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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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料废水排放标准

染料废水排放标准

染料生产废水水质复杂,污染物浓度高,含有大量的各种染料、中间体、酸碱、助剂等,采用单纯的物化处理、生化处理都难以达到良好的处理效果。

在处理过程中,需要针对废水水质特点,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进行废水处理站的工程设计。

根据《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染料废水排放标准如下:
1.对于现有企业,染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应按照表1的规定
执行。

2.对于新建企业,应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染
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需要注意的是,染料废水处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应根据当地环保政策和法规,加强废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达到标准要求。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是我国传统产业之一,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纺织染整工业所排放的水污染物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由于染整工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水资源,并且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重金属离子和色素等有害物质,如果这些废水排放到环境中,将会对周围的水体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为了控制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首先,针对废水中的有机物,我国规定了COD(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标准,即规定了废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以此来控制有机物的排放。

其次,对于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我国也规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比如对于铬、镍、铅等重金属离子的排放浓度都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对于废水中的色素等有害物质,也有相应的排放标准来限制其排放。

除了对废水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限制外,我国还对纺织染整工业废水的排放量进行了规定。

通过控制排放量,可以有效地减少废水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周围的水体和生态环境。

同时,我国还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废水的处理要求,要求企业在将废水排放到环境之前,必须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一定的处理标准后才能排放。

此外,为了保证纺织染整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国还建立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推动企业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废水处理和排放的标准。

总的来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净化水体、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可以有效地减少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推动纺织染整工业向着清洁生产方向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纺织染整工业企业能够严格执行排放标准,为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是一个重要的制造行业,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会产
生大量的水污染物排放。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针对纺织染整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

首先,针对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我们需要关注的
是废水排放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各
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是严格规定的。

比如,对于COD、BOD、SS、色度、PH值等指标都有明确的排放标准要求,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废
水处理系统,确保排放达标。

其次,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污染物也是需
要重点关注的对象。

这些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着严重的危害,因此在排放标准中也有详细的限制要求。

企业需要加强污染物
的监测和处理,确保废水排放中这些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此外,纺织染整工业在生产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废水,而这
些废水中可能含有大量的有机溶解物和悬浮物等。

因此,在排放标
准中也会对废水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行限制,企业需要建立完善
的废水处理系统,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最后,对于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管也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纺织染整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对于违反标准的企业要严格处罚,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总之,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环境保护和人民健康至关重要。

企业需要严格遵守排放标准,加强污水处理工作,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工作,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环境和健康。

与纺织相关的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与纺织相关的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 4
1 2 3 4
标 准信息
5 6
山 曲纺织 服 装 2 0 1 3 . 3
白 丐
与纺织相关 的商务行业标准
标 准 编 号
S B/ r r 1 0 7 8 3—2 0 1 2
S B/ 1 r Hale Waihona Puke 1 0 7 8 4—2 0 1 2




代 替标 准
检测实验室中常用不确定度评定方法与表示
2 0 1 3—5—1 G B 5 2 9 6 . 1 —1 9 9 7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4 部分: 纺织品和服装 G B 5 2 9 6 . 4 — 1 9 9 8 2 0 1 4— 5—1
2 0 1 3— 7—1
4 GB/ T 2 9 4 5 2— — 2 0 1 2
G B 2 8 9 3 8 — 2 0 1 2
标 准 名 称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代替标准 G B 4 2 8 7 —1 9 9 2


( 注: 实施 日期为 2 0 1 3 年 1月 1日)
与纺织相关 的 4 项 国家标准
序号 标 准 编 号
1 G1 3 5 2 9 6. 1 —2 0 1 2 2 GB 5 2 9 6 . 4—2 0 1 2 3 GB/ r 2 7 4 1 l一2 0 1 2
标 准 名 称
代 替 标 准
实施日 期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1 部分: 总则
纺织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2 0 1 3—1 0—1
洗染业术语

