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评估、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1.3 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2.1 固定资产指公司为生产、经营、管理等目的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公司规定的标准以上的资产。
2.2 固定资产按性质和用途分为以下几类:a. 生产设备b. 办公设备c. 运输设备d. 其他设备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3.1 购置固定资产应遵循公司采购程序,进行市场调研和成本效益分析。
3.2 购置固定资产需经部门申请、预算审批、采购实施和验收登记等步骤。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4.1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4.2 固定资产应建立台账,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
4.3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修理5.1 固定资产的维护应制定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
5.2 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或故障,使用部门应及时报修,并记录维修情况。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评估与折旧6.1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和性能状态。
6.2 固定资产按国家规定的折旧方法和年限进行折旧。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处置7.1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报废等。
7.2 处置固定资产应经审批,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章监督与检查8.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8.2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9.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9.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制定。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部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财政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活动。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3、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4、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指图书馆、档案馆等收藏的图书、期刊、资料、档案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购置计划应包括购置资产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用途等内容。
(二)购置审批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实行集体决策。
(三)购置方式固定资产的购置可以采取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等方式。
政府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自行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
四、固定资产的验收和登记(一)验收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应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验收内容包括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等是否符合购置合同的要求。
(二)登记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登记入账。
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资产管理,使公司资产管理系统化、合理化,同时便于了解公司内所有财产的明细及其价值,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凡隶属本公司内的需管制的各种资产。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
第三条行政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一调拨、编号、验收及盘点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核算与支付、监督。
第五条各使用部门负责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保管相关手续。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六条购置程序1. 申请部门应先与资产管理部门查询所欲购买之资产在公司其它部门是否有闲置且不使用的同类资产,若查询确认有可使用之闲置资产,则由申请部门提出调拨转移作业,依照调拨转移程序的规定执行。
若无法调配者,可依资产增加作业流程进行资产增购。
2. 资产申购填写<采购申请单>3.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由申请部门将其送交相关部门依相关程序如期购置(办公类资产由行政部采购,设备类资产由物流中心采购部采购)。
4.自制或外包制作的资产,在验收时应通知行政部门,并提供相关资料给予办理资产手续。
第七条资产保管1.资产购入应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采购申请单>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设施、设备类依据说明书等填制<设施\设备验收报告>(非设施、设备类直接在入库单签名验收),验收人员可由各使用部门人员组成。
(计算机类用品由网络室人员验收,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验收、设施、设备类由设备科人员验收,其他物品由请购部门验收)。
2.行政部在资产验收合格后,立即编列资产编号,办理入库手续,制作标签进行一一标识(编号标识) 。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单位及其下属各单位(以下统称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条目的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本单位固定资产,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编制。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及管理第四条分类本单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文化活动用品、租赁的固定资产等。
第五条购置本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财务和经济效益原则,经过审批程序、中心财务审核、研究评估、招投标等审批程序后购置。
第六条资产管理本单位通过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领用单、盘点单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流动、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技术升级和合理清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维护保养本单位必须做好所有固定资产的定期维护、日常保养和维修保障等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八条盘点评估本单位必须定期盘点、评估固定资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第三章固定资产流动管理第九条调拨管理对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调拨,必须经过与职能部门的商议和允许,制定详细的调拨方案,并且进行相关台帐的修改和更新。
第十条处置管理本单位如需要处置固定资产,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和相关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回收价值。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监管及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监管管理本单位必须建立全面的监管管理制度,做到严密监管所有固定资产,有效防范固定资产丢失、盗窃等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必须严谨细致,做到安全检查、安全使用、安全保管等方面全流程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第五章附则附件:1. 固定资产台帐2. 固定资产领用单3. 固定资产盘点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1月1日颁布的法律之一。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固定资产是企业或组织长期使用并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物质资产,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
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目的与适用范围《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建立科学、规范且高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更新与报废,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该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他由财政部统一管理的单位。
三、管理原则1. 整体管理原则固定资产的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寿命周期的全过程,从购置、使用到报废,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大化利用,减少浪费。
2. 制度化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购置、验收、登记、使用、折旧、维修、变卖及报废等环节,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 集中管理原则将固定资产的管理权力集中到专门的管理机构或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管理效率和质量。
4. 经济效益原则对于企业而言,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因此需要合理控制投入,降低成本,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维修质量。
