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流程图
劳动监察大队业务流程图

一、“劳动用工年审”流程图
业务办理条件: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
承办岗位:主要领导岗
运作程序:
事先公告:劳动保障年审应当事先公告,用人单位在参加年审前首先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补办相关手续。
办理登记领取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年审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营业执照》等其它执业证件及时办理劳动保障年审登记、填写《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表》,并领取《年审手册》和相关资料。即时办理
监督方法:监督检查《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情况
二、“劳动罚没”流程图
业务办理条件:用人单位的动违法行为的受理、立案
承办岗位:主要领导岗
运作程序:
监督方法:监督检查《劳动法》执行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处理)流程图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处理)流程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制作相应的监察文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将监察文书送达当事人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罚款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劳动保障监察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当事人如对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的行政复法院起强制执行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监察员日常巡查上级部门指定移送案件劳动者投诉劳动者举报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在受理之日立案查处;对投诉材料不全的告知投诉人补正材料。
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的,可当场作出限期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需立案查处的填写立案审批表,并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之日。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
并要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说明身份。
对不能当场处理的违法案件,劳动保障监察员经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并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用人单位,听取其陈述和申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听证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要求举行听证;用人单位要求听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1、劳动保障监察员在2日内将当场限期整改指令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档联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2、除当场处罚(处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结案后再整理归档。
劳务派遣许可流程图。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图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程序(简易程序)流程图

劳动保障监察程序(简易程序)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劳动保障监察程序(一般程序)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程序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征收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公共业务(办理时限:即办)承办机构:泾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窗口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承办机构:泾县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承办机构:泾县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核算给付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窗口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给付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就业管理局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算给付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就业管理局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窗口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审核上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股 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审核上报因病提前退休(退职)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核准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工伤认定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非标准工时制审查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核准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就业培训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核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核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电话:************监督电话:************集体合同审查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图(转变管理方式)承办机构:泾县就业管理局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县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业务范围和变更、注销核准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电话:************监督电话:************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核准流程图承办机构:泾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劳动监察大队案件办理流程图

举报投诉 常规检查 专项检查
登记
举报接待 登记表
受理
现场检查或下发询问通知书 执法检查通知书
立案 立案审批表
调查、取证
送达
限期改正
笔录、证据材料
限期改正指令书
பைடு நூலகம்
案件终止审批表
收到告知书之日起, 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案件处理意见报批 送达 表
行政处罚预先 告知书
送达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日内陈述申辩
结案审批表
申请强制执行
不申请 行政复 议、不 起诉、 不履行
行政处理 (罚)决定书
送达
财产保全申请
60日内可以向 县政府或渭南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申 请复议(也可 以在3个月内直 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组织听证
送 达
听证通知书
劳动监察流程图

劳动监察流程图
通过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形式发现违法行为
属权限范围内,立案审批非权限范围内的,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找相关部门
调查取证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违法事实不存在或情节轻
确凿,依法予以处罚微且已改正,不予处罚
告知当事人陈述、申
辩和听证权利
听取当事人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述、申辩举行听证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下达责令改正
送达移送司法机关
自觉履行决定,不提起行政复议
结案或诉讼,又不履行
决定的,向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案。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流程图

收集整理证据材 料
决定)
审核
检查审核部门对调查后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程序、 法规适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 及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
审批
调查终结后,拟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按程序审批。
填写预定格式的 法律文书
拟定处罚意见
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决定拟处罚意见, 重大复杂案件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 决定。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
依法制作处罚、处理决定 ) (7 日内送达 日内送达) ;重大处罚 依法召开听证会。
执行处罚决定
结案归档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流程图
案件来源
;2、劳动保障检查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书面 1、受理职工群众举报或投诉 受理职工群众举报或投诉; 劳动保障检查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3、部门移送; 4、上级机关指定; 5、其他合法信息来源。 审查; 审查;3 、部门移送;4 、上级机关指定;5
简易程序 (对事实 , 清楚 清楚, 证据 , 确凿 确凿, 可以 当场处理 的违法行 为)
对不属于监 察管辖或本 机关职权范 围的不予受 理并及时移 送有关部门 处理
对信 不明 的一 性告 补正 料。
息 确 次 知 材
一般程序立案
(对符合条件的,按 规定填写立案审批 , 表, 机构负责人批准 机构负责人批准, 。 指定 1 名主办监察员 名主办监察员。 5 个工作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5
当场送达,依法 执行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2、违 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 告知书。
移送处理
1、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 辖范围的; 2、涉嫌犯罪的。
备案归档
办案流程图

通过调查,取得用人单位有关违法情况的证据材料,取证要全面客观地搜集证据,包括违反 劳动法律法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事实,被处理单位的陈述,处理的依据,调查的笔录等。 涉及克扣或者故意 拖欠劳动者工资、 拒不缴纳社会保险 费以及职业介绍机 构骗取求职者中介 服务费等严重损害 劳动者经济利益的 案件,转入查封、 扣押程序。
受理案件并进行初步调查,具备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将有关证据进行登记保存。
1、应有两名以上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同行,并佩戴标志,向用人单位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2 、告知用人单位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并填写监察调查检查记录。3、了解用人 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要求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资料不齐的发出询问通知书, 约定时间核对资料。4、制作询问笔录,笔录应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劳动者举报投诉的问题包括网络电话和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受理的告知劳动者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投诉决1应有两名以上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同行并佩戴标志向用人单位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执 法 程 序 流 程 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在日常巡查、专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劳动者举报、投诉的问题,包 括网络、电话和其他方式反映 的问题 不受理的告知劳动者原因,并出具不予 受理投诉决定书。
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 并告知用人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
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未改正的,下达行政处罚(行政处理)预 先告知书,并告知用人单位陈述、申辩以 及听证的权利。
符合听证条件的且用人单 位要求举行听证的,转入 听证程序。
未按期改正的,下达行政处罚(行 政处理)决定书,并告知用人单位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听证的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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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流程图
说明:
1.职权名称:劳动保障监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黑龙江省劳动监督监察条例》、
《黑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就业训练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工伤保险条例》、《黑龙江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失业保险条例》、《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最低工资规定》、《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等。
3.办理条件及期限:日常巡视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自立案之日起60日
内结案。
4.办理程序:见流程图。
5.监督方式:局内岗位制约及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相结合。
备注:
一、行政监督检查权力:1、对工资协议进行审查,对协议履行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2、对《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3、对《执业技能鉴定规定》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5、对《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6、对《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7、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8、对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9、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10、其他相关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事项的行政监督检查。
二、行政处罚权力:1、对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及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处罚;2、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处罚;3、对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收钱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处罚;4、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处罚;5、对用人单位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6、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7、对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8、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9、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处罚;10、对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
岁的未成年人的处罚;11、对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处罚;12、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以及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处罚;13、对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等行为的处罚;14、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及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处罚;15、对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等行为的处罚;16、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17、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处罚;18、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等行为的处罚;
19、劳动法律、法规和规定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力。
三、其他行政权力:1、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行政强制;2、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未依法公示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3、责令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4、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5、劳动法律、法规和规定赋予的其他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