纺织工业水污染物四项排放标准今年1月起实施

纺织工业水污染物四项排放标准今年1月起实施
1 1 月2 9 日, 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 会主办, 纺 日,中国纺织 工业联合会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第 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协办 的“ 纺织之光” 2 0 1 2 三批获得 白名单资质的企业名单 。 年度 中国纺织工 业联合会科技教育奖励大会在
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各
强化对水体 富营养化 的控制 ,新标准增设了总 “ 中国流行 面料 走进 品牌” 对接等一系列的增值
氮 、总 磷 指标 ,满足 环 境 管理 的需 求 。
服务 。
值得注意的是 , 在《 纺织染 整工业水污染物 排 放标 准 } X G B 4 2 8 7 — 1 9 9 2 ) 中,设置 的最高允 羊毛 与棉或粘胶纤维混纺纱定量分析方法 许排水量通过加工每百米布排放的水量来表示 , 研 究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术进步奖项 目共有 1 7 1 项。 其 中, 授予 “ 丝胶 回 近 日联合发布 了 《 、 《 缫丝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 》 、 《 毛纺工 收关键技 术及其应用”等 1 3 项成果科技进步一 标 准》 和《 麻 纺工业水污染物排 等奖 , 授予“ 低盐低碱节能减排 染色技术及产 品 业水污染物排 放标 准 》 等 四项排放标 准 , 共同构成纺织工业水 开发”等 5 3 项成果科技进步二等 奖 , 授予 “ 电 放标准 》 0 1 3年 1 月1 晕技术在浆纱工艺中的研究及应用” 等1 0 5 项成 污染物排放系列标 准 ,新标准 自2
2 0 1 3 年第1 期
毛麻科技信息

纺织之光” 合利用技术研 发 中心”揭牌仪 式。该联盟拥有 师奖 ;东华大 学陈南梁 同志获得 “
2 9家发起 单位 ,共 8 0多位 代表 出席会议 。 教 师特别奖 ;陈少瑜等 1 2 6 名 同学获得 “ 纺织 2 0 1 2 年7 月颁布 的 《 ‘ ‘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 之光” 学 生奖 ;来 自四川 大学 的林 绍 建 、浙 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中明确提 出: 要重点发展 以 江理 工大学 的朱罕和东华大学 的余厚咏分别获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4年11月目录1、项目背景 (4)1.1 任务来源 (4)1.2 工作过程 (6)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艺 (6)2.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概况 (6)2.2 现有设施概况 (7)2.3 规划设施概况 (8)3、总体思路、编制原则与技术路线 (17)3.1 总体思路 (17)3.2 编制原则 (17)3.3 技术路线 (18)4、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18)4.1 标准适用范围 (19)4.2 标准结构框架 (19)4.3 术语与定义 (19)4.4 污染物项目的选择和指标限值 (19)4.5 标准执行方案 (24)4.6 其他管理要求 (25)5、标准执行的环境效益分析 (26)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主管部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主管科室:浙江省环保厅科技与合作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1、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201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做出了“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重大决策,决心以治水为突破口,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加快走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路。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治污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开展“五水共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4年浙江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

按照“五水共治”工作思路,从2014年起我省将全面启动83个县(市、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将迅速增加,预计到2017年,全省将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村8209个,扩面改造村12968个。

面对快速增长的处理设施,亟需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体系以提升设施治理效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体系涵盖了从治理设施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维护和达标排放的各个环节。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印染废水处理印染行业是纺织工业用水量较大的行业,水作为媒介参与整个染整加工过程。

印染废水水量大,色度高,成分复杂,废水中含有染料、浆料、助剂、油剂、酸碱,纤维杂质及无机盐等,染料结构中硝基和胺基化合物及铜、铬、锌、砷等重金属元素具有较大的生物毒性,严重污染环境。

因此,本章在简要介绍几种主要印染产品废水的基础上,将重点介绍印染废水的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