四、具体管理要求1. 资产购置与验收在进行资产购置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预算编制、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工作。
购置的资产需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并做好验收记录。
2. 资产登记与管理对于已购置的固定资产,需进行登记工作,包括资产编码、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和存放地点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建立资产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3. 资产使用与维修合理规划和安排资产的使用,确保不超过使用寿命和使用范围。
对于需进行维修的资产,应及时进行维修申请和维修工作,保持资产在良好状态,并做好维修记录。
4. 资产折旧与变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确保资产价值的正确衡量和核算。
对于不再需要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变卖或处置,确保资产的及时清理和回收。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固定资产。
2. 对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三、资产登记1. 新购固定资产的登记1.1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详细记录每一项新购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价格、负责人等信息。
1.2 对于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验收,并录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1.3 固定资产登记信息的正确性和及时更新是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有效的基础,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更新。
2. 存量资产的登记2.1 对于已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登记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2 已购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应与实际资产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及时修改和更新登记信息。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1.1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设计和规格进行正确使用,不得超负荷或滥用。
1.2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1.3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正确操作和使用资产。
2. 资产维护2.1 企业应建立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在需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2 资产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五、报废与处置1. 资产报废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发生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1.2 负责人应编制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报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将资产进行标识和封存。
2. 资产处置2.1 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包括转让、捐赠、报废处理等。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
1.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条管理范围
1. 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交通工具等所有单位内所拥有的物资。
2. 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资产管理流程
第三条资产登记与标识
1. 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登记册上做好相应记录,并贴上统一的资产标识。
2. 资产标识应清晰可辨,防止丢失或错位。
第四条资产领用与归还
1. 职工需要使用固定资产时,需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领用。
2. 使用完毕或无需再用时,职工应及时归还,并进行验收。
第五条资产盘点与清查
1. 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与清查,确保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与登记信息一致。
2. 盘点结果及时上报,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
第三章监督与责任
第六条监督机构
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资产管理流程的监督与指导。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第七条责任与处罚
1. 资产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如违反管理办法,将依法追究责任。
2. 职工如有固定资产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正式的资产管理办法文件。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简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一、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价值,确保固定资产的规范使用和定期维护,达到经济、安全、高效的管理目标。
二、管理责任2.1 管理部门责任1. 根据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和流程,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方案;2. 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核查、更新和报废工作;3. 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4.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理;5. 审核并批准固定资产的处置申请;6. 监督和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2.2 使用部门责任1. 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2.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点检和保养;3. 及时报告固定资产的故障和问题,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4. 配合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理;5. 配合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处置。
三、固定资产的登记和核查3.1 登记要求1. 固定资产需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登记表,并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原值、购置日期等信息;2. 资产购置凭证、发票、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作为固定资产登记的依据;3. 登记后的固定资产需进行编号,并编制固定资产清单;4. 登记表、资产购置凭证等相关文件需归档妥善保存。
3.2 核查程序1.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保存状态等;2. 核查结果需填写在核查表中,并做好备份;3. 核查结果如发现固定资产的遗失、损坏等问题,需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进行相关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4.1 维护和保养要求1. 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手册或相关操作规范,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2. 维护和保养内容包括清洁、润滑、调试、检查等;3. 维护和保养记录需详细记录在维护表中,并做好备份。
4.2 维护和保养周期1. 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生产工艺要求,确定维护和保养的周期;2. 常用设备一般每月维护一次,重要设备或特殊设备可每周维护一次;3. 维护和保养的具体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公司购入、建造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接受投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改、扩建固定资产按原价值加上改、扩建支出减改、扩建过程中变价收入计价,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计价,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提取。
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零星购置编制年度计划,由使用部门对年度拟购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预算、新增或更新原因提出书面报告,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按照流程审批购置。
固定资产五万元以内由公司常务副总裁审批,超过五万元的由常务副总裁及总裁会签。
四、固定资产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和检查,采用谁使用谁保管的办法。
财务部门登记固定资产的总分类账、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对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所有权证的办理及保管。
五、集团公司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盘查。
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失窃、报废,均由使用部门书面说明原因,经办公室报常务副总裁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调整账务。
六、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每年由使用部门提出修理计划和费用预
算,由办公室汇总报常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七、对权属集团公司但无房产证的外地房产由分公司负责办理房产证。
