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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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篇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上墙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一、工作联系制度。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法律顾问每月1日入校,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宣传制度。根据学生对法律知识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咨询宣传活动,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汇报制度。法律顾问将每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司法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法律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
四、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司法局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律师或
法律工作者入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每半年通报督查考核工作情况。
五、总结评比制度。县司法局每年度对“一校一顾问”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做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将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律顾问,要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被投诉两次的,取消担任该村法律顾问的资格,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法律顾问的业务
1、就村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村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村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材料,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村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协助村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经
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5、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向村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村各项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7、办理村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调解工作流程图
篇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南山区司法局公律科
二○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广东省规范性文件 (4)
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4)
2、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10)
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进村居活动的指导意见 (17)
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进村居活动积极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 (20)
5、村(社区)法律顾问选派工作指引(试行) (24)
6、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工作指引(试行) (27)
7、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样本)》的通
知 (28)
8、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利益冲突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35)
9、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
工作指导意见 (37)
10、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指引(试行) (40)
11、村(社区)法律顾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引(试行) (43)
12、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工作指引(试行) (45)
13、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参考式样一) (46)
14、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参考式样二) (47)
15、律师台签参考式样 (48)
16、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帐和工作日志指引(试行) (49)
17、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 (51)
18、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帐 (52)
19、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统计表 (53)
二、深圳市规范性文
件 (54)
1、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方案》的通
知 (54)
2、附件1深圳市司法局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小组 (63)
3、附件2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64)
三、南山区规范性文件 (68)
1、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办公室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一流法
治城区建设第二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 (68)
2、附件1南山区“三官一师”进基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71)
3、附件5南山区“三官一师”进基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之四 (79)
4、附件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85)
四、其他地区规范性文件 (89)
1、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 (89)
2、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法律顾问进村
(居)工作的实施意见 (96)
3、珠海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 (103)
一、广东省规范性文件
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粤委办发电〔XX〕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
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XX年5月5日
抄送:省委常委、副省长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根据省委常委会XX 年工作要点,现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构建法治广东、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切实增强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