第一节印染废水的产生与排放一、印染废水的产生和特性分析印染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来自织物纤维本身和加工过程使用的染化料,在印染生产的前处理过程中排出退浆废水、煮炼废水、漂白废水和丝光废水,染色印花过程排出染色废水、皂洗废水和印花废水,整理过程排出整理废水。

现介绍各工序排出的废水。

1.前处理产生的废水①退浆废水退浆是用化学药剂将织物上所带的浆料退除(被水解或酶分解为水溶性分解物),同时也除掉纤维本身的部分杂质。

退浆废水是碱性有机废水,含有浆料分解物、纤维屑、酶等,其COD、BOD5都很高。

退浆废水水量较少,但污染较重,是前处理废水有机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当采用淀粉浆料时,废水的BOD5含量约占印染废水的45%左右;当采用PVA或CMC化学浆料时,废水的BOD5下降,但COD很高,废水更难处理。

PVA浆料是造成印染废水处理效果不好的主要原因之一。

②煮炼废水煮炼是用烧碱和表面活性剂等的水溶液,在高温(120℃)和碱性(pH=10~13)条件下,对棉织物进行煮炼,去除纤维所含的油脂、蜡质、果胶等杂质,以保证漂白和染整的加工质量。

煮炼废水呈强碱性,含碱浓度约为0.3%,呈深褐色,BOD5和COD值较高。

③漂白废水漂白是用次氯酸钠、双氧水、亚氯酸钠等氧化剂去除纤维表面和内部的有色杂质。

漂白废水的特点是水量大,污染程度较轻,BOD5和COD 均较低,属较清洁废水。

④丝光废水丝光是将织物在氢氧化钠浓溶液中进行处理,以提高纤维的张力强度,增加纤维的表面光泽,降低织物的潜在收缩率和提高对染料的亲和力。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2531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2531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纺织染整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首次发布于1992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纺织染整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之日起,《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19920废止。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TOC等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东华大学、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9月1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是指对纺织印染行业废水排放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旨在
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纺织印染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染料、助剂等化学物质,如果排放
不当将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影响水质和水生态系统的平衡。

因此,制定严格的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是必要的,可以限制有害物质的排放,保护水资源。

其次,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废水排
放的标准限值、监测和报告要求等。

同时,还应结合纺织印染行业的特点和技术水平,科学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确保既能保护环境,又不过分制约企业的生产经营。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企业的排放
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只有严格执行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此外,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还需要充分考虑行业的发展需求和环境容量,不能一味地追求排放限值的严苛,而忽视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在制定标准时,需要充分征求行业和专家的意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总的来说,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环境保护和行业可持续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环境和生态。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5.06.17
【实施日期】2015.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41号)
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
为加强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控制,2012年,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修订发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

2015年,结合纺织园区实际情况和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控制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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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修改《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保部修改《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保部修改《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佚名
【期刊名称】《毛麻科技信息》
【年(卷),期】2015(000)006
【摘要】环保部近期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进行修改完善。

制定了标准修改单,并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总页数】1页(P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192.52
【相关文献】
1.环保部联合质检总局发布《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改单
2.GB 4287-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3.环保部再次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
4.《纺织
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发布5.环保部再调《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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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是指对纺织染整行业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排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纺织染整废水是指在纺织染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染料、助剂、酸碱度、盐类、重金属离子等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废水。

由于纺织染整废水具有高浓度、难降解、易污染等特点,因此对其排放进行严格的标准和要求,有利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

首先,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国家对于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包括废水排放的标准限值、监测方法、排放许可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在进行纺织染整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超标排放废水。

