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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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澜江中心校教师岗位设置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劳保[2007]214号)的精神,结合县教育局教师岗位设置工作情况部署和本中心校的实际情况,经校级领导讨论决定,特制定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抓教育就是抓经济,抓教育就是抓发展”的口号为行动指南,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教师岗位设置工作,促进本中心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发展。
二、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按期完成任务,特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智琳
副组长:林道乐
成员:王宗勇、桂振华、杨敬民、秦全忠、李淑英
三、岗位设置
(一)人员编制情况
总编237名,具体分布为:
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36个。
2、工勤人员岗位1个。
(二)现有人员情况
1、专业技术人员
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36人,专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33人,其中中级79人,初级154人。
2、工勤人员1人。
3、其他人员3人。
(三)岗位设置测算
第一步:选定核岗比例,中级岗不高于45%。
第二步:算出理论可设岗位数。
中级八级、九级、十级控制比例3:4:3;
初级十一级、十二级控制比例5:5。
第三步:计算出各小等级岗位的理论可设数量(即下表中“理论”数)
第四步:确定拟设岗位(即表中“拟设数”)
八级24个,起主要作用的中级人员或具有副高职称者
九级32个,起重要作用的中级人员或资历较长者
十级26人,一般中级人员
十一级73个,资历较长的助理级人员或具有中级等较高职称者
十二级74个,一般助理级人员
十三级7个,技术员
文澜江中心校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