和检查施工方的安全工作;(五)记录和报告工程安全情况。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施工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计划;(二)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四)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监理方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进行监督和协助。
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检查和评估施工方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三)记录和报告工程安全情况。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工程施工方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规划;(二)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三)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牌;(四)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五)建立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机制;(六)规范施工作业流程,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七)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水电站、水渠等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维阶段。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工程运行达到安全、稳定、高效的目标。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涵盖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事故应急响应等各个环节,各方责任明确,各项措施科学有效。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维单位等相关方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应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运维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八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并将其公示于工程现场,以便相关方了解和执行。
第九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汇报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十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设计和施工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对工程安全的影响,并合理设置安全措施和设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措施、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落实好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汇报工程的安全施工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事故。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 总则为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运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运行过程中各项工作安全可靠进行,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涵盖施工阶段及运维阶段,为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供应引导和管束。
2. 安全风险评估2.1 在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前,必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并订立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2.2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地质情况评估—施工现场环境评估—设备设施技术性能评估—施工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评估—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评估3. 安全技术管理3.1 安全技术人员配备—每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均应配备专职的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工地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安全掌控。
—安全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并参加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技术引导和安全培训等工作。
3.2 安全技术措施订立—针对工程项目中的各个环节,订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能够依照安全标准进行。
—对于高风险工种和高风险作业环节,应订立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配备专职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监督和引导。
3.3 安全技术培训—针对参加水利水电工程的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技术培训,包含施工作业规范、安全操作流程、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本领。
4. 安全措施管理4.1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立特地的安全管理区域,并明确安全警示标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落实上岗证件、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要求,严禁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
4.2 安全设施配置—依据不同施工环节和工种的特点,合理配置必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护栏、安全网、防滑设施等,保障工人的生命资产安全。
4.3 安全操作规范—订立和推广施工操作规范,确保各项施工作业符合安全要求和标准,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4.4 安全监控和检查—在施工现场设置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法保障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阶段,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安全施工措施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具和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四章事故应急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应急情况下的责任和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能力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和调查施工现场的事故,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赔偿施工过程中因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措施的责任单位和执行人。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档案,记录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率。
3. 逐步实现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教育培训(1)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转岗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 安全技术措施(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
(2)对高风险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安全生产投入(1)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2)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企业内部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3.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为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的体系。
其目的是通过科学的组织、严格的监管和完善的技术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程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并划定责任范围和权限。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4.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5.紧急救援和应急预案制度:制定紧急救援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总结。
7.安全生产记录和台账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和台账,记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和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
8.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对安全工作亮出色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罚。
以上是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水利水电设施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和维护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集体等。
第三条所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全面、系统的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一致,注重创新和适应性,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六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安全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度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安全管理方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条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分工负责,配合协作,共同维护工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的运营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维护。
第十二条每个人员都应当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程序,违规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三条安全责任制度应当健全、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工程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第十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应当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和纠正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实施专业化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检查效果和安全管理水平。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例(4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生产,遵守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运行等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和义务,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责任的划分和职责、安全管理体制、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单位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防护设施,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单位应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单位应及时修复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和报告工程事故。
第十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责任的划分和职责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单位负有项目的安全质量责任,应组织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安全设计方案,并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水利水电工程的运营单位应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五条水利水电工程的监理单位应监督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安全管理体制第十六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体制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参与单位共同负责。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3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我局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利用安全技术措施创造或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结合我局施工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应在施工过程危险源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原则,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1、改善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或财产损失的措施。
2、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发生的措施。
3、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而抵御自然破坏能力的措施。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应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
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第五条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部门为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主责部门,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相关的其它部门为参与措施会签部门。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范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经过会签、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应由编制措施人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完成并签证。
安全技术措施的批准由本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完成并签证。
第八条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及时报送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并签证。
第九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同施工技术措施同时进行、同步实施。
对安全有重大影响作业应单独制订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凡涉及的重要结构、施工设施应进行安全技术设计,以保证其强度、刚度和安全系数。
第十条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大型物体起重吊装、以及爆破、水下、拆除工程等,以及1、土石方开挖工程爆破施工;2、斜、竖井工程施工;3、高排架和高栈桥施工;4、大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运输、拆装施工;5、高处临空、高处临水和高边坡施工;6、双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7、水上、水下工程施工;8、其它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施工。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人员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确保施工人员安全通行。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滑设施等,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防汛、防雷、防触电等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施工设备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网等,防止设备伤人。