其次,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纺织染整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如果随意排放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纺织染整企业在进行废水排放时,必须对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处理,以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的排放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纺织染整废水排放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另外,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纺织染整企业在进行废水排放时,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废水排放标准,并加强对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和改造,以提高废水处理效率和降低排放浓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纺织染整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实现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纺织染整废水排放的监管和管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和生态。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衡量纺织染整工业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为了保护环境,需要严格规定纺织染整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包括有机物、氨氮、总磷、总氮、氧化锌、氧化铅、氯仿、氨气等八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中,有机物排放标准为50mg/L,氨氮排放标准为1.5mg/L,总磷排放标准为0.1mg/L,总氮排放标准为 3.0mg/L,氧化锌排放标准为1.0mg/L,氧化铅排放标准为0.05mg/L,氯仿排放标准为0.5mg/L,氨气排放标准为0.3mg/L。

要严格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首先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对纺织染整工业的检查,严格执行污染限制标准。

同时,企业也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原料、染料、助剂、废水等的控制,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来改善污染。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衡量纺织染整工业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更是维护环境健康的重要法则。

政府、企业应该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绿色发展,维护生态环境。

512-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12-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二次征求意见稿)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目录一、制定标准的目的、依据和任务来源 (1)二、工作概况 (3)三、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编制原则 (3)(一)主要内容 (4)(二)编制原则 (4)四、排放限值的确定 (4)(一)最高允许排水量 (5)(二)主要污染因子 (8)(三)监测与环境监察 (10)五、强制性标准实施的风险评估 (11)六、环境效益 (15)七、本标准实施的建议 (15)一、制定标准的目的、依据和任务来源福建省纺织染整行业规模居全国第5位,仅次于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等省。

全省印染业已形成从原、辅料到纺织、染整加工、产品和市场的完整产业链和新型印染产业布局。

全省印染企业3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有130多家,机织印染布生产能力近40亿米,针织染整能力80万吨以上。

福建省印染行业集聚度高,生产能力较强,品种覆盖面较广,针织和化纤织物染整能力在国内有优势。

厦门、福州、泉州、莆田等地区是全省纺织面料及染整基地。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染整产业集群快速形成,晋江地区,石狮的大堡、伍堡、锦尚,长乐的金峰、松下等地成了染整企业集群地区。

近几年,染整企业开始重视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开展了染色废水治理、中水回用、余热利用等工作。

环境治理项目不断实施,取得重大效果。

如凤竹公司与东华大学等共同开发的《印染废水大通量膜处理及回用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些企业采用生物酶前处理、活性染料染色、冷轧堆染色、喷蜡制网、碱液回用等工艺技术,取得减少用水、降低热能消耗和污水排放量的效果。

各级政府对染整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比较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如石狮市的大堡、五堡、锦尚以及长乐市的金峰、松下等地的染整企业环境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但纺织染整行业仍是福建省水环境污染的主要行业之一,其废水排放总量约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2%,COD排放量约占18%,氨氮排放量约占12%。

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水资源的日益紧缺,关于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的话题备受关注。

纺织染整工业是一个水耗量大、污染物排放多的行业,因此科学严格的回用水水质标准对于保护水资源、减少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以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一主题。

1. 水资源紧缺背景下的纺织染整工业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纺织染整工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水资源消耗和污染。

据统计,纺织染整工业每年消耗的水资源占全球总用水量的20%以上,排放的污染物也占水污染的重要部分。

在水资源日益紧缺的背景下,如何合理利用和减少水资源成为了纺织染整工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2. 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的重要性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是指对于纺织染整废水进行处理后,达到可以回用的水质标准。

这一标准的制定不仅能够实现水资源的充分利用,还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科学严格的回用水水质标准对于纺织染整工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3. 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的评估指标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的评估指标是确定回用水是否符合使用标准的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包括总悬浮物、难降解有机物、重金属离子等多个指标。

其中,总悬浮物反映了水中的固体颗粒含量,难降解有机物则是关于水中有机物质的含量,重金属离子则是关于金属元素的含量。

这些指标的评估能够全面地反映回用水的水质情况,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回用水水质标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4. 回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针对纺织染整工业的特点,相关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回用水水质标准。

这个过程涉及到政府部门、专家机构、企业和社会大众等多方的参与。

一旦标准制定之后,如何实施和监管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只有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才能实现回用水水质标准的有效推行。