八、对闲置房产登记造册,尽量出租使用,具体由办公室负责;分公司使用的房产,分公司承担所用房产实际折旧费用,每年由财务部负责摊销。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二、资产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存储、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四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验收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分为计划购置和临时购置两种方式。
第六条
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前编制购置计划,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七条
临时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供购置理由,并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八条
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入账。
四、固定资产的存储和维护
第九条
固定资产需要妥善存放,设立专门的存储仓库,并制定存储管理规定。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修团队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寿命或者无法修复的,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后,需要进行清理和处置,可以选择出售、捐赠或者报废处理。
六、附则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资产管理部门解释和修订,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请广大员工遵守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与资产管理部门联系。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企业的资产安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和取得收益的,价值较大且使用年限较长的有形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检验和验收第一节:固定资产的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按其不同的属性和用途可分为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类别。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检验第五条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应定期进行资产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安全可靠、使用效益良好。
第六条对于日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建立相应的保养和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验收第七条对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应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应包括对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用途等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交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和调拨第一节:固定资产的使用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资产的用途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使用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条存在闲置、待报废或者带病使用等情况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调拨第十一条调拨固定资产应依据实际需要,经过申请、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调拨时应填写相应的调拨单,并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维修第一节:固定资产的保管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保管应遵循“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使用部门应负责对其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保管和保养。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损坏或者灭失。
如发生盗窃、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或处理。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维修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发生故障或者需要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及时报告给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及各部门管理范围(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1、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二)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管理生产及办公类的固定资产。
(三)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管理土地、房屋、建筑物及运输设备类的固定资产。
(四)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帐务处理及监督。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应保管和保养好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理(一)各种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事前提出购置申请,填写“设备申购单”。
同时申购部门应进行预算,必要时应附图样,施工说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说明资料。
(二)采购部门获得经审批的设备申购单后,采购责任人及时通知厂商办理采购。
(三)物品到货后一方面由采购责任人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并填写“设备验收移交单”,同时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收货。
(四).财务管理部在接到结算部门校验后的发票、付款审批单后,对发票校验是否正确进行审核并签字,财务部制单付款。
(五)资产购置属自制、捐赠或其他方式而取得时,应由财务管理部会同有关相关部门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进行业务处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调拨处理(一)使用部门直接向某项资产的原使用部门调用资产时,应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调用申请,同时填制《公司设备调拨单》,并由财务管理部签字确认后,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二)设备的调拨登记:1、如果是部门内部的调拨,由设备管理部门在记录中登记调拨信息,调整使用人。
2、如果是部门之间的调拨,由财务管理部门登记调拨信息,调整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心、使用部门、使用人和重新归属折旧的分配部门。
(三)当调拨手续办妥时,原使用部门应立即将该项资产拨给申请部门使用、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减损(报废)处理(一).公司资产使用部门对于所使用的资产如发现有变卖、报废、损毁或其他足以减损资产价值的情况时,应立即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或《设备报废单》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报损手续。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固定资产作为企业或机构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对于维护资产安全、提升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增强对资产的监督、保护,财政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资产登记1. 所有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确保所有固定资产都能够被及时记录和追踪。
2. 资产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购置日期、使用状态等。
3. 登记资料要经过严格审核,确保准确、完整、真实。
三、入库管理1. 所有新购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入库登记,并制定入库计划,明确安排资产的存放位置。
2. 入库时需要对资产进行验收,核准入账,并对资产进行清点。
3. 入库管理应细化操作流程,确保流程的规范执行,防止资产遗失或损坏。
四、领用管理1. 资产领取应经过相应的申请程序,包括领用单的填写和审核,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领用。
2. 领用资产时要进行核对,确保领用的资产与领用单上所列之资产一致。
3. 领用人应对所领用的资产负责,妥善使用并如期归还。
五、使用管理1. 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资产,保证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2. 需要进行资产维修或保养时,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并跟踪维修进展。
3. 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应有记录,包括使用频率、故障情况等。
六、报废管理1. 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时,使用部门应将报废资产填写报废申请表,并附上相应证据材料。
2. 报废申请表经过审核后,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并办理资产的报废手续。
3. 资产报废后,应彻底销毁或安排妥善处置,严禁擅自买卖或外借报废资产。
七、定期盘点1. 单位应制定固定资产定期盘点的计划,并在计划实施前进行资产清查的准备工作。
2. 盘点时应全面检查资产的数量、完好情况和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进行处理。