4. 施工材料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施工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2)施工材料应按规定存放、使用,防止材料损坏、变质。
(3)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材料验收、检验、使用、回收等管理制度,确保材料安全。
5. 施工环境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消除安全隐患。
(2)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施工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物的治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与监督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适应施工实际需求。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过程安全,并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各阶段的施工过程,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验、竣工试运行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保护环境,保障工人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并积极配合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如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必须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合同条款保持一致,如发生冲突,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项目经理是水利水电工程的责任人,负责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实施。
第八条项目经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定安全管理人员,并负责其培训和管理;(三)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四)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理;(五)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施工单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并组织实施;(二)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三)保证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四)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五)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监理单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二)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三)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四)配合项目经理处理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参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二)检查和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三)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及时上报和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五)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体系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危险源管理等。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1. 目标制定(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实现“零事故”目标。
(2)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
2. 目标实施(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目标考核(1)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2)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对新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岗位安全生产知识。
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1. 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防止事故发生。
2. 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3.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六、作业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作业安全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和维护。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前的安全评估、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检查与监督、事故应急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安全评估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工程在建设、运营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安全威胁。
第八条安全评估由专门的机构负责进行。
评估主要包括工程设计的合理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设备的稳定性和环境的适应性等方面的评估。
第九条安全评估报告必须在工程建设前提交给项目负责人,并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十条安全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综合评价、风险分析、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有合理的安全生产组织设计,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技术交底、现场安全管理、物资配备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方案必须考虑安全因素,明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熟悉工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并由专人进行巡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对临时用电、脚手架、爆破、起重、高空作业等进行严格管理。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七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维护、运营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检查和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包括各阶段的施工安全措施、风险评估和安全培训等内容,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齐全,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并进行适时的宣传和培训。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防渗漏等工作。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人,做好应急演练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第三章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意识教育、事故应急处理、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整改或者调离。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每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第四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五条所有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和不安全行为。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例文(4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运维和管理。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全员参与、依法依规。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是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共同负责。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信息化、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的安全建设和安全运行,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和相关人员职责。
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包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体系等。
第九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单位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体系等。
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体系,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第十三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和运维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应设计合理、合规,符合工程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水利水电工程运维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和运维过程中应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第十八条水利水电工程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保障现场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九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和运维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的水利水电工程,包括水利水电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全过程。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以确保工程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风险的目标,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培训、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与分析、违章违规处理、安全奖惩制度等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负其责。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和检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定期培训。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一岗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定期培训。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定期培训。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工程安全要求,并确保设计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设计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定期培训。
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与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相关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单位是工程安全的主体责任者,应当履行以下责任:(一)组织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明确工程建设的安全目标;(二)组织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计划,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四)指定专人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五)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等各方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六)及时处理和消除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七)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
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项目安全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水电工程,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试验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四条各级责任人应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第五条工程各阶段的安全责任人应全程参与工程安全管理,做好风险评估、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应依法组织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控,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八条建设单位应设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方案,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各方执行安全管理责任。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落实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监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安全事项,协调解决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设计阶段,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控制措施和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工艺和具体情况,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只读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只读一、背景介绍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保障项目的安全运行、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保护环境安全,制定并实施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良好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帮助项目提高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安全风险,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1.目的:本文档旨在对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说明,并规定了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以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工程项目的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运行及相关的施工、检修、维护等环节。
三、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将安全置于工程建设和运营工作的首要位置,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预防为主:强调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3.综合管理:整合人员、设备、技术和流程,实施全员、全要素的安全管理。