5. 个人观点和总结在我看来,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过程。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英文版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英文版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s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 (发布稿)(Release)前言Foreword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纺织染整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This standard is formulated to carry out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ater Pollution, 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pinions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Strengthening Maj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and Opinions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Establishing National Main Functional Areas Planning, also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prevent and remedy pollution and promote the progress of production process and pollution control technology in 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纺织染整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首次发布于1992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纺织染整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之日起,《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19920 废止。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TOC等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东华大学、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9月1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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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目录一、制定标准的目的、依据和任务来源 (1)二、工作概况 (2)三、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编制原则 (3)(一)主要内容 (3)(二)编制原则 (3)四、排放限值的确定 (4)(一)最高允许排水量 (5)(二)主要污染因子 (5)五、强制性标准实施的风险评估 (7)六、环境效益 (10)七、本标准实施的建议 (10)一、制定标准的目的、依据和任务来源纺织染整行业(包括具有纺织或印染、漂染工艺的企业)是我省水环境污染的主要行业之一,其废水排放总量约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2%,COD排放量约占18%,氨氮排放量约占12%。

个别地方纺织染整企业设备落后、陈旧,环保设施投入不足,污染十分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加强纺织染整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是污染减排的需要,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是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措施。

为了防控纺织染整行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国家、福建省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的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和要求。

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纺织染整行业到2011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2006年发展改革委发布《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HJ/T 185-2006)。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并于2010年4月修订。

新的准入条件对现有及新建或改扩建印染项目印染加工过程新鲜水取水量有明确要求。

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聚氯乙烯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582号)要求到2012年,染整主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其中印染布平均约42公斤标准煤/百米,印染行业降低消耗204万吨标煤/年;新鲜水消耗量下降到2.5吨/百米,总量减到12.75亿吨/年;废水排放量下降到2吨/百米,总量减到10.2亿吨/年,减排2.55亿吨/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对印染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16号)要求在纺织印染工业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大力推行中水回用。

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过程控制的转变,减少终端排放量。

强化纺织印染工业节能,推广连续化、环保节能、省时高效、短流程、无水加工等工艺和装备,发展热电联产。

推广悬浮体染色、气雾染色等染整新工艺,采用涂料印染、转移印花等无水或少水印染工艺技术,提高废水高效净化、回用技术水平。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32号)针对纺织印染行业:强制使用小浴比染色设备和工艺,限期淘汰单位产品水耗超标的染色设备和工艺。

要求包括印染在内的行业实施COD、氨氮的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印染行业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加大水回用力度,2013年底前单位产量废水排放量力争下降50%左右,水回用率力争达到50%左右。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11〕54号)纺织染整行业要重点推广使用染整高效前处理工艺、少水印染加工技术、印染在线检测与控制系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11〕57号)印染行业要按照国发〔2010〕7号的要求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加快调整规模偏小、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消耗大、污染治理不力、产品质量水平低劣的印染企业。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11〕72号)要求包括印染的有关行业淘汰废水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线并实行全行业废水深度治理,提高工业废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对纺织染整行业相关环保要求,促使纺织染整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空间,制定符合我省发展实际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成为政府部门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

为此,2011年6月福建省环保厅下达了《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编制任务,由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负责,完成《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编制,使我省纺织染整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依据更合理。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该标准是有效控制我省纺织染整工业污染、改善我省水环境的重要保障,是推动我省纺织染整工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杠杆。

本标准的制定依据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92)及其他纺织染整相关的标准及文件条文。

二、工作概况2011年6月,根据福建省环保厅下达的标准编制任务的要求,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了标准编制组(简称“标准编制组”,下同),负责《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有:。

2011年7月标准编制组按照《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92)国家标准的要求,首先对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的结构和产排污现状进行调查,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并参照其它省市纺织染整工业污染防治技术,确定福建省对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的标准限值。