3. 盘点结果要进行核对和审查,并留存盘点报告,作为后续管理的参考依据。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资产管理办法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经典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1.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准确计提折旧,并合理利用固定资产,特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管理,包括水上餐厅、麒麟阁、厨房、仓库、客房木屋、其他园林建筑、机械设备和汽车等。
第三条管理责任1.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
第二章固定资产登记与卡片管理第四条固定资产登记1.对于每个固定资产,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记录以下内容:a.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b.单价、总值金额和购买/建造日期。
c.使用年限、折旧年限和预计报废年限。
d.产地、存放地点和使用部门。
第五条折旧年限与方法1.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确定以下折旧年限:a.房屋:15年。
b.汽车:10年。
c.机械设备、电话系统:8年。
d.空调、音响设备:6年。
e.电脑和其他设备:5年。
2.折旧计提方法采用使用年限法,按照每年平均折旧额进行计提。
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与处置第六条固定资产使用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按照规定的使用年限和操作规程,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2.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固定资产维护与保养1.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状态,并及时修理和更换老化或损坏的部件。
第八条固定资产处置1.对于达到报废年限或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提出处置申请。
2.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包括报废、出售或捐赠等。
3.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应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包括编制处置报告、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等。
第四章固定资产监督与审计第九条监督与检查1.财务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准确计提折旧和合理利用。
第十条审计与评估1.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审计与评估,以确保固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状况的准确性。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是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保障资产安全、完整和流转有序。
二、管理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2 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物资。
三、固定资产分类管理3.1 根据资产性质,固定资产分为土地、建筑物、设备等不同类型,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分类登记。
3.2 固定资产应按照年度计划进行更新和标识,及时更新资产信息。
四、固定资产购置4.1 购置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
4.2 购置固定资产需经过预算审批,并签订合同或购置协议,并将购置资产登记入账。
五、固定资产使用5.1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使用。
5.2 使用单位应做好固定资产的防盗、防火、防灾等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3 对于需要长时间停用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及时上报,做好备案工作。
六、固定资产维修与保养6.1 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应划分责任单位,并进行明确管理。
6.2 维修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及时记录,防止设备老化和事故发生。
七、固定资产报废处理7.1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应及时报废,并进行报废处理。
7.2 固定资产的报废程序应经过审批程序,报废资产必须经过核销和注销手续。
7.3 报废资产可进行公开拍卖或转交给其他单位使用。
八、固定资产盘点8.1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准确性。
8.2 盘点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记录盘点结果并进行核对。
九、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记录表-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固定资产盘点表十、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事业组织直接或者依法设立、登记管理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组织特征的事业单位。
- 资产管理系统:指行政事业单位专门用于管理固定资产的信息系统,用于登记、查询和管理固定资产相关信息。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保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拥有固定资产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除土地、建筑物和构筑物之外,属于单位所有并拟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包括设备、机具、交通工具、电子产品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合理规划、科学分类、精细管理、有效运作的原则。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固定资产应按照其种类、规模、用途等属性编制台账,并定期进行更新。
资产台账应包括资产编号、名称、价值、存放地点、使用单位等详细信息。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资产,并承担对资产的维护保养责任。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实施招投标或询价程序,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应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载,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资产应在台账上注明并进行注销处理,严禁擅自处置。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十一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制定购置计划,明确采购需要、资金来源等。
计划编制应考虑资产使用年限、维修保养成本、技术更新等因素。
第十二条购置资金来源应符合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合理预算进行支付。
第十三条购置资产的采购程序包括招投标、询价等。
招投标需制定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
第十四条购置资产应进行验收,包括外观、功能、性能等方面的检查。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入账。
第十五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上台账,并进行编号、分类、标识等工作。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应制定资产使用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资产,并记载相关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次数、维修情况、安全情况等。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加强资产的保管工作,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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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财物按低值易耗品管理,实物按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账实分开的原则,由行政部、财务部、实物使用部门(单位)分工负责,行政部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为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按资产性质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办公家具,电子设备,其他。
(一)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库房、场、路、桥、平台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以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
(二)运输设备包括:越野汽车、客车、轿车等。
(三)机械设备包括:起重机械、装卸机械、水泥设备、压实机械、化工机械、泵、风机、阀门、气体压缩机、制冷空调机械等。
(四)办公家具包括:会议桌、办公桌、桌前椅、沙发、员工位、茶几、文件柜、书柜、衣柜、保密柜、保险箱、床、床头柜等。
(五)电子设备包括1. 普通电子设备: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碎纸机、公用手机、空调、录像机、数码相机、电视机、监控设备、微波炉、电暖气、冰箱、消毒柜等。
2. 信息化电子设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打印机、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扫描仪、服务器、网络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计算机外部设备、外部配件,以及购买的计算机通用软件和自主开发的信息管理系统等。
第三章固定资产(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实物形态管理与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各部门应根据年度资本性预算、实际办公需求,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
第六条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应遵循简朴、节能环保、经济适用、优先调剂使用的原则,不得盲目追求高档次。
一般以国产品牌(包括合资品牌)中的中档物品为主,优先购买国家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和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
第七条办公设备家具按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及以下两个层级差别化配置。