4.法律遵守: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1.1. 项目负责人负有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2. 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各级安全职责和权限。
1.3. 员工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禁出现违章操作。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1.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2.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3. 记录和归档培训和演练的相关资料,做好安全管理的档案记录。
3. 安全检查监督制度3.1. 设立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3.2. 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运行。
3.3. 对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4.1.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进行报告,进行现场处理和调查。
4.2. 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要依法进行,同时进行及时的整改和修复。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只读
目录一、“三同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三同时”管理。
第二章“三同时”的定义第三条“三同时”的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公司在编写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时,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方案编写必须有安全管理部门参与。
第五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经过公司、监理审核实施后,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六条在新建项目中,设计、规划、筹备时同时对安全设备、设备一起设计、规划、筹备;改建项目中各项安全防护,安全技术、设施跟随工程进展同时满足施工需要,不得随意拆除和拖后;扩建项目在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设备不满足要求时及时购置和增加。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要根据公司监理要求,在开工前做好垃圾池,化粪池沉淀池等各类环保设施,开工期间一并投入生产使用。
在使用期间经常性维护清理。
第八条职工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及时到位,对于经常性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辐射性较强、长期接触粉尘、噪音超过一定限度等作业人员发放合格防护用品,并对职工阶段性进行体检。
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九条各类环保设施在施工期间与在建工程同时进行。
第十条不得提前拆除各类安全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示。
安装、拆除同时进行。
第十一条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区域或关键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司应要求各参建单位经常性对安全设施设备经常维修、保养、检测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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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三同时”制度 (2)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四、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0)五、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14)六、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6)七、安全生产责任制 (23)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2)九、事故调查处理与统计报告制度 (34)十、危险场所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37)十一、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52)十二、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56)十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9)十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61)一、“三同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三同时”管理。
第二章“三同时”的定义第三条“三同时”的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公司在编写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时,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方案编写必须有安全管理部门参与。
第五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经过公司、监理审核实施后,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六条在新建项目中,设计、规划、筹备时同时对安全设备、设备一起设计、规划、筹备;改建项目中各项安全防护,安全技术、设施跟随工程进展同时满足施工需要,不得随意拆除和拖后;扩建项目在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设备不满足要求时及时购置和增加。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要根据公司监理要求,在开工前做好垃圾池,化粪池沉淀池等各类环保设施,开工期间一并投入生产使用。
在使用期间经常性维护清理。
第八条职工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及时到位,对于经常性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辐射性较强、长期接触粉尘、噪音超过一定限度等作业人员发放合格防护用品,并对职工阶段性进行体检。
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九条各类环保设施在施工期间与在建工程同时进行。
第十条不得提前拆除各类安全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示。
安装、拆除同时进行。
第十一条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区域或关键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司应要求各参建单位经常性对安全设施设备经常维修、保养、检测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会议类别及内容第一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第三条每季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例会,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要求,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工程建设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
1、参加人员:安委会成员2、会议内容:(1)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3)安委会主任提议研究的其他安全生产问题。
3、会议纪要:会后形成《安委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安委会办公室整理,安委会主任签发。
第二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第四条公司每年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会议。
1、参加人员:安委会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建各方、各主要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会议内容:(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和政策;(2)总结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公司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3)通报上一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情况;(4)表彰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参建单位、个人;(5)各参建单位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3、会议纪要:会后形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安委会办公室整理,安委会主任签发。
第三节安委会专题会议第五条根据每年安全生产情况,公司安委会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专题会议。
如安全生产管理研讨会、安全生产总结会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专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会人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到有主题、有记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有关专家的作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要的专题会议可以请董事会领导参加。
对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议要写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董事会。
第四节安全例会第八条公司根据每月的安全大检查结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会议,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会议。
1、参加人员:安委会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会议内容:(1)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和政策,取分公司安全工作情况汇报;(2)总结上月各标段参建单位隐患的整改、环境治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各对应标段本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3)提出下月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五节安全周会第九条安全管理部、监理公司以及各参建施工单位每周定期组织召开工程生产调度会,协调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和施工承包商安全副经理必须到会。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必要时扩大到施工承包商工地专职安全员参加。
总结本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周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三章会议组织第十一条公司安委会会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委会专题会议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
会议材料的归档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负责。
第四章会议要求第十二条上述所要求召开的会议、开展活动的内容和签到均要有记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三条公司、监理每季(月)应对施工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集中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每月由公司工程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协助编发一期《安全简报》,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尽情通报。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制订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确保全体员工受到应有的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知识教育。
第四条施工承包商全部员工必须经过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持证佩卡上岗(抽查考试卷和体检表),并建立全员安全教育档案。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五条施工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件,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
第六条施工承包商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七条施工承包商施工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每天进行“三交”、“三查”站班会(“三交”指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三查”指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和查衣着、查精神状态)。
第八条施工承包商对违章人员应按制度进行查处,做到奖罚严明。
第九条工程现场外来参观、检查工作、实习、参加临时劳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人员,必须由公司或承包商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工作,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安全检查评价第三条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1、每周专业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或安全专职工程师主持、由安全管理部指定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使用专业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对现场进行专业的安全大检查。
2、每月检查评价: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监理承包商安全负责人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标段安全副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
3、每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和评比: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监理人和设计单位参加,对照公司《革吉牛水电站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考核细则》,使用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日常考核表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综合检查审核评定考核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和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实际等分率给予安全文明基金返还以及扣除全部或部分扣除。
4、特殊专项安全检查:因工程施工进度、安全形势或上级单位检查的需要等,由上级单位或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各标段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特殊的专项安全检查。
5、施工承包商应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和监理单位。
第四章随机安全大检查第四条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亦可结合阶段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恶劣天气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力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
第五条安全检查内容1、查领导——安全第一责任者工作是否到位;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理的管理效能;查安全管理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承包商项目部、专业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查现场——工程开工阶段重点查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施工阶段重点查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查现场成品保护和防止“二次污染”;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情况;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重点查现场是否具备安全文明试运条件。
4、查隐患——查违章;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
5、查措施——查是否按规定编审与执行作业知道书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查是否实施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和安全标志、标识标准化;查是否按规定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