编制《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在完成基础工作的同时,参考了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太湖地区等地方标准。

2011年10月编制单位完成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编制原则(一)主要内容根据国家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92)的要求,结合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适用于福建省辖区内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管理,以及福建省辖区的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废水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针对纺织染整工业废水、COD、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环境问题,主要规定了如下技术内容:1. 最高允许排水量;2. 废水中COD、氨氮等主要污染因子的排放限值;(二)编制原则1.与国家标准紧密衔接。

作为地方标准,本标准指标体系以国家标准为基础,制定的指标限值或与同期国家标准相当,或严于同期国家标准。

2.从严控制的原则。

以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从严制定污染物排放限值。

3.技术可行性原则。

对每一受控的污染物项目,结合现实技术能达到的控制水平,得出一种技术可行的标准限值。

即要求标准与技术结合非常紧密,每个标准值都对应一定的技术。

本标准在限值确定上充分遵循这一原则。

4.结合本省实际的原则。

根据我省纺织染整行业企业生产水平和污染治理能力的现状,制定排放限值。

5.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原则。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降低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量。

促进纺织染整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优化产业结构。

6.促进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完善污染物排放监控体系。

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四、排放限值的确定将国家标准GB 4287-92、各地有关印染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中对纺织染整行业主要污染物项目的限值同本标准列表对比,如表4-1所示。

表4-1各标准主要污染物项目对比本标准分两个时段执行,一时段从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执行表1标准,二时段从2013年6月1日起执行表2标准。

(一)最高允许排水量本标准最高允许排水量规定见表4-1。

国家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92)最高允许排水量为 2.2m3/百米布。

《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修订)》要求:新建或改扩建印染项目印染加工过程新鲜水取水量,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2吨水/百米,纱线、针织物≤100吨水/吨,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2.5吨水/百米,精梳毛织物≤18吨水/百米;现有印染企业印染加工过程新鲜水取水量,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2.5吨水/百米,纱线、针织物≤130吨水/吨,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3.0吨水/百米,精梳毛织物≤20吨水/百米。

准入条件中百米布幅宽为1520mm,而GB 4287-92为914mm,按照GB 4287-92的规定折算后现有企业准入的最高取水量为2.27m3,新建企业为1.81m3。

《清洁生产标准棉印染》(HJ/T 185-2006)排水量与取水量比值为8:10,如果按此比例计算,则现有与新建企业百米布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1.82m3和1.45m3,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104m3和80m3。

综合考虑衔接GB 4287-92与遵守《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修订)》的要求,本标准一时段百米布与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设置为1.8m3与100m3;二时段相应数值为1.4m3与80m3。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棉(化纤)印染精加工废水经过物化+生化处理后废水排放量为106~125 m3/吨布。

该排污系数未考虑废水回用。

因此染整企业吨布排水量要达到本标准限值,废水应当部分回用。

二时段进一步降低最高允许排水量是为了促进纺织染整企业采取节水措施、提高水回用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生态工业和水资源循环经济。

(二)主要污染因子福建省内纺织染整企业目前主要集中在福州长乐市和泉州石狮市、晋江市,印染企业的高度集中使得当地的环境负荷过重。

在宽松的排放标准下即使企业全达标还是污染严重,这也是浙江、江苏、山东等不少传统产业强省曾经遇到的难题。

比如某地区以印染废水为主的废水量高达100万吨/天,某县级市印染厂就有2000多家,甚至4平方公里范围内有40多家印染厂。

长期以来,由于印染、皮革等传统行业呈现企业规模小、数量多且沿流域高度集中的特征,在相关的产业聚集地,即使企业废水全部经过处理达到现有排放标准,其流域水环境依然难以承受。

《2008年重点行业工业污染防治报告》显示,纺织印染行业废水达标率超过94%,但COD排放量还是连续8年增加。

在地方排放标准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要破解“达标仍污染”的困局,提高排放标准是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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