第八条部门内部员工按部门编制内在岗实有人数配置。
第九条共享设备家具根据部门办公区域实际合理配置。
第十条交流人员,以及从事阶段性工作和专项工作人员由行政部统一调剂,优先使用已有办公设备家具。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家具。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以及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见附件1: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第十三条价格上限标准是办公设备家具购置的价格上限,不是必须配置标准,配置时应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费用开支。
第十四条使用年限标准是办公设备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
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应当继续使用。
第四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职责分工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职责(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卡,做到管理、使用、财务三账一致,账、卡、物一致,健全档案资料,并按期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二)根据公司生产、业务发展需要,编制固定资产预算。
(三)制定固定资产维护、检修、大修理管理办法,对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四)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新增转固、转移调拨、报废处置等手续。
(五)组织定期盘点、年终盘点工作,处理盘盈、盘亏事件,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送财务部核对上报。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和统一核算工作,建立完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系统,正确填报有关报表。
(二)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年度固定资产变动和修理预算资料,核编财务收支预算中有关固定资产的各项预算。
(三)正确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办理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财务手续和会计处理。
(四)负责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参加固定资产的验收、移交、盘点、清查等工作,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职责(一)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保管,提高资产利用率和完好率,做好资产状况的记录,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
(二)根据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和生产、业务需要,提出固定资产的增减、修理、封存、启封、调拨、报废、拆除及技术革新、改造的建议和意见,并负责固定资产封存、报废后的保养和清理工作。
(三)参加本部门有关的固定资产的验收、移交、盘点、清查、拆除等工作。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计价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不同来源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原则。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购置的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单项固定资产管理。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人工成本、相关税费、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应按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弃置费用,相应增加固定资产成本。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入账后,固定资产价值不能随意变动,属下列情况者可进行调整。
(一)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工程。
(二)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
(三)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四)发现原有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折旧第二十条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第二十二条公司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计算方法如下。
(一)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二)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三)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四)预计净残值率按5%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及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在变更年度以前,报上级批准后执行,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见附件2: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公司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减值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对发生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以单项资产或资产组为基础计提。
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减值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一)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二)公司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三)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公司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四)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五)固定资产已经或者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将低于预期等。
第二十五条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八章固定资产的购建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购建(一)固定资产的购建,实行预算管理,根据公司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行政部监督实施。
(二)需购建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对照当年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复后,才可实施。
(三)超预算或预算外的固定资产购建,使用部门应先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并详细列明原因,经公司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四)购建过程需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定合格后,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实时管理和综合评价,以便对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
(五)大宗采购应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采购;一般物资采购采取比价采购;小额零星采购可采用直接购买方式。
要合理确定采购价格,应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最高采购限价,并适时调整。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毕(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由经办人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交付通知单”(见附件3)、“固定资产入账通知单”(见附件4),并附“固定资产购置、新建明细表”(见附件5),均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行政部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记账,第三联由使用部门留存。
固定资产由行政部按公司制定的分类标准编号、粘贴标签后,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同时,行政部填制“固定资产卡片”一式四份,行政部留两份,财务部留一份,使用部门留一份。
第二十八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财务部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应评价不同资产财产损失的风险,由财务部商行政部提出保险方案,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办理财产保险。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修理第三十条固定资产修理分大修理和日常修理。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大修理需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共同制定年度大修理计划,经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纳入年度经营预算。
第三十二条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大修理计划安排大修理工程时,可以选择自营或出包的方式。
对出包的大修理工程项目,必须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并经财务部会签。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大修理符合资本性支出相关规定,确认为资本性支出的,其费用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由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使用部门具体实施,维修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